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定

水汽车间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保证员工利益,使员工在xx年能够按时按量将本年假期休息完毕,现制定如下规定:

1.法定节假日,附班统一休息,考勤记“×”;

2.每个班组在xx年周六、周日的附班,统一休倒班假5.5天;

3.5.5天倒班假休息完毕后的周六、周日附班,各班组由值班长

安排休息疗养假7天;

4.车间原则上不固定员工的工龄假日期,员工尽量在附班进行休假,如有特殊情况,各值班长要在衡量班组实际情况下安排组员进行休假;

5.各班组人员在休假前2-3天,办理好相关休假手续(各班组人

员休假前,值班长提前2-3天上报办事员);

6.各值班长要在每月上报班组考勤的同时上报班组人员休假明细。

水汽车间员工休假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使车间休假管理规定有效执行,现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1.各值班长没有按照规定填画、上报考勤,每次扣10元;

2.休假人员没有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每次50元;

3没有经过合理安排使员工在xx年将所有假期全部休息完毕,每人少休息一天扣班长100元;

4.由于值班长安排休假不合理等原因出现集中休假的情况,造成班组人员短缺影响生产,每次扣200元。

带薪年休假

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集团职能部门人员及集团关键岗位人员年休假的管理的责任部门,各子公司人事部为本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集团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复审→董事局主席审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集团职能部门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子公司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用人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总经理

审批→用人单位人事部备案;

第五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六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一)本单位(同一用人)连续工龄12个月以上的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

(二)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八条未休年休假工资核算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度内有集团公司安排的照顾、疗养性质的出境学习、考察、旅游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十条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在原单位按规定未休完年休假的,由调入单位安排休假。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要以调养身心健康为目标,休假期间不得从事其它

有经济收益的劳动,要保证休假后能以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投

入工作。员工休假期间发生的各类人身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员工个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根据内部年休假的安排情况,积极开展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培养工作。要有计划的安排和引导员工向多技能方向发展。

第十三条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第十四条经理级(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经理级以下级别的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董事局主席审批、签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依据本规定拟制符合其自身实际情

况的相应规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经集团公司总裁复审,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带薪年休假申请单

此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及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人员

本人确认签名:年月日

监理公司职工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实施带薪年休假的范围为本公司正式职工。

二、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新进我公司且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四、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国家法定假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六、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

月以上的;

(五)脱产学习、进修已享受寒暑假者。

七、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具体安排年休假申请人的休假请求,尽量安排在年初或年底。

八、年休假请销假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进行逐级审批,由请假人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 批准后,报工程 * 、综合办公室备案。年休假期间,如有公司需求,须及时回公司工作。

九、年休假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事宜。

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十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条本条例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 * 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 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三、带薪年休假的安排及工资的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

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

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四、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

(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五、监督与处罚措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 * 强制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 强制执行。

“带薪年休假”工龄怎么计算

专家提醒:三种记录方式有效

薛马义

本报讯自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人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却还有许多员工存在着困惑,例如:如何证实自己工龄年限,确定正确

的带薪休假天数?昨天,苏州市人才市场专家蒲依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苏州地区广大职工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有效的工龄记录信息,正确无误地申请自己的“带薪年休假”。

就业登记证:离职时要关注

就业登记证是记录员工在不同企业工作时限的书面记录凭证。凡是正规企业,在员工入职及离职时,都会将该员工的合同信息,及时送到当地劳动就业登记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入职有用工,离职有退工,这样劳动手册就连续记录了本人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年限,也是最有效显示员工工龄的方式之一。因此不论本地或外地户籍的员工,在离职时,都应关注下你在原单位工作的记录是否都在就业登记证上显示清楚了。社保缴费记录:网上查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始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等同于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因此社保缴费记录也是记录员工工龄的有效证据之一。当你需要提供本人工龄证明时,也可登录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本人社保个人编号及 * 号码,即可查询出历史缴费记录,以证实本人工龄年限。人事档案:可提供工龄证明

一份完整的人事档案,应涵盖当事人自学校开始到历任企业工作的全部相关资料信息。特别是规范化的企业,在管理或托管员工人事档案时,都会定期将员工在该企业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中去。特别是工龄时间较长的员工,由于历史原因,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都未能保存完整或提供完全的,就更应当关注好个人人事

档案的材料是否完整。因此,完整的人事档案也是提供工龄证明的重要方式之一。

除上述几种有效的方式外,蒲依如表示,还有劳动合同书、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其他盖有单位公章的能说明工作时间的书面材料,均可作为证实工龄的方法。但是否被现单位认可,就因单位而异了。

提供有效的工龄证明,对于保障本人休假权益非常重要,因此蒲依如提醒,苏州地区广大职工要关注并保管好能反映个人工龄的相关记录信息,以免给个人合法利益带来不必要 * 。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现通知各单位安排上报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日程表,望认真执行。

一、范围:

⑴全矿在岗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在岗职工)⑵不包括离开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长期休假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二、假期

⑴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5天;(注:1年指年对年月对月,如果今年到任何月满1年,则从次年开始享受,本年度不应享受)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10天;

工龄满20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15天。

⑵山西焦煤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山西焦煤级),当年可在上述各工龄段年休假天数基础上增加5天休假。

⑶职工在参加工作时间达到规定年限后,从次年开始享受相应年休假假期。职工两次年休假之间原则上工作须满100天以上。

⑷职工工龄按企业现行规定执行。

⑸年休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节假日,不包括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生育假。

⑹年休假假期年度按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三、其它休假及缺勤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⑵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累计休息和治疗达六个月以上的。

⑶全年无正当理由缺勤累计达五天以上者。

⑷取保候审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期间者。

四、程序

职工应按单位安排的时间休假。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⑴由职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

⑵职工所在部门或单位统筹安排;

⑶按管理权限报政工、劳资部门审批;

⑷职工休假结束后到政工、劳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不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相关规定

⑴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年休假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三倍日基本工资核发(队组有分管领导签字;科室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矿长签字确认);对自愿放弃年休假的职工,或不服从单位年休假安排的职工,视同放弃年休假,不予补假和补贴。

⑵年休假期间,所在单位要比照职工本人正常出勤基本工资计发收入(本单位结算工资总额内支付)。

⑶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只限职工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享受,特殊情况

最多分两次享受,但不得跨年度享受。

⑷参加单位组织疗养的职工,其疗养(包括路途时间)时间超过其年休假假期时间的,当年则不再享受年休假。未超过的应当予以补齐。

⑸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无正当理由年休假期满未办理销假手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⑹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未休或未休满假期,视同职工本人自愿放弃休假。

⑺职工与单位因年假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各单位工作

⑴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有序、合理、均衡、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组织安排本单位人员休假,列出休假时间表(从xx年1月1日-xx 年12月31日前),报劳资科备案。

⑵做到无遗漏,该享受的享受、不该享受的绝不得享受,该享受多长假期的就享受多长假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⑶职工按照单位安排时间,提前到劳资科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办理销假手续。

七、注意事项

⑴请于xx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回,必须写清工作时间、年休时间、年休天数。

⑵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年休,过期视同自动放弃。

⑶不得年底集体年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年休的,必须在规定的年休时间内,经有

关领导批准后,交回劳资、政工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⑸职工请年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不含公休、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当月的各项奖金应当正常支付给职工(出勤天数加规定的年休假天数之和达到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

⑹排好年休时间后必须公示告知职工。

后附: 1、年休申请格式

2、各单位年休休假时间表格式

3、自动放弃年休通知

劳资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年休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 XX年X月参加工作,现工龄X年。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 月 X日至XX年X月X日休假 X天。其中公休或法定节假日X天.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各单位年休休假时间表格式

XXX单位xx年年休时间表

注意事项:

1、各单位或部门统筹安排排出年休时间表

2、年休时间必须写清楚具体请假时间(xx年x月x日—xx年 x 月x日)从xx年1月份逐月排起

3、各单位办事员负责提前通知职工,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及个单位排出的年休时间进行年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年休时间到,劳资科将会下职工本人自动放弃年休通知并在劳资科备案. 本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5、各单位于xx年12月30日前交回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年休时间表,电子版发到邮箱 948232618@qq. 或发到QQ: 948232618 纸质版交回劳资科李晓霞. 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通知

xx单位:

你单位xxx于本年度x月x日—x月x日按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享受年休假,现时间已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不再享受年休. 特此

通知!

三交河矿劳资科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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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xx单位:

你单位xxx于本年度x月x日—x月x日按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享受年休假,现时间已过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不再享受年休. 特此

通知!

三交河矿劳资科 xx年x月x日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总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年休假必须坚持尊重员工意愿、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部门(单位)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年休假安排,尽可能降低对安全生产工作 * 。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第四条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1.1制定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1.2审定员工年休假假期;

1.3监督检查年休假实施情况;

1.4按规定审核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2、各部门(单位)

2.1按权限审批年休假申请;

2.2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员工年休假;;

2.3按规定保管各类原始凭证;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五条年休假时间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六条累计工作时间从员工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

2020年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今天为你带来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休假管理规定[1][1][1]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全日制在岗员工。 第二章假期分类 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节育假。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五)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四条以上节假日为员工法定休假日,届时按公司具体通知执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不执行加班待遇; (二)公司中层以下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时,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基本工资)/21.75; (三)公司中层及以上实行年薪制人员不执行本条加班待遇。 第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具体标准为: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给予年休假15天。 4、员工新进入公司且符合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员工年休假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时,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五)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公司对员工年休假应统筹安排,严格控制非休假人员人数。公司做出休假安排时,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进行休假。员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各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对公司中层以下实行标准工作制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按以下公式支付报酬: 员工年休假工资报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21.75×300%×未休天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汽车4S店年休假管理规定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绩效考核,无特殊情况按考核标准正常计算。 3、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岗位、具体业务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2、年休假一般安排在业务平缓期,原则上不可与节日假连休。 3、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总监或经理)申请休假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

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2周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休假前必须将本岗位业务工作处理完毕或交接清楚,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保证不能影响正常业务(如总结、报表、遗留业务工作等)的持续进行。否则将扣发当月工资及绩效。 六、附则 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计算休假,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按照在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员工总计工作1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员工于2016年5月14日进公司上班,到2017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则应该享受休年假的待遇。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该员工在2017年应享受年假天数计算如下: 1、2016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 2、用231÷365=0.6329 3、此员工应休天数为:5×0.6329=3.16天 4、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因此,此员工于2017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七、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 八、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与员工稳定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假原则 安排员工带薪年假,应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公司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公司业务管理工作不增加额外成本为原则。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条件 (1)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期限标准按员工参加工作年限统一划分; (2)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3)员工入公司不满1年的当年度休假天数,按照入职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办法为:(入职后当年度在公司剩余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四条带薪年假标准 (1)带薪年假期限 连续工龄1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为5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休假期限10天;连续工龄20年以上的,休假期限15天; (2)员工工龄年限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 第五条带薪年假的审批流程与权限 (1)带薪年假有员工个人提出休假计划,填写《员工年假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及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申请带薪年假应经总经理同意后,填写《管理人员年假审批表》,报业务区总经理批准,交行政部备案。 (3)申请年假须提前20天递交《年假申请表》,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4)原则上当年休假应批准其一次性休完,如确因工作需要,报备行政部后主管领导有权根据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将年休假拆分为最多不超过三次,分批次休完。 第六条员工出勤业绩考核与带薪年假期限 (1)对符合带薪年假条件的员工,上年平均出勤率必须达到85%,并按规定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上年平均出勤率70-80%以内者,减扣带薪年假期限50%;

关于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修订)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人保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为完善员工休假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生产实际情况,特对本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享受年休假的员工范围: 凡当年1月1日在职在册的与本公司签订城镇或农村劳动合同的员工,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年休假统计时间: 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四、年休假的安排: 1、公司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每年集中统一安排员工年休假为1-5天。若遇特殊情况,公司可作相应调整。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部门安排、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登记备案,员工可一次性或分期休完剩余年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4、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五、年休假的工资待遇: 1、管理及实动工时员工休假工资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绩效工资不发。 2、全额计件制员工休假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全年统一结 算。 3、全额计件制员工如因请病事假而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公司销售的,按厂规 厂纪进行扣款。 六、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七、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锡中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0日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 员工带薪年休假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3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8、员工当年已休年休假又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临时性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休年休假的权利,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经公司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各部室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的通知为了规范员工年休假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制度,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5 天; 2、连续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10 天; 3、连续工作满 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5天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0天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当年待岗天数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6、当年旷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的; 7、当年因公负伤休假时间超过停工留薪期和应休年假天数之和的; 四、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3、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原则上均享有年休假权利,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办公室、总经理批准后可放弃休假,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该员工工资200%计发。 五、休假安排: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本人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1、年休假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段休完。分段休假仅限休假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的员工,且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2、员工休年休假应妥善安排好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3、员工当年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

(管理制度)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公司请休假管 理办法

1、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必须治疗或修养者,凭国家医保指定及公司认可医院出示 的病假证明、病史记录(病历)和挂号凭证三样证明方可请病假。 2、非住院之类普通伤病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超过24天(中途 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超过之请假天数可用当年未请之病假、年休假日数 充抵。 3、试用期满之正式员工须请住院治疗或特殊疾病须在家疗养的之病假,一年内 不得超过一次且一次连续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须申请办理停薪留职或 离职,申请停薪留职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病假期间发放薪资的50%。 5、若劳动合同中就病假有相关约定则按约定及当地相关政策执行。(四)、婚假: 1、请婚假之员工须为公司试用期满后之正式员工,且为入职后进行婚姻注册的 人员。婚假为有薪假,于婚姻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须一次性休完,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员工凭结婚证、身份证(原件送人力资源部门检核,复印件附请假卡后作为 请假凭证)可申请婚假,到法定婚龄者(男:22岁,女:20岁)及再婚 者可申请婚假3天;双方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可依国家及当 地法规申请晚婚假,最多可享受15天。 3、需利用婚假时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者,须于假后上班24小时内补齐所有证件 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否则以事假处理。 (五)、产假/流产假: 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或流产,可凭国家医保指定及公司认

可医院出示的有效证明申请产假,产假分为生育产假和流产假两种。2、女性员工生育产假及流产假之休假天数依国家相关规定及各地法规办理,各 分公司都应统一报总公司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3、休完产假或流产假,因身体原因依然无法上班者,可凭有效医院开具相关证 明申请病假(具体依病假规定) 4、入职前已怀孕者,须先告知公司,并提交相关病历及医院证明,如有隐瞒, 公司将追究其欺瞒责任。 5、女员工怀孕后,须于怀孕三月内告知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门其怀孕状况并 出具有效之医院证明。 6、为便于部门工作安排,怀孕员工须于预产前三个月确定休假日期,并提出产 假申请。 7、生育产假须提供《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送人力资源部门检核,复印件 附请假卡后作为请假凭证)与病史记录(病历),并于假满后回公司上班后 24小时内补齐,请假期间薪资在补齐请假手续后于当月薪资中一并补发 (有参国家规定生育险的除外)。 8、产假、流产假须于事发时一次性休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内产假及流 产假休假期间发给基本薪资、各项津贴(不发放全勤奖);若已办理生育 险且由社保局支付薪资者则公司不再给付,非指标内怀孕流产休假期间 薪资照病假计发,并扣除全勤奖。 9、特殊情况参照政府相关政策另行呈核办理。 (六)、丧假: 1、员工亲属死亡在事发一月内可请丧假3天,丧假为有薪假。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 办法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述 员工的休息休假,是员工调节身心、恢复精力的重要措施。特别是节奏快、劳动强度大的工种更要及时安排休息休假,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休息休假是企业员工法定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的实现。同时为安排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应当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既不影响员工的休息休假,也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路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的管理。 第二章休假分类 第四条休假分类

1、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 2、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3、带薪年假 4、婚假 5、丧假 6、病假 7、生育假 8、事假 9、工伤假 10、探亲假 11、搬家假 12、公假 第三章休假 第五条法定公休日(劳部发[1995]1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公休假日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3、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清明节放假1天(4月4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准。 第七条年休假[人大11月5日发《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1、为合理安排公司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 员工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且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二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者,年休假为5天; (2)已满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2、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员工休年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 人意愿,统筹安排。 4、员工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段安排,一般不 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能够跨一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连续跨二个及以上年度安排。

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 2、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五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1、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2、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3、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发); 2、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年休假安排 1、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提出休假。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九条其他 1、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2、部门主管(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其他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3、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自愿申请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有关公司员工休假轮班规章制度

有关公司员工休假轮班规章制度 1总则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____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病假 ①员工休病假,超过______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③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______天带薪病假。 ④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______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______%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⑤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5年假 ①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______天/年 ②上班满______个月可开始休假(满______个月则享有______天年假) ③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④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⑥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______倍计算。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②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③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④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7婚假 ①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②女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③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前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④男职工年满______岁后结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时) ⑤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产假 ①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②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③员工生育可享受______天全薪产假。

年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为保证员工休息休假,更好地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明确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及待遇标准,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原则: 各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适用范围: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员工。 三、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 2.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 3.员工自其参加工作起,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因违纪违规给予待岗处理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 6.累计工作刚满1年的员工,申请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它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7.累计旷工天数达到或者超过法定年休假天数的。 五、年休假的申请及审批: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在春运、黄金周及国家法定休假日期间不批准员工年休假,特殊情况除外;除以上时间外,员工年休假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各单位要在每年的12月份做好下年度的员工年休假安排。 2.基层单位员工应当按所在单位的《员工年休假安排表》提前2天到综合科办理休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休假时间的,必须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具体的休假和工作时间后,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方能休假。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擅自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公司机关员工需要休年休假的,应当提前2天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休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具体的休假和工作时间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方能休假。 各基层单位正、副职领导及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需要休年休假的,须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呈公司各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年休假满,应及时到综合科(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年休假管理规定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为落实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对象为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员工。退休留用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累计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累计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龄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新进员工工作满一年,工龄为一年,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5、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 1、岗位工资人员享受年休假期间享受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岗位补贴、车贴等除外。 2、计件人员享受年休假期间每天补贴50元。 五、年休假休假安排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员工连续休年休假计划,一般情况下年休假只分为两次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经公司领导批准,转入下一年度。 5、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各车间、部门应协调解决好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生产等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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