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5•【字号】长府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长府发〔200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高广大业主自治管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1.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贯彻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协调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2.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指定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不少于5人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驻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监督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和使用;协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3.各街道办事处应配备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组织建立由公安、物价、规划、建设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代表、业主委员会主要成员、群众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涉及物业管理的综合性问题;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投诉。
4.社区居委会应充分发挥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配备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2024年对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2024年对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尊敬的物业公司管理团队:首先,我要对贵公司在过去几年中取得的成绩表示钦佩和赞赏。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贵公司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并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不容忽视的。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我认为贵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还有一些可以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以下是我对贵公司在2024年进行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一,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是影响客户满意度和口碑的关键因素。
贵公司应该建立一套严格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员工的服务态度、问题解决能力、反馈速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
同时,还应该加强团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二,优化物业维护和保洁工作。
物业维护和保洁是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对于保证居民的舒适生活环境至关重要。
贵公司应该加强对维护和保洁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并且定期对维护和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物业管理领域也应积极引入相关技术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贵公司可以建立一个物业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方便员工和客户进行交流和查询。
此外,还可以使用智能化设备,如智能门禁系统、智能路径导航等,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第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物业管理不仅仅是提供基本的维护和服务,还应该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贵公司可以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居民联谊会、文化展览等,促进居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加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五,推行可持续发展策略。
在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贵公司应该积极采取可持续发展策略,例如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绿化环保等,为社会和环境作出贡献。
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还能够吸引更多关注环保的客户。
最后,我希望贵公司能够以创新的思维和务实的态度来面对2024年的挑战和机遇。
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作为一个城市或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要高效地管理和运营物业,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满足居民和业主的需求和期望,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技巧。
以下是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注重沟通和交流。
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是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
物业管理人员应与居民和业主保持定期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
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居民和业主联系,建立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
其次,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注重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
物业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和把控小区的各项细节,例如小区的清洁、绿化、维修等,确保每个细节都做到位。
另外,注意维护公共设施的功能和安全性,例如电梯、消防设备、门禁系统等,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再次,加强安保工作。
安全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物业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安保措施,例如设置闭路电视监控、安装报警设备等,确保小区的安全。
另外,加强对小区出入口的管理,记录出入人员的信息,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小区。
在小区内加强巡逻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此外,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是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责任。
物业管理人员应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桶,并进行定期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另外,注重小区的绿化工作,进行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项目,提升小区的绿化环境和生态。
最后,注重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是一个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居民和业主的满意度。
物业管理人员应注重改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例如,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态度;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居民和业主的投诉和建议;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在总结上述建议和意见时,我认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需要物业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技巧。
通过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细节、加强安保工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运营物业,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满足居民和业主的需求和期望。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铜政办发〔2018〕31号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铜政办发〔2018〕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市级指导、区县监管、街道(乡镇)具体负责、社区负责落实”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区县政府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发挥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多种模式,分类管理。
根据新建商品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及无物业管理住宅区(单体楼)等运行管理的不同情况,实施多种模式的分类管理。
(三)市场主导,政策扶持。
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化水平。
对不具备市场化服务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予以相应的政策扶持,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三、主要措施(一)明确机构和职责。
进一步明确区县物业监管机构和工作职责,街道(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采取招聘方式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协管员制度,强化基层监管作用;健全市、区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确保资金监管和使用安全。
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意见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意见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园区、小区、公寓或商业楼宇等物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的工作。
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对于提高居民幸福感和社区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些建议与意见:1. 提高服务意识:物业管理的核心是为业主和居民提供贴心、高效、优质的服务。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主动服务的意识,积极听取业主和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让每一位业主和居民都感受到物业管理的价值。
2. 加强沟通与协调:物业管理人员应与业主和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组织业主沟通会议、居民座谈会等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
同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居委会等建立密切的联系,促进各方的合作与协调。
3. 强化安全管理:物业管理人员应对小区或园区内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机制。
增加安保人员的数量和巡逻频次,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对重要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巡检,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优化环境卫生:一个整洁、美丽的环境对于居民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
物业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垃圾分类、绿化带的养护、公共区域的清洁等。
同时,可以通过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增加居民环保意识,共同打造美丽的生活环境。
5. 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如电梯、供电设备、水管等。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居民正常的使用体验。
此外,可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让居民可以随时向物业管理反馈设施设备的问题。
6. 定期组织活动:物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关系,提高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活动可以包括社区义工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健身运动等。
通过这些活动,提升社区的整体氛围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7.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维修管理等方面,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物业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与时俱进,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
物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物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物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一、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在物业工作中,与业主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积极与业主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做出回应。
可以通过开展业主大会、小组讨论或定期的业主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和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升服务质量物业服务是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人员应该积极与居民互动,主动提供帮助和解决问题。
同时,应该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物业服务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
三、保障物业安全物业安全是居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小区的安全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
同时,应该定期对小区内的设备、电线、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修,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改善公共环境小区的公共环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积极维护小区的公共区域,定期清理垃圾、修剪植物等,使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同时,应该加强对小区内的噪音、污染等问题的管理,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
五、合理规划和使用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使用。
如公园、游泳池、健身房等设施的开放时间、使用规则等需要明确,并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
此外,应该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业主能够安全、便利地使用这些设施。
六、加强物业费用管理物业费是小区内居民每月需要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的各项工作。
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对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物业费用能够有效地用于小区的维护和改善。
在收费方面,应该明确费用的标准和收费周期,并及时向业主公布。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物业管理人员应该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加强合作,共同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
例如,可以与环保部门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活动;与公安部门合作,加强小区的治安管理等。
通过加强合作,能够更好地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15〕16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15〕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物业管理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步。
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配套政策相对滞后、齐抓共管意识不强、物业服务收费困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行业、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积极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群众生活居住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一)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建设。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或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物业管理工作,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安排相关支出。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制度;负责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信用考评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监督,收缴主城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区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划转给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泰政发[2012]211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2〕211号)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市区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社区是市民群众居住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推动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有利于维护房屋正常使用,促进房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维持社区秩序;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增进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区文明建设,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随着市区城市区域的逐步扩大,住宅区数量不断增多,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建立和谐文明的社区管理秩序的期望日益增长,给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社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大量事务,为促进社区建设作出了有益贡献。
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推进社会管理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三个名城”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努力破解实践难题,不断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理顺体制,构建完善上下联动管理体系统筹协调在市。
市住建(房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开展课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具体负责物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负责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负责对区、街道相关工作的考核奖励等。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本政办发[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本政办发〔2008〕61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业服务产业是服务业一个新的领域,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日益加速、人们需求不断提升而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
全面实施物业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引导消费、促进就业、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而且有利于整体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市政府成立本溪市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物业管理重大事项。
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房产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委、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溪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本溪电业局、市国资委、市爱卫会、市供暖办和各县(区)政府、本钢、北钢及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丹东房产段部门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
市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市房产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一)市房产局是全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枣政发[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枣政发[2011]6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幸福枣庄”建设,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加强物业管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转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改善居民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理顺管理体制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区(市)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
组织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市)、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和机构;落实物业管理责任,抓好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部署检查。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界定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科学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组织指导本辖区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并参与物业服务质量的检查考评;组织开展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予以监督;负责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调解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和信访工作。
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的规模与数量不断增加,住宅物业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当前一些小区在物业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服务质量不稳定、安全隐患较多、管理手段较为简单等,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为了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舒适度,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改进。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的意见和建议。
要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在住宅物业管理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完善的制度和规章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可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高服务素质,提高居民对服务人员的满意度。
要完善物业管理设施和设备。
物业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的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设施和设备。
完善小区的监控系统、保安设施、消防设备等。
也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要加强社区安全管理。
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小区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在小区建立安全巡逻制度,定期对小区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还需要加强居民参与管理。
作为住宅小区的居民,他们是最了解自己小区需求的人。
要积极鼓励居民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可以通过组建业主委员会、居民议事会等形式,让居民参与到小区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来,增强居民对小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
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保证居民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建立监督机制,对物业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积极推动政府、物业公司、业主、居民等各方共同参与,加强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才能实现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7]6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0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物业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新机制,实行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社区物业管理模式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基础,是体现城市建设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物业管理是社区建设的载体和组成部分,社区建设中许多内容需要依托物业管理服务来进行。
因此,实行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对和谐社区建设及物业管理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把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基本原则是县市区政府负责,房管部门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8〕46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8〕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住宅小区是市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为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基层党建为基础、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资源,增强动力,完善体制,努力把小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条块结合、行业监督的原则,坚持典型示范、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三)明确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是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小区管理统筹协调主体,对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负总责。
要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
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
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以下是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1.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参观学习,提高对居民需求的理解和满足能力。
2. 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向居民提供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
可以通过微信群、社区网站、社区活动等方式与居民进行互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和解决问题。
3. 健全社区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加强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并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4. 加强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加强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加强保安力量,增加巡逻频次,确保小区的安全。
5.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司应定期清扫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安排人员对小区内垃圾分类和垃圾桶清理做好管理,让居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6. 加强社区活动组织:物业公司可以组织一些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可以举办一些庆祝节日的活动、舞台演出、文化讲座等等,增加小区的凝聚力。
7. 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物业公司应注重与居民的沟通和关系建立。
定期与业主委员会携手开展工作,协商解决问题。
及时回应居民的投诉和建议,让居民感受到物业公司的关心和贴心服务。
总之,物业管理工作是关系到社区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环节。
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沟通与互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社区活动组织和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有效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对物业管理的建议及意见和建议
对物业管理的建议及意见和建议对物业管理的建议及意见和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日益凸显。
物业管理不仅关系到我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也关系到社区安全、环境卫生和社区和谐。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提出几点关于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首先,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
物业管理公司是负责管理社区或小区的专业机构,他们应该发挥积极作用,为居民创造安全、舒适和和谐的生活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注重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确保他们能够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类问题,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加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经常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其次,加强社区的安全管理。
在一个安全的社区生活是每个人的期望。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加强对社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增加巡逻人员和安保人员的数量,加强对出入口的管理,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组织定期的社区安全培训,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加强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也是物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整洁、卫生的环境不仅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减少疾病的传播。
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小区环境的日常巡查和清扫,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同时,应加强对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管理,鼓励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和回收的活动中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除了以上提到的方面,物业管理公司还应注重社区和谐的建设。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居民之间的冲突和纠纷的调解,促进邻里和谐。
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及时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并做好记录,积极解决问题。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以增加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
最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自身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7•【字号】汝政〔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汝政〔2017〕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至2017年,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至2019年,力争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打造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努力营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和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市级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切实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坚持市场化主导、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
区分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措施,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新建物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接管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促进市场化运转,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主要工作任务(一)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50%以上,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相关乡镇(街道)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10名以上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6•【字号】连政发[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1〕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兴服务产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管委会、云台山景区管委会,下同)、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行政监管手段和管理机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齐抓共管,构筑适合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框架市、县(区)政府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县(区)属地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住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建立市、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格局,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法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抓好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有以下几点:
1. 提高员工素质:通过培训和教育,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维护物业。
同时,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定期维护和保养:加强对物业设施和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同时,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报修问题。
3. 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范,提高员工和住户的安全意识,确保物业的安全和秩序。
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管理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担当。
5. 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强与住户、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提高满意度和口碑。
6. 制定优惠政策: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加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降低物业费用。
7. 使用科技手段: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共享,优化物业管理流程。
8. 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力度,提高住宅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
以上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
关于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
以下是一些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
1. 提高员工素质: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
2. 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并对业主的投诉和建议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3.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业主等待时间,使业主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 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增加安保人员数量,加强巡逻力度,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推行智能化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智能门禁、智能停车等,提高小区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7. 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社区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8.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进行综合管理和运营的工作,包括房屋维护、安全保障、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
一个高效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加物业价值,建立良好的社区氛围。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意见,以改进物业管理工作。
首先,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
物业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清晰明确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作为指导。
要建立具体详细的物业管理手册,并在社区内广泛宣传,让居民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提供优质的维修和维护服务。
一个良好的物业管理需要解决居民居住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例如水电设备的故障、房屋维修等。
因此,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专业知识,及时处理问题,并提供高质量的维修和维护服务。
第三,注重安全管理。
居民对于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社区安全的管理和监控。
例如,加强小区门禁控制、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等,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积极开展社区活动。
举办各种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可以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社区凝聚力,营造出一个和谐友善的居住环境。
例如,组织文艺演出、运动比赛、庆祝节日等,这些活动能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增进邻里关系。
第五,积极建立居民参与机制。
居民参与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居住环境有着直接的了解和体验。
物业管理人员应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建立居民与物业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桥梁。
第六,推广节能环保措施。
物业管理行业在绿色环保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作用。
可以鼓励居民节约用水、用电,并提供相关的节能环保指导。
同时,可以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居民提供方便的垃圾分类设施。
第七,加强培训与提升。
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有挑战的工作,物业管理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可以组织各类培训、研讨会,提供最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使物业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
最后,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物业管理中难免会出现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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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倍受社会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行业,但相伴而来的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日渐凸显,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是业主投诉的焦点之一。
究其根源,管理体制不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物业服务不够规范,服务水平偏低是主要因素。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群众利益至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营造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县区政府负责,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指导,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一)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各项法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对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机构,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抓好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组织工作。
指导、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参与物业管理项目有序交接;建立物业管理责任主体、社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协助综治、公安、工商、质监、文体广、教育、卫生、环保、城管、住建、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落实工作。
负责指导和组织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建立自治性物业服务组织;督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的内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事项;调解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参与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对未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
(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和行业指导。
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行业标准;组织物业服务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监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排查,并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区业主大会建设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五)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抓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发改、教育、公安、住建、规划、城管、工商、卫生、环保、质监、人社、民政、消防、文明办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依法及时查处居住小区内违法搭建、占用绿地、乱停乱放、无照经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污染环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以及装饰装修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等违法行为,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的监管,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突出重点,严格规范相关物业服务管理(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4号令)进行资质管理,并根据“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三级资质必须具有物管、工程维修、经济、水电、电梯、消防等方面专业人员或从业人员,人员不得兼职。
市外企业入毕登记后,与本地企业同等进入物业服务市场,服从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二)规范物业用房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是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条件,是为物业管理项目提供正常管理服务的保证。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比例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无偿提供给全体业主。
规划部门应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并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独用成套房屋,具有上下水、供电、通讯等基本设施,具备办公条件。
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应设置在开发项目中心区域或主出入口附近,方便业主使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地下。
设置在住宅楼内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具有独立的通道。
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物业管理用房应设置在首期开发范围。
房产主管部门要对物业管理用房独立测量、计算面积(其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内),并在房地产平面图相应的位置上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字样。
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归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和经营。
物业管理用房应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物业管理用房买卖、抵押或者改作他用。
(三)严格物业服务选聘制度新建小区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招投标,如投标人不足3人或房屋建筑总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经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预售许可时应当有经招投标或经批准协议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的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与所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拟订临时管理规约,应在15日之内报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同时在销售现场公告公示。
(四)规范入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期间,不得强制业主选择指定的装修、运输、安装等队伍及电器、建材等供应商,不得向业主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限制业主合理使用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工商、物价等部门查处。
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社会不法分子在住宅区内采用野蛮“包园”等手段强买强卖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入住业主达到法定条件后,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后依法可以办理解聘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手续。
业主大会决定重新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选聘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均由业主大会确定,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报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备案,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接项目合同后要将项目情况报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任何人不得干预招投标(选聘)活动,凡未经业主大会公开招投标(选聘)而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业主有权拒交物业服务费。
通过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市场,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规范。
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住宅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设立及备案工作,做好对业主大会设立、换届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等工作的具体指导,列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开展履职培训,以提升其履职能力。
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资格认证制度。
住宅区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应当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未达到业主大会设立条件的,经物业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可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业主大会,实施该区域的物业管理。
业主大会可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
(六)规范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凡市政公用设施计量装置以外的设备由提供服务的企业负责维修、养护、管理和更新,接入业主住宅与业主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
凡应由政府及职能部门承担的城市管理、规划管理、治安管理等责任,不得转由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部门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最终用户(指实际最终使用的个人或单位)收取费用,不得向物业服务企业强行托收;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代付的,委托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强化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新建住宅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出具承接查验报告并报物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或在物业承接查验中与开发建设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侵犯业主权益的,该企业除依法依规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其行为还要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认真完成物业项目和物业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全面正常地开展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并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续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届满前,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大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拟解除合同之日前三个月,将解除合同的原因、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间、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并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