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和2003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基础上结合我省人工、材料价格及养路费、车船使用等标准编制的。
二、本定额既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三、本定额中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计算规则、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机械人工单价、养路费为全省统一规定,各地不得进行修改和调整。
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消耗量数量不能调整,表中列出金额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也不能调整。
四、本定额项目设置划分为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补充机械共计十三类及单独计算费用。
机械按其性能及价值划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类。
五、施工机械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机械作业时间在四个小时内按半个台班计算,超过四个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
六、本定额构成及计算规则:(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即折旧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预算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台班折旧费耐用总台班时间价值系数指购置施工机械的资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单位增值。
①时间价值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1++2⨯⨯时间价值系数年折现率(折旧年限1) ②折旧年限指施工机械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期限。
折旧年限应在财政部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内确定。
折旧年限的公式按下列公式计算:=折旧总台班折旧年限年工作台班年折现率按编制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以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年贷款利率为准确定。
(2)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的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最新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汇总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部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要求,由我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经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同时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9月15日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 总则1.0.1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2.0.2施工机械的编码由5位数组成。
前2位为机械类别号,后3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部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要求,由我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经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同时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9月15日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 总则1.0.1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2.0.2施工机械的编码由5位数组成。
前2位为机械类别号,后3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目、每一类机械一个总表,每一个总表由以下栏目
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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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语三文•节选修\中机国械小说台欣赏班•(费配人用教版定)◆额的组成与应用
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应用
【例5-1】 试确定10吨以内自卸汽车的台班单价。预算编制年的人工单 价为23.41元/工日,柴油的单价为2.3元/kg,养路费140元/月·吨,车 船税60元/年·吨,年工作台班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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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
(二)可变费用的计算
1、人工费
指随机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工资。台班人工费指每一台班 所需的随机操作人员的工日数与人工单价的乘积。人工单 价按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的有关规定计算。
台班单价=297.90 + 264.92=562.82元/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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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
式中:大修理一次费用,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 范围,修理工作内容所需更换零、配件,消耗材料急机械 加工时,送修运杂费。
大修理次数=使用周期数-1
使用周期数,是指机械在正常施工作业的条件下,在其 寿命期内(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大修理次数划分的 工作周期。
使用周期数=耐用总台班÷大修理间隔台班
大修理间隔台班,指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第一次大修 理或自上次大修理起至下次大修理止的使用台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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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8.37 1125.00 9.81 9.81 9.81 9.81 189.44 267.88 381.10 481.74
18.37 1143.30
30
十、动力机械
折 旧 年 限 定额 10-23 内燃空气压缩机 10-24 无油空气压缩机 10-25 无油空气压缩机 10-26 工业锅炉 10-27 工业锅炉 10-28 工业锅炉 大 排气量(m /min) 中 排气量(m /min) 中 排气量(m /min) 中 蒸发量(t/h) 中 蒸发量(t/h) 中 蒸发量(t/h)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费用组成 台班基 价 折旧费 大修 经常修 安拆费 燃料动 及场外 汽油 理费 理费 力费 运输费 7.91 定额 元 34.97 39.47 46.97 55.76 68.19 115.16 140.17 218.18 18.30 2.30 2.94 3.90 23.12 33.16 46.47 78.81 236.64 28.40 48.77 64.31 68.77 75.84 元 7.88 8.83 9.64 11.48 16.41 17.11 18.84 33.58 4.10 1.04 1.65 2.11 8.23 9.75 10.18 16.68 26.14 12.74 15.80 16.46 21.00 33.29 元 25.69 28.78 31.43 37.44 53.51 55.78 61.42 91.67 15.81 4.97 7.89 10.10 17.37 20.57 21.48 35.20 43.13 42.28 52.46 54.65 69.72 110.53 元 13.08 13.08 13.08 13.08 美元 357.42 532.06 541.68 789.58 kg 其中 柴油 7.40 kg 48.30 71.90 73.20 106.70 154.80 189.40 241.00 362.80 18.70 16.10 24.20 40.30 107.50 215.00 403.20 698.90 1250.00 25.60 36.20 51.50 65.10 154.50 煤 156.29 t 电 0.900 kwh 水 1.000 m3 木柴 人工费 0.42 kg 美元 123.56 247.13 247.13 247.13 247.13 247.13 247.13 247.13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123.56 养路费 人工 及车船 使用税 98.85 工日 1.25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元 其中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二次会议纪要201305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二次会议纪要201305第一篇: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二次会议纪要201305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修编动态(二):第二次编制会议纪要《全统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二次修编会议2013年5月23日在北京召开。
浙江、江苏、北京、山西、陕西、四川、湖南等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及中石化定额站、电力定额站、电子工程定额站专业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天津定额站杨树海站长主持,标准定额司谭华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王海宏处长、中价协吴佐民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编制组汇报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讨论稿)》及项目划分稿修编过程中的有关节点问题,与会代表围绕修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纪要如下:1.全统机械台班定额是本次全统定额修编的任务之一,其作用是为定额编制和建设市场服务,同时也是各省市编制本地区机械台班定额的依据。
2.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此次修编全统机械台班定额中暂不考虑时间价值因素,由各地区、部门根据本地区部门实际和施工企业购置施工机械情况自行考虑。
3.依据发改办工业[2008]727号文,将台班大修理费改为台班检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改为台班维护费,计算公式不变。
4.依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取消台班单价中养路费。
5.本次修编在机械的种类和数量上均有所增加。
各专业定额编制组提供的补充台班资料,部分内容不详实、名称规格不标准,请各专业编制组按照台班编制组的反馈意见,于6月10日前将完善的机械资料寄送天津定额站。
6.机械台班编制组应及时收集和了解北京市人工、材料及燃料的价格,请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密切配合。
7.关于人工消耗量、K值、机型划分等问题,编制组结合台班定额及市场实际,提出修编完善意见,随后寄交各参会单位。
8.编制组在收到各专业完善资料和北京价格基础上,尽快完成台班单价计算,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报审稿。
200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 总则1.0.1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 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 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5位数组成。
前2位为机械类别号,后3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 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 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折费及场外运费:安折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2001 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总则1.0.1 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 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 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桩工机械;3起重机械;4水平运输机械;5垂直运输机械;6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加工机械;8泵类机械;9焊接机械;10动力机械;11地下工程机械;12其他机械;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 5 位数组成。
前 2 位为机械类别号,后 3 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 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 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 A 基础数据” 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 A 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折费及场外运费:安折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北京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版(Excel)
说 明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编制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分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2部分工568个项目。
三、本定额作为确定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选价的基础,是作为总分包结算和企业经济核算的参考。
四、为了促进租赁业的发展,本定额以租赁台班费用形式编制并综合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四、机械台班费由以下11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包括大修费和维修费。
大修费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维修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以及临时小修费、替换设备、随机工具附具摊销、润滑、擦拭材料和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等。
3.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的机械运输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工地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
本定额中小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均已列入台班费中,但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未列入台班费,应另行计算。
4.辅助设施费:指机械进行安拆、试运转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费用。
5.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燃料等费用(不包括电费)。
6.人工费:指机上人员工资。
其工资是以平均工资单价列入台班费的。
对于机械年工作台班小于国家法定工作天的工资差额均以系数方法列入工资单价中。
7.养路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公路养护费。
本定额根据京政发【199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按核定载重吨位计算列入定额。
8.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指按国家规定凡拥有并使用的车船都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北京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版(Excel)
说 明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规则》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编制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分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2部分工568个项目。
三、本定额作为确定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选价的基础,是作为总分包结算和企业经济核算的参考。
四、为了促进租赁业的发展,本定额以租赁台班费用形式编制并综合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四、机械台班费由以下11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包括大修费和维修费。
大修费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维修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以及临时小修费、替换设备、随机工具附具摊销、润滑、擦拭材料和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等。
3.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的机械运输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工地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
本定额中小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均已列入台班费中,但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费未列入台班费,应另行计算。
4.辅助设施费:指机械进行安拆、试运转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费用。
5.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过程中所耗用的各种燃料等费用(不包括电费)。
6.人工费:指机上人员工资。
其工资是以平均工资单价列入台班费的。
对于机械年工作台班小于国家法定工作天的工资差额均以系数方法列入工资单价中。
7.养路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公路养护费。
本定额根据京政发【199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按核定载重吨位计算列入定额。
8.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指按国家规定凡拥有并使用的车船都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要点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要点解析
杨树海; 高迎; 邢玉军
【期刊名称】《《工程造价管理》》
【年(卷),期】2016(0)6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是建设工程造价三大组成要素之一。
传统的计费方式是依据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或将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台班单价纳入专业工程计价依据而生成机械台班计费标准。
不论何种方式,其中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是关键性问题。
【总页数】5页(P8-12)
【作者】杨树海; 高迎; 邢玉军
【作者单位】《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组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改革 [J], 李鸿兴
2.《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要点解析 [J], 王春丽; 马宏浩; 王潇耿
3.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改革 [J], 李鸿兴
4.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及《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 [J],
5.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和《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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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0.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单价一台班折旧费十台班大修理费十台班经常修理费十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十台班人工费十台班燃料动力费十台班其他费用3.0.3施工机械台班应按8H工作制计算。
4 施工机械原值采集及取定4.0.l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途径询价、采集:1编制期施工企业已购进施工机械的成交价格;2编制期国内施工机械展销会发布的参考价格;3编制期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的销售价格。
4.0.2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方法取定:1对从施工企业采集的成交价格,各地区(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
2对从国内施工机械展销会采集的参考价格或从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采集的销售价格;各地区(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
3对机械类别、性能、规格相同而生产厂不同的施工机械,各地区(部门)可根据施工企业实际购进情况,综合取定机械原值。
4.0.3进口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其到岸价格取定。
到岸价格应按外贸、海关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施工企业实际购置价格及相应的外汇汇率计算。
4.0.4各地区(部门)进行机械原值询价、采集时,应统一印制、填写“机械原值询价单”。
“机械原值询价单”应包括:机型、规格型号、成交价格、参考价格、销售价格、生产厂和附加说明。
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计算5.1折旧费5.1.1台班折旧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X(1一残值率)X时间价值系数台班折旧费=———————————————————耐用总台班5.1.2国产机械的预算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车辆购置税1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可接机械原值的5%计算。
2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1)计税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增值税2)车辆购置税应执行编制期间国家有关规定。
5.1.3进口机械的预算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财务费+车辆购置税1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财务费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 总则1.0.1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 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 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5 位数组成。
前2 位为机械类别号,后3 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 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 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A 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折费及场外运费:安折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机械台班费用
第一节机械台班费用的概念与组成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概念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是指在一个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转需要支出和分摊的折旧、维修、安装拆卸、辅助设施以及人工、动力燃料、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各项费用消耗的标准,即确定机械台班单价的定额。
第一节机械台班费用的概念与组成二.机械台班费用的组成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两大部分组成1.不变费用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机械年工作台班制度确定的,它不管机械是否开动以及施工地点和条件的变化<都要支出<是一种比较固定的经常性费用,应按全年的费用分摊到每—台班中去。
包括:机械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第一节机械台班费用的概念与组成2、可变费用是以每台班实物消耗指标的形式表示的,即机械开动或运转时才会发生的费用,在使用时随工程所在地的人工、动力燃料、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的标准不同而不同,应根据有关的文件或规定计算确定。
包括: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1-依据目前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政策;2•有利于促进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3•施工机械选型;4•机械预算价格的确定;5•充分考虑公路施工机械管理部门的机械设备能力.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以及台班费的经营核算情况等;6.注重调查研究,广泛搜集各地公路施工企业和各部门二定额编制的依据1-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3)财预宇第6号通知颁布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中〃企业2 .建设部(1993)建标341号通知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O3・交通部(1993)交工字691号通知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编制说明。
二、定额编制的依据4・国务院发[1985] 50号《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5・交通咅15(1996)交公路发612号通知公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关于发布《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为适应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要求,满足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预结算的需要,结合我省人工、材料价格及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标准,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将实施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既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二、“本定额”与2008年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中机械的分类、规格型号划分、计算规则,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机械人工单价、养路费为全省统一规定,各地不得进行修改和调整。
四、“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施工机械价格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五、“本定额”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由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和2003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基础上结合我省人工、材料价格及养路费、车船使用等标准编制的。
二、本定额既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编制招投标控制价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三、本定额中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计算规则、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机械人工单价、养路费为全省统一规定,各地不得进行修改和调整。
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消耗量数量不能调整,表中列出金额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也不能调整。
四、本定额项目设置划分为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补充机械共计十三类及单独计算费用。
2001年费用定额
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1997年《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组织编制了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作为在我省范围内编、审建筑工程概、预算、标底、结算的依据,也可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内部核算参考。
(二)本定额与2001年《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配套执行。
(三)适用范围:1.一般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各种设备基础、围墙、管道沟的基础和砌筑等工程,以及附属在上述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在5000立方米(含5000立方米)以下的土石方工程和一般建筑工程中的金属结构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梁、拉撑杆、平台、走台、楼梯、楼板、操作台、门窗、开关支架以及属于建筑工程中连接加固的拉杆、支撑、预埋铁件、栏杆等零星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
铝合金门窗、卷帘门、轻钢龙骨、大理石、花岗岩等的安装也按一般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
其中:(1)构件制作(包括混凝土构件、木构件、金属构件)的费用标准适用于分包单位取费。
(2)构件吊(安)装:适用于分包单位取费。
建设单位供应的成品构件由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仅进行安装的工程,也按一般建筑工程取费,但施工单位应按构件制作的定额直接费加上相应的构件制作间接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价差由建设单位负责。
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总包单位从独立核算的加工厂购入的成品构件进行安装的工程也按一般建筑工程取费,计算基础为构件制作定额直接费加构件安装定额直接费。
构件实际购入价格与构件制作预算价(即构件的定额直接费加上相应的制作间接费)的差按价差处理,由建设单位负担。
(3)打桩工程:适用于各类打桩工程取费。
也适用于从独立核算的加工厂购入的混凝土桩、钢板桩等成品桩在施工现场进行打桩的工程。
打桩工程分制作兼打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及打桩、钢板桩);打预制桩;打各种灌注桩、灰土挤密桩、深搅桩、粉喷桩、人工挖孔灌注桩。
Commdesign-通信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预算)的编制说明
通信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预算)的编制说明为了适应通信工程概预算编制的需要,参照建设部2001年发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下简称“全统机械台班单价”)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简称“全统仪表台班单价”)编制说明,结合通信行业施工企业目前装备的机械、仪表的市场报价、使用情况及成本摊销;重新调整与编制通信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
一、通信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预算)有下列费用组成:(一)常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人工和其他费用组成.⒈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购置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⒉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⒊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在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与保养费用等.⒋安拆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某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的费用。
⒌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⒍人工费: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人工费.⒎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应按规定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强制)保险费与年检费用等.(二)机械台班单价各项费用的采集与取定原则.⒈机械台班单价(预算)编制期(2000年至2002年)内,施工企业装备的施工机械的购置原值与自行制造的成本评估值.⒉编制期内国内主要机械制造商对同等规格(型号)机械的参考报价信息。
⒊编制期内国内主要机械制造商对同等规格(型号)机械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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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建标[2001]19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部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要求,由我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经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同时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9月15日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l 总则1.0.1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2.0.l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 桩工机械;3 起重机械;4 水平运输机械;5 垂直运输机械;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7 加工机械;8 泵类机械;9 焊接机械;10 动力机械;11 地下工程机械;12 其他机械;2.0.2施工机械的编码由5位数组成。
前2位为机械类别号,后3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各地区(部门)应按照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A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按照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
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3.0.l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折费及场外运费:安折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3.0.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十台班大修理费十台班经常修理费十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十台班人工费十台班燃料动力费十台班其他费用3.0.3施工机械台班应按8H工作制计算。
4 施工机械原值采集及取定4.0.l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途径询价、采集:1编制期施工企业已购进施工机械的成交价格;2编制期国内施工机械展销会发布的参考价格;3编制期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的销售价格。
4.0.2国产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下列方法取定:1对从施工企业采集的成交价格,各地区(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
2对从国内施工机械展销会采集的参考价格或从施工机械生产厂、经销商采集的销售价格;各地区(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取定机械原值。
3对机械类别、性能、规格相同而生产厂不同的施工机械,各地区(部门)可根据施工企业实际购进情况,综合取定机械原值。
4.0.3进口机械的机械原值应按其到岸价格取定。
到岸价格应按外贸、海关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施工企业实际购置价格及相应的外汇汇率计算。
4.0.4各地区(部门)进行机械原值询价、采集时,应统一印制、填写“机械原值询价单”。
“机械原值询价单”应包括:机型、规格型号、成交价格、参考价格、销售价格、生产厂和附加说明。
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计算5.1折旧费5.1.1台班折旧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X(1一残值率)X时间价值系数台班折旧费=耐用总台班5.1.2国产机械的预算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车辆购置税1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可接机械原值的5%计算。
2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1)计税价格=机械原值+供销部门手续费和一次运杂费-增值税2)车辆购置税应执行编制期间国家有关规定。
5.1.3进口机械的预算价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预算价格=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财务费+车辆购置税1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财务费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外贸部门手续费和国内一次运杂费应按到岸价格的6.5%计算。
3车辆购置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率。
A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B 车辆购置税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
5.1.4残值率指施工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值占机械原值的百分比。
残值率应根据机械不同类型按下列数值确定:1运输机械:2%;2掘进机械:5%;3其他机械:中、小型机械4%,特、大型机械3%。
5.1.5时间价值系数指购置施工机械的资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单位增值。
时间价值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时间价值系数=1十0.5*年折现率*(折旧年限十1)l年折现率应按编制期银行年贷款利率确定。
2折旧年限指施工机械逐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期限。
折旧年限应在财政部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内确定。
5.1.6耐用总台班指施工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班数。
耐用总台班应接施工机械的技术指标及寿命期等相关参数确定。
5.1.7确定折旧年限和耐用总台班时应综合考虑下列关系:折旧年限=耐用总台班/年工作台班其中,年工作台班指施工机械在年度内使用的台班数量。
年工作台班应在编制期制度工作日基础上扣除规定的修理、保养及机械利用率等因素确定。
5.2修理费5.2.1台班大修理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大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在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5.2.2一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一次大修理发生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及送修运杂费。
一次大修理费应以《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以下简称《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5.2.3寿命期大修理次数指施工机械在其寿命期(耐用总台班)内规定的大修理次数。
寿命期大修理次数应参照《技术经济定额》确定。
5.3经常修理费5.3.1台班经常修理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经常修理费=Σ(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期各级保养次数)+临时故障排除费耐用总台班+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5.3.2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5.3.3寿命期各级保养次数应参照《技术经济定额》确定。
5.3.4临时故障排除费可按各级保养费用之和的3%取定。
5.3.5替换设备和工具附具台班摊销费、例保辅料费的计算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结合编制期市场价格综合确定。
5.3.6当台班经常修理费计算公式中各项数值难以确定时,台班经常修理费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大修理费*K其中,K为台班经常修理费系数,可按本规则附录A取值。
5.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4.1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计算三种类型。
5.4.2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计入台班单价。
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1、一次安拆费应包括施工现场机械安装和拆卸一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试运转费。
2、一次场外运费应包括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和架线等费用。
3、年平均安拆次数应以《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由各地区(部门)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4、运输距离均应按25km计算。
5.4.3、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应单独计算。
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
5.4.4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
5.4.5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费用的超高起点及其增加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5人工费5.5.l人工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x(1十年制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年工作台班5.5.2人工消耗量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工日消耗量。
5.5.3年制度工作日应执行编制期国家有关规定。
5.5.4人工单价应执行编制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6燃料动力费5.6.1燃料动力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单价)5.6.2燃料动力消耗量应根据施工机械技术指标及实测资料综合确定。
5.6.3燃料动力单价应执行编制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5.7其他费用5.7.1其他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台班其他费用= 年养路费+年车船使用税+年保险费+年检费用年工作台班5.7.2年养路费、年车船使用税、年检费用应执行编制期有关部门的规定。
5.7.3年保险费巨执行编制期有关部门强制性保险的规定,非强制性保险不应计算在内。
6 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的计算6.0.1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6.0.2机械租赁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7 附则7.0.l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械应按照本规则规定,参照《技术经济定额》、本规则附录A基础数据、附录B施工机械台班参考单价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械台班单价。
7.0.2各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版本应按颁发文件、目录、说明、台班单价、单独计算的费用、综合台班单价等顺序排列印刷。
7.0.3各地区(部问)编制的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管理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