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三位一体招生解读
![三位一体招生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955ae84b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89.png)
对考生的影响。从院校层次来看,“三位一体”综
合评价试点在地方高校尤其是地方本科高校的实
施,实现了国内知名大学———地方本科院校——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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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高校实施“三位一体”招生制度的意
义
• 2、有利于人才结构多样性选拔。统一高考实行平行 志愿之后,受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影响,考生一般会降低 专业选择要求,通过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形式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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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三位一体”与普通高考录取有何区 别?】
答:普通高考是根据高考成绩录取;“三位 一体”是根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 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 分)×50%”计算形成。
落榜风险。很多高校普遍反映部分新生专业思想不
稳定的现象增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体制充分 考虑高考成绩水平,同时兼顾学生专业爱好和专业潜 质,从实施“三位一体”高校录取情况来看,超过50% 的考生录取时高考分数低于该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这说明,高考分数不再是录取的唯一标准,想读这个专 业的考生,高考分数差几分也是有希望的。“三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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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的概念
•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省2011年开始 试行的一种特殊招生类别。它是学业水平测试(高 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中学和高校对学生综合 素质的评价与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为三位
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评价体系。“三位一体”综合 评价的具体实现途径,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的前提下,高校对考生各科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 绩等第提出具体要求,或进一步提出相应的选修课 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招生高校的综合素 质测试,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df6dd74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a3.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 评奖范围评奖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校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校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校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奖学金的奖项、等级、比例二、奖学金的奖项、等级、比例(一)学校设学校奖学金,包括综合奖(一)学校设学校奖学金,包括综合奖((一等、二等、三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奖学金的评定分学院、分专业以年级为单位进行。
奖学金总额以学生所交学费的5%5%提取(滨江学院按公提取(滨江学院按公办生学费标准计)。
1. 综合奖占学生总数的3333%,具体为:%,具体为:%,具体为:((1)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3%,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人。
(2)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1010%,奖学金金额为%,奖学金金额为600元/人。
人。
(3)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20%,奖学金金额为%,奖学金金额为300元/人。
人。
2.单项奖的奖项,除本办法所列奖项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奖项并经学工部批准。
单项奖的评选比例可由学校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自定,奖学金金额为100元/人。
(二)学校另设社会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人士、校友等设立的奖学金以及限制评选范围的奖学金等,其奖项、等级、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金以及限制评选范围的奖学金等,其奖项、等级、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三、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本学年无重修课程(一)本学年无重修课程(二)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二)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三)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三)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四、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四、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校奖学金(一)学校奖学金1.1.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本学年无补考课程;本学年学习成绩在同专业年级前10%10%;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4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eee6e35cfc789eb162dc80b.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
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基本方法与要求1、德育、智育、体育和能力素质在综合测评总积分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0%、60%、10%、10%。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20%+智育素质积分×60%+体育素质积分×10%+能力素质积分×10%。
3、德育、体育、智育、能力素质积分,满分均为100分。
德育素质和能力素质考核得分若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4、同一项内容重复得奖者,以最高奖记分,不累计加分。
5、在综合测评前仍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参加智育测评。
一旦参加补考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测评组给予补测智育测评成绩。
6、第一临床医学院五年制同学的第四学年测评成绩以第七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为准。
7、测评工作要公正合理,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参评人员、测评记载和测评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8、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和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综合测评程序及基本操作步骤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全部完成,重点班的综合测评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2、综合测评应在详实的学生思想行为表现记实的基础上进行,要重实据、轻印象。
各班应重视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记载,以利于测评工作客观公正的进行。
3、各班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其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班内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共5—7人组成。
测评小组成员必须思想素质好、责任性强、办事公道、有代表性。
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评价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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㊃论㊀著㊃㊃中医规范化培训㊃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评价体系的构建李明爽1,陈健2,卢建华2,潘磊2,吴建浓2,毛威2∗(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浙江省中医院心内科,浙江杭州310006)摘要:为提高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成效,培养高水平㊁同质化的医学人才,构建系统完善的培养评价体系越来越重要㊂首先分析了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目标,指出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培养的重要性㊂其次,介绍了当前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有的师资力量,培养方案及医院为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多方面发展而进行的努力㊂最后初步探索并构建了 双轨合一 培养评价体系㊂该培养评价体系从制度建设与组织管理㊁专业课程㊁临床工作能力㊁科研能力㊁医疗职业道德5个方面构建,以期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出大量高水平医疗人才㊂关键词: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培养评价体系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293(2020)04-377-04DOI :10.3969/j.issn.2096-4293.2020.04.021Evaluation systems for combination of training of professional degree candidates in TCM withstandardized residency trainingLI Mingshuang 1,CHEN Jian 2,LU Jianhua 2,PAN Lei 2,WU Jiannong 2,MAO Wei 2∗(1.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Department of Cardiology ,Zhejia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Hangzhou ,Zhejiang 310016,China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eries of systematic and comprehensive training and evaluation systems is critical to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training of master 's degree stud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the standardized training of residents,and tothe cultivation of better -quality health professionals.This paper begins by analyzing the goals of cultivating master 's degree students in TCM in parallel with the standardized training of residents and by presenting the importance of job -competency oriented clinical skills for master 's degree students.Secondly,we introduce the current faculty and training programs of our school,as well as the efforts of our school towards multi -faceted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degree stly,a "dual -track"training evaluation system is ex-plored.The evaluation system involves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and organization management,curricula,clinical competence,researchability,and medical ethics.This training system for professional degree students is expecte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related training and to cultivate a large number of high -level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Key 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professional degree graduate;standardized training;dual track integration;training evalu-ation system收稿日期:2020-05-10;修回日期:2020-07-29基金项目: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工作委员会)基金(255)通信作者:毛威,E -mail:maoweilw@㊀㊀自2015年开始实施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合并,即 双轨合一 培养模式[1],为提高浙江省中医院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参照上海和浙江省临床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研究生并轨培养的经验,于2015年开展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全面并轨培养[2]㊂但由于诸多原因,这种 双轨合一 培养模式当前仍处于初级摸索阶段,尚未完全规范㊁一致㊁标准地进行融合,仍未有明确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轨培养的模式,缺乏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3]㊂制定并掌握系统的培养评价指标体系,对推动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和实现 健康中国 战略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4-5]㊂1㊀培养目标进行培养质量评价,最重要的是明确培养目标㊂设定培养目标,必须以职业岗位胜任力为要求并贴合受教育对象的培育过程㊂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各省市及地区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6],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结业考核中合格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可顺利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㊂在培训过程中需加强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的管理,重视培训过程的中期及结业考核,不断提高基地的培训能力和培训成员的质量[7]㊂2㊀当前开展的工作及创新优势2.1㊀培养高水平的师资带教团队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目前有529名具有带教资格的临床医师(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满3年)㊂2019年共组织参加国家级及省级青年师资培训121人次,其中,中医基地教学主任和住培秘书教学队伍参加国家级高级住培师资培训45人次,参培率达83.3%,培训合格率100%㊂同时,我院连续两次承担浙江省骨干师资培训,并由曾获得全国中医教学查房二等奖的顾锡冬团队推广示范性中医教学查房㊂去年共培养省级骨干师资120余人,为推广规范性教学做出表率㊂此外,我们致力于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提升,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临床培训模拟中心为基点,积极参与情景模拟教学师资培训班,实现将临床问题转化为模拟课程,为并轨研究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培养做强有力的后盾㊂2.2㊀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借鉴现代化科技,积极开展并轨研究生培养㊀自2015年起开展专项授课,从内科㊁外科㊁妇科㊁儿科㊁医学影像等各个专业邀请专家进行专业理论讲座㊂自2019年起创新使用同频直播手段,对理论授课进行实时同频转播,保证两院区并轨研究生的理论学习,同时针对以往学员对于心电图等辅助科室知识的薄弱部分,进行重点专项授课与培训㊂2.3㊀培养和考核并重,创新出科考核方式㊀由教学部定期按计划组织不同年级并轨研究生的专项技能培训,如气管插管㊁心肺复苏㊁无菌导尿术等㊂针对并轨研究生的通科培养阶段(一阶段)和专科培养阶段(二阶段)做了不同的培养和出科考核要求㊂第一阶段的技能培养和考核内容重点是各专业科室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方案;第二阶段的培养和考核内容更侧重临床思维与实践操作,更具有专业和科室特色㊂对出科考核方式进行创新,除传统的出科理论与实践技能考核外,还增添入科前理论培训㊁培训中床旁考核㊁培训中综合素质表现评分等㊂2.4㊀以并轨研究生为中心的人文关怀㊀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最常见的心理障碍是焦虑和抑郁[8]㊂在临床轮转过程中,以带教教师为主导,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提高研究生的归属感㊂密切关注并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定期开展住院医师心理疏导课程,重视心理疏导,对心理危机进行提前干预㊂2.5㊀对并轨研究生进行全面培养㊀对并轨研究生进行多方面的培养㊂积极组织并轨研究生参加科研科组织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并鼓励大会发言;鼓励专业型研究生除规范化培训以外,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撰写高水平科研论文㊂医务科定期举行 名中医带你学 经典系列讲座活动,深入了解中医学,为推动中医学现代化而努力㊂院感科对并轨研究生进行急救培训㊁防护培训和手术室的无菌操作培训等㊂3㊀初步构建 双轨合一 培养评价体系本次研究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同时深入带教和教学管理一线,咨询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其导师㊁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等多方对与该培养质量标准及评价等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参照国际国内医学教育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㊂此评价体系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与组织管理㊁专业课程㊁临床工作能力㊁科研能力及医疗职业道德5个一级指标[9]㊂3.1㊀制度建设与组织管理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组织管理是保证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㊂硕士研究生所在医院要对研究生培养高度重视,建立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等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培养细则,落实各部门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指标㊂由相关医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专家库㊂同时,学院考虑定期给予考核专家相关考核评价研究内容的普及,使其熟悉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㊁公正[10]㊂3.2㊀专业课程㊀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设置应着重强调自身专业学位教学的特点,在保证正常规范化培训临床科室轮转的同时,优化学位课程构成,增设有关医疗科研等方面学习,做到同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相互促进㊂除以上专业课程的学习外,还要开展专题讲座㊁阅读中医经典㊁临床科室帮带㊂该环节主要通过笔试㊁教学试讲㊁专题讲座报告3个二级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并轨研究生的临床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㊁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㊁传统中医经典的理解与应用等能力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㊂3.3㊀临床工作能力㊀在 双轨合一 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在培训过程中要经历33个月的临床科室轮转㊂研究生的绝大多数时间需跟随临床带教老师工作在临床一线,在轮科中可以练习并掌握病史采集㊁体格检查和一般的基本技能操作㊁中医辨病辨证思维等,大大提高了研究生的临床工作能力㊂临床科室定期举办科内临床病例讨论会和疑难读片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的年会,以拓宽在本专业的视野㊂临床科室在出科时将考核重点放在临床工作能力的考评,主要包括病史采集㊁疾病的中西医诊断及鉴别诊断㊁常见病处理㊁临床思维及探索的能力㊁临床工作量等5个二级指标㊂规范科室出科考核体系,确保每一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期培养出一批应用型及高层次的医学人才㊂3.4㊀科研能力㊀科研能力作为一项研究生必备的技能,地位尤其重要㊂每一位硕士研究生均应熟练掌握文献检索㊁医学统计等科学研究方法㊂临床科室定期进行文献抄读,依次由研究生对最新阅读的文献进行讲解与剖析,在会上带教老师及同学可进行讨论,以丰富大家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认识㊂每年定期对科研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文献抄读㊁科研成果㊁实验记录3个二级指标,从研究生文献抄读次数及师生评价㊁科研成果的数量㊁质量及实验记录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对每一名研究生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调动全员的参与性与积极性㊂3.5㊀医疗职业道德㊀崇高的医疗职业道德是医学院校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内容之一㊂在临床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时刻遵守作为一名医生的职业道德㊂始终明确以治病救人为根本,以医者仁心为原则,坚守高尚的医德和严谨的医疗作风㊂学院考虑开设相关的医德医风课程,在课堂上采取情景模拟医患沟通现场;考试测评等方式考核学生是否达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㊁医患沟通能力㊁科室团队协作能力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4个二级指标㊂提高硕士研究生对于临床一线医务工作者恪尽职守㊁敬畏生命的认知,以便更好地融入到医学事业中来,有助于提升整体医疗水平㊁改善医患关系㊂4㊀并轨培养评价体系应用分析双轨合一 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双重职责,同时需要完成学校的基础课程学习和教学医院临床和科研培训,学习效率高,是医学教育改革的一大历史性举措㊂实施并轨培养体系后,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遵从学校及各科室的规定及安排,按时到岗,完成各科室轮转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能够合理安排时间,积极与导师学习探讨科研知识,力求掌握科研思路和基本的科研方法,锻炼科研论文撰写的能力㊂同时,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探索,不断优化,为培养高质量的并轨研究生而努力㊂5㊀小㊀结教学质量评价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随着教学活动不断推进而不断更新,最终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从而促进培养质量的提升[11]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学模式的逐步转化,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转向以学生为核心,以临床实践为根本,以岗位胜任力为指导,注重教育与实践相衔接,提出培养多元化㊁个性化㊁国际化高层次医学人才的要求[12]㊂合理规划,制定统一的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方案,突出中医学人才培养重点,保证研究生教育与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衔接,保障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出适合我国医疗工作岗位真正需要的实用性和高层次人才[13-14]㊂构建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评价体系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工程,仍需要不断探索与完善,以推动我国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15]㊂参考文献[1]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63号)[EB/OL].(2017-07-11)[2020-03-22]./zhengce/content/2017-07/11/content_5209661.htm[2]㊀杨伟吉,张翼宙,金万里,等.中医类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培养模式探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3(12):126-127.[3]㊀盛淑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对接模式的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1. [4]㊀唐颢嘉.基于岗位胜任力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内部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D].重庆:重庆医科大学,2016.[5]㊀王江山,刘继海,朱华栋,等.基于岗位胜任力的急诊住㊀㊀㊀院医师能力评价指标探讨[J].基础医学与临床, 2019,39(2):298-302.[6]㊀王辰,齐学进,陈昕煜,等.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正式建立与政策体系[J].中华医学杂志,2015,95(14):1041-1043.[7]㊀Ellis PM,Wilkinson TJ,Hu WC.Differences betweenmedical school and PGY1learning outcomes:an explana-tion for new graduates not being"work ready"?[J].Med Teach,2020,42(9):1-8.[8]㊀丁国建,徐晓亮,程风春,等.专业学位医学硕士研究生心理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20,12(15):63-65.[9]㊀郑洁,张红霞,周风华.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病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9,37(17):46-47.[10]㊀王朋朋,李祥林,柴勇,等. 5+3 模式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评价体系探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7(3):129-130.[11]㊀Wan P,Long E.Expectations of medical students in Chi-na[J].Lancet,2016,387(10025):1275. [12]㊀翟瑄,何大维,梁平,等.以 提高临床实践能力 为导向建设儿科学专硕并轨研究生培养新体系[J].科学咨询(科技㊃管理),2020(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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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文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ff4e707eccbff121dc368346.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文件浙中大发〔2015〕150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12月10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好研究生参加助研、助教和助管以及学生辅导员工作(以下简称“三助一辅”),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整体发展的重要力量。
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要求,并对学校的科研、教学以及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或补充作用。
第三条学校成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各培养单位和设岗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助一辅”工作,协调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在能力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助困渠道等方面的多重作用,按照“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保证“三助一辅”岗位提供能力与培养需求相适应,并建立完善的指导与培训体系。
第五条学校以实际工作需求为依据,坚持“按编(需)设岗,以岗定责,岗位管理,按劳付酬”的用人原则,实行“岗位定额津贴”制度,岗位定额津贴依据“三助一辅”岗位类型不同采取不同发放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bc27c01482fb4daa58d4bbe.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07〕134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加强研究生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根据“选拔优秀,促进多数,淘汰个别”的原则,对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评。
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等状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通过考核筛选,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迅速成长;使绝大多数研究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而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和安排。
二、组织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由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和导师参加的5至7人考核小组(另设秘书一人),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健康状况四个方面。
(一)政治思想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与学风、组织纪律、学习与工作态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行为表现等方面。
(二)课程学习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已修课程、考核成绩及学分等。
(三)科研能力包括阅读文献数量、文献综述报告能力、对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调研及实验室工作能力、选题及开题报告情况等。
(四)健康状况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四、考核结论与标准(一)考核结论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跟踪培养与不合格三类。
(二)考核标准1.合格(1)政治思想:政治态度端正,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尊师爱友,团结协作等。
(2)课程学习: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https://img.taocdn.com/s3/m/a09b2904f61fb7360a4c6548.png)
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成果总结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的研究始于2006年立项的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转型期中医院校创新人才培养决策体系发展评估研究》,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一、背景与目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不断推进,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呼声尤为强烈。
而从高校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看,实践育人特别是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依然是薄弱环节,对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学生知识面不宽,人文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促进学生顺利就业的需要。
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其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第一课堂,完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二是通过第二课堂,在学校统一管理和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的与学生成长成才相关的实践活动,如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艺术教育活动、军事训练活动等,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
从我校的实际情况看,第一课堂教育教学工作普遍做得比较好,但第二课堂实践育人工作却没有受应有的重视,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影响了第二课堂作用的发挥,影响了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
通过调查研究,课题组认为我校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理论支撑问题。
没有对第二课堂实践育人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只强调从德育学科角度进行理论阐释,而不重视从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角度提供理论支撑。
二是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作用认识问题。
过分强调第一课堂,忽视第二课堂,目前绝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将第二课堂正式纳入现行培养方案,没有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的规范化育人体系。
三是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组织管理问题。
对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缺乏总体设计和规划,缺乏明确而规范的教学目的、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缺乏科学的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https://img.taocdn.com/s3/m/56455629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d9.png)
专业培养目标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五年制)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方向设置和培养要求【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和职业素养,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为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在各级中医院、综合性医院等医疗部门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以及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素质中医临床人才。
【方向设置】本专业设中医临床和中医骨伤两个方向,在第7学期分化方向。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接受中医临床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四诊八纲、理法方药等技术与方法进行诊疗、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1.掌握与中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2.掌握中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中医思维方法以及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和基本技能;3.熟悉国家医疗卫生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熟悉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和人文关怀的有关知识;5.熟悉全科医学思想和中医全科医生的工作任务、方式以及必要的预防医学知识与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6.了解中医学术思想的发展历史和主要学术观点;7.了解中医学科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8.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能力;9.具有对常见病症进行辨证论治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常见危急重症进行判断和初步处理的能力;10.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有效沟通以及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教育的能力;11.具有阅读中医古典和医学相关文献以及利用现代技术获取信息的能力;12.具有初步的中医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13.具有自我完善、不断追求卓越的意识和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14.具有依法行医和在执业活动中保护患者以及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1c01c3cb7360b4c2e3f645c.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浙中大发〔200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位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0名左右委员组成,任期二年。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委员会成员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遴选,由校长提名,校党委讨论决定,报上级备案。
第四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议并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2.审议并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3.审议并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4.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5.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即为有效。
第五条各院系成立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9人组成,任期2-3年,分委员会主席由院系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第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分委员会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2.负责所属各学科、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审议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课程成绩和学术水平,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3.规定有关学科、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审议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审议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委员会名单;审议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同行评议人名单;4.审议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5.审议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材料及其指导教师名单;6.提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
第三章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七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达到“学位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住院医师)研究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住院医师)研究生](https://img.taocdn.com/s3/m/81fcca7e10a6f524ccbf8578.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住院医师)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和《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精神,结合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立,实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并轨培养,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修订本培养方案。
一、实施对象学校全日制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对象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1.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
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
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扎实的中医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现代诊疗技术,具有较强的传承学习能力以及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熟悉本学科国内外临床发展动态,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中医临床医师。
3.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以及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并具有一定临床教学工作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习年限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住院医师)研究生(以下简称中医规培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期限为1年。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0a9206a25c52cc58bd6bedd.png)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学术追求,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促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人才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化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毕业生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四条评定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综合测评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进行。
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学工办主任、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工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七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德育模块(德育分,占30%)、智育模块(智育分,占60%)和文体模块(文体分,占10%)。
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按百分制计算,总分=德育分+智育分+文体分。
第八条德育模块(一)德育分计算1.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
2.德育分基本分为15分,满分为30分。
(二)加分情况1.受表彰加分(1)校内通报表扬1分/次,学年内累计不超过3分。
(2)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室员每人加1分/次。
(3)其他受表彰加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累计不超过6分。
2.任职加分对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和各年级党、团、班干部以及研究生社团负责人等)可根据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减分情况减分明细表说明: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德育分为0分。
第九条智育模块(一)智育分计算1.二年级硕士生智育分=一年级成绩分(满分50分)+一年级科研总分(满分10分)2.三年级硕士生智育分=二年级成绩分×0.2(满分10分)+二年级科研总分(满分50分)(二)成绩分计算1.课程成绩绩点换算课程成绩绩点换算明细表2.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平均绩点= Σ(课程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3.成绩分计算公式成绩分=平均绩点×10 (三)科研分计算1.科技立项分科研立项项目加分明细表说明:(1)项目立项和按期完成结题时各加相应分值的50%。
注意!浙江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要求
![注意!浙江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661f0a18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3c.png)
注意!浙江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要求浙江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要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招生方案,严格招生程序,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试点高校是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严格执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提升相关部门协同效能,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持续优化试点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
二、优化招生方案各试点高校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方案。
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主动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地方经济建设急需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倾斜,不得以此为途径变相为统招弱势专业招揽生源。
优化报考条件设置,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报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优化综合素质测试,探索完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着重考查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
严控素质特长项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素质特长应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有效考查,不得以证代分、以奖代分。
严把选拔录取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探索加强考生初次筛选等方式保障生源质量,原则上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严格考试管理各试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综合测试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8bb60d6ad51f01dc281f1e8.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
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第七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
科技创新类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免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以经-1-过公示后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为准),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道德素养类学分申请人应品德端正、注重修养、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政治思想素质合格,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在同学中发挥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https://img.taocdn.com/s3/m/b30c8c5702768e9951e73820.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学校推免工作由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分管教务工作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由教授委员会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滨江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前20%,其中体育课程成绩不计入必修课程平均绩点。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80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通过日语和俄语四级水平测试。
英语专业学生必须达到专业英语四级良好;6.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在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国内期刊目录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5版)。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加分1.加分项目。
在校就读期间,获学科竞赛A类省级(含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获B类省级以上综合性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且项目署名单位为我校(下同),学科竞赛项目分类及级别认定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77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https://img.taocdn.com/s3/m/c84df654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d5.png)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及发展方案一、引言浙江中医药大学,作为一所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高水平专门知识和综合素质的研究生。
为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本文将对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及发展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培养目标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扎实学术基础知识、熟悉所学专业前沿动态、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人才。
三、培养原则1. 高质量培养。
注重强化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
2. 个性化培养。
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和指导。
3. 导师制管理。
建立导师制度,加强导师指导,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指导和培养。
四、培养模式1. 学术导引模式。
培养学生形成科学研究的基本思维方式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
2. 学术交流模式。
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
3. 产学研结合模式。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培养流程1. 导师选择。
研究生入学后,经过导师指导小组考核,选择合适的导师。
2. 培养计划。
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培养计划。
3. 课程学习。
学生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通过学术论文答辩。
4. 学术研究。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并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5. 毕业要求。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校相关毕业要求。
六、培养支持1. 导师指导。
建立定期导师-学生面谈制度,提供学术指导和个人发展建议。
2. 学术资源。
学校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等,为学生的学术研究提供保障。
3. 学术交流。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七、总结通过本文对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及发展方案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学校非常重视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术环境和培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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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研究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素质评价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委培、定向培养等方式的研究生可参与综合素质评价,但不参与评优评奖。
综合素质评价每学年评价1次,一般在10月底前完成,第三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
评价内容包括品德素质评价(F1)、学业素质评价(F2)、文体素质评价(F3)和能力素质评价(F4)四个方面。
第三条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比例和成绩计算方法:(一)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F)采用记分制,其中品德素质(F1)、学业素质(F2)、文体素质(F3)三项得分分别按百分比计入,能力素质(F4)得分直接加入总分,即F = 20%F1+70%F2+10%F3+F4。
(二)研究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按如上方法计算,第三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分数之和。
即第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F = [(第一学年F1+F2+F3+F4)+(第二学年F1+F2+F3+F4)]。
第四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涉及到的所有评定材料的有效时间为前一年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
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六条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机构与程序第七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构成和职责(一)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和工作,组织部署本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评价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裁决纠纷,审定和上报评价结果和评优材料。
(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辅导员、年级长、班长、团支书、党支书以及2-4名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布置安排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核和确认年级同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材料,审议、公告和上报年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评优结果。
第九条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一)个人总结。
每位研究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评价4个方面内容,认真填写一学年的书面自我测评表,并向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提供加分的原始依据,于规定时间上交本年级测评小组。
(二)年级审议和评分。
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计算出每位研究生品德素质评价、学业素质评价、文体素质评价和能力素质评价的成绩,根据权重系数,合成每位研究生的本学年的评价成绩,排出全年级名次。
(三)公示。
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经审查核准后,将综合素质评奖成绩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同学公告,听取广大同学意见。
公示期一般为5-7天。
研究生同学如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本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提出,由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进行复查,并在3日内做出答复。
经复查,确有错漏者,经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集体复核后,予以更正。
自第一次公示之日起10日内,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将评价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
(四)评优评奖。
年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审核以后,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评出各类奖项,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报学院。
(五)审批与备案。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年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评优结果进行审定,填写好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审批,进行表彰和存档备案。
第十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第三章品德素质评价第十一条评价依据以学校、学院或其他组织的记实材料为依据,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行为操守规范、集体主义观念、劳动卫生习惯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评价方式及结果品德素质评价F1=基本分+记实(加减分)。
记实指根据第五条中相关评价内容,制定相应的加减分标准,对研究生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给予相应加减分。
品德素质评价上限为100分。
品德素质基本分等级:优秀≥80分,70分≤良好﹤80分,60分≤合格﹤70分,不合格﹤60分。
第十三条记实加分的适用条件及标准(一)研究生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的(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类荣誉称号除外),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9-12分,校级加4-8分,院级加1-3分。
(二)研究生所在集体获得荣誉称号的(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类荣誉称号除外),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9-12分,校级加4-8分,院级加1-3分,其加分方法为:核心成员权重为0.6-0.8,一般成员为0.4-0.6,不分先后则均为0.5。
(三)研究生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行为,获得新闻媒体报道或有关表扬的,每人次加1-10分。
(四)研究生本学年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加2分。
(五)研究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学术讲座及其它社会文化活动等,每次加0.5-2分。
(六)学院认定的记实加分的其它适用条件及标准。
第十四条记实减分的适用条件及标准(一)受学院通报批评减5分/次,受警告处分减10分/次,受严重警告处分减15分/次,受记过处分减20分/次,受留校查看处分减30分/次。
(二)违反学校纪律或规章制度,但未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的,经查实,减4分/次。
(三)不讲社会公德、不负责任、不讲诚信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减2-4分/次。
(四)未经准假而不按时参加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政治学习、学术讲座及其它社会文化活动等,减2分/次。
(五)无故旷课或上课迟到、早退的,分别减2分/次和1分/次。
(六)学院认定的记实减分的其它适用条件及标准。
第四章学业素质评价第十五条评价依据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年学业成绩和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察研究生的学习勤奋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完成培养方案进度等。
第十六条评价方法及结果(一)学业素质F2计算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素质F2 = 平均绩点×10+50分+纪实(加减分)。
2.二年级研究生:学业素质F2 = 基本分(60分)+纪实(加减分)。
(二)平均绩点作为衡量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1.课程成绩绩点换算百分制成绩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0五分制成绩优秀(A)良好(B)中等(C)及极(P)不及格(F)绩点 4.5 3.5 2.5 1.5 0.0 2.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平均绩点= Σ(课程学分×绩点)Σ课程学分(三)凡在学年内未按时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者(如未按时完成课程学习、论文综述、开题等),学业素质评价总成绩扣10分。
(四)学院认定的记实减分的其它适用条件及标准。
第五章文体素质评价第十七条评价依据主要依据研究生在文艺、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文艺素质和参加体育锻炼、社会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等情况。
第十八条评价方法及结果(一)文体素质评价F3=基本分+加减分。
基本分上限为80分,评价成绩优秀≥75分,70分≤良好﹤75分,60分≤合格﹤70分,不合格﹤60分。
(二)学院认定的记实加减分的其它适用条件及标准。
第六章能力素质评价第十九条评价依据对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术研究、科研创新和社会劳动等活动体现出来的个性化能力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科研创新:指科技竞赛、专利项目、课题论文、学术著作等。
(二)社会工作(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等获奖的。
(三)文体特长及其他:研究生在学校体育、文艺活动中获奖的;在合法媒体上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的文学、艺术、新闻作品的;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专业(技能)竞赛或其他相关活动获奖的。
第二十条评价方法及结果能力素质评价通过F4得分来体现,F4直接计入总分,不乘比例。
第二十一条加分标准(一)科研创新1.科技竞赛2.专利项目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形设计专利、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加10-30分;科技发明获奖,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10分,地市级加5分;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加5分。
3.课题论文(1)课题立项:国家级20分,省部级10分,校级5分,院级3分;排名第二加分权重0.5,排名第三加分权重0.25。
(2)发表论文:SCI期刊Ⅰ、Ⅱ区,权威刊物,SSCI30分;其他SCI、EI、ISTP20分;专著、一级期刊10分;二级期刊5分。
刊物级别划分参见学校科研处文件或学院相关规定,其中第二作者加分权重0.5,第三作者加分权重0.25。
(3)学术交流:以第一被邀请人身份参加学术交流并做全文会议发言的,国际性会议加10分,全国性会议加5分,省级会议加3分,校级会议加1分;论文以第一作者被大会全文收录的一律加2分,部分收录的不加分;上述其他排名作者不加分(论文内容主体重复者,以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加分)。
4.出版著作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合法出版机构公开出版著作,参照出版物的文字量,出版单位级别,作者承担的任务或参与编写的文字数量等因素考量加分权重。
(二)社会工作(实践)1.社会工作一类:校级研究生会正主席;二类:校级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级研究生会各部正部长、院级研究生分会主席、社团联主席;三类:校级研究生会各部副部长、院级研究生分会正部长、年级长、年级党团支部书记;四类:校院研究生会干事、社团联副主席;五类:党团小组长、班长;六类:班委会其他成员等。
(2)加分明细(3)等级考核及说明:每学年末,由隶属上一级组织在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酌情评定出当年A级学生干部、B级学生干部、C级学生干部,D级学生干部。
担任多项职务加最高类别分值,任职一个学期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一个学期,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无业绩的,不予加分;考核等级中,A类学生干部一般不超过该组织中总人数的30%。
2.社会实践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获得各类个人和集体荣誉的,或撰写的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获奖的:国家级20分,省部级10分,校级5分,院级3分。
3.文体特长及其它研究生在报刊(应具有CN和ISSN刊号或相关部门审批的内部准印号)或校网首页上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或宣传学校的相关新闻的: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校级2分,院级1分。
研究生记者、编辑等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发表的新闻作品加分减半。
在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中获奖的,加分参照科技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