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作业规定资料讲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可修改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可修改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可修改编辑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可修改编辑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现场培训)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了解,讲解自救和求助的常识。
2、在井下作业施工前,在井的周围要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加挂警示灯、照明灯。
并设专人看守人孔井,防止他人或车辆闯入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要盖好井盖,清扫现场,方可离去。
3、井下施工之前使用鼓风机向井内进行有效的通风,并用有毒气体探测仪器进行检测,检测井内有无有毒气体,确认井内无有毒气体后方可接近井口施工。
4、若井下有水的,首先要抽水排污,方便施工人员入井工作,排水后必须经有毒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施工。
5、施工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必要是穿皮衩和雨靴等,并随身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6、井下作业时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代入井内。
7、井上施工人员要在井口安装好三角架,遇有情况时便于紧急救援。
8、井下同时施工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作业时应指定专人在井上监护,井下施工与井上监护人员配比为1:2 。
9、如检测仪发生报警,井上施工人员应立即将井下施工人员用三脚架拉到井上,并迅速撤离施工现场,疏散现场人群,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10、施工人员下井时,必须使用梯子上下,不准脚踩电缆。
搬动梯子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砸伤、破坏电缆。
硫化氢的危害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人吸入浓度为1g/m3;的硫化氢在数秒钟内即可死亡。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见(表1)表1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
做好互保,要2人以上人员在场,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4、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20%,或硫化氢浓度大于或等于10mg/m3时,须选用防毒面具。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作业是指在矿井、隧道、地下管道等地下工程中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
由于井下作业的特殊环境和较高的风险性,为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必须严格制定和执行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1. 完善的施工准备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计划、安全评估和技术措施等。
施工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检测,确保施工安全。
2. 确定责任人员每个井下作业任务都应指定责任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该项工作。
责任人员要熟悉井下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安全技术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井下作业,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例如,井下爆破作业要制定严格的爆破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区划分作业区域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安全要求进行划分,设置明确的边界和标志牌。
不同作业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2. 通风与防尘措施井下作业容易产生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要做好通风和防尘措施。
安装通风设备、喷淋系统等,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畅通。
3. 安全警示标识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的区域、安全通道、危险源等。
标识要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损坏。
4. 作业设备管理井下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作业人员管理1. 培训和教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
2. 定期体检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对于疾病患者和不适应井下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
3.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罩等。
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解除或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四、作业安全控制1. 危险源管理对于井下作业中的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对于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防止漏电和短路。
(一)井下作业基础知识讲解
一、井下作业项目分类
1、井下作业的概念:
在油田开发过程中,根据油田调整、改造、完善、挖潜的需要, 按照工艺设计要求,利用一套地面和井下设备、工具,对油、水井
采取各种井下技术措施,达到提高注采量,改善油层渗流条件及油、
水井技术状况,提高采油速度和最终采收率的目的。这一系列井下
施工工艺技术统称为井下作业。
5、返工率
返工率=(返工井数之和/施工总井数)×100%.
6、资料全准率:
全准井次施工要求应取资料齐全准确。班(日)报、总结、设计
对口为一个全准井口数。
资料全准率=(实际取全取准资料井口数/施工总口数)×100%。
7、作业建井周期:
是反映井下作业队施工速度的指标,它包括在一口井上开工到
完工的全部时间。
7、压井:压井就是将具有一定性能和数量的液体,泵入井内,并使其 液柱压力相对平衡于地层压力的过程。或者说压井是利用专门的井控设
3、施工质量全优率:
全优井指施工质量道道工序合格,并达到方案设计要求和增产
效果的井;
全优率=(交井全优井口数/交井总口数) ×100%。
4、施工有效率:
有效井指达到增产措施效果的井或指达到修前正常生产水平的井; 施工有效率=(施工有效口数/施工总口数) ×100%; 老井措施有效率=年累计有效井次/年累计总井次×100%。
四、相关井下作业定义
1、基质酸化:是在低于储层岩石破裂压力下将酸液挤入储层孔隙空间, 使酸液沿径向渗入 地层而溶解地层孔隙空间的颗粒以及其它堵塞物,扩大孔隙空间而恢复或
提高地层渗透率。
2、压裂:通过高压泵组将压裂液以大大超过地层吸收能力的排量注入, 在井底附近憋起超过井壁附近地应力及岩石抗张强度的压力后,在地层形 成裂缝,随后将带有支撑剂的携砂液注入裂缝中,裂缝继续向前延伸。 3、计划检泵:根据油井情况预先确定的,不管泵的性能如何,到了预定
井下作业资料
井下作业
井下作业是指在地下开采矿藏的过程中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
地下作业是一项
复杂而危险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探讨井下作业的相关内容,从作业环境、作业步骤到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作业环境
井下作业环境主要指矿井内部的地质条件、气体组成、温度湿度等因素。
通常,在地下作业中,作业环境非常恶劣,充满各种危险因素。
例如,矿井内可能存在有毒气体、高温高湿等问题,这些都给井下工作者带来极大的生命安全威胁。
作业步骤
井下作业通常包括凿岩、装载、运输等多个步骤。
在凿岩工作中,工人需要使
用钻机等工具对矿石进行凿取;在装载环节,工人需要将凿取的矿石进行装车或者传送到运输通道上;最后,运输工作是将装载好的矿石运出矿井。
这些步骤需要各个环节密切配合,确保矿藏的有效开采。
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进行,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例如,井下工作者
需要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矿井内应当设置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此外,定期检查矿井支护结构的完整性,以及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
综上所述,井下作业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需要各方面配合和安全措施的
保障。
只有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前提下,井下作业才能够顺利进行,并有效开采矿藏。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井下、池内作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危险的工作,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作业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的范例,共计800字以上。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井下、池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井下、池内作业活动。
1.3 井下、池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井下、池内作业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设立专门的作业领导小组,明确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负责人等职责。
2.2 作业领导小组负责对井下、池内作业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2.3 作业负责人负责现场作业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2.4 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2.5 技术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确保作业质量。
三、作业准备3.1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现场无杂物、无积水、无易燃易爆物品。
3.2 对作业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4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3.5 办理作业许可证,确保作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四、作业实施4.1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纪律。
4.2 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全程监督,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4.3 作业负责人要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 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导,确保作业质量。
4.5 作业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和作业时间。
五、作业结束5.1 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5.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井下生产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生产管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制,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二章井下生产管理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有序组织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井下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对井下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一切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核实,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三章井下作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私自离开作业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井下作业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规违章活动,如发现他人违规违章,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紧急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井下作业中,如遇到紧急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应当迅速采取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井下作业管理考核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井下作业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井下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钻探、采掘、井下维修、井下运输等。
第三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三)责任与权利相统一原则;(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四)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五)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六)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七)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一)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二)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三)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宣传与培训情况;(三)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二)井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情况;(四)井下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考核:(一)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井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井下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考核情况。
第九条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设备设施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三)井下作业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情况。
第十条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井下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三)井下作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二)井下作业成本控制情况;(三)井下作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
井下、池内作业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井下、池内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井下、池内作业场所的作业活动。
1.3 井下、池内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作业前准备2.1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2 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可靠。
2.3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设备、工具、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2.4 作业前,应进行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2.5 作业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作业许可。
三、作业中安全要求3.1 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2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3.3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作业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
3.4 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作业设备、工具、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5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3.6 作业过程中,严禁烟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作业后收尾4.1 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恢复作业场所的原貌。
4.2 作业完成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
4.3 作业完成后,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五、安全责任5.1 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作业安全。
5.2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5.3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4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事故处理6.1 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井下生产的规章制度
井下生产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生产的安全和生产秩序,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生产作业的工人,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井下生产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生产原则,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井下生产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和规范生产。
第五条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工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六条井下生产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井下生产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井下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条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设备、操作工艺等。
第十一条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井下生产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
第十三条加强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心中有责、手中有权。
第十四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井下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不得有遗漏。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实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井下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规范井下生产作业流程,保障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维修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障井下工人的生产环境舒适。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确保每个工人的作业安全。
第二十一条加强生产计划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二条加强人员招聘管理,确保招聘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二十三条加强人员培训管理,提高工人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二)井下作业基础知识解读
3、 历次相关作业情况简述(选井依据)
按时间排序简述历次作业情况,详细叙述最近一次作业情况。
4 、施工目的及要求
简述施工的地质目的和地质要求,并进行效果预测。
5 、与安全环保、井控相关的情况提示 1) 与邻井油层连通情况及气(汽)窜干扰情况; 2) 本井和邻井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 3) 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地层压力或压力系数、气油比、提供本 井产层,特别是作业层的性质(油、气、水)等; 4)提供井场周围500m(含硫化氢油气田探井井口周围3km、生产 井井口周围2km)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环境敏感区域的说明,并 提出相应的井控提示等; 5) 其它风险提示。 6、井况及生产管柱数据:井下落物情况,套管技术状况及生产 管柱数据等。
(五)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择
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大于施工层位目前最高地层压力、
所使用套管抗内压强度及套管四通额定压力中最小者。一般情况下:浅 井应选14兆帕;井深2000米至4000米的中深井应选21兆帕至35兆帕;井
深4000米至7000米的深井预计井口最高压力可能达到70兆帕至105兆帕,
容是合理确定施工步骤,保证达到施工目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1、 设计依据及施工目的:根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要求,编 写施工设计。 2、 施工准备:包括队伍、设备、材料、修井工具和井控装备 等准备。
3、施工步骤及技术要求:根据工程设计,列出详细的作业步
骤及技术要求。
Hale Waihona Puke 4、 井控设计:根据工程设计井控要求和本井具体情况,编写井 控措施或详细的井控设计,并附井控设备安装示意图。
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
九)各类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地质设计
井下作业地质设计是根据油田开发需要,结合单井生产状况或油 田综合调整方案要求,为保证油水井正常生产或进一步提高单井产量、 改善开发效果而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范文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范文一、引言人员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安全,本公司制定了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以确保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
二、管理人员下井制度1.目的管理人员下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人员下井作业行为,保障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下井作业时。
3.责任(1)公司领导要确保所有管理人员遵守下井作业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装备。
(2)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下井作业,并配合公司安全检查工作。
4.操作流程(1)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通过公司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下井。
(2)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
(3)在井下作业期间,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4)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配合处理。
(5)管理人员下井作业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和归还个人防护装备。
5.安全教育公司将定期进行下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井下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三、管理人员带班制度1.目的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班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担任带班工作时。
3.责任(1)带班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带班制度,保障班组的正常运转。
(2)其他员工要按照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并正确执行任务。
4.操作流程(1)带班管理人员应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合理分配给班组成员。
(2)带班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沟通,了解班组成员的工作进展和需要协助的问题。
(3)带班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带班管理人员要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和问题,以备后续分析和总结。
5.班组例会带班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班组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总结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对于保障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站位管理规定为全面构建高可靠大安全管理新格局,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有效预防零打碎敲事故,进一步指导、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因人员站位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采煤机割煤期间,前后5米内严禁站人或行走。
2.移架时,作业人员站在支架前后立柱之间的踏板正中操作,支架周围严禁站人。
3.清煤时,作业人员要站在支架前立柱与挡煤板之间,面朝采煤机前进方向,并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离。
4.回撤抬棚时作业人员站在完好支护下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5.转载机、刮板运输机运转期间,机头正前方严禁站人。
6.无安全防范措施,任何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大溜及煤墙变化区域或端头、尾三角区域作业。
7.移转载机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转载机悬空段的两侧,站在距跑道不小于300mm的安全位置。
二、大采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单轨吊运转期间,侧面严禁站人。
2.采煤机割煤期间,支架前立柱与输送机之间严禁站人,防止片帮伤人。
3.严禁在两组支架结合处作业,防止掉渣伤人。
三、安装回撤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安装支架时,正在安装支架与已安装支架之间严禁站人。
2.回撤支架调向作业时,周围2米范围严禁站人。
3.进退掘进机时,机组前后及左右5米范围严禁站人。
4.拆卸支架液管时,出液口正前方严禁站人。
四、综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掘进机割煤后形成的空顶区域,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掘进机割煤期间,除正副司机、看机尾人员外,转载皮带往里、掘进机两侧严禁站人。
3.皮带运料作业时,卸料台前方5米严禁站人。
五、炮掘工作面作业人员站位规定1.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人员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
严禁站在离层或片帮、矸正下方,防止坠物跌落伤人。
2.打设炮眼时,钻杆跳动1米范围以内不得站人。
3.装药时,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爆破员进行,工作面严禁其他人员站立、作业。
4.放炮作业时,所有的人员必须撤到规定的警戒距离以外。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保障下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下井作业效率,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和规范开展下井作业,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下井作业的人员,包括下井作业负责人、下井作业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 下井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
二、组织管理1. 下井作业负责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2. 下井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和安排下井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下井作业负责人应做好下井作业的事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井下设备、组织人员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
4. 下井作业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下井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井下设备管理1. 下井作业前,必须对井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井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必要时进行更换。
3. 井下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培训和未授权操作设备。
4.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配备应急电源。
四、作业人员管理1. 所有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掌握井下作业的相关规程和安全要求。
2.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带、防滑鞋等。
3.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指导书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
4. 下井作业人员发现作业环境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确保安全。
五、安全监督1. 下井作业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2. 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监督职责。
3. 监督人员发现作业人员存在安全违规行为或操作不当,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作业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石油钻井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井控设备介绍 防喷器 射孔防喷器(闸门)及防喷管
简易防喷装置
采油(气)树 内防喷工具 防喷控制台 压井汇管 节流及相匹配的闸门等
井控设备介绍
防喷器分类: 环形防喷器包括锥形胶芯环形防喷器,球形胶芯环形 防喷器,筒形胶芯环形防喷器。
闸板防喷器按控制方式分为液动和手动闸板防喷器,
第27条,新增“预计为气层的井不应进行抽吸作 业”的要求。 另外本章还新增加了“压井作业”、“拆卸井口 ”、“冲砂作业”、“钻磨作业”、“不连续作 业”等各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新增关于“ 油管射孔”、“过油管射孔”过程中的井控要求 。 本章内容更改的比较多,由原来的8条增加为14 条。 第五章:第32条,新增“井场若需动火”,应执 行SY/T5858《石油工业动火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要求。
设计编制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
问题一:地质设计中应提供的资料不全,有的
资料过于陈旧,没有参数价值,尤其是地质设
计中提供的压力资料及与邻井的连通情况等资
料,经常出现缺项的情况,使工程设计之中的
防喷措施制定缺少依据。还有的地质设计中所
给出的资料过于陈旧,根本没有参考价值,使
工程设计无所适从。
设计编制中容易发生的一些问题
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
(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
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
培训等部门。要求所有涉及到的单位、部
门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树立“以人为本” 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有效组织、协调,使《规定》真正 落到实处,井控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井下作业井控工作包括的内容: 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 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 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附加值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一油水井为-0.1g/cm3;气井为-0.15 g/cm3二油水井为-;气井为-MPa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大小、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钻井时的钻井液密度、井控装置等;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依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做出施工设计,必要时应查阅钻井及修井井史等资料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要按工程设计提出的压井液、泥浆加重材料及处理剂的储备要求进行选配和储备,并在施工设计中细化各项井控措施;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含硫油气田探井井口周围3km、生产井井口周围2km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和水资源情况以及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工程设计中标注说明和提出相应的防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复核,并制定具体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新井老井补层、高温高压井、气井、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大修井、压裂酸化措施井的施工作业必须安装防喷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其它情况是否安装防喷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应在各油田实施细则中明确;第十三条设计完毕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准施工;第三章井控装备第十四条井控装备包括防喷器、射孔防喷器闸门及防喷管、简易防喷装置、采油气树、内防喷工具、防喷器控制台、压井管汇和节流管汇及相匹配的闸门等;第十五条含硫地区井控装置选用材质应符合行业标准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的规定;第十六条防喷器的选择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防喷器压力等级的选用,原则上应不小于施工层位目前最高地层压力和所使用套管抗内压强度以及套管四通额定工作压力三者中最小者;二防喷器组合的选定应根据各油田的具体情况,参考推荐的附图进行选择;三特殊情况下不装防喷器的井,必须在作业现场配备简易防喷装置和内防喷工具及配件,做到能随时抢装到位,及时控制井口;第十七条压井管汇、节流管汇及阀门等的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要与防喷器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相匹配,其整体配置按各油田的具体情况并参考推荐的附图进行选择;第十八条井控装备在井控车间的试压与检验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井控装备、井控工具要实行专业化管理,由井控车间站负责井控装备和工具的站内检查验、修理、试压,并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所有井控装备都要建档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二在井控车间站内,应对防喷器、防喷器控制台、射孔闸门等按标准进行试压检验;三井控车间应取得相应的资质;第十九条现场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和检验按各油田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放喷管线安装在当地季节风的下风方向,接出井口30m 以远,高压气井放喷管线接出井口50m以远,通径不小于50mm,放喷闸门距井口3m以远,压力表接在内控管线与放喷闸门之间,放喷管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弯时,转弯处要用锻造钢制弯头,每隔10m-15m填充式基墩或标准地锚固定;出口及转弯处前后均固定;压井管线安装在当地季节风的上风方向;第二十一条井控装备在使用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防喷器、防喷器控制台等在使用过程中,井下作业队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并做好记录,保证井控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二油管传输射孔、排液、求产等工况,必须安装采油树,严禁将防喷器当作采油树使用;三在不连续作业时,必须关闭井控装置;四严禁在未打开闸板防喷器的情况下进行起下管柱作业;五液压防喷器的控制手柄都应标识,不准随意扳动;第二十二条采油树的保养与使用应按以下要求执行:施工时拆卸的采油树部件要清洗、保养完好备用;当油管挂坐入大四通后应将顶丝全部顶紧;双闸门采油树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外闸门,有两个总闸门时先用上闸门,下闸门保持全开状态;对高压油气井和出砂井不得用闸门控制放喷,应采用针型阀或油嘴放喷;第二十三条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必须是经集团公司认可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第四章作业过程的井控要求第二十四条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主要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使用井控装备和工具,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快速安全控制井口,防止发生井喷、井喷失控、着火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第二十五条井下作业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对在地质、工程和施工设计中提出的有关井控方面的要求和技术措施要向全队职工进行交底,明确作业班组各岗位分工,并按设计要求准备相应的井控装备及工具;二对施工现场已安装的井控装备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试压合格,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放喷管线、节流及压井管汇必须符合使用规定,并安装固定试压合格;四施工现场应备足满足设计要求的压井液或泥浆加重材料及处理剂;五钻台上或井口边应备有能连接井内管柱的旋塞或简易防喷装置作为备用内、外防喷工具;六建立开工前井控验收制度,对于高危地区居民区、市区、工厂、学校、人口稠密区、加油站、江河湖泊等、气井、高温高压井、含有毒有害气体井、射孔补孔井及压裂酸化井等开工前必须经双方有关部门验收,达到井控要求后方可施工;第二十六条现场井控工作要以班组为主,按不同工况进行防喷演习;第二十七条及时发现溢流是井控技术的关键环节,在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井口,以便及时发现溢流;第二十八条发现溢流后要及时发出信号信号统一为:报警信号为一长鸣笛,关井信号为两短鸣笛,解除信号为三短鸣笛,关井时,要按正确的关井方法及时关井或装好井口,其关井最高压力不得超过井控装备额定工作压力、套管实际允许的抗内压强度两者中的最小值;第二十九条压井施工时,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和压井作业标准进行压井施工,压井后如需观察,观察后要用原性能压井液循环一周以上,然后进行下一步施工;第三十条拆井口前要测油管、套管压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压井,确定无异常方可拆井口,并及时安装防喷器;第三十一条射孔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各油田应根据本油田的实际情况,确定射孔方式,即常规电缆射孔、油管传输射孔、过油管射孔;一常规电缆射孔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射孔前应根据设计中提供的压井液及压井方法进行压井,压井后方可进行电缆射孔;2.射孔前要按标准安装防喷器或射孔闸门、放喷管线及压井管线;3.射孔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若液面不在井口,应及时向井筒内灌入同样性能的压井液,保持井筒内静液柱压力不变;4.射孔过程中发生溢流时,应停止射孔,及时起出枪身,来不及起出射孔枪时,应剪断电缆,迅速关闭射孔闸门或防喷器;5.射孔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确定无异常时,才能卸掉射孔闸门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二油管传输射孔、过油管射孔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采油气树井口压力级别要与地层压力相匹配;2.采油气树井口上井安装前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3.采油气树井口现场安装后要整体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射孔作业;4.射孔后起管柱前应根据测压数据或井口压力情况确定压井液密度和压井方法进行压井,确保起管柱过程中井筒内压力平衡;第三十二条诱喷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在抽汲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抽汲工具,装好防喷管、防喷盒;二发现抽喷预兆后应及时将抽子提出,快速关闭闸门;三预计为气层的井不应进行抽吸作业;四用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替喷等项目作业时,必须装好连续油管防喷器组;第三十三条起下管柱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在起下封隔器等大直径工具时,应控制起下钻速度,防止产生抽汲或压力激动;二在起管柱过程中,应及时向井内补灌压井液,保持液柱压力平衡;三起下管柱作业出现溢流时,应立即抢关井;经压井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四起下管柱过程中,要有防止井内管柱顶出的措施,以免增加井喷处理难度;第三十四条冲砂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冲砂作业要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压井液进行施工;二冲开被埋的地层时应保持循环正常,当发现出口排量大于进口排量时,及时压井后再进行下步施工;三施工中井口应座好自封封井器和防喷器;第三十五条钻磨作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钻磨水泥塞、桥塞、封隔器等施工作业所用压井液性能要与封闭地层前所用压井液性能相一致;二钻磨完成后要充分循环洗井至~2个循环周,停泵观察至少30分钟,井口无溢流时方可进行下步工序的作业;三施工中井口应座好自封封井器和防喷器;第三十六条出现不连续作业、设备熄火或井口无人等情况时必须关闭井控装置或装好井口;第三十七条测试、替喷及压裂酸化后施工作业等的井控要求各油田应根据本油田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第五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第三十八条井场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的安全要求,标定井场内的施工区域并严禁烟火;在森林、苇田、草地、采油气场站等地进行井下作业时,应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墙;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等应在井场盛行季节风的上风处,距井口不小于30m,且相互间距不小于20m,井场内应设置明显的风向标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若需动火,应执行SY/T 5858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中的安全规定;第三十九条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应符合SY5727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522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和SY/T6023石油井下作业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等标准要求;井场必须按消防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定岗、定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第四十条在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进行井下作业施工时,应严格执行SY/T 6-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和SY/T 6277-2005含硫化氢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标准;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本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井喷应急预案,对含硫等有毒有害油气井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参考SY/T 6610-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本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井程序和相应的措施;第四十三条一旦发生井喷失控,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现场抢险指挥;同时配合地方政府,紧急疏散井场附近的群众,防止人员伤亡;第六章井控培训第四十四条各油气田应在经集团公司认证的井控培训单位进行相关人员的取证和换证的培训工作;第四十五条各油气田必须对从事井下作业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及井控管理、现场施工、现场监督等人员进行井控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要求培训岗位如下:一油气田的井下作业现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作业监督人员;二井下作业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技术的领导、机关从事一线生产指挥人员、井控车间技术干部;三井下作业队的主要生产骨干副班长以上;第四十六条井控培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对工人的培训,重点是预防井喷,及时发现溢流,正确快速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井或抢装井控工具,掌握井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二对井下作业队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正确判断溢流,正确关井,按要求迅速建立井内平衡,能正确判断井控装备故障,及时处理井喷事故;三对井控车间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掌握井控装备的结构、原理,会安装、调试,能正确判断和排除故障;四对井下作业公司经理、主管领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二、三线从事现场技术管理的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是井控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井控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井喷事故的紧急处理与组织协调等;五对预防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培训,按SY/T 6-2005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的相关内容执行;第四十七条对井控操作持证者,每两年由井控培训中心复培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不发放井控操作证;第七章井控管理第四十八条应建立井控分级责任制度,内容包括:一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应分别成立井控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主管生产和技术工作的局公司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双方领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二各采油厂作业区、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井下作业分公司、作业施工队、井控车间站应相应成立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三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配备有专兼职井控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恪尽职守,做到职、权、责明确到位;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和油气田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各油气田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各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处对本单位下属作业队,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井下作业队每天要进行井控工作检查;第四十九条应持证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第五十条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现场服务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井控车间站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负责井控装置的建档、配套、维修、试压、回收、检验、巡检服务;2.建立保养维修责任制、巡检回访制、定期回收检验制等各项管理制度;3.在监督、巡检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每月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等应及时逐级上报井下作业公司主管部门;二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运转、保养和检查记录;第五十一条井下作业队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定期进行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讲评和记录工作;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日期和时间、工况、演习速度、参加人员、存在问题、讲评等;第五十二条作业队干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值班干部应监督检查各岗位井控措施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五十三条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井喷事故分级1. 一级井喷事故Ⅰ级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 二级井喷事故Ⅱ级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造成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3. 三级井喷事故Ⅲ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集团公司直属企业难以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的井喷事故;4. 四级井喷事故Ⅳ级发生一般性井喷,集团公司直属企业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的井喷事故;••二井喷事故报告要求1. 事故单位发生井喷事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向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汇报,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接到事故报警后,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级别为Ⅰ级、Ⅱ级井喷事故时,在启动本企业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在2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油气田公司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发生险情的单位可越级直接向上级单位报告;油气田公司应根据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收企业Ⅰ级、Ⅱ级井控事故信息,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查后,立即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做出报告;2. 发生Ⅲ级井控事故时,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在接到报警后,在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同时,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油气田公司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 发生Ⅳ级井喷事故,发生事故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处理;三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四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五各管理勘探局和油气田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汇报上一月度井喷事故包括Ⅳ级井喷事故处理情况及事故报告;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井喷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六井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附录2内容向集团公司汇报,首先以表一快报内容进行汇报,以便集团公司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现场情况,然后再以表二续报内容进行汇报,使集团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情况;第五十四条井控例会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队每周召开一次由队长主持的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每天班前、班后会上,值班干部或班长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组井控工作;图1 图2 图3图4 图5 图6图7 图8 图9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四 通环形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四 通套管头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单闸板防喷器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双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套管头环形防喷器套管头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四 通环形防喷器单闸板防喷器套管头单闸板防喷器四 通图10图13图14止回阀远程压井管线远程泵连接处止回阀远程压井管线远程泵连接处附录2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快报附录2 集团公司井下作业喷失控事故报告信息收集表续报。
井下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井下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保障井下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矿井、隧道等井下工作场所从事生产、施工、维护等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作业工人、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井下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指挥,自觉维护井下作业区的秩序和安全。
第五条任何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井下人员入井规定第六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体检,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后方可进入井下作业。
第七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依照规定的标准配置。
第八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作业程序,绝对不得擅自独自进入井下作业区。
第九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了解井下的作业环境和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井下通风、排水和电气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危险事故。
第三章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相关的岗位资质,熟悉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程,负责井下作业的安全组织和指导。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救援装备,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井下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制定井下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一旦发生井下作业事故,井下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逃生避险措施,向地面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1.1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在排水管渠井下作业中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2 所有参与排水管渠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1.3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排水管渠井下的各类作业,包括维修、清理、安装等。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2.1 确保排水管渠井下的作业区域无有毒气体,并进行通风处理。
2.2 保证井下通道宽度及高度符合安全要求,能够保证工作人员顺利进入及撤离。
2.3 检查井下设备及工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或修复。
2.4 配备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三、井下作业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3.1 进入井下:3.1.1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3.1.2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向上级报备,等待上级批准进入井下作业。
3.1.3 进入井下时,必须谨慎前行,避免滑倒或碰撞。
3.2 井下作业:3.2.1 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3.2.2 在井下作业时,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3.2.3 在井下作业时,禁止乱丢垃圾或其他杂物,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3.2.4 在井下作业时,禁止私自更改或操作管道及设备,如需操作,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3.3 紧急情况处理:3.3.1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火灾、坍塌、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3.2 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冷静,服从指挥,确保自身安全。
四、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4.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4.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专业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 引言对于一个煤矿企业来说,矿井是其主要生产场所,其中安全必然是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煤矿深处工作,存在着很多危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管理者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矿工的安全。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它已经成为了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手段。
2.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定义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指的是,在煤矿企业中,经常性地由矿领导抽调一定数量的人员下井,在指导作业的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井存在的问题,确保矿工安全。
3.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好处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可以带来以下好处:1.增强安全意识。
矿领导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管理能力,在指导下井作业时可以向下级员工灌输安全理念,提高其安全意识。
2.及时发现问题。
由于矿领导参与下井作业,他们能够更快地发现矿井中存在的问题,在保障矿工安全的同时,及时解决问题,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3.提高矿井生产效率。
矿领导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发现矿井生产中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效地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
4.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具体操作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需要具体的操作规范。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首先,确定带班下井的矿领导。
一般是由生产部门安排,选取工龄较长、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为带班下井的矿领导。
2.确定下井人员。
下井人员应由矿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确定,确保下井的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3.带班下井前,矿领导要组织全员学习安全知识,并讲解下井工作的注意事项。
全员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下井。
4.带班下井前,应对下井工作做具体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安全装备、工具、灯具及水电设施等设备是否完好。
5.在下井作业中,矿领导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监督带班下井人员的操作,确保下井作业的安全生产6.下井作业结束后,矿领导应及时总结操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完善工作计划。
5. 总结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已经成为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下井安全作业的关注度和意识,有助于最小化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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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门:
(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2)工程部门应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安全管理部门:
(1)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下井作业安全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3、设备部门: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第七条在下井作业现场,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现场安全员应对成套下井装备与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备的数量和完好性,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在井底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入管道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井底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
3、下井作业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少于三十分钟,自然通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采用通风设备进行强制通风。
4、通风结束后,现场安全员必须对井内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填写《井下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见附件四),并确认井内环境达到作业允许的条件时,方可允许下井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井下的作业环境进行连续检测。
如井内有静止积水,应用工具充分搅动积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如井内有大量流动水,应保证上游截流后,方可进行检测、下井操作。
若井下环境发生变化,如与其他井(管)连通、打通堵头等作业活动前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
5、作业人员开始“打堵头”或打开密闭空间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如需进入管道作业,井底及管道内部作业人员视线转折处应有专人佩带与作业人员相同的防护装备,专职负责看护和联络。
6、井下作业人员(包括看护和联络人员)每次下井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严禁在井内休息。
7、除特殊作业外,下井作业严禁明火,且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八条应急处理:
1、各单位必须制定井下作业各类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2、井下作业时,如气体检测仪报警,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出井。
3、遇到井下作业事故,井底或管道内部视线转折处监护人员必须迅速将中毒人员用安全绳拉至井口,并及时撤离出井,井上监护人员应协助作业人员撤离出井,并拨打求救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求助,严禁盲目下井救人第九条
不遵守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国家、省、市和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一
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
附件二
下井作业申请表作业单位{**公司**项目部(班组) }:
附件三
下井安全作业票作业单位{**公司**项目部(班组) }:
附件四
下井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
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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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附件五
下井设备、设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