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运货物班列办理限制
铁路货运班列产品介绍
按照性质分为三类:
1.跨局班列 2.局管内班列
3.西南货物快运列车
货运班列概要
班列类型 速度等级 班列简称
蓉杭快速 蓉穗快速 蓉京快速 快速班列 蓉厦快速 东北快速 筑滇快速 渝新欧 蓉欧
车次
X228/5 X267/6 X288/7 X316/7
备注
快运班列Βιβλιοθήκη 普快班列管内大宗直达列车普速列车
X328/5 X243/4 80022/1 国际联运 80032/1 (中欧)班列 81403/4 宣汉返空班列 81415/6 81408/7 蓉沪班列 81414/3 蓉(渝)穗班列 81418/7 蓉深班列 81421/2 渝深班列 81419 成昆班列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主要有金矿专列、焦炭专列、磷矿 专列 铁水联运班列:泸州班列、蓉万班列
零散快运业务
业务类型 适用范围 运输方式 业务特点 备注
散堆装货物;按《铁路危险货 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的 危险货物;超长、超重、超限、 集重货物;活动物及需冷藏、 保温运输的易腐货物;易于污 染其他货物的污秽货物;非棚 车装运的货物;军运、国际联 运、需在米轨与准轨换装运输 的货物;在专用线装卸车的货物 八大类不办理。
班列开发五部曲
第一步:营销意识转变。 “甲方”向“乙方”身份真正转变, “主动走出去”营销思路。 第二步:自身产品或服务认知。 理解透彻、精准把握,“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第三步:客户需求了解。 无外乎价格、时间、服务三大核心因素。
第四步:灵活运用班列产品设计物流解决方案。 将客户需求与自身产品或服务进行关联匹配,必要时个性定制, 尤其是· 大型生产制造企业,秉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提 供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 第五步:优质客户服务。 “安全关乎生命、服务关乎生存”,优质服务是取得客户口碑的 关键,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和客户服务认知。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细则
铁路物资运输治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治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治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物资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物资运输作业各环节差不多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物资运输差不多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依照批准的月度物资运输打算和旬装车打算受理物资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物资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物资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物资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晰,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物资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物资,车站要检查物资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物资,应对比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物资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物资,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物资,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物资,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物资,要认真过秤。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物资,车站应组织抽查。
抽查的间隔时刻,每一托运人(大宗物资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物资不超过一个月。
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物资,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物资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整车物资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零担和集装箱物资,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
运输中的货物分类与运输限制要求详解
运输中的货物分类与运输限制要求详解在物流运输领域,货物的分类以及相应的运输限制要求非常重要。
不同的货物种类可能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因此运输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限制。
本文将详细解析货物分类和运输限制要求,并为读者提供相关的知识。
一、货物分类1. 按危险性分类根据货物的危险性程度,常见的分类包括:(1) 危险品:如爆炸品、易燃气体、有毒物质等。
这类货物在运输中需要特别注意安全和防护措施。
(2) 普通货物:指无明显危险性的一般货物,如日用品、机械设备等。
2. 按特殊要求分类除了按照危险性分类外,货物还可以根据特殊要求进行分类,例如:(1) 易碎物品:如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等,需要在运输过程中特别小心,以防破损或损坏。
(2) 高价值物品:如珠宝、艺术品等,需要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货物的安全性。
二、运输限制要求1. 尺寸和重量限制运输货物时,常常会限制货物的尺寸和重量,以确保运输安全和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
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限制要求也有所不同。
(1) 公路运输:货物的尺寸和重量要满足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过道路。
(2) 航空运输:货物的尺寸和重量需要符合航空公司制定的规定,以确保符合航空器的装载要求。
2. 包装要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护货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包装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包装材料的选择:根据不同的货物性质和需求,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如纸箱、木箱、塑料箱等。
(2) 包装标识要求:在包装上标明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名称、重量、危险性等,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3. 温度要求某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保持特定的温度,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1) 冷藏货物:如食品、药品等,需要在运输过程中控制温度,以保持货物的新鲜和有效性。
(2) 高温货物:如化学药品等,需要在运输过程中避免高温,以防止货物发生变化或损坏。
4. 限制规定和法律要求运输货物时,还需要遵守国家、地区或特定行业的规定和法律要求。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限制与禁止条款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限制与禁止条款货物的运输是现代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存在着一些货物运输的限制和禁止条款。
这些限制和禁止旨在保障运输的安全性、保护环境以及遵守国际法律法规等。
本文将就货物运输中的限制和禁止条款进行论述。
一、运输限制条款1. 尺寸和重量限制:为了确保运输的安全和有效,货物的尺寸和重量必须在一定范围内。
一般而言,货物的尺寸和重量限制根据运输工具的载重量、舱位大小和通行道路的限制等因素来确定。
例如,在公路运输中,货车的重量限制是根据道路的承载能力来规定的,而在航空运输中,飞机的货舱大小和载重量会决定货物的限制。
2. 危险品限制: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性的物质。
为了防止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危险品运输限制。
这些限制主要包括危险品的分类、包装要求、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等。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危险品的运输受到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国际组织的监管。
3. 温度限制:某些货物需要在特定的温度条件下进行运输,以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
比如,冷藏食品和药品等需要在低温环境下进行运输,而一些化学品则需要在特定温度下避免爆炸和泄漏。
因此,温度限制是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4. 运输工具限制:不同类型的货物需要使用不同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例如,大型机械设备往往需要使用船舶或专用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而快速消费品则更适合使用货车或飞机进行快速配送。
因此,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也是一种限制。
二、运输禁止条款1. 禁止运输的物品:根据国内外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等原因,一些物品被禁止进行运输。
这些禁止的物品可能包括违禁品、军火、毒品、毒害物、生物制品等。
禁止运输的物品通常由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运输公司和货代等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2. 禁止携带的物品:运输工具如飞机、火车、轮船等也有一些禁止携带的物品规定。
铁路货物列车编组计划规则
铁路货物列车编组计划规则铁路货物列车编组计划规则第⼀章总则第⼀条货物列车编组计划(以下简称编组计划)是全路的车流组织计划。
他统⼀安排全路的车流组织⽅案,具体规定货运站、编组站、区段站等编组货物列车的要求、⽅法和内容;是编制列车运⾏图、运输⽅案、⽇班计划及改善站场布局的依据,是加强货运营销⼯作的重要⼿段。
编组计划是各级运输⽣产⼈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作业规第⼆条编组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货流、车流特点和主要站场、线路设备情况以及货物运输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既有设备潜⼒,科学合理组织货流、车流,私极组织直达运输,加速货物运送和机车车辆周转,创造良好的运输秩序,节约运输成本,提⾼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编制编组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全局观点,局部服从整体,管内服从跨局;根据货流调查、车流规律和车流径路,合理采⽤多种车流组织⽅式,以直达运输为主,发展快速运输,适应运输市场需求;统筹安排各编组(区段)站任务,减少车辆中转,提⾼车站作业效率。
第⼆章编制规则第四条编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根据货物运输市场、铁路设备能⼒变化情况和运输组织需要进⾏。
在全路货物运输市场、铁路设备能⼒发⽣较⼤变化时应编制全路编组计划,并与列车运⾏图同步实施。
在铁路设备能⼒、货流车流发⽣局部变化时,应根据需要调整跨局编组计划。
铁路局管内编组计划的调整由铁路局根据需要确定。
第五条编组计划中货物列、车的分类:1 .快运货物班列——固定发站和到站、固定车次和运⾏线、明确开⾏周期、发到时刻和编组内容的货物快运列车。
2.直达列车——在装(卸)车站或技术站编组,通过⼀个及其以上编组站不进⾏改编作业的列车。
整列在同⼀车站装车,到达同⼀车站卸车,运⾏距离较短,途中不通过编组站的列车为整列短途列车。
(1)始发直达列车——在⼀个车站或在同⼀区段(或相邻区段)的⼏个车站装车后组成的直达列车。
按组织形式分为基地始发直达和阶梯始发直达,按⼤宗货物品类分为煤炭直达、矿⽯直达和⽯油直达。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及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及安全管理条例一、铁路零担运输铁路零担运输,是主要铁道运输方式之一。
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
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路线、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
例如日本现在大量使用的“宅配便”、“宅急使”就属于这种形式。
受理托运受理托运是指零担货物承运人根据营运范围内的线路、站点、运距、中转车站、各车站的装卸能力、货物的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接受零担货物,办理托运手续。
受理托运是零担货物运输作业中的首要环节。
由于零担运输线路站点多,货物品类繁杂,包装形状各异,性质不一,因此受理人必须熟知营运范围内的线路、站点、运距、中转范围、车站装卸能力、货物的理化性质及受运限制等一系列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
1.受理托运的必各条件1)公布办理零担的线路、站点(包括联运、中转站点)、班期及里程运价。
2)张贴托运须知、包装要求和限运规定。
2.受理托运的方法在受理托运时,可根据受理零担货物数量、运距以及车站作业能力采用不同的受理制度和方法,如随时受理制、预先审批制、日历承运制等,或站点受理、上门受理、预约受理等。
1)随时受理制。
随时受理制对托运日期无具体的规定,在营业时间内,发货人均可随时将货物送到托运站办理托运。
这一制度为货主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性。
但这种受理制度也有其局限性,如事先不能组织货源,缺乏计划性,导致货物在库时间长,设备利用率低。
在实际零担货物运输中,这一受理制度常被作业量小的货运站、急运货运站,以及始发量小、中转量大的中转货运站采用。
2)预先审批制。
预先审批制要求发货人事先向货运站提出申请,车站再根据各个发货方向及站别的运量,结合站内设备和作业能力加以平衡,分别指定日期进货集结,组成零担班车。
3)日历承运制。
日历承运制是指货运站根据零担货物流量和流向规律,编写承运日期表,事先公布,发货人则按规定日期来站办理托运手续。
(二)按一批运输办理的条件
一、货物运输基本条件(一)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现行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整车适用于大宗货物;零担适用于零星货物;集装箱适用于精密、贵重、易损货物。
托运人可以依据货物数量、性质、状态、形体等特点加以选择,达到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的目的。
(二)按一批运输办理的条件铁路运输货物以批力单位。
“一批”就是一个运输单位,也是承运人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一个单位。
一批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装卸地点必须相同(整车分卸的货物可以例外)。
整车货物以一车为一批(但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可以每一车组为一批),零担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货物为一批,集装箱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集装箱数为一批(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情况不能按一批办理: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3.根据货物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4.保价运输货物与非保价运输货物:5.投保运输险与未投保运输险的货物;6.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三)货物运输合同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托运人与承运人应签订运输合同。
大宗整车货物的运输合同可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并提出月度铁路运输计划。
其他整车货物可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作为运输合同。
整车货物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四)货物运单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是一种签订合同的要约行为,即表示其签订运输合同的意愿。
按货物运单填记的内容向承运人交运货物,承运人按货物运单记载接收货物,核收运输费用,并在运单上盖章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双方即开始负有法律责任。
货物运单格式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运单,右侧为领货凭证。
运单和领货凭证背面分别印有“托运人须知”和“收货人领货须知”。
每批货物填写一张货物运单,根据栏目要求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填写。
快运货物班列开行方案
开行周期 (列/日) 1 1 1 1 1 1 1
16 17 18 19 20 21 2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广 成 上 京 上 哈 上
沈 上 成 上 京 上 哈
棠溪至黄村间19辆,黄村至沈阳东间21辆 新都至达州间18辆,达州至乔司间25辆 柯桥至达州间25辆,达州至新都间18辆 大红门至乔司间18辆 乔司至大红门间18辆 哈尔滨南至乔司间29辆 乔司至哈尔滨南间29辆 乔司株洲北间21辆,株洲北至贵阳西间32 辆,贵阳西至金马村间36辆。
始发 (技术)站 棠溪 新都 乔司 大红门 乔司 黄村 达州 达州
中转站
到达 (技术)站 沈阳东 乔司 新都 乔司 大红门 乔司 哈尔滨南 沈阳东 柯桥 新都
卸车 组织站
到局
编组内容
运行径路 株洲、蒲圻、淮滨、 王楼、梁提头、临清 、山海关 达州、胡家营、西河 村、香隅 香隅、西河村、胡家 营、达州 临清、梁堤头、王楼 王楼、梁堤头、临清 兰陵、山海关、德州 、利国 利国、德州、山海关 、兰陵 新塘边、株洲、大龙 、凤凰山
哈尔滨至扶余间24辆,扶余至长春南间24 兰陵、山海关、临清 辆,长春南至沈阳东间30辆,沈阳东至南仓 、梁堤头、王楼、淮 滨、蔡山 间29辆,南仓至杏林间18辆。 杏林至南仓间18辆,南仓至沈阳东间29辆, 蔡山、淮滨、王楼、 沈阳东至长春南间30辆,长春南至哈尔滨南 梁堤头、临清、山海 关、兰陵 间24辆。 乌鲁木齐至兰州东间27辆,兰州东至郑州北 安北、天水、太要、 间26辆,郑州北至乔司间24辆。 王楼 乔司至郑州北间24辆,郑州至兰州东间26 辆,兰州东至乌鲁木齐间27辆。 大朗至吴家山间20辆,吴家山至榆次间22 辆,榆次至包头东间17辆。 包头东至榆次间17辆,榆次至吴家山间22 辆,吴家山至大朗间20辆。 沈阳东至黄村间21辆,黄村至棠溪间19辆 王楼、太要、天水、 安北 株洲、蒲圻、郜营、 夏店、吴堡、新街 新街、吴堡、夏店、 郜营、蒲圻、株洲 山海关、临清、梁提 头、王楼、淮滨、蒲 圻、株洲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加强铁路货物运输的管理,铁道部发布了《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适应市场需求,增强铁路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前提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四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货物运输计划或运输合同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车站办理货物运输票据的手续实行一次办理。
除托运人在现场与货运员办理的货物交接手续外,其余各种手续均由货场人员办理。
第五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相关栏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范围、证明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六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零担货物还应核对货物外形尺寸和体积,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集装箱货物还要核对箱号、封号,检查施封是否正确、有效。
需要使用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货物,应按规定对装载加固装置和加固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铁路货运货物托运规定
铁路货运货物托运规定一、整车、零担和集装箱铁路运输货物的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三种。
它是根据托运货物的数量、性质、包装、体积、形状和运送条件等确定的。
一般地说,一批货物按照它的重量或体积需要单独使用三十吨以上的一辆或超过一辆的货车装运,或者虽然不能装满一辆货车,但是由于货物的性质、形状或运送条件等的原因,必须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装运时,都应该以整车的方式运输:如果按照它的性质、形状、运送条件等不需要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运输,可以与其它几批货物拼装一辆货车运送时,则按零担的方式运输。
零担运输一件体积最小不能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为了节约货物包装材料、降,低商品成本、简化运输手续、提高装卸作业效率、加速货物和车辆周转、以贵重、易碎、怕湿货物为主,在铁路集装箱运输营业所或集装箱办理站之间,可办理集装箱运输。
二、下列货物不能按零担托运:a.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b.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c.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d.蜜蜂;e.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f.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g.一件货物重量超或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三、整车、零担和集装箱的区别a.在数量上,零担货物规定一批的重量和体积须不够一个三十吨货车,一件货物的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每批不得超过300件;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重量,每箱不得超过集装箱最大载重量。
铁路集装箱最大载重量为;一吨箱810公斤;五吨箱4200公斤;b.在货物品类及其性质上,按零担或集装箱运输时有一定的限制,零担运输中所列八类货物不能按零担承运;集装箱运输中所列的三类货物不能使用集装箱装运;而按整车运输时则没有这类限制;c.在货物运送的单位上,整车以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以每车组为一批,而零担或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则以每张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货物,铁路按批办理,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货车一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铁路货物运输的限制和所需相关证明
铁路货物运输的限制和所需相关证明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政府,对某些品名的货物,规定铁路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流通运输,或是某些品名的货物需凭一定级别政府和地方指定机构出具证明,才准运输。
因此,托运人要明确所运货物是否属于这些限制范围,如果是属于限制运输的货物,座按国务院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归口由上级部门统一向铁路提出或按规定办理有关证明文件。
对物资运输限制国务院在《关于物资运输限制暂行办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具体项目有: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限制、鸦片、海洛英、吗啡等烟毒品运输限制;罂粟壳运输限制;麻醉药品国内运输限制;麻醉药品出入口限制;金属矿砂等运输限制;五金、电料建筑器材运输限制;杂铜运输限制;废钢运输限制;炸药运输限制;粮食运输限制;木材运输限制;内蒙古自治区物资运输限制等。
广州铁路局在1988 年6 月公布的《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补充规定通知》中作了如下规定:(l)需要政令运输证明的货物,只遵照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法令,并由铁路局转发后执行。
(2)需凭证明文件运输货物的办理手续:整车货物按物资归口单位审核盖章并经局、分局批准的《要车计划表》办理;零担货物凭物资归口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办理;其他货物(不论整车、零担)均应添附有关的证明(如准运证、检疫证、爆炸品运输证;枪支弹药运输证等)方能办理。
(3)凡运输毛、皮、角、骨等禽畜产品及活动物时,需提出当地县以上兽医检疫站签发并有效的“畜禽及其产品运输检疫证明”办理,其中活动物证明要在启运前三天以内开出;畜禽产品证明要在启运前五天以内开出才视为有效。
凡运输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需提出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
以上动物、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证明,均要随货同行。
但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竞争的机会,因此,铁路在运输能力允许下,将同省市经委及各厅、局级主管部门协商拓宽政策的措施,托运上述归口限制物资的单位,托运前先与铁路部门联系,或许能得到放宽限制政策的通知。
铁路货物五定运输管理办法
铁路货物五定运输管理办法铁路货运五定班列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改进和规范五定班列运输管理,保证铁路货运五定班列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运五定班列(以下简称班列)是指定点、定线、定时、定价、定车次,按公布开行方案组织开行的货物列车。
第三条五定班列分为跨局五定班列和局管内五定班列;班列按是否一站直达,分为快运班列和普通班列,一站整列装和一站整列卸的班列为快运班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公布开行方案的跨局货运五定班列。
第五条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应成立班列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日常牵头组织部门,统筹协调做好班列方案制定、货源和运输组织、运价管理、装卸组织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开行方案第六条铁路局应积极将符合条件的货源货流,组织起来开行五定班列,开行五定班列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稳定、均衡的货源,特别是高附加值的零散货源,货源量要达到至少两天一列,并具备向每天一列发展的潜力。
2.五定班列发到站具有相对固定的货物作业线、储存和作业场地,具备整列或成组作业能力。
3.相关技术站具有集结、解体、取送车等作业能力。
4.铁路局、装车站具有班列货源组织能力和班列运输组织管理能力。
第七条班列运输尽可能组织装卸车站间直达;需要多站集结时,可采取阶梯式或集散式,阶梯式由同一径路上的几个相邻装车站共同组织集结成整列;集散式由发站附近多个装车站共同组织集结成整列。
第八条开行跨局五定班列,由始发铁路局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报铁道部运输局。
铁路专业运输公司可商铁路局提出建议方案。
第九条班列建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班列始发(技术)站、达到(技术)站,主要装车站、主要卸车站。
2.班列吸引货源范围、主要货源品类、货源量及流向,货源组织方案等。
3.班列装卸车站作业场地、装卸车能力等情况。
4.计划开行周期,建议始发时刻、途中运行时间等。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第一节受理和承运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
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
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
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
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
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
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
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
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
铁道部关于“五定”班列货物运输暂行办法
铁道部关于“五定”班列货物运输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3.17•【文号】铁运[1997]31号•【施行日期】1997.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和铁路货运延伸服务订单使用试行办法》(发布日期:1998年5月28日实施日期:1998年7月1日)废止铁道部“五定”班列货物运输暂行办法(1997年3月17日铁运(1997)31号)第一条为开行“五定”班列(以下简称班列),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运输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班列货运营业的车站,班列的车次、开行日期和发到时刻,班列的价格由铁道部在班列时刻表和价格表中公布(见附件一)。
第三条班列办理整车、集装箱和零担(仅限一站直达)货物,但不办理水陆联运、军运后付、超限、限速运行货物和运输途中需加水或装运于途中需加冰、加油的冷藏车的货物。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使用班列运输货物时,应填写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见附件二)一式二份,车站按本站货物办理种类在货运营业窗口受理,不得指定托运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托运手续。
第五条车站在班列的货物运单、货票和货运票据封套右上角加盖“班列”红色戳记(长方形40×20mm)。
第六条班列运输货物的各种费用,必须执行铁道部公布的班列价格表,除此不得收取或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车站应将班列价格表中与本站有关的内容在营业场所公布,并按此报价。
第七条托运人在一个班列中的货物达到一定车数的,按不同比例给予优惠。
托运人长期、固定使用同一班列的,可以租用班列车位或全列。
优惠与租用班列由车站办理,班列优惠和租用试行办法见附件三。
第八条班列不能按期开行的,发站应事先公告,公告前已接受订单的,应通知托运人。
班列运输受阻,不能在运到期限内到达的,到站应公告。
班列中的车辆因故在途中扣下的,到站应通知收货人,说明扣车原因。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限制及禁运品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限制及禁运品规定货物的运输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促进了贸易和经济的发展,也满足了人们对各种商品的需求。
然而,为了确保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输限制以及禁运品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货物运输中的运输限制及禁运品规定,并对其影响和应对措施进行讨论。
一、运输限制1. 尺寸和重量限制在货物运输中,尺寸和重量限制是最常见的限制之一。
不同的运输方式,如陆路运输、海运、航空运输等,都有各自的尺寸和重量限制。
运输公司和国家/地区机构都会根据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和运输安全要求来制定相应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超过限制的货物需要进行特殊安排或采取其他的运输方式。
2. 包装要求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各国都对货物的包装提出了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使用特定的包装材料、进行适当的缓冲和固定等。
合理的包装可以保护货物免受损坏或者因振动、摩擦等原因造成的其他问题。
3. 时间限制有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着时间限制,如易腐烂的食品、生物制品等。
运输公司和国家/地区机构会对这些货物的运输时间提出要求,以确保其品质和安全。
同时,一些国家/地区还对货物的进口和出口时间进行了限制,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和审批手续。
二、禁运品规定禁运品是指由于其性质、用途或者其他原因,被国家/地区明确禁止运输的货物。
禁运品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众安全、环境安全以及符合国际公约和协议的要求。
禁运品的种类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品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如炸药、毒药、有毒化学品等。
这些物质的运输对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带来极高的风险,因此被禁止运输。
2. 违禁品违禁品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国际公约的物品,如非法毒品、武器、未经许可的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这些物品的运输和交易都是非法的,任何与之相关的活动都被严格禁止。
3. 限制品限制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运输的物品,但需要获得特殊许可或经过特定的申报审批程序。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条件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条件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条件
火车货运专列是指按照货源特点,由发货方向铁路部门申请设置的贯
通铁路整车货物运输服务。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货源稳定且需求量大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有稳定的货源且需求量大。
因为火车货运专
列是整列整运的,运输成本相对较高,如果货源不稳定或需求量小,
不利于提高货运效益。
2.车型适配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根据运输物品及其特点选择适合的车型。
不同
的车型具有不同的运输能力和装载方式,如适合装煤炭的敞车、适合
装粮食的封闭车等。
3.路线规划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考虑货物运输的起点、途经站点、终点及运输
时间等因素,规划好路线。
铁路部门会根据货物的路线和数量等因素,评估运输成本,制定专列运输方案。
4.保障服务能力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考虑货物的装卸、保障服务能力等问题。
如铁
路运输部门应当提供货运专列的在线监测和跟踪服务,及时处理各类
问题;发货方需要提供充分的保障服务能力,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5.申请手续
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到当地铁路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如证明货源及数量、路线规划、车型需求和保障服务能力等,同时需要提前预约运输时间。
总之,申请火车货运专列需要满足货源稳定且需求量大、车型适配、路线规划、保障服务能力和申请手续等条件。
如能合理运用火车货运专列,能大大提高货运效益。
铁路货运注意事项
铁路货运注意事项(1)铁路货运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一辆以上火车运输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
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2)铁路货运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
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
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组为一批。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
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3)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货物的托运,领取,变更或履行其他权利,义务时,应向车站提出委托书或证明委托的介绍信。
(4)托运任意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合同。
(5)车站根据批准的要车计划和进货计划受理货物。
对于抢险救灾物资,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物资,鲜活货物,文艺演出用品,搬家货物以及其他需要急运的物资,应优先运输。
随来随收业务还包括零担。
(6)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7)托运易腐货物,短寿命放射性货物时,应记明货物的允许运输期限。
允许运输期限只少须大于货物运到期限三天。
(8)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
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研究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
(9)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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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运货物班列办理限制
1.特快货物班列运输的货物必须适宜装入25T型专用行李车,品名、包装、重量、外形尺寸等符合铁路快运班列运输有关规定,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0kg。
2.快速货物班列运输的货物必须适宜装入PB或P65专用棚车,品名、包装、重量、外形尺寸和理化性质要符合铁路快运班列运输有关规定。
单件重量不得超过500kg,以托盘形式包装的饮料、药品、化妆品、显像管等集装化货物的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00kg。
3.对烟草、棉花、食用盐等政令限制物资和国家归口管理物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军事运输、超限、超重和限速运行的货物,危险货物、理化性质不明的化工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纳入快运班列运输。
4.下列货物不得办理托运
①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②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③蜜蜂;
④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散堆装货物);
⑤活动物;
⑥单件货物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6米的;(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5. 易腐货物:托运易腐货物时(鲜花、水果、蔬菜等),应记明货物的容许运输期限。
容许运输期限至少须大于货物运到期限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