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1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省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特下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二)健康教育。
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
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
(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预防控制工作。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逐步完成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
协助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儿童保健。
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必要的健康指导。
(八)老年人保健。
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各项卫生政策宣传。
(十一)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十二)居民满意度评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12•【文号】国卫基层发〔2021 〕23号•【施行日期】2021.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 〕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和工作任务目标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9元。
2020年增加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和《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32号)要求,明确年度绩效目标,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各省(区、市)资金落实情况,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并由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后(具体表格见附件)于7月15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二、毫不松懈做好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广泛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卫规财发[2010]3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卫规财发〔2010〕3号)各市卫生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调研分析和征求基层意见,现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
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按我省当年服务人口人均15元标准进行补助,具体项目资金参考构成比例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健康教育8.2%、预防接种11.9%、传染病防治3%、儿童保健14.2%、孕产妇保健9.25%、老年人保健8%、慢性病管理22.6%、重性精神疾病管理2.85%。
今后,随着服务项目的改变以及补助标准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构成比例将进一步调整。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减少资金总额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项目补助比例。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的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服务综合成本等因素核定。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拨付。
项目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补助经费直接拨付到承担具体任务的基层单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XX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实行方案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规范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浚州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现制定本小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旳。
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以院长、主管副院长,公共卫生科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
(-)、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蒋宪旗副组长:XX成员:XX(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安排(1)、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项目负责人:XX,详细负责健康档案旳建立和居民体检工作旳组织,以及村卫生室有关工作旳督导,组织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防止接种项目负责人:XX详细负责防止接种旳组织安排工作(3)、妇保工作负责人:XX(妇保专干)、XX(儿保专干)详细负责孕产妇,0----6岁小朋友体检工作。
(4)、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管理、重型精神障碍、心脑血管事件汇报,管理项目负责人:XX 详细负责平常慢性病旳筛查、发现及规范化管理。
(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人:XX详细负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并及时上报。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死因、肿瘤上报:XX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医疗市场、非法行医及非法采血、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重要任务目旳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小朋友、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旳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重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重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渐实现计算机管理。
,计划实现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98%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不小于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98%以上。
健康档案合格率不小于98%以上。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征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为贯彻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6‟11号),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地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现制定下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为确保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为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强化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必然要求。
其目的主要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规范医疗及用药行为,使农村卫生服务运行有序、安全有效。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要坚持政府领导,预防为主、防治与保健并重,全面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工作;二要坚持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三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医疗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四要坚持服务和监督并进,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巩固服务成果,以有力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内容积极推进“三制、四统一”。
“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劳务补助)制、养老保险制。
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对提出申请人员的业务水平、医德医风、身体素质等进行考核后,择优聘任。
乡村医生受聘后,与卫生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其报酬(劳务补助)由卫生院按技术水平、完成任务情况统一发放。
2020年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0年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甲方:XXXX卫生院乙方:XXX村卫生站根据《龙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龙卫健【2019】81号)要求,以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共卫生项目职责分工试行(粤卫办【2015】1号)的通知,初步确定乡村两级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分工权限比例为:60%:40%(具体见粤卫办【2015】1号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权重、分工)村卫生站实际承担的具体工作如下:一、协助确定体检地点,通知、组织居民体检,参与体检。
2、参与完善档案,将接诊记录、会诊记录、转诊记录等资料次月1日上报,参与纸质档案的更新。
3、有本村准确的规范的人口花名册,清楚标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的建档情况。
4、参与完成有关居民建档的达标率(建档≥90%,使用≥60%)、真实性等所需业务工作。
二、(1)每个村卫生室宣传栏1个,每2个月更新内容1次,并拍照存档;(2)、免费为群众发放不少于12种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资料由医院提供);播放音像资料种数不少于6种并做好记录;(3)、协助卫生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义诊活动。
乡医负责通知、召集居民、联系讲座、义诊地点。
三、1、有本村准确的规范的0-6岁儿童花名册,做到动态变化,清楚标注建档管理情况。
2、完成新生儿家庭访视,≥85%,规范记录。
3、通知满月新生儿以及督促、协助到卫生院体检,≥85%;通知、督促、协助婴幼儿到卫生院体检,≥85%。
4、及时参加、通知、组织学年龄前儿童健康体检,真实性100%。
四、1、有本村准确的规范的孕产妇花名册,清楚标注建档管理情况,按时通知、督促、协助孕产妇到卫生院检査≥85%。
2、完成产妇家庭访视,≥85%,规范记录。
3、按时通知产后42天的产妇以及督促、协助到卫生院检查≥85%,真实性100%。
五、1、有本村所有65岁以上老人的规范花名册,确定地点,通知组织、参加老人体检,协助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的干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方案:XX年基本公共卫生整改方案1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整改方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对我院的半年督导检查中,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效促进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改方案如下: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院长亲自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统筹安排,并落实人员。
从即日起,要求每月总结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度,按照工作进度情况调节工作方向、方法,争取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公共组人员负责对村医的指导和督导,村医生负责完成纸质健康档案填写,并及时订正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有计划的做好健康档案的编码和归档保存。
3、完善健康档案的分装、归档和保存。
4、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项目各项工作的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各负其责,按时完成指标任务,如:健康教育资料的整理、免疫规划的各项工作等。
5、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免疫规划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制,必须加大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接种率达98%,增加接种次数,每周接种2次,每月共12次以上。
降低可预防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
6、健康教育加强院内健康教育,组织完善健康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制定年度计划。
平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多元化宣传。
提高居民基本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
督导村级宣传栏及时更换。
7、居民健康档案不断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档案资料补齐。
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档案的使用率,确保到9底达到规范化档案。
提高老年人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建立新的健康体检表,内容完整,做到档案动态管理等情况。
8、儿童保健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开展保健宣传活动并及时记录活动资料。
9、孕产妇保健工作及时对孕产妇摸底,早孕建卡工作,产前、产后的随访表的填写要规范,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接下来店铺为你带来了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范文。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篇一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
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
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通知
莘医三院〔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通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管理,规范村卫生所公共卫生职责,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农社〔2011〕64号)和《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通知》(闽卫农社〔2011〕72号)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特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逐步将现有的“重治疗、轻预防”的医疗模式向“预防为主”的医疗模式转变。
区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明确责任,根据村卫生所的服务水平实行行政管理、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村卫生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乡镇卫生院实施管理。
二、明确乡镇卫生院管理职责1、明确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和责任人。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1所村卫生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人口大于2000人以上的村可增加1所。
每个村卫生所确定一名乡村医生为责任人。
空白村卫生所的责任人可由负责流动村卫生所的卫生院人员承担,也可由覆盖该村卫生服务的邻近村卫生所人员承担。
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卫生所责任人由卫生院根据任务分工确定责任人。
存在一村多所的行政村,其公共卫生任务由确定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所负责人统一安排。
2、村卫生所建立独立账户。
在乡镇卫生院的安排部署下,所有行政村的村卫生所(含空白村和集镇所在地村卫生所)开设一个独立账户。
乡医津贴和乡医公共卫生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拨付到村卫生所账户。
各种乡医津贴补助不得拨付到乡村医生个人账户。
3、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服务内容。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参考标准》(闽卫农社〔2011〕72号的附件)、《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1年版)(闽卫农社〔2011〕64号的附件3),结合实际,制定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分解方案。
村级卫生站(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某某医院某某字〔2021〕007 号村级卫生站(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电白区《关于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的原则;(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发放补助挂钩的原则;(四)坚持平时工作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取得执业医师执照和乡村医生执照,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四、考核内容重点对乡村医生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等进行考核。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按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每年度进行四次考核。
完成考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六、考核结果与应用每季度对村卫生站(室)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实行 100 分制(其中日常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标分数 95 分及接受省市区级督导检查和单项工作检查加分 5 分,以日常公共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标分数 95 分来定不合格线、基本合格线、合格线及优秀线),《电白区村卫生室(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参照附表 1:《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大衙乡村医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021年度目标值》,最后得分分为 4 个等次:得分大于等于 85 分为优秀,大于等于 69 分小于 85 分为合格,大于等于 57 分小于68 分为基本合格,小于 57 分为不合格。
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二〇一九年周营镇辖区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实施,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沈丘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目标,结合我镇各村卫生室19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签订2019年度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
一、具体工作目标督促各村卫生室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完成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二、乡村医生职责和任务1、为本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其建档率达85%以上,合格率必须达90%以上,居民健康信息有变更的要在健康档案上及时更新。
2、村卫生室设置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其宣传内容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
每年至少发放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每2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期要有通知、主题、内容、签到、图片、总结。
3、及时掌握本地出生人口信息和流动儿童,每月的月初要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预约通知,每月的月末要做好查漏补种。
配合儿保室做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及体检工作。
同时寒署假开学要协助预防接种门诊通知适龄儿童家长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
4、完整填写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对非住院结核病人,半年内每月对患者随访1次;传染病和结核病要遵循月报制度;死因监测要做到辖区负责制,同时要做到无漏报、瞒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5、及时、准确地掌握本辖区的新生儿情况,协助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并完整、真实填写访视记录表。
6、及时发现孕妇并动员其到卫生院妇保室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至少达90%。
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NT和四维彩超筛查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随访等工作。
2024年上半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20xx年6月底,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人,占辖区服务人口的%。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通过板报,为乡村居民提供了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的`更新内容,通过进行健康指导和宣传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了很好的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我站逐步开展了对新生儿一周内进行一次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健康管理。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上半年累计建档共688人。
2、逐步完善并提高居民健康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的质量。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目的是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促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
4、是以健康教育为手段,真心服务百姓为目的,卫生所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教育和上门随访服务,向老百姓提供一些有用的卫生知识,促进沟通,让老百姓明白国家为全县居民健立健康档案、让育龄妇女免费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为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免费体检、为农村孕产妇分娩进行补助等等;都是国家为居民免费提供的卫生服务。
根据我县《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我们成立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我乡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6.13•【文号】国卫基层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就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抓好工作落实(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2018年,各地要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类项目(以下简称12类项目),在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合理确定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把各项任务抓实抓好。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稳妥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在贵州、云南2省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
今年将选取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遴选工作基础好、信息化水平高的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在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请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5.24•【字号】洛卫[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卫〔2013〕85号)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社会事务局,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卫规财﹝2011﹞54号)精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24日洛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洛卫〔2012〕147号)及《洛阳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洛卫〔2013〕8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为群众免费提供公平、有效、安全、方便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程度地使城乡居民不得病、少得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以下12个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和婚前医学保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12•【文号】国卫基层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统筹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现就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资金和主要工作任务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地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在项目实施中要统筹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严格疫苗的管理和使用。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
xx镇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为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及效率,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下达我镇各村卫生所2013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督促乡村医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完成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
二、乡村医生职责1、积极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让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掌握本辖区最新的人口资料,数据描述清楚,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辖区内的死亡人口名单、出生人口名单、迁进迁出人口名单、孕产妇名单、6岁以下儿童名单、残疾人名单、低保户名单。
3、开展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每月向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管辖内的新增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人名单,掌握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人的数量和相关情况,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4、协助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居民体检,提供下乡体检场所,通知并积极组织辖区居民体检。
5、及时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传达预防接种通知,协助防疫部门对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进行处理。
6、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或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每期要留有底册、图片资料和居民签名表。
7、按时参加区卫生局及卫生院的各种会议及培训,并有记录,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
三、卫生院职责1、定期组织召开例会及培训,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提出工作指导性意见,尽力量为乡村医生提供帮助。
2、定期组织到各村卫生所进行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对乡村医生的年度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及奖惩卫生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乡村医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一起来了解乡村医生的考核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
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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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医疗卫生单位:
自我县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全县广大乡村医生服从安排、克服困难积极参与项目工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随着我县乡村医生年龄老化、知识老化、观念老化日趋严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从规范准入机制、工作内涵、淘汰机制、考评机制和补偿机制等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现将就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内涵
遵照上级相关规定,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村卫生室承担30%-40%的任务量进行责任分解,并本着便于服务、便于考核、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乡村医生的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乡村医生要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的组织、指导下,承担责任区域内下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承担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二)熟悉掌握本村常住居民基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和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三)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管理、评估工作,并录入信息化系统;
(四)及时掌握辖区儿童异动情况,上报婴儿出生数和0-6岁儿童数,根据卫生院统一安排,通知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接受常规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
(五)及时掌握辖区孕妇异动情况;
(六)协助做好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录入信息化系统;
(七)负责本辖区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协助乡镇卫生院和专业机构开展疫情监测;
(八)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二、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准入机制
乡镇(街道)卫生院按照本人自愿、择优聘任的原则聘请部分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签订聘用协议。
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执业能力,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村民广泛认同;
(二)经县卫生局依法注册,并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资格之一;
(三)年龄小于60周岁(年龄大于60周岁、但工作业绩突出的,可延长3年);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掌握信息化基本应用技术;
(六)服从乡镇(街道)卫生院管理,上年度考核合格。
三、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淘汰机制
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取消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格: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
(二)不服从当地乡镇卫生院管理,不能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
(三)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不合格的。
四、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评机制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以每月召开的乡村医生的工作例会为主线,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广大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热情为群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法,简化考核流程,标化考核指标,切实加强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坚持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作为资金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基层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要按照“月查季考”工作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村卫生室进行督查和指导,必要时走村入户,核对数据信息,检查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是否跟踪落实,是否及时上报,防止数据遗漏或偷工虚报行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公共卫生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每季组织一次全面工作考评,按绩效考核指导标准逐条对照量分,并将考评结果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规范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补助机制
按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补助经费由财政安排。
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在每月定额补助200元的基础上,按
每服务人口6元/年的经费补助标准(此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可作适当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要建立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专帐核算制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严禁贪污、拖欠、克扣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杜绝徇私舞弊行为;要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发放劳务补助,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全额补助,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相应扣减补助经费。
对于无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行政村,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统筹安排医院职工或乡村医生分片承担,并按“费随事走”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劳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