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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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或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质量规格所作的总体规定与要求。具体来讲,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活动所要达到预期结果,是人们对受教育者达成状态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
它对衡量教育活动的结果以标准作用。教育目的是分层次的。它既有终极的目的,也有将终极目的具体化的层面,它与教育活动的具体情景与问题相关联。以使其能够被操作和付诸实施,并是评价具体教育活动效果达成程度的直接尺度,对教育活动的结果有评判衡量作用。换言之,评判教育活动效果的标准实质上是在教育目的中已经蕴含了。
综上所述,作为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领域之一,教育定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因素的影响,它无以彻底摆脱一定历史时代的制约。此时教育目的就是排除各种干扰和影响、防止误入歧途的指针和标准,予教育活动以深刻而有价值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教育质量是对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衡量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者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
:“教育质量=考试分数=升学率”是众多国人心中教育质量的含义,也是众多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不约而同的追求目标。然而,当学校把考试分数和升学率看成是教育质量的核心加以追求时,不仅没能带来教育质量的提升,反而损害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最终损害了教育质量。其实,考试分数和升学率只是评价教育质量的外在功利性标准,教育是否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才是评价教育质量的内在超功利性标准。教育评价在承认教育质量的外在功利性标准的同时,更应追求教育质量的内在超功利标准,让学生获得足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育的本体是人,教育质量的本质是人的成长。这是教育的根,是教育的本性。因而,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决不能停留在“物理量”层面,更不能混同于“物”及物的“生产”。
教育质量的评估,是个综合、动态的过程,充满着“人文”气息和“人本”特质,其核心为教育的品质和教育共同体(师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教育质量的高下不是能用简单的“数位”标识的,也不是“即时”可以论定的。
“百年树人”。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于提高教育品质,使教育是真教育,使真教育有高品位;提高教育质量,目标在于提高教育素质,使教育共同体有健康、和谐、多元、多彩的成长,使教育过程有“可持续性”发展。
只有关注了教育质量“品质、素质”之内涵,教育质量的评估才能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评估的实施也才能更科学,更实质,更能激励人成长。这样的质量评估,可谓是“发展性评估
育的本体是人,教育质量的本质是人的成长。这是教育的根,是教育的本性。因而,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决不能停留在“物理量”层面,更不能混同于“物”及物的“生产”。
教育质量的评估,是个综合、动态的过程,充满着“人文”气息和“人本”特质,其核心为教育的品质和教育共同体(师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教育质量的高下不是能用简单的“数位”标识的,也不是“即时”可以论定的。
“百年树人”。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于提高教育品质,使教育是真教育,使真教育有高品位;提高教育质量,目标在于提高教育素质,使教育共同体有健康、和谐、多元、多彩的成长,使教育过程有“可持续性”发展。
只有关注了教育质量“品质、素质”之内涵,教育质量的评估才能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评估的实施也才能更科学,更实质,更能激励人成长。这样的质量评估,可谓是“发展性评估
教育目的既是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同时也当然是衡量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依据。教育目的的评价功能可集中体现在现代教育评估或教育督导行为中。具体之,依据教育目的,评价学校的总体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路线是否正确,是否清晰,是否符合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需要;依据教育目的,评价教育质量是否达到了教育目的的要求,达到了教育目的规定的规格和标准;依据教育目的,评价学校的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是否符合教育目的要求,是否遵循了教育规律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促进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成长。
总之,教育目的之于教育活动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只有确立了科学的教育目的,教育活动才能顺利展开,教师的教育活动才能有方向
概括性与抽象性
教育目的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而非具体的、特殊的。例如,“发展人的理性”、“培养民主社会的合格公民”,可以称作是“教育目的”,但像“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能正确回答美国总统的选举方法和程序”这样的表述,就不能称作为“教育目的”,因为它比较具体、特殊,把它称作是“课程或教学的目标”更为合适。一般来讲,从表述的抽象与概括程度上讲,“培养目标”较之“教育目的”更为具体、更为特殊;“课程与教学目标”较之“培养目标”更为具体、更为特殊。可以说,抽象的、概括的教育目的,是通过“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目标”逐层具体化的,其关系表现为一般与个别、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理想性与终结性
教育目的的表达总渗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反映着人们对理想人生、理想社会的看法与理解,它带有很强的超越现实生活的性质。例如,在教育史上,
许多教育家都把“人的全面发展”或“个体一切才能的充分发展”视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像这样的教育目的表述就具有很强的理想化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完全超越了现实,甚至是不可企及的,无法完全达到的。不过,正是由于这种理想性与不可及性,才使得教育目的具有精神上的感召力。记住,教育目的的实现是长期的,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的,绝对不是“教育目的”,只能是课程或教育目标。
社会性与历史性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教育目的各不相同。例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教育传统注重个人与社会的协调,强调集体的价值和学以致用,西方的教育传统则注重个性的自由与独立,强调个人的价值与尊严,以及为知识而知识。同样地,即便是同一个国家、同一种社会文化背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随着时代与历史的变迁,教育目的也不断演变。例如,19世纪以前,世界各国普遍强调教育的“道德目的”,把培养人的德行视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后来由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总量的急剧扩张,智育的地位开始上升,“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开始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教育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