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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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期末考试学生须知教师监考要求

(完整)期末考试学生须知教师监考要求

(完整)期末考试学生须知教师监考要求期末考试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认真负责,提前5分钟进考场,学生对号入座,让考生准备好文具、垫纸,(垫纸不用书和本,一律不用带字的纸)。

2、组织学生学习考生须知,及时督促学生写好学校、班级、姓名、考号,带书包的学生,把书包集中收起来,放在指定地点。

3、监考教师做到不看报、不闲谈、不擅自离开考场、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接手机、取送卷及时,不许让学生取送卷。

4、监考教师严格执行考试时间,要求学生不到时间不许交卷、正确引导学生复查试卷。

教师要求学生不用粘贴、不用涂改液。

语文作文要书写认真。

5、监考教师负责考生纪律,考场卫生,负责班级备品保管,门窗管理。

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把文具和垫纸准备好,拿到试卷的第一件事写好学校、年级、姓名、考号,总体看一下试卷的数量,确定试卷够在开始答卷。

2、答卷期间如有试卷不清楚,举手向老师请问,如试卷有误,在教师没更正之前往下答其它题。

答卷字迹工整,答卷不许交头接耳,不许打小抄,不许听MP3,更不许带手机进考场,答完卷认真检查不许趴桌子睡觉.
3、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提前交卷,有极特殊情况(如上厕所等)举手请假,同时一次只限一人。

由流动监考负责。

4、试卷答完认真复查后交卷.
5、考试期间学生自带凉白开饮用水。

中心校教导处
2013年1月6日。

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及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性而制定的。

以下是我们学校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
监考政策
1.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不得过早入场或提前结
束考试。

2.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检查考场,确保试卷数量和学生座
位数一致。

3. 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不能提供任何有
利于某个考生的信息。

4. 监考人员发现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的安静和秩序,不得发出任何会干扰
考生的声音。

监考要求
1. 考生在考试开始前应按时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应自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和工具,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向他人借用。

3.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科目相关的参考资料或电子设备。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能与他人交流,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参考资料。

5. 考生在答卷时应注意清晰、整洁,不得在考卷上涂改或乱写乱画。

以上是我们学校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

希望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都能共同遵守,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监考政策和监考要求请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考前10分钟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前五分钟发放试卷。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作关机处理并将手机将所带物品放置专门物品存放处。

六、监考人员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

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学会办公室。

十、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学会。

十一、对于违纪及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每个考场需填写一份,随优盘寄至中国图学学会。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范及监考要求监考是考试过程中保障考试公平性和秩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监考规范和监考要求的详细说明:监考规范1.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准时到场: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与主考官确认身份。

2.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应穿着正式服装,形象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庸俗或带有政治、宗教色彩的服饰。

3.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严禁携带物品: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设备、书籍、纸张等。

仅可携带身份证明、监考工具和考试监控设备。

4.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不得参与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禁答题、提供提示或干扰考生。

5.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保密考试信息:监考人员应严守考试信息的保密,不得外泄任何考试内容或考生信息。

6.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维护考试秩序:监考人员应确保考场内秩序井然,及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

7.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和结束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考试结束。

8.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填写监考记录: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如考生迟到、离场、作弊等情况,以及考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9. 遵循考试组织安排:监考人员应遵循主考官的指示,按照考试组织安排顺利完成监考工作。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守则
1. 监考人员应遵守严格的中立原则,不得向考生提供任何形式
的帮助或得到考生的帮助。

2. 监考人员应保持警觉,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有序,防止任何形
式的作弊行为发生。

3. 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注意考生的行为举止和答题情况。

4. 监考人员应准确记录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并根据考试要求
进行提醒。

5. 监考人员应遵循考试规定,不得违反任何规定或私自添加其
他要求。

监考要求
1. 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熟悉考场布置和安排。

2. 监考人员应核对考生的身份信息,确保身份准确无误。

3. 监考人员应检查和准备必要的考试材料,例如考试卷、答题
纸以及其他辅助材料。

4. 监考人员应简明扼要地向考生介绍考试规则和要求。

5. 监考人员应确认考试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证考生的隐私和安全。

7. 监考人员应尽力协助考生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但不能提供答案或给予指导。

请注意,以上要求和指导事项仅为参考,具体的监考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考试而有所不同。

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按照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事。

祝您监考工作顺利!。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

监考准则及监考要求监考准则和要求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监考准则和要求的内容:监考准则1.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平性:监考人员应确保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严密性:监考人员应密切注视考场内的一切动态,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维持考场秩序。

3.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保密性:监考人员不得泄露考试内容、答案或任何相关信息。

4.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专业性:监考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在考试过程中解答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准确性: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考试,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监考要求1.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身份验证:在开考之前,监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证明,确保其合法参加考试。

2.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布置好考场,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足够的空间,并保证考场环境整洁、安静。

3.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考生须知: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和要求,确保考生们清楚了解并遵守考试规定。

4.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考试监管:监考人员应全程监控考场内的情况,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

5.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严格时限: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及时提醒考生剩余时间,并在考试结束时严格按时收卷。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是否按规定要求排好桌椅、单人单桌,教室卫生必须整洁。

2.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应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强调杜绝考试作弊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将书包、书籍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和资料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消减学生可能作弊的条件和机会。

3.每场考试的答题纸及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不得使用自备纸张。

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小时。

(以上如有特殊情况,考务工作人员会在考前另行通知)4.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处于关机状态,方可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吸烟、谈笑、阅读书报、备课或批改作业等;不得背对学生坐在座位上,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5.考试中除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应提前两分钟发放试卷,并提醒学生写明班级、学号和姓名。

学生在答题中除试卷印刷不清楚的问题可向监考教师提问外,监考教师不得回答学生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

6.考试开始后,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半小时后学生方可交卷。

在考试中,学生若有特殊情况且需暂时离开考场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

7.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在监考过程中,一旦发现夹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张或将其抄写在桌面上等即确认为作弊。

确认作弊者由监考教师将其班级、姓名及作弊简单过程填写在考场记录上,并由监考教师签字,连同试卷及作弊凭证交学校考务办公室备查。

8.考试结束15分钟前,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掌握时间,考试时间不得自行延长;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同时告知学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并当场清点试卷份数,收齐后将试卷送到考务办公室,当面清点核实及签字,至此监考正式结束。

9.监考教师应按以上要求认真履行好监考职责,按时到达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调换,教务管理员要及时安排替换教师,迟到、旷到者除按教学事故处理外,还将在全乡通报批评。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1、首场考试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试时必须检查学生坐序,没有按照考试安排排列的,及时给与纠正,参考学生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按考试规范,随机安排学生的考试座位,注意座位间的间距,前后学生须对齐就座,检查课桌,宣读《考生须知》,要求学生将携带的物品(包、书籍等)放在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岗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随时关注学生答卷情况,仔细巡视,在考场内一前一后监考。

5、发现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止该学生的考试,告知学生本人,并将相关的作弊证据和填写好的材料交考点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与试卷一起上交校办。

6、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以缺考论处;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学生不准交卷离场。

7、考试结束后要清点试卷数量和排序,确认无误后封闭试卷袋。

8、已经安排的监考教师应参加监考,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由学校上报校办同意后方能调换。

监考规定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定及监考要求

监考规定及监考要求监考规定1. 准时到达:所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并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监考位置。

准时到达:所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并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监考位置。

2. 身份验证:监考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在学生进入考场前核对其身份。

身份验证:监考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并在学生进入考场前核对其身份。

3. 安全检查:在学生入场前,监考人员应对考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作弊工具或非允许物品。

安全检查:在学生入场前,监考人员应对考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作弊工具或非允许物品。

4. 禁止通信: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禁止与任何人通信,包括学生和其他监考人员。

禁止通信: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禁止与任何人通信,包括学生和其他监考人员。

5. 保密原则: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保密原则: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6. 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应维护考场纪律,确保学生安静有序地进行考试。

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应维护考场纪律,确保学生安静有序地进行考试。

7.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在学生交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数量,并确保所有试卷和答卷被妥善收集。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在学生交卷后,应仔细检查试卷数量,并确保所有试卷和答卷被妥善收集。

监考要求1. 熟悉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必须提前熟悉考场布置和座位安排。

熟悉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必须提前熟悉考场布置和座位安排。

2. 准备必备物品:监考人员应携带必备物品,如计时器、标记笔、剪刀等。

准备必备物品:监考人员应携带必备物品,如计时器、标记笔、剪刀等。

3. 了解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试的科目、时间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

了解考试内容:监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试的科目、时间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导学生。

4. 专业知识储备:监考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便能够解答学生在考试中遇到的问题。

专业知识储备:监考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以便能够解答学生在考试中遇到的问题。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督促学生作好考前准备。

除必备的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到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2、开考以后检查学生是否写好班级姓名,并说明试卷页数和考试时间。

3、监考认真负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期间不得看书、报刊或开小差等。

4、在考试期间对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要严肃指出、制止,如警告一次后仍有作弊行为将情况记录在备注栏里。

5、收卷时要认真清点试卷,凡缺考学生要在备注栏内说明,试卷如数交回教导处。

6、考试结束后凡在专用教室监考的老师负责关闭室内电灯、电扇、门窗等后方可离开。

7、开考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试场。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8、考试结束后由主考老师到教导处领回试卷批阅。

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抱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希望各位老师严格按监考须知执行。

补充注意事项1、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导处看卷。

2、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

3、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听短铃。

正式开考听长铃。

4、不得代领、代交试卷。

5、不早放学生离开试场(包括副科考试)。

6、收卷后当面清点试卷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试场。

7、要求学生按流水号或学号顺序入座,不得随意换座位。

8、收卷后按顺序整理试卷。

(草稿纸、试卷全收,答题纸或卡分开整理)阅卷及登分要求一、阅卷是考试的最后环节,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试卷必须由教务处将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密封后才能进行阅卷。

三、备课组必须在学校集中阅卷,不能将试卷带离学校。

四、备课组阅卷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流水操作。

五、阅卷前,阅卷教师必须先将试卷做一遍,然后由备课组集体讨论具体的评分标准。

六、卷面“答对处”应打“√”,“答错处”应打“×”。

七、遇到有争议的答案,备课组必须集体讨论并征得命题人的同意后才可更改。

八、阅卷工作完毕后,备课组必须集体拆卷,统一登分。

九、登分时采用大题(题头分)录入形式,如要更改分数由备课组长填写改分单统一到教处更改。

(完整word版)监考须知

(完整word版)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老师到达学校后,到教务处领取当次考试试卷。

2、监考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整理考场,依照当次考试名单,清点考生人数,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学生证/身份证)。

(没有到场的学生,及时汇总,向巡考老师递交,巡考老师及时反应给辅导员老师。

)3、考前五分钟,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纪律(手机字条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开启封卷袋,清点试卷,填写黑板上考试信息,分发试卷。

(试卷中如有重印、漏印或者字迹不清的情况,及时向巡考老师反映,更换试卷。

)4、广播考试开始,考试正式开始。

(若学生反映试卷中有错误,让其先空着,及时向巡考老师反映,巡考老师联系任课教师来更正后,巡考老师统一通知。

)5、监考时间内,监考教师禁止携带通讯工具、阅览书报、批改作业、聊天、抽烟或者擅离监考岗位。

两个监考老师的考场,基本要求是一前一后,一站一坐,一静一动。

6、监考教师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的违规、作弊行为,应将当事人班级、姓名和违规的主要事实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详细地记录或者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交送教务处。

7、巡考老师在巡考过程中若发现作弊现象,记录后,做相应的处理。

8、开考半小时后,考生可以交卷,前提是试卷已经写完,没有写完,不得提前交卷。

9、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老师告知学生时间,适当督促学生答题,同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将缺考科目、考生姓名、考生班级、及缺考人数填写清楚,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考场记录单一同交给收卷老师。

10、考试时间时间到监考老师让所以考生起立,停止答题,收试卷。

告知考生在清理考场内卫生后,可以离开考场。

监考老师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即1在上,30在下)的顺序,一次整理好试卷和答题纸。

关闭考场内门窗(当天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交当次考试试卷。

教室黑板上书写内容: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______页______大题巡考:刘来员、赵耀巡考负责项目:1、监考老师是否违纪2、学生是否违纪;3、处理突发事件,如考卷问题,学生问题;4、考场秩序和卫生。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一、监考注意事项1、考前30分钟: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

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

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

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

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

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

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卡通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监考人员代表学校实施考场监督,维护考场秩序,执行考试规则,处理违纪作弊,应遵守以下步骤:一、考试准备(每个试室至少两人监考)1. 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引导学生入场就座;2. 要求考生清理座位(桌面、抽屉和座椅),禁止考生将考试必备用具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3. 提醒考生将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不准无证学生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4. 强调考场纪律,宣布考试时间。

二、考试进行1. 按时发卷、收卷,每人一份,不可多发少收;2. 坚守监考岗位,集中精力履行职责,不得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3. 查验证件,核对考生身份与试卷姓名是否一致;4. 对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学生,应取消其该次考试资格;5. 监考人员只回答试题字迹不清的问题,对学生就题意等问题发问,一律不作回答;6. 不得允许考生在末交卷的情况下中途离开考场(突发疾病者例外,除一位监考给予帮助外,另一位临考始终在岗);7. 清点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核实清楚缺考学生;8. 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应依照《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1)对无证考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2)对不听从监考指令或不遵守考场规则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给予批评警告,对批评警告无效者,监考人员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3)对作弊(抄袭、出示答案给他人抄袭、夹带资料、传递答案信息、调换试卷、代考等行为)考生,应明确指出,没收其试卷和作弊材料,写明作弊经过,经其本人签字后方可让其离开考场。

三、考试结束1. 考试结束前15分钟报时一次,报时后到考试结束前不准考生离开考场;2. 铃响或时间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收齐点清试题和答卷后让考生离场,试卷必须按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3. 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纪录》(含秩序、缺考学生、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监考签名等),与有关材料和试卷一起交主考单位。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1、正式开考前5分钟,要向学生宣读考生须知;发放答题卡后,要让学生检查自己拿到的答题卡,是否学科正确,是否页码齐全,是否存在严重的印刷问题(如只印出了一面等)。

有问题的要当即更换正确的答题卡。

没有问题就填涂考号。

然后发放试题,许看不许解答。

待正式开始铃声响后才可以开始解答。

2、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指导并逐个检查学生正确填涂考号。

3、监考教师不得在答题卡的任何地方涂写任何字迹。

要保证答题卡干净整洁,不折叠不污损。

4、每个考场都有备用答题卡。

如果答题卡受到撕裂、折叠痕迹较重或污损,要给学生换用备用答题卡。

5、监考期间,监考老师务必把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状态。

6、考试结束,答题卡必须保证顺面、不颠倒头尾、不折叠,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装入答题卡袋中,不作任何装订。

要在袋的封面上注明所有的栏目。

收取答题卡要保持整叠答题卡没有任何杂物,例如不得夹带不得夹带试题、不得夹带草稿纸报纸等,更不得夹带任何硬物。

考场号要填写正确,不能不填写。

监考须知、考试须知

监考须知、考试须知

监考须知2013.12.28 1、监考教师应在开考5分钟之前,到教务处取考卷。

不按时取卷视为迟到。

2、监考教师发卷前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

督促学生清理自己的物品。

3、监考教师应在铃响时发放考卷。

不应提前、延后发放考卷,不得漏发、多发考卷。

4、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如:看书、批卷、写教案、趴桌子、不看学生等(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每次扣0.1分);接打手机、听MP3、MP4、玩手机等(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每次扣0.2分)。

考场吸烟扣0.2分,酒后监考者每次扣0.5分。

5、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对违纪学生立即处理,并及时向流动监考报告,不能影响其它考生考试。

若由流动监考查出违纪学生,每人次扣监考教师0.2分。

6、考场中如有监考教师向考生暗示答案,或向考生通风报信等现象,每次扣监考教师2—5分。

7、考场中如有严重违纪现象,如传卷、交头接耳、互对答案、雷同卷等,每次扣监考教师2分。

8、监考教师要在下课铃响后及时收卷,如有漏收或丢卷现象的,每次扣监考教师0.2分。

9、严禁监考教师擅自离岗,流动监考替老师监考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外出时间超过10分钟(不超20分)的按迟到计算,超过20分的按监考旷堂计算。

考试结束前不在岗的按早退扣0.2分。

10、考试结束后,要填写好考场纪实,不准确或不全的每次扣0.1分。

11、学生提前交卷,不及时制止,每人次扣监考教师0.1分。

12、若流动监考无故不在岗,或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每次扣0.1分。

13、教务处要提前10分钟开始发卷,不及时发卷,每次扣当事人1分。

注:以上所有分数都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考生须知1、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不许私自串座,自行串座的按违纪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含无字垫板),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草纸学校准备,多余物品须放到教室前面,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否则按违纪处理。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拆封清点试卷,核对好每班的人数与试卷数,提早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应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

3、开考之前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4、一年级读一题做一题,二年级通读一遍题目要求,主监负责读题,要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楚,声音要洪亮。

5、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监考期间在考场内应一前一后,不得交谈,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若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指出和制止,并作好书面记录。

6、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7、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终止时间到,提醒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并按要求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交考点监考组长。

9、试卷经监考组长清点无倒装、错装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订,密封线内钉一个钉书针,装袋后胶水密封,由监考组长统一保存,锁在由考点提供的专用橱柜中。

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教师须知一、监考教师要求与职责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

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

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

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

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

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与椅子上的书本与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

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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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
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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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

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

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

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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