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 - 上海射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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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批准
第一部分许可依据和权责确定
一、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公布)
二、许可主体
上海市体育局
三、许可机构、人员
实施机构: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分管领导:张明
操作部门:协会办公室
负责人:高晓东
经办人:高晓东郑志德
四、许可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二)遵守《上海市体育局行政许可办理细则》;
(三)复查申请条件;
(四)复核申请材料;
(五)对场地、装备、安全防范设施等进行勘察;
(六)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书面决定;
(七)及时与受理窗口、相关部门沟通;
(八)其它有关许可工作。
五、岗位职责
(一)部门分管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督促经办人员遵守《上海市体育局行政许可办理细则》;
3、负责管理和指导工作;
4、确定经办人;
5、听取经办人工作汇报;
6、组织人员对场地、装备、安全防范设施等进行勘察;
7、审核和批准行政许可意见书;
8、其它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二)经办人职责
1、领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严格遵守《上海市体育局行政许可办理细则》;
3、复查申请条件;
4、复核申请材料;
5、按标准对场地、装备、安全防范设施等进行勘察;
6、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7、起草行政许可意见书;
8、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许可意见书送达受理窗口;
9、及时与受理窗口、相关部门沟通;
10、其它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第二部分准入标准和许可程序
六、准入标准
(一)场地、设备要求:
1、射击场选址应避开重要设施,以及党政机关、使领馆、商业、居民集聚地,周围环境应有利于保障安全和射击运动的开展;
2、射击场地应当符合国际射联《射击规则》要求,并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验收合格;
3、至少应当设置以下一类射击靶位,数量至少应当达到(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气枪类靶位16个;50米小口径步枪、手枪类靶位10个;25米小口径手枪类靶位10个(两组速射靶);移动靶位1组;飞碟场地1组(双向、多向、双多向任选其一);
4、射击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验收合格的枪库和弹药库,必须分别安装双门(防盗门)双锁(防盗锁),库房内的窗户必须安装防盗窗,必须安装110联网防盗系统设备;
5、枪支弹药的购买、使用、保管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射击运动枪支配置办法》有关规定;
6、露天射击场的靶挡不得低于6米,围墙不得低于3米,必须保证枪支从任何角度射击,弹丸不能飞跃靶挡和围墙顶端;
7、射击场应设置道轨式移动报靶或电视监控报靶等自动报靶、换靶装置。未安置自动装置的应设置深度不低于2米的靶壕,如靶壕的深度不足2米,则须具有防子弹碎片反弹的装置。
(二)管理要求:
1、制定执行枪弹库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2、制定执行枪支、弹药登记和使用及保管检查等制度;
3、制定执行参加射击人员身份证和护照的验证登记制度;
4、制定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5、制定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6、枪弹库有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情况须报辖区公安部门备案;
7、射击前必须接受射击安全、射击基本要领等教育;
8、报靶、换靶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碎眼镜。如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报靶或换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9、制定射击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故)的工作预案;
10、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三)国家另有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七、申请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和性质、开办射击运动的目的及拟开展项目、经费来源、场地情况(靶场和枪弹库)、从业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当由其签署意见。
(二)教练员资格证明。
(三)法人身份证明。
(四)射击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公安部门出具的场地及枪弹库验收合格的证明。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工商执照、消防安全意见书等)。(七)递交《申请人承诺书》(由体育行政部门提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在指定地点领取申请表(如需在网上申请的,按网上提示步骤办理)。
(二)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事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讲明理由,当场给予指导并退回;符合条件,当即制发予以受理通知。3个工作日内送达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三)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对申请条件、材料进行复审,对场地、装备、安全设施等实地勘察,填写行政许可意见书。12个工作日内转回受理窗口。
(四)受理窗口根据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转来的行政许可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上海市体育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五)建档归案。
十、许可流程图
第三部分申请人承诺书
上海市体育局:
本单位(人)申请的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办学人员(包括教学、管理人员)人。
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人)对贵局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告知的准入标准已清楚,并全面了解。
二、本单位(人)承诺已具备贵行政机关告知的申请条件。
三、本单位(人)承诺未获得贵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不擅自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
四、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国家和上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应的管理规定。
五、本单位(人)愿意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六、本单位(人)如违反以上所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单位(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准确。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