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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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
2020年)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发[2014]25号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3
【实施日期】2014.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咸政发〔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有效提升全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
(2013-2020年)》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突出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工作体制和工作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术机构为支撑的计量科研、创新、应用、推广体系,建成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量传溯源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覆盖全市各主要产业、重点领域,计量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一)企业计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在线、动态和智能仪器的量值溯源技术和方法,实现计量活动贯穿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为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85%,推动2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先进测量管理体系。全市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一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二)计量惠民作用不断凸显。基本实现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和检定全覆盖,全市商贸企业诚信计量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市300家单位涉及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全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过度包装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8%以上。引导800家服务业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3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三)计量技术机构支撑作用显著。市、县两级计量标准检定项目基本覆盖我市民
生、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