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旧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239b05a3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77.png)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是中国企业会计核算的两个重要规范,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有一些共同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下面,我将从规范内容、科目设置和应用范围三个方面,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比较。
一、规范内容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经济发展。
新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基本准则、会计要素、会计估计、处理与计量、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报表描述和附注等内容。
它主要侧重于规范企业会计的基本框架和核算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务院颁布的,它是根据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三个方面。
它主要侧重于规范企业会计的核算制度和报告制度,并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密切相关。
二、科目设置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科目设置作出了一定的调整。
它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和损益、现金流量等科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置了一些新的科目,使科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新企业会计准则注重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的核算,强调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比性。
企业会计制度对科目设置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参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但在一些方面还有所差异。
例如,在财务费用科目的设置上,企业会计制度较新企业会计准则更加详细,包括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注重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准确反映。
三、应用范围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注册成立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有相应的适用细则,以满足其特殊需要。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广,可适用于不同行业、规模和所有制的企业。
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略有不同。
一方面,它适用于注册成立的企业,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致;另一方面,它还适用于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公共部门单位,以规范其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
新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科目表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科目表对比](https://img.taocdn.com/s3/m/0597fbfd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b9.png)
新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科目表对比注:上述新旧比照中,旧科目仅以《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表为依据,未考虑科目说明提及的可选择增加科目,也未考虑原准则指南、专项办法和补充规定中补充的会计科目。
1001 库存现金:只是增加了“库存”二字,应该要是为了编制现金流量与大现金的概念做进一步的区隔;1002 银行存款: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业专用科目;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业专用科目;1012 其他货币资金:这个老科目了,就不用解释了;1021 结付备付金:证券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企业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原科目名为短期投资,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企业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符合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由于我这里只说一般企业的科目问题,对于金融行业的设置就不细加阐述了);应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企业专用;1121 应收票据:(老科目);1122 应收帐款:原来的科目编码好象是1131;1123 预付账款:(老科目);1131 应收股利:(老科目);1132 应收利息:(老科目);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企业用的;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企业使用;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企业使用;1221 其他应收款:核算除以上科目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1301 贴现资产:银行企业使用;1302 拆出资金:金融企业使用;1303 贷款:银行企业使用;1304 贷款损失准备:同上;1311 代理兑付证券:证券、银行等企业使用;1321 代理业务资产/受托代销商品:核算范围有所扩大,核算不承担风险的代理形成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受托代销的商品,可以使用受托代销商品科目;1401 材料采购:你又回来了,别来无恙?名称由“物资采购”恢复到原来了;1402 在途物资:一般对应原则,似乎应该与1401保持一致,但这个科目没有恢复,不知为何,是不是设置科目的人忘记改了,呵呵;1403 原材料:(老科目);1404 材料成本差异:(老科目);1405 库存商品:(老科目);1406 发出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销售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1407 商品进销差价:(老科目);1408 委托加工物资:(老科目);1411 周转材料:其实就是原来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可循环使用的物品也在本科目核算),换个名字而已,也可以按照老习惯设置“低值易耗品”、“包装物”;1421 消耗性生产物资:农业企业使用科目;1431 贵金属:金融企业使用;1441 抵债资产:金融企业使用;1451 损余物资:保险企业使用;1461 融吱租赁资产:租赁企业专用;1471 存货跌价准备:这个也不需要解释;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个科目我也不是很明白,其标准解释是“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不过这“持有至到期”该如何解释呢?是否指有合作期限的合资性质企业,其股东方应作为“持有至到期”?我也不是很清楚,欢迎大家一起探讨;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减值准备科目应该具有一般减值准备的性质,不过是相对应1501科目使用;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感觉使用范围比较窄,既需要可供出售,还需要是金融资产;1511 长期股权投资:总算出来一个比较熟悉的朋友;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于1511而使用;1521 投资性房地产:与时俱进(发现这个词在智能ABC中竟然没有收录,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是容易被淘汰的),这个科目核算按成本模式及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有点拗口吧,我也觉得);按成本计量模式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其实我个人理解这科目就是固定资产科目子目,不过现在为了体现与时俱进赶时髦,单独把它拿出来而已;1532 未实现融资收益: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效益;1541 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企业使用;1601 固定资产:你总算出来了,编号涨了100;1602 累计折旧:跟1601是一对好兄弟;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加上你就是3个了;1604 在建工程:你也应该算老革命了;1605 工程物资:没有什么变化;1606 固定资产清理:特别提醒,清理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产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1611 未担保余值:租赁企业使用科目;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专用,我估计产奶的牛羊应该列入本科目,而肉用牛羊应该列入“消耗性生物资产”,不知是否如此;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累计折旧;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使用,我翻了一下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可是既然是“公益性生物”,能在可预期的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吗?不知道资产有没有重新定义?或者这里的“经济利益”是无形上的?1631 油气资产:这个科目也很有特色,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使用的;1632 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使用,我估计与“累计折旧”使用方法差不多;1701 无形资产:新旧准则差异比较明显,我想就此稍微作一些展开:1、使用范围,新准则明显扩大了本科目适用范围,其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老准则强调“长期”,排除了以销售为目的;而新准则定义及解释中没有强调“长期”,更直接将“用于销售”作为本科目适用的内容之一,是否可以认为软件企业生产的软件也应该列入本科目,而不是列入“库存商品”呢?我还没有看到详细说明,翻看“库存商品”科目也没有征对性说明;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量,原准则明确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我认为这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积极性,降低企业开发初期费用支出;3、核算方式,一般购入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不变,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先在成本科目“5301研发支出”归集,研发申请完成后,根据规定可以资本化的支出结转至本科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支出直接转入当期费用;4、摊销方式,原准则直接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新准则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方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5、摊销的例外情况,原准则指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新准则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按我理解应该是在“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一次性进费用;6、采取“未来适用法:,首次执行日处于开发阶段的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执行日前以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追溯调整;执行日及以后发生的开发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以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按新准则规定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停止摊销,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新准则规定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在首次执行日重新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账面价值中分离,按照新准则规定处理。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bcf1ad6e7cd184254a353542.png)
会计政策解读-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差异比较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与原基本会计准则相比,新基本准则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1、整体结构的变化:原基本准则为十章,分别为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以及附则等。
新基本准则为十一章,除新增了第九章"会计计量"之外,将第二章的名称由"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
2、修改了基本准则的目标。
原基本准则的目标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新基本准则则将目标修改为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也就是说增加了"规范会计行为".3、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旧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并未作明确的规定。
新基本会计即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4、对会计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这不仅表现在基本准则章节名称的变化,而且还表现在具体的内容上。
新会计准则将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章节变更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基本准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方面的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费用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
新基本准则则进行了补充与修改,将会计原则修改为8个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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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指中国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于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是指198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科目》(以下简称“旧科目”)。
本文将对新准则和旧科目进行比较。
一、审计对象比较新准则适用于符合定义的中小企业,而旧科目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大小企业。
新准则主要考虑了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简化了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
旧科目则没有特别针对中小企业的规定。
二、会计处理方式比较1.确认与计量方式新准则对确认与计量进行了规范,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并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
旧科目则对确认与计量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按照历史成本原则。
2.资产确认与计量新准则对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有明确规定,包括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旧科目则没有具体规定。
3.收入确认方式新准则对收入确认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采用销售发生时确认收入的原则,并提供了一些特殊交易的处理方法。
旧科目对收入确认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处理。
4.费用确认与计量新准则对费用确认与计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员工薪酬,业务税金等,旧科目则没有明确规定。
三、会计报告要求比较1.报表要求新准则对会计报表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表。
旧科目没有明确规定报表要求。
2.报表格式新准则就会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规范,通过表格和注释的形式进行呈现。
旧科目则没有明确规定报表格式。
3.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新准则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并对重大会计估计进行披露。
旧科目没有明确规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规定。
4.报表披露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旧科目则没有明确规定报表披露的要求。
综上所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在审计对象、会计处理方式和会计报告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比较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7f5055ad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f7.png)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法规,它们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本文将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主要从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和报告等方面进行比较。
首先,从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看,两者存在一些共同和不同之处。
《准则》规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科目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分配等。
而《制度》对会计科目的设置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等。
可以看出,《准则》相对更加细致和全面,科目设置更贴近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
其次,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准则》和《制度》在一些核算和计量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准则》强调了“成本匹配原则”,要求费用按照与其相关的收入发生的时间进行匹配,以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
而《制度》则相对简化了费用的核算方法,采用“一般认可的费用计入年度损益”的方式进行处理。
此外,在报告方面,《准则》和《制度》也有一些差异。
《准则》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基本财务报表,以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
而《制度》对财务报表的要求相对简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一些附注和注释的要求,以提供更加详细的财务信息。
综上所述,尽管《准则》和《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和报告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们都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法规,各自具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优势。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应用这两个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以提供准确、全面、可比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提供支持。
同时,还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处理和报告方法,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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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一、异同点1.取消部分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旧的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一些不再适应现代企业运营的科目,比如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这些科目取消后,将相关的资产或费用纳入其他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科目的复杂性,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的经营需求。
2.新增部分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也新增了一些科目,如商誉、股权工具等。
这些科目的增加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弥补旧制度中的一些不足之处。
同时,也为了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方便我国企业与国际接轨。
3.税收科目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处理税收科目上,与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些不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原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税收差异,调整为计入当期损益。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税前盈余的真实情况,减少会计信息的虚假性。
4.会计政策的选择: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不再受限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这样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相同点1.科目的基本设置: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基本设置上是相同的。
两者都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收入、利润等基本科目。
这些科目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石,任何企业都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科目的定性性质: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的定性性质上也是相同的。
无论是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制度,科目的定性性质都是相对稳定的,不会随着企业会计政策的调整而改变。
3.埋没细节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都对细节科目进行了埋没。
细节科目主要涉及到科目的细化,如:现金中的库存现金、现金等。
这些科目不需要单独列示在财务报表中,而是合并为总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异同。
通过减少科目的复杂性、增加对财务状况的准确反映等措施,新企业会计准则更好地适应了现代企业的经营需求,并与国际接轨。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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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的特点
• 公允价值计量 • 应计利息的核算 •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较为复杂。虽然新准则的实行对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真实性和可比 性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一些方面同时又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的选择和企业报告质量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 挑战。
投资决策的影响
4 会计核算和报表审核的要求
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内容和基本方法、各种会 计报表的审核程序。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都是财务会计基本准则,但它们之间存在很多差异。新企业会计准则更注 重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实用性,而企业会计制度更注重规范行为和保证国家利益。
异同点
• 财务报表的准备和披露的内容不同 • 会计期间的界定不同 • 计提大额坏账的规定不同
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会计 制度和会计政策,并依法独立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制度是财务会计基本准则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规定了会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包括会计科目、账面 账户、会计报表、会计记录等。
1 会计科目的设置
2 会计报表的设置和编制
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 收入六大类科目,并规定了对每个科目的定 义、核算方法、会计核算处理等。
新准则的编制过程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内外专家参与讨论、研 究甚至争执,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而制定出最终版。
新准则的意义
更好地满足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的实际需要, 促进我国与国际接轨,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和 可比性。
企业会计制度的背景
企业会计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修订的,是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财务会计基 本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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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比较首先,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自2024年开始实施的一种会计准则,与我国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其科目设置更加细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每个类别下都有更加具体的科目。
例如,在资产类别下,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仅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常见科目,还包括了其他细分科目,如待清算资产、质押贷款等。
这种细化的科目设置有助于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而企业会计制度则是我国自1993年实施的一个统一的会计制度,科目设置相对较少。
企业会计制度中将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等五大类别,每个类别下有相对较少的科目。
例如,在资产类别下,企业会计制度只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科目,没有细分科目。
这种相对简化的科目设置虽然便于初学者理解和操作,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无法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其次,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科目的名称和内容上也存在差异。
例如,在成本类别下,新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许多新的科目,如折旧、摊销、计提保险费等。
而在损益类别下,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细分科目。
这些新增的科目更加细化了会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
此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会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尽量避免误导性信息。
而企业会计制度则相对没有明确这些要求,更加偏重于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操作的规程。
综上所述,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上存在不同之处。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更加细化,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而企业会计制度则相对简化,易于初学者理解和操作。
除此之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要求,而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这些要求。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比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0c2202c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e9.png)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对⽐分析2019-05-19⼀、基本准则的总体对⽐分析(1)会计准则⽬的对⽐。
旧准则规定的会计⽬的为: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将⽬的修改为:为了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修改后的基本准则⽬标删除了⼝号性的条款,更强调了规范会计⾏为的⾸要⽬的。
(2)制定依据对⽐。
旧准则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本准则;新准则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准则。
(3)准则基本内容对⽐。
旧准则主要强调了会计对象、会计假设及核算⽅法。
新准则在保留旧准则内容的同时,删去了有关会计记录⽂字⽅⾯的要求,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4)适⽤范围对⽐。
原准则适⽤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新准则适⽤于在我国境内设⽴的企业(包括公司),它在表述上更科学。
(5)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对⽐。
原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和货币计量。
新准则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和权责发⽣制。
(6)新准则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标和使⽤⼈。
⼆、会计计量属性的对⽐分析(1)公允价值的应⽤是新准则的⼀个亮点和新突破。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加的⾦融⼯具、投资性房地产、⾮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货币性交易等必须执⾏的内容。
新准则规定:⾮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价值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由此产⽣的结果是:这⼀交换将产⽣利润。
⽽此前采⽤的账⾯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利润。
这对于投资性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定机会,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值反映其账⾯价值,由此将直接⼤幅提⾼每股的净资产,降低市净率。
另外,由于折旧消失,相应会提⾼公司利润,有效提升公司股票的估值⽔平。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最全版](https://img.taocdn.com/s3/m/f0a6019af12d2af90242e6e8.png)
(财务会计)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本准则更强调可靠性。
4、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及名称有所变化。
壹是将损益表改称利润表;二是取消了选择编制财务状况变动表的要求;三是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
5、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引入资产负债观。
会计要素的定义基本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引入资产负债观,主要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6、引入“利得”和“损失”。
利得和损失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在理论上,前壹种利得和损失尚未实现,后壹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7、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
本准则规定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壹般应采用历史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8、取消“会计记账须用中文”及“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关于用中文记账的要求,《会计法》第二十二条已经明确,会计准则不宜重复;而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应通过资产、费用确认来解决。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初始计量方面的变化。
(1)借款费用能够资本化。
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允许将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计价方法发生变化。
本准则第十壹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即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是公允价值时,才能据此价值入账,有别于原准则壹律根据投资合同或协议的价值入账的规定。
(3)不计入存货成本的范围发生变化。
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本准则规定“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能计入存货成本,意味着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可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支出,能够计入存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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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都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重要文件,对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本文从会计科目的角度,对《准则》和《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一、会计科目设置1.《准则》的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独立且灵活,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规模和经营特点可以进行调整,允许有适当的变动。
2.《制度》的会计科目设置相对固定,主要以《制度》给出的会计科目表为基础,不太允许进行调整,对企业的适应性较差。
二、科目名称和编号1.《准则》对于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都较为详细,并通过科目的分类和分级,将会计科目的编号与财务报表科目相关联,便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整理。
2.《制度》对于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整理不够明确,几乎没有进行科目的分级和分类,导致科目编号与财务报表科目之间的关联性较弱。
三、会计科目的数量1.《准则》的会计科目较多,涵盖了大部分的财务和经济业务,可以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的需求。
2.《制度》的会计科目相对较少,一般仅包含常用的会计科目,对于特殊企业的会计事项可能存在不完全的情况。
四、会计科目的分类1.《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等,便于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2.《制度》对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简化,主要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其他综合收益类等,没有进一步进行细分。
五、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定1.《准则》对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定较为灵活,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科目操作方法和核算办法。
2.《制度》对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定相对固定,企业需要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较少灵活性。
六、科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1.《准则》对会计科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有具体规定,对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制度》对会计科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的规定相对简略,内容较为概括,可能不够清晰。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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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在我国会计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为现代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和需要而制定的一套适用于企业会计计量和信息报告的规则体系。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主要体现了对财务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把握的原则。
1.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待摊费用等。
2.负债类科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成本类科目:包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5.收益类科目:包括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以上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科目设置内容,主要体现了对企业经济活动各方面的监管和记录。
二、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家对企业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规范,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会计理论发展的需要,制定的总体性的规则和要求。
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主要体现了对经济活动信息及业务流程的规范和管理。
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资产类科目: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同。
2.负债类科目: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同。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同。
4.成本类科目: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间接费用等。
5.收益类科目:包括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以上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科目设置内容,主要体现了对经济活动信息的管理和核算。
三、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的异同1.异同之处:(1)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设置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都包括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2)在成本类科目的设置上,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对简化,只包括销售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而企业会计制度则更加详细,包括了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企业会计新旧准则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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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12.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 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3、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 4、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原有的表外项目纳入表内核算
例如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 5、体现了重要的特殊行业有关的准则
金融、保险行业、油气开采、农业等 6、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控制,防范利润调节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一经提取,不得转回 “存货”、“金融工具”准则并不适用该条款 7、财务报表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原准则: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即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的 标准。
新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 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调整的,调整留存收益。新准则以取得被投资方所 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为投资的初始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投资方在购 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负债以及发行的权 益证券的公允价值,即以付出的资产等公允价值。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基本一致,也是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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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
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
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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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比较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这类科目主要有:1、资产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2、负债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4、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
5、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这类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
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将“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是合理的。
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1.资产类。
“材料采购”科目,制度中“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而“材料采购”科目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损益类。
其他业务成本,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发生的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
这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销售费用,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科目相比核算内容减少。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实质内容发生改变1.资产类。
应收票据:原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一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第二,原制度规定,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新会计准则规定只要是预付账款均可计提坏账准备。
第三,科目的位置由原来放在坏账准备之后调整到坏账准备这前。
坏账准备: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计提基础由制度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扩大到对全部的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等。
第二,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又收回,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第三,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不再是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和账龄百分比法,而是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准备。
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资产负债表日这些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
因为,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份额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份额不调整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份额则将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权益法)。
第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改为“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第三,将制度中“被投资单位因增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按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第四,未对因改变持有目的而重新分类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
固定资产:本科目增加了两个核算内容:第一,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在本科目核算。
第二,固定资产原价中要考虑弃置费用的内容。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在建工程: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先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期末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第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度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度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XX工程)。
第三,设置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明细科目,取消了“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其他支出”三个明细科目。
工程物资:取消了“预付大型设备款”明细科目,并且未明确规定其预付款该如何处理。
无形资产: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发生了如下改变:第一,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核算。
第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先归依在“研发支出”科目,应予以资本化的金额则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第三,无形资产的摊销分为可以合理确定年限的在受益年限内摊销,不能合理确定年限的采用减值无形资产,这样更能够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规模及摊销情况。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本科目取消了以下项目:第一,开办费,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第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则在发生时直接让入当期损益。
2.负债类。
长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改变是:第一,借入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
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第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而不是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
但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利息费用。
应付债券:本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变化是:第一,将“溢(折)价”明细科目改为“利息调整”明细科目。
第二,计算每期利息费用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与票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
第三,制度规定,发行可转公司债券应单独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发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债券进行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规定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第四,债券到期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改变:原制度规定直接冲减应付债券就可以了,但新会计准则指出如果“利息调整”科目有余额还要调整“财务费用”、“制度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长期应付款:增加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专项应付款:原制度将专项应付款定义为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拨入时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则转入“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新会计准则规定,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才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才能转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预计负债:新增了资产弃置义务的核算。
由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本科目新增了以下项目:第一,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核算。
第二,因购股票在冲减实收资本的同时增加“库存股”。
企业减少实收资本应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冲减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冲减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再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股本溢价处理。
资本公积:新准则只设“资本(或股本)溢价”,“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取消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接受捐赠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应采用交易当日即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汇率或近似汇率,不产生折算差额,因此取消了“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明细科目。
同时,也取消了“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明细科目。
盈余公积:增加了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4.成本类。
制造费用: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核算,而原制度规定在制造费用核算。
5.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而新会计准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采用按应上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计价。
营业外收入: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原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捐赠、政府补助等。
补充:新会计准则下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具体处理步骤如下:(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如果接受捐赠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按照税法属于可以抵扣范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