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社会〔2013〕439号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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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备选园区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12]3002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12.10.29【实施日期】2012.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0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6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现就申报2013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推荐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的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以及再制造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备选园区(“城市矿产”类园区除外)。

各地限报1个备选园区(再制造示范基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内容的可另报1家),对于超报地区,两部门对其报送的园区实施方案不予组织评审。

(一)申报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园区已得到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批准;2.园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3.园区内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具有明确的园区边界以及园区组织管理机构或投资运营主体;5.园区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规模;6.园区土地尚有开发利用或集约利用空间,发展潜力较大;7.园区废弃物产生量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潜力较大,循环化改造潜力较大;8.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环保设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环境事故和群体事件;9.园区具备循环化改造基础,已开展相关基础工作;10.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园区、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优先。

以法制化推进国家公园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创新——以钱江源国家公园为例

以法制化推进国家公园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创新——以钱江源国家公园为例

以法制化推进国家公园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创新——以钱江源国家公园为例摘要:国家公园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先行先试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技术标准的创新基地。

国家公园改革的初衷是解决保护地碎片化、多头管理、保护发展矛盾等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提出了“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目标,为此有必要通过法制化的管理条例体系推进其规范化的管理并促进制度创新。

本报告以钱江源国家为例,分析了其管理机构现存的权责利不统一、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条例冲突和管理机制欠缺三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通过颁布《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反映管理中的冲突点、创新点和诉求点,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巩固生态文明改革成果。

关键词:国家公园,法制化,钱江源国家公园试点浙江省开化县钱江源是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以下简称“钱江源”),它由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钱江源省级风景名胜区组成。

这3个保护地空间范围交叉重叠,包含有4个乡镇、19个行政村,涉及林业、环保等多个行业监管部门。

为了规范其保护、建设和管理活动,促进以国家公园体制为抓手的生态文明建设,有必要根据相关上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钱江源实际情况,构建符合钱江源管理实际的法制化体系。

本报告以钱江源国家公园试点为例,分析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索法制化的思路,对其他国家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地具有启示意义。

一、法律现状和存在问题(一)管理机构权责利不统一,和地方政府权责划分不清根据《钱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要求,2016—2018年,国家公园管委会整合开化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开化钱江源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下属事业单位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资源保护中心;2019—2020年,将资源利用建设、财务管理等职能调整至管委会内设部门,推动管委会与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的协同治理,设置苏庄等保护站,管理试点区内居民卫生、教育等社会经济事务。

2021—2025年间,整合休宁、婺源的相关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能进入钱江源国家公园管委会,管委会由国家公园管理局直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4.09•【文号】发改价格[2008]905号•【施行日期】2008.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林业厅(局),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近几年,各地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部分地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不规范,价格偏高,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

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整顿规范门票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门票价格管理。

(1)对于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非依托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由商业性投资兴建的人造景观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今明两年内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

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并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具体时间。

(3)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调整,要按规定进行听证,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

(4)对游览参观点等级和知名度较高,且游览人数较多的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不得层层下放管理权限。

(5)游览参观点要明确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门票价格减免范围和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59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59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5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59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浙皖闽赣四省边际花园城市群建设打造长三角城市群“后花园”的建议收悉。

经商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民航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明确“加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

”浙江衢州、安徽黄山、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合作共建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是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的具体行动,对推动省际边界地区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目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已经印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研究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建设有关内容,在相关工作中予以积极考虑。

二、关于加强对“联盟花园”建设的指导和帮助。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职能,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评选标准,编制出台《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实施方案》,积极指导长三角地区在内的重点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加快整合,在此项工作中加强对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相关工作的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景区、度假区和街区统筹考虑纳入创建名单并予以支持。

三、关于支持“联盟花园”交通重大项目建设。

在铁路方面,我委支持地方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区域路网布局,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等情况,深入研究连接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城市景区的旅游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在编制相关规划时予以统筹考虑。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及其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及其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及其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岚综管综〔2021〕90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及其若干措施的通知岚综管综〔2021〕90号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单位,各区属事业单位,各区属国企:《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扶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2021年实验区党工委第27次委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21年7月2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19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充分发挥政策引领的集成效应,鼓励扶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平潭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一岛两窗三区”战略蓝图,以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以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旅游大文章”。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全面构建“一廊两环五区”的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格局;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多元旅游产品体系,高标准推进文旅融合,创新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促进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传统旅游向时尚旅游、单一景区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努力建设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取得新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03.21•【文号】发改环资[2012]765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园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园区循环化改造列为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的循环经济改造。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等)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园区是我国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也是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但目前很多园区受到土地、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用循环经济理念改造存量、构建增量,有效引导园区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园区迈入创新驱动、自主增长的发展轨道,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改善的有机统一。

中国文化金融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环境、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中国文化金融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环境、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中国文化金融和旅游产业金融政策环境、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一文化金融和旅游产业金融相关政策(一)文化金融与旅游产业金融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金融如何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以及文化金融、旅游产业金融之间的关系。

第一,文化和旅游产业是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为总和的统称。

虽然文化和旅游在满足精神消费功能上具有一定的共性,某些时候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仍是两个不同的产业形态,在国家统计框架下也有完全不同的统计标准。

我们所说的文化产业,就是“文化及相关产业”,可参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相关定义;而所谓旅游产业,就是“旅游及相关产业”,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相关定义。

[1]在金融视角下,以文化产业为基础的文化金融,以及以旅游产业为基础的旅游产业金融都是新兴的金融业态,而所谓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就是以上定义的范畴。

文化金融是通过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现文化生产领域资本金融要素和金融功能配置的运行体系。

简单说,文化金融是基于文化生产领域的金融服务及金融市场体系。

[2]最基本的文化生产是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生产,我们所说的文化金融,一般就是指文化产业金融。

我国政府一直重视以金融和资本市场助力文化产业发展,自2009年后出台了一系列文化金融政策。

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文化金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发展态势良好,产业实践逐渐深入。

文化金融与文化产业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文化产业发展是文化金融发展的基础,文化金融为文化产业提供了坚实的推动力。

旅游产业金融是产业金融视角下的概念,又称旅游金融。

旅游产业金融就是以旅游产业为基础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和资本市场运行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721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审批 类别 许可
设定依据 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备注 1:“鉴于 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 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 号)第二部分第(一)、(二):对于 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一律不再实行审批 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 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 发〔2008〕102 号)第二条(五):按国务院规定权 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 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共同审批 部门
审批对 象
备注
01012 发展改
企业、事业
1.核电
行政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企业、 事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革委
项目名称 单位、社会 团体等投资 建设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 目核准
子项 站项目 核准 (核报 国务 院) 2.民航 新建机 场项目 核准 (核报 国务 院) 3.建设 特大型 主题公 园项目 核准 (核报 国务 院) 4.在跨 界河
共同审批 部门
审批对 象
备注
01005
发展改 革委
工程咨询单 位资格认定

行政 许可

企业及 事业单 位
发展改 01006 革委 发展改 01007 革委
价格鉴证师 注册核准 石油天然气 (含煤层 气)对外合
无 1.煤层 气对外 合作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成办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加快农业现代化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的意见》(成委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要求和市委“157”总体思路,以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多元主体,进一步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进一步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565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55%以上,乡村旅游总收入达500亿元,建成农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00元左右。

1997-2020中国高尔夫行业政策汇总

1997-2020中国高尔夫行业政策汇总

1993年8月10日,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对已出现滞销的项目和赛马场、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项目原则上不得立项、不核发规划许可证、不供给土地、不予以贷款。

1997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严格控制征用耕地出让土地使用权。

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农荒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高级别墅区等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兴建各种祠堂、寺庙、教堂。

1997年,中发11号文件就明确规定,高尔夫球场建设不得占用耕地和农民集体使用土地。

1999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高尔夫球场被列为限制用地。

同时,有关方面明确规定,高尔夫球场的建设必须严格申报程序。

由当地省、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土资源厅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2002年底,取消限制。

同时规定,停止审批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

2003年11月17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

2004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有关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

在此之前未按规定履行规划、立项、用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审批手续而擅自开工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许动工建设。

已按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办理用地或开工批准手续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一律暂停办理供地和开工批准手续,对虽已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开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自治区发改委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统计表

自治区发改委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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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里以下自治区境内铁路项目 核准
①《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 录》“三、交通运输(一)铁道。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或100公里以上及 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 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投资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05]100号)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三、交通运输(一)铁道。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或100公里以上及以上 项目由国务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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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 类境外投资项目、中方投资额1亿 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 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上述项目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中 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报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备案;其他 企业投资的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核准
①《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 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 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 [2011]235号):“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 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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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价格法》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乙级、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412号,2004年)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 [2012]5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1年本)> 除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 等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11]128号):“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 以外的水库项目核准 河流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跨盟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以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1年本)> 其他造成跨盟市影响的水事工程核 等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内政发[2011]128号):“跨盟市水资源配置调整项 准 目,以及其他造成跨盟市影响的水事工程,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自治区定价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 《价格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计价字{2003}1号)。《价格法》第十九条规 务价格的制定 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自治区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①《价格法》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制定权限内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 137号,2004年)③《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服务性价格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务收费标准 第159号,2008年)

长江证券-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通知》

长江证券-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通知》

分析师: 刘俊(8627)68799532 liujun@ 执业证书编号: S0490510120002 联系人: 赵蓓(8627) 68799581 zhaobei@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通知》 报告要点⏹ 2011年8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通知》内容概括如下:一、暂停新的主题公园建设。

二、上报主题公园建设情况。

三、上述限制建设和要求上报的主题公园项目的墓本要求是:现代建设的、吸引游客参与并收取门票的营利性人工景观、游乐设施等,且该项目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在300亩以上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

⏹ 此次《通知》旨在加强主题公园行业监管,以及配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发改委此次发文实际上是2003年《关于加强主题公园建设审批管理的通知》的延续和加强,其目的,一是进一步加强主题公园行业的监管,规范国内主题公园旅游市场;二是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防止部分企业以主题公园开发名义开发商业房地产项目。

⏹ 华侨城受《通知》影响非常有限作为我国主题公园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各景区项目经营效果非常出色。

短期内新项目开发将受《通知》影响暂停推进,但新项目开发因节奏控制在2~3年开发一个新项目,所以受《通知》影响有限,而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储备丰富,足够公司5~7年开发,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同样有限。

⏹ 宋城股份不在《通知》限制范围以内公司的旅游产品为演艺产品为核心的旅游景区,占地面积在200亩左右,投资额2.2亿~3.5亿,不在《通知》要求限制的“现代建设的、吸引游客参与并收取门票的营利性人工景观、游乐设施等,且该项目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在300亩以上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项目之内,因此不会受到该《通知》影响。

⏹ “一刀切”政策旨在规范市场,增加行业壁垒,有利于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我们认为中长期来看,政策上对主题公园市场采取“一刀切”不切实际,也不利于主题公园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利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工作的意见-苏建园[2013]40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工作的意见-苏建园[2013]402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工作的意见(苏建园〔2013〕402号)各市园林(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园在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功能,促进我省公园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城〔2013〕73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视公园事业发展,体现社会公益属性公园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社会事业,是城市绿地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共享园林绿化成果的公众场所,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方面功能。

各市(县)要从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园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公园的公益性质,发挥公园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创造适宜人居环境、引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规划控制、资源协调、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切实抓好公园各项工作。

各市(县)要把公园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社会公益性公园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保护费用列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逐渐增加管理和维护经费,积极推行免费开放,实施特殊人群优惠政策,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

二、科学规划公园布局,合理构建公园体系各市(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节约的规划设计理念,在编制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园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合理划定公园规划用地和保护范围,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023年主题公园行业现状分析与前景研究报告精选全文

2023年主题公园行业现状分析与前景研究报告精选全文

行业驱动因素1
政策支持、消费升级、旅游业快速发展是行业主要的驱动因素
高人口密度+旅游业发展
驱动中国主题公园市场快速发展,在高人口密度+ 高GDP的区域,世界TOP25主题公园集中于洛杉矶 、东京、香港、北京、首尔等地,均为人口密度和 人均GDP较高的地区。在世界主要国家中,中国的 人口密度为146人/每平方公里,位列世界主要国家 第13,一线城市人口稠密、适宜主题公园落地,在 福布斯杂志公布的世界城市稠密度排行榜中,中国 有5个城市人口密度跻身世界前20,为主题公园的 落户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9年中国国内游客 人次达60.1亿人次,同比增长8.4%,2015年至 2019年CAGR达10.8%,2019年中国国内旅游人均 花费达947元,同比增长0%,2015年至2019年 CAGR达5%,中国国内旅游人次的快速增长+人均 消费的提升持续带动主题公园的发展.2018年中国 国内主题公园游客人次达1亿人次
政策分析
《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进—加强监管,明确主题公园的范围和类型
《关于暂停新开工建设主题公园项目的 通知》
加强主题公园行业监管,建立行业壁垒
《“十三五规划”纲要》
提出“交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委柱性产业” 的发展目标
《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 见》
从丰富文化内涵、提高科技含里、壮大市场主体三 方面给出了主体公园转型升级质里提升的方向
2023年主题公园行业现状 分析与前景研究报告




目录
行业背景研究 行业现状分析 行业痛点及发展建议 行业格局及前景趋势
0 行业背景研究
主题公园行业定义
主题公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 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或服务的园区。主要包括 以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游乐园,大型微缩景观公园,以及提供情景模拟、环境体验为主要 内容的各类影视城、动漫城等园区。主题公园是根据某个特定的主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 多层次活动设置方式,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拟态环境塑造。 现代主题公园以游乐休闲为目标,围绕既定主题营造游乐的内容与形式,给游客新颖、全方 位、综合性的休闲娱乐体验。主题乐园的核心竞争力是拥有较高认可度的IP。该IP可以为人 物、品牌或其他各种元素,而成熟IP的培育需要较长的时间。迪士尼通过成立以来近百年的 深耕和培育,创造出一个难以匹敌的IP王国,除了其独具慧眼的兼并收购大量成熟IP外,更 多源自成立初期其对于IP的创造和良好的培育体系。而目前很多主题乐园,更多的元素仍然 是以机械设施和科技体验为主,部分IP的元素设计较粗糙,且基本没有培育和市场认可,则 距离“主题乐园”的概念相去甚远。十多年以来,我国主题乐园领域得到长足发展,培育和 形成了如华侨城欢乐谷、华强方特、长隆旅游、宋城、万达等一批本土高端主题公园品牌。 2017年,中国主题公园行业整体呈现出呼声高涨、舆情不断态势,中国旅游业从观光游步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湖政发〔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湖政发〔2023〕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预期成果清单2.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政策举措清单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重大项目清单湖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8日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妇儿工委〔2022〕5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湖州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政发〔2021〕20号),结合湖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一)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经济社会的总体情况湖州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下辖吴兴、南浔2个区,德清、长兴、安吉3个县和南太湖新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总面积5820平方公里,2022年末常住人口341.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58.34万人,城镇化率为66.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准入类负面清单(试行)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准入类负面清单(试行)
野保处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准入类负面清单(试行)
序号
禁止类
依据
承办单位
1
建设项目禁止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35号令)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资源处
2
主题公园禁止占用天然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
3.社会资金进行商业性探矿勘查,以及不属于国家紧缺矿种资源的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公益性远景调查的设施;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展览基地建设项目;
5.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者自然景观的设施;
6.对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产生重大影响、改变自然资源完整性、自然景观的设施;7.其他不符合自然保护区主体源自能定位的设施。资源处5
碎石矿山禁止使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开发布局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4号):碎石矿山布局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工艺环保、矿山环境优美,矿区“天蓝、地绿、水净”。最大程度保护长江、嘉陵江、乌江沿线山体山貌,严禁使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四山”管制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重要湖泊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水陆主要交通干线直观可视范围和长江、嘉陵江、乌江第一山脊线内布局碎石资源保障基地、新设采矿权。
3.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自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正文:----------------------------------------------------------------------------------------------------------------------------------------------------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政府决定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取消25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9项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市或县(市、区)实施行政权力事项28项,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涉及法规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在修改相关法规条款后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对取消的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进行变相审批。

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委托实施审批的事项,委托机关不得截留审批环节,确保委托事项的受理、审查、许可、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委托到位。

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江苏省人民政府2018年3月1日附件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相关免责情形相关追责情形备注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取消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设区市(含所辖县、市、区)及南京江北新区核准、备案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事项分别委托设区市、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改革委或法定机关办理委托机关工作人员不承担因受委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产生的相关责任。

严格规范主题公园建设

严格规范主题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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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主题公园建设
作者:
来源:《群众》2018年第08期
4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控制与主题公园无关的住宅、写字楼等项目,不得擅自改变园区土地用途,严禁进行住宅、酒店、寫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房地产开发。

主题公园用地要优先利用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城镇公园绿地,禁止违规填海建设主题公园。

要提升质量,丰富文化内涵,讲好中国故事,鼓励文化创意。

关于加强公园(景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园(景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长园政〔2007〕49号关于加强公园(景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公园(景区)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和建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与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园园林建筑及景点规划报建审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长规发[2007]4号)的精神,现就局属各单位内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一、明确报建项目,加强建设管理局属各公园(景区)建设项目分为基本建设项目、绿化项目、经营项目三类。

凡公园(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景观建筑、公共建筑、景点建设项目、临时建筑等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绿化建设项目、经营建设项目均需按本通知要求,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要项目两类分别报建:一般项目是指公园(景区)内建筑面积300㎡以内的亭、廊、桥等园林建筑、景观建筑、小型茶室、售货亭、临时建筑等基本建设项目、景点建设项目、绿化建设项目和经营建设项目。

重要项目是指临城市道路的各类建筑、公园(景区)内300㎡以上的主要景观建筑、市规划局或市园林局认定的其他重要建筑。

一般项目由我局按本〘通知〙要求予以审批,重要项目由市园林局立项审批后,按长沙市建设项目报建程序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明确审批职能,强化审批责任局机关各职能处室要按审批权限认真办理,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各项报建项目按时完成。

受理首位处室为各项目主办牵头处室。

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首位主办处室责任分工如下:三、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建设水平凡建设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不得委托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要求的设计单位、禁止私人挂靠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施工招投标工作,严格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

各单位应认真学习长规发[2007]4号文件(已发至各单位,长沙园林在线可下载)精神,明确公园内部报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本通知要求,搞好公园各类建设项目报建,逐步使公园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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