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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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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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6963(管理制度范本系列)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行业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发布时间:2020-11-02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优化锅炉安全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⑵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形成《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现予批准发布,自2021年6月]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0月29日新《锅规》2021年6月起实施2020年1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简称《锅规》)的公告,该规程将《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2008)、《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 G5002-2010),《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⑸等九个锅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形成锅炉的综合技术规范。

新版《锅规》基本保留了原来技术规范中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纳入了近年来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调整了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锅炉范围内管道的界定和技术要求;结合近年来锅炉技术的发展,优化了电站锅炉的相关要求,补充了铸铝锅炉、生物质锅炉的基本安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增加了锅炉环保的基本要求。

新《锅规》将于2021年6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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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

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

锅炉运行的安全规章制度一、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1.1 确保定期检查锅炉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稳定性,包括锅炉本体、燃烧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阀等部件。

1.2 定期检查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1.3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1.4 锅炉运行期间,严禁超负荷运行,避免锅炉的安全隐患。

1.5 在锅炉运行时,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1.6 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二、锅炉的维护保养管理2.1 定期对锅炉进行清洗,清除锅炉内部的污垢和结垢,避免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

2.2 定期对锅炉的冷凝水管道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3 定期清洗锅炉的冷却系统,避免系统堵塞,保证锅炉的散热效果。

2.4 定期检查锅炉的蒸汽泄压阀、水位表、流量计等关键部件,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2.5 定期更换锅炉中的密封件和易损件,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2.6 在锅炉停机期间,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锅炉的安全操作规范3.1 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锅炉操作证,并接受相应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技术。

3.2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3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3.4 锅炉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各项参数,并进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5 在操作锅炉时,切勿擅自改动设备的运行参数,如需调整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6 操作人员在操作锅炉时,必须负责任,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保设备的持续运行。

四、锅炉的安全防护措施4.1 在锅炉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禁止靠近。

4.2 锅炉设备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过热保护器、水位表等。

4.3 锅炉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发生气体中毒事故。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原创版)目录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2.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3.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4.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时间和机构5.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历史正文一、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一项技术规范,旨在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锅炉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设备,在工业、民用等领域广泛应用,因此,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

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

2.锅炉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锅炉本体、燃烧器、辅助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保护措施。

3.锅炉的安全监测和监控系统,包括锅炉运行参数的监测、故障报警和保护装置等方面的要求。

4.锅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运行计划、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

这些锅炉在工业、民用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需要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四、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时间和机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发布和监督实施。

五、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历史《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的版本是 tsg 11—2020。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锅炉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使用蒸汽压力大于0.1MPa(1kgf/cm²)或热水温度高于115℃的锅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锅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档案和资料。

第五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检测锅炉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紧急救援水平。

第八条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锅炉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第九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与锅炉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建筑。

2.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水、供气、供电设施。

3. 有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

4. 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

5. 有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的设备。

第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

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2.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观察指示仪表,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

3. 发现锅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4. 配合定期进行的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与验收第十二条锅炉的安装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前期方案设计,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十四条锅炉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设备布置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摘要:一、背景介绍二、规程适用范围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安全监察要求2.锅炉设计与制造规范3.锅炉运行与管理规定4.锅炉检验与维护保养要求四、规程修订亮点五、实施意义及建议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锅炉作为特种设备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我国制定了《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旨在规范锅炉的安全监察、设计与制造、运行管理、检验维护等方面。

二、规程适用范围《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该规程是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的整合修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规程主要内容1.锅炉安全监察要求:规程明确了锅炉安全监察的职责、程序、内容及要求,为监察部门提供操作性强的依据。

2.锅炉设计与制造规范:规程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锅炉安全性能。

3.锅炉运行与管理规定:规程对锅炉运行、操作、维护、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

4.锅炉检验与维护保养要求:规程对锅炉检验、维修、保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锅炉长期稳定运行。

四、规程修订亮点1.整合优化了原有规范,提高了规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2.强化了锅炉安全监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增加了在线监测和智能控制系统的要求,适应了现代科技发展需求。

4.更加注重锅炉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了锅炉事故预防能力。

五、实施意义及建议1.提高锅炉行业整体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

2.规范锅炉安全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率。

3.引导锅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锅炉产品质量。

4.促进锅炉行业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发展。

5.建议加强对锅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的定义:本规章所称锅炉,是指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第四条锅炉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锅炉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锅炉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锅炉的安全保障措施: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锅炉的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排污阀等,确保锅炉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锅炉的运行记录:对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九条锅炉的安全事故处理:如果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锅炉的周围环境:锅炉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材料,并保持整洁干净,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锅炉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锅炉的定期检查: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部清洁、内部排污、管路通畅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的清洗保养: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包括炉膛清洗、管道清理等,确保锅炉的效率和寿命。

第十三条锅炉的润滑维护:锅炉的润滑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润滑维护,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锅炉的维修管理:对于锅炉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锅炉的更新改造:对于老化的锅炉必须及时更新改造,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锅炉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锅炉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锅炉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的应急预案第十八条锅炉的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必须制定锅炉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使用锅炉的部门和人员。

三、锅炉的分类锅炉分为以下几类: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压力容器等。

四、锅炉的安全管理责任1.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锅炉安全工作的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2.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锅炉管理人员,确保每台锅炉都有专人负责管理。

3. 锅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 锅炉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锅炉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五、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1.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2. 在锅炉操作前,应当检查锅炉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和其他必要的设备。

3. 锅炉操作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各种运行参数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控制。

4.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锅炉的工作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5. 锅炉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六、锅炉的维护和检修1.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和检修制度,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2. 锅炉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懈怠和任意操作。

3. 锅炉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 锅炉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七、锅炉的安全保护1. 锅炉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水位保护装置、压力保护装置、温度保护装置等。

2. 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锅炉安装位置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

4. 锅炉应当配备消防设备,并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三篇)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三篇)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1本标准适用于锅炉2引用标准:SY/T6461—2000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与操作推荐做法3使用管理规定(SY/T6461—2000)3.1锅炉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局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2锅炉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的运行状况,搞好安全运行,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工违章作业。

3.3锅炉使用前检查3.3.1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在使用前必须做下列检查:3.3.1.1工艺管路上阀门是否处在恰当的位置;3.3.1.2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整定;3.3.1.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3.3.1.4自控系统是否正常;3.3.1.5燃料系统有无渗漏;3.3.1.6安全附件校正是否在有效期限内;3.3.1.7配套设备及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

3.4启动3.4.1按设计程序操作启动附属设备。

3.4.2新装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投运前应烘干衬里。

3.5运行3.5.1开始运行时,火量应逐级调节,禁止使受压元件急剧升温。

3.5.2调节火焰,处于最佳状态。

3.6停止运行锅炉由正常工作状态停止运行时,火量应逐级下降,禁止急剧下降。

3.7紧急停止运行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止运行:3.7.1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供水;3.7.2超温、超压,经处理后,仍无下降;3.7.3安全阀全部失效;3.7.4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安全;3.7.5锅炉构架被烧坏;3.7.6其它异常情况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

3.8锅炉长期停车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3.8.1排除管内积水,关闭阀门以隔绝空气。

3.8.2对有可能含湿气的所有系统进行排放和吹扫。

3.8.3如果锅炉燃料是重油,在燃料系统内以轻油置换。

3.8.4气动及电动仪表要防风雨。

3.8.5取下电源保险丝或断路器,采取措施防止违章操作。

3.8.6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部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3.8.6.1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锅炉设备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细化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安全。

1.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划分。

2. 进行锅炉安全管理的单位要进行锅炉设备的规范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持有相关证书,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锅炉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5. 锅炉使用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

6. 锅炉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检测,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7. 锅炉使用单位要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8. 锅炉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措施,以应对突发事故。

9. 锅炉使用单位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锅炉安全的法规规定,确保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0. 锅炉使用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锅炉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效果。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4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2)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11)第四章监督管理 (17)第五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使用管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范围内锅炉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以下简称适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安全和节能管理,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的使用安全、能效状况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

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的使用登记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锅炉安全工作;(四)保障必要的锅炉安全与节能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锅炉使用安全和节能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范;(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四)组织锅炉验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建立锅炉安全和节能技术档案;(六)组织开展锅炉定期自行检查工作;(七)组织制定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锅炉事故救援;(九)编制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对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锅炉,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一)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二)纠正和制止锅炉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十三)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与节能检查。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一、目的为了保障锅炉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注1-1:按照锅炉设计制造的余(废)热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的要求。

1.锅炉本体锅炉本体是由锅简(壳)、启动(汽水)分离器及储水箱、受热面、集箱及其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空气预热器、炉墙、烟(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等所组成的整体。

2.锅炉范围内管道(1)电站锅炉,括给水管道、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等(注 12)及第个阀门以内(不含阀门,下同)的支路管道;(2)电站锅炉以外的炉,设置分汽(水、油)缸(以下统称分汽缸,注1-3)的,包括给水(油)泵出口至分汽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不设置分汽缸的,包括给水(油)泵出口至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注1-3:分汽缸应当按照锅炉集箱或者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

注1-4:锅炉管辖范围之外的与锅炉相连的动力管道,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3.锅炉安全附件表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测量、水(液)位测量、温度测量等装置(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等。

4.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料制备、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等。

三、不适用范围(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直流锅炉等无定汽水分界线的锅炉,水容积按照汽水系统进出口内几何总容积计算,下同)小于30L,或者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3)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四、锅炉设备级别锅炉设备级别按照参数分为A级、B级、C级、D级。

1.A级锅炉A级锅炉是指p(表压,下同,注1-5)≥3.8MPa的锅炉,包括:(1)超临界锅炉,p=221MPa;(2)亚临界锅炉,16.7MPasp<22.1MPa;(3)超高压锅炉,13.7MPasp<16.7MPa;(4)高压锅炉,9.8MPasp<13.7MPa;(5)次高压锅炉,5.3MPap<9.3MPa;(6)中压锅炉,3.8MPaSp<5.3Pa;2.B级锅炉(1)蒸汽锅炉,0.8MPa<p<3.8MPa;(2)热水锅炉,p<3.8MPa,且t=120℃(t为额定出水温度,下同);(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0.7MW(为额定热功率,下同);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4.2MW。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一、总则1. 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文。

2. 本规范文适用于各类工业锅炉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二、锅炉的设备及安装1. 锅炉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和验收。

锅炉应放置在专用锅炉房内,并配备适当的通风设施。

2. 锅炉房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性。

锅炉房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3. 锅炉应装备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靠。

三、锅炉的操作1. 锅炉操作人员应持有合格的锅炉操作证,经过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2.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原理和操作规程,具备处理常见故障和应急情况的能力。

3. 在启动锅炉前,应先检查其各项安全装置和接口的工作情况,确保其完好可用。

4.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动锅炉的参数或操作模式。

四、锅炉维护和保养1. 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配合进行日常巡视和保养。

2. 定期检查锅炉的燃烧系统、水处理系统和安全装置,并及时清洗或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

3. 锅炉设备的维护记录应做到清晰完整,并保存一段时间,以备后续查询。

五、锅炉的应急处理1. 锅炉故障或事故发生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切断燃气源或电源,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护。

2. 若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器,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

3. 明火灭火后,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锅炉的报废处理1. 锅炉设备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出现严重的老化、损坏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锅炉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拆解和处理,严禁私自拆卸或出售。

3. 报废的锅炉设备还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证明,以备后续的监管和管理。

七、锅炉的管理与监督1. 锅炉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背景介绍锅炉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设备,在工业生产和民用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对于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希望能够起到指导作用,提高锅炉使用安全水平。

相关法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的锅炉安全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条例》:保障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规定了各类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检验、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条例》: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定》:规定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技术监察工作的目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

以上法律规定对于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行管理规范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如下:设备安全1.设备应有准确的型号、规格、容量标志和设备名称牌。

2.设备应有健全的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以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3.设备应有完善的防爆措施和所必需的运行安全设备,例如安全阀等。

4.设备不得在超出规定的工作压力和温度下运行。

人员安全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清醒,严禁酒后驾乘或在疲劳、昏睡状态下进行操作。

维护保养1.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2.设备的保养应定期进行,维护内容应包括润滑、清洗、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应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保存至少两年。

紧急事故处理1.设备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或处理,不得强制延迟。

2.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时,应按照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3.设备事故处理完成后,应进行完善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改进。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通用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设立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性。

2. 锅炉使用单位应有专职锅炉管理人员,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操作及维护工作。

3.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锅炉操作证,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定1. 在操作锅炉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并做好记录。

2. 在启动锅炉前,应先排除燃料贮存仓内的残渣、异物等杂质,并确保燃料供给连续可靠。

3.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锅炉的水位、压力变化,并按规定进行调整,避免水位过高或过低、压力超过工作范围。

4. 在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锅炉的燃烧情况,保持炉膛内正常的氧气含量,避免炉膛内出现积碳、爆炸等危险。

5. 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锅炉内的积灰、结焦等杂物,确保锅炉的通风顺畅,防止炉膛过热。

三、锅炉安全维护规定1. 锅炉的安全阀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可靠。

2. 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水位表、压力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3. 锅炉的燃烧设备及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和维护,防止积碳、结焦等现象。

4. 锅炉的水质应经常检测,必要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5. 锅炉的烟囱应定期清理,排除积灰等杂物,保持通风畅通。

四、事故应急预案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分类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在发生锅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撤离现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锅炉操作人员应掌握紧急停炉的方法和技巧,并能及时切断燃料供应。

4.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安全优先、人员为本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以上为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规定可根据锅炉的类型、用途等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是未来的一个时间点,我无法准确预测到该时间的具体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然而,根据现行的趋势和国际标准,以下是一个可能的____字的锅炉安全管理规定的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锅炉运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商业建筑、居民楼等。

第三条锅炉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建立健全锅炉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第六条加强锅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锅炉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锅炉设计与制造第七条锅炉设计与制造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八条锅炉设计与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

第九条锅炉制造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条锅炉设计和制造应考虑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章锅炉安装和调试第十一条锅炉安装和调试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锅炉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勘察和设计,确保安装位置的合理选择。

第十三条锅炉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四条锅炉调试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运行参数的合理设定。

第四章锅炉运行和维护第十五条锅炉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锅炉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七条锅炉日常巡检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八条锅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运行的良好状态。

第五章锅炉安全监督和检验第十九条锅炉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锅炉的日常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锅炉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锅炉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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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范围之内,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保养工作;三、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锅炉房建造第七条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

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

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二、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四、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第九条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一、锅炉及锅炉房内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③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⑥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⑧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竣工图样②产品质量证明书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范围内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

告知后方可施工;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锅炉的安全使用第十一条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主要有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②司炉人员③水处理作业人员;2.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①岗位应知应会内容②操作范围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交接班时间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③交接班条件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⑤交接班签字。

三、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制度1.巡回检查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巡回检查的时间②路线③项目④内容。

2.运行记录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③交接班记录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⑤事故及故障记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1.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按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主要有如下规程:①《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③《送引风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等。

2.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有如下内容:①设备型号②规格③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及运行参数④设备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⑤正常运行中运行参数的控制(含负荷、压力、温度、水质指标)⑥正常运行中操作(含水位计、压力表的定期冲洗、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⑦正常热备用⑧设备的正常及紧急停车步骤与方法⑨事故判断与处理⑩设备的停用保养。

五、水处理化验制度水处理化验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③锅炉给水水质控制指标④锅炉锅水水质控制指标④水质控制指标的化验时间、取样地点、记录。

六、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及方法②锅炉及附属设备停用保养规定③设备检修及保养记录。

2.定期检修应有如下项目:①锅炉检修规程②水泵检修规程③风机检修规程④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

3.设备检修规程应有如下的内容:①设备检修内容②检修方法③验收标准。

七、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如下内容:①锅炉出厂随机的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法定检验机构的监检证书②锅炉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安装记录、总体验收记录、检验机构安装监检记录)③锅炉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器仪表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校验记录⑤设备故障、隐患和事故记录⑥自行安全检查记录⑦检验机构的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及水压试验检验报告⑧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报告制度1.锅炉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4.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检修一、锅炉及附属设备应保持在正常的参数下运行,不得超参数或带病运行,司炉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

三、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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