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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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2017]21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30
【实施日期】2017.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的通知
(平政〔201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和奖罚力度,促进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迅速研究,科学合理安排好全年工作计划,要层层分解目标,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尽快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结构优化升级
1.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和一县(区)一主业发展水平;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4.粮食总产量及种养结构目标完成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
6.税收收入及增长速度。
二、创新驱动发展
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9.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及增长速度。
三、基础能力建设
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速度;
11.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总量及增长速度;
12.节能减排;
13.环境质量达标率;
14.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率;
15.投融资平台建设。
四、新型城镇化
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
1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1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9.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五、省、市下达的其他责任目标
20.确保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省、市要求,保持社会信访稳定;
21.完成市里确定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22.完成市里确定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目标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3.完成市里确定的全民科学素质目标任务;
2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5.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完成市里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26.完成市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任务。
六、前置类扣分因素
27.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8.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9.重特大刑事案件;
30.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31.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2.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
33.去产能专项工作;
34.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工作;
35.政府债务是否超出合理区间;
36.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37.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38.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市发改委2017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完成省下达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二、承担的市重点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完成年度“2017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左右;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市重点项目投资600亿元;
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6.完成2017年度春运工作任务;
7.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300亿元;
8.加快服务业“两区”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
9.配合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体推进,履行好经济体制改革职责,完成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10.有效推进精准扶贫,争取以工代赈资金900万元。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认真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制定落实方案(规划),搞好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2017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重点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年度“2017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深入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4.督导有关县(区)做好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
5.完成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6.深化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确保平顶山教育学院如期搬迁入驻;
7.推进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8.认真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接收率达到100%;
9.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积极开展对口支教工作,从局属学校选派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
二、共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