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课: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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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胸有成竹泾渭分明

1.了解禅让制、王位世袭制、分封制、宗法制和礼乐制度的基本内容;

2.综合归纳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3.认识西周政治制度及其先进的文化理念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一、尧舜禹时期———“天下为公”的禅让制

1.时间:尧舜禹时期,距今约五千年。龙山文化时期。

2.地点: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

3.特点:“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

二、夏朝———“天下为家”的王位世袭制

1.背景:禹治水有功;战胜其他部落;劳苦功高。

2.起源:约公元前年,禹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禹死后,其子启夺得王

位并传给自己的后代,原始社会的禅让制被所取代。

3.特点:“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大人世及以为礼”的“小康社会”。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家天下”的局面逐渐形成。王位有时父子相传,有时___。

世袭制取代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而非倒退。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它适应了历史的发展。

4.王权的特点:统治者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意志,崇信鬼神,国家大事都通过的

方式来决定,王权具有了神秘色彩。

三.商朝——异姓国族林立的方国联盟

商代中央设有__、卿、士等官职;相权很大,可主持政务、废立商王。地方封方国首领为和,(相传商初有三千国,商汤以七十里为王,文王以百里为王)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误区警示]商代虽然也有分封,封国大部分是地方部族,与商王朝无血缘关系。以商部族为共主的方国联盟,异姓国族林立臣服于商,方国相对独立、联系松散。方国的聚合与商之盛衰息息相关,在商朝强大时,听命于商王朝,在商王朝衰落时,就会与之对抗甚至叛

乱,与商的关系非常不稳定。

四、西周——等级森严的分封制

1.背景:公元前1046年,___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史称西周。

周初的政治形势:武王克商二年后病死,发生东方邦国联合叛周的重大事变。

“武王克殷二年崩,成王少,周公(老四)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管叔(老三)及其群弟流言于国内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史记.鲁周公世家》,东方邦国殷商旧势力,一时俱叛。(兄终弟及应先及管叔,故对周公不满,但管叔才干不足,周公不得已而为之,结果引起了内部的争权斗争。)周公东征,杀管叔,定乱,嫡长子继承制也正式确定。(否则管叔之叛不好解释)重新分封,“昔周公吊(感怀)二叔之不咸(和睦),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军事征服(周公东征)、制度变革(分封)与宗法制三者相结合,此所谓“封邦建国”

2.目的:进行有效的统治。

3.内容:

①分封的对象和范围:把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__和古代帝王

的后代,让他们建立___,拱卫王室。“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②诸侯的义务和权利:必须服从周天子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____和朝觐述职。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实行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③形成的格局:“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鉴于殷商孤立而亡的教训,西周的封建与商有很大不同。由同姓子弟或姻姓亲信所封的诸侯国已非过去承认的原有“邦国”,而是以武力为后盾,在原有邦国的地域内新建的“殖民据点”,很像“掺沙子”。每一新“诸侯国”都是该地域的“统治中心”。有监督之责,故称“封建亲戚,以藩屏周”。一方面是自上而下逐级分封,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层层拱卫,周人的新创的统治方式不仅实现了对殷人的合围控制,也极大提高了周天子地位,周王“非复诸侯之长而为诸侯之君”,成为天下之共主。

4.影响

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西周的疆域北起今辽宁,南至长江以南,西从甘肃东部,东达大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②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③文化的拓展:以军事征服为主要方式的向外扩张,将周边诸多部族,如南方的淮夷纳入周的文化圈。“昭王南征而不复”,楚没有纳入周文化圈,呈现出与现实主义周文化不同的浪漫主义。《诗经》与《楚辞》。

④使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⑤消极:周王对诸侯的控制是间接的,相对较弱;诸侯权力大,独立性强,容易形成割据。 [误区警示] (1)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常缩写为“封建”,与马克思所论述的五大社会形态

之一的“封建社会”含义不同。

(2)中国早期政治制度不属于中央集权制度,地方(诸侯国) 仍实行贵族世袭统治,在政治、经济、军事乃至文化上都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是间接的,相对较

弱。而不是像后世那样由中央直接委派官员统治,使西周的分封制仍带有松散性的特征,可

视为由“方国联盟”走向“郡县制”的过渡环节,是政治体制由分权向集权转变的中间阶段。

五、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1.目的:加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上的矛盾。

2.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即用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3.内容

(1)周王称为天子,王位由继承,为;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相对周天子来说是

小宗,但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依此类推。

(2)大宗可以命令和约束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

4.作用:保证了各级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知识图示】

[误区警示](1)西周宗法制下大宗和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诸侯对周天子

而言是小宗,而在封国内是大宗。

(2)嫡长子、嫡子、庶子的不同:在古代社会中,嫡长子是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嫡子是“庶子”的对称,指正妻所生之子;庶子是妾所生之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除嫡长子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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