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建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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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

园建工程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阳光交易告知书

为保障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地产提倡阳光交易。若各单位在与×地产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及各相关部门业务往来中,发现×地产人员存在贪污、索贿、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欢迎向×地产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

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

邮编:

项目园建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园建工程的承担施工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涉事宜协商一致,在甲方注册登记地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

按甲方确认的园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纪录及甲方要求结合现场具体情况承包以下范围及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乙方以总价包干形式承包,包干总价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包材料或成品检验检测、包验收、包成品保护、包保修、包施工用水电、包措施费、包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4.2.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考虑了人工及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及配合整体工

程进度而产生的加班赶工费等各种因素在内,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以外,

不随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4.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包干总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缴

纳。

4.4.图纸范围的内容无论乙方是否漏项、漏计、或少计,均不得另行调整造价,任何未填报的

费用、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均视为已含在包干总价内。

4.5.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范围外新增工作内容、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发生的,乙方必须经

甲方书面确认工程量,增加项目综合单价参考附件《预算清单》计取:

(1)《预算清单》中有相同清单子目,按《预算清单》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预算清单》中有类似清单子目,参考类似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若只是主材种类不同,则只调整主材差价,其它费用不调整,即综合单价=类似清单子目综合单价+

(现种类主材材料价-原子目种类主材材料价);

(3)《预算清单》中没有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确定。

4.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增加一律不作调整。

5.设计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式三套施工图纸。

6.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工程总承包暂定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8.工程款支付办法

8.1.工程结构整体完成(包括水电管线预埋、园建小品结构与基础工程及所有铺装混凝土

垫层全部完成),并且在该节点之前的园建专项质量评估超过80(含80)分,经甲方及

监理单位确认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承包价30%的工程款,计¥元

(大写人民币元);

8.2.所有土建饰面工程完成(包括地面铺装、墙饰面等工程),并且在该节点之前的园建专

项质量评估超过80(含80)分,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累计

到工程总承包价60% 的工程款,计¥元(大写人民币元);

8.3.工程完工且在该节点之前的园建专项质量评估超过80(含80)分,经甲方及监理单位

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累计到工程总承包价85%的工程款,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双方结算完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累计到结算总造价95%

的工程款;

8.5.剩余5%的结算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本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

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8.6.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前,必须开具合法等值的由乙方单位开出的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

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工期:

9.1.工程总工期为 140 个日历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工期不因任何原因和理由(包

括但不限于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延长。

9.2.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开工通知单为准,工程竣工

日期为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甲方组织内部有关业务部门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办法进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取得甲方

颁发的《工程验收移交确认函》的日期为准。

9.3.如因甲方原因推迟施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或停工),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

面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10.保修期

10.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且取得甲方颁发的《工程验收移交

确认函》之日起计。

11.人员

11.1.甲方项目经理:

11.2.乙方项目经理:

12.通知

12.1.各方向下列地址/号码发出的信函、传真视为已经送达。

12.2.甲方确认其通知方式和银行帐号如下: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12.3.乙方确认其通知方式和银行帐号如下: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13.附件

13.1.附件1甲供及甲指定乙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13.2.附件2技术标准

13.3.附件3关于竣工结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约定13.4.附件4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书

13.5.附件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3.6.附件6工程验收移交确认函

13.7.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

13.8.附件8预算清单

13.9.附件9专项质量评估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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