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规章制度
县气象局规章制度
县气象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管理,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气象工作的服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气象局是本县气象工作的主管机构,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县气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县气象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领导负责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县气象局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和业务秘密,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县气象局设机构如下:1. 党委办公室2. 行政办公室3. 观测预报室4. 服务保障室5. 科研应用室6. 督察检查室第六条县气象局设局长一人,由县委任免;设副局长若干人,由县政府任免。
第七条局领导班子由局长、副局长组成,支持局长领导各项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县委任免。
第八条各部门、各科室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本局各项任务。
第三章职责第九条县气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的气象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2. 组织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工作;3. 开展气象科研、技术、装备的开发和应用;4. 组织气象人才的培养和交流;5. 组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第十条县气象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财务开支、纪律作风等制度,保障气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气象局应当组织气象工作人员参加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管理第十二条气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保存、查阅和利用。
第十三条气象局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气象局应当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激励人员积极工作。
第五章监督第十五条县气象局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改进工作方式。
第十六条县气象局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失职、渎职、违法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气象信息工作站规章制度
气象信息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信息工作站的管理,保障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气象信息工作站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气象信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遵循政策法规,加强对气象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发布,及时预警和纠正气象信息错误,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在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篡改或散布虚假的气象信息。
第五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六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和完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气象信息工作站所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工作站长,直接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气象信息分析组、气象信息监测组、气象信息发布组等专业组织,各组织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财务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工作站的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的会议制度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每天进行气象信息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三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激励优秀员工,督促不足员工改进。
第十五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危机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纪律规定第十七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工作站的管理。
第十八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十九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不得泄露、篡改或散布虚假的气象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气象局秘密规章制度
气象局秘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局对气象信息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气象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对外信息。
内部信息是指只供气象局内部人员和相关部门使用的信息;对外信息是指对外发布的气象预报、监测信息等。
第三条气象局内部信息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严禁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机构。
第四条气象局对外信息应当遵循科学准确、真实可靠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第五条气象局内部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保守气象信息的秘密。
第六条气象局将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气象局内部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气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九条气象局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气象局内部人员若发现他人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内部信息保密第十一条气象局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气象预测、监测数据、研究成果等。
第十二条气象局内部人员不得私自将内部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用于不正当用途。
第十三条气象局内部信息的传输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气象局内部信息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气象局内部人员不得擅自将内部信息外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气象局内部信息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只限于需要知晓该信息的人员。
第十七条气象局内部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保守内部信息的秘密。
第十八条气象局将建立内部信息保密档案,对内部信息的传输、使用等进行记录和审查。
第十九条气象局将建立内部信息保密的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加密和保护。
第二十条气象局对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将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气象局将对违反内部信息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处罚。
气象部门各类规章制度范本
气象部门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气象部门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气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气象部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气象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人事管理第五条气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七条气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气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财务管理第九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合法。
第十条气象部门经费支出应当按照预算执行,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第十一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四、业务管理第十二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观测、预报、预警等工作,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三条气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气象服务的综合效益。
五、安全生产第十五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气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七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观测设备、通信设施等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纪律与奖惩第十八条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 staff,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气象局 内部规章制度
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气象局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由气象局领导班子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五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工作制度、纪律要求、奖惩机制等方面。
第六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员工应严格遥守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气象局内部规章制度调整必须经过领导班子讨论并经过员工同意,才能修改。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八条气象局内部工作制度包括作息时间、节假日安排、考勤制度等。
第九条气象局内部工作制度要求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十条气象局内部工作制度规定节假日安排,要求员工按规定放假,不得擅自违反。
第十一条气象局内部工作制度规定考勤制度,要求员工按规定打卡,不得擅自篡改打卡记录。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员工,将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第三章纪律要求第十三条气象局内部纪律要求包括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廉洁要求等。
第十四条气象局内部纪律要求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十五条气象局内部纪律要求要求员工遵守组织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
第十六条气象局内部纪律要求要求员工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懒散耽误工作。
第十七条气象局内部纪律要求要求员工遵守廉洁要求,不得接受贿赂,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员工,将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九条气象局内部奖惩机制包括表彰奖励、纪律处分等。
第二十条气象局内部奖惩机制要求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气象局内部奖惩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二十二条气象局内部奖惩机制对于阶段性任务完成的优秀员工将进行奖励。
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
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部门的管理行为,维护气象工作的秩序,保障气象数据的安全和真实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是指气象部门为了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发展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行为。
第五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的组织架构分为总部和下属单位两个层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第七条总部设立主管部门、科研部门、技术部门、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下属单位按照工作需要设立预报中心、观测中心、信息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第九条总部和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履行职责,依法治理。
第十条总部和下属单位设立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守纪律、尽职责。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总部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科研部门负责气象科研和技术咨询,技术部门负责气象观测和预报,行政部门负责后勤服务和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下属单位的预报中心负责气象预报工作,观测中心负责气象观测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气象信息发布和交流,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应对突发气象事件的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相互合作,共同完成气象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气象部门法治规章制度规定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处理、预报发布、服务保障等环节。
第十五条信息收集包括气象观测、卫星遥感、雷达监测等手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六条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分析、模型建立、预报制作等过程,提高预报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七条预报发布包括气象预报、气象预警、气象信息发布等内容,提供公众和政府决策参考。
气象局规章制度
气象局规章制度由于防灾减灾的需要,气象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正常、稳定运行。
一、气象台站运行规章制度1. 气象台站应定期进行维护和巡视,保证各气象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气象台站要适时记录和上报资料,并保持日报、周报、月报等记录和报告。
3. 气象台站应遵循安全规范和程序,保持工作区域和设备的清洁和整洁,避免人为故障和误操作发生。
4. 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和管理,确保各项气象指标准确无误。
二、气象资料收集和处理规章制度1. 气象资料记录应由专门人员按照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气象资料的处理和分析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对各项气象指标趋势的准确监测和预报。
3. 对各项气象数据应按时清理、备份、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气象预报规章制度1. 气象预报应根据已有的气象资料和模型,在预报期限内,发布准确、清晰和详细的预报信息。
2. 气象预报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任何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
3. 气象预报必须及时更新,特别是对重大天气事件的预警,必须及时准确发布。
4. 对重大天气事件的预报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以便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四、气象服务规章制度1. 气象服务要依据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指示和下达的服务任务,提供准确、真实、及时的气象服务。
2. 气象服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3. 对取得气象服务的用户,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并及时反馈服务结果和意见,确保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五、气象预警规章制度1. 气象预警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气象预警应及时发布,并明确预警级别、范围和预警时间,既要避免误报又要避免漏报。
3. 对于重大天气事件的预警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避免过分夸大、过分吓人等不良影响。
六、气象技术服务规章制度1. 气象技术服务必须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现代化气象技术和手段,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机务工作,保障飞行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飞行气象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在飞行气象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气象机务工作,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条气象机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五条飞行气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气象观测第六条进行气象观测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气象观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做好观测记录,及时上报数据。
第八条气象观测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第九条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观测环境的稳定和准确。
第十条气象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第三章预报发布第十一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预报发布,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预报水平和能力。
第十四条预报发布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控体系,确保预报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五条预报发布机构必须及时更新和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航空飞行安全。
第四章气象保障第十六条气象保障工作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七条气象保障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流程。
第十八条气象保障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校准,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第十九条气象保障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条气象保障工作必须与飞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航空飞行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突发情况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现气象灾害和突发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应对。
气象科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气象科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的气象科学素质,提升全民气象安全意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各级气象部门、气象科普机构和个人从事气象科普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原理,积极宣传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气象的认识和了解。
第四条气象科普管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章气象科普机构第五条气象科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完善的科学教育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法规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气象科普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科普活动,制定年度科普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宣传。
第七条气象科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气象科普机构应当加强与学校、社区、媒体等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
第三章气象科普活动第九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根据公众需求和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气象科普讲座、展览、讲解等活动。
第十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注重实用性和互动性,提供相关气象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开展气象主题节目、宣传片等,扩大影响力。
第十二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注重多元化和群众参与,鼓励公众自发参与气象科普宣传。
第四章气象科普评价第十三条气象科普工作应当定期开展评估,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对科普活动进行绩效评估。
第十四条气象科普机构应当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和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因违反本规章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及补充规定另行制定。
以上为气象科普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旨在加强气象科普工作,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象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希望各级气象部门、科普机构和个人认真执行,共同推动气象科普事业的发展。
气象部门规章制度
气象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部门管理,确保气象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气象部门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气象部门,包括国家气象局、地方气象部门、气象观测站等单位。
第三条气象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气象部门要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纯洁团结。
第五条气象部门要贯彻执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服从国家的领导和统一指挥,维护国家的团结统一和国家的尊严荣誉。
第六条气象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敬业、奉献的高素质专业队伍,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倡导节俭、务实、勤奋、团结的工作作风,反对浪费、铺张、懒散、不作为等不良作风。
第八条气象部门要加强管理创新,推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第九条气象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气象工作中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气象部门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气象科学素质。
第十一条气象部门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待遇和福利,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关心职工的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气象部门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坚持认真负责、勤奋努力、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争取工作上的最高成就。
第十三条气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满足上级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章组织体制第十四条气象部门的组织体制包括领导机构、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部门。
第十五条气象部门的领导机构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小组。
领导班子由局长、副局长、部长等组成。
领导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十六条气象部门的业务部门包括气象预报部门、气象观测部门、气象信息部门等。
气象局 规章制度汇编
气象局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局内部管理,保障气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气象局是国家气象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气象管理职能,负责气象观测、预报、服务和科研工作。
第三条气象局内部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执政、廉洁从业的原则。
第四条气象局内部管理工作分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业务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气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六条气象局严格执行国家人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设立人事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气象局实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岗位调整、奖惩措施。
第八条气象局加强人才培训工作,提升全体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气象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条气象局严格管理职工考勤,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气象局依法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气象局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气象局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气象局加强资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气象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气象局重视对重要岗位的监督,防止腐败和渎职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气象局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八条气象局加强气象观测预报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气象局加强科研创新,推动气象科技的发展。
第二十条气象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气象工作。
第六章安全防范第二十一条气象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气象局建立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二十三条气象局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气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部门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气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气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气象部门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气象工作规章制度;2.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提高职工待遇;3. 严谨务实,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气象信息准确、及时、可靠;4.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部门整体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气象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部长办公室: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气象部门的各项工作;2. 业务部门:负责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等工作;3. 行政部门:负责气象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工作;4. 技术部门:负责气象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1. 部长办公室:(1)制定气象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3)处理重大突发事件;(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部门整体形象。
2. 业务部门:(1)负责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等工作;(2)确保气象信息准确、及时、可靠;(3)加强气象科研和技术创新;(4)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
3. 行政部门:(1)负责气象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2)加强人事、财务、物资管理;(3)保障职工合法权益;(4)做好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4. 技术部门:(1)负责气象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技术支持;(2)提高气象观测、预报、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水平;(3)开展气象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气象工作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5. 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气象部门实行以下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执行;2. 请假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3. 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气象工作的连续性;4. 考勤制度:实行考勤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5. 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气象科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气象科普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气象知识的认知水平,树立正确的气象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气象科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气象科普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真实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四条气象科普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学习等需求,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
第五条气象科普工作应当注重创新和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科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机构或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科普宣传技能。
第八条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气象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机构或部门应当加强与各级气象部门、媒体、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气象科普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各级气象科普组织应当定期召开汇报会、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开展气象科普教育,普及气象基础知识,增强公众的气象科学素养。
第十二条制作气象科普宣传资料,包括图文并茂的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形式。
第十三条开展气象科普活动,如气象科普讲座、气象科普展览、气象科普实验等。
第十四条利用新媒体平台,如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气象科普知识,吸引更多人参与。
第十五条发布气象科普信息,包括气象预报、气象解读、气象科普故事等,提高公众对气象信息的接受和理解。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气象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经费、场地和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吸引企业和公益组织参与气象科普事业。
第十八条加强对气象科普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科普宣传水平和效果。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气象科普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重点关注气象科普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气象台(站)管理规章制度
气象台(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概述为了保障气象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维护气象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气象服务质量,确保气象监测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气象台(站)管理由台长(站长)负责。
台长(站长)是气象台(站)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台(站)的日常管理、决策和工作安排。
2. 台长(站长)下设若干部门,包括气象观测部、气象预报部、气象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气象监测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1. 气象观测部负责气象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气象预报部负责气象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气象预报信息,提供有关气象条件的预测。
3. 气象服务部负责气象数据的传输和服务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气象咨询和服务。
第四章设备管理1. 气象台(站)的各类气象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摆放和使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气象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气象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数据管理1. 气象数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气象数据的传输和交换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3. 气象数据的发布和利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气象台(站)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2. 气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保证气象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3. 气象台(站)必须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和防范,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章管理责任1. 台长(站长)是气象台(站)的最高负责人,对气象监测和服务工作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必须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正常进行。
3. 气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气象中心工作制度
气象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中心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气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气象中心的工作制度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
第三条气象中心的工作制度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气象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气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气象中心设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气象观测、气象预报、气象服务等工作。
各部门的设立和调整,需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气象中心设有中心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设有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主任和副主任由上级部门任命。
第七条气象中心设有专门的委员会,如气象预报委员会、气象服务委员会等,负责相关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三、气象观测第八条气象观测是气象中心的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观测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气象观测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气象观测数据要进行及时的整理和分析,为气象预报和气象服务提供准确的资料。
四、气象预报第十一条气象预报是气象中心的核心工作,要根据气象观测数据和相关信息,采用科学的预报方法,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
第十二条气象预报人员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预报水平。
第十三条气象预报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发布,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气象服务第十四条气象服务是气象中心的重要工作,要根据社会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气象服务,包括天气预报、气象咨询、气象预警等。
第十五条气象服务要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地提供服务,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第十六条气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的服务网络,包括服务站点、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等,方便群众获取气象信息。
六、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气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选拔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气象规章制度
气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工作,规范气象活动,保障气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气象规章制度,是指国家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指导、管理、监督和规范气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气象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台站、气象预报预测机构、气象信息使用单位以及从事气象活动的其他组织和公民。
第四条气象规章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二章气象预报预测第五条气象预报预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按照业务规范开展气象预报预测工作。
第六条气象预报预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报预测质量控制制度,确保预报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气象预报预测机构应当依法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预测信息,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气象预报预测机构应当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预报预测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三章气象灾害防御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预警信息发布的工作,为灾害预防和应对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二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章气象信息服务第十三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按照业务规范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服务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依法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气象信息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象局卫生规章制度
气象局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局全体员工的健康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气象服务和气象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气象局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气象局全体工作人员,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工作人员日常卫生、岗前卫生保健、防疫知识培训、职业病防治、职工食堂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日常卫生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换洗衣物、保持清洁。
第五条工作人员不得患有任何传染病、皮肤病等影响工作和服务的疾病,在患有疾病时应及时请假,接受治疗。
第六条工作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食用外卖食品,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卫生监督检查,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和整洁。
第三章岗前卫生保健第九条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卫生保健培训,了解岗位危害和防护知识。
第十条工作人员上岗前需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受伤或感觉不适,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防疫知识培训第十二条气象局将定期开展防疫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方法。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防疫措施,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室内通风等。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如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切勿隐瞒病情。
第五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五条气象局将组织定期的职业病防治调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根据所处岗位的特点做好职业病防护,如佩戴好防护用具、定期进行体检等。
第十七条若发现职业病疑似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接受相应处理。
第六章职工食堂管理第十八条气象局将建立健康的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饮食安全。
第十九条职工食堂应符合卫生标准,工作人员在用餐时应保持饮食卫生。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有规律的生活作息,避免饮食不规律和暴饮暴食。
气象台管理规章制度
气象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台的管理工作,提高气象预报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气象台的工作人员,包括主管、科研人员、预报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气象台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和公正的原则,确保气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气象资料的采集和加工第四条:气象台应根据国家气象部门的要求,每日准时对气象资料进行采集和加工,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五条:气象资料的采集和加工应由专业的气象人员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气象资料的加工过程应标准化,避免出现误差和遗漏,确保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气象预报工作第七条:气象台应根据气象资料的变化,及时发布气象预报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第八条:气象预报信息应准确、清晰,并及时更新,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第九条:气象预报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气象知识和预报技能,确保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气象设备和仪器的维护第十条:气象台应定期对气象设备和仪器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气象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避免误操作和损坏设备。
第十二条:气象设备和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处理第十三条:气象台如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数据的及时传输和预报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气象台应尽快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气象台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等,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气象台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气象台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一、前言气象机务规章制度汇编是为了加强气象机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气象观测、预报、预警等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气象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本汇编范本适用于全国各级气象部门和气象台站,是气象机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
二、气象机务规章制度1. 气象观测规定气象观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观测业务规定》,确保观测设备、观测场地、观测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观测人员要按时进行观测,认真填写观测记录,及时上报观测数据,并对观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气象预报规定气象预报是气象工作的核心,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预报业务规定》,确保预报结论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预报人员要根据气象观测资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预报技术,及时制作和发布天气预报,同时要加强对预报结论的评估和修正,提高预报准确率。
3. 气象预警规定气象预警是气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预警业务规定》,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覆盖面。
预警人员要及时发现、分析、评估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4. 气象服务规定气象服务是气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服务业务规定》,确保服务质量。
服务人员要了解用户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气象信息和服务,积极拓展气象服务领域,提高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
5. 气象机务设备管理规定气象机务设备是气象工作的物质基础,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机务设备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机务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及时更新设备技术状态,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6. 气象信息安全规定气象信息安全是气象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气象信息安全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人员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气象科普活动规章制度
气象科普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科普活动,促进气象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象事务的重视和认识,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气象科普活动是指组织开展向公众普及气象知识、宣传气象科学成果、引导公众关注气象事务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气象科普活动的目的是增强公众对气象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气象科学传播的效果,促进气象科学的发展,推动气象工作的进步。
第四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和普及性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气象科普观念,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歪曲事实。
第五条气象科普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具有相关的气象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公众受益。
第六条参与气象科普活动的个人和组织要积极配合组织者的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共同促进气象科普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实施气象科普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制定相应的科普计划和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目标。
第九条气象科普活动的组织者要保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落实相关责任,保障活动公平公正。
第十条气象科普活动的内容应当做到生动形象、易于理解,引人入胜,吸引公众的参与和关注。
第十一条气象科普活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多样,注重创新,提高教育性和趣味性。
第十二条气象科普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应当合理安排,避免与其他重要活动冲突,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和需求。
第十三条气象科普活动的参与者要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组织和管理,保证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气象科普活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抬高价格或变相收费,严禁以此牟取暴利。
第三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五条所有参与气象科普活动的人员要遵守安全规定,加强防范意识,确保活动的安全稳定。
第十六条气象科普活动场所要保证消防设施完备、安全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相关设备,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气象科普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或污染环境,确保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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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规章制度【篇一:气象观测工作规章制度】气象观测工作职责制度(一)岗位职责1.负责对全组人员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组织和领导全组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观测任务。
2.团结全组人员,合理组织分工和安排班次,充分调动全组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督促检查全组人员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保护好观测环境和场地,组织好仪器设备的维护。
5.负责测温台账档案填写和核实,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6.以身作则,坚持参加测报值班。
遇到复杂天气时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7.严格执行气象观测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项任务,按时取准取全第一性气象资料。
(二)仪器维修职责1.建立器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帐物清楚。
2.保管好器材,防止丢失、质变和浪费。
3.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修不出站。
保证使用仪器合格,运转正常。
4.负责按时撤换和送检仪器,不使用超检仪器。
5.对备份仪器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二、工作制度(一)测温制度1.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完成本班各项任务。
2.遇有大风沙、降水等影响记录准确的天气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仪器;遇有雾、露、霜、雨、雪、风沙、浮尘等附着仪器,应及时予以清除。
4.认真校对上一班的全部观测记录,认真填写测温记录。
5.每天必须定点对时,保证在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测温记录。
6.注意观测和积累本地天气变化的一些特征现象,为做好天气预报提供线索。
(二)维护制度1.严格执行观测制度,保护好观测环境。
3.设施放置地点,避免树荫,建筑物的影响,开门方向应对着避免阳光直射温度计的方向,距离地面高度1.5m,通风条件较好。
4.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保证仪器状态良好。
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排除的立即更换,并报告上级维修部门,严禁私自拆卸自动气象站主要部件。
超检仪器应及时撤换。
5.仪器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填写“损坏仪器情况报告表”,报告上级业务和装备主管部门。
【篇二:气象档案有关管理规章制度】阿左旗气象局气象记录档案移交管理办法气象记录档案和原始气象记录资料是气象台站长年积累起来的历史数据,是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和宝贵财富,是日常气象业务和科研不可缺少的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气象记录档案的汇交工作,确保移交过程中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气象记录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二、气象档案移交、各负其责。
三、移交的档案必须按规定进行整理组成案卷并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1式3份,移交方案经局长批准后报盟气象局业务科,盟气象局业务科批准后方可移交。
阿左旗气象局气象档案保管环境要求和防护措施一、档案库周边的基本要求档案库要远离有易燃、易暴物的场所和有害气体污染源的地方。
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畅通、空气流通的地方。
交通方便,便于档案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
二、档案库安全要求库房门窗应紧密、牢固、防火、并有防盗门窗等防护措施。
档案库外应设水消防系统,配备3-5个灭火器。
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档案库。
档案库电源开关应设于库外,并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档案库应设有防雷设施。
三、档案库防护基本要求“六防”设施防潮:档案库周围应有通畅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夏季应控制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可采用空调、机械通风。
防火:档案库内应设有安全防火及消防系统设备,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火自动报警装置。
建立严格的安全防火制度,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物品,严禁吸烟,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
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更换。
防光:档案库房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库房窗户应釆用遮阳板或挂窗帘。
釆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
防尘:档案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窗户应设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封措施。
防虫:在库房内放置杀虫药剂进行杀虫,并定期更换杀虫药剂。
防盗:档案库区应设置防盗装置,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护栏。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防盗报警装置。
阿左旗气象局气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一、外单位需要使用气象科技档案资料时,须持本单位有效公函,方可借阅。
二、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向档案管理员详列所借档案资料名称和年代,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在阅览室指定位置使用,不得带出室外。
三、(室)内原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如档案信息化等),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四、借阅者要爱护所借阅的档案资料,维护其安全,不得在上面圈点、划线、涂改、折叠、抽页、丢失,如有违犯,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查阅或赔偿损失,并根据《档案法》、《气象法》及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借阅者在使用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时,如若发现有疑问或错误时,不得擅自改动,应向档案管理员说明,由档案管理员按审核程序予以澄清或更正。
六、借阅者使用完所借档案资料后,应及时清理归还,交由档案管理员当面核对、销帐、入库。
七、阅览室内应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维护室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八、维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阿左旗气象局档案室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接待办理馆藏档案、资料的借还登记和出入库手续。
二、监督和协助借阅者正确使用所借的档案、资料;帮助解答借阅者在档案、资料使用时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虚心听取借阅者的意见和建议,注意收集借阅者使用档案、资料的反馈信息,以利改进服务工作。
四、负责维护阅览室正常的工作秩序,管好室内设备和物品。
五、负责维护借还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室内严禁吸烟,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七、下班前检查档案库,关好灯和窗,锁好门方可离开岗位。
【篇三: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规章制度】自动气象站业务规章制度一、岗位职责(一)测报组长职责⒊督促检查全组人员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⒋组织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全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⒌负责考核测报业务质量和测报人员的工作。
⒍保护好观测环境和场地,组织好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⒎负责台站档案和气象测报业务技术档案的填写和核实。
⒏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参加测报值班( 一般不少于全组值班平均数的三分之二),遇重要任务或复杂天气时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二)观测员职责⒈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本班各项任务,按时取准取全第一性气象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气象情报,做好气象情报服务工作。
⒉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⒊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⒋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气象观测员。
(三)仪器维修保管员职责⒈建立器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帐物清楚。
⒉保管好器材,防止丢失、质变和浪费。
⒊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修不出站。
保证使用仪器合格,运转正常。
⒋负责按时撤换和送检仪器,不使用超检仪器。
⒌对备份仪器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⒍当仪器维修保管员工作变动时,全部仪器设备要当面移交清楚,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投稿人二、工作制度(一)值班制度⒈严格执行自动气象站规范和各项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完成本班各项任务。
⒉值班时严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集中精力监视天气变化,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私自代班、调班;保持值班室整洁、肃静,不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观测场。
3.按规定巡视仪器。
每正点前检查采集器、主机的运行状况;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对于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每天巡视时要检查辐射仪器的水平、方位、纬度、线路联结等安臵状况,清除传感器玻璃罩或薄膜上的灰尘等附着物。
辐射观测传感器出现问题要及时换用备份仪器,或用毫伏表进行人工观测、计算,不得缺测,保证记录完整。
4.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遇有大风沙、降水等影响记录准确的天气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仪器;遇有雾、露、霜、雨、雪、风沙、浮尘等附着仪器,应及时予以清除。
5.注意云、能、天的变化;进行人工观测时必须携带观测簿,观测一项,记录一项,不得追记。
严禁伪造、涂改,防止缺、漏、早、迟测和缺、漏报等现象发生。
人工观测记录字迹要工整、清楚,严禁字上改字和用橡皮擦、小刀刮。
6.认真校对上一班的全部观测记录、数据和气象电报编码,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7.每天必须定点对时,保证时钟走时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且采集器与数据处理微机的时钟一致。
8.严禁在数据处理微机上进行非业务操作。
9.注意观测和积累本地天气变化的一些特征现象,为做好天气预报提供线索。
(二)交接班制度⒈值班员要为下一班工作创造条件,提前做好交班准备;接班员在班前要注意休息,严禁酗酒,认真做好值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按时到达值班室。
⒉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当面做好四交接:现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值班用规范、技术规定、表簿等;本班的天气变化及其特点;下一班要继续完成的工作和其它注意事项。
⒊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天气(如有危险天气需编发)和临时任务(指交接班完毕,双方签字以前需要处理的事项,如自动气象站故障等),由交班员处理,接班员主动协助。
⒋接班员未到,值班员不得离开岗位和中断工作。
⒌交接完毕,双方签名,以示负责。
(三)场地、仪器设备维护制度⒈严格执行《各类气象探测环境的技术规定(试行)》,保护好观测环境。
⒉经常检查百叶箱、风向杆、围栏是否牢固并保持洁白,一般1~3年油漆一次,大风和降雨(雪)等天气之后要及时检查、清洁仪器。
⒊严格执行仪器的操作规程,保证仪器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现用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排除的立即更换,并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维修部门,严禁私自拆卸自动气象站主要部件。
超检仪器应及时撤换。
⒋仪器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填写“损坏仪器情况报告表”,报告上级业务和装备主管部门。
⒌保持观测场内整洁,浅草平铺,草高超过二十厘米时,应及时剪割;地温场要保持裸地及土质疏松,雨后及时耙松;观测场四周在规定距离内不能种高杆作物,在围栏上不得爬蔓生植物和晾晒衣物等;沙漠地区要及时清除围栏周围的堆沙。
⒍现用仪器设备由白班每天小清洁一次,每月按自动气象站规范规定全面检查清洁一次。
配备辐射传感器的气象站,每天清扫一次辐射传感器感应部分外部(遇到恶劣天气时应增加维护次数),由组(站)长组织每月全面检查、维护仪器一次。
定时、及时更换干燥剂、薄膜罩等。
⒎安装、维护仪器一定要严密组织,保证安全。
⒏数据处理微机要专机专用,并按规定操作维护。
(四)报表编制和报送制度⒈有关原始记录及月报表、数据磁盘应妥善保管、归档,不得毁坏、丢失。
⒉台站应在按规定时间形成月报表文件,经预审后按规定的方式于次月10日前报出。
⒊台站应形成年报表文件,经预审后按规定的方式于次年1 月20日前报出。
(五)业务学习制度⒈业务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