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培训课件PP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二节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节包括6项内容 1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2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3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4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5 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6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程建设标准
本节包括3项内容 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级别分)我国的标准分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约束性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与复审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一般也是5年复审1次。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
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 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 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单
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 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做好监督。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内容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其 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 表示是2007年批准发布。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四)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复审—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
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 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 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人、过程、物资、措施、资料)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
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改革后,我国目前实行
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 性标准的;(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 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3)自2000年后 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 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 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Baidu Nhomakorabea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也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 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 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 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 单位改正。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四、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 见》指出,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企业的技术标准、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 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 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其中GB表示为强制性国家标准,5030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 2001表示是2001年批准发布;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1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一、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