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车辆配备及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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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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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章制度汇编- 1 -银行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配置,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配车用途 各单位配置车辆,要保证用于本支行、部室的业务开展以及公务用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所配车辆为支行、部室公务用车,非行长、总经理专用车辆。

二、配车范围 (一)中心支行、综合行配备公务用车,二级支行不配置车辆; (二)机关部室根据工作性质配置车辆。

三、车辆配置原则 以支行的类别性质、资产结构、存款规模三项指标为依据,进行综合排序,按照顺序配备车辆。

四、车辆装饰及保险 (一)车辆装饰,由总行统一进行必要的装饰,只限于贴车窗膜、车座装饰包装、脚垫配置,不允许配车单位私自进行其他装饰。

(二)车辆保险,由总行统一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各支行车辆保险由指定保险公司上门服务,车辆的年审工作由总行统一组织进行。

五、燃油费用 (一)机关部室车辆用油,一律由行长办公室按照百公里定额耗油核定,车辆统一按核定数量使用,到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超出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二)支行车辆用油,按照百公里定额耗油核定加油,建立车辆里程、耗油量统计。

六、车辆保养及维修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须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日常保养、维修,由驾驶员拟出维修清单,经车队批准后,进行保养、维修。

车辆大修必须经车队认真调查核实后,由车队提出车辆维修方案,方可进行维修。

七、交通补贴 为方便开展工作,对没有配车的部室总经理,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500元。

对没有配车的二级支行行长,中心支行、综合支行副行长,机关部室副总经理、二级机构正副经理,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300元。

银行车辆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为切实加强全行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好我行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车辆日常管理(一)行长办公室为我行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车辆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协调处理车辆使用、维护、维修等事项。

XX银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XX银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参照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车使用与调度、公务车驾驶员管理由分行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一)现任分行领导成员的公务用车;(二)经分行批准本行员工的使用相关公务用车;(三)经分行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公务用车。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务用车采用统一管理、审批使用方式,日常使用登记造册,年终进行年度使用情况及费用支出汇总分析。

分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车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调度,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交纳等管理工作,公务车费用使用按分行财务制度先审批后使用,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送相应预算审批。

(一)负责建立车辆行驶记录、车辆里程统计、车辆维修保养及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

(二)负责车辆涉及的路桥费、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出差补助费等各类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三)定期审核和统计公务车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定期对公务车维修和保养。

(五)负责公务车的年检、购置和车辆保险的购买工作。

(六)及时处理公务车涉及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五条公务车原则上必须配备固定驾驶员或车辆保管员,车辆保管人严格按规定驾驶、保养汽车,并处理与汽车相关的事务,并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日常车辆管理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或人员配备不足时可临时调配驾驶员。

非我单位聘用驾驶员驾驶车辆需向综合管理部进行车辆使用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按照分行车辆使用相关规定使用车辆。

第六条我分行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得交由非我单位聘用人员驾驶使用,未经批准,严禁公务用车驾驶或使用人员擅自随意将我分行公务车交于他人驾驶使用。

第七条原则上分行行长的公务车相对固定,其余车辆视工作需要办理调派。

第四章用车程序第八条公务用车遵循如下派车程序:(一)用车联系人须事先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

银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银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我行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根据《车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范围和使用流程
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办公室。

2、公务车辆使用优先保障行领导公务用车。

3、各部门公务用车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行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由办公室安排。

4、行内员工原则上不得私用公务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行长批准,但必须收取适当的用车成本费用。

二、日常管理
1、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修保养等工作,并设立公务用车专用台账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用车时间、使用人等信息,尤其对车辆行驶地点和路程要有详细记载。

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应严格执行分行财务制度的规定,车辆维修须事先报行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车辆加油,凭加油站合法收款凭证,由专人予以报销,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违规及肇事
1.车辆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2.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应立即与办公室联系,并由办公室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申请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和理赔工作。

如不属公务因素引起的赔款及刑事责任,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3.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款不足以支付对方所
必须的费用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四、附则
1、本制度尚有未立其他事项,则参考《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商业银行总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总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银行总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XX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银行后勤服务管理制度》、《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行内控安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管理职能部门、车辆购置、车辆档案、车辆调度使用、维修保养、年检保险、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工作规范等方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

各分支行、总行营业部、各村镇银行如能正常办理车辆过户的,应及时到总行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接收车辆后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自行管理所属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是指按规定配给总行机关、各分支行、总行营业部,各村镇银行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总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本行公务用车相关的办法及规定。

(二)按本办法要求接收本行各分支机构公务用车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行各分支机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四)负责汇总本行公务用车情况向分管总行办公室的行领导报告。

(五)负责制定本行公务用车车改方案。

(六)负责编制总行机关用车年度预算。

(七)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使用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报告。

第六条总行计划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审核总行机关、各分支行、总行营业部,各村镇银行年度购车预算和预算的使用情况;确定车补标准。

第三章配置标准第七条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根据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商务接待、执行纪律检查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第八条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 万元以内(不含购置税)、排气量 1.8 升(含)以下。

银行车辆运行方案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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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为加强银行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差旅出行的正常需求和安全,特制定本车辆运行方案,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运营规程,以此为依据规范车辆行驶和使用。

二、管理模式2.1 车辆调度管理车队管理采用“一中心两部局”的模式:以总行作为信息调度中心、以各分行、部门作为局部调度中心,实施核心一体化调控管理,优化车辆使用效益。

各分行和部门必须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运送物资、人员等因素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并限制部门间车辆借用。

2.2 车辆保养管理车辆保养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技术保养站,定期对各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品质状态。

在对银行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时,车辆保养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工具、维修材料及零配件,并向保养对象开具明细清单和维护保养单,记录车辆维修保养情况。

2.3 车辆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应注重预防和救援两方面。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教育和培训。

针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建立电话、求援联系单及车辆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得以进行。

同时,车辆保险工作也应全面开展,为车辆的保险提供有力的后盾。

三、运行规程3.1 车辆驾驶规程1.驾驶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交通信号标志要求行驶。

2.车辆驾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调整座椅至安全位置。

3.不得在车内吸烟、喝酒、饮食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行为。

4.红灯停,黄灯减速,绿灯通过。

3.2 车辆使用规程1.车辆使用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车辆完好。

2.车辆使用前必须经过日常的保养,保持车辆状态良好。

3.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3.3 车辆外出规程1.车辆外出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地和行驶路线,并经过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批。

2.长途送货、远程出差等活动,必须由专职司机带领。

银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银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级分支机构及各部门使用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务车辆是指用于银行公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接待、会议、调研、运送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维护第四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应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2. 车辆购置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3. 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牌照、保险等手续。

第五条车辆维护1. 车辆维护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 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等费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报销。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车辆使用范围1. 车辆主要用于银行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2. 在紧急情况下,车辆可以用于运送病患、救援等特殊情况。

第七条车辆使用申请1. 使用车辆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

2. 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事由、时间、地点等因素,合理调配车辆。

第八条车辆使用规定1. 使用车辆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 使用车辆时应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加装设备。

第九条车辆使用记录1. 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地点、事由、油耗等。

2. 使用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审计和查询。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保险第十条车辆安全1.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资格。

3.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办公室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备勤车、员工私家车等。

第三条车辆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安全第一、经济合理、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四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车辆购置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综合考虑车辆性能、油耗、维修成本等因素,选择经济适用型车辆。

第六条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车辆登记、购置税缴纳、保险购买等。

第七条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八条车辆报废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保报废车辆资产得到合理处置。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九条车辆使用权限(一)公务车:由银行办公室负责分配,仅限于公务活动使用。

(二)备勤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分配,主要用于值班、加班等特殊情况。

(三)员工私家车:员工可申请使用,用于上下班途中。

第十条车辆使用审批(一)公务车使用: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说明用途、时间、预计行程等。

(二)备勤车使用:由值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员工私家车使用:需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一)驾驶人员需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二)驾驶人员应定期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

(三)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保养与维修(一)车辆保养:按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车辆维修: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送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三)车辆保险:车辆应购买全险,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第四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三条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车辆费用报销(一)公务车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二)备勤车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银行支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银行支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XX银行支行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支行车辆管理,严肃用车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
1、各科室业务用车必须填写派车登记表。

2、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驾车。

3、严格限制非驾驶人员随意驾车。

4、对酒驾、醉驾、无证驾车等违规驾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追责。

5、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作适当及时调整。

6、在恶劣天气和路况下,应尽量避免外派车辆,确有不得已外出的情况,须指派专业司机驾车。

7、车辆非工作出车时间,一律停放在单位院内。

二、车辆管理
1、车辆驾驶员擅自外借车辆或交非司机人员开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并承担相关责任。

2、车辆需要修理时,车辆管理人员要说明修车原因、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名称及预计费用。

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台账并由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维修,未经批准的修理费用不予报销。

3、车辆所用附属用品(脚垫、座套)等一律实行统一配置,驾驶员不得随意购买。

4、车辆因公外出发生故障需在异地维修的,要先电话告知单位领导。

5、驾驶员要保持车辆整洁,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保障车辆状况良好。

XX银行XX支行。

银行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服务于银行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自用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备用车、租赁车等。

第三条银行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经济适用、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置第五条车辆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确保购置车辆符合银行工作需求。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七条车辆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满足银行工作需求。

第八条车辆购置费用应纳入银行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九条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时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库,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六条车辆维护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和维修单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车辆维护保养费用应纳入银行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九条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拖延。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确保维修质量。

第五章车辆保险与理赔第二十一条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保险。

第二十二条车辆保险种类和保额应根据车辆价值和风险等级确定。

第二十三条车辆保险理赔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和银行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车辆保险情况,确保保险有效。

第六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二十五条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银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银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银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处公务用车管理,更好地发挥车辆的作用和确保行车安全,节资增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原则(一)车辆使用范围:本车辆为离退休工作处办公用车,供本处全体工作人员公务使用。

(二)车辆使用原则:1.优先保证殡葬用车;2.同等情况下市内用车要让位于市外用车;3.用车实行预约登记制度;4.用车发生的费用从使用科室各自经费中支付。

(三)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的管理,包括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调配等归口办公室。

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车辆夜间定点存放,节假日期间除应急、值班和工作需要一律停驶封存。

二、车辆使用办法(一)公务用车实行预约制度,各科室用车需征得本科室科长(主任)同意后与驾驶员预约。

车辆出市区(不包括市属县)需要办公室主任同意,非工作时间各科室用车需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用车超过1天需向主管副处长请示。

在保证车辆优先使用前提下,其他同等级别的公务用车实行先预约先使用原则。

后预约的科室如确实存在困难,可与先预约科室协商,征得先预约科室同意后方可调换或同时使用。

预约用车需提前在用车登记本上登记,且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二)提倡相同需求的用车科室,如踩点、购物等,在用车方向和时间上一致时可以合并使用。

(三)驾驶员要将车辆使用及加油记录录入电脑,并将一周内的用车单统计后交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每周请各科室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作为车辆费用报销依据并存档。

(四)实行净车交接制度,即前一位驾驶员要处理好驾驶期间所有交通违章记录,并将《公务车用车派车单》、《公务车用油记录表》记录清楚,将车辆打扫干净,方可交给下一位司机。

以保障违章记录及时处理和行车记录的连续性。

办公室在司机交接时负责查清核实上述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处理。

三、驾驶员基本准则(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安全及驾驶。

不得在车上吸烟;正常工作时间或有预约工作任务的休息时间内不准饮酒。

(三)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银行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办公室车辆的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切实保障车辆安全,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所有办公室车辆管理工作,包括公务车、员工私家车等。

三、管理机构银行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的运营管理工作。

四、车辆使用管理1. 公务用车的用车申请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2. 公务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并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和清洗。

3. 员工私家车如需在工作期间使用,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审批,并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 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道路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并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外借车辆或私自改装车辆。

五、车辆保险管理1. 对所有公务车辆必须购买完善的保险,并及时办理年审手续。

2. 全面了解车辆保险的种类和效力,确保对车辆在事故中受损的赔偿和保障。

3. 对员工私家车辆,银行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

六、车辆维修保养管理1. 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并保留维修记录。

2. 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保养维护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管理,做到按时保养及时修理。

3. 对员工私家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员工自行负责,如需使用车辆管理部门的资源,需要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车辆安全管理1. 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2. 对员工私家车辆的安全使用由员工自行负责,如需使用车辆管理部门的资源,需要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 严禁酒后驾驶和违章行为。

八、执法和督查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制度的执法和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车辆管理制度的正常落实,维护车辆使用安全和正常秩序。

农村商业银行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法模版

x农村商业银行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资源,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结合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车辆调度(一)总部公务车辆调度一律实行派单制。

总部领导使用车辆的,驾驶员出车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开出派单派发车辆钥匙,临时急用的回来后补开派单;各部门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派单申请,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经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二)车辆调度坚持“一车多用”的原则,合理调配,根据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以及办理事务的缓急程度安排车辆,原则上遵循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的顺序,能拼车的尽量拼车。

(三)总部部门用车首先要确保处理应急事项,如下乡修复综合系统网络、安全保卫夜间查岗等特殊情况用车。

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出差、下乡、开会、培训等原则上应搭乘公共车辆,确实不能搭乘公共车辆的一次达到3人或因上级召开紧急会议、报送重要材料等特殊原因的须提交派单,经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

(四)车辆钥匙一律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驾驶员凭派单或分管领导同意后领用,回单位后立即交至综合管理部(如遇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交钥匙的,须向分管综合管理部领导报告)。

严格实行用车登记制和下班入库制。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

(五)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不交钥匙和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六)外单位借用车和出省市用车,一律经董事长同意。

(七)严格控制租车,确须租车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行长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八)所有车辆备用钥匙必须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封存、保管,动用备用钥匙必须经董事长同意。

银行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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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章制度汇编- 1 -银行车辆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车辆配置,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配车用途 各单位配置车辆,要保证用于本支行、部室的业务开展以及公务用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所配车辆为支行、部室公务用车,非行长、总经理专用车辆。

二、配车范围 (一)中心支行、综合行配备公务用车,二级支行不配置车辆; (二)机关部室根据工作性质配置车辆。

三、车辆配置原则 以支行的类别性质、资产结构、存款规模三项指标为依据,进行综合排序,按照顺序配备车辆。

四、车辆装饰及保险 (一)车辆装饰,由总行统一进行必要的装饰,只限于贴车窗膜、车座装饰包装、脚垫配置,不允许配车单位私自进行其他装饰。

(二)车辆保险,由总行统一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各支行车辆保险由指定保险公司上门服务,车辆的年审工作由总行统一组织进行。

五、燃油费用 (一)机关部室车辆用油,一律由行长办公室按照百公里定额耗油核定,车辆统一按核定数量使用,到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超出部分由使用人自理。

(二)支行车辆用油,按照百公里定额耗油核定加油,建立车辆里程、耗油量统计。

六、车辆保养及维修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驾驶员须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日常保养、维修,由驾驶员拟出维修清单,经车队批准后,进行保养、维修。

车辆大修必须经车队认真调查核实后,由车队提出车辆维修方案,方可进行维修。

七、交通补贴 为方便开展工作,对没有配车的部室总经理,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500元。

对没有配车的二级支行行长,中心支行、综合支行副行长,机关部室副总经理、二级机构正副经理,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贴300元。

银行车辆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为切实加强全行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规范运行,进一步做好我行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车辆日常管理(一)行长办公室为我行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车辆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协调处理车辆使用、维护、维修等事项。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银行(以下简称xx)车辆管理,促进车辆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农发银发〔2011〕257 号)等规章制度,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各级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车辆是指xx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机动车辆。

车辆按用途可分为:负责人公务用车、运钞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一)负责人公务用车是指负责人公务活动的专用车辆。

本办法所称负责人是指总行行长、副行长及总行其他相应级别管理人员;省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及省级分行其他相应级别管理人员。

(二)运钞车是指专用于运送钞币、贵金属、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车辆。

(三)一般公务用车是指各级机构除负责人公务用车、运钞车外的其他车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xx车辆管理遵循“规范管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节省”的原则。

第五条xx车辆实行“按编配备、统一标准、指标控制、集中采购、授权处置、台账管理”的管理方式。

(一)按编配备。

总行核定各级机构车辆编制,省级分行可在总行规定车辆编制内,对辖内机构车辆进行分配、调剂。

(二)统一标准。

各级机构公务用车均应符合总行规定配备标准。

(三)指标控制。

xx车辆购置实行指标管理,各级机构的车辆购置资金必须控制在上级机构下达的指标之内。

(四)集中采购。

xx车辆购置原则上由总行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集中采购。

(五)授权处置。

xx车辆处置实行分级授权审批管理。

(六)台账管理。

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车辆台账管理制度,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备车辆变动情况。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分为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

(一)各级机构财务会计部门作为价值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编制和车辆指标管理,车辆账务核算及台账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对车辆取得和处置进行审批等。

(二)各级机构总务部门作为实物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权属管理,负责车辆日常使用、登记、盘点、维修、保养、处置,办理车辆投保和索赔等工作。

银行大院车辆管理制度

银行大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银行大院车辆管理,保障银行大院交通安全、秩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员工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大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车辆、访客车辆、服务车辆等。

三、管理机构1. 银行大院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2. 银行大院保卫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包括车辆登记、停放、通行、维护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车辆使用和管理负总责。

四、车辆登记与管理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入银行大院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银行大院车辆登记表》。

(2)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车辆用途等。

(3)车辆登记表由保卫部门负责保管,并定期更新。

2. 车辆管理(1)车辆停放①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②严禁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盲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

③夜间停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照明良好的区域。

(2)车辆通行①车辆进出银行大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②严禁超速、逆行、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③车辆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距,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护①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②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③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车辆使用与调度1. 车辆使用(1)员工车辆使用①员工车辆主要用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②员工使用车辆应提前向保卫部门申请,并填写《银行大院车辆使用申请表》。

③使用车辆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访客车辆使用①访客车辆进入银行大院,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②访客车辆使用期间,由接待部门负责调度。

2. 车辆调度(1)保卫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工作,确保车辆使用效率。

(2)车辆调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车辆调度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银行公务车用车制度

银行公务车用车制度

银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银行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银行各部门服务,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木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公务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银行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1.银行综合管理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银行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

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银行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银行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银行热情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银行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银行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管理部人员,并说明原因。

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银行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银行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银行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综合管理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木人负全责; 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银行车辆,做好车辆H常例行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运行,节约费用,提高效率,调动驾驶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有关条例,结合本行实际,坚持实事求是、量化指标、综合考评的原则,实行每月上报,年终考核制度,做到公开、公正、真实。

第二章车辆管理体制第三条实行车辆统一集中管理。

(一)本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专门负责对车辆的管理、考核工作,做好修理费、汽油费等项费用的初审及其它管理工作。

(二)总行车辆、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调度。

第四条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

逐笔登记车辆修理费、里程数、耗油量及车辆附件费等项内容。

第三章费用控制目标第五条费用控制目标,主要为百公里油耗和年车辆修理费。

(一)百公里油耗:以车型划分,按照车辆技术参数不同确定百公里油耗比率。

(二)年车辆修理费:按购买时间确定,车辆购买时间在一年以内(含),其修理费控制在3000元以下;以此为基数,每增加1年,其修理费递增1000元,依此类推。

若年份不足,而行程超10万公里,其修理费控制在8000元以下;超15万公里修理费控制在10000元以下;超20万公里则控制在13000元以下。

其中,汽车轮胎的购置费不列入修理费范围内;运钞车修理费年增加500元。

第四章管理标准第六条车辆不得随意借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车私用,不乱停车辆,不私自驾驶汽车回家过夜等。

在保证头寸押运和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耗油量,最大限度地节约费用开支。

第七条驾驶人员的管理。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政治思想及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制订完善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逐项逐条进行对照考核,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技能,吃苦耐劳、守纪律的驾驶员队伍。

第八条费用管理(一)统一使用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购买;采用一车一卡、分车领用的办法,并每月打印加油记录清单,严格把关。

(二)修理费每笔在500元(含)以下,总行车辆经管理人员初审,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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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车辆配备及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为切实加强我行车辆管理,改善办公条件,严肃用车纪律,制止奢侈浪费,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车辆配备标准
第一条存款5亿元以上支行,配备公务用车三部,乡镇有网点的县
域支行可增配越野一辆;存款5亿元以下支行,配备公务用车两部。

第二条鼓励公务用车货币化,对于在车辆配备指标下主动要求调减车辆的支行,由总部给予一定程度补贴。

第三条达到以下条件的支行可高配一辆公务用车:
县域支行日平均存款余额超过5亿元,且连续三个月保持稳定(连
续三个月达不到5亿元,退出其车辆),同时,主要经营指标完成年度时间进度。

市区支行日平均存款余额超过8亿元,且连续三个月保持稳定(连
续三个月达不到8亿元,退出其车辆),同时,主要经营指标完成年度时间进度。

第四条高配车辆标准:上海大众PASSAT新领驭,排量为1.8T。

第五条享受高配业务用车的支行相应削减一辆普通业务用车。

第六条自高配车辆之日起,支行资产质量连续三个月下降的,退出其车辆。

第七条以上高配车辆为支行公务用车。

第二章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由车管员负责,统一调度,确保全行大型会议、现场会议及公务接待用车,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各科室不安排工作用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配车部室在费用包干范围内要确保车况良好,以保障行车安全,并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车辆。

第十条各支行行长负责在确保车辆安全、车况良好的情况下,安排好本行的业务用车。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需要出市区的,须用车部室经各部署车辆的主管领导签字批示方可用车,总部用车需向后勤部报备,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以考核车补、油耗、过路费等。

第十二条节假日因公用车,有事先计划安排的,车管员须提前填写
《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1);情况特殊的,由车管员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归还车辆后,补填《公务用车申请单》。

第十三条现有车辆均为业务、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车辆非出车时间,一律停放在单位院内。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五条我行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即:总部后勤保障部与支行分别负责所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管理事项包括:车辆保管、维修、保养、保险、年检、车辆使用、违章处理、行车安全及驾驶人员职业教育。

第十六条车辆购置
(一)总部及支行的车辆购置工作由后勤保障部统一负责。

采取统一品牌型号,团购议价,报主要领导审批。

(二)支行如需新置公务用车,须向后勤保障部提交购车申请。

后勤保障部需严格按照车辆配备标准审核支行购车申请,提交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车辆购置。

第十七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资料,对我行现有车辆统一造册,建立台账,填写《某银行车辆登记台账》(附件2),每半年普查一次全行所有车辆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做出评价并列入考核。

第十八条我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要统一到我行指定站点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一般不得出市。

第十九条车辆修理前,要由车辆驾驶员填写《某银行车辆报修单》
(附件3),说明修车原因、维修或更换部件名称及预计费用等。

修理费用支出经主管领导(支行行长)签署意见后方可维修,未经批准的修理费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费用,由车管员定期与修理厂统一结账,并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共同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车辆所用附属用品(香水、脚垫、座套等)一律实行统一配置,驾驶员不得自行随意购买。

第二十二条车辆因公外出发生故障必须在异地维修的,事先要电话告知后勤保障部经理(支行行长),事后及时补办车辆维修申请手续。

第二十三条车辆驾
驶员擅自外借车辆或交非司机人员开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修理费及其他费用一律由驾驶员自负,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应担负经济损失,并根据责任大小担负修理费用的5%-10%,并根据情况扣罚驾驶员本人1-6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和调整岗位直到除名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大修及例行保养。

需要大修和例行保养时,要提前向主管行长(支行行长)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雨雪天气情况下,可去洗车行洗车,一般应自行洗车。

第二十六条车辆费用
部室用车:配车部室(安全保卫部、现金营运部、银行卡部、科技科)按1000元/月包干管理(包括保养费用);
支行用车:市区按每车2.5万元/年包干管理;县域按每车3万元/年包干管理(包括过路费、油费及维修保养、年检、保险费用)
第二十七条车辆更换
为加强我行车辆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车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我行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满足以下标准,方可申请更换:行车里程达到并超高15万公里及车辆使用时间达到4年以上。

凡车辆达到更换标准,且车况不适再继续使用的,车管员必须提前向后勤服务部递交车辆更新申请。

经批准更换后,应按程序先向后勤服务部交回旧车,然后领取新车。

第四章职责
第二十八条车管员职责:
(一)车管员负责车辆的调度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遇有大型会议集体活动可协调使用机关配车部室及各支行车辆。

(二)做好司机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司机进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行车安全和防范事故等教育。

(三)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定期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了解司机的驾驶技术状况,根据司机和车辆状况安排长、短途用车,适时安排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把关,杜绝浪费,负责车辆耗费、结算及单车开支核算登记统计,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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