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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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监考人员须知

大学监考人员须知

大学监考人员须知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严肃考风考纪,要求监考必须严肃认真,要求学生端正考风。

根据学院考试时长的调整,现对监考人员考场须知做如下规定。

1.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监考期间遇有临时情况的,监考人员应找现场巡视人员,由巡视人员与考场办公室联系。

2.监考人员应按考试安排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做好考前准备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要求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每列考生必须整齐就座,两列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座位),并将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置于书桌上。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确认考生证件与本人相符。

4.开始发卷前,监考人员要明确宣布《考场规则》并责成考生整理桌面及抽屉,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考生任何教材、笔记、衣物、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不得放在座位上及抽屉里。

5.监考人员应确保考生桌面无字迹;考生不得使用有存储功能的的计算器,未经允许不得互借文具。

考生的通讯工具原则上不得带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必须关机并放入《手机专用袋》中并摆放在桌面左上角。

6.考场符合要求后,监考人员方可发卷,然后发草稿纸,每名考生一张草稿纸,写满后,须以旧换新,考试结束将草稿纸收回。

考生不得使用自带草稿纸。

7.监考人员必须保证一人在讲台中央站定,保持精神集中,能看清每一个考生,监视整个考场。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

9.监考人员除解决如试卷有缺页、字迹不清等问题外,不解答考生其他有关试题是否有错等问题,这些问题待巡场人员巡视时解决。

10.监考人员不准在考场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在无他人替代的情况下,不准离开考场。

11.监考人员应随时注意发现考场上任何不正常现象。

发现考生有交头接耳或企图作弊等行为要提醒考生注意,如考生无视监考人员的提醒继续违规,监考人员即可采取行动,取得作弊证据,收回试卷,将考生交送巡视人员。

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监考人员须知

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监考人员须知

葫芦岛市第五高级中学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要求完成监考任务,有事有病要提前与教导
处联系,未经教导处同意严禁串换所监考场。

2、监考人员要提前10分钟取卷,提前8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提前5
分钟发卷,指导学生将学生姓名、班级、考场、考号等内容写在装订线内的正确位置。

指导学生正确填涂答题卡的相关内容。

3、要认真负责,维护好考场秩序,对违纪同学可视其情节给与相应的警告乃至
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如遇偶发重大事件要及时与流动监考或主考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4、监考人员严禁在考场内吸烟、闲谈、看书报和进行其他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要求考场前后各一名监考人员,并勤走动。

5、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未到严禁将学生放出考场。

6、学生交卷后,监考老师要认真将考卷整理好,并填好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

考卷顺序与答题卡顺序一致。

以上各项为监考人员须知,如有违反,将视其情节给与相应的处分
葫芦岛五高中
2014-7-12。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考前10分钟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考前五分钟发放试卷。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作关机处理并将手机将所带物品放置专门物品存放处。

六、监考人员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

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学会办公室。

十、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学会。

十一、对于违纪及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每个考场需填写一份,随优盘寄至中国图学学会。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布置好考场。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室钥匙及其它必需物品,开考前15分钟打开考室门。

三、进入考场须关闭通讯工具。

四、开考前,由主考官宣布“考场规则”,监考员必须认真核对参考人员的身份是否填写正确,是否出现挪位或者错位的情况。

五、考试中,监考人员再次核对参考人员有关证件,检查参考人员相关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按考场规则严格管理考场,制止舞弊行为;监考人员不准看书报,不准随意离开考场等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舞弊的考生,有权没收其试卷。

六、参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并认真登记缺考人员名单,填写好考场登记表;开考30分钟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出场。

七、若试卷字迹、图形不清,可到考务办公室拿原稿核准后,向参考人员说明,但不得解释题意。

八、参考人员交卷时,将试卷及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防止参考人员相互交换试卷。

九、考试完后,全体参考人员起立迅速离开考场,主考员负责收试卷将本考室考生试卷及草稿纸收齐装订好后及时送考务办公室验收。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考试监考须知1.每科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进入考场。

2.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

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有关事项。

3.考前3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

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

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姓名,并确保准确无误。

5.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6.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逐个检查考生答题纸上的姓名是否漏写。

7.监考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答题纸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8.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出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考场。

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应向考生提醒一次时间。

9.监考员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要将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答题纸袋封面,并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10.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不准谈笑聊天,不准将试卷拿出考场,不准在考生的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准打瞌睡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11.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严格清场,检查有无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物品遗留在考场。

14.监考员将整理好的答题纸交考点主任验收合格后,再按顺序清点整理一遍后装入答题纸袋密封(用双面胶,不用胶水或浆糊,防止粘连答题纸),严格保证质量。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监考老师须知

监考老师须知

监考老师须知:
1、考场安排贴好考场、考号标签。

桌子倒置、学生只带考试
用笔、橡皮等,其他纸张、书本类不准带。

若带了,一律集中放置在讲台。

2、各学校一律由校长在答卷前5分钟到考场领取抽考外学生
试卷,考一科领一科,不准许其他老师靠近抽考考场。

3、学生进入考场按照老师事先规定的位置入座,不得随意更
换座位。

4、拆封试卷时,手机拍照记录。

5、叮嘱想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的校名、姓名、班级、
考场、考号等信息填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要自行填写,不能出错。

6、考场不许学生大声说话、交头接耳,必须保持安静。

有条
件的学校适时将考场状况照片发微信。

7、若发现学生作弊者,可采取警告,拍照记录、让校长将学
生带离考场等措施。

8、按顺序装收好试卷。

让各校校长将订书机和报纸等用品领
卷时送到考场。

若来不及装订试卷,可收好后回教办室装订。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主监考须知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要求到达考务室参与并做好工作,手机统一交督察员保管。

2、入场后,严格按要求对照考生电子档案上的照片、卷面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3、严格按时间启封、发放试卷。

4、不准在试卷袋上写任何字、不准撕坏封袋。

5、学生如有作弊现象发生,要立即制止。

并抓住证据,写出经过,一并交考务室,经考点主任核实后,再填写报告单。

6、严格监考,不训斥学生。

学生有问题,监考要当众回答。

7、除县巡视、考点主任、副主任、巡视员、督查员外主监考有权拒绝任何人进出考场。

8、入场后、出场前不准将任何物品传入或传出考场。

9、考场按规定顺序一条龙排列。

收卷时要按从小号到大号按年级顺序收,不准掉卷、倒装、错装。

缺考试卷在在总分处写上“缺考”字样,并排在其序号应在位置。

10、装订前要严格自审,交考务审查后按要求装订。

11、主监考教师不履行职责,以致出现学生严重违纪或考场混乱的,视情节给予全县通报,直至党政纪处理。

监考人员须知和监考流程

监考人员须知和监考流程

监考人员职责一、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必须佩带监考标志,严格按监考人员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本考场试卷的领取、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如数回收。

严禁任何人将题本、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认真宣读《考场规则》,提醒应试人员不得将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

四、认真检查和核对本考场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号,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五、严禁无佩戴监考、巡视、主考等考试工作牌证的人员进入考场。

六、掌握本考场缺考情况,并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七、不得宣读试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八、严格考场管理,在考场内来回巡视,发现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将违纪违规等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字认定,并告知违纪违规人员。

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九、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和聊天;不得暗示应试人员答题;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十、发现应试人员发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按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监考人员工作程序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督促学生作好考前准备。

除必备的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到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2、开考以后检查学生是否写好班级姓名,并说明试卷页数和考试时间。

3、监考认真负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期间不得看书、报刊或开小差等。

4、在考试期间对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要严肃指出、制止,如警告一次后仍有作弊行为将情况记录在备注栏里。

5、收卷时要认真清点试卷,凡缺考学生要在备注栏内说明,试卷如数交回教导处。

6、考试结束后凡在专用教室监考的老师负责关闭室内电灯、电扇、门窗等后方可离开。

7、开考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试场。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8、考试结束后由主考老师到教导处领回试卷批阅。

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抱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希望各位老师严格按监考须知执行。

补充注意事项1、主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导处看卷。

2、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

3、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听短铃。

正式开考听长铃。

4、不得代领、代交试卷。

5、不早放学生离开试场(包括副科考试)。

6、收卷后当面清点试卷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试场。

7、要求学生按流水号或学号顺序入座,不得随意换座位。

8、收卷后按顺序整理试卷。

(草稿纸、试卷全收,答题纸或卡分开整理)阅卷及登分要求一、阅卷是考试的最后环节,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试卷必须由教务处将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密封后才能进行阅卷。

三、备课组必须在学校集中阅卷,不能将试卷带离学校。

四、备课组阅卷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流水操作。

五、阅卷前,阅卷教师必须先将试卷做一遍,然后由备课组集体讨论具体的评分标准。

六、卷面“答对处”应打“√”,“答错处”应打“×”。

七、遇到有争议的答案,备课组必须集体讨论并征得命题人的同意后才可更改。

八、阅卷工作完毕后,备课组必须集体拆卷,统一登分。

九、登分时采用大题(题头分)录入形式,如要更改分数由备课组长填写改分单统一到教处更改。

(完整word版)监考须知

(完整word版)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老师到达学校后,到教务处领取当次考试试卷。

2、监考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整理考场,依照当次考试名单,清点考生人数,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学生证/身份证)。

(没有到场的学生,及时汇总,向巡考老师递交,巡考老师及时反应给辅导员老师。

)3、考前五分钟,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纪律(手机字条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开启封卷袋,清点试卷,填写黑板上考试信息,分发试卷。

(试卷中如有重印、漏印或者字迹不清的情况,及时向巡考老师反映,更换试卷。

)4、广播考试开始,考试正式开始。

(若学生反映试卷中有错误,让其先空着,及时向巡考老师反映,巡考老师联系任课教师来更正后,巡考老师统一通知。

)5、监考时间内,监考教师禁止携带通讯工具、阅览书报、批改作业、聊天、抽烟或者擅离监考岗位。

两个监考老师的考场,基本要求是一前一后,一站一坐,一静一动。

6、监考教师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的违规、作弊行为,应将当事人班级、姓名和违规的主要事实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详细地记录或者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交送教务处。

7、巡考老师在巡考过程中若发现作弊现象,记录后,做相应的处理。

8、开考半小时后,考生可以交卷,前提是试卷已经写完,没有写完,不得提前交卷。

9、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老师告知学生时间,适当督促学生答题,同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将缺考科目、考生姓名、考生班级、及缺考人数填写清楚,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考场记录单一同交给收卷老师。

10、考试时间时间到监考老师让所以考生起立,停止答题,收试卷。

告知考生在清理考场内卫生后,可以离开考场。

监考老师按照序号从小到大(即1在上,30在下)的顺序,一次整理好试卷和答题纸。

关闭考场内门窗(当天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交当次考试试卷。

教室黑板上书写内容: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______页______大题巡考:刘来员、赵耀巡考负责项目:1、监考老师是否违纪2、学生是否违纪;3、处理突发事件,如考卷问题,学生问题;4、考场秩序和卫生。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

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

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

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1、正式开考前5分钟,要向学生宣读考生须知;发放答题卡后,要让学生检查自己拿到的答题卡,是否学科正确,是否页码齐全,是否存在严重的印刷问题(如只印出了一面等)。

有问题的要当即更换正确的答题卡。

没有问题就填涂考号。

然后发放试题,许看不许解答。

待正式开始铃声响后才可以开始解答。

2、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指导并逐个检查学生正确填涂考号。

3、监考教师不得在答题卡的任何地方涂写任何字迹。

要保证答题卡干净整洁,不折叠不污损。

4、每个考场都有备用答题卡。

如果答题卡受到撕裂、折叠痕迹较重或污损,要给学生换用备用答题卡。

5、监考期间,监考老师务必把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状态。

6、考试结束,答题卡必须保证顺面、不颠倒头尾、不折叠,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装入答题卡袋中,不作任何装订。

要在袋的封面上注明所有的栏目。

收取答题卡要保持整叠答题卡没有任何杂物,例如不得夹带不得夹带试题、不得夹带草稿纸报纸等,更不得夹带任何硬物。

考场号要填写正确,不能不填写。

监考须知、考试须知

监考须知、考试须知

监考须知2013.12.28 1、监考教师应在开考5分钟之前,到教务处取考卷。

不按时取卷视为迟到。

2、监考教师发卷前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

督促学生清理自己的物品。

3、监考教师应在铃响时发放考卷。

不应提前、延后发放考卷,不得漏发、多发考卷。

4、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如:看书、批卷、写教案、趴桌子、不看学生等(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每次扣0.1分);接打手机、听MP3、MP4、玩手机等(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每次扣0.2分)。

考场吸烟扣0.2分,酒后监考者每次扣0.5分。

5、监考教师要认真监考,对违纪学生立即处理,并及时向流动监考报告,不能影响其它考生考试。

若由流动监考查出违纪学生,每人次扣监考教师0.2分。

6、考场中如有监考教师向考生暗示答案,或向考生通风报信等现象,每次扣监考教师2—5分。

7、考场中如有严重违纪现象,如传卷、交头接耳、互对答案、雷同卷等,每次扣监考教师2分。

8、监考教师要在下课铃响后及时收卷,如有漏收或丢卷现象的,每次扣监考教师0.2分。

9、严禁监考教师擅自离岗,流动监考替老师监考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外出时间超过10分钟(不超20分)的按迟到计算,超过20分的按监考旷堂计算。

考试结束前不在岗的按早退扣0.2分。

10、考试结束后,要填写好考场纪实,不准确或不全的每次扣0.1分。

11、学生提前交卷,不及时制止,每人次扣监考教师0.1分。

12、若流动监考无故不在岗,或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每次扣0.1分。

13、教务处要提前10分钟开始发卷,不及时发卷,每次扣当事人1分。

注:以上所有分数都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考生须知1、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不许私自串座,自行串座的按违纪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含无字垫板),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草纸学校准备,多余物品须放到教室前面,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否则按违纪处理。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

监考须知1、监考老师在考试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卷,学生提前5分钟进考场。

监考老师指导学生填好姓名、考号、学校、班级,并提醒学生不要在密封线内答题。

让学生养成习惯。

(第一场学生提前10分钟进考场,各班主任到教室清点人数。

)为了学生的安全及不影响其他同学考试,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2、监考教师须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试纪律,按照广播提示进行操作。

3、考试开始,请监考教师督促和检查学生在试卷的左上角写清姓名和班级。

4、监考老师监考时思想要集中,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监考期间,要关注学生的考试情况,及时提醒,保证考场纪律!5、如果试卷中出现问题,及时与教导处或巡视员联系以便统一解决。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需及时提示学生剩余时间,督促学生及时完成考卷内容。

开考以铃声为准,为了不影响学生考试,考试结束时,由监考老师口头宣布,学校只打最后一个结束铃。

开考时间,上午第一场是8:30,下午1:00。

(详见考试时间)7、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按考号收好试卷并点清份数后拿到会议室装订并密封。

二、考务安排1、主考:兰建德2、副主考:金松平3、考务:李秀英蓝翊琳4、场外监考:谢伊萍(一楼)余金秀(二楼)陈江英(三楼)5、各班主任负责考场座位摆放、考号黏贴及教室门的开与锁。

6、安全组、卫生组:值日领导及值日老师(负责场外的纪律及校园的卫生监督)三、批卷1、阅卷时间:1月23日下午1:00开始。

参加阅卷的老师要提早10分钟到达阅卷地点。

2、阅卷地点:一二三年级新外国语校区,四五六年级水南校区(具体地点待定)查田镇中心学校教导处。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拆封清点试卷,核对好每班的人数与试卷数,提早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应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

3、开考之前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4、一年级读一题做一题,二年级通读一遍题目要求,主监负责读题,要用普通话,吐字要清楚,声音要洪亮。

5、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监考期间在考场内应一前一后,不得交谈,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若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指出和制止,并作好书面记录。

6、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7、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终止时间到,提醒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并按要求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送交考点监考组长。

9、试卷经监考组长清点无倒装、错装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订,密封线内钉一个钉书针,装袋后胶水密封,由监考组长统一保存,锁在由考点提供的专用橱柜中。

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教师须知一、监考教师要求与职责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

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

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

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

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

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与椅子上的书本与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

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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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

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

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

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

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

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姓名和考号,并确保准确无误。

5.开考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6.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逐个检查考生答题纸上的姓名是否漏写,考号与课桌标明的是否一致,填涂的考号是否正确,若有问题,立即予以处理。

7.监考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答题纸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

8.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考场。

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向考生提醒一次时间。

9.监考员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要将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在答题纸袋封面,并及时报告考点主任。

10.监考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不准谈笑聊天,不准将试卷拿出考场,不准在考生的旁边看考生答题,不准打瞌睡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11.监考人员对缺考的试卷写上学校、班级、姓名、考号,并添涂考号和缺考标记,缺考的答题纸一并装入答题纸袋。

1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首先检查核对答题纸是否齐全,然后按考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特别注意正反面一致,不能反放或颠倒)的顺序收集、清点、整理好考生答题纸,然后将答题纸装回答题纸袋(在答题纸袋上要写明第几考场、应考人数、缺考
人数、缺考号、违纪情况、考点主任和监考签字等),并收齐试卷和草稿纸,然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13.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严格清场,检查有无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物品遗留在考场,同时检查课桌椅,是否有考生留在上面与考试有关的记号。

14.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试卷装订好后交给考务办公室,严格保证质量。

考生守则
(一)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能离开考场。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书写工具和不具备可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不准将书籍、资料、纸张、报刊、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和具备可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带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考试工具。

考生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将书包放在存包处。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高声谈笑和喧哗。

(五)考生在答卷前须按规定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考号等所列事项;不准在卷面上作任何其他标记。

(六)考生只准用蓝、黑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准用铅笔(作图、标准化试题除外)、红色字迹的笔或其他颜色字迹的笔答卷。

(七)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交换试卷、交换草稿纸,不准有偷看旁窥、传递纸条、抄袭等舞弊行为。

(八)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籍口离开考场后再进入考场续考;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把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时间结束,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及草稿纸折叠放在桌面上,立即退出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
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并应接受监考人员对考场内发生问题所作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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