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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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氧气瓶的存放管理1.存放环境要求:氧气瓶的存放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无火源和易燃物,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

存放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湿度不得超过85%。

2.存放位置:氧气瓶应存放在平整、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远离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和酸碱类物质。

存放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3.存放数量限制:氧气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存放,不得超过规定的存放数量,超过限制需进行合理的隔离和分类存放。

4.避免撞击和倾倒:氧气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需避免与其他物体的撞击,应保持瓶体垂直,不得倒置或平放。

5.防火措施:存放氧气瓶的区域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在氧气瓶附近进行明火作业,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和电气设备。

6.定期检查:对存放的氧气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瓶体无泄漏和损坏,并按规定进行清洁和维护。

二、氧气瓶的使用管理1.使用资格和培训:使用氧气瓶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培训,了解氧气瓶的特性、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使用设施和器材:使用氧气瓶的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防火设施、排风系统等,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正确操作氧气瓶:使用氧气瓶时应正确连接和使用相关附件,确保连接牢固,不得存在泄漏和异物进入的情况。

操作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4.防火防爆措施:使用氧气瓶时应注意防火和防爆措施,禁止与火源接触,避免瓶体受热,不得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和切割。

5.迅速应对异常情况:如发现氧气瓶泄漏、异常升温、异响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对于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所有使用氧气瓶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时刻保持对氧气瓶的安全注意。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是一种压缩氧气的容器,因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遵守一些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储存:氧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远离可燃物和易燃物的干燥场所,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 标识:氧气瓶应在瓶身上明显标识“氧气”字样和危险性标志,确保易识别。

3. 运输:氧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避免碰撞和颠倒。

运输车辆应配备防滑装置和防撞装置。

4. 使用:使用氧气瓶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与高温物品接触,避免瓶身受到撞击或损坏。

5. 瓶阀操作:打开和关闭氧气瓶的阀门时,应缓慢转动,避免剧烈震动和快速开关,以免引起火花和危险事故。

6. 维护检修:定期对氧气瓶进行检修和维护,如瓶阀检查和更换,防止瓶阀出现漏氧、松动等情况。

损坏的氧气瓶应及时报废或送修。

7. 储存压力:氧气瓶储存压力一般不超过200巴,按规定压缩的氧气不得过量储存或使用。

8. 防火防爆:在氧气瓶使用场所,禁止吸烟、明火或静电产生,尤其是在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火花产生。

9. 呼吸器材料:工作人员在使用氧气瓶时,应使用防火、防静电的呼吸器材料,避免可能的危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氧气瓶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遵守当地法规要求,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与技能,以确保氧气瓶的安全管理。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5篇)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5篇)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氧房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固定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在本科室以备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气瓶清单经护士长和氧房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

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氧房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氧房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的,需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预交____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充装其它气体、改变瓶体设置、颜色、用途等,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的氧气瓶一个月内必须归还,逾期不还或废瓶的将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数量的基数氧瓶外,如果有临时需要增加的,电话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员填写科室临时使用氧瓶报告单,交当班护士签字接收,护士长确认。

科室临时借用的钢瓶应在五天内归还氧站。

八、每月的____日氧房对瓶装氧气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进行盘点,每月汇总瓶装氧气消耗报表经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后分别报药剂科、核算办。

九、氧房应加强对氧瓶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手续规范。

不定期对全院氧瓶安全性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发现、处理存在的隐患,确保氧气的安全使用。

医药氧气管理规定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是一种具有高压的气体容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来使用和存放,以确保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管理责任: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氧瓶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存放位置:氧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氧气瓶柜中,柜内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远离易燃物品。

3. 标识标志:氧瓶必须标有氧气瓶的标识标志,包括名称和气瓶的序号。

4. 禁止共用:禁止不同种类的气体瓶、气瓶阀门等共用或混淆。

5. 气瓶阀门:气瓶阀门必须保持关闭状态,除非使用气体时需要打开。

6. 防护盖:气瓶阀门的保护盖必须安装牢固,不能松动或破损。

7. 阀门保护:气瓶阀门必须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灰尘、油脂等杂质进入。

8. 管道连接:气瓶与管道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的连接器件,并保持连接牢固。

9. 倾斜与撞击:气瓶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避免倾斜、碰撞或受到冲击。

10. 管道压力:气瓶接入的管道压力必须符合规定,不能超过承压容器的允许压力。

11. 定期检查:气瓶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外观是否正常,阀门是否漏气,瓶体是否有异常。

12. 紧急处理:在氧瓶泄漏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周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氧气瓶保管、搬运、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保管、搬运、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保管、搬运、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氧气瓶管理1.1气瓶库的温度不得超过35℃,当超过35℃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1.2气瓶应该立放,并且应该设有栏杆或者底座,防止跌倒。

如需水平放置时,必须放在木架或台架上,气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五层,所有瓶阀都应朝向一方,安全帽必须旋紧。

1.3气瓶仓库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禁止乱放杂物,特别不得将油类物质存入库内,更不得弄到气瓶上。

1.4气瓶库10米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动用明火,未经保管人员允许,不准他人进入氧气库。

第二条运输装卸2.1气瓶应在有弹性的运输工具上运送,交付运输的每个气瓶,必须颜色、字迹清晰,并必须有两个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

2.2在运输途中应妥善加固,必须保证不使气瓶跌落、撞击。

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搬运装卸车时不准摔下,不准滚动或用肩扛。

2.3禁止押运和装卸人员在车上吸烟,夏季车上必须加以适当覆盖,防止日光曝晒。

2.4易燃品、油脂或者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和氧气瓶同车运输,沾上述物质的车箱亦不准装运氧气瓶。

2.5颜色、字迹不清,即外部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不准装车。

第三条氧气瓶的使用3.1氧气瓶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持特种作业证人员,否则不准独立操作,其他人员严禁乱操作。

3.2操作人员在开闭气瓶的气阀时,应该站在气阀接管侧面,使用专用的工具慢开慢闭,禁止敲击、碰撞。

3.3气瓶的气阀冻结时,应该把气瓶移到较暖和地方,或者用洁净的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存放露天时必须用适当物品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3.4氧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如果操作人员的手上、衣服上或者所用的工具上沾有油脂时,禁止接触氧气瓶。

3.5氧气瓶与乙炔罐或乙炔瓶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0米,确实难以达到10米时,应该保持不小于5米,距离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米,并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

3.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0.05Mpa的余压。

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是医院、实验室、工厂等场所常见的气体储存设备,但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高压等特点,若使用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氧气瓶的存放
1.氧气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热源、无火源、无腐蚀性气体等危险物品
的场所。

2.存放氧气瓶的场所应标明“易燃物品禁止靠近”、“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
安全警示语。

3.氧气瓶应垂直存放,避免倾斜或压力过高,瓶底应有固定支架。

4.氧气瓶存放区域应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瓶体无损
坏、泄漏等情况。

二、氧气瓶的使用
1.氧气瓶使用前应检查瓶体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阀门是否紧固,管路
是否畅通,避免出现泄漏等情况。

2.氧气瓶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避免直接接触氧气和
其它危险物品。

3.氧气瓶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避免超压、过热、过冷等
情况。

4.氧气瓶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避免剩余氧气泄漏,瓶体应存放在指定位
置,避免与其它危险物品接触。

三、氧气瓶的维护
1.定期检查氧气瓶的使用寿命,如超过使用寿命应及时报废。

2.氧气瓶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清洗消毒等维护工作。

3.氧气瓶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瓶体有损坏、阀门松动、管路堵塞等情况,应
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以上为氧气瓶存放与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6篇)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6篇)

氧气、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乙炔气瓶装卸、运输、储存、保管及现场作业做如下规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安监站不定期进行检查。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____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2024年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运输、储存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氧气瓶、乙炔气瓶是指装有氧气、乙炔气的压力容器,包括钢瓶、铝瓶等类型。

第四条:氧气瓶、乙炔气瓶的生产、检验、标识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经认可的制造、销售、使用单位不得使用。

第五条: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氧气瓶安全档案,记录氧气瓶的购进、验收、领用、使用和报废等情况。

第七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氧气瓶,禁止私拉乱接、私自改装氧气瓶。

第八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氧气瓶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根据氧气瓶类型和使用条件确定。

第九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保持氧气瓶场所的通风良好,禁止在易燃物附近使用氧气瓶。

第十条:氧气瓶的存放、搬运、运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剧烈震动、碰撞和阳光直射。

第十一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实施应急预案,提前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禁止将氧气瓶、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管道混装、混配以及与其它氧化剂和易燃物质同时存放。

第十三条:使用过的氧气瓶应当妥善保管,清洗干净,防止氧气瓶内部附着物沉淀。

第十四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报废管理制度,对报废的氧气瓶进行统一处理。

第三章: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乙炔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乙炔气瓶安全档案,记录乙炔气瓶购进、验收、领用、使用和报废等情况。

第十六条:乙炔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乙炔气瓶,禁止私拉乱接、私自改装乙炔气瓶。

第十七条:乙炔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乙炔气瓶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根据乙炔气瓶类型和使用条件确定。

第十八条:乙炔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保持乙炔气瓶场所的通风良好,禁止在易燃物附近使用乙炔气瓶。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氧气瓶的使用,确保使用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对氧气瓶的使用、保管、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氧气瓶使用管理机构,负责氧气瓶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氧气瓶的使用第四条氧气瓶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氧气瓶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违规使用;(三)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使用环境通风良好,防止氧气泄漏导致聚集,产生安全隐患;(四)禁止将氧气瓶用于除氧气外的其他用途,禁止私自出售或转卖;(五)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氧气泄漏、压力异常等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氧气瓶的存放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氧气瓶存放的场所应干燥、通风、无火源,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二)氧气瓶应妥善存放在专用氧气瓶柜或房间内,不得随意堆放或存放于易燃物品附近;(三)氧气瓶存放应按照型号、规格、用途分类,并做好标识,方便取用;(四)存放氧气瓶的场所应有固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管、检查和记录氧气瓶的进出库、库存量等情况。

第六条氧气瓶的搬运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氧气瓶的搬运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不得交由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二)搬运氧气瓶时,应使用专用搬运工具,严禁拖拉或碰撞氧气瓶;(三)禁止将氧气瓶搬运至高温、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放射性等危险环境及物品附近;(四)搬运氧气瓶时,应注意避免碰撞、摔落或挤压,避免氧气瓶发生损坏。

第七条氧气瓶的充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氧气瓶的充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禁非法充装或使用过期的氧气;(二)充装氧气瓶时,应遵循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充装安全、充装质量符合标准;(三)已用完的氧气瓶应及时送回指定单位进行定期充装,不得随意存放或使用;(四)对充装完毕的氧气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移动运输(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移动运输(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

氧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概述
氧气瓶是医疗机构常用的医用气体储存。

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工
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必须建立规范的氧气瓶存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氧气瓶存放管理
1. 存放地点:应选用通风、干燥、不易受热源影响的地方存放,禁止阳光直射、与燃烧性、易燃性物品放置在一起。

2. 氧气瓶存放方式:应直立存放,不能倒置或侧放。

应要求编号、容积、充装压力、充气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清晰可见。

3. 存放标识:应该在存放的氧气瓶周围张贴标识,标识内容为:氧气瓶存放区,请勿堆放物品;禁止烟火,没有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等。

氧气瓶使用管理
1. 使用环境:施用氧气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在密闭或缺氧的
环境下使用氧气瓶。

2. 使用流程:在使用氧气瓶前,应先检查氧气瓶上的标识是否
清晰,并检查氧气瓶的外观和连接器的密封性。

3. 使用安全:不要在氧气瓶附近燃放火种或吸烟等易引起爆炸事故的行为。

4. 氧气瓶维护:氧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将氧气瓶中的氧气排净,保持干燥并回收到指定的存储区域。

同时,要及时对氧气瓶进行检测、充气、充装及保养。

以上是氧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事项,请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医疗工作场所的安全。

2024年氧气瓶安全使用规定

2024年氧气瓶安全使用规定

2024年氧气瓶安全使用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氧气瓶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氧气瓶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

第3条氧气瓶包括压力氧、液态氧气等。

第4条氧气瓶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

第二章氧气瓶的生产管理第5条氧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每年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6条氧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运行。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氧气瓶的质量,确保其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第7条氧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追溯体系,保留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信息。

对已销售的氧气瓶,应当追溯其生产和销售情况。

第三章氧气瓶的销售管理第8条进行氧气瓶销售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销售的氧气瓶应当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9条进行氧气瓶销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氧气瓶的销售安全。

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对氧气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10条氧气瓶销售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销售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对销售氧气瓶的信息进行及时记录和追溯。

第四章氧气瓶的使用管理第11条氧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使用规程。

第12条氧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氧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13条氧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氧气瓶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氧气瓶的使用状态良好。

第14条氧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氧气瓶使用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第五章氧气瓶的管理监督第15条氧气瓶的管理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氧气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6条氧气瓶的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对氧气瓶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

第17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氧气瓶和中心供氧机房是医疗机构重要的供氧设备,对于患者的治疗和护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氧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将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对于氧气瓶和中心供氧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下面将结合实际情况具体介绍氧气瓶和中心供氧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相关的措施,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 氧气瓶的存放(1)氧气瓶应存放于专用储氧库房,并且要求远离火源、易燃物和可燃气体等危险品,禁止置于高温、潮湿、阳光直射的地方。

(2)氧气瓶应妥善摆放,严禁在地面上直接放置。

应选择平整、防滑、干燥的地方,通过支架或气瓶架将氧气瓶竖直固定,防止氧气瓶倒塌或滚动。

2. 氧气瓶的使用(1)氧气瓶应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氧气瓶。

(2)使用氧气瓶前,应检查瓶体和阀门是否完好,确认没有泄漏和损坏。

对于发现有泄漏的氧气瓶,应立即进行处理。

(3)严禁在氧气瓶周围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禁止打开氧气瓶阀门时使用力过大,以免损坏阀门或引发爆炸。

3. 氧气瓶的维护和保养(1)氧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和充装,并按照规定更换。

(2)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禁止受到撞击或高温烘烤。

(3)氧气瓶的阀门应保持良好的密封性,并及时清洁和润滑。

4. 氧气瓶的运输(1)氧气瓶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专用车辆,并保证车辆的通风良好,禁止与可燃物一同运输。

(2)在氧气瓶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氧气瓶的稳定状态,避免碰撞和倾倒。

禁止将氧气瓶直接暴露在阳光下或放置在高温环境中。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二)1. 中心供氧机房的场所选择(1)中心供氧机房应设在离病房近并易于护理人员观察和管理的位置。

(2)中心供氧机房应远离火源、易燃物和可燃气体等危险品,且禁止与医疗废气管道同时存在。

2. 中心供氧机房的通风和电气设备(1)中心供氧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确保空气的流通和新鲜。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氧气瓶的安全管理第一条:氧气瓶的保管(一)氧气瓶的储存库屋顶和墙壁应用二级耐火材料建筑。

(二)氧气瓶仓库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三)氧气瓶不得与乙焕瓶、电石筒或液化石油气瓶存放在一起。

(四)氧气瓶仓库内,不得存放油质一类的物品。

(五)氧气瓶存放在库内,应放置整齐。

直立放置时,应当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倾倒。

(六)氧气瓶存放时,应旋上瓶帽,以免碰坏气门和防止油质、尘埃侵入气门口内。

(七)氧气瓶不可在阳光下曝晒或接近热源存放。

第二条:氧气瓶的搬运(一)氧气瓶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搬、轻放,防震、防倒,避免撞击。

(二)氧气瓶在搬运时,应施上瓶帽,以免碰坏气门和防止油质、尘埃侵入气门口内。

第三条:氧气瓶的使用(一)氧气瓶使用时,不允许倒置和水平放置,应将瓶口垫高或直立使用。

但直立或斜立一定要稳固。

因气瓶平放或倒置,气流会把瓶内的锈末带入减压阀,损坏减压阀。

(二)使用气瓶时,气瓶应离明火10米以外,并防止靠近热源,在夏季应防止太阳曝晒。

(三)氧气瓶和乙焕瓶同时使用时,二者有效距离必须保持在8米以上。

(四)氧气瓶使用时,禁止瓶口沾上油脂,用完后要将瓶盖旋紧。

(五)氧气瓶使用完后,至少应留1―2公斤/米2的剩余压力,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故和损失。

(六)遵守各种气瓶的使用安全规定,不准违章操作。

第二章乙焕瓶的安全管理第四条:乙烘瓶的保管(一)乙烘瓶是贮存和运输乙烘的容器,瓶体漆成白色,并漆在“乙烘”红色字样,瓶内装有浸满头着丙铜的多孔性填料,可使乙焕以1.5MPa 的压力安全地贮存在瓶内。

(二)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同库贮存。

乙烘贮存间要通风良好,乙烘瓶应直立放置。

在醒目处应设置“乙烘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贮存间与明火散发火花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o (三)乙烘贮存间的气焊、气割作业点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但严禁使用四氯化炭灭火器。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在使用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是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
1. 氧气瓶的存放位置应选择在通风良好、无明火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可燃气体和易发生腐蚀的物质。

2. 氧气瓶应储存在垂直、固定的位置,以防止瓶体倾倒。

3. 氧气瓶与明火、高温物体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瓶体因热胀冷缩而爆裂。

4. 氧气瓶的安全阀应保持畅通,不得被物体堵塞。

5. 氧气瓶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瓶体封堵、拆卸、焊接等任何涉及瓶体结构的操作。

6. 在移动氧气瓶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摔打瓶体。

7. 氧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瓶阀,防止氧气泄漏。

8. 禁止在密闭空间中使用氧气瓶,以免氧气积聚而导致爆炸。

9. 在使用氧气瓶时,应采取防火、防静电等措施,严禁接触易燃物。

10. 氧气瓶的检验和充装应定期进行,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以上是一些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使用氧气瓶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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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氧气瓶、中心供氧机房安全管理规定氧气瓶和中心供氧机房是医院和一些特定行业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和设施,但它们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因此,针对氧气瓶和中心供氧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氧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1. 氧气瓶的存放和搬运:(1)氧气瓶应专门设立存放场所,并标明明确的标志,以示区分。

(2)存放场所应干燥、通风良好,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氧气瓶应与油类、油漆、易燃液体等相隔离,禁止接触或放置在一起。

(4)氧气瓶的搬运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碰撞,防止摔落、滚动或损坏。

(5)在搬运氧气瓶时应使用专门的搬运工具,并确保工具结实可靠。

2. 氧气瓶的使用和操作:(1)氧气瓶应妥善保管,使用前应检查气瓶的标志和刻度是否清晰可辨,压力是否正常。

(2)在使用氧气瓶时,应先打开气阀,检查气体是否正常流通,并确保使用区域的通风良好,防止氧气积聚引发火灾隐患。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气阀,并将氧气瓶返还到专门的存放场所,以便进行安全保管。

3. 氧气瓶的维护和检修:(1)定期对氧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如有变形、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定期对氧气瓶进行气体漏气检查,如有漏气现象应及时处理。

禁止私自修理。

(3)定期按照规定对氧气瓶进行检测和检验,如有超期或未通过检验的氧气瓶应立即淘汰并报废。

二、中心供氧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1. 中心供氧机房空间布局:(1)中心供氧机房的空间布局应符合防火安全规范,保持通道畅通,设有紧急疏散出口。

(2)中心供氧机房的机房门应设置门禁系统,仅限授权人员进入。

(3)中心供氧机房应设置严格的防火分隔墙,与其他区域划清界限。

2. 中心供氧机房的设备安全:(1)中心供氧机房的供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2)中心供氧机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性。

(3)中心供氧机房应设置气体泄漏报警系统,一旦检测到泄漏情况应立即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氧气瓶使用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氧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氧气瓶,是指内装氧气的压力容器。

第四条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使用氧气瓶的数量,要确保氧气瓶的使用符合安全规范。

第五条对于新购氧气瓶,应当符合行业要求,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否则禁止上市销售。

第六条对于已经使用多年的氧气瓶,应当经过定期检验和评估,确保瓶体强度和性能良好。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七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氧气瓶使用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安全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对氧气瓶使用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八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使用计划,合理安排瓶体数量,确保使用单位的正常需要,并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使用数量。

第九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使用流程,包括瓶体出库、装配、使用和归还等环节,明确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设施和器材,如氧气瓶储存柜、氧气瓶运输车等,保证操作的便捷和安全。

第十一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氧气瓶的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瓶体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保证氧气瓶周围环境的安全,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一起,保证通风和防止阳光直射。

第十三条氧气瓶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关档案,包括瓶体信息、使用记录、检修记录等,以备查阅。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四条氧气瓶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操作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氧气瓶操作人员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氧气瓶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氧气瓶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使用方法。

第十七条氧气瓶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保持清醒,不得饮酒、服用药物或者受到其他因素干扰。

第十八条氧气瓶操作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操作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氧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氧气站应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与本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关氧气充装和气瓶技术检验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条氧气站在充装氧气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氧气。

1、氧气瓶必须漆天兰色,凡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氧气瓶。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无使用单位名称、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的。

7、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8、瓶嘴内垫有铅垫或有其他异物的氧气瓶。

第三条氧气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充装过量的气瓶严禁发放,氧气站应定期对充气设施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

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第四条氧气站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五条氧气站必须按国家标准对氧气瓶进行定期技术检验,对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操作的气瓶应提前进行检验。

第六条氧气瓶经过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

1、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的;2、经测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包括腐蚀裕度),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的;3、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的;经检验停止使用的气瓶,由氧气站打上钢印并负责处理,并将停止使用的情况书面通知气瓶使用单位,并报厂安全处。

第七条机动处探伤室应按国家规定定期对氧气瓶和氧气站有关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第八条氧气站在对气瓶进行水压试验时,应做到以下各点:1、气瓶灌满水后,在试压以前应停留一定时间,以排除瓶内残留气体。

2、试验环境气温和试验用水温度不低于5℃。

3、气瓶与操作人员之间,应设置可告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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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氧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氧气站应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与本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关氧气充装和气瓶技术检验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条氧气站在充装氧气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氧气。

1、氧气瓶必须漆天兰色,凡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氧气瓶。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无使用单位名称、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的。

7、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8、瓶嘴内垫有铅垫或有其他异物的氧气瓶。

第三条氧气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充装过量的气瓶严禁发放,氧气站应定期对充气设施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

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第四条氧气站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五条氧气站必须按国家标准对氧气瓶进行定期技术检验,对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操作的气瓶应提前进行检验。

第六条氧气瓶经过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

1、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的;
2、经测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包括腐蚀裕度),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的;
3、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的;经检验停止使用的气瓶,由氧气站打上钢印并负责处理,并将停止使用的情况书面通知气瓶使用单位,并报厂安全处。

第七条机动处探伤室应按国家规定定期对氧气瓶和氧气站有关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第八条氧气站在对气瓶进行水压试验时,应做到以下各点:
1、气瓶灌满水后,在试压以前应停留一定时间,以排除瓶内残留气体。

2、试验环境气温和试验用水温度不低于5℃。

3、气瓶与操作人员之间,应设置可告的防护设施。

4、试压系统不得渗漏和存留气体。

5、试验时应先升至设计压力,然后卸压,反复进行数次,以排除水中气体,然后再缓慢升压。

如无渗漏现象,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试验压力下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分钟。

6、不应连续对同一气瓶重复做超压试验。

第九条各单位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氧气瓶时,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第十条氧气瓶必须做到专用,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氧气瓶改做它用,更不得用其它气瓶混充氧气。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设专用储存库对氧气瓶进行妥善保管,绝不允许乱扔乱放,不得随便外借或乱用,氧气瓶的漆色应定期喷涂,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准任意涂改。

第十二条氧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
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可用热水解冻;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与乙炔发生器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
4、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冬季要直立存放。

6、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1—2公斤/厘米2表压。

7、高空垂直作业,氧气瓶应放在垂直线下周围10米以外,避免重物或火星落到气瓶上。

第十三条氧气瓶的减压器在装卸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卸时,须防止管接头丝扣滑牙,以免装旋不牢而射出。

卸下时要注意轻放,避免撞击、振动,并妥善保存,不要放在有腐蚀性物质的地方,还应防止灰尘落入表内,以免阻塞失灵。

2、在装卸减压器前应先将气瓶气门联接处的垃圾吹除,装好后先开气瓶气门,开气门时,身体应倒向一边。

后慢慢开启减阀座,应注意有无漏气现象。

3、用毕后应将气瓶气门关闭,并放尽减压器进出口的气体,以免减压器的弹簧长期压缩疲劳失灵。

4、减压器的内外应严防被油脂沾污。

5、放气和拧开减压器时,动作应缓慢。

6、工作时必须经常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第十四条运输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拧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运装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

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运输氧气瓶的车箱里严禁坐人;气瓶不准与易燃品等能产生火花的物品混装。

也不准与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

5、禁止用铲车、插车、翻斗车和其他不安全车辆运输氧气瓶。

6、各单位必须设专人管理和搬运氧气瓶,并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搬运氧气瓶时必须听从氧气站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氧气瓶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储存氧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

2、氧气瓶不得和盛装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瓶同室储存,不得与含有油污的物品同室储存。

3、各单位储存氧气瓶的仓库,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六条氧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厂长和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受压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第十七条本规定正式执行。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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