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样板工程评比和推广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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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样板工程评比和推广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质量总目标,结合湘桂线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实行首件样板工程评比和推广工作,发挥样板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每个作业队应选出一到两个点做为样板示范工程工点。
第三条样板示范工程的施作重在完善和优化工艺水平,在工程设计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概算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亦不增加额外投入。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确定的样板示范工程,项目部将组织各参建劳务队伍进行观摩,推广其主要做法、相关工艺和管理措施,以保证相关工程能够达到样板示范引路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样板示范工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经理、副经理、总工、总经、安全总监
组员: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作业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安质负责人
第三章样板示范工程要求
第六条样板示范工程的评比范围
各作业队施工的第一个涵洞、第一段附属工程、第一段路基、第一座桥涵施工及达到上报的优质工程工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部颁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工法先进,质量保证措施落实,质量检测、试验方法可靠。施工过程规范,符合工艺流程的要求。主体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外观质量良好,
且无修补。桥梁、路基等桩基工程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经无损检测Ⅰ类桩达到90%以上,且无修补加固桩。
第八条安全生产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无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第九条文明施工要求
文明工地创建符合建指标准化管理纲要要求。符合总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要求,“七牌一图”齐备,工地场地平整,标志标识清晰,材料堆放整齐,道路、排水畅通,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管理和组织井然有序。
第十条环境保护:符合环保、水保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工期及投资要求:在施组确定的合理工期内完成,投资未超过批准概算。
第十二条内业资料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及时整理归档文件资料,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章样板示范工程的产生
第十三条样板示范工程申报:各作业队开工前,制定本管段“样板示范工程创建计划”,明确拟创建的示范工点,报项目部核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样板示范工程的产生
一、标段样板示范工程施工完工(或达到一定规模)后,由作业队自检,填报“样板示范工程申报表”(见附表),报项目部审查,经审查后的样板示范工程报建指、监理共同评审。
二、组织评审时,先对申报材料(需附反映主体工程质量照片)进行审查,再对现场工程实体质量、环保和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凡被评为样板示范工程的工点,由项目部发文公布,通报全标段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作业队应实事求是地提供申报资料和工程项目情况。对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样板示范工程的,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其称号,收缴奖牌,并在全标段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表:(业主管理用表)
1.样板示范工程登记申报表
2.样板示范工程验收申报表
附表1
样板示范工程登记申报表
附表2
样板示范工程验收申报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