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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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
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2]10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2014—2020)》(内政办发[2014]37号),进一步做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工作,推进我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经征求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了2017年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信息技术的研究、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建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应用、体现特色,整合资源、确保安全的要求,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效益。
(二)为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公共性和公益性,加强推广普及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从事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以合作单位形式参与项目申报,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和高效利用。区内单位无法独立承担开展的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带动性的重要项目,可选择区外单位以合作形式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各领域明确的建设重点和有关
要求组织项目,提出明确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充分体现项目的公共性、公益性,任务目标明确,实现路径清晰,突出预期效益,论证表述完整。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具备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关联。承担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单位,在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结项验收前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将通过专家咨询、方案论证、项目查重等程序,从中择优确定2017年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备选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行[2013]1246号)有关规定安排立项实施。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基础研究
主要内容:适应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坚持适度的超前性、广泛的适用性、相对的独立性,实施开展一批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强化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提高基础理论研究水平,着力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对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有力支撑。
(二)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研发应用
主要内容:以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的推广、应用、普及为目的,以项目为载体,支持基于国产蒙古文基础软件、面向公众的应用软件及相关工具软件,执行推广蒙古文信息技术国家
标准,突破一批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核心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满足相关行业发展需求,为形成我区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型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服务。
(三)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开发利用和应用技术推广普及
主要内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开发利用符合蒙古文信息技术国家标准的数字资源,进一步科学保护和整合利用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推广普及符合蒙古文信息技术国家标准的应用产品,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环境下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项目的典型应用示范,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推广普及,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和资源的应用能力和使用程度,使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三、材料申报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正式文件。填写《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背景、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基础、取得的成果以及资质证明、研发队伍情况、建设周期、资金投入、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考核目标、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二)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文档等,作为项目建议书附件一同报送。
(三)申报项目由各单位统一形成1个项目建议书。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利用的前提下,自治区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形成1个整体
项目统一报送。
(四)申报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单位,于2016年9月22日至23日将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民委蒙古语文信息化处。
咨询电话:(0471)6946319
附: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建议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