污水排放口及监测点位规范设置技术
(技术规范标准)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技术导则
附件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1 范围适用于本市现有排污单位排放口(点、源)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要求的条文,与本要求同效。
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JJG711-90 明渠堰槽流量计CJ/T3008.1~5—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HJ/T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76-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5-2001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BC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 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GB5085.3-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 定义3.1 排放口规范化对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噪声强度)及排放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其达到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自动监控、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目的。
4 排放口规范化的原则4.1 一切排污单位都要进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或建设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排污单位,必须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或规范化建设,并安装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做好在线监测的基础工作:4.1.1 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国控重点污染源;4.1.2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含20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企业);4.1.3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包括工业集中地)的污水处理厂;4.1.4 日平均排放废水100吨或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工业污染源。
污染源废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注:★ 为废水监测点位标志
制糖蒸发工段汽凝水、冷凝冷却水流 程图
冷凝
器Leabharlann 一效蒸蒸发汽
二效 蒸发
汽凝水回锅炉 部分回用
压榨渗透水或其他
三效 蒸发
热水箱
末效 蒸发
外排
冷却水 循环池
第三章 废水处理方法的分类
按照原理和作用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 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 物理处理法: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回收污 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的污染物质(包括油膜 和油珠的处理方法) 化学处理法: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 离、去除污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或 将其转化成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注:因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所行的抽查性监测或 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所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废水监测技术
② 委托监测 /科研监测 根据工业废水按生产周期和生产特点确定
监测频率。一般每个生产日至少3 次。 ③ 应急监测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集水样,如有必要, 采集1个水样即可。
废水监测技术
⑵ 采样间隔 ① 连续性排放采样间隔时间:周期在 8h以内 的,每小时采 1 次样;周期大于 8h的,每2h采 1次样,但每个生产周期采样次数不少于 3次。 采样的同时测定流量。 ② 间断排放、非周期性排放的企业如何确定 采样频次?
------GB/T 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 监测技术要求》 每4h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 以日均值计
------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废水监测技术
采样频率为每4h采样1次,1日采样6次。污染 物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 量以月计
废水监测技术
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
是指在市区和县城以外其他镇,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
镇 区
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
矿来区源、:开《发国区务、院科关研于单统位计、上大划专分院城校乡等的特批殊复区》域(及国农函场〔、20林0场8〕的6场0号部)
驻地视为《镇国区务。院批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表的报告的通知》(国发
三查
一定查 经许可或备案设置的排污口一定查。 重点查 入环境水体的规上排污口重点查。 同步查 入环境水体的规下排污口同步查。
三、普查范围
所有市区、县城和镇区内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市政入河(湖)排污口。
市 区
指设区城市中市政府和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
其他区域。
县Hale Waihona Puke 城指县级行政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五、普查技术路线
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
及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 行排查,建立排污口清单, 登记位置、纳污水体名称, 其余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 门数据共享为主,视情况 开展补充调查。
六、排污口监测
(一)监测范围
对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选取具备测流条件、能够代表所
示例:入河(湖)排污口编码: 340301A01代表的意思是××省××市辖区 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其中1-2个字节的34表示的是:××省;3-4个字节的 03表示的是:××市;5-6个字节的01表示的是:市辖区;7-9个字节的A01表示的 是:第A01号入河排污口。
(一)清查表填报
【1. 排污口名称】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具体命名规则如下: (1)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工业园区设置的接纳园区内多家企业生产废水的入河(湖) 排污口也视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对于企业(工厂)排污口,在排污单位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企 业(工厂)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啤酒厂企业(工厂)排污口; (2)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生活污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在排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 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的名称,例如:××县望城 门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 (3)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为接纳市政排水系统废污水或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入河(湖)排污口。对于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在排 污口所在地地名(或者是街道名)具有显著特征的建筑物名称前加入该排污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名称,并冠以综合排污口的名称, 例如:××市一号码头混合废污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可参照企业排污口名称的确定方法。 (4)对于同一地区或者同一排污单位出现相同的排污口,在各种名称前加序号区分。例如:××县××酒厂1号工业入河(湖) 排污口;××县××酒厂2号工业入河(湖)排污口。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GB 6816—86 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GB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14581—93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 50179—93 河流流量测量规范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161 号文,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ISO 555—1: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一部分恒流注射法ISO 555—2: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二部分积分法ISO 555—3:1987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稳流测量的稀释法第三部分恒流积分法和放射示踪剂积分法ISO 748:1979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速度面积法ISO 1070:1973 明渠中液流的测量斜速面积法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3.1 潮汐河流指受潮汐影响的入海河流。
3.2 水质监测指为了掌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系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对水的各种特性指标取样、测定,并进行记录或发出讯号的程序化过程。
3.3 流域指江河湖库及其汇水来源各支流、干流和集水区域总称。
3.4 流域监测指全流域水质及向流域中排污的污染源监测。
3.5 水污染事故一般指污染物排入水体,给工、农业生产、人们的生活以及环境带来紧急危害的事故。
采样监测点位布置的技术要求
采样监测点位布置的技术要求采样监测点位布置是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点位布置可以有效地获取准确的监测数据,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以下是采样监测点位布置的一些技术要求。
1. 覆盖区域广泛:监测点位应能够全面覆盖待监测的区域,以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可以选择在城市、工厂周边、农田、河流等不同区域设置监测点位。
2. 点位密度合理:根据监测目的和监测要求,合理确定监测点位的密度。
在高污染源周围或重要环境敏感区域,应增加监测点位密度,以获取更精确的数据。
3. 特征代表性:监测点位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待监测区域的典型特征。
例如,在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中,可以选择交通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等不同类型的点位。
4. 采样点位设置:根据监测目的选择合适的采样点位。
例如,在水质监测中,应选择水体的进水口、出水口、中心位置等多个采样点位,以获取全面的水质信息。
5. 采样点位距离:监测点位之间的距离应根据监测要求合理设置。
距离过近可能导致数据相关性高,不具备独立性;距离过远则可能无法反映局部的变化。
一般来说,监测点位之间的距离应保持一定的均匀性。
6. 采样点位高度:在大气环境监测中,不同高度的采样点位可以反映出不同层次的空气质量。
一般应设置不同高度的监测点位,如地面、屋顶、大气层等,以全面了解空气质量状况。
7. 采样点位布局:监测点位的布局应尽量避免受到干扰,如避免设置在建筑物附近、排放口附近等可能产生干扰的区域。
同时,应合理选择点位的朝向,避免受到风向、水流等因素的影响。
8. 采样设备选择: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设备。
不同类型的环境监测需要采用不同的设备,如大气采样器、水质采样器、土壤采样器等。
应确保采样设备的准确性、精度和可靠性。
9. 定期校准:监测点位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校准包括零点校准、量程校准等,可以通过比对标准样品、与其他点位数据对比等方式进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目次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2)5监测方案制定 (3)6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7信息记录和报告 (10)8监测管理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废水排放口建设要求
附件3
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放口明渠建设的要求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是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常用的流量测量设备,应按JJG711、 CJ/T 3008.1、CJ/T3008.2、 CJ/T3008.3要求修建量水堰槽。
量水堰槽与流量计的安装,及采样点位的设置,是排放口明渠建设的重点。
一、明渠示意图
二、量水堰槽
明渠流量计堰槽选型和安装点位要求见下表
流量计探头 明渠
采样(口)井
平流段
巴歇尔槽
流量计支架
常用的量水堰槽有巴歇槽、薄壁堰(三角、矩形)等,一般污染源在线监测使用巴歇尔槽,巴歇尔槽的材质要求为玻璃钢或不锈钢。
三、巴歇尔槽
1.巴歇尔槽结构示意
探头支架上面的开孔和螺栓口尺寸按实际要求来
2.常用巴歇尔槽构造尺寸
常用巴歇尔槽为76型、152型,代表喉道宽度0.076米、0.152米
3.巴歇尔槽水位-流量公式
四、明渠
应保证明渠水流能平稳进入堰槽,堰槽的中心线应与渠道的中心线重合。
堰槽内的水流态应为自由流。
巴歇尔槽淹没度应小于临界淹没度;三角堰、矩形堰下游水位应低于堰坎。
堰槽内表面应平滑,尺寸准确,安装牢固,不得出现漏水现象。
明渠前端的平流段长度大于渠宽的5倍以上。
堰槽为巴歇尔槽时,巴歇尔槽的水位零点高于渠底150mm以上;巴歇尔槽前端与水渠修成45度夹角斜面。
在明渠的最前端或最后端设置采样(口)井,采样井低于渠底500mm以上,长度大于500mm。
污水水面低于渠表面1000mm的,应在采样口附近设置取样台阶。
明渠示意图(以76巴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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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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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监测
01
02
03
04
污染源污水监测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监测
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Leabharlann 对于水系的源头要增设背景断面
03
监测断面是指在河流采样时,实施水样采集的整个剖面。
02
监测断面
01
一、地表水(河流)监测
2
3、验收监测布点
对生产稳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规律的排放源,应以生产周期为采样周期,采样不得少于2个周期,每个周期内采样次数为3-5次,并加采10%的密码样。
对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或建有调节池的建设项目,其污水为稳定排放的可采瞬时样,但不得少于3次。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测试的采样频次可适当减少。
应急监测一般分为事故现场监测和跟踪监测
一般以事故发生地点及其附近为主,根椐现场的具体情况和污染水体的特性布点采样和确定采样频次。对江河的监测应在事故地点及其下游布点采样,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地点上游采对照样。 事故发生地点要设立明显标志,如有必要则进行现场录像和拍照。 现场要采平行双样,一份供现场快速测定,一份供送回实验定测定。
监测断面
C
B
A
控制断面
对照断面
消减断面
对照断面: 指具体判断某一区域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 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
作用 为水体中污染物监测及污染程度提供参比、 对照而设置,能够了解 流入监测河段前水体水质状况。 位置 河流进入城市或工业区以前的上游,避开各种污水的流入或回流处。 数目 一般一个河段只设一个对照断面。 (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对一个水系或一条较长河流的完整水体需要设置背景断面,一般设置在河流上游或接近河流源头处,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处,可获得河流背景值。
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带依据)(2020年5月版)
关于排污口和检测孔规范化设置的
情况说明
本单位位于的生产经营场所□已纳入/ 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行业范围,该生产经营场所所有排污口和检测孔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具体情况见附件一、二、三、四。
特此说明。
排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一:废水排污口和检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表
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关于开展雨污管网清查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2、此表不适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附件二:废气排污口和检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表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工业炉窑、火电厂、炼焦炉、水泥厂、恶臭物质排放不适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固
定污染源烟气(SO
2、NO
X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3、此表不适用于造纸工业、火力发电及锅炉。
排污许可采样口及标识牌、采样平台设置规范要求
采样口及标识牌、采样平台设置规范废水监测口废水采样口a)采样位置设在厂界内或厂界外不超过 10m 范围内。
b)对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场所设置强制通风系统,并安装相应的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c)污水排入市政管道的,在企业界内或排入市政管道前设置采样位置。
1、废水检测平台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m2,平台应设置不低于1.2m 的防护拦。
一、废气监测口1、废气采样口a)对于输送高温或有毒有害气体的烟道,监测孔应开在烟道的负压段;或对正压下输送高温和有毒气体的烟道,安装带有闸板阀的密封监测孔。
b)颗粒态污染物,监测孔优先设置在垂直管段,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当量)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当量)直径处。
监测断面的气流速度应在5m/s以上。
c)气态污染物不受b)规定限制。
d)测孔的内径在90mm~120mm之间,监测孔管长不大于50mm。
e)烟道直径小于3m时,设置相互垂直的两个监测孔;烟道直径大于3m时,设置相互垂直的四个监测孔。
见图3。
f)截面高度大于3m的矩形烟道,不应在烟道顶层开设手工监测孔;截面宽度大于3m的矩形烟道,在烟道两侧开设手工监测孔,并设置多层监测平台。
矩形烟道根据监测断面面积划分,每0.6m2小块应有一个测点,由测点数确定采样孔数。
(见图4~图5)。
图3 圆形断面测点与监测孔示意图2、检测平台a)测平台应在监测孔的正下方1.2~1.3m处,平台可操作面积不小于2m2,平台长度和宽度应不小于1.2m,且不小于监测断面直径或当量直径的1/3,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9m。
b)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m2,平台应设置不低于1.2m 的防护拦。
c)监测平台地面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 的花纹钢板或钢板网(孔径小于10mm×20mm),监测平台及通道的载荷应不小于3kN/m2。
d)监测平台应设置一个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不少于2个16A插座及2个10A插座。
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法(1)
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0一七年五月九日、企业概况及监测能力简介XXX市污水处理厂隶属于XXX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始建于2000年8月。
于1999年元月通过环评批复,2006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07年正式运行至今。
该厂位于XXX市中心城区以东,距市中心城区约9公里,厂区占地约145亩。
于2004年8月建成,总投资8188万元。
设计日处理5万立方米污水。
XXX市污水处理厂采用BC法(高负荷性污泥/化学絮凝工艺)。
处理后的水一部分作为河道补充用水,另一部分作为厂区回用水,剩余部分排入水城河内。
工艺系统产生的脱水污泥外运至岔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目前XXX市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万立方米,处理后的出水均达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
我厂自行监测手段为自动+手工;开展方式为自承担。
自动监测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水温;手工监测因子有: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PH。
共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2套(进水、出水各一套),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水温。
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有化验人员有4人,检测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指标,用于指导生产。
能开展的监测项目有: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PH。
二、监测内容(一)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1、排放口监测①废水污染物监测断面及监测项目设置我厂共有一个废水水污染物排放口,在九洞桥处理厂污水排口后500m设置W2一个监测断面,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表1废水污染物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设置②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设置厂界噪声共设置5个监测点,分别在N1厂西北、N2厂西南、N3厂东南、N4厂东北、N5厂中部监测点,监测点位详见图1,监测项目为昼间、夜间。
③大气污染物监测点设置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厂界大气污染物设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厂界或防护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监测技术规定
5. 没有流量数据的排污口,如何确定废污水排放规模?
(1)通过设备准确测定,本《规定》后面附有《流量测量常用方法及其适用条件》;(2) 根据已收集的资料判断;(3)根据管径、现场水流的满管情况进行初步判断;(4)通过经 验判断。
×
问题6:左图为企业排污口,是否纳入普查? 不入河,不查。 入河,则查。
督,会同同级政府部门对普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报表
填报要求,确保普查排污口不重不漏、普查表格填报完整、真实、准确。
妥善保存好监测报告、监测采样、分析的原始记录,及时汇总完成资料归档。 所有水质监测数据必须由具备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报告。
八、两表填报
(一)清查表填报
【排污口编码】按《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填写,由全国的行政区代码加序号组成, 共9个字节,1-2个字节表示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3-4个字节表示的是:地(市、州、盟)名称; 5-6个字节表示的是:县(市 、区、旗)名称;7-9个字节的A01表示的是:第A01号入河(湖)排污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典 型 入 河 排 污 口
五、普查技术路线
对于市区、县城、镇区内及
周边水体所有排污口进行排 查,建立排污口清单,登记 位置、纳污水体名称,其余 调查内容的获取以部门数据 共享为主,视情况开展补充 调查。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7.4 监测结果的表示方法
监测结果的表示应根据相关分析方法等要求来确定,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当测定结果高于分析方法检出限时,报实际测定结果值;当测定结果低于分析方法检出限时 ,报使用的“方法检出限”,并加标志位“L”表示。(HJ 630-2011,用ND表示)
7.5 监测数据的处理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
目录
CONTENTS
01 适用范围和监测方案制定 02 采样点位 03 监测点位设置 04 监测采样 05 样品交接 06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07 监测数据处理 08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01
适用范围和监测方案制定
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采样点位,监测采样,样品保 存、运输和交接,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技术要求。
同一采样点的样品应尽量装在同一样品箱内,运输前应核对现场采样记录上的所有样品 是否齐全,应有专人负责样品运输。
5.2 样品交接
现场监测人员与实验室接样人员进行样品交接时,需清点和检查样品,并在交接记录上 签字。样品交接记录内容包括交接样品的日期和时间、样品数量和性状、测定项目、保存方 式、交样人、接样人等。
排污单位应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由雨水管道排放,监测点位设在雨水排 放口;如环境管理要求雨水经处理后排放的,监测点位按3.1设置。
04 监测采样
4.1 监测准备
采样器材:采样器具+样品容器 按分析方法准备,不明确的,按照HJ91.1-2019附表。 采样器材的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在样品采集、样品贮存期内不会与水样发生 物理化学反应,从而引起水样组分浓度的变化。采样器具可选用聚乙烯、不锈钢、聚四氟乙 烯等材质,样品容器可选用硬质玻璃、聚乙烯等材质。 采样器具内壁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洗、处理。有足够的强度,使用灵活方便可靠,没有 弯曲物干扰流速,尽可能减少旋塞和阀的数量。应具备合适的机械强度、密封性好,用于微 生物检验的样品容器应耐受高温灭菌,并在高温下不释放或产生任何能抑制生物活动或导致 生物死亡或促进生物生长的化学物质。 污水监测应配置专用采样器材,不能与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样品的采样器材混用。 按照分析方法的要求,选择现场测试仪器。 辅助用的准备:保存剂、样品箱、低温保存箱、记录表格、标签、安全防护用品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布点原则及点位布设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布点原则及点位布设(1)废气监测1)有组织排放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监测点位技《固定污染源排气十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6157)要求布设。
2)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
临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等特殊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相应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废水监测监测点位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雨水排口。
(3)噪声监测1)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l2349)确定。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测点一般设在工业企业单位法定厂界外lm,高度1.2m以上对应被测声源,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lm的位置,厂界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同时设点测背景噪声,必要时设点测源强噪声;工业企业在法定边界外有声源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
对环境评价文件中确定的厂界周围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建筑物应分别设点监测。
1.2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2)在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
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
建设项目有关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企业名称:XXXXXX生产±⅛⅛t:XXXXXX负责人:XXXX联系电话:XXXXX设置非放口,情况如下:一、大气监测监测点位:3个点位,以监测期间主导风向为参考,于项目厂区上风向500米处、项目厂区和项目厂区下风向500m处各设一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SO2、PMIo、TSP x PMN5、NO2、CO x B[a]P、沥青烟、恶臭。
监测频率:监测3天,每天取1次24小时值。
二、废水监测监测点位:雨水排放口共1个点位。
监测项目:SS、石油类。
监测频率:监测2天,每天1次。
三、地下水监测监测点位:在评价区范围内设3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镒、挥发性酚类、高镒酸盐指数、硝酸盐、氨氮、氟化物、富化物、亚硝酸盐、碑、汞、铭(六价)、铅、镉、苯并茂、粪大肠菌群总数、石油类。
监测频率:监测2天,每天1次四、地表水监测监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镒酸钾指数、BOD5、氨氮、酚、氧化物、六价格、汞、碑、总磷、苯并茂、石油类、悬浮物、苯。
监测频率:监测2天,每天1次五、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区厂界东、南、西、北。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2个时段。
监测项目:1eq[dB(A)]o六、封场跟综监测在封场后5~15年内要继续对场内大气,渗滤液、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监测,监测频率视测试结果而定,每季一次到每年一次不等。
当监测结果表明已完全稳定后,经专家评审、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宣告监测结束。
单位盖章:年月日。
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技术导则
DB 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sites setting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征求意见稿)201×-××-××发布 201×-××-××实施ICS XX. XXXX XX备案号:XXXXX-XXXX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监测点位设置的原则 (3)5 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3)6 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7)8 监测点位档案 (8)9 监测点位管理 (9)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标志牌技术规格与信息要求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规则 (15)前言本标准除第3章外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北京市房山区环境监测站、北京市顺义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污水监测点位、监测点位标志牌、监测点位档案设置的技术要求及监测点位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适用于开展污染源手工监测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现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的规范化整治与管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规范化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给排水综合知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采样点位的一般规定 .doc
给排水综合知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采样点位的一般规
定
1.点位的设置原则
(1)一类污染物采样点设置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二类污染物采样点设置在排污单位的总排口。
(2)在废水外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设置监测点位前,须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为便于流量测量,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污口也须进行规范化整治。
(3)采样点设置必须能够满足污水测流和自动监测要求。
2.点位设置采样点位设置应根据排污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排水管网设置情况
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会同排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环保机构共同确定,并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3.采样点位的管理
(1)采样点处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采样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标志内容包括点位名称、编号、排污去向、主要污染因子等。
排污口按GB15562.1对排放口(源)要求设置。
(2)经确定的采样点必须建立采样点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采样点性质、名称、位置和编号,采样点测流装置,排污规律和排污去向,采样的方式、频次及污染因子等。
(3)排污单位须加强采样点位的日常管理。
经确认的采样点是法定排污监测点,如因生产工艺或其它原因需变更时,应按5.2的要求
重新确认,排污单位必须经常进行排污口的清障、疏通及日常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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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口及监测点位规范设置技术
摘要: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势发展随着生
态环境保护改革而相应变化。
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形势要求下,准确、
可靠的监测数据是“三个治污”的基础支撑,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获胜的根本保障。
基于此,以下对污水排放口及监测点位规范设置技术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规范设置技术
引言
目前,国内外针对监测点的布设优化主要集中在供水管网领域,通过实时监
控系统采集管网信息,采用经验法、聚类分析法、灵敏度分析法[4]等进行监测
点的优化布置。
1现有污水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存在的问题
1.1污水排放口和监测点位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管理缺失
调研发现,部分排污单位对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疏于日常管理,监测平台、梯
架和防护栏杆锈蚀严重,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缺失,污水排放口与监测点位的位置
和性质等相关信息不掌握,缺少完善的污水排放口管理文件及相应的管理人员等,从而显著影响环境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监测人员的监测安全。
1.2清水入流入渗、雨水混流
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系统由于管网内部长期存在严重的清水入流入渗、雨水
混流等问题,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下、进水负荷较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低下,同时城市黑臭水体未明显消除[1]。
污水管网在线监测系统基于长期连续
动态的监测数据,可实时掌握管网运行状态,评估污水系统内清水入流入渗、雨
污混流情况,是系统动态评估和实时监管污水系统健康状况、保障污水收集处理
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2],同时也可为污水系统运营考核付费提供数据支撑,是城镇排水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的重要体现。
2污水排放口及监测点位规范设置技术
2.1排放口数量设置规定
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排污单位设置多套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分别直接
排入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可能存在显著差异,既不能完全保证
排放的水质合格,又可能存在用运行较好的系统接受检查,存在规避检查风险的
嫌疑,也给环保日常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此外,我国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对排
污单位的多个排放口应同时采样并测定流量,故设置多个排放口会明显增加环境
日常监督监测与监管的工作量,不利于有关污染排放的监测与监管。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方便采样、方便监管、确保采集的样品代表性、促进排污单位污染治理
设施运行维护质量和处理效果、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等原则,排污单位应在实行雨
污分流的基础上,有必要明确1个生产经营场所原则上只设置1个污水总排放口
和1个雨水总排放口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需增设排放口的,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的要求一致,并须报属地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
2.2污水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的管理
为加强污水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与管理,排污单位
应建立污水排放口和监测点位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监测点位二维码涵盖的信息;同时应建立对监测点位的管理记录,包括对标志牌的标志是否清晰完整,监测平台、监测梯架、自动监测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过期失效,防
护设施有无破损现象等方面的检查和维修记录。
排污单位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和规章制度,选派专职人员对排放口和监测点位进行管理,并保存相关9管理记录,协助和配合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开展环境监督和监测工作,包括工作前出示
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相关运营管理记录并在相应的现场监测记录表上签字。
排污单
位还应经常对排放口和监测点位进行清障、疏通工作,保证排水管道内壁平滑、
水流畅通;维修维护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相关监测保障设施,保证监测点位长期符
合现场监测的相关要求。
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的有关构筑物及相关设施应属环境保
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包含对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的验收内容,并作为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必要条件。
2.3在线监测点布局优化
在线监测点位的布置与优化是排水管网监测系统建立的前提,如何用尽量少的监测点来全面反映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总体情况是关键[3]。
以南方某城镇为例,建立了一套基于排水管网拓扑关系排水分区识别划分的分布式在线流量监测点优化布局方法,初步确定的监测点位为22个,通过2个月的监测数据诊断分析后,对监测点位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排水主干管上新增监测点3个,干管及次干管取消监测点6个,优化后监测点为19个,并对部分片区提出下一步排查建议。
本方法以实际工程应用需求出发,建立了一套分布式在线流量监测点优化布局方法。
研究区域监测点情况总结如下:(1)排水主干管监测节点流量较大,旱季清水入流入渗量大,对旱季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贡献占比较大,雨天管网上可能存在溢流现象,但监测节点密度不足;(2)超声波多普勒流量计流速监测范围为0.02-10m/s,最低监测液位0.03m,部分排水干管和次干管上旱天流态不佳,液位、流速和流量较小,监测数据准确性不足;(3)局部排水次干管和支管上旱天监测流量为0或接近于0,推测服务范围内管网拓扑关系不清或存在污水管网短板。
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提出以下监测点位布局优化建议:(1)新增监测点:排水主干管上新增3个监测点;(2)取消监测点;目前,排水管网的在线流量监测布点设置原则尚无统一标准,国内对排水管网监测点布局优化的研究还较比较有限,主要分为以统计学理论为基础和以运筹学理论为基础共两大类,但内容侧重于理论研究,实际工程中情况差异较大,影响因素较多,上述方法在实际工程应用有一定局限性,本研究从工程应用角度出发,建立一套基于排水管网拓扑关系排水分区识别划分的分布式在线流量监测点位优化布局方法,可为分布式在线监测的优化布局和智慧排水系统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结束语
厂网一体化的基础是构建监测系统,监测系统需要不断优化。
首先结合运营及模型的需求对厂网覆盖范围作基础监测点的布设,其次根据初步布设的监测点对片区管网水质进行系统监测和多维度比较分析,最后结合监测分析结果及经济
因素优化监测布点,据此优化的监测布点可以经济且高效地反映出片区管网水质变化,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对于智慧水务而言,根据优化原则确定监测布点是前期工作重要的基础。
建设前期可根据优化的监测点积累数据,为管网运维及模型构建提供支撑,后期通过智慧水务平台数据的积累,能更精准掌握研究区域水质变化情况,对监测布点、监测频次等做进一步系统优化,建立监测系统,实现智慧化运营。
参考文献
[1]王钰,杨光超.污水排放并入市政污水管网可行性及效果[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22,42(02):44-47+62.
[2]刘轲.污水排放控源截污对乡村绿地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影响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21,46(12):33-37+66.
[3]徐文江,刘芳,李安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的探讨[J].环境保
护,2021,49(22):61-65..
[4]姜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