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位测量仪表的布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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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01 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 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 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 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设置及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5.1.7 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机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常见自控仪表的安装使用要求

常见自控仪表的安装使用要求

常见自控仪表的安装使用要求一、物位测量仪表物位测量仪表一般安排如下:1、物位测量仪表的仪表连接头(管嘴)位置应避开进入设各物流的冲击。

2、仪表的观测面应朝向操作通道,周围不应有妨碍维修仪表的物件。

物位测量仪表宜安装在平台一端,或加宽平台。

3、物位测量仪表的仪表连接头(管嘴)如在设备的底部,应伸入设备100mm。

4、测量界位时,物位测量仪表的上部仪表连接头(管嘴)必须位于液相层内。

5、数个液位计组合使用时,宜采用连通管安装型式。

玻璃板(管)液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用玻璃板(管)液位计和浮球(浮筒)液位计测量同一液时,玻璃板(管)液位计的测量范围应包括浮球(浮筒)液位计的测量范围。

2、数个液位计组合使用时,相邻的两个液位计在垂直方向应重迭150~250mm,其水平间距宜为200mm。

3、数个液位计组合使用时,宜采用外接连通管安装,连通管两端应装切断阀,玻璃板(管)液位计装在此管上,可不另装切断阀。

外浮筒液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液位计两端应装切断阀。

2、液位计测量范围的中间位置。

3、顶底式法兰式液位计,上下仪表连接头(管嘴)的间距应至少比测量范围多500mm。

内浮筒液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正常液位应在浮筒的中间位置。

2、液位波动较大时,应加防波管。

内浮球液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液位计安装法兰的水平中心线应与正常液位一致。

2、在浮球活动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在物流冲击较大的场合应加防冲板。

磁致伸缩式液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磁致伸缩式液位计宜安装于容器顶部或容器侧面引出的连通管顶部。

2、安装于拱顶罐或球罐顶部的磁致伸缩液位计宜采用法兰安装方式,法兰式仪表连接头(管嘴)的内径应大于浮子直径。

3、当安装于容器外的连通管上时,连通管内径应大于浮子外径,连通管应采用非导磁材料(如不锈钢、铝或合金)制作。

超声波及微波(雷达)液(料)位计的安装要求如下:1、测量液位的场合,宜垂直向下检测安装。

2、测量料位的场合,超声波或微波的波束宜指向料仓底部的出料口。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3 温度仪表3.1单位和量程3.1.1温度仪表的标度(刻度)单位,应采用摄氏度(C)。

3.1.2 温度标度(刻度)应采用直读式。

3.1.3 温度仪表正常使用温度应为量程的50%一70%,最高测量值不应超过量程的90%。

多个测量元件共用一台显示表时,正常使甩温度应为量程的20%一90%,个别点可低到量程的10%。

3.2 就地温度仪表3.2.1就地温度仪表应根据工艺要求的测温范围、精确度等级,检测点的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选用。

3.2.2一般情况下,就地温度仪表宜选用带外保护套管双金属温度计,温度范围为-80一5OOC。

刻度盘直径宜为1OOmm;在照明条件较差、安装位置较高或观察距离较远的场合,可选用15Omm。

需要位式控制和报警的,可选用耐气候型或防爆型电接点双金属温度计。

仪表外壳与保护管连接方式,宜按便于观察的原则选用轴向式或径向式,也可选用万向式。

3.2.3 在精确度要求较高、振动较小、观察方便的场合,可选用玻璃液体温度计,其温度范围:有机液体的为-80一1OO℃。

需要位式控制及报警,且为恒温控制时,可选用电接点温度计。

3.2.4 被测温度在-200一50℃或-80一500℃范围内,在无法近距离读数、有振动、低温且精确度要求不高的场合,可选用压力式温度计。

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有保护措施,长度应小于2Om。

3.2.5 就地测量、调节,宜选用基地式温度仪表。

3.2.6关键的温度联锁、报警系统,需接点信号输出的场合,宜选用温度开关。

3.2.7 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就地带电接点的温度仪表、温度开关,应选用隔爆型或本安型。

3.3集中检测温度仪表3.3.1要求以标准信号传输的场合,应采用温度变迭器。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可选用测量和变送一体化的温度变送器。

3.3.2 检测元件及保护套管,应根据温度测量范围、安装场所等条件选择(不同检测元件的温度测量范围见表3.3.2),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电偶适用于一般场合;热电阻适田于精确度要求较高、无振动场合;热敏电阻适用于要求测量反应速度快的场合。

仪表的安装要求注意事项

仪表的安装要求注意事项

仪表的安装要求注意事项一、就地安装仪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线充足,操作和维修方便;不宜安装在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和有腐蚀性气体的地方。

2、仪表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米。

就地安装的显示仪表应安装在手动操作阀门时便于观察仪表示值的位置。

3、仪表安装前应外观完整、附件齐全,并按设计规定检查其型号、规格及材质。

4、仪表安装时不应敲击及振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

5、设计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6、直接安装在工艺管道上的仪表,宜在工艺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工艺管道同时安装时,在工艺管道吹扫时应将仪表拆下。

仪表外壳上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介质的流向一致。

仪表与工艺管道连接时,仪表上法兰的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一致,固定时应使其受力均匀。

7、直接安装在工艺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安装完毕,应随同工艺系统一起进行压力试验。

8、仪表及电气设备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以避免油、水及灰尘进入盒内,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9、仪表和电气设备标志牌上的文字及端子编号等,应书写正确、清楚。

仪表及电气设备的接钱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线前应校线并标号。

2、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3、多股线芯端头宜烫锡或采用接线片。

采用接线片时,电.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或焊接,连接处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4、锡焊时应使用无腐蚀性焊药。

5、电缆(线)与瑞子的连接处应固定牢固,并留有适当的余度。

6、接线应正确,排列应整齐、美观。

7、仪表及电气设备易受振动影响时,接线端子上应加弹簧垫圈。

8、线路补偿电阻应安装牢固,拆装方便,其阻值允许误差为±0.1欧姆。

三、温度仪表安装要求在多粉尘的工艺管道上安装的测温元件,应采取防止磨损的保护措施。

热电偶或热电阻安装在易受被测介质强烈冲击的地方,以及当水平安装时其插入深度大于1米或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规范及文件对罐液位计的设置及联锁要求

规范及文件对罐液位计的设置及联锁要求

5.4.3 储存I级和II及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
或等于3000m3的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 1.至少采用1台连续测量
于或等于10000m3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 液位计
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 2.满足条件再设1台连续
控制阀。
测量液位计或液位开关
5.4.4装置原料储罐宜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
行规定》
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 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 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 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
安全监控装备设置
规范》
5.4.1 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
SH/T 3007-2014 5 《石油化工储运系
统罐区设计规范》
5.4.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储存高液位; b)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低于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
5.4.5 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和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
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控制系统。
SH 3136-2003 6 《液化烃球形储罐
安全设计规范》
5.3.2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联锁。必要时应加设低 液位报警器。
安监总管三〔2014 〕68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 化学品罐区安全管 理的通知》
至少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台连续测量液 位计或液位开关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总结•同一储罐至少配备几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吗?•所有的储罐,都必须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及连锁吗?•如果设置紧急切断阀,对安装位置有要求吗?•现场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吗?安装位置有要求吗?01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仪表安装规范及验收

仪表安装规范及验收

5. 物位测量仪表
• 5.1 物位取源部件安装的一般要求如下:
• (1) 物位测量仪表的仪表连接头(管嘴)位置应避开进入设 各物流的冲击。 • (2) 仪表的观测面应朝向操作通道,周围不应有妨碍维修 仪表的物件。物位测量仪表宜安装在平台 • 一端,或加宽平台。 • (3) 物位测量仪表的仪表连接头(管嘴)如在设备的底部, 应伸入设备l00mm. • (4) 测量界位时,物位测量仪表的上部仪表连接头(管嘴) 必须位于液相层内。 • (5) 数个液位计组合使用时,宜采用连通管安装型式.

• • • • • • •
(5) 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的孔板或喷嘴,若有排泄 孔时,排泄孔的位置为:当流体为液体时应在管道的正上 方,当流体为气体或蒸汽时应在管道的正下方. (6) 环室上有“+”号的一侧应在被测流体流向的上游侧. 当用箭头标明流向时,箭头的指向应与被测流体的流向一 致. (7) 节流件的端面应垂直于管道轴线,其允许偏差为1°. (8) 安装节流件的密封垫片的内径不应小于管道的内径, 夹紧后不得突入管道内壁.
• 4.2.2 涡轮流量计的安装要求如下:
• (1) 涡 轮 流量计宜安装在水平管道上。 • (2) 需要 精 确计量的场合,上游侧直管段(包括整流器)不应小于20D, 下游侧为5D。一般场合上游侧直管段可为10D,下游侧为5D. • (3) 在 连 续操作的场合,应安装旁路阀和前后切断阀. • (4) 上 游 侧宜装过滤器,如被测液体中含有气体,则上游侧还应装除 气器。过滤器、除气器应位于直管段之前。
3.2 压力表的安装
• (1) 压力表应靠近仪表连接头(管嘴)安装。如压力 表安装位置离仪表连接头(管嘴)较远,除取源阀 外还应在压力表处再加一个切断阀,并加以支撑。 • (2) 如介质温度高于60℃,应在压力表和切断阀 之间加冷凝圈,(SIPHON)。 • (3) 测量脉冲压力时应安装阻尼器。 • (4) 测量高粘度、腐蚀性或凝固点高于环境温度 的介质,应采取隔离、伴热或反吹等措施。 • (5) 测量含有粉尘、固体颗粒的气体压力时、宜 采用反吹或隔离等措施。

仪表安装规范

仪表安装规范



5、危险性介质应集中排放。 6、对易堵、腐蚀、粘稠介质和蒸汽宜设置隔离罐(冷凝 罐)。 7、流量测量元件的高压侧和低压侧的两个隔离(冷凝) 罐应在相同的标高上。 8、测量-29℃以下的低温液体介质时,导压管道应符合以 下要求: a、根部取源阀宜采用具有延伸手柄的低温用不锈钢阀 门,并有保冷隔离措施; b、介质从设备或管道中引出后至仪表前的阀门之间应 有足够长度的汽化段(使导压管内温度接近环境温度)并 向上倾斜敷设,也可在根部取源阀后采用耐低温隔离液导 压; c、除有特殊要求者外,根部取源阀后的导压管不需进 行保冷隔离; d、低温部分的导压管道材质应为不锈钢,并采取焊接 方式。



1、易于接近、观察及操作,必要时设置专用的操作平台 和梯子。 2、避开高温、强烈振动的场所。 3、避开静电干扰和电磁干扰,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适 当的抗静电干扰、电磁干扰的措施。 4、具有适应现场环境的防护措施。 5、非防水仪表设在室外时,应安装于仪表保护箱内。 6、非防爆仪表用于爆炸危险场所时,应安装于正压式仪 表柜内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并符合有关防爆规范要求。
1、导压管宜采用φ 14×2、φ 18×3的不锈钢管道或碳钢 管道,也可采用其他管道。 2、导压管的连接可采用承插焊方式、对焊方式或卡套方 式连接,也可采用其他连接方式;根部取源阀应采用焊接 方式。 3、根部取源阀宜采用闸阀、截止阀或球阀,也可采用其 他阀门。 4、放空阀和排污阀宜采用截止阀、闸阀或球阀,并靠近 仪表;在下列场合不设放空阀和排污阀: a、仪表设有放空和排污口; b、蒸汽或有毒介质; c、强腐蚀性介质。
管嘴)的下方,但在下 列情况时宜装在仪表连接头(管嘴)的上方: a、测量压力较低的湿气体或可凝性气体时; b、测量真空时; c、采用反吹气法测量含固体颗粒的气体压力时。 7、测量湿气体或可凝性气体压力,而压力变送器只能装在 仪表连接头(管嘴)的下方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引压管内凝 液对测量的影响。 8、测量脉冲、腐蚀、泥浆、易冻介质压力的压力仪表引压 管道应有排放阀。 9、测量高压的压力仪表引压管道应有泄压排放阀。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设置及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5.1.7 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机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液位检测仪表技术标准

液位检测仪表技术标准

Q/CDT液位检测仪表技术标准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公司发布Q/CDT-1WT 106 0001-2010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引用文件和资料 (1)3 概述: (1)4 技术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零部件清册 (1)6 检修专用工器具 (1)7 液位检测仪表基本检修项目及质量要求 (2)8 试验项目与技术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液位检测仪表运行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Q/CDT-1WT 106 0001-2010前言为实现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公司企业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热工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春雷。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液位检测仪表)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位检测仪表)的概述、设备参数、零部件清册、检修专用工器具、检修特殊安全措施、检修工序及质量标准、检修记录等相关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液位检测仪表运行和检修的技术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和资料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774- 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1DL/T 65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8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9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 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190.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657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3 概述:王滩发电公司1#、2#机组采用电接点水位计、差压式变送器等几种类型的液位检测元件,用以指示容器的液位。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设置及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5.1.7 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机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仪表自控中液位仪表的一般规定

仪表自控中液位仪表的一般规定

仪表自控中液位仪表的一般规定
1仪表的量程,一般应使正常液位处于仪表满量程的50%左右。

2液面测量一般选用差压式、浮筒式或浮子式仪表。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用电容式、电阻式等其他仪表。

3当要求信号传输时,可选择具有模拟或数字转换功能的仪表。

4用差压式仪表测量锅炉汽包液面时,所采用的双室平衡容器应为温度补偿型。

5在下述场所宜选用浮筒式测量仪表:
(1)测量范围在2m以内,比密度差0.5~1.5的液体液面连续测量。

(2)测量范围在1.2m以内,比密度差为0.1~0.5的液体界面连续测量。

6浮子式测量仪表,宜用于大型贮槽清洁液体液面的连续测量和容积测量,以及各类贮槽清洁液体液面的位式测量。

7脏污及粘性的液体以及环境温度下结冻的液体,不宜采用浮子式仪表。

8电容式测量仪表适用于腐蚀性液体液面的连续测量和位式测量。

9电容式测量仪表的信号线路,应选用屏蔽性延伸电缆或采取其他抗电磁干扰的措施。

10用于导电体液位测量时,可选用电阻式测量仪表。

规范及文件对罐液位计的设置及联锁 要求

规范及文件对罐液位计的设置及联锁 要求

序号规范/文件设置1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15.1.1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 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独立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2GB 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2.23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并宜设自动脱水器。

3GB 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5.5液体储罐必须配置液位检测仪表,同一储罐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储罐应配备高低液位报警回路,必要时还应配有液位与相关工艺参数之间的联锁系统。

4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6.3.1 储罐应设置液位监测器,应具备高低位液位报警功能。

5SH/T 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5.4.1 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

5.4.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储存高液位;b)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低于储罐的设计储存低液位。

5.4.5 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和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报警信号应传送至自动控制系统。

6SH 3136-2003《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5.3.2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联锁。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

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规范合集GB50074-2014《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要求:15.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 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 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3007的有关规定;4 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 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 “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设置及联锁要求: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5.1.7 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机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

目录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20507-2000 (1)1 温度仪表 (1)2 压力仪表 (2)3 流量仪表 (4)4 物位仪表 (6)5 过程分析仪表 (9)6 显示控制仪表 (10)7 仪表盘 (10)8 控制阀 (12)9 附录A (12)10 附录B (12)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HG/T20507-20001温度仪表1.1总则1.1.1适用范围1.1.2单位及标度(刻度)1.1.3检出元件插入长度1.1.4检出元件保护套材质不低于设备或管道材质.1.1.5检出元件保护套管1.1.6用于可燃性气体、蒸汽及可燃性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的就地带点接点的温度仪表、温度开关、温度检出元件和变送器等,应根据所确定的危险场所类别以及被测介质的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防爆结构形式或采取其他的防爆措施。

1.1.7用于腐蚀性气体及有害粉尘等场所的温度仪表,应根据使用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外壳防护等级。

1.1.8在执行本规定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就地温度仪表1.2.1精度等级1一般工业用温度计:1.5 或12精密测量用温度计:0.5或0.251.2.2测量范围1最高测量值,正常测量值2压力式温度计测量值1.2.3双金属温度计1在满足测量范围、工作压力和精确度要求时,应被优先选用与就地显示。

2表壳直径一般选用100mm,在照明条件差、位置较高或观察距离较远的场所,应选用150mm。

3仪表外壳与保护管连接方式,一般宜选用万向式,也可以按照观测方便的原则选用轴向式或径向式。

1.2.4压力温度计适用于-180以下低温、无法近距离观察、有振动及精确度要求不高的就地或就底盘显示。

1.2.5玻璃温度计仅用于测量精度较高、振动较小、无机械损伤、观察方便的特殊场合。

不得使用玻璃水银温度计。

1.2.6基地式仪表就地或就地盘装测量、控制(调节)仪表,宜选用基地式温度仪表。

1.2.7温度开关适用于温度测量需要接点信号输出的场合。

锅炉液位计介绍

锅炉液位计介绍

E-2104液位低联锁
• 联锁条件:LAS2105测量值小于8%
(LLS),LICAS2106测量值小于12.5% (LLS),2取2 • 联锁动作:启动2100系统大联锁 • 联锁投用与切除:两组信号分别设置联 锁投用/切除开关,由工艺车间管理。 • 联锁复位:工艺参数恢复,点击2100大 联锁复位按钮(即2100大联锁逻辑图), 联锁复位。
100%
LT-2103 LT-2102
100% 75% 50% 25% 0.0%
75%
50%
25%
0.0%
LT-2102与LT-2103对应关系
• 两台液位计50%在同一水平面,根据测
量范围计算, LT-2102 0%在LT-2103 12.5%处, LT-2102 100%在LT-2103 87.5%处。 • 假设LT-2103在a%处,通过以下公式可 计算出LT-2102显示值: LT-2102= (a%×400-50)/300
仪表日常维护
• 仪表可能产生误差的几种原因:
1、变送器本体精度超差 2、仪表线路故障(含安全栅) 3、DCS卡件故障与DCS组态不对 4、正、负相隔离液未充满 5、仪表正/负相导压管伴热温度太高 6、双室平衡容器、正/负相导压管、仪表 三阀组泄漏或堵 7、工艺指标发生变化
对照以上原因,投用与巡检时应重点注意: 1、检查仪表双室平衡容器、正/负相导压 管、仪表三阀组有无明显泄漏 2、观察仪表示值与工艺液位计是否对应! 3、严格控制仪表伴热蒸汽的投用,有条件 的尽量用轻伴热 4、投用时要保证导压管内全部充满水 5、定期对仪表进行单体调校与回路联校
合成四台锅炉远传液位计介绍
巴陵石化化肥仪表张翼
• 合成装置有四台废热锅炉,共设置有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

危化品企业罐区液位计和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及联锁要求一、国标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1)设置要求:15.1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15.1.1容量大于100m³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位连续测量信号应采用模拟信号或通信方式接入自动控制系统;2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3储罐高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的有关规定;4储罐低液位报警的设定高度应满足泵不发生汽蚀的要求,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宜高于浮顶落底高度0.2m及以上。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2)联锁要求:15.1.2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2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³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3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5.1.3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³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设低低液位报警。

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距罐底板)不应低于浮顶落底高度,低低液位报应能同时联锁停泵。

15.1.4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信号的液位测量仪表应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并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置报警及联锁。

条文说明:15.1.4“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是指,除了“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外,还需设置一套专门用于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的液位测量仪表。

置及联锁要求:15.1.2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15.1.7一级石油库的重要工艺机泵、消防泵、储罐搅拌器等电动设备和控制阀门除应能在现场操作外,尚应能在控制室进行控制和显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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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
SLDI 333C07-2002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目录
1. 总则 (1)
2. 一般规定 (1)
3. 液位测量仪表的布置 (1)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1. 总则
1.1 本通则适用于中石化兰州设计院工艺系统管道布置设计。

1.2 本通则不适用于非金属管道、有色金属管道、地下给排水管道的布置设计。

1.3 执行本通则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管道上的仪表或测量元件的布置应符合现行的石油化工企业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的规定。

2.2 管道上的仪表或测量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观察和维修。

必要时应设置专用的操作平台或梯子。

2.3 仪表管嘴的长度应根据管道的隔热层厚度确定。

3. 液位测量仪表的布置
3.1 玻璃管液面计和玻璃板液面计应直接安装在设备上,液面计的位置不应妨碍人员的通行。

3.2 外浮筒液位计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人员通行,液位计表头上端距地面或平台不宜高于1.8m,超过2.0m应增设平台。

3.3 内浮球液位计距平台或地面的高度宜为 1.0~1.5m,安装的位置不应妨碍人员通行,并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检修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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