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合集下载

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

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

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陕西省制定了电梯管理办法。

本文将深入探讨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意义,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一、电梯管理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电梯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数量不断增长。

然而,一些电梯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电梯的管理与维护,保障乘客的安全,陕西省制定了电梯管理办法。

二、电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严格的安全要求:电梯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安装、维修和检验电梯。

其中,电梯的建设、维护和停用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2.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陕西省将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对全省范围内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 加强电梯维修工作:陕西省规定电梯维修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此外,电梯维修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并按照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和保养。

4. 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电梯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参加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每个电梯上必须配备一台有效的通讯设备,以备紧急情况的发生时能够及时求助。

三、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的意义1. 保障公众安全:电梯的管理办法确保了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了电梯事故的发生。

这对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保护作用。

2. 规范电梯建设和维修市场:电梯管理办法规定了电梯建设和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要求,使得整个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这有助于提高电梯行业的整体水平,降低了潜在风险。

3. 加强监管能力:通过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平台,陕西省能够对全省范围内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这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事故处理效率。

四、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评估自陕西省电梯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电梯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此外,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得到了提升,电梯的维修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和运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电梯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电梯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条电梯管理单位应保证维修检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电梯运行期满或者达到停用年限应按规定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章电梯维护保养管理第七条电梯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维修检修部门,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八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1.定期巡查电梯,检查电梯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2.定期清洁电梯设备和机房,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3.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润滑和保养,检查设备的磨损情况,并及时更换或修理;4.定期检查电梯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的有效性,确保其正常工作;5.定期对电梯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杜绝电气故障的发生;6.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记录,跟踪维护保养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故障报修和处理机制,接到故障报修后应立即派人前往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业主。

第十条电梯运维人员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装和防护用具,严禁饮酒、吸烟等对安全工作有影响的行为。

第十一条电梯管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运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业主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电梯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并适用于企业全部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的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电梯:指用于垂直或近乎垂直地运输人员和物品的机械装置。

2.电梯设备:指企业内全部的电梯及与之相关的部件和设备。

第二章维护保养管理第四条保养责任人1.企业应指定特地的保养责任人,负责电梯设备的保养工作。

2.保养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第五条保养计划1.保养责任人应订立电梯设备的保养计划,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2.保养计划应包含每台电梯的维护保养内容、频次和负责人员,确保保养工作的全面、系统和及时性。

第六条保养记录1.保养责任人应建立和管理电梯设备的保养记录,记录保养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情况。

2.保养记录应保管至少两年,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七条维护保养内容1.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包含常规保养和定期保养两个方面。

2.常规保养重要包含清洁、润滑、紧固、通风等工作。

3.定期保养重要包含设备的检查、调试、维护和修理和更换部件等工作。

第八条维护保养人员1.只有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略从事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维护保养人员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责任人1.企业应指定特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第十条安全检查1.安全责任人应定期进行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安全检查应包含对电梯悬挂装置、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电梯设备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以下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一、日常维护保养规定1. 保持电梯内部清洁为了保证电梯的内部环境整洁,定期对电梯内进行清洁。

如电梯地面,墙壁,门框等。

要注意清除电梯内残留的物品和垃圾。

2. 定期更换电梯部件对于电梯使用中磨损的部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以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如电梯钢丝绳,驱动装置等。

3. 定期检查电梯外部装置电梯的外部装置也应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如电梯门,门锁,按钮等。

4. 定期进行电梯安全检查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如限速器,光电门,安全装置等,并认真记录检查结果。

二、安全管理规定1. 建立电梯专项管理工作小组为了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建立电梯专项管理工作小组,编制电梯使用规程,有计划及时处理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电梯安全的有力保障。

该制度应当包括电梯设备维护保养规范、检查、质量检验和故障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向所有用户公开,并由电梯管理者严格执行。

3. 建立电梯安全运行日志建立电梯安全运行日志,记录每一次安全检查,以及未来的检查计划。

可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制定预防措施,检查记录要求详细,不得遗漏或虚假。

4. 加强电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针对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操作程序。

当出现事故或事故风险时,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总之,电梯是现代化社会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电梯的磨损和故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让人们安心出行。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安全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和高效的原则,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包括: 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物业管理方、使用单位等。

第五条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员包括: 维修保养工程师、维修保养技术员等。

第二章维修保养人员的要求第六条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持证上岗培训。

第七条维修保养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电梯维修保养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二)具备熟练操作电梯维修保养设备的能力;(三)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维修保养服务;(四)具备安全意识,能够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和应急情况。

第八条维修保养技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电梯维修保养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维修保养服务;(三)具备安全意识,能够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维修保养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出示合格的健康证明。

第十条维修保养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维修保养设备的要求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公司应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维修保养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设备应安装在固定的地点,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维修保养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维修保养工作的管理第十六条维修保养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用途、各种型号、各种寿命的电梯,包括新安装的电梯和已投入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电梯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维护资质,保证维修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相应的维修工具和设备。

第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应遵循预防性维修和主动保养原则,及时发现、排除电梯故障和隐患。

第六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每台电梯的维护保养内容、时间和人员都应有详细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第七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第八条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巡视电梯井道、机房和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明显振动和异常噪音。

2. 定期检查电梯门系统,保证门的打开、关闭和锁闭的正常行程和时间。

3. 定期检查电梯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能够及时停止电梯。

4. 定期检查悬挂装置和导轨系统,保证其牢固可靠,无明显磨损和变形。

5. 定期检查驱动系统,包括电机、减速器、传动装置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无异常情况。

6. 定期检查电气系统,包括电气控制柜、电缆、接线端子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无漏电隐患。

7. 定期检查对讲和报警装置,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乘客的安全。

8. 定期检查按钮和指示灯等设备,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显示效果。

第九条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间隔应合理设置,根据电梯使用频率、载重情况、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

2. 维护保养应全面覆盖电梯各个部位和系统,重点检查易损部件和关键装置。

3. 维护保养工作应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确保及时解决问题,保障乘客的安全。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___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梯运行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实行责任明确、科学管理,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电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措施。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应由专业的维护保养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六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工作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建立台账,记录每次的维护保养情况。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复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日常维护保养要求第八条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每天进行巡查,检查电梯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控制系统是否正常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第九条电梯的维保人员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电梯井道、检测电梯各个部件是否正常运行、润滑电梯设备等。

第十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遵循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电梯设备的更换和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厂配件。

第十二条电梯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将电梯设备停止运行,并清晰标记,确保维护保养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定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并进行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电梯的安全管理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使用规程,告知使用人员有关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电梯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对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人身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以后新建、改建、维修、改造的电梯,以及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

第六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从业资格。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应依法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承担责任。

第八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分为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两个环节。

第九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责任包括:(一)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二)制定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三)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设施;(四)定期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五)保障电梯维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劳动权益。

第十条维保单位的主要责任包括:(一)组织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二)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保工作的质量;(三)建立电梯档案和维护记录,定期检查和更新;(四)加强培训,提高维保人员的技术水平;(五)按时推进电梯的升级改造,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十一条电梯的维保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或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电梯维保人员应熟悉电梯的结构和运行原理,具备相关的操作和维修技能。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人员应定期接受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电梯的维保工作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五条维保单位应建立电梯档案,记录电梯的运行情况、维保记录等相关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十六条电梯的维保工作应及时响应和处理用户的报修请求,确保故障及时修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胡和平2017年12月7日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梯生产第三章电梯使用第四章电梯维护保养第五章电梯检验检测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电梯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发展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做好建筑物电梯井、电梯机房、电梯底坑等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 维护保养计划:电梯管理单位应制定有效的维护保养计划,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计划进行。

2. 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

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3. 定期检查: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包括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安全装置等方面的检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4. 应急救援:电梯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方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

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

5. 安全设备: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梯的安全设备,包括限速器、门锁、安全钳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6. 日常保洁:电梯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清洁和消毒,并确保乘客乘坐的环境整洁卫生。

7. 质量监督:电梯管理单位应参与相关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8. 保养记录:电梯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记录,记录维护保养的日期、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情况等信息,以备查证。

以上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

在操作中,电梯管理单位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使用中的电梯,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应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第二条:责任主体1.电梯业主或使用单位电梯业主或使用单位应负责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并保证计划的实施。

同时,应积极配合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按时保养维护电梯,并及时修复故障。

同时,应定期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测,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制造商电梯制造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电梯设计、制造和安装方案,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同时,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1.定期保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上下行速度、平层偏移量、门机开启高度、紧急制动装置、限速器工作情况等检查。

2.及时维修发现电梯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不能自行处理。

3.清洁保养定期清洗电梯机房、井道、轿厢等部位,并对电梯内部进行清洁和消毒,避免污染和异味。

第四条:安全管理1.日常检查电梯业主或使用单位应每日进行电梯的安全性检查,重点检查电梯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异常噪音、是否有异味等。

2.故障处理维保人员在修复电梯故障时,务必按照规范操作流程,对维修记录进行完整记录,并保存至电梯档案中,以备后续参考。

3.安全设施必须保证电梯的安全设施完好无损,如防护门、紧急开关、电话等,且应每月进行检查,确保电梯的应急设施在必要时得到及时使用。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置1.制定应急预案电梯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对意外事件进行预判和处理,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2.保护现场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和乘客安全。

3.报告有关部门如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电梯事故时,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结束语电梯安全事关人身安全,各相关主体应加强合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对安装、改造、使用和维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及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维保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循安全、有效、及时、专业的原则,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预防性维护,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电梯维保单位共同负责,各自承担主要的职责。

第二章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及准备工作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明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配备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维保费用。

第八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第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确定维护保养时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梯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及频次第十一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巡检、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具体维护保养项目应参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频次应根据电梯的型号、使用频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但不得少于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列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频次,并按照维保合同的约定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维护保养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流程第十五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流程包括计划、准备、执行、检查、整改和记录等环节,各个环节应按顺序进行。

第十六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职或兼职电梯管理员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66号令

《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66号令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 电梯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的,应 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 前,责令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 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书面告知。 电梯的开箱验货、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可以 在告知前进行。
第十二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 应当对其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按照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 施; (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针对维护保养的 各类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 救援,市区内不超过 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 过 l小时; (四)建立每部电梯的维护保养档案,并且长期保 存;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 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 者监督检验: (一)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或者设备事 故,可能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的; (二)一年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 到电梯故障实名举报3次以上,且经确认存 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三)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 次定期检验日期需要重新启用的。 前款所列情形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 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 以下情形的电梯实施定期检验: (一)未进行注册登记的: (二)未与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的; (三)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使用管理 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所维护保养 的电梯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及定期自检记录 (报告)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 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限,未经过电梯 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继续使用的; (五)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未整改的。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广泛应用于商业建筑、住宅楼、医院、地铁等公共场所。

然而,在日常使用中,电梯可能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为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电梯设备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有效维护和保养电梯设备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制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二、日常维护保养规定1.维护保养周期公司必须建立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制定维护保养周期方案,以确定电梯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以及周期要求。

维护保养周期一般根据电梯型号、制作厂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周期不得大于一个月。

2.日常操作规范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工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需遵守以下规范:1.时间提醒:特别是在高峰期,必须保证电梯内人员的安全,不能过载,需要达到合理的满载率才能运行。

2.使用及时确认:电梯的使用需要如实反映和确认当前的使用对象,如果您不是电梯使用的对象完成呼叫,请及时退出电梯。

3.紧急停机处理:在电梯因故障停运时,将第一时间通知使用者,并降低危险程度,并尽快把故障消除。

3.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公司必须建立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并对工作人员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明确记录,以便于后期追溯电梯设备的问题发生情况及历史维护纪录。

三、电梯安全管理规定1. 安全保障措施公司必须为每部电梯安装安全装置,确保电梯停留、运行及救援时的安全。

1.深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电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在应急突发情况下,相应的救援处置及时、高效。

2.定期检查电梯安全装置:公司必须定期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合格问题要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2. 预防电梯事故的措施1.加强电梯定期检查:公司必须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做好检查报告记录,对电梯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处理。

2.加强电梯事故救援处置:公司必须定期组织电梯事故救援演练及培训,确保机构对电梯事故的处置技能水平达到紧急救援的要求,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陕西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陕西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陕西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和备品配件的供应。

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

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在维修合同期内。

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和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2.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3.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4.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6.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 3%、 2。

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1. 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4.和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5. 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和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

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

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

并进行下述观察:1. 平层情况;2.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3. 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4. 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5. 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6. 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

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

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1. 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 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3. 将要做的任何和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1. 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2. 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

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3. 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4. 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维保单位的相关职责第三十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