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支票-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通俗讲解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通俗讲解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通俗讲解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最近看到很多朋友们都在问关于汇票、本票、支票的问题,大多数刚接触这几个名词的朋友还是不太了解这三种“票”该如何区分,纷纷表示看概念看到要吐,却还是记不住。
今天,我就来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教大家区分这三者!(一)概念1.本票概念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概念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案例及讲解1.本票讲解本票:一张欠条。
隔壁老王要我还钱,但是我此刻囊中羞涩,于是给了他一张欠条(本票),并且告诉他,如果下次再找我,拿着这张欠条,我二话不说就会给钱。
(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会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银行。
)但是我告诉老王,因为最近手头太紧,过了这段时间我可能就不记得了,所以让他两个月内来找我要钱。
(本票的提示期限为2个月)2.汇票讲解汇票:一封密令。
隔壁老张又来找我借钱,虽然我自己没钱,但是碍于面子,我给了他一封密令(汇票),用来命令老刘给他钱,告诉老张可以拿着这封密令去找人要钱。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出票人老刘=付款人老张=收款人、持票人(如果出票人为银行,就是银行汇票;如果出票人是商业主体,那就是商业汇票啦。
)我告诉老张,时间不等人,另外一个人没啥耐心,所以要在一个月之内去找他。
(汇票提示期限为1个月)如果我的密令上写着命令写着:命令老刘见到本书后,立刻给老张3500元,不得延误。
初级 经济法第三章本票_支票_汇票区别及相关知识(表格总结)
汇票本票银行本票支票定义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使用范围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转账现金支取现金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到期日远期汇票纸质的付款期限6个人,电子的1年性质委托证券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出票人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见票即付,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后果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空头支票,中国人民银行票面金额5%》1000罚款,2%的赔偿金。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1、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负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人向银行签发的,要求从其存款帐户上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指定人的书面凭证汇票、本票、支票同属狭义的票据范畴,其构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书、承兑、付款这些流通证券的基本条件,都是可以转让的流通工具。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支票的有效期: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
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
商业汇票的签发人为一般企业。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支票,本票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本票、支票、汇票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票据,它们在不同场合下具有不同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文将就此向您介绍这三种票据的区别。
一、本票本票是指以某人为本,由其发出付款承诺的票据。
本票一般用于债权人向债务人借款时,为保证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会签发一份本票给债权人,表示在一定时间内负有还款责任。
与此相反,持有本票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本票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就是说,在债务人破产或其他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优先获得偿还。
二、支票支票是指银行为其存款人提供的、承诺定额支付存款人或经过存款人授权的持票人的工具。
支票一般用于个人或企业向他人、机构等进行付款。
支票承诺的支付是由银行负责保证的,因为支票需要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上才能进行支付。
因此,支票有一定的支付保证功能。
三、汇票汇票是指银行在应客户之要求开出的、用于货款支付等贸易结算的票据。
汇票一般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与资金转移等场合。
汇票与支票区别在于,汇票是由银行出具,而支票是由账户持有人出具。
汇票的支付与结算通常使用银行国际结算系统进行,可以实现各国货币的兑换。
四、本票与支票的比较1. 支付人不同:本票由债务人发出,而支票由账户持有人发出。
2. 支付方式不同:本票一般用现金、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而支票需要在银行存款账户上进行支付。
3. 偿还权不同:本票持有人可以优先权受偿还,而支票没有这个优先权。
4. 风险不同:本票风险相对较高,因为受偿支付时间不确定,而支票支付由银行保证,风险相对较小。
2. 使用场景不同:汇票一般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与资金转移等场合,而支票一般用于个人或企业向他人、机构等进行付款。
4. 受偿方式不同:汇票的支付是由银行承担责任,汇票持有人可以依据汇票向银行要求付款;而支票支付有账户持有人授权,持票人要求银行支付。
总体来说,本票、支票、汇票作为票据,各有其自身的优点与缺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选择更加合适的票据进行使用。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汇总表格
①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 3 日工作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 诺付款。 ②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③承兑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拒绝付款 ④付款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同意付款
转账 现金本票:提现
①超期后果:持票人超期未提示付款,在票据 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 行请求付款。
电子:自出票日起不超过 1 年
①表明字样
银行本票 (见票即 付)
①承诺见票时无条件付款人 ②出票人:银行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出票日起 2 个月内
出票日起 2 年
☆没有付款人
支票
①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人:单位或个人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金日收改票无效,结算凭证不受理 缺一必记票无效,空头支票不受理 除权判决票无效,未明多金不受理
☆不→无效: 背书条件不条件,多人背书不背书 承兑条件不承兑,绝禁保证不保证
转账 现金汇票:提现
①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用转账汇票 ②双方都是个人才能申请,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 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银行罚持票人票额 0.5‰但不低于 1000 元罚款【按多罚】 承兑条件不承兑,持票不追付款人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提示承兑又背书,前手背书你要完
☆票据: 票据种类本支汇,行为保证出书兑,功能汇付算资信 个人不商汇信证,异地本票不能用,本票没付支没收 基本当事出收付,可以挂失兑现支,票据丧失止催诉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银行汇票,支票, 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票据四种结算方式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①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付款人银行付款人自己付款人银行收款人、付款人付款人银行④使用范围同城、异地同城同城见票即付见票即付见票即付3-6 个月后使用期限1 个月10 个工作日2 个月持票人到期后一看款不足怎么办?银行把票扔出不不足部分银行管了垫付⑤背书转让②可背书可背书可背书担保情况可担保可担保可担保•现金支票:只提现•定额票•转账支票:只面:1000 ;转账5000 ;种类•普通支票:左10000 ;上角有平行线的50000叫“划线支票”•不定额票只转账;支票上面:直接往什么都没有的即银行本票上可提现又可转打数额账。
其他说明:①签发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墨汁②不能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发现空头支票按票面5% 但不低于1000 元罚款;持票人有权求偿2%③不得签发与预留印鉴不附的发票④不得签发与预留密码不附的发票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支票必须在交换区域内(同城)背书转让使用规范核算账户③应付票据(付款方)⑥应收票据银行存款(收款方)⑦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提前兑现的金融行为。
种类:•贴现(持票人VS 银行)•转贴现:贴现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让的银行不为单行为(兄弟)位办理现金•再贴现:商业银行或其他本票,现金金融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国本票只对个人民银行转让的行为(母子)人注意:承兑人在异地时,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 3 天的划款日期票据贴现“实得额”的计算:见说明⑧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
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 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 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本票支票汇票异同点
其他 我国使用区域
(三) 不同点总结如下表:
区别
定义 性质 基本当事人 付款人 主债务人
本票 (银行本票)
支票
汇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 银行机构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 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人的票据 自付票据 出票人(也是付款人)、收款人 约定本人付款 委付票据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委付票据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委托他人付款 承兑前: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 承兑后:承兑人,出票人 按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按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按付款时间不同: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有直接支付责任 商业汇票由第三人承兑的,出票人无直接支付责任, 只有担保责任
本票在任何情况下,都由出票人担当主债务人的 银行 责任。 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
种类 出票人 付款期限
中国只有银行本票。 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方能兑 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 付。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 期10天。 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 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 (1)银行汇票为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要承兑;
提示承兑期限
不需要承兑
不需要承兑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 (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 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 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 金额是确定的; 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 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 付款期也是确定 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 付款期也是确定 的付款日期。 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 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 款项的结算 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票据三者之间的区别归类(表格)
10日
7
提示承
兑期限
见票即付
见票即付
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款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受理
8
是否背
书转让
现金银行汇票不能背书转让(须记载实际结算金额)
可以背书转让
现金银行本票
不能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现金和普通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委托支付票据
5
出票人
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
人,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出票人的付款责任并不因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而解除,所以持票人对出票人享有追索权
主债务人是出票人;出票人保证
支票付款,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6
提示付
款期限
1个月
10日
序号
区别
银行汇票(银行现金汇票、银行转账汇票)
银行本票(签发主体不同,分银行本票、商业本票)
支票
1
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定额、不定额本票
普通支票(划两条线的是划线支票)、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我国一般只有现金和转账支票)
2
定义
出票人(出票银行)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
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9
是否可
以转账
银行汇票都可
以用来转账
银行本票都可以用来转账
除现金支票都可以转账
10
我国使
用范围
同城、异地
同一票据交换区
同一票据交换区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银Leabharlann )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
支票、本票、汇票的联系和区别
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1、都是以货币表示的;2、金额是确定的;3、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4、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账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本票支票汇票区别(表格总结)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超过这个时效,票据权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据权利,即不得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票据权利消灭。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提示承兑期限,就是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行使权利。
如果承兑人仍愿意接受承兑,则此时就是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三)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四)本票中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的2个月内行使的。
所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兑期限),此时还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
但是如果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此时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票据权利了,这张票据就相当于作废了。
银行汇票全国银行汇票一式四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和各种时间大全(超级干货)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表格票据种类区分项目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性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种类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适用范围单位、个人,同城、异地使用。
单位,同城、异地使用。
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用途和收款人必须都是个人)也可以用于支取现只能转帐xx。
出票人银行。
有直接支付责任。
单位。
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是否可以背书转让√√是否可以贴现×√(1)表明汇票字样;(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绝对记载事项(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6)出票日期;银行本票支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单位、个人。
同一票据交换区。
单位、个人。
同一票据交换区。
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现金支票只可以提取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转账支票只可以转账,普通都是个人)也可以用于支取现支票都可以,划线支票只可金。
以转账银行。
有直接支付责任。
单位、个人。
有直接支付责任√√××(1)表明本票字样;(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6)出票人签章(7)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7)出票人签章(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没有付款人(1)付款地;(2)出票地没有收款人(1)付款地;(2)出票地(1)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在汇票到提示承兑期限不需要承兑期日前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不需要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款不超过6个月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见票即付付款期限见票即付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未按期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代理付款银行不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后果票据权利时效追索权再追索权受理,但付款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出票日起2年6个月3个月(注意追索出票人情况不同)不超过6个月责任到期日起2年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出票日起2年仍应承担付款责任出票日起6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
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
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
支票,本票,汇票的区别(Rf # W* 1τ一、付款期限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天。
汇票: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
二、适用范围不同支票:支票只能在同城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使用。
汇票: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三、付款人不同支票: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汇票:汇票的付款人一般为银行。
四、背书转让不同支票: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
五、追索权不同支票:支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汇票: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本票与汇票,支票的区别商业承兑汇票票样反向1.定义不同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2、性质不同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与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一)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1)具有同一性质。
四、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主债务人:本票和支票为出票人;汇票为出票 人或承兑人。 ●出票人的责任:支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付款责 任;汇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 本票的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背书人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支票和本票背书人承担担保付款 责任;汇票的背书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责任。 ●承兑行为:即期汇票、支票和本票无承兑行为; 远期汇票有承兑行为。 ●保证行为:支票无保证行为;本票和汇票有保 证行为。
最完整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区别对比表
见票即付汇票:无需 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内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
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
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金额;
性质 约定证券 (本人付款)
委托证券 (出票银行)
商业汇票
见票后定期付款
同城或异地;
10日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商:买方开 户行
银;承兑行)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表明“支票”的字样; 委托证券
支票 (汇票特
见票即付
出票日起十日内
支票 (汇票特
例)
见票即付
2007年6月25日起实现 全国通用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十日内
注:红字为皆有相同项,其他着色字为部分相同项
定日付款汇票:汇票 到期日前
出票后定期付款汇 票:同上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
承兑汇票”的字样;
委托证券
定日付款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
的商品交易
付款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6个月;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 票:出票日起一月内
提示付款期限, 自汇票到期日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银行;法定 金融机构)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业务特点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区别对比表
同城或异地;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
定日付款;
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 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内
出票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同城或异地;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业务特点
适用范围
提示付款期限
绝对记载事项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 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见票即付
出票日起2个月内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见票即付;
委托证券
支票 (汇票特例)
见票即付
2007年6月25日起实现全国通用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出票日起十日内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注:红字为皆有相同项,其他着色字为部分相同项
(银行;法定金融机 构)
过6个月;
票”的字样;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根据购销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
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
到期日起10日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定日付款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性质 约定证券 (本人付款)
委托证券 (出票银行)
票据法图表:(一)汇票、本票、支票比较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功能
支付、信用功能
支付功能(国外有远期本票-信用功能)
支付功能
种类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
我国只有银行本票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
支票
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出票人、收款人(自付票据)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款式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3)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时效
二年
二年
六个月
(1)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2)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3)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亲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确定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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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本票支票汇票
定义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它金
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
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
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票人的票据
性质自付证券委托证券委托证券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种类银行本票(定额、不定额)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
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有直接支付责任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
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
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
日期;(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
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
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
日期;(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
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的名称;(5)
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
项
(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
本票支票汇票
提示承兑期不需要承兑不需要承兑(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2)定日付款、
限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3)见票
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
款
(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
示付款2)其她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
付款
未按期提示付款的后果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
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
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
应承担付款责任
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
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