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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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287·

1.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向院长提供培养、选拔、调配、任免、聘任干部的建议。做到任人唯贤、知人善任,充分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负责办理保健院职工的调入、调出、退休、退职、离休及请假和销假事宜。

4.管理职工劳动考勤,建立考勤制度。

5.抓好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并按照国家制度,办理职工的奖惩工作。

6.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接待外调人员,严格遵守机密守则。

7.按照上级制度做好各类人员职称报名、评审及岗位聘任工作。

8.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工作。

9.按时完成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

10.按上级部署定期完成全院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的各项事宜。

三、人事招聘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事部门、卫生局有关卫生系统人事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保健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1.聘用原则

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招聘人员从岗位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医院可持续发展长远角度考虑,严格控制招收各类人员的数量。

2.招聘程序

需用人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于每年的11 月份填写需用人情况申请表,由人事科汇总后交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招聘。对新接收的各类工作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接收工作人员的标准和条件

3.1 临床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省以上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3.2 医技、保健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3 行政科室:本专业全日制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4 护理岗位: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5 后勤岗位: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工资福利待遇

对于新招收的各类工作人员,临时工期间发放不低于河北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临时TT 资。可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计划生育休假、产假(3 个月)。如实行人事代理制后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职称评聘工作制度

1.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制度、条件组织各类人员的职称报考、评定工作。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高职晋升人员,个人申报,公开述职,群众评议,考核答辩,量化评分,保证结果公平、公正。

3.职称评聘工作要做到科学设岗,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评聘分开、竞争上岗。

4.在科主任、护士长的提拔任用上,采取竞争上岗,在一定范围公布于众,实行自愿报名,公开述职答辩,群众评议,组织人事考察,院长聘任制。科主任

年龄限制:一般男55 周岁以下,女50 周岁以下,临床科室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护士长年龄一般限制在40 周岁以下,护师以上职称。竞聘上·288·五、职工奖惩制度

1.奖励

1.1 对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2 每年按上级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其中成绩突出者,再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升级(含浮动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奖励。奖励种类的使用,以工作成绩和对国家、人民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

1.3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均应给予奖励

1.3.1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献身于人民的医、教、研、防事业成绩突出堪称表率者。

1.3.2 在完成本职任务中,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改革,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对提高医疗质量上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1.3.3 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国家资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财产保健院利益和人民生命健康免受重大损失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较大贡献者。

1.3.4 其它万面有突出成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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