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一、试验室设立1. 试验室的设立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室的场地和设施完备,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2. 试验室设立时应保证试验设备齐全,符合标准要求,质量可靠,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各项试验工作并及时报告结果。
二、试验室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以检查试验室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试验室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试验记录和结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三、试验项目1. 试验室应建立全面的试验项目清单,具体包括物理性能试验、化学性能试验、技术指标试验等,覆盖公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2. 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确定试验方法和标准,保证试验过程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试验项目的研究和改进工作,提高试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保证1. 试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记录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试验程序和操作规程,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试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试验室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试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六、环保管理1. 试验室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试验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保护环境和资源。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试验室管理体制,规范试验室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试验室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2. 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试验室技术员:负责试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数据记录,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2. 试验项目管理:(1)试验项目应经过评审,并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要求。
(2)试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应规范,包括样品标识、保存和处置等。
(3)试验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质量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环境。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试验室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严重违规行为可能被取消试验室资质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试验室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审计工作。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机构1. 试验室设立主管单位为公路局,具体管理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
2. 试验室设置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试验室主任直接对公路局负责。
3. 试验室主任由公路局指定,副主任由试验室主任评定,并报公路局备案。
三、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4. 试验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试验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数据可靠准确。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证试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
五、试验室工作流程1. 试验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样品的来源和使用安全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
六、试验结果审核1. 试验室对试验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2.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对试验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后方可发布报告。
3. 试验结果应按时准确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七、责任追究1. 对试验室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失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直至取消资格。
2. 对试验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不力,将被进行责任问责,甚至可以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试验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豫交文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监发【2009】183号)以及《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交质监发【2012】2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为完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由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
工地试验室的有效期自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备案通过之日起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二、承担母体授权且质监机构批准范围内的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五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二、旁站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的材料抽检和试验过程以及委托试验检测机构材料检验的送检见证(以下简称外委试验);三、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配合比进行复核,对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对进场的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四、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复验和批准。
第六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具体实施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七条工地试验室设立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称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母体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还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二、项目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工作;三、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某公路工地-《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案例
某工地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高速公路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规范工地试验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在各项目经理部建立工地试验室的同时,要根据施工现场工点的分布特点和需要,建立小型试验室、养生室、压力机室等,以满足现场部分项目快速控制、检验的需要。
在申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的同时,要局面提供本单位各工点检测机构的配置情况(包括地点、人员、仪器设备、房屋面积、环境状况、工作职责等)。
二、试验检测工作的依据和原则工地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部颁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江苏某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某高速公路东南段项目管理部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执行。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按此执行。
试验检测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数据准确、公正及时。
三、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按照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合格项目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驻地监理组应对上报的检测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其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项目管理部中心试验室进行动态、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驻地监理组应督促承包人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
四、试验检测频率试验检测频率:承包人自检频率为100%,驻地监理组抽检频率为不小于30%,项目管理部中心试验室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不同的分项工程确定抽检频率。
原材料应按每料源、每批号进行自检和抽检,各驻地监理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抽检频率,直至100%。
五、试验检测工作的分类施工单位、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施工质量等进行有效的检查、指导与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驻地监理组试验室除应独立进行复验外,还应对承包人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试验方法以及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6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____省棋盘关(陕川界)至广元公路工程项目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铁九局广陕高速公路lj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____,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4、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或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对降级使用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其精度范围及标志。
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做好标识封存并搬离使用场所。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检测中心对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云湛高速公路X1,TJ6—9标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JS2检测中心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尤为重要。
2、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3、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具体操作按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进行实施。
4、工地试验室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硬件建设标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质量管理精细化、数据报告信息化,试验室记录表格、报告表格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828—2012中的相关要求.5、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
1)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段单独设立,工程规模过大时应设立分试验室;3)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4)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宜作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5)工地试验室应按照规定通过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6)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6、广东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局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长临高速公路LJ12项目部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各类试验人员日常工作行为,保证试验室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试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及项目的规章制度,遵守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严格按照项目部的相关制度制定。
二、试验室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试验人员应自觉遵守本项目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外出必须向试验室负责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条上班期间禁止办理私人事件,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各试验人员应团结协作,并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四条各试验人员应及时、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并及时完成试验室负责人临时交于的工作任务。
如有特殊情况或别的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临时工作任务时,应及时向试验室负责人说明原因。
第五条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条对各自分管区域内所有仪器、设备的位置、性能、状态应熟悉掌握。
第七条试验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保障仪器的完好及精确。
保持试验场地的整洁,每次试验结束,必须及时打扫环境卫生。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第八条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并注明使用日期,试验检测项目和使用人签名。
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好试验记录。
对于水泥胶砂标养箱、水泥混凝土养护室控制器应按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仪器运行记录。
第九条化学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应存放在药品箱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条每天下班前,应管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和办公室、操作室的空调。
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械,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应留专人值班。
第十一条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应由当事人及时向试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说明详细和事故原因,并引以为戒。
第十二条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试验数据造假,资料要妥善保管;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应严格保密,不能随意或有意向外泄露。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通过超前试验、中间检验、工后检测等一系列试验检测为有关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技术决策提供参考、为判断质量管理的效果提供佐证、为工程质量的评价提供依据。
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节各方职责一、业主工程部(一)代表业主统筹管理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试验检测情况;(三)督促总监办和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建试验室投入运作;(四)监督监理中心试验室(简称中心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规范运作;(五)监督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开展工序检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标准试验等一系列试验检测工作和落实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控管理措施;(六)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和监理指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七)负责对接受本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外部试验检测机构(简称检测单位)的联系、确认工作;(八)配合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所开展的考核、监督以及工程交竣工检测工作。
二、监理中心实验室(一)在总监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实施和管理工作,业务上同时接受业主工程部的监控;(二)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开展对原材料、半成品、阶段性验收试验的抽检工作;(三)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四)管理总监办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五)检查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六)提供、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的格式,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七)协助派驻各标段的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八)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九)协助监理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1^一)参加重大与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十二)负责对接受承包人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的考察工作;(十三)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十四)对于本试验室不能实施的项目,可以委托经业主同意的检测单位试验。
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摘要:公路运输是我国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工程施工现场试验室对道路施工项目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影响。
基础建设标准化现场试验室是国家和地区公共账户建设项目的本质要求,也是项目整体建设质量的保证。
推进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将提高材料检测数据和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建设质量。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一、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1.驻地建设对于工地试验室地址的选择要根据现实的具体情况,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阳光、雨水、用电等多方面,最主要的是安全问题,所以在建设工地试验室的时候要对周围环境进行排查。
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应该遵循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经济适用的建设原则,要注意整体的布局是否分布合理,还有就是注意对试验室的功能要进行合理的划分。
根据工程的试验项目不同,试验室的划分也不同,主要有土工、集料、水泥、力学、水泥混凝土、无机结合料、沥青、沥青混凝土、标养室等。
为了满足试验所需,工地试验室的面积一般需要超过300平方米。
同时对于不同的检测需求还需要对试验室的部分功能进行划分。
比如需要不同的温度进行检测试验,就需要试验室具有加温和降温功能;如果对于湿度有要求就需要注意试验室的通风问题,还要具备一些加湿功能。
对于一些雨水天气较多的地方要注意预防墙体受潮,同时还要做好疏水工作,预防大面积积水。
还有就是注意高速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用电,试验室用电时应该选择试验室专用电路,同时为了预防发生紧急停电情况,试验室还需要配置紧急发电设备,以便应对停电问题。
试验室的用电还需要配置一些消防设备,防止发生一些意外火灾。
为了环境安全问题,试验室的材料选择应该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选择的材料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应该尽量减少成本。
2.试验人员配置工地试验室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作用十分重要,一个工地试验室的质量如何,能否发挥出其优势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试验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和职业素养,所以在对工地试验室的人员选择中要十分慎重,要根据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规定
试验室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2.质检体系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3.工作依据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2.省高指与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3.3.省高指、市高指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4.1.2.在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并在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并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与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4.1.4.各项工程实施中,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质量进行验收试验并作出评定;4.1.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还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在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并提出意见;如认为没必要时,则在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4.1.7.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处理,通过试验检测,提出评价及处理意见,并报送省高指;4.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4.2.1.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在业务上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做好质量检查工作;4.2.2.在做好自身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应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自检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定期汇总、分析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及时提交市高指;4.2.3.当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4.2.4.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1)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并批准;(2)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c、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d、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3)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b、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c、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市高指,必要时报请省高指检测中心派人参加;d、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重要工艺试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性能,路基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b、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也应进行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5)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在各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时通过实际内在质量的检测来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b、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驻地监理组也应按照要求进行独立的验收试验;4.3.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4.3.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接受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检查指导,并配合好上述各级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4.3.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4.3.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各项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的验证试验、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和全频率抽样试验等;4.3.4.承包人应定期将试验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给驻地监理组,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应主动、及时地上报;5.各级试验室管理要求5.1.工作要求5.1.1.各级试验室应根据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5.1.2.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省高指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5.1.3.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对其进行审查、复检;同时驻地监理组对试验室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市高指;市高指将其抽检情况及承包人和监理组自检、抽检结果汇总后定期上报省高指;5.1.4.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驻地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的工程报验后、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在收到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工程报验后,若决定要抽检均须尽快进行,原则上在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5.1.5.各级试验室抽样试验的频率要求如下:承包人工地试验室100%全频率抽样试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20%频率独立抽样试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5%频率独立抽样试验5.1.6.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对报验过的路段或分项工程进行抽查,独立确定检查的路段及结构物部位,监理组及承包人据此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并为检查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和设备;工程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监理组和承包人的内业资料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组独立试验的频率,检查资料管理情况;(2)对各级试验室的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等;(3)对道路和结构物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检测;5.1.7.市高指检测中心还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标段内的其它路段、结构物进行一般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要求监理组试验室另外安排检查,必要时纳入同次检查;其检查结果经市高指检测中心认可后可一起纳入质量通报;或者,根据现场检测情况,可要求监理组或承包人试验室完成某项标准试验或抽样试验,试验室应在约定时间内准确地完成试验,并上报试验结果;5.2.试验室设置要求5.2.1.市高指建立或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应达到江苏省交通工程甲级试验室标准,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以上监理与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监理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2.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试验室;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专业试验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驻地监理组如设现场监理组,现场监理组也需根据工程要求建立简单的试验室,配备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2.4.各级试验室的试验仪器均应交由相关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做好检查记录;专用仪器由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专用仪器计量检定站计量,通用仪器由各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通用仪器范围如下:烘箱、高温电炉等热工仪器;搅拌站称重设备、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天平、秤等衡器;尺等量具;通用仪器范围外的均为专用仪器,请严格按类别分别请以上两家单位计量,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请江苏省技术监督测绘专用仪器计量站或其他政府监督部门计量;5.2.5.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对下级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工程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增加仪器设备,对欠缺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由省高指统一购置,在相应款项中扣回;各级试验室所需配置的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5.3.试验室环境要求5.3.1.各级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一般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5.3.2.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项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齐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计量证书复印件等应悬挂或张贴在墙上适当位置,主要包括:(1)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安全和卫生制度(5)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5.3.3.试验室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互相干扰;5.3.4.室内采光好,管道、线路布置整齐,有安全管理措施;5.4.试验资料要求5.4.1.试验应采用省高指统一规定的表式进行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5.4.2.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单等必须按专业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并配备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归档保管;资料填写准确规范,不得任意涂改;试验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与结论准确可靠;凡因试验室工作差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5.4.3.各试验室必须编制试验规程等技术文件清单、仪器设备标定台帐和各项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必须包括试验结果的具体数据及结论、记录表编号、报验单或报审表编号,外委试验也应建立台帐;5.4.4.资质章红色盖在表格右上角,监理抽检章红色盖在监理单位名称上;5.4.5.试验记录表内试验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三栏要签字,若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施工单位做试验且对数据认可时则在施工单位试验记录表上“试验监理工程师”一栏签字,否则不能签,技术负责人为各单位试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对于监理组试验室试验记录表,试验人、复核人、试验监理工程师三栏需签字;标准试验报审表中承包人必须签字,且“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标段项目经理部”章要盖在承包人签字上;5.4.6.表头“试验规程”一栏,填某本规程的编号;在对某一指标下结论时,要写清楚符合的具体标准名称,且标准名称为国标或行业标准,如无国标或行业标准可填写施工指导意见; 在试验数据的填写过程中,如一格很小,小数位可以写在这一格的右上角,不能超出这一格;监理组试验表格右上角“合同号”填写施工单位的合同号;试验表格不允许空白,不用填的打上“/”,大面积空白的盖“以下空白”章蓝色;5.4.7.试验记录表格一式三份,一份是原始记录,其它二份作为报验资料存档不能有涂改;报验资料至少要报二份,必须是原件,分别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报验资料如是标准试验或市高指另有要求时应另外至少复印一份,原件盖章后再复印后连原件一起报给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留存;5.4.8.进场材料监理组每批次都必须抽检;建材报验单监理组每份都必须附抽检资料,若同一批分几次报验时,除第一次报验资料为原件外,其余几次可采用复印件,但需注明原件位置,要将“原件见建材报验单×××编号”填写于记录表“工程建设项目”上方,但要注意字不要写到装订线以内;5.4.9.施工单位保存的水泥、钢筋、沥青、矿粉、抗剥落剂等质保书原则上必须是原件,且有厂家质量或质检专用章;如原件存中间商处,则质保书复印件上应加盖中间商的单位章和“原件存我公司”的证明章;施工单位要提供质保书复印件给监理组、中心试验室;材料进场单施工单位一式至少应有三份,一份施工单位材料部门保管,一份施工单位试验室保管,一份提供给监理单位作为抽检依据;5.4.10.所有试验检测数据修约采用“奇升偶舍法”,具体修约方法见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5.4.11.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报给监理组后,监理组要写出初步意见后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不能只列举监理组试验室的数据于标准试验报审表上;5.4.12.委外试验施工单位在监理组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试验报告填写施工单位、监理组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三方,委外试验报告中应注明送样人及见证人姓名;附件: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一、路基、结构工程一路基工程二结构工程二、路面工程注:路基工程中带☆号的仪器设备在路面工程底基层和基层中会使用到;。
云南玉楚高速公路TJ-6标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玉溪至楚雄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中铁四局集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玉楚高速公路TJ-6标工地试验室2019年02月21日前言本办法是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下发试验检测用表(F表)样表及说明和《云南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立卷归档实用范本》为依据,结合玉楚高速施工特点做试验检测资料的编写补充完善。
目录1.试验检测用表(F表)填表说明 (1)2.试验检测项目(参数)、频率、取样要求规定 (14)3.试验检测资料编号规则及使用说明 (41)4.试验及计算精度要求 (48)5.试验检测资料整理排序要求 (63)6.试验检测要求及试验资料审批程序 (70)第一章试验检测用表(F表)填表说明试验用表说明本试验用表属于《玉楚高速公路建设用表》第七章试验检测用表(F表)的一部分,用表的设置以满足工地试验室需要为原则,基本参照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核定的检测参数。
我省以往试验记录表与报告表不分,表格中反映的信息不全,如:缺少试验结论、判定依据、试验依据等,原始记录与报告的区别仅在于打印与手写。
这次编制,将公路试验用表分为记录表和报告表两种表格类型。
试验记录表表述的信息主要是原始数据记录信息,是整个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信息的真实记录。
试验报告表表述的信息主要是试验结果,包含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结果判定以及检测结论等内容及反映检测结果与结论的必要的图表信息。
一、表格体系试验检测表格体系包括试验用表(分为试验记录表和试验检测报告表)、试验汇总表、试验月报表、试验台账表四大类。
1、试验用表分为土、集料、岩石、水泥、水泥混凝土和砂浆、水和外加剂、钢筋、锚具和钢绞线、橡胶支座、土工合成材料、路基路面、地基基础、结构混凝土、隧道、审批及格式表格等18个类别。
2、试验汇总表分为原材料、公路产品、配合比及标准试验、工程实体检测等四个部分。
3、试验月报表分为承包人、监理和第三方检测三个部分,主要反映的是试验检测项目、频率、抽样合格率以及试验室的工作状况与动态。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一、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管理1.试验室应具备必要的试验设施和设备,以满足施工过程中对试验的需求。
2.试验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提前进行检修和维护。
3.对试验设备的使用过程需要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设备使用合规。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试验室管理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熟悉试验室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其工作质量和能力。
三、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1.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室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经过合适的培训和宣传,使试验室人员熟悉并遵守。
3.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施工需求的变化。
四、试验室质量控制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每个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标准操作程序、验证方法和监测措施。
3.对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试验室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内部和周围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2.对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过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3.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措施。
六、试验室数据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进行记录、存储和归档。
2.对试验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进行保护,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
3.对于试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七、试验室环境管理1.试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试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2.对试验室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的良好品质。
3.对试验室内部空气质量和噪音等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总之,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是对试验室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设施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求、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方面。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包括试验设备的使用、试验操作的规范、试验数据的收集和管理等方面。
二、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设备的购置和验收:a. 试验设备的购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试验要求,并在验收前进行试验设备的验证。
b. 试验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组织,并根据试验设备的性能指标、检测精度和环境条件等进行验收评定。
2. 试验设备的使用:a. 试验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的参数设置或进行其他未经授权的操作。
b. 试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操持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 试验设备的保养:a. 试验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校准等工作。
b. 试验设备的保养人员应按照设备保养记录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试验操作规范1. 试验前准备:a. 试验前应检查试验设备和试验样品的完好程度,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b. 试验操作人员应对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熟悉,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流程的顺畅。
2. 试验操作过程:a. 试验操作人员应按照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b. 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试验后处理:a. 试验完成后应对试验设备和试验样品进行清洁和归档,记录试验结果并编制试验报告。
b. 试验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四、试验数据管理1. 试验数据的收集:a. 试验数据的收集应按照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b. 试验数据的收集人员应对数据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2. 试验数据的管理:a. 试验数据应按照试验项目和试验时间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检索性。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0.1目的: 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 严格过程控制, 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0.3适用范围: 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1.1概况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 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
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
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 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
试验室共15人: 试验室主任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 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组织机构图如下: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 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 管理配置的资源;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09]23号),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省公路重点工程指高速公路和长江特大桥工程。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派出机构。
第五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地试验室实行能力核验。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能力核验的,或核验不合格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和能力核验第七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含总监办)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需增设工区试验室的,亦可与工地试验室一并提出能力核验申请。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须通过建设单位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的7日内组织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收到能力核验申请表后在7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审查合格后在14日内组织核验。
第九条申请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应包括以下材料:1、能力核验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3、工地试验室申报人员身份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证书(含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下同)原件。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组织形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要组织专班进行。
核验专班进场核验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指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之一)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附件)原件、委托合同(或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原件到场。
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制度一、总则公路工程现场实验室是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现场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组织机构1. 现场实验室设立主管部门为工程管理单位,在实验室内设主任及工程技术人员。
2. 主任负责整个实验室工作的组织、协调、调配和管理工作。
3.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内具体工作的安排和执行。
4. 实验室设有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三、实验室设备1. 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及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碎仪、洗矿机、磨机、砂浆配制仪等。
2. 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3. 实验设备的标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各仪器设备的准确性。
四、实验室管理1. 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实验数据记录档案,确保实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3. 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人员培训制度,确保实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五、检测标准1. 实验室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检测标准。
2. 实验室应定期对检测标准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实验室应建立外部审核制度,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及时处理。
六、实验室运行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确保实验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2. 实验室应按照工程实际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实验工作。
3. 实验室应完善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七、实验室安全1. 实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2. 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实验室应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八、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实验室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奖金、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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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说明一、工程试验是质量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工程试验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管理数据的准确可靠、进一步发挥工程试验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江苏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并结合溧马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试验的基本任务是:检测工程所使用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有关的技术要求,检测工程结构和结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推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
为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三、工程试验的方向是:必须坚持为施工生产服务,深入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和原则,努力搞好施工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及检测工序流程图试验检测工序流程图原材料验证试验控制程序图标准试验控制程序第三章管理制度一、试验室管理制度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
2、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并主持全面的试验工作。
3、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使试验结果真实地反映施工管理水平4、参加下属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
5、对所发试验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6、对下属各施工队节约原材料及搞好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7、制定出仪器检校计划,做好仪器的送检和校检工作。
二、安全管理制度1试验室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工作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
在试验前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路、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条件。
幅射和振动。
3、专业电工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电力线路裸露或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4、在潮湿环境的照明、加热设备必须设防水设施或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5、试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及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火源、电源,防止日光直射。
6、毒害品、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保险柜保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应由主任同意并做到详细记录。
7、化学试剂必须按计划采购,按规定发放,入库、出库,必须建立台帐,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购进后,将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薄归档2、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或校验,并明确标示。
3、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束后,并重新检测仪器情况,并做好使用记录备查。
4、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四、样品管理制度1、样品管理工作的好坏是检查试验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2、确认样品合格,收样人应及时标明样品编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地点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五、值班制度1、结合现场施工需要,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试验人员必须坚持全过程值班监控。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做法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
2、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设专职试验人员负责值班。
3、冬季施工,要随时检查原材料温度,以及施工环境温度,严格控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范要求测混凝土的养护温度,并做好记录。
4、试验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在有人接替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六、检测质量保证制度1试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
2、试验室人员必须按照溧马高速公路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试验规程上规定的标准进行各种原材料及混凝土性能试验,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确保检测质量,使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七、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由专人进行管理。
2、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及时。
3、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各种不同的档案盒分装,禁止一个盒子装几种资料,造成产混乱。
4、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用专门的文件柜装,并贴好标记以备查找。
5、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地做好台帐,放在醒目的地方以备查找。
6、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只有试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查阅,其他人员严禁翻看。
第四章原材料检验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验交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鉴定, 合格后才准使用。
如遇特殊情况,对不玫、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可提出试验结果和意见,报送领导会同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共同处2、对具有出厂合格证的建筑材料,仍用抽样检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1、由于运输保管不当或超期储存可能发生变质。
2、材料外观有变质现象。
3、对某些新产品的性能和效是、效果不熟悉或有疑问。
4、由于工程结构重要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
对原材料的检验频率按规范并结合本工程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执行。
3、用于本标段工程中原材料由项目部保障部根据进厂材料规格,批号和数量,填写委托单,同时提供对应的出厂检验单或材质书,试验室根据委托单及材质书进行外观检查后抽样试验。
4、钢材质量控制。
钢材应同一厂别,同批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5、水泥质量控制。
水泥应以同一厂别,同批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袋装水泥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500吨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3个月后需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粗、细集料质量控制。
细集料,同料源,同生产单位,每200M —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每批至少验收一次,做筛分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碎石每400M —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每批至少验收一次,做筛分试验,视比重试验。
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压碎值试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7、混凝土拌合用水、养护用水、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后的饮用水8每种外加剂进行一次性能检验,同时每60吨按<<公路工程桥涵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一次检验。
9、防水材料的抗拉、剪、撕、剥强度,耐腐性粘接试验,其检验频率根据监理代表处要求而定。
10、石料的检验频率按进场或换料源时检测一次。
11、石灰的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按每200吨检验一次。
12、土的检验按每5000 M或土质发生变化时检验一次。
13、钢铰线每60吨检验一次(力学性、伸长率、松弛试验)。
第五章现场管理一、现场试验1、各现场试验组应有专用房屋和配备与现场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办公用品及检测设备。
2、工地试验组的检测人员资质及设施必须经项目部试验室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所有检测试验项目及取样必须在项目部试验室人员在场时进行,除非另有许可。
4、所有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检验必须在项目部试验室完成。
5、特殊材料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在经监理同意的试验室委托完成。
二、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配制外加剂,换算施工配比,填写施工配料通知单,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核后交监理签字后, 送交搅拌站或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
2、搅拌站或施工单位接到配料单后,应按配料单上规定的配料用量及材料规格,指定专人负责过磅、加水、掺外加剂,并挂牌标明配料用量。
对拌合楼,自动计量拌合设备应按配料单调整好自动计量的各项数据。
并不定时抽检、复核。
3、混凝土在灌注中应作以下质量检查:1)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外观、规格,配料和拌合正确性的检查控制,每一工班至少二次。
2)混凝土塌落试及和易性的检查试验(运输距离较长时应在拌制及灌注地点分别进行)每一工班至少二次。
3)砂石料含水量试验和配合比的调整,每日开工前测一次,如遇降雨或其它原因温度发生变化,应随时进行验测,调整配合比。
4、水泥应分种类、分标号架空覆盖存放,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 严禁混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未经重新试验鉴定,不得使用。
5、注意观察外加剂使用效果,如发现异样,应及时检查和调整。
6、混凝土强度检查试件,应在灌注地点采取随机取样,每组三块,按试验技术要求和规定制作,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温度20士3C, 湿度大于90%以上)养护28天,按时进行强度试验。
7、混凝土检查试件取样,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1)对桥、池结构物砼按每一工程部位或30 M3砼取3组试件;坍落度每工作班检查不少于2次2)对预制梁板采用:先张法施工的每片梁制取试件不少于3组, 后张法施工的每片梁板制邓试件不少于4组。
3)对混凝土附属工程每一部位或30 M砼制取试件1组。
4)对混凝土结构物有其它技术指标要求时(如抗渗、抗冻、防水、弹性模量等),则按设计文件有关规定取样试验。
三、浆砌工程1、砂浆或小石子混凝土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换算施工配比,填写施工配料单,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核交监理签字后,送交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
2、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做,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做,砂浆按每一工程部位制作检查试件1组(每组试件为六块)或每30 M制作检查试件3组。
3、砂浆试件应按规定的养护方法进行养护。
四、钢筋工程1、工程中使用的各种热轧钢筋(圆盘条、光圆钢筋、带肋钢筋),热得理负筋、钢胶线等,除必须具备出厂试验报告单,并应按规定取样进行有关性能试验。
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钢筋焊接1)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世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采用气压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气压焊》的规定。
2)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焊工必须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全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五、路基填土1、路基填筑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进行,其内容包括填料填料的分类与实际填料复查,填层含水量、密度及CBR的检验, 据此,按规定能过现场压实机具试验,确定填筑厚度和碾压遍数。
2、施工中应检查核对试验的填料和实际填料情况,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予纠正。
3、在整个路基、基层、底基层填筑施工过程中(包括换填),应按路基工程压实度检验第2000 M2不少于6次,路面基层压实度第每200m检测次数每车道2处。
并应根据规范要求的频次和取样方法对含水时、强度、灰剂量及其填料的均匀性进行检查。
4、密实度检测的方法可根据不同填料和规范要求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