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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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 第一章总则………………………….…………………………5-8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 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 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 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 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 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 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 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 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X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某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二○○六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3)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9)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与考核 (18)第六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84)第七章附则 (88)附注名词释义 (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差勤、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该营业区工作。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5)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业务人员的招募及异动 (11)第三章业务人员的职责 (24)第四章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27)第五章业务人员品质管理 (39)第六章组织归属 (64)第二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福利 (69)第一章业务人员的四项基本福利 (6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 (71)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 (74)第四章长期服务奖 (75)第三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待遇 (77)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77)第二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81)第三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00)第四章超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18)第五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34)第四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考核 (15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151)第二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56)第三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70)第四章超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84)第五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99)-3-第五部分综合开拓业务的待遇和考核规定 (214)第一章总则 (214)第二章综合开拓待遇规定 (214)第三章营销员综合开拓考核规定 (216)第六部分附则 (217)-4-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募入司、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福利保障、品质管理、待遇、业务考核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事项,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规定,特制定《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招募条件,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获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外勤人员;本办法所称“入司”,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的人员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生成业务代码并与我司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2-35第一章总则………………………….…………………………2-5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5-15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15-17 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17-26 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26-32 第六章组织归属…………………………….………………32-35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35-75 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35-3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38-50 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0-62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62-7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75-119 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75-79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79-92 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92-106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6-119 第四部分附件…….………………..…...…………………119--140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增员选择、待遇、考核、奖惩及福利保障,满足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代理人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2003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平保寿办[2012]--品质管理办法

平保寿办[2012]--品质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业务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寿险业务健康发展,共建中国道德标准最高的保险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入司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事项的营销和区拓系列业务人员。

第二章嘉奖第三条业务人员有下列各事项之一,且经个人寿险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审查认定属实的,将予以适当嘉奖:(一)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二)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为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的;(四)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做出贡献的;(五)经常协助推动公司各项训练活动,对业务同仁的工作绩效有长期助益的;(六)服务品质良好、业绩优秀且在公司服务年限长的;(七)其他特殊优良事迹。

第四条业务人员有符合上条各项情形之一者,“业评会"可视情况给予以下奖励:(一)书面奖励;(二)颁发奖牌、证书等;(三)颁发奖金;(四)提供培训机会;(五)受邀参加年度表彰大会,并接受优良事迹表彰;(六)其他适当奖励。

第五条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业务人员,经“业评会”审核认定并上报总公司确认后,可将相关奖励报备当地保监局.第三章罚则第六条业务人员若发生本章第四节《品质管理办法罚则》所列各项情况,经调查取证认定属实,根据该行为性质,予以扣分、扣款处理,发文通报,并录入品质管理系统。

第七条业务人员若发生附件未列的违规事项,各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及影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实施规定第八条业务人员品质案件的处理,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规行为案件、日常业务品质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三大类:(一)一般违规行为案件,即扣分在1-4分内的各类违规案件。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建立业务人员品质档案,实行差异化管理,引导业务人员全面提升业务品质,实现业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司的长期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业务人员,指经本公司委托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年资满半年的营销与收展系列业务人员。

对于未达到年资要求的业务人员,可对其业务品质进行记录,但不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契约品质指标的设置契约指标标准评分新契约问题件一件-1(在半年考核期内,第一件不计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犹豫期退保一件-2短期出险拒赔件一件-10第十三月继续率≥75%0[70%,75%)-2[0,70%)-3短险赔付率[0,50%]0(50%,60%]-1(60%,100%]-2>100%-3(一)新契约问题件:在新契约作业处理过程中产生问题描述、下发新契约审核通知书的新契约件(同一投保件问题下发超过二次以上计为一件问题件)。

不包括体检、契约调查、延期、(三)拒保及加费问题件。

(二)犹豫期退保件:在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内退保的寿险新契约保件。

第十三月保费继续率:十三个月后仍有效的保单保费之和/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保费之和其中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不含犹豫期退保件、趸交保费件同死亡件。

(四)短险赔付率=累计赔付金额/累计经过承保保费经过承保保费=保险责任经过期间/365*净保费以考核期为2001年上半年为例:分子: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赔付金额分母: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经过保费(五)短期出险拒赔件: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且被拒赔的保件。

第四条不良行为品质分值的设置(一)不良品质行为:按《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对不良品质进行警告、处分、解约的处理分别对同一行为设置不同的分值,营销部在进行确认时将根据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业务人员品质评定结论进行扣分并录入品质管理系统。

中国人寿基本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基本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A类地区)二〇〇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篇总则…………………………………………………3第二篇个人寿险组织结构和个人寿险运行机制……………9第三篇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制度…………………………14第一章业务人员岗位职责……………………………………15第二章业务人员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6第三章业务人员晋升、降级及异动管理规定………………21第四章业务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34第五章业务人员薪酬发放管理规定…………………………37第六章业务人员业绩考核与业绩查询规定…………………43第七章业务人员保荐管理制度………………………………47第八章业务人员合同管理制度………………………………54第九章业务人员从业证书管理制度…………………………68第十章业务人员考勤管理制度………………………………78第十一章客户管家协会章程……………………………………89第十二章业务人员行为规范……………………………………92第十三章业务人员办公职场管理规定…………………………94第十四章业务人员违规处理办法………………………………111第十五章业务人员离职及退职管理规定………………………116第四篇个人寿险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23第十六章业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24第十七章行销总监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3第十八章见习行销总监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6第十九章专职讲师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8第二十章兼职讲师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631第二十一章行销总监招募办法……………………………………167第二十二章专职讲师招募办法……………………………………168第二十三章兼职讲师招募办法……………………………………173第二十四章特殊贡献讲师评选办法………………………………178第二十五章行销总监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182第二十六章见习行销总监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184第二十七章兼职讲师薪酬补充规定………………………………185第五篇个人寿险业务管理制度………………………………186第二十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制度……………………187第二十九章个人寿险业务计划管理制度…………………………200第三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行销管理制度……………………206第三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客户服务品质评价制度…………215第三十二章个人寿险客户资源分配管理制度……………………217第三十三章个人寿险预警制度……………………………………2282第一篇总则3一、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一)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制度设计的根本;(二)能够系统性地解决目前寿险市场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借鉴企业发展研究的最新成果,把握国内寿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四)遵循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五)能够集中体现中资寿险公司的本土优势;(六)实现公司运作的标准化要求。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 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 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 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 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 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 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目录总则 ...................................................................................................................................... - 3 - 第一章个银保险业务组织架构................................................................................... - 3 - 第一节理财顾问 ...................................................................................................... - 3 - 第二节渠道经理 ...................................................................................................... - 4 - 第二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人事管理........................................................................... - 5 - 第一节职业生涯规划 .............................................................................................. - 5 - 第二节招聘管理 ...................................................................................................... - 5 - 第三节入职管理 ...................................................................................................... - 6 - 第四节异动管理 ...................................................................................................... - 6 - 第五节解除劳动合同 .............................................................................................. - 6 - 第三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薪资福利........................................................................... - 7 - 第一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福利津贴....................................................................... - 7 - 第二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薪资体系....................................................................... - 7 - 第四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考核办法........................................................................... - 9 - 第一节考核期的确定 .............................................................................................. - 9 - 第二节业务人员类别套转..................................................................................... - 10 - 第三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考核指标..................................................................... - 10 - 第五章附则 ................................................................................................................ - 11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银保险渠道业务管理,完善销售队伍组织架构,构建优势薪资体系和积极灵活的考核机制,打造新形势下具行销支持力与团队作战能力的个银保险业务队伍,实现个银保险业务的差异化、突破性快速发展,特制定《ⅩⅩ人寿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3版)》,以下简称《基本法》。

利安人寿个险基本法(2021版)

利安人寿个险基本法(2021版)

利安人寿个险渠道保险代理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21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保险代理人员的职级分类与组织归属 (3)第三章保险代理人员的招募与异动 (6)第四章保险代理人员的职责 (9)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10)第二部分保险代理人员的待遇 (15)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15)第二章保险代理人员的佣金项目 (16)第三部分保险代理人员的考核 (23)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23)第二章保险代理人员维持、晋升考核规定 (23)第四部分保险代理人员的福利 (28)第五部分附则 (29)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险渠道保险代理人员的招募入司、职责、从业守则、福利保障、品质管理、待遇、业务考核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事项,满足保险代理人员发展规划,保证营销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利安人寿个险渠道保险代理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21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代理人员,是指符合公司招募条件,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获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佣金”是指保险代理人员在本公司通过个人销售及组织发展应得的所有收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初年度佣金”(简称初佣)是指保险代理人员销售保单于第一保单年度所领取的佣金,计算公式如下:初年度佣金(以下简称FYC)=初年度保费×初年度佣金率。

初年度佣金的发放规则如下:定义说明:●承保月:保单签发日所在的自然月份;●统计月:保单承保月的次月。

初年度佣金发放规则:注:发佣月份为计提佣金月份的次月。

保险代理人员每月佣金的发放时间为每月月末日(含)之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续年度佣金”根据公司公布的《佣金率表》,依保险合同第二年度或以后实际保费收入及该保险合同所属年度产生。

每月统计续期缴费日在上月1日至月末日(含)之间的保单,此部分佣金于续期保费实收月次月末发放。

中国人寿基本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基本管理制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A类地区)二〇〇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篇总则…………………………………………………3第二篇个人寿险组织结构和个人寿险运行机制……………9第三篇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制度…………………………14第一章业务人员岗位职责……………………………………15第二章业务人员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6第三章业务人员晋升、降级及异动管理规定………………21第四章业务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34第五章业务人员薪酬发放管理规定…………………………37第六章业务人员业绩考核与业绩查询规定…………………43第七章业务人员保荐管理制度………………………………47第八章业务人员合同管理制度………………………………54第九章业务人员从业证书管理制度…………………………68第十章业务人员考勤管理制度………………………………78第十一章客户管家协会章程……………………………………89第十二章业务人员行为规范……………………………………92第十三章业务人员办公职场管理规定…………………………94第十四章业务人员违规处理办法………………………………111第十五章业务人员离职及退职管理规定………………………116第四篇个人寿险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23第十六章业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24第十七章行销总监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3第十八章见习行销总监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6第十九章专职讲师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58第二十章兼职讲师晋升及维持考核制度………………………1631第二十一章行销总监招募办法……………………………………167第二十二章专职讲师招募办法……………………………………168第二十三章兼职讲师招募办法……………………………………173第二十四章特殊贡献讲师评选办法………………………………178第二十五章行销总监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182第二十六章见习行销总监薪酬及福利待遇规定…………………184第二十七章兼职讲师薪酬补充规定………………………………185第五篇个人寿险业务管理制度………………………………186第二十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制度……………………187第二十九章个人寿险业务计划管理制度…………………………200第三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行销管理制度……………………206第三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客户服务品质评价制度…………215第三十二章个人寿险客户资源分配管理制度……………………217第三十三章个人寿险预警制度……………………………………2282第一篇总则3一、公司《个人寿险基本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一)以公司核心价值观为制度设计的根本;(二)能够系统性地解决目前寿险市场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借鉴企业发展研究的最新成果,把握国内寿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四)遵循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五)能够集中体现中资寿险公司的本土优势;(六)实现公司运作的标准化要求。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二○○六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3)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9)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与考核 (18)第六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84)第七章附则 (88)附注名词释义 (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差勤、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该营业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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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 2-35第一章总则................................................ 2-5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 5-15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1517)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726)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26-32 第六章组织归属........................ ... ........... 32-35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 35-75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 .35-3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385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5062)第四章 C 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62-7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 75-119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 .……………… 75-79 第二章A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79-92第三章 B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92-106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106119)第四部分附件…… .……………… ..… ...………………… 119--140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增员选择、待遇、考核、奖惩及福利保障,满足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代理人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2003 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 业务人员” ,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任免、考核、待遇、福利、工作规范及奖惩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四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和行销发展两种方式。

组织发展的职级包括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见习主任、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资深业务主任、见习营业部经理、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资深营业部经理、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资深业务总监。

行销发展的职级包括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行销主任、高级行销主任、资深行销主任、行销经理。

组织发展人员与行销发展人员可相互转任。

见习主任的组织归属、待遇等同于正式业务员。

见习营业部经理的组织归属、待遇等同于资深业务主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 业务主管”,是指经本公司聘用的各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和业务总监;“ 行销主管” 是指经本公司聘用的各级行销主任及行销经理;本办法所称“ 营业部”,是指各级营业部经理所管辖的营业单位;本办法所称“ 营业组”,是指营业部之下,由各级业务主任所管辖的营业单位;本办法所称“ 直辖”,是指由业务主管直接管辖的各级业务员在内的营业单位。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 初年度佣金” ,是指业务人员销售保单于第一保单年度所支领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初年度佣金(以下简称FYC )=初年度保费X初年度佣金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 续年度服务津贴” ,是指业务人员对保户提供售后服务所支领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续年度服务津贴=续年度保费X续年度服务津贴率,其领取以:一、收进续期保费;二、业务员在职为条件;第八条本办法所称“ 考核期”,分为季考核期、半年考核期和年度考核期。

季考核期,是指每年1至3 月、4至6 月、7 至9 月、10 至12 月;半年考核期,是每六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年度考核期为每年1-12 月。

第九条正式业务员的维持考核以及晋升考核,该考核季任职未满二个月的,并入下一个考核季考核。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件数”,是指寿险新契约的长期险保单件数(不含短期险),健康险新契约累计600元(含)为一件。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继续率”,计算公式如下:继续率=观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于生效后第十三个月实收保费—倍附卄X 50%观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保费(含附约)+ ------ 观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于生效后第十二个月实收件数 ---------- X5°%观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件数备注:一、本项继续率的计算范围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及发生理赔件。

二、继续率奖金每季核发一次。

三、提前收取的续期保费,不计入实收期的继续率,将自动计入应收期的继续率,并按此核发应收期的继续率奖金。

四、因保单有6°天宽限期,该季度的继续率奖金将在下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核发佣金时发放。

例:三季度的继续率奖金将在12月份核发。

五、根据继续率水平核发当年度年终奖金时,取用上一年度1°月份至本年度1°月份的继续率。

六、新增附约保费计入继续率的考核和继续率奖金的发放。

七、新成立的营业单位,本年度无续期保单的,继续率以70%计算。

第十二条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每月的发佣时间为20 日(逾节假日顺延)。

考核时间为考核月的25 日。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考核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随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一节业务人员的聘用第十四条各级业务单位及人员在招募业务人员时,不得违反下列规定:一、不得招募兼职业务人员;二、不得就业务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作不实的说明,尊重新人的知情权;三、未经授权,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刊登招募广告。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各级业务人员推荐新人,但推荐人或各级主管亦应把握新人的素质,加强对新人的辅导、训练。

对脱落率高的主管可暂停其增员活动。

第十六条招聘作业流程:、说明会:由营销部或营业区统一安排,说明会的会场原则上选在公司的职场。

营销部经理和营业区经理须参加新人说明会,并就公司的发展、运作机制、企业文化和营销工作做重点说明。

二、报名:(一)应聘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 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 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二)填写《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业务员求职表》附件一)(三)推荐人面谈并签署意见。

(四)上述材料交与营业部主管整理、编号、登记。

三、面试过程:(一)营业部经理面谈: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年龄:20 周岁---50 周岁;---高中以上学历(含);---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营业组主管作初步筛选;3.营业部经理作二次筛选,不合条件者将应聘材料归档或退回。

4.条件合格者由营业部经理面谈后签署意见,填写面谈记录表,交营业区。

(二)复审——营业区经理1.审核求职表及面谈记录;2.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通知营业部,并将材料归档,经半年后可销毁;3.将复审合格者材料及名单报营销部人管室;四、组织培训——营销部人管室、培训部(一)人管室审核上报的所有应聘材料,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并送交培训部;(二)培训部公布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地点;(三)培训部组织培训、考试,并公布考试结果;(四)人管室将培训未通过人员的资料退回营业区。

五、录用——营销部人管室(一)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担保书:其推荐人及主管为当然担保人外,须另觅二名担保人提供担保,出具担保书。

担保人须具有当地户口、正当职业、确定的住所及相应的担保能力;若原担保人失踪、死亡或丧失担保能力时,须另觅新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风险抵押金收据。

---近期(2 个月)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及《新人入司健康声明书》(见附件二)--- 《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二)应聘人员持以上材料经营销部人管室审核后,由人管室签发《寿险业务员上岗报到通知书》(见附件三)。

应聘人员持《寿险业务员上岗报到通知书》到营业部报到,营业部经理在《报到回执》上签字后交回人管室,据以确定入司时间;无特殊原因,超过5 个工作日不到营业部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对持有代理资格证的人员需与其签订《人寿保险代理合同》。

第十七条营销部人管室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增员条件进行审核把关,营业部主管对人管室意见有不同看法,由营业区和营销部协商,最终由营销部裁定。

第十八条新人培训未通过者,经其本人申请,营业区主管及培训部签字同意,可给一次机会,允许其参加下期培训和考试。

第十九条对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明、隐瞒或伪造个人简历者,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推荐人、主管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新人应在初次参加面试培训的营业区上岗,业务人员如有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对非其推荐新人或其他业务单位的在职业务人员进行内部增员的行为时,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降级或解除代理人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因违反公司业务品质管理规定而被解除代理合同的业务员一律不得重新聘用。

有两次(含)以上离职记录的业务员不得重新聘用。

第二十二条离职的业务人员在离职半年后才可重新入司, 其一切权益自新签定代理合同生效日起重新计算。

以前因离职而终止的各项权益不予恢复或重计。

二次入司的业务人员其推荐人不享受增员奖金及增才奖金。

第二节业务人员的异动第二十三条业务人员晋升遵循以下程序:一、本人申请二、上级主管推荐三、参加晋升培训并考试合格四、综合考评合格五、业绩合格第二十四条业务人员转正程序:一、试用业务员业绩达到转正条件,填写《业务人员及行销路线人员晋级申请表》(见附件五),提交营业部经理。

二、营业部经理审核其业绩及差勤、工作日志等综合表现,签署意见后交营业区。

无营业区的直接交营销部人管室。

三、营业区核对其业绩,有无业务员投诉或客户投诉等并签署意见,然后上报营销部人管室。

四、营销部人管室全面审核后,确定转正培训人员名单。

反馈营业区同时送交培训部。

五、培训部组织转正培训及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反馈营销部。

六、人管室根据考试结果签署意见后送营销部经理签批。

七、营销部下文公布转正人员名单。

八、人管室将转正材料归入二级档案,电脑作录入处理。

第二十五条行销路线人员晋升程序:一、业务人员业绩达到晋级条件,填写《业务人员及行销路线人员晋级申请表》,并逐级上报营业部经理、营业区经理(无营业区的直接上报营销部人管室)和营销部人管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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