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规性评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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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一、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意义二、合规性评价的概念和基本流程2.1 合规性评价的概念2.2 合规性评价的基本流程2.3 合规性评价的分类三、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特点及重要性3.1 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特点3.2 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目标3.3 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重要性四、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应用及案例分析4.1 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应用4.2 案例一:企业合规性评价实践4.3 案例二:行政机关合规性评价实践五、总结与展望5.1 研究总结5.2 研究展望注:以上提纲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同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这就需要对企业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和监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发展。

为此,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得到了发展。

然而,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不同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异质性,甚至会给企业、政府和社会带来不同的负面影响。

此外,国家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推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等合规性要求。

因此,加强合规性评价的研究,探讨行之有效的合规性评价标准和方法是当前急需的研究领域。

1.2 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对于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内容和应用进行探讨和理解,从而更好地应用于企业和政府的具体实践。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尝试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1.3 研究意义本文将探讨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内容、特点和应用,旨在提高我们对此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我们将具体分析其应用的实践案例,以深入剖析其有效性和局限性。

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以提高合规性评价的质量和结果的可靠性,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合规性评价132页文档

合规性评价132页文档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合规性评价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合规性评价学习心得体会

合规性评价学习心得体会

合规性评价学习心得体会XX年9月,国际认可论坛(IAF)技术委员会就发布白皮书,阐述了ISO14001:XX管理体系合格评定与法律法规符合性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我们理解与实施ISO14001:XX 标准中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条款提供了指南。

但在笔者近年的审核实践中依然发现:一些已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获证组织)对如何开展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以下简称合规性评价)感到茫然,一些审核员也对如何审核组织的合规性评价工作感到不得要领。

笔者愿意提出自己的学习合规性评价的心得,以期引起审核员们的广泛探讨和指正,共同提高合规性评价审核的有效性。

一、合规性评价条款的意图和重要性ISO 14001标准自1996年发布以来,许多组织通过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EMS),提高了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守法)的认识,也提高了对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性(守法性)的水平。

一些政府部门也认识到实施EMS的潜在作用,并通过各种手段,如直接把实施EMS作为法规要求的一项内容,或允诺对实施EMS的组织放宽监管,或通过其他方式鼓励组织实施EMS。

在EMS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也出现过已获证的组织发生环境事故,或者被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例。

这样的案例多了将使人们对实施EMS产生怀疑、失去信心。

EMS认证是对组织环境表现进行动态管理和改进的一种工具,它不能替代法律要求,也不能替代由政府或者法庭就法律符合性事宜做出的法律裁定。

EMS审核员是依据标准要求对组织的EMS进行评价,他们也不能提供执法检查者对组织合规性评价。

EMS认证不能保证守法性,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种认证或法规制度能够保证持续的守法性。

那么EMS认证为守法性能提供什么?政府和公众对获得EMS认证的组织在守法性方面应该有什么样的合理期望呢?白皮书认为,EMS认证组织应具有保证其环境表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较好地掌握法律法规要求;更深入和全面地认识和理解组织的环境影响;有关环境表现的信息具有可获得性和一致性;实施对环境风险的管理;实施有组织、有系统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地对合规性进行独立评价等。

合规性评价总结

合规性评价总结

合规性评价总结合规性评价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总结为了搞好合规性评价总结,积累施工经验,我公司于月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管理工作总结及相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合规性评价工作》通知,安排人事行政督察部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合规性评价。

通过自查、自纠,公司人事行政督察部按要求进行了合规性评价工作。

总体讲,公司目前开工项目在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过程中,特别是人事行政督察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本公司的综合管理方针,履行职责,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各项环境管理目标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公司在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特别是人事行政督察部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2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公司的综合管理方针包括以下承诺:满足顾客/相关方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预防、减少或消除与施工活动相关的伤亡、职业病,工作环境的破坏、危险/风险,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避免财产损失;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公司项目质量、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遵纪守法,明理诚信;以人为本,顾客之上;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注重安全、关爱生命;开拓创新,持续改进。

人事行政督察部在工作过程中能认真贯彻公司的综合管理方针,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也确保各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在工作过程中,针对识别出来的环境因素采取各种防治措施,做到文明工作,无违规。

例如:北京欢乐谷保洁、千禧大酒店保洁、金蝉园小区外墙清洗项目在工作中,工程部严格执行工作规范;严格遵守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要求,对产生的垃圾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收集,并且袋装化,通过公司对工程部的日常检查中,也未发现有不符合的现象。

合规性评价

合规性评价

• 至于其他要求,主要是针对相关方的要 求,象国外知名企业在与其他公司签订 合同时,都会有一些关于安全、消防、 环境的要求,同时会根据这些要求对别 的公司进行第二方审核。这个评价,就 是评价企业是否满足了相关方的环境因 素的要求。要针对每一次相关方的具体 要求,逐条评价,看企业是否满足。
• 合规性评价记录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 是报告,另一种是表格。
规定加以识别
• 如建设项目(新、扩,改项目)的环保验收要 求在水污染防治法(13条第3款)、大气污染 防治法(1l条第3款)、噪声污染防治法(14 条)、固体污染防治法(14条)等均有原则性 的规定,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发布)的规定更详 细,是对上述法律要求的具体展开,组织识别 "适用要求"时,至少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进行识别,并以此作为 合规性评价的输入信息。
• 如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时间规定在每 年8月份进行,而组织的2台供热锅 炉只在冬季运行,那么针对锅炉废
气排放及除尘设施运行活动的合规 性评价应放在冬季监测后进行。
2.2评价方式
• 单独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价; • 与其他评价过程结合起来:如与职业健康
和安全的评价/质量保证检查/内审等 结合。与内部审核结合在一起,须明确 划分两者的目的和范围,必须达到合规 性评价的要求和目的。
• 4.5.2.1为了履行对守法性的承诺,组织应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 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 4.5.2.2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为此,组织可以把它和4.5.2.1条款中所要 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 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供应商合规性评价体系

供应商合规性评价体系

供应商合规性评价体系概述供应商合规性评价体系是一种用于评估和监督供应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方法和流程。

该评价体系旨在确保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遵循合规要求,减少风险和不良影响。

本文档介绍了供应商合规性评价体系的重要性、相关流程和步骤。

重要性供应商合规性评价对于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至关重要。

合规性评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其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评估其合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

通过建立合规性评价体系,企业可以避免与违规供应商合作,降低法律和声誉风险。

流程和步骤1. 确定评审标准:首先,企业需要确定供应商合规性评审所依据的评审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法律要求、环境保护、劳工权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确定评审标准:首先,企业需要确定供应商合规性评审所依据的评审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法律要求、环境保护、劳工权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 评估供应商信息:企业需要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资料、经营范围、生产设备、人员配置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供应商的过往合规记录和业务实践。

评估供应商信息:企业需要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资料、经营范围、生产设备、人员配置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供应商的过往合规记录和业务实践。

3. 制定评估方法:在评估供应商合规性时,可以采取文件审查、现场检查、采访等不同的评估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制定评估方法:在评估供应商合规性时,可以采取文件审查、现场检查、采访等不同的评估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4. 实施评估和监督:企业可以委派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合规性评估,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跟进。

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实施评估和监督:企业可以委派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合规性评估,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跟进。

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5. 建立合作关系:企业可以根据供应商的合规性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和排名。

与合规性较高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合规性较低的供应商进行合规改进或者终止合作。

2023年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2023年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2023
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好好做安全
一定有人因你而安全
一、合规性评价目的
为了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遵循安全所涉及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厂通过对安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遵循情况的评价,测量和监控安全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为厂安全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从而履行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承诺。

二、合规性评价方法
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不同规定,我厂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评价方法。

1、定量法:适用于有关安全标准中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评价。

2、定性法:没有定量参数要求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评价。

企业把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列入公司的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中,验证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评价的实施
(一)评价对象:当前涉及厂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二)评价时间:2023年8月2日
(三)评价地点:厂会议室
(四)评价人员:三大员以上管理人员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可以看出,各生产单位以及各二级部门对本部门所识别出的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都
比较好。

截止2023年8月1日,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违法处罚。

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合规性评价制度

合规性评价制度

合规性评价制度ZA-031.目的定期评价我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使用的法律、法规的适宜性和符合性,以保证我局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范围适用于我局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所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3.主要职责3.1局机关各部门、各处(厂)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汇总评价结果、保存评价记录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全局评价工作的审核,各处(厂)主管领导负责对本单位评价工作进行审核。

4.工作内容及要求4.1评价依据4.1.1本局管理方针对守法的承诺4.1.2环境因素、危害因素的法律法规、标准中适用条款4.1.3适用于本局的其他要求4.2 合规性评价的内容4.2.1评价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条款是否得到充分识别。

4.2.2危险源、环境因素的控制目标、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是否能反映法律、法规的要求。

4.2.3评价在项目施工和各项管理活动中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的遵守程度。

4.2.4评价在施工及管理活动中应该应用法律、法规,实际却没有应用的原因及产生的影响。

4.3. 评价时间4.3.1每季度评价一次,当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变化时,及时进行评价。

4.3.2在每年的11月底,各部门、各处厂汇总本年度的评价结果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

4.4.评价方式、方法首先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害因素与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对照清单《适用法律法规(其他要求)与重要环境(安全)因素对照清单》。

合规性评价根据具体情况,可针对多项或单项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对象和评价人员的不同,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a) 体系审核;b) 文件和(或)记录的评审;c) 对设施、工作环境的检查;d) 与有关人员交流;e) 对施工过程的评审;f) 常规抽样分析或实验结果,验证取样或试验;g) 设施巡视和(或)直接观察。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

采购部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评价1、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公司安全生产部已经下发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文件,为采购部员工提供了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这些活动遵守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女工保护▲公司工会已经下发了《女工保护管理办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采购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件发生。

此举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相关方管理▲采购部共有供应商62家,为明确相互的厂区作业安全管理职责,与汽运送料进厂的供方和专门的运输车队签订了安全环保协议。

需要签订的共有27家,目前已经签了23家,其余4家从4月份以来没有开展业务。

对签订协议的单位由相应业务员每月对其进行检查、协调。

此举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事故救援▲公司综合办公室已经下发了《芜湖新兴机关办公楼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划定了采购部的防火区域,制定了预防措施和火灾扑救应急疏散措施,采购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此举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比质比价议标采购▲采购部进行大宗原料采购时,严格按照《岗标》规定的程序执行。

此举遵守了《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6、内部管理的信息化▲目前实现内部管理信息化的方面有:1)大宗原料采购中从合同签订到结算入账;2)内部网上办公(文件的发布和审批、邮件的传递);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岗标》规定的程序执行。

这些符合《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的规定。

7、依照标准采购▲大宗原料的采购严格按照公司监控部下发的内控标准进行采购,此举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4.5.2合规性评价理解

4.5.2合规性评价理解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和实施GB/T24001:2004标准将组织应定期评价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单独作为一个要素从1996版标准中分离出来,更加突显了合规性评价的重要性。

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

有些组织在实施96版标准以及新版均做得不到位,本文将从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和实施审核的认证机构两方面对合规性评价谈谈本人的理解。

一、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1、合规性评价的作用合规性评价是组织通过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下简称"适用要求")对照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差距,从而规避法律法规风险,进行自我改进的一种管理措施,也是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承诺的证据之一,因此组织应充分利用好这一管理工具。

同时,GB/T24001标准4.6要求组织应将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从而确保最高管理者意识到潜在的或现实存在的不符合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满足组织的守法承诺。

因此合规性评价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合规性评价的程序。

程序应考虑实施合规性评价的时间/频次、方式方法、输入信息的要求、评价人员的能力、记录的保管以及是否将程序文件化等。

2、评价的时间/时机、频次标准要求组织应定期评价(periodically evaluating)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目前有些组织对"定期"的概念比较狭义,定期评价应考虑组织不同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和周期,不仅应考虑常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还应考虑非常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合规性评价的时间/时机。

如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时间规定在每年8月份进行,而组织的2台供热锅炉只在冬季运行,那么针对锅炉废气排放及除尘设施运行活动的合规性评价应放在冬季监测后进行。

GB/T24004:2004标准4.5.2指出:"组织应当根据其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规定适当的合规性评价方法和评价的频次。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

查 、 巡 视 的 形 式 进 行 。 还 可 结 合 内 时 , 不 同 阶 段 的 审 核 会 有 不 同 的 要 划 ? 部 的 审 核 、 管 理 评 审 及 其 他 评 价 过 求 。 程 一起进 行 。 第 三 , 结 合 合 规 性 评 价 的 发
l一 l 阶段审核 _
传 看板 、邮 件 资源 、纸 张等
织 应 对 从 事 合 规 性 评 价 的 人 员 能 力 作 出 要 求 , 以 满 足 实 际 评 价 工 作 的 的 法 律 法 规 与 其 他 要 求 , 同 时 也 会 未 达 成 的 过 程 绩 效 及 法 规 和 其 他 要
需要。
求 2监 测 、检 查 .
的结 果
瞄墟懿 蕊 ■ ■lj, ■_ ■■ ;1■■ U ● i I■ | _ _ -礞隅 日 I I 旨n _ ’ l 雪 l■嚣 I l
其 他 要 求 内 容 有 所 了 解 , 同 时 对 程 公 司 职 业 健 康 安全 体 系 ( 0Hs)
3输 出 .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经 过 评 价 后 ,通 常 会 有 一 个 针 对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组 织 是 否 遵 守 或 遵 守 程 度 的评 价 结 论 , 以及 改 进 的建 议 、 纠正 或纠 正措 施 的相关 内容 。针对
关 注 与 组 织 所 识 别 出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2二阶段 审 核 、监督 审核 、再 踪 , 以确 认 其 关 联 性 。
评价 。 合 规 性 评 价 的 另 外 一 个 重 要
得 以实现 ,体现 该 过程 的价值 ,需
充 分 识 别 与 该 过 程 相 关 的 内 容 。合

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及审核要点

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及审核要点

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及审核要点对ISO14001:2004标准4.5.2条款的理解及审核要点文/杜云雁ISO14001:2004标准的4.5.2条款——合规性评价: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这可以和4.5.2.1 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该条款是从ISO14001:1996标准中4.5.1中分离出来并加以完善的。

1、ISO14001:1996标准与ISO14001:2004标准要求的差异ISO14001:1996标准4.5.1条款中只要求定期评价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ISO14001:2004标准4.5.2条款中不仅要求定期评价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还要求定期评价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且要求保存定期评价的记录。

2、评价的内容ISO14001:2004标准及ISO14001:1996标准在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内容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ISO14001:2004标准中增加了4.3.2b条款“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这要求组织应明确与每一(类)环境因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其作为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制订(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即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及应急准备与响应)、评价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符合性的依据。

大多数组织在按照ISO14001:1996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往往在咨询机构的帮助下开展法律法规的确认和收集工作,一般形成一张“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及“法律法规摘录”。

现场审核时,当审核员看到一张环境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也就认为符合4.3.2条款的要求了,而此时组织往往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一旦审核结束,咨询机构离开,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持,更谈不上持续改进了。

合规性评价

合规性评价

1 目的
为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的实现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评价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的情况。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批准合规性评价报告。

3.2 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合规性评价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的结论形成本专业合规性评价报告。

3.4 各部门负责按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 要求
4.1 公司建立并保持《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对公司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进行控制。

4.2 企业管理部负责定期组织合规性评价工作。

4.3 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

4.4 各部门对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形成部门合规性评价报告。

4.5 参与合规性评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内审员以上资格,必要时,也可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进行评价。

4.6 各专业合规性评价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4.7 合规性评价报告的评价结果应既要有总体结论,也要有分结论。

4.8 当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结果评价为不符合要求时,应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 相关文件
《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的研究报告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的研究报告

对2011版标准“合规性评价”的理解与应用的研究报告2011版标准的“合规性评价”是指对一个组织的合规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本文将对该标准的理解和应用进行研究。

首先,2011版标准要求评价体系应该符合ISO 19011中的评价原则,即公正、客观、独立、保密、开放和责任。

这些原则保证了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该标准对评价的三个阶段进行了规范:评价准备、评价实施和评价报告。

评价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评价对象、确定评价目的、确定评价范围、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计划等。

评价实施阶段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判断、评价意见和建议的形成等。

评价报告阶段包括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跟踪和反馈等。

然后,该标准对合规性评价的关键要素进行了明确,包括法规/标准要求的识别和理解、风险评估、合规性控制和改进等。

其中,法规/标准要求的识别和理解是整个评价过程的基础,要求组织能够确定适用的法规/标准、理解其要求和涉及领域、并开展相应的工作准备。

风险评估要求组织能够识别可能存在的合规性问题和风险,对其进行评估和管理。

合规性控制要求组织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合规性管理控制体系,包括政策、流程和机制等,以确保合规性要求得到满足。

改进要求组织能够开展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合规性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最后,该标准要求评价结果应该得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等评价结论,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评价报告应该清晰、完整、准确、可读性等,同时要求组织应该及时反馈评价结论,建立和落实相应的改进计划。

该标准的应用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帮助组织识别可能存在的合规性问题和风险,提前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其次,可以帮助组织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合规性管理控制体系,提高合规性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第三,可以帮助组织优化合规性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可以帮助组织规范合规性管理工作,提高组织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2011版标准的“合规性评价”是对一个组织的合规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从而帮助组织提前识别和管理可能存在的合规性问题和风险,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规范管理工作,提高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浅谈“合规性评价” 11

浅谈“合规性评价”  11

浅谈“合规性评价”2008-09-02 17:00:49|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浅谈“合规性评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合规性评价”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的评价。

国际标准化组织2004年11月15日颁布的ISO14001:2004标准为了突出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标准中的地位,将1996版标准4.5.1条款中的最后一句话“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摘出来单独作为17个要素之一,增加“4.5.2合规性评价”这一要素,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GB/T28001-2001标准4.5.1条款中,也明确要求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

记录齐全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

在现场审核中发现,不仅一些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对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感到困惑,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审核也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

现以环境管理体系为例对此问题做以深入讨论。

一、对“4.5.2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在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标准(以下简称标准)4.5.2条款中规定“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实施并保持至少一个程序文件,并定期评价组织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程度。

所建立的程序文件应至少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周期及如何评价、由谁评价,同时保存评价结果的有关记录。

组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指4.3.2条款中所要求识别和确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公司合规性评价分析报告

公司合规性评价分析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公司在建立体系的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为组织的核心承诺,在法律法规的识别、应用、监测、评价等方面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就简单地总结一下: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1、根据公司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及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我们要求各部门和方面的培训宣传,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为原则,扩大法规的获取渠道,逐步提高企业对法规的实施和重视程度。

6、为了尽快使全员掌握重要的法律法规,主控部门将收集到的和下载的法规以电子版的形式传递到相关单位,做到动态管理,发生变化时就随时更新。

1)扬尘控制方面:对水泥砂子进行遮盖,施工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凌空抛洒,用水泥袋清运垃圾、对抹灰打底子制造的扬尘,定时撒水降尘。

2)噪声控制方面:对于强噪声设备封闭使用,有间歇的施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施工工序,加强人员教育,防止人为噪声的产生。

3)在固体废弃物控制方面:实行垃圾分门别类存放,标识清晰。

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4)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制定节水节电措施和材料节约措施。

能作到优材不劣用,长料不短用,消除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

5)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作业面、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并关注各条款与实际运行情况对比后的符合程度,对出现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通过“合规性评价”,达到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质量管理方面1、为新开工项目部备齐所需规程规范及法规有效版本,在施工过程控制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建筑法》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相应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自觉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执行开工前图纸会审制度,对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洽商,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应规范、规定按标准程序办理,签认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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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规性评价”2008-09-02 17:00:49|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浅谈“合规性评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合规性评价”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的评价。

国际标准化组织2004年11月15日颁布的ISO14001:2004标准为了突出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标准中的地位,将1996版标准4.5.1条款中的最后一句话“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摘出来单独作为17个要素之一,增加“4.5.2合规性评价”这一要素,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的合规性评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GB/T28001-2001标准4.5.1条款中,也明确要求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

记录齐全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

在现场审核中发现,不仅一些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对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感到困惑,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审核也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

现以环境管理体系为例对此问题做以深入讨论。

一、对“4.5.2合规性评价”的理解在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标准(以下简称标准)4.5.2条款中规定“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实施并保持至少一个程序文件,并定期评价组织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程度。

所建立的程序文件应至少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周期及如何评价、由谁评价,同时保存评价结果的有关记录。

组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指4.3.2条款中所要求识别和确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环境法律法规包括:①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法规;②省部级法规和规章要求;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要求;④各种相关的环境标准。

其他要求至少包括:①经磋商与有关组织或机构达成的协议;②自愿性原则和惯例;③组织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

“4.5.2合规性评价”条款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条款,它为组织加强管理指明了方向。

二、“合规性评价”实施的基础标准4.3.2条款是实施“合规性评价”的基础。

该条款规定组织“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b)条款是2004版标准增加的内容。

该条款的增加是为了强调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针对性。

即:组织不但要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落实到具体条款,而且要与所识别和评价的环境因素对号入座,这样才能判断组织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在现场审核中发现,b)条款被一些组织所忽略,没有得到很好地理解和落实。

组织只是识别和建立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对照此清单进行“合规性评价”,至使评价没有针对性、没有根基。

因此,b)条款的得以落实是进行“合规性评价”的关键所在。

为了满足b)条款的要求,组织可以建立一个重要环境因素与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对照清单(见表一)。

这样,不仅确保所识别的要求是适用的,同时也为组织确定对环境因素采用何种(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控制方法、如何进行绩效监视和测量及合规性评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合规性评价”的内容合规性评价至少应涉及以下内容:1、评价组织环境因素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条款是否充分识别,并反映在环境因素的控制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中。

2、评价每一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得到遵守的程度。

3、评价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没有应用到环境因素控制要求中的原因及其影响。

4、评价组织环境行为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的原因及影响。

组织通过“合规性评价”可以客观地了解自身环境管理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差距,易于寻找改进的机会,从而有利于提高环境绩效。

四、“合规性评价”应注意的问题1、合规性评价应由各职能部门和重要岗位共同实施,而不应该仅仅是环境管理体系归口部门的工作。

授权评价人员和职能间的接口、评价结果的输出方式等是否已经明确。

2、合规性评价所需的数据和信息收集渠道是否已建立。

3、合规性评价结论应建立在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关键特性和环境绩效进行例行监测和部门交流的基础上。

即:合规性评价结论有需要的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支持。

4、保存完整的“合规性评价”记录,记录示例(见表二)。

5、上述合规性评价基础、内容应注意的问题也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五、“合规性评价”的审核组织对如何进行“合规性评价”明确了,“合规性评价”的审核如何进行也就清晰了。

审核中,审核员应按着PDCA循环模式和过程方法的思路进行审核。

“合规性评价”的审核重点内容为:1、文审及一阶段审核内容①是否建立一个或多个合规性评价程序,程序内容的制定是否适宜并具有指导作用。

②该程序是否规定了评价时间和频次、评价方法是否适宜。

③组织保存的评价记录是否充分、完整。

是否记录组织环境因素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条款遵守程度的评价结果等。

2、二阶段审核内容①组织是否充分全面地评价了其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效果的合规性评价。

②其评价结果是否准确适宜,是否为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绩效,提出改进的方向。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对照清单编号:╳╳╳合规性评价表编号:╳╳╳ISO14001:2004合规性评价方法(审核重点和风险控制方法,4.5.2)对“合规性评价”审核重点和风险控制的探讨中经科环质量认证公司陆昌淼一、对GB/T24001-2004标准4.5.2条款的理解(一)4.5.2条款的增订突出了合规性评价的重要性GB/T24001-2004标准对1996版标准的“4.5.1监测和测量”中将定期评审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要求,单独分出来,增加一个专门的要素“4.5.2合规性评价”,以强化并提高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EMS)结构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水平,这是顺应当前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发展和不断深化的结果。

2004年9月15日,IAF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白皮书《管理体系合格评定与法规符合性之间的关系》。

其目的是:识别出ISO14001:2004标准中与法规符合性直接相关的各项要求,探索认证评审中应该覆盖的内容,以支持国家、社会利益和相关方的合理期望,控制某些已获得EMS证书组织发生环境事故或者被查处未能符合法律要求时给社会产生的恶劣影响。

ISO14001的认证是确认组织已建立一套有效环境管理体系(EMS),确保组织具有持续的满足法规要求的能力。

认证不能替代和保证法律符合性,正如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通过认证的是产品质量体系,而并非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按过程分析;质量管理体系QMS输入是顾客的要求,输出是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而环境管理体系(EMS)输入是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法律法规是国家、人民意志的行为规范和表现,输出是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人类,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造福人类。

环境管理体系(EMS)实施的有效性,重点应体现在满足这些要求的程度,法律符合性是基本的、最低的要求,但不是唯一的。

ISO14001要求组织做出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并在体系(EMS)建立和持续改进过程中予以实现,一般企业首先重点实现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非指所有与环境因素相关的全部法规,这里必然会存在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不符合,这是正常的。

在认证实践中,有些组织向认证机构提供了关于全部都“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自我声明,这种声明不切合实际,也不可信。

如建筑施工作业,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排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

所以对组织现实中局部的、轻微的、暂时的法律不符合,可不作为颁发证书或保持认证资格的先决条件,但是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潜在的或现实的法律不符合,具有认证风险,应一票否决,直接评为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它是决定能否通过认证注册的先决条件。

在2005年12月3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增强环境执法的要求,加强完备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监督的实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合力;尽快建立起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外部监督“三位一体”及时、高效、公正、诚信环保执法的监督管理体系。

ISO14001:2004标准4.5.2条款是企业的“自我决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激、自律、自警的环境行为,将企业环境执法的内部监督管理融于企业的全面管理之中。

EMS是企业环境执法内部监督管理的最佳形式。

由此可见,搞好“合规性评价”的审核和审定,对控制审核、认证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几种执法评价类型“合规性评价”可分组织内部合规性评价、外部执法机关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认证机构对组织合规性评价的审核和评估三类;1.组织内部合规性评价4.5.2:全面评价企业遵循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是环境管理体系(EMS)的PDCA运行模式中重要环节检查(C);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准则,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全面的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充分的、有序的,文件化的、可验证的合规性评价过程,并报告其结果;也是国家“三位一体”环保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中的内部监督。

评价工作涉及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

在评价工作中为组织和代表组织的全体员工是产生环境行为的主体,既是遵守法规的执行者、也是监督者,他们最清楚企业实际情况,这里领导是关键,全员参与是根本,唯有激发企业内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采用先进的系统管理方法,执法评价工作才能有效实施。

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企业内部评价已形成制度,大多自觉发布环境报告,向社会公开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环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改善了企业的环境和产品形象,提高了企业信誉,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是环境管理制度的一次独特创新,现代环境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变革。

2.外部执法评价: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环保部门将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以直观明了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的环境管理手段,是当前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也是我国环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评价对象:包括严重超标和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在当地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包括服务业企业)和其它重点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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