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范文(二篇)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范文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矿井中必备的重要设备,它具有防止火花、防爆燃烧和阻止爆炸事故发生的功能。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相关要求非常严格。
本文将从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检修以及管理等方面,对其相关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在选择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1 安全性要求矿井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环境,因此对于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要求非常高。
选型时,必须确保设备具备防火阻燃、防爆燃烧和承受爆炸压力的能力。
此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
1.2 适用性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在不同的矿井环境下使用,因此需要考虑其适用性。
选型时,必须根据矿井的特点、气体组分以及环境温度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设备,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和适应恶劣的矿井环境。
1.3 经济性要求在选型时,还需要考虑设备的经济性。
设备的质量、可靠性、寿命以及价格等因素都需要综合考虑,选择性价比较高的设备。
同时,还需要考虑设备的维修和维护成本,确保设备的运行成本合理。
二、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2.1 安全施工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引发火花、静电和其他爆炸源。
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防爆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进行操作。
2.2 设备连接和布线要求在安装过程中,需要保证设备的连接可靠、接线正确。
设备的接线必须按照规定的电气接线方案进行,并进行必要的绝缘和防护措施。
此外,设备的布线要符合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避免电气设备间的相互干扰和堆积。
2.3 设备安装位置要求设备的安装位置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操作和维护;其次,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矿井的设计布局和相关安全要求;最后,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便于热量散发和通风排烟,避免设备过热。
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附件2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方案(暂行)序言伴随电气传动技术尤其是变频调速技术旳发展,具有无级调速、节省能源、减少生产成本等诸多长处旳高压变频器,受到煤矿顾客和高压变频器生产企业旳高度关注。
但目前尚无有关国家或行业原则,也缺乏有关检查条件,严重制约着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在煤矿井下旳使用和安全标志管理。
为适应煤矿井下旳迫切需要,安标国家中心于5月30日组织召开了煤矿用高压变频器技术研讨会,就有关防爆安全、电磁兼容、安全保护以及产品在井下安全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专家组出具了《有关煤矿用高压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管理旳专家意见》。
其后一年多时间内,安标国家中心又组织有关机构及专家对高压变频器产品旳安全规定、检测检查条件、措施及鉴别准则做了深入探索,使高压变频器产品检查技术手段得到深入旳完善,基本具有了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所规定旳条件。
7月28日,安标国家中心在山东青岛再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专家论证。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有关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旳告知》(安监总厅规划〔〕148号)精神,结合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旳特点,制定本方案。
1 合用范围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产品(额定电压3.3kV及以上)旳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2 认证模式按新产品程序进行认证,认证模式为“技术审查+产品安全性能检查”。
3 认证根据《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规定(试行)》。
4 认证申请4.1申请人申请人应为从事矿用变频器产品研制开发、可以承担产品主体责任旳法人机构,并满足如下规定:(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2)10名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旳在册电气及机械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矿用变频器3年以上研制和生产经验;(4)具有高压变频器综合加载试验台(装置)及产品企业原则中规定旳出厂检查能力。
4.2 申请材料4.2.1 申请人基本信息详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平台旳有关阐明。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随着现代化采矿技术的进展,煤矿、金属矿及其他矿山对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在矿井四周无可避开地存在大量的瓦斯和煤尘,假如矿用电器设备没有进行防爆设计和安装,就会引起爆炸和火灾等严重后果。
因此,订立一系列的通用规定和标准,对于确保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紧要的意义。
一、基本要求1、防爆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并在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加强质量监管和安全性检测。
2、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检验认证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3、防爆电器设备的制造应以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并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
4、应注意防护等级及设备的防护类型,尤其是对于频繁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具有更高的防护等级和更广泛的适用范围。
5、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必需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和防腐性能。
二、制造标准1、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制造应依照相关国际标准进行。
对于符合国际标准的设备可直接使用;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设备必需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加强。
2、设备制造应使用防爆材料和部件,并符合行业相关的材料标准和技术要求。
3、应订立完善的品质监管标准和管理制度。
4、在设备制造之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防爆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质量要求。
三、安装规范1、在煤矿、金属矿及其他矿山中安装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必需严格依照国家相关的安装规范进行。
2、在进行设备安装之前,必需对现场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探测,以确保设备的安装位置充足防爆要求。
3、安装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施工人员必需谙习相关的学问和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在进行设备安装时,必需遵从相应的程序和要求,依照防爆标准进行布线、接线和巡察,保证设备能够长期安全地工作。
5、在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必需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检验,确保设备完全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四、使用管理1、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中,必需注意安全生产、消防、电气维护及设备保养等问题。
煤矿井下变频器使用注意事项
变频器使用注意事项随着变频器在我矿使用越来越多,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生产,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提出在变频器的安装、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具体如下:1、在变频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封车牢固,尽量避免强烈的震动,避免撞击。
尽量垂直运输。
2、变频调器尽量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区域,变频器的散热片距墙壁距离应大于1米。
3、变频器在井下安装好而不运行的状况下,尽量保持带电状态(热备用)。
4、在离变频器较近的合适地点挖1000×1000×1000mm的坑,把1000×1000×8mm钢板平放在坑底,回填,回填时加食盐混合;干燥的地点需要定期洒水。
使用镀锌扁铁与变频器相连接。
确保接地良好。
变频器所带的负荷也应参照此种接地方式。
7、变频器及其所带负荷的接地装置不能与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
8、变频器安装时应采用独立变压器进行供电,其余设备使用其它变压器。
9、变频器的电源电缆及负荷电缆必须使用专用屏蔽电缆(带有金属网的屏蔽电缆)。
并且在变频器处接地。
屏蔽电缆的另一端不能接地。
避免形成“干扰网”。
10、电源接线隔爆腔在接线时请注意按图接线,不得接错。
11、变频器负荷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0m。
并且负荷电缆尽量缩短。
12、只要条件许可,变频器的电源线及负荷线与控制系统的线路应布置在巷道两侧,不能与控制系统的线路在同一侧平行布置。
如果必须布置在同一侧时,必须尽量远离。
或者交叉布置。
13、变频器的上级馈电开关应使用常州武进生产的KBZ-630型馈电开关。
(这种开关的抗干扰性能较好)14、变频器停电以后1分钟内禁止再次送电,变频器在运行过程中尽量减少瞬时停电次数。
(调试时除外)15、电源停电以后10分钟内禁止对变频器隔爆开关腔内的任意电路进行操作,且必须用仪表确认机内电容已放电完毕,方可实施开关腔内作业。
16、与变频器同一供电变压器下严禁安装电焊机,对变频器外围设备进行焊接时应确保变频器已断电。
矿用高压变频器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矿用高压变频器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一、前言矿用高压变频器是矿山和采石场等重要设备,能够帮助提高生产效率和节约能源。
但是,高压变频器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风险。
在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后,如何确保生产的安全和顺畅,成为了极其重要的问题。
为降低矿用高压变频器操作错误造成的风险,保护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可靠性,本文档详细介绍了高压变频器的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1. 准备工作在使用高压变频器前,应先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检查供电方案和选用的变频器是否匹配。
2.检查变频器的线路连接、电缆光缆以及引线及接地线是否牢固正常。
3.要设置电容器,进行连接,监控系统的各个部分安装,确保软件上电后使用正常。
2. 操作规程使用高压变频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操作时,要按照说明书中的操作要求和接线原理图来操作,严禁断电时或开关有电时接线线路。
2.打开变频器的电源开关时,需先运行开启启动器,待电机转速达到0转/分后,再慢慢地打开电源开关,以避免电机电流过大损坏变频器和电机。
3.在调试变频器的工作模式和参数配置时,应先将调试好的参数保存到存储卡中,以便于随时备份使用。
4.不要在高压变频器内部随便更换元器件和硬件装置,以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5.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如确要修改诊断,需开发团队在有实际操作经验帮助和监督下进行操作。
三、保养规程为确保高压变频器的正常运行,应做好以下保养工作:1. 日常保养1.需要定期对高压变频器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清除设备内积灰、清理设备内部和周围的杂物和灰尘。
2.需要对变频器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维护保养,包括清理电源线、检查接头的松动情况和插头的正常工作情况等。
3.每日使用的过程中,需对设备进行轻微抛光,防止划伤表面,影响视觉效果。
2. 定期保养1.在正常工作中,高压变频器的电力设备需要定期检验、修理以及测试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长期使用。
2.在定期保养过程中,需要对设备的内部和外部进行仔细检查,以及必要的清洗,以保证金属部件的正常使用。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规定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规定1. 引言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是在煤矿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其主要功能是避免电器设备因火花或高温导致爆炸事故。
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以及矿山的可靠运行,制定了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规定内容。
2. 设备分类及标识根据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特性和用途,设备通常分为以下几类:•A类设备:适用于在瓦斯环境中使用的电器设备;•B类设备:适用于在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器设备;•C类设备:适用于同时存在瓦斯和粉尘环境的电器设备。
每个类别的设备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标识,以便矿工和监管人员能够准确识别设备的防爆等级。
设备的标识应当清晰可见,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设备选型与安装3.1 选型在选择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矿山环境特点:包括瓦斯、粉尘等爆炸危险因素的浓度和性质;•设备功率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的功率需求,以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矿山的工作需求;•防护等级:根据矿工的工作环境和要求,选择适当的防护等级的设备;•设备性能和质量:选择具有良好性能和可靠质量的设备,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供应商信誉度: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度和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
3.2 安装为了确保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效果,设备的安装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安装位置:设备应当安装在安全距离内,远离可燃物和易爆物,以防止设备火花引起爆炸;•安装方式: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安装方式,如固定安装、吊装等;•连接线路:设备的连接线路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保证线路不受外部干扰和损坏,避免设备故障;•密封性:设备的接口和连接部位应当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火花渗入设备内部。
4. 设备维护与检修为了确保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和防爆效果,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工作。
4.1 定期维护定期维护包括以下内容:•清洁:定期清洁设备,清除粉尘和污物,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润滑:为设备的关键部位提供适当的润滑,防止设备因摩擦而产生火花;•紧固:检查设备的螺丝和连接件是否松动,及时进行紧固;•环境检查:定期检查矿山环境,确保设备的使用环境符合要求。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模版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模版一、引言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是在煤矿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一类特殊电气设备,其主要功能是防止电气设备在这些危险环境下引发火花或产生高温,从而有效降低爆炸事故的发生。
为保障矿工的安全,确保煤矿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煤矿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包括电机、照明设备、开关、插座等。
三、防爆标志1、所有矿用防爆电器设备都必须标注符合相关标准的防爆标志,以便识别该设备是否适用于爆炸危险环境。
2、防爆标志必须清晰可见,包括防爆标志型号、爆炸危险区域分类、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等信息。
3、使用非标准或伪装防爆标志的设备是严格禁止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删除、遮挡或篡改防爆标志。
四、选择原则1、选择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分类和使用场所的特点,综合考虑设备的防爆等级、防护方式、功率、耐高温性能等因素。
2、选择时应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产品。
3、选择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时应先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五、安装要求1、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的电气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安装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必须符合设备的防爆等级和防护方式的要求。
3、设备的安装必须与爆炸危险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花或高温引发爆炸事故。
4、设备的电气接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并采取必要的绝缘和防护措施。
六、使用要求1、在使用矿用防爆电器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性能和功能正常。
2、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安全规定。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或更换。
4、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七、维护保养1、定期对矿用防爆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耐用性。
煤矿用防爆电动机有关要求
煤矿用防爆电动机有关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452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455条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距离控制装置。
第456条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稳定性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457条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故障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矿爆炸性环境用设备》: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3、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6、防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
7、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视为失爆: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模版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规范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及相关矿上企业的防爆电器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是指用于在易燃易爆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物环境中工作时,防止引起火花、电弧或温度产生点燃甚至引爆爆炸性混合物的设备。
第四条所有进入矿井的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矿井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五条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和追究责任。
第六条矿井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七条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爆电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有相应的业务人员,负责防爆电器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检修和报废管理。
第八条防爆电器设备管理机构应编制并实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防爆电器设备购置应制定明确的采购标准和程序,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相应的使用登记表。
第十一条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过安全人员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防爆电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防爆电器设备的报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填写相应的报废登记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场所必须定期清理,并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五条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场所应该有明确的标识,以便于人员辨识。
第十六条防爆电器设备使用的电源应有明确的标识,并设有相应的防护装置。
第十七条防爆电器设备使用时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静电服装。
第十八条防爆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第十九条在防爆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需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矿井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防爆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精品】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
附件1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1产品名称型号名称:煤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高压变频器型号:补充特征,能量回馈电网功能用“K”,电阻能量消耗用“R”额定功率(kW)/额定电压(kV)电流源型用“A”,电压源型用“V”防爆型式,隔爆型用“B”,隔爆兼本安型用“J”产品类型,变频器2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指标:(1)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入电流;(2)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3)额定功率;(4)工作频率范围;(5)额定工作频率。
3基本组成一般由隔爆外壳、功率部件及控制单元、辅助电源、冷却系统等组成。
4主要安全技术要求4.1防爆要求4.1.1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4-2010的基本要求。
当具有远程控制、数据通信功能时,控制、通信信号应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4.1.2采用水冷方式降温时,冷却水管应视为防爆结构的一部分,与隔爆外壳一并进行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4.1.3应具有储能元件强制放电功能和放电电路自检功能,并明确断电后允许滞后开盖时间,且应考虑不低于2倍的安全系数。
4.2电气性能要求4.2.1介电性能介电性能(包括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工频耐压和绝缘电阻)应符合MT/T661-2011中的规定。
4.2.2温升各个关键部件温升应符合GB/T12668.4-2006、GB3836.1-2010、GB/T11022-1999、GB14048.1-2006、MT/T661-2011等标准的规定。
4.2.3轻载能力在轻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2h及以上,同时其辅助控制、辅助设备应工作正常。
4.2.4效率工作效率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功率损耗容差应符合GB12668.4-2006第6.1.4条的要求。
4.2.5电源电压波动输入电源在85%~110%额定电压范围内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
4.2.6过载能力1.2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30min;1.5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1min。
4.2.7保护性能4.2.7.1过电压保护当输入电压高于110%额定电压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在煤矿、非煤矿等危险气体环境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为防止矿井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一系列相关的要求。
一、适用范围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矿井井下、井上等危险气体环境下的电气设备。
但需注意,不同矿井环境下,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要求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使用前需对所处环境进行评估,以确定选用的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二、技术指标1、防爆标志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矿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1-2010)的相关要求,在外壳或名称牌上应有防爆标志。
防爆标志的内容应包括防爆等级、使用场所等信息。
2、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矿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1-2010)中规定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范围。
在使用前,需对矿井电气系统的电压和频率进行检测,以确保矿用防爆电气设备与电源的匹配性。
3、温升限值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限值应符合国家标准《矿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1-2010)中的要求,以确保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引起爆炸或火灾。
4、防护等级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矿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1-2010)中规定的要求。
防护等级的高低决定了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防护能力,因此在使用前需对矿井环境的特点进行评估,以确定选用的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
三、装配要求1、选用合适的电缆和接头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和接头必须与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匹配,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煤矿通用电缆、电缆接头技术规程》(MT821-2006)的相关要求。
2、接地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地线接地标准》(GB 50169-2006)中的要求,并应进行定期检测。
3、安装固定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205-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规程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规程一、引言矿山场景下的工作环境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为恶劣,存在爆炸等安全隐患,因此对于矿山班组而言,安全工作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而为了满足矿山工作场景的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要求,国家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规定,本篇文章将针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规程进行详细的解析。
二、规程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虽然与一般工业电气设备相似,但因其特殊的使用环境,其安全性能及规范基准要求也要高于一般工业电气设备。
根据国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矿山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煤矿通用防爆电气设备》等文件规定,对于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 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是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标准包括防爆等级和防爆属性。
防爆等级指设备的防爆性能、可防止任何火花、热源和火焰进入设备,导致设备内燃爆,并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防爆属性能够防止电气设备的电弧、火花等产生,避免矿井内发生爆炸事故,从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安全性能要求除了防爆性能外,矿用防爆电气设备还需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尘及防腐蚀等一系列安全性能。
防火指电气设备在遇到外部火源时不燃烧或不利于火势的蔓延;防爆指电气设备在遇到矿井内发生的爆炸时不会引爆,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其他的几种安全性能也是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非常重要的指标。
3. 可靠性能要求矿井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复杂,因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极高的可靠性能,能够在各种环境下长时间工作且不出现故障,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矿井紧急情况的发生。
4. 实用性能要求除了满足上述的性能要求外,矿用防爆电气设备还要具备一定的实用性能,以方便其在实际使用中进行方便的检查、维护和操作。
三、总结总体上,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具备一系列的要求规范,主要包括防爆、安全、可靠和实用性等方面。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国家对这些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为了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保障职工生命资产安全,促进矿山生产连续健康发展,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以规范和管理矿山中防爆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防备和掌控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资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山中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矿山井下和地面的电气设备及配电系统。
二、基本要求1. 设备选用1.1 在选用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时,应优先选择获得防爆认证的产品,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 选用的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应具备防尘、防水、防爆炸等特性,能够适应矿山生产环境的特殊要求。
2. 设备安装2.1 设备安装应依照生产安全规程和专业设备安装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运行可靠性。
2.2 在安装过程中,应确保电器设备与导体之间的良好接触,并采取必需的压实措施,防止接头松动和接触电阻过大。
2.3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积尘、积水等对设备正常运行的影响,定期清理和维护设备四周的工作环境。
3. 设备使用3.1 操作人员必需依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的工作参数或进行非授权维护和修理。
3.2 在使用防爆电器设备时,应遵从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接入非防爆设备或拆卸、改动防爆电器设备的防护装置。
3.3 在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检修,严禁强行连续使用有故障的设备。
3.4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设备维护4.1 订立设备维护计划,依照规定的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4.2 维护过程中应配备经过培训并持有防爆电器设备维护合格证书的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工作。
4.3 维护人员在进行维护、修理工作时,应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范文(二篇)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范文一、引言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安全作用,保护了矿工和矿山的财产免受火灾和爆炸等危害。
为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进行和矿工的安全,本文将就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进行详细分析讨论。
二、设备分类和标志根据防爆性能和用途,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可分为防爆型、隔爆型和增压型。
防爆型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隔爆型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增压型适用于可燃性气体环境。
为了方便识别和使用,防爆电器设备应标注明确的防爆标志,包括防爆等级、使用范围等信息。
三、设备选择和安装1. 设备选择原则:在选购矿用防爆电器设备时,首先需要根据矿山的特殊情况和生产环境,选择适用防爆等级和规格的设备。
同时,还需根据设备的负荷特性和工作环境的气体、粉尘等特点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设备符合使用要求。
2. 设备安装规定:在进行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a) 设备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设备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间距,方便设备维护和管理。
b) 设备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确保设备在工作过程中的稳定性。
c) 设备与其他金属构造物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接地连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设备检测和维护1. 设备检测原则: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设备检测应包括物理性能检测、电气性能检测、防爆性能检测等项目,并记录检测结果。
2. 设备维护规定:为保障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备维护:a) 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除尘工作,确保设备表面无灰尘和杂质,避免设备散热不良。
b) 定期对设备的接线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连接正常,避免因松动接触而引起火花或短路等问题。
c) 定期对电器元件进行检测,如发现老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d) 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检测和测试,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工作。
五、设备报废和更新1. 设备报废标准:矿用防爆电器设备在达到以下条件时,必须被报废:a) 设备严重受损或失效,无法继续使用;b) 设备经过修理或改造后,未经重新检测合格;c) 设备使用年限达到规定的报废年限;d) 设备的技术性能无法满足矿山生产的要求。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范文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止因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及其附属设施中使用的所有防爆电器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包括矿用电缆、矿用电机和矿用开关等,其防爆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防爆电器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环节,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矿山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防爆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六条防爆电器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防爆结构合理,能够有效地隔离和抑制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的进入,并确保内部设备不产生高温火花或弧光。
(二)电器线路应符合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的要求,且确保电气连接牢固可靠,不会因松动或断裂而引起火花。
(三)配电装置和开关设备应采用可靠的防爆技术,保证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四)矿用电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且电机绝缘和耐候性良好。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具体的工作环境要求,确保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设计防爆电器设备时,应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确保其防爆性能满足要求。
第三章生产质量控制第八条生产防爆电器设备应遵循以下质量控制要求:(一)确保组装和焊接工艺的可靠性,防止因工艺不合理而产生缺陷。
(二)严格把控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进货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采取有效的检验手段和方法,对生产出的防爆电器设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合格。
(四)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生产方应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和质量培训,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销售和安装要求第十条销售防爆电器设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一)销售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要求。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在煤矿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其要求非常严格,以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下面将讨论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相关的要求。
一、设计要求:1.防爆性能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设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不得产生明火、起火点或高温表面。
2.耐腐蚀性能要求:矿井环境中存在着各种腐蚀性气体和介质,因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较强的耐腐蚀性能,以防止设备被腐蚀导致失效。
3.结构设计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结构必须紧凑,便于安装和维修。
设备的外壳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性,以防止在矿井环境中发生碰撞或挤压导致设备损坏。
4.热设计要求:由于矿用防爆电气设备长时间运行会产生较大的热量,因此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散热设计,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温度范围内运行。
5.电磁兼容性要求:矿井环境中存在较强的电磁干扰,因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以避免设备被电磁干扰导致工作不稳定或失效。
二、安全要求:1.启动和停止安全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启动和停止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以确保设备能够稳定可靠地启动和停止,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2.绝缘安全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以防止电气设备与矿井其他部分或地面导电体相互接触产生电弧和火花,引发爆炸事故。
3.防雷安全要求:矿井环境中存在雷电的威胁,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性能,以避免雷电将过电压引入设备中引发爆炸事故。
4.过电压保护安全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防止过电压引发设备热升高、击穿或损坏,从而造成事故。
5.防止误操作安全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备防止误操作的相应措施,以防止工作人员因误操作而引发事故。
三、管理要求:1.设备安装要求: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设备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装配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的防爆性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例如《煤矿安全规程》,《矿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等。
2. 设备必须具备防爆结构,能够防止火花、电弧、高温等可能引发爆炸的因素进入设备内部。
3. 设备必须通过爆炸防护等级认证,例如国际标准IECEx、欧洲标准ATEX等。
4. 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故障监测和自动断电功能,一旦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5. 设备的电源、线路、开关等配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防止这些部件本身成为火源。
6. 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指南或使用手册进行,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
7. 对于有电源线连接的设备,应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连接器、插头等配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和连接。
8. 设备应配备防爆标志,清晰标识设备的防爆等级、使用条件等信息,以便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9.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各个部件的工作状态、替换易损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10. 设备的运输、存放、安装等过程中要注意防护措施,防止设备受到撞击、挤压、湿气等影响,导致防爆性能下降。
以上是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规定,具体的要求还需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
在实际使用中,还需要考虑矿井环境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4-矿用防爆变频器(准则及附则)
矿用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
前言
本准则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制定。
本准则从主体资格、产品设计与技术标准、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等12个方面,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量化评审。
现场评审的实质是确定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性能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煤矿矿用产品的特殊性,本准则在实施量化评审的同时,实施否决项评审制。
本准则中带“★”的项皆属否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皆评定为现场评审不合格。
本准则中若某项为不适用项,该项标定分数应分配至所关联项。
考虑目前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内矿用产品生产单位的特点,安全标志办公室将现场评审准则进行分类编写,并以每一类别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编写现场评审准则,其余同类产品的不同评审要求,以附则的形式出现。
目录
矿用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防爆变频器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矿用隔爆型充电机现场评审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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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煤矿用防爆高压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试行)1 产品名称型号名称:煤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高压变频器型号:补充特征,能量回馈电网功能用“K”,电阻能量消耗用“R”额定功率(kW)/额定电压(kV)电流源型用“A”,电压源型用“V”防爆型式,隔爆型用“B”,隔爆兼本安型用“J”产品类型,变频器2 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指标:(1)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入电流;(2)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3)额定功率;(4)工作频率范围;(5)额定工作频率。
3 基本组成一般由隔爆外壳、功率部件及控制单元、辅助电源、冷却系统等组成。
4 主要安全技术要求4.1 防爆要求4.1.1 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4-2010的基本要求。
当具有远程控制、数据通信功能时,控制、通信信号应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4.1.2 采用水冷方式降温时,冷却水管应视为防爆结构的一部分,与隔爆外壳一并进行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4.1.3 应具有储能元件强制放电功能和放电电路自检功能,并明确断电后允许滞后开盖时间,且应考虑不低于2倍的安全系数。
4.2 电气性能要求4.2.1 介电性能介电性能(包括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工频耐压和绝缘电阻)应符合MT/T661-2011中的规定。
4.2.2 温升各个关键部件温升应符合GB/T12668.4-2006、GB3836.1-2010、GB/T11022-1999、GB14048.1-2006、MT/T661-2011等标准的规定。
4.2.3 轻载能力在轻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2h及以上,同时其辅助控制、辅助设备应工作正常。
4.2.4 效率工作效率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功率损耗容差应符合GB12668.4-2006第6.1.4条的要求。
4.2.5 电源电压波动输入电源在85%~110%额定电压范围内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
4.2.6 过载能力1.2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30min;1.5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1min。
4.2.7 保护性能4.2.7.1 过电压保护当输入电压高于110%额定电压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2 欠电压保护当输入电压低于85%额定电压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3 断相保护当输入或输出侧有断相情况发生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4 过载保护加载至 1.2倍额定负载,在20min内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加载至1.5倍额定负载,1min内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5 瞬时断电保护加载至额定负载,电源突然断电又恢复供电时,不能自起动。
4.2.7.6 主电路漏电闭锁3.3kV变频器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值降低到表1给出的动作值以下时,应实现主电路漏电闭锁,当绝缘电阻值大于动作值的 1.5倍时,应解除主电路闭锁。
6kV、10kV变频器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值待定。
表1 漏电闭锁动作值4.2.7.7对地绝缘监视功能应具有对地绝缘监视功能,并满足MT/T661-2011规定。
4.2.7.8 接地故障保护接地线出现故障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9 短路保护当输出任意两相短路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0 内水冷散热保护采用内水冷却散热时,应具有温度保护和离子水浓度保护。
当出现温度或离子水浓度超限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宜具备内水压力保护功能,当内水压力超出规定范围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产品企业标准中应明确规定范围的具体数值。
4.2.7.11 外循环水水电联锁保护采用外循环水水冷散热时,应具有水电联锁功能。
当无外循环水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2 辅助电源故障保护辅助电源系统出现故障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3 过程控制通信故障保护过程控制通信出现故障情况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8 额定输出性能4.2.8.1 具有恒转矩(或恒功率)特性时,在设计工作频率的范围内,输出转矩(或功率)不低于额定转矩(功率)。
4.2.8.2 具有其他输出特性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规定其特性曲线。
4.2.8.3 具有四象限运行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确二、四象限的特征曲线。
4.2.9 转速变化率在规定的调速范围内输出额定转矩时,转速变化率应不大于1%。
4.2.10 输出频率调节输出频率应连续可调,分辨率应不低于0.1Hz。
4.2.11 加减速时间调节加减速时间应连续可调,上限值不低于60s。
4.2.12 正反相序控制应具有正反相序控制功能。
4.3 电磁兼容要求4.3.1 电磁干扰(EMI)要求4.3.1.1 传播电磁骚扰传播电磁骚扰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2.4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2。
表2 传播的电磁辐射骚扰的极限值如果由于环境噪声或其他原因不能在10m处进行测试,执行GB12668.3-2003中6.2.1.2的规定。
4.3.1.2 传导骚扰电压传导骚扰电压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2.2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3。
表3 传导骚扰电压的极限值4.3.1.3 辅助电源端口的电磁辐射骚扰对于辅助电源端口的电磁辐射骚扰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1.3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4。
表4 传播的电磁辐射骚扰的极限值如果由于环境噪声或其他原因不能在10m处进行测试,执行GB12668.3-2003中6.2.1.2的规定。
4.3.1.4 辅助电源端口的传导骚扰电压对于辅助电源端口的传导骚扰电压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1.1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5。
表5 传导电磁骚扰的极限值4.3.2 电磁敏感度(EMS)控制回路以及辅助电源端口的电磁敏感度(EMS),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5.3.3条的规定。
4.4 对电网的影响4.4.1 电压谐波畸变率电压谐波畸变率应符合GB/T14549-1993中第4条的规定(3.3 kV等级按6kV规定执行),极限值见表6。
表6 电压谐波畸变率4.4.2 电流谐波含量电流谐波含量应符合GB/T14549-1993中第5条的规定(3.3kV 等级按6kV规定执行),极限值见表7。
表7 电流谐波允许值注:如果测试现场的电网容量不能够满足要求,电流谐波的允许值按GB/T14549-1993附录B公式计算4.4.3 频率允许偏差按照GB/T15945-2008的要求,正常频率偏差不超过±0.2Hz。
4.4.4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按照GB/T15543-2008的要求,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
4.4.5 电压允许偏差按照GB/T12325-2008的要求,三相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
4.5 其他要求4.5.1 外冷却管路承压能力外冷水管路应能承受2.5倍工作压力、历时5min的承压能力试验。
4.5.2 配套用设备应与矿用防爆高压配电装置配套使用。
产品技术文件中还应明确配套用的变压器、电动机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5.1 防爆性能试验防爆性能检验项目按照GB3836.1~4-2010的相关要求进行。
5.2 电气性能试验5.2.1 除内水冷散热保护、外循环水水电联锁保护项目外的电气性能按照GB/T12668.4-2006、GB/T11022-1999、GB14048.1-2006、MT/T661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过程时应与配套的谐波滤波器(必要时)、变压器和电机形成调速系统。
5.2.2 内水冷散热保护模拟冷却水温度或散热板温度上升到规定值,温控元件应保护动作。
5.2.3外循环水水电联锁保护模拟外循环水的进水电磁阀未打开,变频器应不能工作。
5.3 电磁兼容试验电磁兼容检验项目按照GB12668.3-2003、GB/T12668.4-2006、IEC61800-3(2004)等标准相关要求进行。
5.4 对电网影响试验按照GB/T14549-1993、GB/T15945-2008、GB/T15543-2008、GB/T12325-2008等标准相关要求进行。
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8。
6.2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8:(1)新产品的试制定型和老产品转厂生产;(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取影响产品性能时;(3)正常生产每五年进行一次;(4)停产一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国家相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表8 检验项目相关要求进行。
注1 过载保护可以用模拟方法进行;注2 瞬时断电保护出厂检验时可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6.3 判定产品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