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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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区别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
付款地
出票地
付款地
出票地
收款人名称(授权可补记)
付款地
出票地
可能记载事项
在票据上记载的其他事项不发生票据的效力
票据行为:
汇票: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本票:出票、背书、保证
支票:出票、背书
汇票、本票、支票记载事项的区别:
汇票
本票
支票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
5、收款人的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1、表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初级 经济法第三章本票_支票_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初级  经济法第三章本票_支票_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汇票本票银行本票支票定义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到期日远期汇票纸质的付款期限6个人,电子的1年性质委托证券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出票人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见票即付,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后果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空头支票,中国人民银行票面金额5%》1000罚款,2%的赔偿金。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1、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负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人向银行签发的,要求从其存款帐户上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指定人的书面凭证汇票、本票、支票同属狭义的票据范畴,其构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书、承兑、付款这些流通证券的基本条件,都是可以转让的流通工具。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支票的有效期: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的签发人为一般企业。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汇总表格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汇总表格

①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 3 日工作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 诺付款。 ②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③承兑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拒绝付款 ④付款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同意付款
转账 现金本票:提现
①超期后果:持票人超期未提示付款,在票据 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 行请求付款。
电子:自出票日起不超过 1 年
①表明字样
银行本票 (见票即 付)
①承诺见票时无条件付款人 ②出票人:银行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出票日起 2 个月内
出票日起 2 年
☆没有付款人
支票
①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人:单位或个人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金日收改票无效,结算凭证不受理 缺一必记票无效,空头支票不受理 除权判决票无效,未明多金不受理
☆不→无效: 背书条件不条件,多人背书不背书 承兑条件不承兑,绝禁保证不保证
转账 现金汇票:提现
①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用转账汇票 ②双方都是个人才能申请,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 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银行罚持票人票额 0.5‰但不低于 1000 元罚款【按多罚】 承兑条件不承兑,持票不追付款人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提示承兑又背书,前手背书你要完
☆票据: 票据种类本支汇,行为保证出书兑,功能汇付算资信 个人不商汇信证,异地本票不能用,本票没付支没收 基本当事出收付,可以挂失兑现支,票据丧失止催诉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非常详细】

三种票据比较:支票与本票、汇票的异同点【含票样图片,后附法规出处】1、承兑概述:承兑(Acceptance)即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的两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出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出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2、承兑特征:1)承兑是汇票独有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承兑只能是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承兑需在汇票正面位置。

3、承兑影响: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本票的见票规则1.本票见票的涵义。

本票的见票,是指本票的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本票的定期付款的到期日,于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及日期并签名的行为。

本票与汇票相同,可分为定期本票、计期本票、即期本票及注期本票等四种。

其中,就定期本票与计期本票来说,因到期日已经确定,期日到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尚无问题;就即期本票来说,因持票人只须提示本票向出票人请求付款,也无问题;就注期本票来说,到期日未确定,须在持票人见票提示后方可确定,因此,正如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一样,本票设有见票制度。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12票据权利时效,是指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提示承兑期限,就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

如果承兑人仍愿意接受承兑,则此时就是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四)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

所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兑期限),此时还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

但是如果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此时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了,这张票据就相当于作废了。

3银行汇票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付款期为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汇票本票支票的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

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2)都是格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

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付款期为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

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

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5)都是无因证券。

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

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

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

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

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

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3)支付功能。

票据三者之间的区别归类(表格)

票据三者之间的区别归类(表格)
2个月内
10日
7
提示承
兑期限
见票即付
见票即付
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款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受理
8
是否背
书转让
现金银行汇票不能背书转让(须记载实际结算金额)
可以背书转让
现金银行本票
不能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现金和普通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委托支付票据
5
出票人
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
人,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出票人的付款责任并不因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而解除,所以持票人对出票人享有追索权
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出票人保证
支票付款,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6
提示付
款期限
1个月
10日
序号
区别
银行汇票(银行现金汇票、银行转账汇票)
银行本票(签发主体不同,分银行本票、商业本票)
支票
1
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定额、不定额本票
普通支票(划两条线的是划线支票)、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我国一般只有现金和转账支票)
2
定义
出票人(出票银行)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
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9
是否可
以转账
银行汇票都可
以用来转账
银行本票都可以用来转账
除现金支票都可以转账
10
我国使
用范围
同城、异地
同一票据交换区
同一票据交换区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银Leabharlann )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知识点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2说明: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

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3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

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

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贷:短期借款⑥“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 40000贷:应付票据:40000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借:应付票据 4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4⑦“应收票据”(收款方账户)账户作用:记录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变化及结存情况账户性质:资产类企业收到商业汇票的面值到期付款方存入银行兑现的票据面值余额:尚未到期的票据面值练习题:公司将持有一份6个月期限票面利率6 %面值50000元的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出票日为5月2日,到期日为11月2日,贴现日为9月25日,贴现利率为7 %,求贴现实得额。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提示承兑期限,就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

如果承兑人仍愿意接受承兑,则此时就是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四)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

所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兑期限),此时还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

但是如果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此时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了,这张票据就相当于作废了。

银行汇票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和各种时间大全(超级干货)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和各种时间大全(超级干货)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表格票据种类区分项目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性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适用范围单位、个人,同城、异地使用。

单位,同城、异地使用。

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用途和收款人必须都是个人)也可以用于支取现只能转帐xx。

出票人银行。

有直接支付责任。

单位。

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是否可以背书转让√√是否可以贴现×√(1)表明汇票字样;(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绝对记载事项(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6)出票日期;银行本票支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单位、个人。

同一票据交换区。

单位、个人。

同一票据交换区。

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现金支票只可以提取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转账支票只可以转账,普通都是个人)也可以用于支取现支票都可以,划线支票只可金。

以转账银行。

有直接支付责任。

单位、个人。

有直接支付责任√√××(1)表明本票字样;(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6)出票人签章(7)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7)出票人签章(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没有付款人(1)付款地;(2)出票地没有收款人(1)付款地;(2)出票地(1)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在汇票到提示承兑期限不需要承兑期日前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不需要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款不超过6个月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见票即付付款期限见票即付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未按期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代理付款银行不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后果票据权利时效追索权再追索权受理,但付款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出票日起2年6个月3个月(注意追索出票人情况不同)不超过6个月责任到期日起2年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出票日起2年仍应承担付款责任出票日起6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本票 支票 汇票的区别

本票 支票 汇票的区别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对于这三类票据的区别可以参看下面的图表。

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委托证券
付款人、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收款人
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存有轻易缴付责任存有轻易缴付责任并无轻易缴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1)表明本票字样;(1)表明支票字样;(1)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缴付的允诺;(2)无条件缴付的委托;(2)无条件缴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3)确定的金额;(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4)付款人名称;(4)付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5)出票日期;(5)收款人名称;
(6)付款人签章(6)付款人签章(6)付款日期;
(7)出票人签章
(1)退款地;(2)付款地(1)退款地;(2)付款地(1)退款地;(2)付款地;(3)退款日期
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
(2)定日退款、付款后定期退款的,在汇票到期日前汇票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
自付款日起至2个月内提示信息退款自付款日起至10日之内提示信息退款(1)见票即付汇票,自付款日起至1个月内提示信息退款
(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
未按期提示信息退款的后果
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

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

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

支票,本票,汇票的区别(Rf # W* 1τ一、付款期限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天。

汇票: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

二、适用范围不同支票:支票只能在同城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使用。

汇票: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三、付款人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汇票:汇票的付款人一般为银行。

四、背书转让不同支票: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

五、追索权不同支票:支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汇票: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本票与汇票,支票的区别商业承兑汇票票样反向1.定义不同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2、性质不同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四、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 四、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证券性质:支票属于委托证券、自付证券;汇票则 为委托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本票是一种自付 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 ●基本当事人:汇票有3个;本票和支票只有2 个(由 于支票中的银行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人,因此,严格 说,支票只有2个当事人)。 ●付款人资格:汇票无特别规定;本票为出票人;支 票为银行和金融机构。 ●资金关系:发行本票和汇票不必有资金关系;签发 支票必须先有资金关系。
●主债务人:本票和支票为出票人;汇票为出票 人或承兑人。 ●出票人的责任:支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付款责 任;汇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 本票的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背书人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支票和本票背书人承担担保付款 责任;汇票的背书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 ●承兑行为:即期汇票、支票和本票无承兑行为; 远期汇票有承兑行为。 ●保证行为:支票无保证行为;本票和汇票有保 证行为。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区别对比表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区别对比表

同城或异地;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
定日付款;
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 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内
出票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同城或异地;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业务特点
适用范围
提示付款期限
绝对记载事项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 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见票即付
出票日起2个月内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见票即付;
委托证券
支票 (汇票特例)
见票即付
2007年6月25日起实现全国通用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日起十日内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注:红字为皆有相同项,其他着色字为部分相同项
(银行;法定金融机 构)
过6个月;
票”的字样;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根据购销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
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
到期日起10日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定日付款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性质 约定证券 (本人付款)
委托证券 (出票银行)

汇票、本票、支票的详细总结

汇票、本票、支票的详细总结

汇票、本票、支票的详细总结(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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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时效,是指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提示承兑期限,就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

如果承兑人仍愿意接受承兑,则此时就是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四)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

所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兑期限),此时还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

但是如果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此时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了,这张票据就相当于作废了。

银行汇票
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承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支票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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