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权益保护之困境及法律对策
中国的儿童权益与保护
中国的儿童权益与保护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权益和保护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指标。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与保护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儿童权益现状及相关保护措施,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儿童权益的保障与立法中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确保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国家对儿童的保护责任,并规定了儿童受教育、健康、安全、参与等方面的权益。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虐待、遗弃儿童法》等。
二、儿童权益保护的政策和实践政府部门积极出台儿童权益保护的政策和实践,加强对儿童的关注和保护。
中国推行“两节一计划”的政策,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扶贫助学计划,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此外,政府还投入大量资源改善儿童医疗条件,并实施了多项健康保障计划,如免费疫苗接种、营养改善计划等,有效提高了儿童的健康水平。
三、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中国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较大,一些贫困地区儿童的权益保障仍然不足。
其次,一些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性侵、虐待等问题,长期存在着儿童权益受侵害的情况。
同时,儿童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网络欺凌、不良信息传播等,这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构成了威胁。
四、提升儿童权益保护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益,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儿童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2.加强教育宣传。
通过开展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提高社会对儿童的关注度。
3.加强监管和协作。
建立健全儿童权益保护的监管机制,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家庭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保护儿童的良好环境。
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背景介绍儿童权益保护是指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和保护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
二、存在的问题1.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儿童权益进行了保护,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比如,有些地方对于违反儿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
2.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社会的地方,在家庭中受到的教育对孩子未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实中存在着许多父母忽视了对孩子教育的重要性,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
3.学校教育不足学校是孩子接受正式教育和培养社会能力的地方,但是在学校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有些学校忽视了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导致一些学生出现心理问题。
4.媒体暴力影响现代社会中,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而一些媒体对于暴力、色情等内容的过度渲染和宣传也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并且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2.家庭教育要重视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父母应该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并且注重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和教育。
同时,在社会上也应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和推广。
3.学校教育要注重素质教育学校是孩子接受正式教育的地方,应该注重对学生素质的培养。
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开设相关课程和活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和社会。
4.媒体要负责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在宣传内容方面要注意控制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和教育。
四、结语儿童权益保护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我国儿童权益保护之困境及法律对策
我国儿童权益保护之困境及法律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各地屡发虐童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受到各方高度关注。
笔者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为例,分析了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巨大困境,继而提出了摆脱困境的具体法律对策,以期为切实保护我国儿童权益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对策一、我国儿童①权益保护之困境(一)思想观念淡薄,未引起各方足够重视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1]这一规定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我国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受其约束,但是在我国“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没有深入人心,思想观念依旧滞后,没有引起学校、社会、政府的足够重视,导致虐童事件时常发生,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二)立法严重滞后,易入“钱穆制度陷阱”②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11年国务院又制定了新的儿童保护政策——《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但是这些政策如何形成一系列相互协调、配合支撑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提高档次上升为国家法律来贯彻执行,仍然存在很大困难。
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科学法律体系,儿童权益保护立法严重滞后,某一极端事件的爆发成为相关法律、政策出台的导火索,这样极易陷入“钱穆制度陷阱”,造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后矛盾、执法不一。
(三)事前监督松散,难以做到源头预防2012年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于向全省发出《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及进一步严格师德师风管理的通报》[2](以下简称“通报”),通报认为“此类事件在我省已不是第一次,过去其他地方和学校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表明事前监督不力、疏于形式,也未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这次是因微博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公愤后才痛定思痛,进行事后监督。
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的背景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权益保护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依然面临许多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问题的存在和影响1. 缺乏儿童权益意识由于缺乏儿童权益保护意识,许多人忽视了儿童权益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对儿童权益的忽视和侵犯。
2. 家庭环境的问题许多儿童生长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例如家暴、虐待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3. 学校暴力和欺凌在学校中,儿童常常遭受欺凌和暴力,例如校园欺凌、体罚等。
这对儿童的心理和学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4. 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使得一部分儿童无法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这加剧了社会阶级的分化,增加了儿童的不平等问题。
5. 社会对待儿童问题的漠视社会对待儿童问题的漠视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许多人对儿童问题缺乏关注和行动,使得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无法得到有效推进。
三、问题解决的建议为了有效解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儿童权益教育通过加强儿童权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和家庭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和重视。
这可以通过教育课程、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
2. 加强家庭环境建设加强家庭环境建设,提高父母的教育意识和素养。
这可以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咨询等方式实现。
3. 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制定有效的校园欺凌防治措施,禁止体罚等虐待行为。
同时,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的心理抗压能力。
4.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通过政策和投资,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确保每个儿童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5. 加强社会关注和行动加强社会关注和行动,举办各种儿童权益保护活动,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儿童援助和支持工作。
四、总结儿童权益保护存在许多问题,包括缺乏儿童权益意识、家庭环境的问题、学校暴力和欺凌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儿童权益教育、加强家庭环境建设、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以及加强社会关注和行动等措施。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应对儿童保护问题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应对儿童保护问题在当今社会,儿童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对于儿童保护问题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如何应对儿童保护问题。
一、儿童保护的意义儿童是社会的宝贵资源,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
保护儿童的权益,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民族团结、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
因此,儿童保护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更在于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各方利益的大问题。
二、法律如何应对儿童保护问题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是保障儿童权益的基础,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儿童的保护至关重要。
在中国,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法律家庭法律是儿童保护的基础。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遗弃婴儿和弃婚妇女。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有权在家庭环境中享受父母爱护和关心。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障了儿童受教育、生活、健康、安全等各方面的权益。
(2)刑法刑法对于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如强奸、虐待、拐卖等进行了明确的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其刑事责任应当加重。
(3)教育法律教育法律则是为了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质量,如规定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合理用药等,防止校园欺凌、性侵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教育政策,保障每一个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2.建立儿童保护机构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权益,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的儿童保护机构。
在机构设置方面,应当包括儿童福利院、法律援助机构等。
同时,儿童保护机构还应当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益。
3.畅通举报渠道畅通举报渠道是保障儿童权益的前提。
尤其对于一些儿童被侵害后,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去寻求帮助。
因此,社会应当针对这种情况,建立专门的儿童举报热线,为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支持,让儿童知道他们不是孤单的、他们有人可以依赖的。
关于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关于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考虑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在很大程度上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将来、国家的希望。
结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把“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其中明确阐述:“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和以后均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并对儿童根本权益进展了详细界定,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开展权和参与权。
我国自 1992 年参加结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0 余年来,先后公布了《中国儿童开展纲要〔2023~2023〕》和《中国儿童开展纲要〔2023~2023〕》,并把促进儿童全面开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但是,作为一个大的开展中国家,我国近几年进犯儿童权益的事件频发,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应当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深化反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指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建立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然后在第四条又明确指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展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展爱国、集体和社会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的公德,反对资本的、封建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为了实在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安康成长,我们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围绕儿童开展权益保护,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立领域“主动作为、拾遗补缺”,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究和研究。
一、加强和改良儿童思想道德建立的重要意义在经济飞速开展的今天,相对于物质文明的建立,对少年儿童〔包括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的重视已经滞后了。
经济的开展,使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等观念发生了宏大的变化;互联网的快速普及,西方文化的汹涌而至,各种不安康的观念极大地冲击着儿童的思想〔包括成年人〕;在大社会气氛下,家长重智育轻德育的观念由来已久;学校教育在高考指挥棒挥舞下,不得不本质性地进展着应试教育,虽然外表上冠其名曰“素质教育”。
问题及建议:儿童权益保护存在哪些挑战?
问题及建议:儿童权益保护存在哪些挑战?题目:问题及建议:儿童权益保护存在哪些挑战?摘要:儿童权益保护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挑战。
本文将深入探讨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一些关键问题,包括贫困、歧视、暴力和虐待等。
此外,本文还将提出一些建议来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基本的权益和安全。
第一部分:引言儿童权益保护是保障每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领域。
然而,尽管在国际和国内层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儿童权益,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挑战。
第二部分:贫困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挑战贫困是最大的威胁之一,它使得儿童面临食品不安全、教育机会差异和医疗资源匮乏等问题。
贫困使得孩子们更容易受到虐待、剥削和强迫劳动的威胁。
因此,解决儿童贫困是保护儿童权益的关键。
第三部分:歧视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挑战歧视是指对儿童的性别、种族、残疾或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公正对待。
这些歧视行为威胁着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等。
为了消除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加强反歧视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并增强公众的意识。
第四部分:暴力和虐待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挑战儿童面临着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暴力和虐待。
这种暴力不仅对儿童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还剥夺了他们的安全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预防、援助和救助机制,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五部分:建议与行动计划为了解决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行动。
这包括:1. 提供贫困家庭的经济支持和社会服务,以便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
2. 加强教育和宣传活动,以提高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和知识。
3. 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包括制定更加严格的反虐待和反歧视法律。
4. 建立更完善的举报机制和援助体系,以保护遭受暴力和虐待的儿童。
第六部分:总结和回顾本文深入探讨了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一些关键挑战,包括贫困、歧视、暴力和虐待等。
通过提出建议和行动计划,我们可以努力保护每个孩子的基本权益和安全。
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与解决方案
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儿童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儿童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发展,因此,保障儿童的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儿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为儿童权益保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等,但在实际执行方面,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1.教育不公:由于我国经济落后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很多家庭无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一些地区的教育资源十分不足,导致很多孩子因为没有足够的学习机会,而失去了良好的教育品质,这对于孩子的未来发展将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2.雾霾危害:现代工业、交通等活动不断加剧了空气污染的程度,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长时间暴露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导致孩子患病的几率大增,增加了他们身体健康方面的风险。
3.婴儿配方奶粉食品灾难:近年来,我国部分婴儿配方奶粉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安全问题,导致许多婴儿受到了极大的健康影响,包括甚至不可逆的身体损伤。
4.虐待孩子的行为:由于着不断增多的教育竞争,一些家长会对孩子抱有更加严格的期望,如果孩子不能满足他们的期望,家长会倾向于采取惩罚和虐待孩子的方式,导致孩子们心理和身体上承受了极大的压力。
而这种孩子虐待行为,无疑是对于保障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5.衣食住行的不平衡:现在,买房和婚姻是许多人生命中的两大挑战,随着房价的上涨和城市的人口密度的增加,许多家庭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优质的家庭生活。
针对目前存在的上述问题,下面探讨一些解决方法。
1.深入推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投入,修建学校,增加教育资金,加强教育调查和调研,研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规划,确保让每一个孩子都有良好的教育成长。
2.加强环保建设:优化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严格的污染治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观念,保护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下成长。
3.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管机制,实行严格的食品检验和质量监测,保证婴儿配方奶粉等儿童产品质优价廉并安全可靠。
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做好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关系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儿童权益保障仍面临三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完备的儿童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未形成。
当前,关于儿童的立法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虽然对儿童权益保障均有涉及,但并不系统,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导致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度。
比如,针对留守儿童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但是,法律对委托监护制度的规定不详细具体、缺乏操作性,对于受托人的任职条件和监护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受托人与留守儿童之间并不是法定的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受托人是否履行监护义务不受到法律的限制。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缺位。
家庭是抚养、教育、保护儿童,促进儿童发展第一责任主体,但近年来大量年轻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留守儿童仍普遍存在,由于父母监护缺位,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及发展权等权益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外出务工父母多数把孩子留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父母常年在外,不能有效尽到对儿童的监护责任。
(三)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当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发展滞后,不能够有效参与儿童权益保障。
同时,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引导支持不足,行政资源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体系,明确受委托监护人的职责,落实留守儿童监护主体,并落实其教育和管理责任,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
二是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2020年12月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Dec.,2020 第33卷 第4期 JournalofShanxiPoliticsandLawInstituteforAdministrators Vol.33 No.4【民商法研讨】收稿日期:2020-09-18作者简介:张 钰(1996-),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张 钰(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6)〔摘 要〕 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制度体系,但仍面临法律类型不完备、法律内容不全面、法律体系不健全的立法困境。
儿童权利法律保护主体模糊的困境和儿童权利法律保护客体冲突的困境是目前我国儿童权利保护较突出的法律问题。
要走出这些困境,须以实践的驱动与立法总结为重点,明确保护主体的职责主次,建立协调机制,对儿童被侵害者进行救济性保护,对儿童侵害者进行衡量性裁判。
〔关键词〕 儿童权利;立法困境;客体冲突〔中图分类号〕DF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00(2020)04-0061-03 从20世纪开始,人权的内容不断延伸发展,作为人权中重要部分的儿童权利也逐步得到更多的关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针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走过了从理念到制度、从宏观到微观的过程,并呈现出不断与国际接轨和融合的趋势。
我国1954年《宪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内容树立了新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权利受国家保护”的理念,这种理念又在历次宪法修订中得到完善。
依据根本法,我国于1991年颁布《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1999年颁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培养未成年人品行,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和矫治。
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程序的特殊规定、《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特殊设置、《民法通则》对儿童人身权的保护、《义务教育法》对儿童受教育权的保障、少年法庭的创设对儿童权利的司法保护等,均充实了保护的内涵,从而构建了保护的制度框架。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现状
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现状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之一,儿童权利保护事业也在近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
然而,与此同时,也应承认我国儿童权利保护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努力加以改进。
一、保障儿童教育权儿童教育是儿童权利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为广大儿童提供了基本的学校教育。
但是,一些贫困地区或者偏远地区的学校条件较为落后,无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还有一些家庭由于贫困或者文化素质低下的原因,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因此,在保障儿童教育权方面,我们需要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扶贫助学,为所有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二、防止儿童受到虐待和侵害儿童是弱势群体,往往容易受到虐待和侵害。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数千名儿童受到家庭暴力、性侵等各种侵害,问题极为严重。
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首先,建立相关机构,为受害儿童提供包括心理援助在内的全方位帮助;其次,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最后,加强教育和宣传,提升社会文明素质和儿童权利意识,培育社会良好风尚。
三、保护儿童健康权儿童健康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儿童健康问题较为突出,包括营养不良、近视率高、儿童肥胖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发育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来保障儿童健康权。
首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和教育,提高儿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能力;其次,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提供免费健康服务,加强儿童预防保健;最后,加强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儿童健康权的实现。
四、保护儿童权利的维权机制在保障儿童权利过程中,维权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儿童保护机构,并实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机构存在保护不力、冷漠等问题,一些儿童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工作,建立儿童保护机构的网络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也需要加强儿童维权公益组织的建设,为儿童维权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未成年人维权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未成年人维权的挑战与解决方案在现代社会中,未成年人维权面临着许多挑战。
尽管法律法规普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未成年人维权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未成年人维权的挑战未成年人维权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包括:1. 信息获取难题:未成年人对于维权的相关信息获取困难。
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和信息来源,使得他们难以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维权途径。
2. 家庭环境限制:很多未成年人在家庭环境中面临着限制和束缚。
家长或者监护人可能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限制他们与外界接触,这样就难以得到维权的支持。
3. 社会认知不足:社会对未成年人维权重视程度不够,未成年人的维权行为常常被忽视或者轻视,导致维权不够有效。
二、未成年人维权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未成年人维权面临的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解决方案:1. 加强教育宣传: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维权知识的教育宣传。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维权途径。
2. 改进法律保护: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效果。
同时,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以满足未成年人的维权需求。
3. 强调家庭教育:家长或者监护人应重视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培养。
鼓励他们主动学习和了解维权知识,同时提供支持和帮助,让他们有勇气和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加强社会监督:社会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维权问题的关注和监督。
媒体和相关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报道和宣传,引起公众的重视,促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维权事业。
5. 建立维权网络平台:为了解决信息获取难题,可以建立专门的维权网络平台。
提供在线咨询、法律援助和案例分享等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维权的挑战需要我们共同面对和解决。
通过加强教育宣传、改进法律保护、强调家庭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建立维权网络平台等方式,我们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维权保障,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关于我国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困境及完善路径的研究
关于我国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困境及完善路径的研究摘要:儿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为我们国家和民族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不论是从社会道德的角度还是国家法律的角度来看,儿童少年都是我们大家理应关爱重视的群体,他们的权益应当受到保障。
但是近几年来,虐童事件、性侵儿童事件、校园暴力事件等等一系列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引发了社会对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反思甚至是怀疑。
事实上,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文并不少,立法也在不断地探索并完善。
但是当前这些法律尚且抽象笼统甚至是空白,使得在司法实践中难以适用,呈现出一种无法可依的局面。
导致侵犯儿童权益事件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儿童的权益亦是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是一种从国家到社会个体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而本文就将从国家法律的视角来研究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文章主要分为我国目前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存在的缺憾以及最终应当如何寻求完善的路径三个方面。
关键词:儿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完善路径1.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1.宪法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情况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儿童权利保护,宪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从我国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开始,就注重儿童的一个全面发展,将儿童权利确定为了宪法权利,对儿童给予了特别保护。
我国《宪法》的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儿童受到宪法的保护,国家注重儿童的教育和全面发展。
宪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明确了儿童的宪法权利,充分捍卫了儿童权利的法律地位,为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奠定了基础。
1.各部门法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情况1.《刑法》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情况《刑法》是关于儿童权益保护中大众最为熟知了解的一门法律,为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儿童最核心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总则首先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划分,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仅仅对八种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与改进措施
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与改进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然而,目前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改进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现状分析目前,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尽管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但对于一些新兴问题和挑战的法律监管还不够健全。
其次,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足。
许多儿童仍然缺乏对于自身权益的认知,不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相关部门协同不力,导致问题的整体解决效果不佳。
二、改进措施为了提高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新兴问题和挑战的法律监管。
同时,加大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于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的认知度。
2.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在学校开设儿童权益保护课程等方式,提高儿童和家长对于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认知。
同时,加强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3. 加强跨部门合作。
儿童权益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横向合作机制和纵向管理机制,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流通。
4.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共同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政府可以提供相关政策和经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儿童权益保护共治的局面。
5. 加大惩治力度。
加强对于儿童权益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犯罪分子,保障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儿童权益保护,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结语儿童权益保护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与维权方法
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与维权方法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权益。
然而,由于年幼无助,儿童容易受到各种侵害和不公正待遇。
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法律对儿童的保护与维权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机制。
本文将介绍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与维权方法,以帮助儿童和他们的家长了解如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法律条文,为儿童提供法律保障,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儿童权益法律保护措施。
1. 儿童权益法律框架不同国家都有其儿童权益的法律框架。
以我国为例,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保护儿童的权益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等。
2. 制定儿童相关政策政府部门和机构可以制定一系列关于儿童的政策,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例如,制定有关教育、卫生和福利等方面的政策,为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3. 加强监管机构的职能建立儿童权益保护的监管机构,加强对违法侵害儿童权益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对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维护儿童权益。
二、儿童权益的维权方法除了法律保护,儿童及他们的家长还可以采取一些维权方法来保护儿童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维权方法。
1. 借助公民社会组织家长和儿童可以积极参与儿童权益保护的公民社会组织活动。
这些组织通常会提供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儿童及其家长了解权益和维权方法。
2. 寻求法律援助当儿童的权益被侵害时,家长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相关法律建议和帮助。
3. 提高儿童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儿童认识自身权益,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教育和培训课程,让儿童学会辨别危险和侵权行为,并学会正确应对和寻求帮助。
4. 加强沟通和亲子关系家长可以与儿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儿童可以在遇到问题和困扰时主动向家长倾诉。
通过沟通,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儿童的需求和问题,并为他们提供支持和保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咱们的社会大家庭中,妇女儿童就像是娇嫩的花朵,需要精心的呵护和关爱。
可现实中,他们的权益保护却存在着不少让人揪心的问题。
先来说说妇女吧!在职场上,难道大家没发现,妇女常常面临着不公平的待遇?怀孕了可能会被变相降职,甚至失去工作机会。
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不还是在某些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吗?凭啥女人就得被困在家庭的小圈子里,不能在外面的大世界里自由翱翔?再看看儿童,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他们的命运多么悲惨啊!原本应该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在学校里快乐学习,却被可恶的人贩子拐走,从此人生陷入黑暗。
还有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小小的心灵承受了多大的创伤啊!这难道不是我们社会的痛吗?妇女儿童在遭受侵害时,维权的道路也充满了荆棘。
有的妇女被家暴了,想去寻求帮助,却发现相关的法律保障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强。
这就好比你在黑暗中摸索,却找不到那盏能照亮前路的明灯。
而对于儿童来说,他们可能还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痛苦,就算说了,也未必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就像是他们在大声呼喊,却被周围的喧嚣所淹没。
那咱们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问题不管吗?当然不能!那该咋办呢?首先,法律得成为妇女儿童坚实的后盾。
法律条款得更细致、更严格,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严惩不贷。
就像一把利剑,高悬在那些坏人的头顶,让他们不敢轻易伸手。
其次,社会的观念得转变。
别再拿那些老掉牙的观念来束缚妇女了,得让她们在职场上、在家庭中都能挺起腰杆。
对于儿童,咱们要从小就教育他们懂得保护自己,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不容侵犯。
然后,建立更完善的救助机制也很重要。
当妇女儿童遭受侵害时,能有个温暖的怀抱让他们依靠,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拉他们一把。
最后,咱们每个人都得行动起来。
看到不公平的事儿,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总之,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是咱们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为他们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让他们能自由自在地欢笑、成长。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愈发重要。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利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问题一: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很多细节存在漏洞。
比如,对于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行为,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就给未成年人的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以应对不同的保护需求。
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能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
问题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许多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常常陷入网上诈骗、色情诈骗等电信诈骗的陷阱中,造成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
同时,在面对自身遭受欺凌、伤害等问题时,很多未成年人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
对策建议:应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这包括引导他们正确应对网络信息、加强安全意识、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让他们能够独立、有力地应对各种挑战。
问题三:保护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
一些家庭和学校忽略技术上可能会给孩子们带来困扰和安全问题的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一些食品、出行和饮品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对孩子们的健康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对策建议:应该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护。
例如,父母应建立起正常的时刻念护机制,学校应强化学生的交通、食品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同时也重视对那种未成年人更易受到欺负的群体的保护,比方如孤残儿或残疾儿童等。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
我们应该努力为未来的社会和国家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儿童们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
问题四:监管机构职责不到位监管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也存在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儿童权益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但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首先,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之一是教育不平等。
在一些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
这使得这些地区的儿童无法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权益。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其次,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另一个困难问题是虐待和暴力。
虐待和暴力事件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对儿童保护机构的建设,加大对虐待和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提高父母和监护人的意识和能力,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第三,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之一是保健服务不足。
在一些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儿童的医疗资源匮乏,导致儿童的健康状况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对儿童保健服务的投入,提高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医疗设施建设,加强对儿童健康状况的监测和防控措施,为所有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另外,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还包括贫困和家庭环境不利。
贫困家庭的孩子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他们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满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提供经济援助和社会福利,改善家庭环境,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和发展机会。
最后,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问题还涉及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儿童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着各种威胁和危险。
因此,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公司和儿童相关网站的监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对儿童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他们在网络空间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儿童权益保障面临着诸多困难问题,但只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家庭共同努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就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我国流浪儿童权益保护之法律困境及路径选择
典型研究Dian Xing Yan一、我国流浪儿童权益保障立法现状及问题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党和政府历来对儿童问题十分重视。
在国内立法上,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基本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儿童权利保护体系。
具体而言体现在:一是宪法明确了对儿童权益的特殊保护,主要是宪法的两条原则性条款:即第46条第2款:国家培养青少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49条第1款: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二是专门法律方面的体现,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在各类基本法律中,也对儿童权利进行了各方面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
通过专门性法律的针对规定与一般性法规中对涉及方面的具体规定,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保护网,将绝大多数的常见儿童保护问题容纳于其中。
三是行政法规与规章方面,主要体现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互联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国家教委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问题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台球、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章制度中。
[1]从形式上看国家对于儿童权利保障的规定好像很全面,但是仔细观察却不难发现,我国目前几乎没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权利保护的相关立法规定。
唯一有关流浪儿童权利保护的专门立法是原国家教委和公安部在1998年联合制定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该办法仅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并无实质性的保护措施。
除此之外,再无对流浪儿童权益保护的其他专门立法。
儿童权益问题与解决方案
儿童权益问题与解决方案儿童权益是指儿童作为一个群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生存、发展、受教育、享受医疗保健、参与文化生活、受到保护免受虐待、歧视和剥削等。
然而,全球范围内,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儿童权益仍然受到一系列的威胁和侵犯。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这些问题以及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童工童工是指在年幼时从事劳动活动的儿童,他们受到了许多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其发展和教育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禁止童工。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追究违规企业的责任,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条款,以确保童工现象得以消失。
此外,社会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企业和公众支持儿童权益。
2.儿童贫困在全球范围内,有数百万的儿童生活在贫困中,他们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医疗保健、住房和教育资源。
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救济援助、家庭和社区支持以及职业培训等项目,帮助这些贫困家庭改善生活质量。
此外,通过公共教育和意识形态建设,让更多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并提高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和关注。
3.儿童虐待儿童虐待包括身体、心理、性虐待以及忽视和遗弃。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加强执行,制定更严格的惩罚措施和司法机构,以便儿童虐待者受到惩罚。
此外,为了保护受虐待的儿童,我们需要改变我们的社会和家庭文化,建立爱心、尊重和安全的环境,以帮助这些儿童重建信任并开始重生。
4.儿童教育儿童教育是促进儿童发展和实现充分发展的基础。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儿童教育的资金投入,建立更多的幼儿园和学校,聘请更多的优秀教师。
其次,儿童教育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而不仅局限于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教育要与儿童的性格、兴趣和特长相结合,注重儿童的学习乐趣和可能性。
总之,儿童权益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共同问题。
作为家长、学校、政府和社会组织,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儿童权益,并采取实际、有效的行动来保护孩子们。
我们需要倡导关爱、尊重和安全,使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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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权益保护之困境及法律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各地屡发虐童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受到各方高度关注。
笔者以“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为例,分析了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巨大困境,继而提出了摆脱困境的具体法律对策,以期为切实保护我国儿童权益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对策
一、我国儿童①权益保护之困境
(一)思想观念淡薄,未引起各方足够重视
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1]这一规定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我国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受其约束,但是在我国“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没有深入人心,思想观念依旧滞后,没有引起学校、社会、政府的足够重视,导致虐童事件时常发生,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二)立法严重滞后,易入“钱穆制度陷阱”②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11年国务院又制定了新的儿童保护政策——《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但是这些政策如何形成一系列相互协调、配合支撑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提高档次上升为国家法律来贯彻执行,仍然存在很大困难。
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形成一套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科学法律体系,儿童权益保护立法严重滞后,某一极端事件的爆发成为相关法律、政策出台的导火索,这样极易陷入“钱穆制度陷阱”,造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后矛盾、执法不一。
(三)事前监督松散,难以做到源头预防
2012年10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于向全省发出《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及进一步严格师德师风管理的通报》[2](以下简称“通报”),通报认为“此类事件在我省已不是第一次,过去其他地方和学校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表明事前监督不力、疏于形式,也未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这次是因微博曝光引起全社会的公愤后才痛定思痛,进行事后监督。
另外通报规定“对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从教人员,要通过加强培训……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这种事后监督虽有亡羊补牢的作用,但如何做到从源头防治此类事件发生,值得深思。
二、加强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一)强化法制教育
从该事件可以看出,我国儿童权益保护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这急需加强学校教师的法制教育,在温岭虐童事件中,颜某双手提起5岁儿童,并让童某拍下照片,童某并未出面制止,或者至少可以不作为,但是作为老师的童某依然配合颜某拍照取乐,这说明不仅颜某法律观念淡薄,其他老师法律观念也非常薄弱,对此,学校应展开制度化、长期性的法制教育培训,并纳入教师考核范围,让老师懂得对儿童的保护,对法律的遵守。
另外,不仅是颜某提起该儿童的耳朵,此前也曾把儿童头部倒插进垃圾桶,脚跟朝天,用胶带粘贴嘴巴,强化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二)进行科学立法
目前,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有三部[3]:《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没有专门性的针对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因为0-14岁的儿童毕竟和14-16岁的未成年人及成年人在各方面有着巨大差异,因此,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共识,针对儿童权益保护进行科学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比如对于一个16岁或者成年人出于取乐随便揪揪耳朵,伤害很小,也不会造成其他的负面影响,但是对于一个弱小的5岁儿童揪起耳朵,对他的伤害可能比上述两种人严重的多,这种伤害不仅是对身体权、健康权的侵犯,而且造成精神损害,这种精神损害影响深远,极有可能造成性格怪癖、人格扭曲,进行科学立法十分必要。
(三)完善法律监督
浙江温岭虐童事件仅为网络曝光后的冰山一角,不仅是颜某没有教师资格证,温岭市教育局副局长滕林华证实“整个温岭市,只有不足40%的民办幼师有教师资格证。
”[4]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教师的法律监管如此松散,教师虐童风险剧增。
政府主管部门应强化事前监督意识,进行源头防范,规范教师管理,督促、提供德育培训,提高教师质量,保护儿童权益。
由于我国城乡差异巨大,社会监督途径有限,网络监督成为便捷、有效地途径之一,政府应该切实保障法律监督的途径畅通,规范网络监督,引导舆论,对于发生在现实中的问题不予回避,以免积重难返,对于利用网络恶意诽谤、诱导舆论攻击他人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以使虐童者得到社会的唾弃,法律的惩罚,让儿童权益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
注释:
①《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自然人,相当于我国规定的未成年人,笔者认为儿童以0-14岁为宜,因为0-14的儿童心智未熟,身心脆弱,易受影响,自我保护能力差,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有着巨大差异,不宜与1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相提并论。
②“钱穆制度陷阱”是指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认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有一个循环陷阱,即一个制度有了问题,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长此以往,制度叠
加,最终造成一系列矛盾和弊端。
参考文献:
[1]王勇明.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法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3):90-91.
[2]浙江省教育厅官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温岭市蓝孔雀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及进一步严格师德师风管理的通报.[EB/OL].(2012-12-26).http:///gb/articles/2012-10-26/news20121026131429.html.
[3]吴鹏飞.略论我国儿童法律体系的完善[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2(3):8.
[4]人民网.心理辅导组进驻温岭涉事幼儿园,有资格教师不足四成.[EB/OL].(2012-12-27).http:///n/2012/1027/c1053-19407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