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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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9•【字号】琼防字[2003]20号•【施行日期】200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琼防字[2003]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水务(利)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松涛工管局:根据汪啸风书记和江泽林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编制了《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县的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

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海南省是台风、洪涝和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为了切实做好我省防风防洪减灾工作,减少台风、洪涝和风暴潮给我省社会和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海南省防风防洪工作由省防汛防风防旱(以下简称“三防”)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防风防洪指令,制定各项防风防洪措施,统一指挥全省的防风防洪工作。

在紧急防风防洪期间,指挥协调全省水库防洪调度;根据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以及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在风洪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区人民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以及各项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复等救灾工作。

具体工作由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省“三防”总指挥部成员单位防风防洪工作职责:省发展与改革厅:负责有关“三防”工程项目的立项和计划安排。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3.2.5都市区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1内环线以内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实施“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将大杨石组团、观音桥-人和组团、南坪组团、大渡口组团中占地面积大、布局分散、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进行转型或异地搬迁,同时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南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区积极发展以知识经济为导向的高新技术产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禁止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的工业。
在遵循上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宜符合表4.1.3-1的规定。
表4.1.3-1容积率控制指标一览表
行业分类
容积率
代码
名称
一区(都市区及市级工业开发园区)
二区(全市除一区外的其他区域)
13
农副产品加工业
≥0.9
≥0.8
14
食品制造业
≥0.9
≥0.8
15
饮料制造业
≥0.9
≥0.8
16
烟草加工业
4.1.2全市人均工业用地指标控制在10~25m2,都市区内人均工业用地应为15~17m2。大型工业项目比较集中的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控制在30.3m2左右;特殊情况下如确有需要,其指标可适当提高。
4.1.3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采用《重庆市工业项目规划指标控制标准(试行)》,有益于我市对工业用地控制与管理,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2二类工业用地应单独设置,不得和居住用地混杂。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
3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才可向外排放。不得在城市上风向布置有污染气体排放的企业,不得在城市上游地区布置有水污染排放的企业。
4已搬迁或废弃的二类工业用地在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年限内,未作清污处理之前,禁止作为居住、公共建设用地。

工业园区中的排水工程及再生水回用规划——以新疆某工业园区排水专项规划为例

工业园区中的排水工程及再生水回用规划——以新疆某工业园区排水专项规划为例

工业园区中的排水工程及再生水回用规划——以新疆某工业园区排水专项规划为例摘要: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必将给新疆带来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此大背景下,近年来园区调整经济发展方向,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提升工业整体发展水平。

为更好地解决园区内生产用水,完善工业生产用水及排水设施建设,保证工业企业正常生产,促进园区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园区正常生产运营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工业园区、排水工程规划、再生水回用规划一、规划背景工业园区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中心区,是工业园区难得发展机遇。

自治区提出加快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潜力在工业、出路在工业、希望也在工业。

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现有产业发展基础,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点发展七大支柱工业产业;突出“一区三园多点”的发展格局。

在此背景下编制排水工程专项规划,使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自身发展得到更完善的专业规划指导。

二、规划总则专项规划的编制思路以已有的规划成果为技术起点,以相关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规划理论为指导,结合现状调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以系统优化分析方法为主要手段,使整个区域系统规划目标达到较优为目的,制定出目标明确、技术先进、措施落实的规划方案。

规划工作在摸清现状情况的基础上,找出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优化设计,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规划方案。

三、规划技术路线现状调研→污水总量测算→合理确定排水体制和排水分区→对各排水分区分别进行污水量测算并确定排水管网系统布局→进行排水管网水力计算→确定排水管径→工程投资估算→工程实施计划。

四、规划范围及年限工业园区位于城市西部,总用地面积26.47平方公里。

其中:东片区占地面积16.00平方公里,西片区占地面积10.47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2020年~2025年)、远期(2031年~2035年)五、水资源利用现状工业园区水源为地表水,根据水利部门提供资料可用取水量为10万m³/d。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4.05.09•【字号】东政[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2014]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海东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9日海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法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东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东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和修改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突出河湟特色,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凸显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

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83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83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东府〔2017〕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

2.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市气象局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3.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建设工程和场所,其附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以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属的易燃易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由气象部门负责。

4.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完善防雷许可机制1.整合后的防雷许可事项要在全省“一张网”办理基础上,积极推进“一窗受理”政务服务,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能。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4.09.25
•【字号】琼财建〔2024〕957号
•【施行日期】2024.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
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口市、文昌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海南、广东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28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4〕2563号),现将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你们,专项用于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

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
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附件1
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附件2-1
附件2-2。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74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74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东方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方案为规范我市河砂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东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执法监管,实行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并行,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滋生蔓延,对非法采砂行为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促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及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市实现宜居宜游宜业热带滨海花园城市的目标,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我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我市河砂矿产资源。

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运输河砂行为,保障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

严厉打击违法堆放河砂、非法销售河砂行为,规范河砂经营管理秩序。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规范采砂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市政府决定成立东方市综合治理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东方工业园雨水专项规划(2016-2030)》公示

《东方工业园雨水专项规划(2016-2030)》公示

《东方工业园雨水专项规划(2016-2030)》公示1、规划背景近年来,国家及海南省、东方市的经济形势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海南省委《关于加快海南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实施,东方工业园以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良好的发展基础迈入了快速发展期。

为适应新形势,东方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组织编制了《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3年通过评审并批准实施),同时《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于2013年通过评审并批准实施。

为适应园区发展需要,引导和促进园区更好、更快地进行开发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大型临港新型工业基地,亟需在新的园区总规指导下,对园区的雨水进行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内容及期限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所界定的范围为《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年)》所界定的范围:东北临东方市区,东至西环高速铁路,北至八所港,西至海边,南至通天河北侧,规划面积为56.44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201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

3)规划内容:遵循总规指导思想,预测区内雨水量,对园区内雨水管网系统进行划分,规划排水渠道、排放口、排涝泵站设施的规模和位置;规划雨水干管的规模、走向;进行区内雨水工程投资估算等。

3、规划目标工业园区排水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是园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项目之一,对保障工业园区产业设施安全、保护良好的园区环境、提高园区卫生水平,提高区内居民的生活品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将以总体规划为指导,以保障产业设施、保护环境、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为准则。

在《海南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海南省东方工业园总体规划》和《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东方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排水工程现状存在的问题,从现有水系的总体格局着手,理顺工业园区防洪排涝总体格局,明确园区水系与周边区域水系的关系,合理确定河道的防洪、排涝、景观等功能。

海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

海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

海南防汛应急预案方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海南省在汛期遭遇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优先保障抢险救援工作。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减轻灾害风险。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

(4)快速反应,协同配合。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海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海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汛指挥部”)负责全省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

省防汛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司令员、省水利厅厅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2.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挥。

各级防汛指挥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2.3 防汛工作机构各级水利(水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实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收集与监测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对气象、水文、地质等信息的收集和监测,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为防汛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报预警根据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各级防汛部门要适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

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

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一、引言近年来,海南省频繁遭受台风和暴雨的袭击,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制定并实施了防风防汛应急预案。

本文将介绍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的目的、组织机构、预警措施、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等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面对自然灾害的威胁。

二、背景和目的海南省位于南海热带季风影响下,台风和暴雨频繁,容易引发洪涝和风灾。

为了应对这些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制定了防风防汛应急预案。

其目的包括:1. 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2. 提前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3. 加强组织协调,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三、组织机构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首先,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防汛救灾工作;2. 其次,设立防汛办,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各方资源,统筹安排防汛工作;3. 还有,各级政府、农村合作社、媒体和社会组织等也应当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参与防汛工作。

四、预警措施为了提前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海南省采取了一系列预警措施,包括:1. 建立气象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台风、暴雨等天气变化;2. 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人们注意安全;3. 建立防汛测站,监测江河湖泊水位,及时发现洪涝风险;4. 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水库、水闸等信息,确保安全运行。

五、应急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海南省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规定了一套合理的应急响应程序,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一级响应:当天气预警出现红色警示时,启动一级响应,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农村合作社等立即行动,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2. 二级响应:当天气预警升级到橙色警示时,启动二级响应,防汛指挥部和防汛办紧急集结,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防灾救灾工作。

3. 三级响应:当天气预警升级到黄色警示时,启动三级响应,各级政府要全力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6.11
•【字号】琼教安〔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气象预报,原位于南海中部海域的热带云团,已于6月11日14时加强为热带低压,中心位于北纬17.6度,东经113.3度,也就是距离海南省万宁市东偏南方向约335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6级(13米/秒)。

预计,该低压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略有增强,并可能于11日夜间到12日白天在本岛东部沿海地区登陆,12日夜间进入北部湾海面。

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研判结果,省三防总指挥部决定从6月11日16时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全省教育系统同步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校及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防御工作。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2021年6月11日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1]200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1.14【实施日期】2011.1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11〕20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推进我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关键时期。

为提高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工作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把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实现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全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海南省〈实施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意见》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1.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2006年,省政府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省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组成。

2010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省减灾委员会及时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从原来的11个增加到31个。

截至2010年底,全省18个市县均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以省减灾委员会组织牵头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了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2.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基本形成。

气象、海洋、地震、地质和农业林业病虫害等方面的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设备不断更新。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委托单位:海南省东方市发展与改革局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2013年03月目录1.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概述 (1)1.1.规划背景分析 (1)1.1.1.资源优势 (1)1.1.2.区位优势 (2)1.1.3.交通运输优势 (2)1.1.4.大企业形成的积聚效应 (2)1.2.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概述 (3)1.2.1.东方工业园区地理位置 (3)1.2.2.规划范围和期限 (3)1.2.3.规划目标和定位 (3)1.2.4.规划布局结构 (5)1.2.5.用地布局规划 (8)1.2.6.东方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9)1.2.7.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18)1.2.8.市政策工程设施规划 (19)1.2.9.环境保护规划 (23)1.2.10.消防规划 (26)1.2.11.生态防护系统规划 (27)2.规划涉及区域环境现状 (31)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2.2.海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2.3.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32)2.4.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32)3.东方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回顾分析 (34)3.1.东方工业园区现有企业 (34)3.2.现有及在建项目工程概况 (34)3.3.现有建项目“三废”排放 (34)3.3.1.废气 (34)3.3.2.废水 (36)3.3.3.工业固体废物 (37)3.4.现有环保设施及潜在的环保问题 (38)3.4.1.现有环保设施 (38)3.4.2.潜在环保问题及治理措施 (41)3.5.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42)4.规划分析及污染源排放量估算 (44)4.1.规划的实施计划 (44)4.2.相关的法规和其它规划 (44)4.2.1.主要涉及到的法规、政策、规划 (44)4.2.2.本规划与其它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关系 (45)4.2.3.主要环保措施 (45)4.2.4.东方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实施后污染源汇总表 (47)5.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目标 (49)5.1.污染控制要求 (49)5.2.环境保护目标 (49)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6.1.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6.1.1.正常工况水环境影响预测 (51)6.1.2.事故排放水环境影响预测 (51)6.2.环境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2)6.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53)7.生态影响评价与生态建设 (54)7.1.生态影响评价 (54)7.2.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54)8.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55)8.1.规划方案的协调性分析 (55)8.2.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55)8.3.工业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57)9.环境保护对策、减缓措施及建议 (58)9.1.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 (58)9.1.1.确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58)9.1.2.建设循环型企业和工业区 (58)9.1.3.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 (58)9.1.4.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 (59)9.1.5.建立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59)9.1.6.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 (59)9.2.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59)9.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59)9.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61)9.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2)9.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63)9.2.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3)9.2.6.工业区风险防范措施整体要求 (66)9.2.7.海域风险防范措施 (67)10.综合结论与建议 (70)10.1.综合结论 (70)10.2.对策与建议 (70)1.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概述1.1.规划背景分析1.1.1.资源优势东方工业园地处南海海域,周边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其中以天然气为主,并伴生大量凝析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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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公示主要内容1、规划背景为防御减轻园区洪涝灾害,指导园区防洪工程建设,保障工业园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编制《海南东方工业园区防洪专项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东方工业园区用地:东北临东方市区,东至西环高速铁路,北至八所港,西至海边,南至通天河北侧,规划面积为56.44平方公里。

3、规划年限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一致:即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16-2030年。

4、规划原则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坚持标准、汛期安全”的总原则。

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3)防洪减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4)统筹协调防洪减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5)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6)防洪建设与洪水管理并重的原则(7)蓄泄兼筹、洪涝并治的原则(8)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9)与其他规划相衔接的原则(10)坚持常规规划建设与应急预案相结合的原则5、规划目标(1)防洪目标:结合东方工业园园区发展以及总体规划,本次防洪规划的防洪目标为:进一步提高东方工业园区防洪减灾能力,北部湾海堤以及罗带河堤防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有效解决园区内防洪问题,确保防洪安全。

(2)治涝目标:排涝系统规划目标:通过各种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东方工业园园区全面达到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的排涝标准。

6、现状水系东方工业园区内主要河流为罗带河。

罗带河发源于境内的茅刀岭,流域地势东高西低,上游为丘陵,山丘海拔在100m~300m之间,流域下游为宽阔的滨海平原,海拔在30m以下。

罗带河流域集雨面积246平方公里,河床全长46.8公里,由东向西流经乐妹、新宁坡、罗带直至八所港入海。

1996年以前,罗带河天然河道在旧铁路桥下约600m处折向西北方向,蜿蜒前行,后紧临东方市鱼鳞洲南侧汇入北部湾。

1996年以后,人们在原河道入海口前的拐弯处(旧铁路桥下约600m)截断原河道,并开挖新的、长1.3km的顺直河道,使得河流直接向西流入北部湾。

目前,罗带河出海口位于东方工业园区中海油化工城北侧。

罗带河主要支流为关沟,关沟位于罗带河左岸,集雨面积41.5km2,关沟上游段命名为五金沟,关沟在工业大道附近分流为两支流,分布于距离罗带河已整治段出海口约1.5km及3.0km处的汇入罗带河干流。

7、防洪工程布局防洪工程布局主要为海堤、罗带河和关沟。

现状罗带河旧河道淤积严重,过流断面严重不足,河道功能衰减。

关沟在相师林处(上游段)和工业大道西侧和东侧处(下游段)分别汇入罗带河,但由于下游受人类活动影响,下游段的关沟淤积严重,关沟下游慢慢失去了原有河道的功能,原来的河流萎缩,过流断面严重不足,不符合东方工业园区的区位定位和发展,难以满足园区的防洪排涝安全。

根据《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要求,同时结合园区近期的发展需要,工业大道以西为近期工业开发区,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近期取消罗带河旧河道和关沟位于工业大道以西长约830m河段,保留关沟工业大道以东河段,关沟洪水由工业大道以东河段汇入罗带河(桩号为2+675处),通过优化河道走势和达标整治后,关沟下游段过洪更为畅顺,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高,保留的关沟河道的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确保区域防洪排涝安全;远期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结合规划道路和排涝设施的同步建设,逐步取消关沟相师林以下河段,关沟洪水将由相师林处约350m的河道排入罗带河(桩号8+570),以确保区域防洪排涝安全。

罗带河旧河道取消后,相应区域的防洪排涝任务将由罗带河新河道以及排水渠箱承担,近期工业大道以西关沟取消后,洪水将由工业大道以东河段汇入罗带河;远期关沟相师林以下河段取消后,东方工业园区内相应区域的防洪排涝任务将由罗带河以及排水渠箱承担,并通过关沟相师林处的河道改造,将关沟上游洪水引至罗带河,确保关沟行洪安全,保障东方工业园区的防洪排涝安全。

本次规划防洪工程设施主要为堤防,包括海堤23.73km,罗带河堤防17.14km,近期关沟堤防15.47km,其中相师林以下至工业大道东侧汇入口堤防长度14.77km,相师林堤防长度0.70km。

8、设计洪水主要水文计算成果表如下:表1:罗带河设计洪水调节计算成果表经过调节计算,本次规划P=2%时罗带河出海口设计洪峰流量采用1420 m³/s表2:罗带河设计潮位成果表表3:罗带河规划水面线成果表(外包线)表4:关沟相师林以下至工业大道东侧规划水面线成果表(外包线)表5:关沟相师林汇入河道规划水面线成果表(外包线)9、河道整治规划按照50年一遇的设计标准对区域内罗带河排涝通道进行整治,规划整治的长度为8.57km。

罗带河设计河底高程需结合上下游河底高程和设计流量确定,依据挖填平衡的原则确定河道的纵坡比降。

同时考虑景观河流建设的需要以及与现状、规划地面高程的匹配。

通过对河道现状断面的行洪能力复核,同时考虑河流的水安全、水景观等综合功能,断面形式拟采用两种形式,梯形断面和直斜复式断面。

河道断面类型的选择根据两岸现状及规划用地情况确定,对现状开发程度不高且未来规划开发密度不大的区域,多采用梯形断面,对穿城建区或规划城建区而过的河流,多采用直斜复式生态断面。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的堤防为2级堤防,堤顶宽度不宜小于6m,本次规划罗带河和海堤堤顶宽度取6m。

罗带河河道横断面根据现状采用梯形断面设计,整治后的河道断面形状变得规整,糙率根据堤岸护坡材料参考经验取值,河道糙率取0.028。

河道纵断面取1:4000,出口断面河底高程为0.0m。

(1)拦河坝至出海口主河床底宽为175m,两岸堤顶宽度6.0m,迎水面边坡1:3,背水面边坡1:2。

(2)海榆西线罗带桥下至居龙村段主河床底宽为95~100m,居龙村至新罗带大桥段主河床底宽为100~105m,新罗带河大桥至拦河坝为渐变段,规划堤顶宽度6.0m,右岸堤防亲水平台以上边坡1:2.5,亲水平台以下边坡1:5,接近原河道自然边坡,背水坡坡率1:2。

(3)关沟汇入口至拦河坝段左岸规划堤顶宽度 6.0m,因城市功能区划为仓储和化工区为主,因此沿线不设置亲水平台,迎水侧边坡1:2.5,背水坡坡率1:2。

(4)关沟相师林以下至工业大道东侧长约7385m河段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为4级建筑物,河底宽35m,规划堤顶宽度为3.0m,河道以防洪排涝为主,堤防沿线不设置亲水平台,迎水侧边坡1:2.5,背水坡坡率1:2。

(5)关沟相师林汇入处河道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为4级建筑物,河底宽15m,规划堤顶宽度为3.0m,河道以防洪排涝为主,堤防沿线不设置亲水平台,迎水侧边坡1:2.5,背水坡坡率1:2。

10、规划堤顶高程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潮)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而堤顶超高由波浪爬高、风壅水面高度及安全加高来确定。

堤顶超高由由波浪爬高、风壅水面高度及安全加高来组成。

波浪爬高主要由风速、风向、风区长度、堤前水深及堤防前坡型式等确定;波浪爬高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中的莆田公式计算;设计风壅增水高度忽略不计,堤防的安全加高值,按规范不允许越浪的2级堤防采用0.8m,4级堤防采用0.6m。

经计算,罗带河出口至拦河坝段堤顶超高为1.2m,拦河坝至海榆西线罗带桥段堤顶超高为0.9m,关沟改道河道堤顶超高为0.6m。

本次规划海堤水域平均水深4m,北部湾多年平均10分钟最大风速21.8m/s,吹程取5km,海堤采用混凝土及混凝土板护面,糙率及渗透系数K△取0.9,边坡系数2.5。

经计算,海堤风雍水面高0.18m,设计爬高2.07m,安全加高0.8m,50年一遇设计高潮位 2.64m,因此海堤设计堤顶高程为0.18+2.07+0.8+2.64=5.69m。

断面形式采用梯形断面。

11、除涝工程设施(1)规划排涝模式排涝工程系统主要由市政雨水管道、渠箱(排水沟)和河道等组成。

城市化地区的排水通常由两级排水体系组成,共同承担暴雨带来的涝水排除任务。

一级排涝系统负责较大区域暴雨涝水的排除,将较大区域暴雨涝水以及市政雨水管网所汇集的涝水排至外江,主要由主干河道、水闸、泵站等组成,属于水利排涝范畴。

东方工业园范围内罗带河出口无排涝泵站,主要通过河道自排。

二级排涝系统承担城市小区、街道等小范围的雨水排除,主要由雨水管网、渠箱(排水沟)等组成,属于市政排水范畴,暴雨通过雨水井、雨水管网汇集后自排至渠箱,渠箱汇集雨水后自排至罗带河,东方工业园属于新规划城区,规划二级排涝系统采用自排方式。

根据东方工业园特征,对规划区域进行了梳理并进行分区,共划分为9个大的排涝分区,各分区分别规划一雨水渠箱(排水沟),收集沿线雨水,汇集后排至北部湾和罗带河。

1)1号排水分区1号排水分区位于东方工业园区北部,罗带河北岸,排涝面积为3.78km2,片区内主要道路为解放西路、滨河一横路、滨河二横路和疏港大道等。

现状地形总体为北低南高,片区西南部较高,中部为罗带河旧河道出海口,地势较低,旧河道现状两岸虾塘遍布,河流水体流动性差,废弃石料对原河道侵占厉害,土埂纵横交错,河道功能严重衰退。

为提高区域排涝安全,并节约用地,本次规划在滨河一横路北侧沿路新建排水渠箱(1号渠箱),片区内的雨水管收集雨水后,汇入渠箱,通过渠箱将涝水排入北部湾。

2)2号排水分区2号排水分区位于东方工业园区中北部,罗带河南岸、工业大道以西,排涝面积为2.51km2,片区内主要道路为工业一横路和疏港大道。

现状地形总体较为平坦,呈西低东高。

片区东北部为关沟汇入罗带河段,河道长约700m,河道现状淤积严重,施工便道未拆除,阻塞河道,河道水体流动性和水环境较差。

为提高区域排涝安全,并节约用地,本次规划近期取消工业大道西侧关沟河段,远期取消关沟相师林以下河道,关沟汇入罗带河口将位于罗带河8+570处,确保关沟洪水能畅顺排至罗带河。

片区内关沟段取消后,为保障排涝安全,本次规划在工业一横路南侧沿路新建排水渠箱(2号渠箱),片区内的雨水管收集雨水后,汇入渠箱,通过渠箱将涝水排入北部湾。

3号排水分区位于东方工业园区中部、工业大道以东,排涝面积为3.98km2,片区内主要道路为工业二横路和疏港大道。

现状地形总体西低东高,区域内无天然排水通道。

根据《总体规划》,本片区主要为天然气化工产业和能源产业区。

本次规划在工业二横路南侧沿路新建排水渠箱(3号渠箱),片区内的雨水管收集雨水后,汇入渠箱,通过渠箱将涝水排入北部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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