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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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研究细则

(完整word版)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研究细则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效能监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司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自我完善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第三条效能监察必须坚持行政主管领导挂帅,监察部门主办,有关部门(车间)配合,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效能监察的整体优势和合力.第四条本细则规定的效能监察,是指公司依法对本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决定、公司内部制度和重大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效能监察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为公司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益服务;以公司效益、效率、质量、安全、资产运作的合法性为切入点开展工作,立足服务,注重实效.(二)效能监察应当坚持效能监察与加强和改善公司管理、治本抓源头相结合;建章立制与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坚持过程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相结合。

第六条效能监察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一)监督检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的情况;监督检查公司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营决策、经营管理活动及生产经营目标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公司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情况。

(二)纠正和处理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分析研究影响公司效能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规定(试行)模版

公司效能监察工作规定(试行)模版

1总则1.1为加强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监督保障运行机制,促进企业人员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企业效能,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机集团《效能监察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1.2效能监察是针对企业的各项业务和活动,对其相关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恪守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行为偏差,发现管理缺陷,规范企业管理,推进持续改进,提高企业效能。

1.3公司及其子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统一要求、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4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1.4.1科学发展原则。

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4.2依法监察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法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1.4.3实事求是原则。

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1.4.4协调统一原则。

效能监察与纪律检查、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相协调;监督检查与服务企业目标相统一;纠建并举与标本兼治相同步;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1.5效能监察工作遵循以下标准:1.5.1合法性。

监察与被监察者履行岗位职责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获得授权;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以下简称履职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规定;监察与被监察者必须依法接受监督。

1.5.2合规性。

监察与被监察者必须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管理规程、业务流程和技术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1.5.3合理性。

监察与被监察者应当从实际出发,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合理量裁,按照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和持续经营的原则履行岗位职责。

1.5.4合约性。

监察与被监察者必须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1.6 效能监察的监察者与被监察者:1.6.1监察者为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监察机构。

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工程项目是经过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阶段,由多个专业人员组成的复杂系统。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效能和质量,对工程项目的监察工作非常重要。

本文将就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能够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工程项目监察工作方式。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的效能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原则:(1)科学性: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确保监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全面性:对工程项目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察,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公正性:监察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察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有效性:监察工作应具有一定的落地性,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程项目的效能。

(5)便捷性:监察工作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便于监察人员工作的开展和监察结果的反馈。

三、实施步骤1. 制定监察计划(1)确定监察内容:根据工程项目所处的阶段,确定监察的重点和范围。

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察内容。

(2)确定监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察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监察、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方式。

(3)确定监察时机: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特点,确定监察的时机,可以分阶段进行监察,也可以采用定期监察的方式。

(4)确定监察人员:根据监察的内容和要求,确定监察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要求。

2. 实施监察工作(1)收集相关资料:监察人员应收集相关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记录等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了解。

(2)开展现场监察:监察人员应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察,包括设计过程中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的验收标准等。

(3)进行数据分析:监察人员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监察过程中的观察,对工程项目的效能进行数据分析,找出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2

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2

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2第一篇: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行人斜井乘人装置安装工程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围绕行人斜井乘人装置安装工程项目建设做好监督和安全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出效能监察为强化工程管理监督、节约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工程总体效益的重要作用。

公司自十一月份起,开展了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现将制定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情况报告如下:为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认真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总结建议和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通过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效能监察工作,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节约费用,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与进度,争创公司文明样板工地,实现机组“即建设、即稳定、即使用”。

(二)工作方法及步骤:1、自11月份工作开始以来,由监察领导组牵头,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过程及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

2、检查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汇总、分析,提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工程筹建处进行限期整改。

3、关于行人斜井乘人装置安装工程根据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监察建议和意见,工程筹建处对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分析,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切实提高工程管理的工作水平。

(三)对筹建处工程建设人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察按照效能监察工作要求,筹建处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实施方案,提高了对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搞好效能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严格监督工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我们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太原南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要求,加大对工程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监督。

从总体情况来看,工作完成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设计进度和建设工作进度的需要。

(五)对完善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监察质量管理是我公司基建的核心部分,质量管理的职责贯穿于整个基建过程。

四川路桥规章制度

四川路桥规章制度

四川路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四川省路桥管理的规范,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四川省辖区内的各类路桥,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等,以及相关的管理、维护、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路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四川省路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省路桥管理工作。

第四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路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路桥的安全畅通。

第五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路桥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路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路桥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路桥设施的安全畅通运行。

第二章路桥管理第八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路桥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路桥的分类管理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对路桥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和受损部位,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巡查检测机制,定期进行路桥结构安全评估,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做好路桥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清洁,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三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完善路桥信号系统,确保路口交通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路桥维修保养制度,制定并执行路桥维修保养计划,提高路桥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做好路桥设施的设备更新和升级工作,适应交通流量增长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加强路桥监理和考核工作,确保路桥运行符合规定标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交通安全第十七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桥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路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路桥交通信号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交通信号畅通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持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公司拟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察,为确保本次效能监察能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察目的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察,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依法、合规、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为建设优质工程服务。

二、监察依据《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实施意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三、监察范围城发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四、监察内容、切入点及方法(一)项目审批与前期准备1.监察内容(1)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审批,审批手续是否完善。

(2)项目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效审批,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3)用地、规划、安评、环评、开工及其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否办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符合工程项目的进展要求。

2.监察切入点项目审批的文件、前期准备的手续和票据等相关资料。

3.监察方法(1)检验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2)核对土地的取得程序及实际用途。

(3)核对规划许可手续,检查安评报告、环评报告和开工报告。

(4)核对资金流动。

(二)工程发包1.监察内容(1)发包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直接发包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直接发包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有无肢解工程行为;(2)是否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发包初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3)合同是否与招标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无另行分包的内容;(4)是否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2.监察切入点工程发包的各种文件、资料。

3.监察方法(1)查验发包初步方案及已发包部分的文件、资料,到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2)查验并核对项目审批文件和报建登记资料;(3)查验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记录、评标报告、标底等文件、资料,核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质、业绩;(4)查验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现场了解合同履行情况;(5)查验备案资料;(6)查验直接发包的申请和审批资料。

效能监察管理标准

效能监察管理标准

效能监察管理标准效能监察管理标准QG/XQ0504-2009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关于对管理人员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试行办法》(永煤办字〔202〕173号)、《永煤集团效能监察实施意见》(永煤监察〔2005〕44号)等。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效能监察管理内容、功能信息传递、评价与考核,,适用于效能监察的实施与考核工作。

三、标准内容(一)效能监察的原则1.坚持为安全生产服务,围绕我矿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的原则。

2.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法必严。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4.坚持效能监察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效能监察与党风党纪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效能监察与查处违纪案件相结合的原则;7.坚持效能监察与矿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二)效能监察的任务1.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完成经营管理目标的情况,促进企业增强执行力,维护指令畅通;2.监督检查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3.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矿属各单位发生的责任事故,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4.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经营管理者廉洁从业;5.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6.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有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7.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区队的处罚,单位对个人的处罚,是否公正恰当,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到位;8.我矿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9.对生产安全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和现场解决问题情况进行监察;10.对领导干部落实制度的执行力情况进行监察;11.对各单位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等提高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监察;12.对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管理费支出情况进行监察;13.对规范材料管理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情况进行监察;(三)效能监察的权限1.要求被检查者及其所在单位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2.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3.责令被检查者停止损害国有资产、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4.建议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职务;5.效能监察人员可以列席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四)效能监察的方法1.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2.针对企业业务事项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五)效能监察的重点1.查办七类案件(1)不认同永煤核心价值观和永煤文化,传播、散步流言蜚语,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形象的案件;(2)不认同集团公司改革,阻碍、破坏改革,打击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特别是利用黑恶势力威胁领导干部的案件;(3)作风浮漂,执行力差,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工作的案件;(4)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5)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损害集团公司经济利益和声誉的案件;(6)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或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7)与民争利,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

浅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浅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浅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摘要]:严格规范项目业主的管理行为和项目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强化责任,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及时发现、认真整改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了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本文在总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特点基础上,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参考和借鉴的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效能监察一、前言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机构针对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通过监督检查相关经营管理者和业务部门履行职责行为的正确性,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企业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

近年来,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很好地发挥了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目标。

开展效能监察活动,通过把效能监察与全过程跟踪审计、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双签”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监督方式由随机监督向日常监督转变,监督过程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行效能监察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在此,结合本单位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情况,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如何开展效能监察提出借鉴方法。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至2013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10万公里,其中广东省约5724公里。

而“十二五”规划广东省高速公路计划投资2940亿元,至2015年通车总里程达65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大、环节多,利益诱惑涵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廉政风险点从勘察设计、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到材料采购、质量控制、资金拨付,再到决算审计、交工验收等,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据了解,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案例,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犯罪涉案金额巨大;二是犯罪手段多样、形式隐蔽,尤其在制度不完善时期居多;三是多个环节存在腐败可能,特别是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工程设计变更、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

工程项目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分公司项目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监察对象勤政、廉政,尽职尽责地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监察对象(项目和项目行政人员、下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其效果实施监督、检查,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提高效率,更好地增加经济效益,提高社会效益。

第三条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勤政与廉政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专业部门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效能监察的范围内容第四条对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部设置是否合规,项目主要领导任用是否合乎程序,重点岗位人员是否集体研究,项目是否评估,方法是否正确,施工方案是否优化,评估报告是否批准,存在什么问题,结果如何,项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条分承包商的使用管理。

选用的分承包商是否通过招(议)标,是否被评定为合格并登记注册,是否使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与分承包商签订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是否按标准收取了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单价是否以评估价作为参考依据,有无超评估价承包,什么原因,是否经过集体研究,验工计价是否执行合同单价,合同外计价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合理,验工计价和工程拨款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和党政联签,有无预支、超计价、超拨款行为,有无个人说了算现象和造成损失,责任人是谁,有无以公司名义给分承包商刻制印章、开设帐户、出具法人证件,有无为分承包商提供担保、借款和贷款,有无使用公司禁止使用的分承包商和亲属分承包商。

第六条物资设备管理。

物资采购、设备购销是否采用招(议)标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满足项目施工为原则,是否达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廉,是否做到了采购过程公开,价格公开,合同公开,是否以书面形式签订了符合合同法规的购销合同,有无领导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个人采购现象,有无亲属临时工从事物资、设备工作的情况,有无非本车司机、临时工驾驶乘座车现象,有无违规处理报废设备的行为,有无违反物资、设备购销管理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现象,责任人是谁,是否予以了纠正和得到了处理。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手册模版模版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手册模版模版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门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手册为有效开展好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规范项目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根据《xxxx监察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本工作手册。

1.工程项目效能监察的职能1.1监督检查项目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1.2查处施工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1.3分析研究影响项目效能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管理的措施及建议;1.4总结、宣传、和推广企业项目效能监察的做法与经验。

2.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流程2.1立项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1)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

(2)两级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指定的项目。

(3)两级公司部门经过调查分析、研究拟定并报批的项目。

2.2下达效能监察通知书向被监察工程项目所在单位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2.3开展现场效能监察依据工程项目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对有关管理流程和履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人员需认真填写《xxxx工程项目效能监察考核记录表》,并按监察内容搜集相关数据、资料等。

2.4对策研究监察部门会同审计、经营、人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并查找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

2.5通报通报是指向被监察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通报监察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

根据监察内容及存在问题的轻重,通报可分为口头通报、下达监察建议书、下达监察决定书三种形式。

《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

对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后,移送上级纪委或有关部门处理。

2.6整改与反馈接受通报的被监察单位要在 15 日内提出采纳整改或执行反馈意见,并书面报送监察部门;对监察决定有异议的,被监察单位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书之日起的 15 日内向公司监察部申请复审;公司监察部复审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发展原则。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

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政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川高公司、成渝公司、藏高公司、蜀道高速、四川路桥,成高股份公司,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第1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4月21日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护工程师第三章检查与评定第四章养护管理第五章安全与应急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高速公路桥梁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运营高速公路桥梁(以下简称“桥梁”)的养护管理。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桥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保证桥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桥梁的管理工作。

省交通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及所属支队负责全省桥梁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全省桥梁运行管理、运营服务监管、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

高速公路经营者是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和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健全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编制桥梁年度养护计划,组织桥梁检查,实施养护工程,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科学、规范地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者应根据桥梁养护管理需要和行业管理规定,及时足额落实桥梁养护经费,用于桥梁检查、监测、评定、养护、安全、应急等工作,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建筑行业-项目效能监察办法

建筑行业-项目效能监察办法

欢迎共阅项目效能监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局《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特定本效能监察或综合性效能监察,以过程监察为重点,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效能监察等方式。

需要更多的管理制度,请到第三章主要内容与工作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效能监察主要内容:㈠、项目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文件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有无违法违纪和损害国家、企业及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㈡、项目与上级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及效益情况,项目经理有无越权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㈢、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制度是否合法、合规;㈣、项目在质量、安全、工期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有无通知),监察部门向被监察项目或其所在单位下达书面《效能监察通知书》,被监察工程项目按照通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接受监察。

第十一条核实问题。

效能监察小组审阅收集的资料,查阅与效能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等。

采取项目汇报、个别谈话、座谈、实物抽查和资料查询等方法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提出建议。

效能监察小组对收集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核实后针对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项目按照建议即时整改并反馈。

如有违纪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应查明情况,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总结经验。

工作计划完成后总结经验,书写效能监意见。

第十七条效能监察工作结束后,效能监察小组可以按照局《关于效能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条款,提出奖惩建议,对项目有较大贡献的人员应嘉奖,对应追究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严重违纪人员应立案查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效能监察小组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做到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小组成员,应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中的条款与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

混凝土公司监察管理制度

混凝土公司监察管理制度

混凝土公司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领导、职工及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监察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和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监察管理主要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具体监察工作由监察部门负责。

监察部门须报总经理备案。

第五条公司监察管理制度必须依法合规,做到公平、公正、透明,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监察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监察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公司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第七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必须不定期对公司各个生产和管理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必须对公司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账目等进行审核并进行备案。

第十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监察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定期制定监察计划,明确监察目标和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根据监察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记录监察过程和结果。

第十三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定期对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完善监察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察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配合监察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必须服从监察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主动配合,不得对监察行为进行干扰或阻碍。

第十七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约束和制止,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监察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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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洁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业,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发展原则。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

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

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洁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第六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

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责,管理人员对部门、项目负责的层层负责工作机制。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责任是:(一)建立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二)确定公司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事项和人员,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三)建立健全公司监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八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审计、物资设备、成本控制、技术质量、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人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和立项,实施方案、终结报告、监察建议书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决定等。

第九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负有参与配合、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并负责落实针对本部门的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以及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效能监察实际情况和需要,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依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三章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第十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一)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二)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三)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安全特大、重大责任事故,促进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公司纪委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五)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一)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四)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责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停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六)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工作或职务;(七)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八)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一)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二)针对公司、项目、场、站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三)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四章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一)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30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三)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监察决定的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行;(四)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五)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公司效能监察检查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二)积极采纳效能监察检查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检查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效能监察的标准第十八条合法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合约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二十条合理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部门、本项目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十一条效能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进度、工期、质量、成本、盈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十二条岗位职责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等。

第二十三条程序性标准。

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第六章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第二十四条效能监察的主要范围:(一)项目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管理活动;(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使用等管理活动;(三)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活动;(四)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六)行政后勤、职工福利、厂务公开、廉洁自律工作情况;(七)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上级部署、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二)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三)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四)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人事、教育及后勤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五)贯彻执行集团、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六)贯彻执行民主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七)贯彻执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第二十六条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七条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一)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二)公司总经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监察项目;(三)纪检监察审计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二十八条效能监察实施准备的主要过程是:(一)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以纪检监察审计处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不得作为检查组成员;(二)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培训;(三)收集整理监察依据,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找准主要监察点,明确监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制订实施方案;(四)向被监察的单位发送效能监察通知,相关部门、项目应当提供效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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