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医保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社保险种,它能够报销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防止我们因病致贫,缴纳医保就是给自己买一道护身符。
职工有职工医保,而没有工作的也可选择缴纳居民医保,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马上要开始缴纳了,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2019年成都城乡医保的缴费标准吧!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4、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5、具有成都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成都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Tips: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参保,分两档缴费,2019年缴费标准为520元,260元。
如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不再另行缴费即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如选择不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需单独缴纳36元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高新东区除外)城乡居民按高档(4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区(市)县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参保档次。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医疗待遇享受时间:2019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8年9月1日零时至2019年8月31日24时)。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月的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以下三种:1、现金缴费2、POS机刷卡缴费3、银行代扣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签约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首次扣款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补扣款时间为11月10日。
东北电力大学交医保公众号
东北电力大学交医保公众号大学生医保分为两大类:公费医疗:这是国家提供的免费医疗保障,学生入学注册后,即可免费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由国家给予一定补助,学生也需交一部分钱参加的医保,这就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一种。
现在,除了北京、上海等少部分高校还属于公费医疗外,全国绝大部分高校的医保都已经纳入了当地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内。
今天看到这篇回答的同学们赚到了,我把大学生医保从就医到报销整个流程都给大家整理成了实操手册,妥妥的大学生医保就医指南!已经毕业错过的同学,记得转发给家里的大学生和准大学生,造福一方。
关于大学生医保,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搞不明白,明明有医保,生病住院却还是自己花钱,4年血亏!这都是没有找到大学生医保的正确打开方式。
深蓝君看过很多报销失败的案例,也跟很多同学聊过大学生医保,发现大家的问题都出在了不了解自己学校医保报销的政策,医保仿佛就是学子们知识的盲区,完全不知道怎么用。
其实只要在看病前,了解需要的材料和报销流程,看看政策通知或者学生手册,以我们走过高考独木桥的理解能力,用好大学生医保真的不是问题,重点就是看病前了解。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一、大学生医保要交多少钱?值得参加吗?1、什么是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顾名思义,就是让大学生参加的医保。
大学生医保分为两大类:公费医疗:这是国家提供的免费医疗保障,学生入学注册后,即可免费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由国家给予一定补助,学生也需交一部分钱参加的医保,这就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一种。
现在,除了北京、上海等少部分高校还属于公费医疗外,全国绝大部分高校的医保都已经纳入了当地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内。
注:公费医疗凭证如果我们参加的大学生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然后学校会给发一张社保卡,不过有的大学只会发一张简单参保凭证。
这些凭证我们都得保存好,方便日后看病报销。
大学生医保社保卡等凭证2、大学生医保需要多少钱?值得参加吗?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看牙。
去年年末,我们同事因为两颗智齿以及虫牙折腾的厉害,看牙前前后后花了七八千。
成都市医院医保试题及答案
成都市医院医保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成都市医保分为哪几个类别?A. 城镇职工医保B. 城镇居民医保C.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2. 以下哪项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A. 基本医疗费用B. 特殊药品费用C. 个人体检费用D. 住院床位费答案:C3. 成都市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是多少?A. 50%B. 70%C. 90%D. 100%答案:B4. 成都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以下哪些支出?A. 购买药品B. 支付门诊费用C. 购买保健品D. 支付住院费用答案:A, B, D5.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A. 异地就医备案B. 转诊手续C. 个人身份证明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判断题1.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任何医院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错误)2.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自由提取。
(错误)3. 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正确)4. 医保报销的药品种类有限制,不是所有药品都可以报销。
(正确)5.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可以回到参保地报销。
(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答:参保人员需要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异地享受医保报销。
2. 成都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了解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单据,以便报销。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女士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到北京就医。
请问张女士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在北京就医时享受医保报销?答:张女士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向成都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提供工作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选择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在就医时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 保留好医疗单据,以便回成都市报销。
医疗保险
标题: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244号)发文号:成劳社办[2007]244号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签发单位: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时间:2007-10-19是否有效:有效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办[2007]244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现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7〕6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照《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年满19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有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商、灵活就业的人员。
(二)没有成都市户籍的、父母双方均无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
第三条原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无用人单位、未从事个体经商或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3倍以下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予保留。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计缴费年限。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计算公式为:上一年成都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 - 政府补助金额,计算单位精确到元。
第五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生婴儿满月后30日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非少年儿童)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不按时续保缴费视为中断参保。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指由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和标准的总称。
目录的制定与调整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目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项目和医用材料项目。
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各类疾病的诊断、治疗、手术等,药品项目包括各类药物的门诊和住院使用,医用材料项目包括各类医疗器械和耗材的使用。
首先,医疗服务项目中包括的内容包括临床诊断、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治疗、手术治疗等。
具体包括:常见内科疾病、常见外科疾病、妇产科疾病、儿科疾病、眼科疾病、耳鼻喉科疾病、口腔科疾病等。
其次,药品项目中包括的内容包括各类药物的门诊和住院使用。
具体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使用方法等。
药品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
其中,西药主要包括抗生素、抗病毒药、消炎药、抗肿瘤药等。
中成药包括一些中医理论为基础的中成药制剂,常用于一些慢性病和老年人的常见病、多发病。
中药饮片是指将中草药制成粉末或颗粒,或者是煎剂方式给与患者使用。
最后,医用材料项目主要包括各类医用器械和耗材的使用。
具体包括:医用材料的种类、规格、价格等。
医用器械主要包括各类手术器械、治疗器械、检验器械等。
耗材是指在医疗过程中需要用到但使用后即被废弃的物品,如输液器、注射器、手套等。
目录的制定和调整需要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患者需求的变化进行。
这需要依据临床实践、医学研究、经济可行性等方面的考虑,不断完善和调整目录内容。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部门会根据医疗资源的配置、质量控制、费用管理等因素进行适时地修订,以保证广大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总之,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目录的制定和调整需要科学合理,并且需要经过广泛的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等程序,以确保目录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成都市大病医疗补助实施细则
成都市大病医疗补助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大病医疗补助实施细则,大致如下:
1. 适用范围:成都市户籍居民和参保居民,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大病保险的人员均可申请大病医疗补助。
2. 大病诊断范围:符合国家或成都市规定的大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重型肝炎、肺动脉高压等。
3. 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类型和保险政策的规定,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
不同。
一般情况下,医保部分报销比例为50%至80%,大病保险部分报销比例为80%至90%。
4. 医疗费用限额:大病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可以申请大病医疗补助。
具体
金额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而定。
5.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前先去当地社保或医保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供相
关的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
经审核通过后,大病医疗费用将由医保机构或大病
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给医院。
6. 补助申请时效: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需在就诊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大病医疗补助
申请,具体时限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而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当
地社保或医保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四川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四川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近来有许多⼈都对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较感兴趣,但其实⼤多数⼈对成都市最新医保报销范围及⽐例是怎样规定的都不太了解,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家带来帮助。
⼀、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1、个⼈⾸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领完后60⽇内参加(接续)医保的,⾃缴费次⽉起享受医保待遇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可以报销的范围主要包含医⽣的门诊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医院杂费、⼿术费⽤、各种检查费⽤等。
三、不能报销的范围(1)⾃⾏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育的医疗费⽤(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费(有家庭储⾎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3)、车祸、打架、⾃杀、酗酒、⼯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4)矫形、整容、镶⽛、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四、2019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例:1、《职⼯医保》⼀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92%报销。
⼆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9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按85%报销。
2、《居民医保》⼀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档60%、⼆挡80%、三挡85%报销。
⼆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按⼀档55%、⼆挡65%、三挡8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档35%、⼆挡50%、三挡65%报销。
社区卫⽣服务机构和乡镇卫⽣院:起付线100元,按⼀档65%、⼆挡90%、三挡90%报销。
注意:居民医保有3个档,区别是保费不同,⼀档100元、⼆档200元、三档300元。
不在社保⽬录⾃费药和进⼝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药的最⾼报销限额为职⼯医保35万/年,居民医保⼀档4万/年、⼆档5万/年、三挡6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付。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按病种分为下列三类,具体认定标准依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见附件):第一类: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第二类: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肾病综合症4、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5、慢性白血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8、系统性红斑狼疮9、血友病(限学生儿童)第三类: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2、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3、类风湿关节炎4、高血压5、肺结核6、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7、糖尿病8、帕金森氏症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精神疾病:焦虑症、强迫症第三条门诊特殊疾病实行定医疗机构、定病种、定诊疗项目和药品范围的“三定"管理办法。
定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作为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应首先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一所作为其定点医疗机构。
定病种:明确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病种和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标准及范围,一个审核期内申请的病种不得超过5种。
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限本专科)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
定诊疗项目和药品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病情提出治疗方案,确定所需药品名称(与药品目录一致)、用法和用量、诊疗项目(含物价编码及检查、治疗次数等)。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推荐下载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门诊诊疗费、远程诊疗费、导医服务费等。
2.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预约)医疗服务费、褒恳费、自请特别护士费、上门服务费、出院随访费、母子系统全程服务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黑斑、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瞩蛊按皆兰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补兔唇、正口吃、矫斜眼、切多指(趾)、包皮环切、“O”形腿、“X”形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3.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
5.各种健康体检。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7.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预测、健康预测、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劳动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细胞刀、正电子发射段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跟、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于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础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3.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器械。
4.采用不符合国家或省有关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管理监督规定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医用材料进行的诊疗史目。
5.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简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简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险种?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一)简阳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二)简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册学生,简阳市户籍(含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散居儿童、新生婴儿。
三、2020年个人缴费档次和标准四、参保须知(一)如何参保?1、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已在学校参保学生不再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保。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含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由相应资助部门组织参保缴费。
3、其他居民在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保登记及缴费。
4、新生婴儿,出生后180天内,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须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到医保中心11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二)办理参保所需资料1、本市城乡居民持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⑴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六、缴费时间、方式和待遇享受时间(一)筹资期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在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保登记,在税务部门缴费。
(二)筹资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等待期;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设90天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三)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筹资期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参保缴费90天后(不含90天)享受医保待遇(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一、门诊待遇(一)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成都新出台三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成都新出台三种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二》和《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3个新办法从1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3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报销条件及享受待遇,以及限制条款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二》和《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3个新办法从1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对3项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报销条件及享受待遇,以及限制条款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办法实施前已经按原办法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的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可享受原办法规定的待遇。
新办法执行后,
在保险关系不中断的情况下,可按新办法规定接续保险关系并享受新
待遇。
据悉,新办法主要对补充医疗保险的4个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只有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才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对住院费用的报销金额实行了封顶限制;取消了50人以上购买补
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补充医疗保险3种的缴费比例,
根据年龄段进行区分。
参保人员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后,应在
60日内凭补充医疗保险单、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院证、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参加省和区(市)县
的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还须持省和所属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
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情况证明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
到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逾期不予报销。
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销。
四川各地医保
行)
成都市社保对于特殊器材、特殊材料(含植入体内材料)及一次性消耗材料材按下列标
准计算统筹支付,剩余部分为自付部分。计算方式如下:
单价在100-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按80%计算统筹支付,即自付20%;
单价在1000-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按70%计算统筹支付,即自付30%;
单价在5000-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60%计算统筹支付,即自付40%;
节、踩关节、股骨头(单侧、双侧)、人工椎体。
七、 其它:进入式化疗泵、封闭式留置针、封闭式安全留置针。
凡《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可另计费用的特殊器
材、特殊材料(含植入体内材料)及一次性消耗材料,一律不得另外收费;明确规定可
另收的,按购进价顺加不超过10%计收。(手术类项目按《医疗价格》中的特殊规定执
20% 20% 20% 20% 手术费(不包括手术材料等)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按20% (调整为实施单项价格在1 000元及以上手术费按l O%的费用扣除自付部分)。本办法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表(一)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表(一)
单价在100元及以上的按20%扣除 留置针限18元。
一、 心血管类:血管支架、冠脉支架、溶栓导线、介入导管、球囊导管、指引导位、
射频消融导管、指引导管、超声容栓导管、血管内超声导器、激光导管、血管内窥镜导
管、心脏起搏器民、临时起博器、中心静脉导管、深静脉导管(单腔、双腔、三腔)、
PIU导管、漂浮导管、射频导管、临时起博器电极位费
具体内容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155号)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号:第155号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签发时间:2008-11-18生效时间:2009-01-01《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险原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自愿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三)保大病,保当期,不设缴费年限;(四)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第三条(统筹模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参保补助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的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并组织参保及资助。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市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在册学生、在园幼儿参保。
卫生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管理并协助组织散居儿童参保。
计生部门负责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对象的确认并提供证明,帮扶部门给予参保资助。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身份确认和证明提供,统一组织城乡残疾人员(不含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参保。
负责困难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类、精神类残疾人和其他类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中的学生儿童以及残疾学生儿童的参保资助。
成都市医保规章制度
成都市医保规章制度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适用范围1. 依法在成都市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2. 已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缴费关系;3. 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之间;4. 在市内单位工作。
(二)保险待遇1. 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 享受门诊、住院、生育等政策性补助;3. 生育津贴和临时生育补贴。
(三)参保费用1. 职工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2. 社区医疗机构、居民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
(四)医务人员管理1. 提高医保支付比例,鼓励医务人员参保;2. 对参保医务人员实行终身受益。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适用范围1. 成都市户籍居民;2. 城乡居民;3.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的自然人。
(二)保险待遇1. 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 享受门诊、住院、生育等政策性补助。
(三)缴费标准1. 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所在城市居民医保费为当地城镇职工医保费的药后不高500元;2. 民族地区必须本人出具及以上《健康档案》由基层卫生机构审核;3. 村民报销金融地区由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对接,城市地区民族地区由当地医保机构对接。
三、大病保险(一)适用范围1. 成都市户籍居民;2. 城乡居民;3. 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的居民。
(二)保险待遇1. 大病保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2. 大病保险享受政府给予或免费的大病治疗;3. 贫困地区大病保险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纪检机制1. 对涉嫌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建立举报和奖励机制;2. 对医保资金使用管理不当、虚报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医保管理。
四、其他医疗保障(一)优抚1. 受国家政策优抚的对象,享受优抚医疗补助;2. 参加统一管理的优抚体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享受优抚医疗帮扶。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府发[2000]184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文:----------------------------------------------------------------------------------------------------------------------------------------------------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0年12月11日成府发[2000]18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遵循以下原则:(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应与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
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
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承办所辖统筹范围的医疗保险业务。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和统筹层次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城镇用人单位和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五)其他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
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可本着积极稳妥和区别对待的原则,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组分值付费实施细则解读2020
示例:三级医院城镇职工基金池 胃癌手术次均费用
50000元
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次均费用 10000元
基准病组原始分值=1000分 “胃癌手术”病组原始分值=50000÷10000×1000=5000分
二、主要内容
2.6 第六部分病组分值
(十)病组基础分值。
病组基础分值计算公式: 病组基础分值=病组原始分值×基础分值系数
二、主要内容
2.1 第一部分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下按 病组分值付费(以下简称按病组分值付费)。
患者与医院之间仍按项目付费
(十二)病组结算分值;(十三)调整系数
特殊病例及结算方式:(十四)极高费用病例;(十五)较高费用病例;(十六)
较低费用病例;(十七)不能入组病例;(十八)危重病例;(十九)特殊病例调整
基金预付制度:(二十)基金预付制度;(二十一)按月预拨;(二十二)次月
预结算;(二十三);暂停预付;(二十四)预付金缴回
示例:A医院基础分值系数 1.05 A医院胃癌手术病组基础分值=5000×1.05=5250 A医院基准病组基础分值=1000×1.05=1050
二、主要内容
2.6 第六部分病组分值
(十二)病组结算分值。 病组结算分值计算公式: 病组结算分值=病组基础分值×调整系数
(十三)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综合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次均费用、检查化验 费用占比、平均住院天数、人次人头比、全额自费率及实际报销比六项指标的增 长率,将考核结果标化加权后计算得出。(0.95-1.05)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12.18•【字号】成劳社发[2008]120号•【施行日期】200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120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证《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人员从工作之月起,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用人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尚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单位隶属关系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个体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一)《办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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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2、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由个人白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3、住院医疗费用;
4、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5、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6、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7、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8、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9、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医疗费;
2、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
3、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白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二、白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
42.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
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缴纳医疗保险3个月(含)以上;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
续)医保的,白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