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条件和程序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室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主要依据的是: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有: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等等。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等。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竣工验收方案。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人防工程2. 工程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防空地下室面积XX平方米4. 工程用途:XX5. 工程建设单位:XX单位6. 工程设计单位:XX设计院7. 工程施工单位:XX施工单位三、竣工验收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3. 工程安全可靠,使用功能齐全;4. 工程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四、竣工验收组织1.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等组成;2.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3. 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竣工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自查,确保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3)建设单位将自查结果报竣工验收委员会。
2. 竣工验收实施(1)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汇报;(2)竣工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工程实体,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方面;(3)竣工验收委员会查阅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理记录、检验报告等;(4)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验收意见。
3. 竣工验收结论(1)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定,形成竣工验收结论;(2)竣工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3)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整改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六、竣工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工程主体结构应安全可靠,无裂缝、变形等质量问题;(3)装修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缺陷;(4)设备安装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无故障。
2024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3篇)
2024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____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模板1.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_______(具体地址),建设规模为_______(具体规模),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提高地区的防灾能力,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2. 验收标准本项目的验收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城市人防工程设计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验收规范》- 《建筑结构检测规范》- 《人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3. 验收内容本次竣工验收将对人防工程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和验收:- 人防工程的基础设施、建筑结构和防护体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人防工程的防火、防爆、防烟、防毒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人防工程的通风、排烟、供氧等系统的运行情况;- 人防工程的照明、电力、通信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人防工程的紧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是否合理、有效;- 其他与人防工程安全相关的设备和措施是否完备。
4. 验收流程(1)验收前准备- 验收组成员的确定: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流程;- 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竣工文件,包括工程竣工图纸、质量检查报告和试验报告等;- 对人防工程的主要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2)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标准和检查要点,对人防工程的各项设备和防护措施进行逐项检查;- 验收组成员根据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人防工程的各项设施和设备进行评估和测试;- 发现问题和不合格项时,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验收组成员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竣工文件进行评估和审查。
(3)验收报告-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组成员共同编写验收报告,明确各项检查结果和评估意见;- 验收报告应包括人防工程的建设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质量评估、竣工文件审核意见等内容;- 验收报告需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并盖章,形成正式的验收文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一、概述人防工程是指为了减少战争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增强国家安全防御能力而建设的军事民用工程。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是对人防工程建设成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定,确保其设计、施工等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过程。
本文旨在制定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规范和优化验收流程,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竣工验收组织机构1.竣工验收组由市人防指挥部经批准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确定。
2.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市人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负责对竣工验收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竣工验收范围1.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
2.人防工程的消防、通风、供电、给排水和通信等系统设备。
3.人防工程的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功能。
4.人防工程的内外装饰和标志标识。
四、竣工验收流程1.竣工验收组按照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2.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基本建设情况进行初审,包括工程的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防护门窗、通风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方面。
3.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系统设备进行测试和验收,包括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等。
4.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外观进行评定,包括内外装饰和标志标识等。
5.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供电安全等。
6.验收组对人防工程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文件、工程图纸、施工记录等。
五、竣工验收要求1.人防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人防工程的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3.人防工程的主要功能必须得到验证并满足相关标准。
4.人防工程的系统设备必须经过测试和调试,能够正常运行。
5.人防工程的外观装饰和标志标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6.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必须经过评估,达到相关标准。
六、竣工验收文件1.竣工验收报告:对人防工程的基本情况、系统设备功能、外观装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和总结。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监督注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质量验收意见: (填写内容) 1、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与资质是否
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及质量控制程序); 2、 本工程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 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 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单
4
RFZJ05
山东省人防工程 竣工验收监督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监督注册编号: 质量监督单位: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质量监督组长:
年月日
5
RFZJ05-01-0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人防工程
(监督注册编号:
)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的各项内容,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4、对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相关单 位负责人应予以解答。
5、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 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应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意见,当参验各 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时,验收人员应在《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上签字。
6、当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也可请人防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 处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等。 2、人防工程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施工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和防护设施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施工过程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等级。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质量检查意见。 备注:本部分可另附页。
2018版-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110重庆人民防空办公室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2018 年版)重庆市民防办公室渝防办发〔2018 〕165 号2018年11 月关于重新印发《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 年版)》《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2018 年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民防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正确把握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条文要求的尺度,切实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际,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组织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 年版)》和《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要点(2018 年版)》(以下简渝防办发〔2018 〕165 号称“要点”),于2018 年5 月发布执行。
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办对2 个《要点》涉及改革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现予以重新发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各地人防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遵照执行。
原渝防办发〔2018〕82 、83 号文件不再执行。
2个要点由重庆市民防办公室负责管理,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10 月24 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新时期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的总方针总要求,提升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在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人防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定,结合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实际,由重庆市民防办公室委托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了本要点。
重庆市民防办公室于2018年3 月组织审核并通过了本要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操作规范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防空地下室和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第五十七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二)自治区人防办负责办理由自治区人防办审批的人防工程(不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备案;(三)各市、县人防办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一)申请备案的人防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二)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五、实施范围和对象经自治区人防办审批的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除外)。
六、申请材料(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四份)(二)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三)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一份)(四)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复印件一份)(五)人防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风、水、电等专业一套)(六)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原件一份)(七)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原件一份)(八)施工单位以及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九)人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原件一份)(十)人防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十一)人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十二)质量监督报告;(原件一份)(十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一份)注: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二)自治区级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三)各市、县级承诺办结时限由其本级人防办确定。
地下室验收资料(一)2024
地下室验收资料(一)引言:地下室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前的重要环节之一。
地下室作为建筑的基础部分,其验收工作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对整个建筑的安全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地下室验收的相关资料和要求,以及其重要性。
正文:1. 前期准备a. 建立地下室验收工作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b. 制定地下室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方法和内容等。
c. 完成地下室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资质要求。
d. 准备必要的验收设备和工具,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等。
2. 地下室验收资料a. 地下室基础验收资料:i. 地下室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ii. 地下室基础的质量检测报告。
iii. 相关土木工程测试报告,如地基承载力、渗透性等。
b. 地下室结构验收资料:i. 结构设计图纸及变更情况记录。
ii. 结构施工工艺方案和操作规程。
iii. 结构钢筋混凝土质量检测报告。
c. 地下室电气验收资料:i. 电气工程设计图纸和电气主要设备参数表。
ii. 电缆敷设图纸和电缆试验报告。
iii.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和运行参数测试结果。
d. 地下室通风与空调验收资料:i. 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
ii. 通风与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iii. 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试验记录和调试报告。
e. 地下室给排水验收资料:i. 给排水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
ii. 给排水设备的安装、调试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iii. 给排水系统的运行试验记录和调试报告。
3. 地下室验收重点a. 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b. 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c.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效果和能耗情况。
d. 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排水效果。
e. 地下室的防水和防潮性能。
4. 地下室验收程序a. 确认地下室施工的实际完成情况。
b. 对各项验收资料进行核对和复核。
c. 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包括结构、电气、通风与空调、给排水等方面。
d. 按照验收资料和验收标准进行测量、检测和试验。
《湖北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办法》(鄂人防2006 31号文件)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根据人民防空工作的需要,可以指定相关机构或者人员,管理本单位、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护类别和标准,对城市实行分类建设、分类防护。
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确定。
重点防护的经济目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确定,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人民防空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人民防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由本级人民政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时,应当贯彻人民防空的防护要求,将其防护设施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统一建设。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支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战时防空与平时开发利用相结合,在确保做好防空袭准备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和群众防空组织在平时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项工作中的作用。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是指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其进行验收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1. 验收组成立:竣工验收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成立验收组,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 竣工验收材料准备:建设单位需准备完整的工程资料和相关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材料验收报告等,提交给验收组。
3. 实地勘察:验收组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查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4. 设备设施检测:对防空工程中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完好无损。
检测内容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应急照明等。
5. 安全性评估: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结构、防护能力、疏散通道等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抵御空袭等风险。
6. 室内环境检测: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室内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7. 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验收组根据实地勘察和检测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说明人民防空工程的验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8. 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经验收组确认无异议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其符合相关的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正文部分1总则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必要的试验资料。
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举行中央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举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装备装置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举行装备装置。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3工程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2术语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批示、通讯、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隧道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隧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防空地下室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施工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规划设计,要根据防护要求、使用功能以及地质条件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设计图纸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同时,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施工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人防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要求。
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要确保地基的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避免不均匀沉降。
在基础施工中,要注意防水处理,防止地下水渗透对工程造成损害。
主体结构的施工是人防工程的核心部分。
钢筋的布置和连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混凝土的浇筑要连续、均匀,避免出现裂缝和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模板的支撑和固定,防止模板变形影响混凝土的成型质量。
防护设备的安装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环节。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等设备的质量和安装精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防护性能。
这些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安装过程中要保证门框的垂直度和水平度,门扇的开启和关闭要灵活可靠。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施工也是不容忽视的。
通风管道的制作和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保证通风系统的密封性和畅通性。
空调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满足工程的使用需求,确保在战时能够提供良好的空气环境。
给排水系统的施工要保证管道的材质和连接质量,防止漏水和渗水。
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电气系统的施工要保证线路的敷设安全可靠,照明设备和配电箱的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处理,保障工程的电气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
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湖北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办法
湖北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办法鄂人防[2006]31号第一条为依法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含居住小区集中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的专项竣工验收。
第三条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第五条建设单位确定竣工验收日期以后,应当提前5天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并将竣工验收报告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防空办事窗口或人防主管部门服务窗口,申报竣工验收,领取《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六条防空地下室申报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完成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防护设备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第七条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作防空地下室合同履约、按图施工、建设质量、资料整理的情况报告,监理单位作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评估报告;(二)审阅工程档案资料;(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四)提出防空地下室专项竣工验收意见。
第八条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应当实地查验下列内容:(一)防护结构:顶板、侧墙、底板厚度,非全埋式外墙高度,临空墙、门框墙、防护密闭墙等施工质量。
(二)防护系统:口部防倒塌棚架,进、排风口,口部滤毒室、洗消间,预埋穿墙套管、防毒通道、防瀑地漏、口部防瀑波(集水)井等施工质量;(三)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瀑波活门、防护密闭阀门、防瀑波阀门、自动排气活门、临战封堵框等施工质量(制作、预埋、安装、调试);(四)内部设备:风、水、电设备、管道、管线等施工质量(预留、预埋、安装);(五)结构防水:防水施工质量;(六)主体结构:钢筋砼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门框墙、临空墙、防护外墙、顶板、底板、梁柱的验筋记录),材料检测报告(钢筋、水泥、砼),建设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认可文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标准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标准为保证项目的人防工程正常、顺利的验收,根据该项目现场的实际状况,并综合考虑到规范的要求,人防地下室的各参建施工单位,施工时请注意以下注意事项:一、建筑、结构专业:1、人防平时平面图仅为人防地下室平时建成后使用示意图,主要尺寸标注在人防战时平面图中。
2、建筑剖面图重点强调的是建筑完成面与结构面标高的不同,因人防门扇尺寸大于人防门洞尺寸,若采用有门槛的人防门,要求人防门前尺寸严格按图施工,以保证装好门扇后人防门能正常开启。
一般洞小于2m的单扇门门前门槛应高出建筑面150mm;门洞大于2m的双扇门门前门槛应该高出建筑面200mm;3、人防战时风机房、水泵间、配电室、滤毒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战时电站等设备用房的墙面及地面应按平时墙面做法要求施工,确保表面平整光滑;地坪排水坡度应向防爆地漏处找坡。
4、人防地下室顶板装修时,严禁使用水泥砂浆抹面,只能扫白灰水或喷无机干粉涂料。
5、做好人防地下室防水、防漏措施。
6、供平时通风用的集气室应按图要求装好气密门,不能因为在墙上接风管而取消气密门。
7、顶板上覆土厚度若有增加应及时通知人防设计单位重新复核;8、人防地下室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平时使用功能或增设平时功能房间,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9、人防地下室人防剪力墙、顶板部分严禁后期凿洞,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10、人防战时出入口的楼梯扶手及照明设施应按图纸要求平时安装到位。
11、平时不用的战时出入口应按图纸要求,并做好相关的防水、防漏措施。
二、通风专业:1、要求人防防护单元内平战时的进、排风自成系统,不许有风管穿越人防混凝土墙。
三、给排水、电气专业:(一)给排水专业:1、当给排水、消防管从人防区外穿越入人防地下室内时,在人防地下室内侧靠近墙边处200mm内加抗力大于1MP的闸阀。
样本工程竣工验收地下室
样本工程竣工验收地下室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中,地下室是一个重要的部分。
地下室的设计和建设对于整个建筑的稳定性、功能性以及安全性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地下室的竣工验收必须非常严谨和细致。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地下室竣工验收的流程和要求。
地下室竣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通风与空气质量、照明与照明设计、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设备工程等。
首先是结构工程。
地下室的结构工程是保证地下室的稳定性和耐久性的基础。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地下室的结构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基础、墙体、梁柱等部位,确保没有裂缝、水渗漏等问题。
同时,还需检查结构的质量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其次是防水工程。
地下室的防水工程是确保地下室不受地下水渗漏的影响,防止水分对地下室结构和设备的损害的重要环节。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地下室防水层进行检查,确保防水层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符合规范和标准。
通风与空气质量是地下室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地下室的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运行正常,室内空气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照明与照明设计是地下室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检查地下室的照明系统,包括室内照明、应急照明等,确保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安全性。
消防设施在地下室的建设中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地下室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并能够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发挥作用。
安全出口是地下室建设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环节。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地下室的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出口的位置合理、设施完善,能够保障人员的安全撤离。
最后是设备工程。
地下室建设中常常涉及到各种设备,如电力设备、空调设备等。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并且能够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地下室竣工验收是保证地下室建设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在竣工验收中,需要对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通风与空气质量、照明与照明设计、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设备工程等进行检查,确保地下室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及所需要件
竣工验收备案流程与所需要件一、城市建设档案(一)竣工图分类装订(二)工程技术资料分类(三)工程竣工图(影像资料或图片)二、劳保统筹缴费单(一)施工合同(二)工程结算书(三)劳保统筹预交款票据三、房屋维修基金验收备案物业维修费40元/ 平方米(该费用是业主缴纳,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四、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一)办理条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2、规划许可确定硬顶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与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4、建设工程已按要求进行竣工规划实测。
(二)申请人需提供: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书》(窗口领取或登录市城乡规划局下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3、实测竣工图与测绘单位资质。
4、有公益用房的需提供交接联系。
五、土地验收合格证(一)目前土地核验并联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1、XX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请书2、申报人的法人证明材料,具体为:(1)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或核对原件);(2)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3)国家机关,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境外企业、组织,提交的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的,提供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5)法人和代理人的XX(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
3、划拨土地使用权。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在取得土地证时,到国土执法局核发)(复印件1份)4、出让土地使用权。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价款交款票据、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许可证(在取得土地证时,到国土执法局核发)(复印件1份)5、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控详规划图。
6、土地权属调查报告、核验地块四至位置勘测界限图。
7、规划验收通知。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XX市XXX区2020年XXX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方案XX市XX区2020年倒XXX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年月日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及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共同对人防工程竣前检查,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经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单位复查整改内容均已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工程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经协商确定于年月日进行竣工验收,由同志担任验收组长,并主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现按竣工验收方案的验收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一、验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5、《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标准》(RFJ002-2013)6、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
7、人防工程设计文件。
二、质量责任主体单位1、建设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施工单位:贵州省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毕节市永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4、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5、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贵州麒远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三、竣工验收程序(二)、施工、监理、设计及人防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人防工程自评情况及竣前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情况及竣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3、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汇报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
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各类人防设备设施施工安装到位:
①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封堵门、悬板(胶管)活门、超压(防爆超压)排气活门、防化设施均已安装到位,门扇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油漆装饰到位,活门槛、封堵板(2015年10月1日前报监未完工的项目)预置到现场并编号、标明安装位置并专室存放定期保养。
2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已按照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战时施工图及其平战转换预案的内容要求安装到位。
2各类人防预埋套管无变形、破损并已作了防腐和油漆处理,标高定位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③手、电动密闭阀门、各种自动排气活门、油网过滤器按规定要求安装到位。
④防爆波地漏、清扫口按要求安装完成,盖板旋转灵活,无堵塞、积水。
⑥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各种管线上防护闸阀安装到位,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阀门近端距围护结构内侧距离不大于200㎜。
⑦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处防护密闭门外的音响信号管线和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应预埋到位,通风方式信号转换箱、控制箱、防护呼唤按钮安装到位。
⑧防化值班室、战时风机房及构件室的墙体砌筑到位,内部预埋管线施工到位。
9要求平时安装的战时设备和管线安装到位,战时电站除发电机外组外均应安装到位。
⑨工程概况、内部各战时功能单元、房间布置等基本情况应在各出入口设置挂图明示;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的系统、机房、管道、线缆、操作流程等应设置标示、标牌和挂图。
⑩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仿宋字体凹刻的石质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标牌长度不小于1000mm,高度不小于800mm,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等责任主体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
2、工程内部建筑垃圾清理完毕,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7、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8、人防部门等部门责任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9、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10、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至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见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组成。
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申请提交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以下内容上报人防部门;
1、填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书》,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组成名单、验收方案、各责任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人防设备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竣工验收表格上报人防质监站。
2、人防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报的上述内容后,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审查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合格证明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如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
二、竣工验收过程
1、建设单位首先介绍验收人员名单,同时介绍工程情况和工程验收方案。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确认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4、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土建、设备安装等质量进行观感检查。
5、各参建单位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平战功能转换措施落实和各管理环节等作出总体评价,讨论本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交付使用。
6、形成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7、质监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等情况发表意见。
8、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9、相关表格见附件
RFZJ04-01-0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书
市(县、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我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监督注册编号:)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通过了监理单位组织的竣工预验收,现已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的竣工验收条件,现拟定于年月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等有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附:1.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3.各责任主体单位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注:1.申请书由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机构存档
2.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勘察单位应参加
RFZJ04-01-0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组长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
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竣工验收,若因故无法参加,替代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出具有关授权文件。
验收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
RFZJ04-01-0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组长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
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竣工验收,若因故无法参加,替代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出具有关授权文件。
验收组应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
RFZJ04-01-03
注: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机构存档。
2.填表内容应包括:验收程序、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审查,工程现场抽查,
验收执行标准。
3.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勘察单位应参加竣工验收。
RFZJ04-01-04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注:施工单位详细自评内容见附页。
RFZJ04-01-05
RFZJ04-01-06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RFZJ04-01-07
注:监理单位详细评估内容见附页。
RFZJ04-01-08防护(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查报告
RFZJ04-01-09 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竣工验收一览表
爆波清扫口、战时风机、通风方式转换箱、通风方式控制箱、密闭阀门、油网滤尘器、自动排气活门等,以及平时不安装的临战转换设备均填入其他设备栏目中。
2.防爆波活门包括悬板式防爆波活门、胶管式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悬板式防爆波屏蔽活门。
3.如设备过多,可自行添加表格行数或加页。
RFZJ04-02-01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一)
RFZJ04-02-02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二)
RFZJ04-02-03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记录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