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测量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工作的实施,包括土地测量、建筑物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等。
第三条测量监理机构应对其所负责的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测量任务的完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测量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工程测量监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测量监理工作。
测量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测量监理资格,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建筑工程测量监理应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测量监理任务第六条建筑工程测量监理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确定建筑工程测量的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2.监督建筑工程测量的施工过程,确保测量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4.完成建筑工程测量监理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及时反馈监理工作成果。
第七条测量监理机构应按照项目阶段和工程要求,安排相应的测量监理任务,并将具体任务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八条测量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状况,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九条对于工程测量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测量监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并提出解决方案,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三章测量监理程序第十条测量监理机构应按照项目要求和测量监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测量监理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测量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测量监理实施计划,并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测量监理机构应按照实施计划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的测量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测量监理机构应做好测量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
第十四条测量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有效沟通,密切合作,确保各方协同作业。
第十五条测量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一、工程基本情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人员及仪器配置四、施工测量监理的过程控制点及主要措施施工测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工作,为有效实施监理质量监控工作,并加强对工程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实体质量验收的实测工作,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与本工程其它监理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一、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2.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特点与难点:⏹本工程施工场区面积大,施工测量精度要求高;⏹本工程主体结构复杂;基础标高变化多;主体结构内有错层、夹层;存在斜向、异型构件及空间曲面;预留洞口及埋设件多。
⏹变形监测项目多,直接涉及施工及结构安全;⏹实施总承包及专业分包,测量的统一管理极为重要;⏹大跨度、高大空间的测量有一定作业难度及安全隐患;二、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3.经审批的设计文件4.测量起始依据文件⏹钉桩成果单编号:----;⏹工程定位图类别:----,编号:----,版号:----,出图日期:----;⏹设计变更编号:----;5.监理合同文件6.《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8.《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2003)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13.《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446-2007)三、监理人员及仪器配置1.人员配置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水平、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专职测量监理机构—测量检测部的作用,监理单位测量检测部的专业测量人员常驻项目监理机构。
由专业测量人员及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共同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施工测量监理。
需使用测量仪器实测的测量监理项目,由专业测量人员完成操作及记录、或指导项目土建监理人员完成操作及记录。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XX工程监理咨询公司XX工程监理部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规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规定外)。
1.3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均须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二、过程监理2.1承建单位应在施测前14天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和施测进度安排的报告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审核,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施测项目概述;⑵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⑶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计算机和仪器检验设备等等);⑷测量专业人员设置;⑸施测进度计划;⑹测点埋设保护措施;⑺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以上报告须经施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后递交。
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提出书面审批意见,可在原文上批示后退回承建单位两份。
2.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部向承建单位(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建单位施测工作的基础。
承建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测验算。
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的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工程师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2.3施测单位应根据经批准的施测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按本细则附表格式向监理部报送业已完成的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对报送的测量成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与确认。
表1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2.4基本控制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⑴平面、高程控制网设计:①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简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②设计书(含标石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
⑵控制测量的选点、埋石、观测:①控制网点布置图、水准路线图、导线路线图、点之记。
②观测大纲(含观测时各种限差标准)。
③仪器检验资料。
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监理工作综合管理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项目管理部1.编制依据(1)施工监理规范;(2)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标准范本;(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施工测量的监理工作(1)在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业主提供的测量成果全面熟悉、复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单位联系,要求给予核实,修正或补充。
(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承建单位进场后7天内,邀请业主给工程承建单位进行现场交桩,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同时要求和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对这些测量标桩进行保护。
(3)在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完成对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测量工作大纲”的审查.若发现工程承建单位在测量技术力量、仪器配备及施测进度安排等方面不能满足测量质量和进度要求时,应通知承建单位采取补充措施,待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测量作业。
(4)对于在合同项目范围内布设的控制网点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测量等,监理机构可采取“旁站监理"方式,或由监理机构的测量工程师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查复测。
若发现任一测点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则应责成工程承建单位进行检查校核或复测.监理机构并进行复核检查.(5)对工程承建单位提交的原始断面测量成果,要进行100%的内业核查,并应在现场进行抽查复测。
复测的点数不少于总测点数的5%.还要把所有的断面与1/500地形图进行对照检查,若有矛盾,则应会同工程承建单位测量人员实地核查,若地形图有问题时,应对经核实的断面测量成果予以认可,并将核实成果报告业主单位.(6)对工程承建单位的收方测量,可采取100%的“旁站监理",也可采用部分旁站监理和抽查复测相结合的方法。
复测点数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30%。
对于每月工程量的计算,要进行100%的内业复核,并核算累计完成工程量和剩余工程量。
(7)监理机构应会同或指示工程承建单位,配合地质人员对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有较大变化的部位和地质缺陷部位进行测绘,并将测绘成果及时报监理机构。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BG50306-19992、《工程测量规范》BG50026-93;3、《建设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BJ01-41-2003;5、《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范》DBJ01-51-2003;6、北京地铁五号线工程管理程序及北京地铁九号线丰台路北站工程设计图纸;7、已经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二、专业工程特点2.1 本细则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包括场区道路、铁路路基)2.2 本细则以中误差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为极限差。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
三、过程监理3.1承建单位应在实施测量的前10天,将以下内容的报告一式三份送监理部审核。
(1) 施测项目概述;(2) 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设计的数据和引用技术标准与有关目录);(3) 观测的仪器设备(包括检测仪器合格证、有效期限以及计算机、使用的软件等);(4) 测量专业人员状况;(5) 施测进度计划及测点保护措施;(6) 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2 上述报告经施测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送交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审阅后,退回审批意见单一份,作为施测单位施测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依据之一,但原件不退回。
3.3 由业主提供控制点,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并由监理单位复测,经测绘院复测后作为承建单位进行施测工作的依据,若使用中发现数据有误,在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反映以便研究解决。
3.4 施测单位应根据经批准的施测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见表2),按本章有关条款的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已完成的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过程审议和质量监督。
(2) 控制测量的选点、埋石:①控制网点的布置图、水准路线图、导线路线图;②点的标记、托管书;(3) 控制测量:①观测记录(含观测时各种限差标准),仪器检验资料,外业观测资料整理(包括手簿检核,略图的绘制等);②内业成果计算、整理(包括平面联测图、精度统计表、成果表、含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投影面);3.5 (基本)控制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及要求(1) 平面、高程控制网(或系统)设计:①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②设计书,含标识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例如:采用插点法、插网法、测距导线法等),须递交联接图和精度估算值;③无论采用何种梯级布设平面控制网,其最末级控制点的相邻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完整版)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范本1:1.引言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工程测量监理的实施过程,确保监测和测量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达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工程测量监理的项目。
2.术语和定义2.1 工程测量监理工程测量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和监测的工作,包括测量仪器的选择、校正和使用,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
2.2 测量现场测量现场是指进行测量工作的实际施工场地。
3.测量设备和仪器3.1 选择原则选择测量设备和仪器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考虑精度、可靠性、适用性等因素。
3.2 校正和保养测量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校正和保养,以保证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测量方法和技术4.1 测量点的确定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确定测量点位,并进行标记。
4.2 测量方法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如全站仪测量、水准仪测量等。
4.3 数据采集和处理测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进行采集,并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可靠的测量结果。
5.测量报告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5.1 测量点位的基本信息5.2 测量结果和误差分析5.3 测量数据的图表展示5.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测量设备和仪器的校正记录、测量报告范本等。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工程测量监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工程测量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和监测的工作。
8.结束语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工程测量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测量设备和仪器的选择、校正和使用,测量方法和技术的应用,以及测量报告的编制等。
通过遵循本文档的要求,可以确保工程测量监理的工作按照规范进行,达到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附件:1.测量设备和仪器校正记录2.测量报告范本3.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程测量监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工程测量监理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和监测的工作。
测量监理细则范文
测量监理细则范文
一、背景和定义
1、背景
施工测量是施工现场的一项重要工作,由施工负责人和监理人员进行。
通过施工测量,可以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统计,并依据施工过程
中所取得的测量结果,对施工单位测量的结果进行复查、审核,确保施工
完成后,施工项目的数量、质量问题得到充分的保障。
2、定义
施工测量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主要是为了核实原有
设计或实际施工情况,以获取施工完工后的实测量数据。
施工测量是根据
测量原则、测量标准、规程及施工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的测量结果确认,以保证满足施工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质量及数量约束条件。
二、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测量原则
施工测量的原则是根据施工设计文件、规定、标准等进行测量,根据
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单位测量的结果,并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将其
作为该工程的施工量。
2、测量标准
依据各项施工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施工设计文件的要求,采用室外视
景测量、室外横断面测量和室内测量等方法,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测量,确定施工量。
3、质量检查
对施工过程中参与测量的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测量及统计结果准确可靠,符合施工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 (1)2组织实施 (1)3阶段成果 (3)4地形测量报送成果内容 (3)5隧洞测量 (4)6公路桥梁测量 (8)7放样测量报送成果内容 (8)8测量成果审核与评定 (9)9收方测量 (10)10岩石风化带 (12)1总则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以及与其有关的机构设置,仪器设备与检验、施工测量计划与技术措施等。
3)施工区范围的控制网点及其基本数据,由设计单位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承包单位收到成果后,应重新复核验算,并对成果全面负责。
4)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测量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须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
2组织实施1)施工承包单位需设置测量专业机构,并根据施工测量的规模和内容配备相应仪器设备。
所有仪器均要经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和条件的专门机构检验后才能使用。
2)施工承包单位应在施工测量前14d,将有关反映其施工测量的能力、水平和施工测量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测量项目概述;b)施工测量技术方案要点(施工测量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c)测量仪器设备(含计算机、仪器检验设备等);d)测量专业人员设置;e)施工测量进度计划;f)测点保护措施;g)以及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以上报告须经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后递交。
监理单位审阅后退回意见单一份,以作为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依据。
原件不退回。
4)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
施工承包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检验算。
若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的10d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单位,共同进行核实。
核实后的数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监理单位再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承包单位。
5)施工承包单位根据施工测量需要增设的控制点,应满足规范所规定的精度要求。
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测量工程监理细则一、概述本细则是针对测量工程监理的具体细则,旨在明确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责任,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质量。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并对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工程测量2.1 工程测量范围工程测量范围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中的铁路、道路、地下铁建设、桥梁和公路建设、城市道路、港口、机场和地下建筑工程等。
2.2 工程测量应具备的标准工程测量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建设方案进行检测。
在测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测量。
2.3 工程测量设备的选用在工程测量中所用的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并需进行检定和调试。
三、测量工作的质量控制3.1 测量员的技术素质测量员应具备扎实的测量基础知识,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与原理,熟练掌握现场测量操作流程。
同时,应具备较强的工程技术和应变能力,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测量作业前的准备测量作业前,应认真查看工程现场布置和施工图纸,明确作业任务,准确确定测量方法和设备,并进行现场和器材的准备工作。
3.3 测量作业的现场监督监理人员应对现场测量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或回收数据,核实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4 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测量数据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计算和分析。
监理人员应编写测量报告,对测量数据和监理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并按照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技术交底。
四、工程测量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4.1 现场设备故障在测量过程中,测量仪器和设备出现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故障。
4.2 测量结果与设计图纸不符在测量过程中,若测量结果与设计图纸不符,应及时核实原因,认真查找并排除问题。
4.3 参照标高的确认在工程施工中,参照标高是非常重要的,若要确认参照标高是否准确,应通过现场勘查,并经过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实施。
五、结语本文简要介绍了测量工程监理的细则,监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测量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认真开展工作。
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施工测量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施工测量监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测量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工作。
施工测量监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测量仪器设备的完好无损,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二)检查施工测量人员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保证施工测量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监督施工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施工测量数据符合规范要求;(四)协调施工测量与设计、施工等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测量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五)制定施工测量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监理内容和监理措施,保证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施工测量监理的具体任务包括:(一)制定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施工测量监理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参与施工测量过程中的验收工作,确保施工测量活动符合规范要求;(四)指导施工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章施工测量监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施工测量监理应由专业的测量监理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测量监理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施工测量监理应依法进行,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监理机构的业务和机密。
第六条施工测量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的质量第八条施工测量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施工测量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施工测量质量。
第三章施工测量监理的工作流程第九条施工测量监理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前期准备、施工前期监理、施工中期监理、竣工验收和总结阶段。
第十条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一)准备施工测量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监理内容和监理措施;(二)检查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测量仪器设备的完好无损、使用符合规范要求;(三)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技术水平。
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水利工程的施工测量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施工测量监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目的
1. 确保施工测量工作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确保施工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工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监督施工测量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施工进度。
4. 提供测量数据,为工程结算和验收提供支持。
三、监理职责
1. 监督施工测量设备的选择、启用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监督施工测量工作的质量,包括角度测量、距离测量、高程测量等。
3. 监督施工测量的工艺和流程,确保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协调施工单位和测量单位之间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合作问题。
5. 监督施工测量数据的录入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及时发现施工测量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和落实解决措施。
7. 提供施工测量报告和资料,为工程决策和验收提供支持。
四、监理要求
1. 监理人员要熟悉相关测量知识和规范要求,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2. 施工测量设备要符合规范要求,定期校准并记录校准结果。
3. 施工测量过程要按照工艺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误差范围。
4. 施工测量数据要进行专业处理和分析,生成准确的报告和图纸。
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施工测量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系统现状道路下污水管道工程是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厂外部分中的一部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污水处理厂西侧,北临恒通大道,西南临近新生圩港铁路专用线。
工程服务范围北至长江,东至绕城公路,西南方向至紫金山山脉。
污水收集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铺设DN400-DN1500的污水管道56.25KM,施工工艺包含直埋管和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采用沉井施工。
二、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已批复的设计图纸三、控制目标:城市施工测量技术规定编写施工控制测量方案,进行精度估算。
2.平面控制网应根据实际工程要求进行设计,点位选在通视良好,利于保护,方便施工的地方。
3.控制点应埋设混凝土桩,并进行保护,以便恢复。
4.本工程控制网精度按精密导线要求,主要技术遵守表(1)规定导线测量技术要求表(1)5.地面高程控制网应按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实施,水准网应布设为附合或闭合路线。
主要技术应符合表(2)规定。
)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表(26.施工用水准点应选在稳固、不受基坑开挖影响、便于保护的地方。
7.施工控制网应定期检查,如发生移动立即调整。
确保平面、高程控制点准确,并及时与场内的控制点进行联测。
8.基底高程控制测量尽可能利用斜坡水准测量;采用悬吊钢尺的方法进行高程传递测量时,地上和地下安置的两台水准仪应同时读数,并应在钢尺上悬吊与钢尺检定时相同质量的重锤。
传递高程时,每次应独立观测三测回,每测回应变动仪器高度,每测回测得地上、地下水准的高差较差应小于3mm,具备条件时,应互相检验。
第一节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闸站的施工测量监理工作。
二、编制依据(1)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监理规划、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设计、发包人提供的控制点等。
(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 。
(3)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 。
(4)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 97-2013) 。
(5) 《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 52-2015) 。
(6) 《水闸施工规范》(SL 27-2014) 。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规定等文件。
三、工程测量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一)工程测量工作特点1. 基础性和重要性工程测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
在工程开始施工前,首先通过测量把施工图纸上的建筑物在实地进行放样定位以及测定控制高程,为下一步的施工提供基准。
2. 精密性测量成果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精度要求,测量精度关系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测量误差超限,将会造成质量事故,直接导致经济损失。
3. 严密性测量工作应进行复核和闭合校验,控制性测量数据须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更换测量人员进行复核。
内业测量资料需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校核并签认;外业测量成果需第二人复核计算并签认。
(二〉工程测量控制要点1.明确测量精度标准(1) 根据设计图纸指标及本工程项目等级,确定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施工高程控制测量等工程测量等级标准。
(2) 相关测量精度指标必须符合设计指标并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2013)、《水利水电施工测量规范》(SL 52-2015)、《水闸施工规范》(SL 27-2014)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2. 测量准备工作(1) 监理机构应认真审查测量人员的资质、职称以及测量专业工作的简历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监理机构应对进场的测量设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
隧道工程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一、前言为确保隧道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隧道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测量监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监理工作。
二、监理依据1.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 隧道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3.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三、监理范围及目标1. 监理范围: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地面控制测量、洞内导线测量、中线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等;2. 监理目标:确保隧道工程施工测量精度符合设计要求,为隧道工程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四、监理实施控制方法1. 地面控制测量(1)平面控制测量:采用直接定线法、导线测量法、三角网法和GPS法等,测定各洞口控制点的平面位置,确保隧道开挖方向正确。
(2)高程控制测量:按照设计精度施测两相向开挖洞口附近水准点之间的高差,引入隧道工程的统一高程系统,保证隧道工程在高程方面正确贯通。
2. 洞内导线测量与进洞点的标定(1)施工导线:沿中线布设,边长一般为25~50m,为方便进行放样和指导开挖面布设。
(2)进洞点标定:利用设计坐标和洞口点坐标,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通过极坐标法标定,确保进洞点准确。
3. 中线测量(1)根据施工方法、开挖宽度和曲线设计半径等因素,采用不同的中线测量方法。
(2)中线测量应保证隧道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隧道中线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4. 高程控制测量(1)按照设计精度施测两相向开挖洞口附近水准点之间的高差,引入隧道工程的统一高程系统。
(2)高程控制测量应保证隧道工程在高程方面正确贯通,确保隧道工程的质量。
五、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仪器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满足施工要求;3. 对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测量技能。
六、施工阶段监理控制1. 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本细则要求;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数据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可靠;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测量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质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测量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且准确地评估和监督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
二、测量工程施工前期准备1.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测量工程设计合理、完整,并与其他施工内容协调配合。
2.监理人员应与测量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施工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
三、测量工程施工过程监督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测量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监理人员应对测量工程的标志、控制点、基准点等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测量。
3.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数据,比对实测数据与设计数据的偏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数据处理和计算过程,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测量工程竣工验收1.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测量工程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监理人员应参与测量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测量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3.监理人员应监测和评估测量工程的质量,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
4.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测量工程完工报告,包括测量数据和相关技术文件。
五、测量工程质量管理1.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测量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和数据保存等。
2.监理人员应参与测量工程质量评估,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测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测量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测量工程变更和索赔要求进行评估和处理,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测量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七、监理报告和工程备案1.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测量工程监理报告,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处理和质量评估等。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7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基准点复测1.设计交桩工程开工前,业主或设计单位将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和水准点)的详细资料。
2.基准点复测⑴承包商接到上述交桩资料后7日内,应组织合格测量人员(具备上岗证)用合格测量设备,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全站仪(设备要标定,精度符合要求)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
必须和相邻标段基准点闭合。
⑵导线、水准复测成果与设计成果资料比较,复测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导线:角度闭合差(”)为±16Jn,n是测站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1/10000。
水准:水准点闭合差为20√Lmm,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km计。
⑶复测完毕后,书面将复测原始记录、计算结果、精度评定、测量人员资质证明,测量仪器检定证书与资料上报总监办审批。
3.监理工程师批复总监办在接到承包商上报的复测报告后7天内,应对承包商的复测结果予以批复。
在正式批复以前,总监办应组织测量工程师对上述基准点进行100%复核,以确保基准点准确无误。
当总监办的复核结果和承包商的复测结果均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时,总监办应批准承包商使用上述基准点;当双方的测量结果有一方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时,双方应再次组织复测,直至双方达到一致结论。
若双方的测量结果均不能满足设计和规定的精度要求,总监办应尽快书面报业主,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总监办应将承包商的复测报告和监理的复测报告报业主备案。
4.基准点的使用和保护⑴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基准点作为承包商测量定线的依据,承包商应对其进行妥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受振动。
当春融后或每隔5个月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基准点不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对上述基准点进行重新测量,并以监理工程师重新批复的结论为准。
监理工程师对基准点批准使用的结论,并不免除承包商在测量工作中出现任何偏差造成工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责任。
⑵对影响施工的导线点、水准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附合导线法,固定所设置点桩应牢固可靠,点桩便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
桥梁施工测量监理细则
桥梁施工测量监理细则一、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测量的目的和要求,对桥梁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仔细研读,了解设计要求和测量方法。
2.对测量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3.制定测量方案和测量控制网,确定起点和基准点。
4.安排人员进行测量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二、测量工作的实施1.进行基础测量,包括基地面标高、开挖深度和底板水平度等测量。
2.进行桥墩测量,包括墩脚标高、箍筋位置、墩顶平面度等测量。
3.进行桥梁横断面测量,包括上部结构的宽度、高度、倾斜度等测量。
4.进行桥面铺装测量,包括路面坡度、平整度、厚度等测量。
5.进行桥梁竖向曲线测量,包括桥梁纵断面的曲率和坡度等测量。
6.进行桥梁纵向曲线测量,包括桥梁横断面的缓和曲线和过渡曲线等测量。
7.进行桥梁水平曲线测量,包括桥梁纵断面的曲率和坡度等测量。
8.处理测量数据,绘制测量图纸,编制测量报告。
三、测量数据的质量控制1.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误差和精度,并进行比对和校验。
2.对数据异常和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检查和调查,在测量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3.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估和判定,确认其可靠性和合理性。
4.建立测量数据的档案和管理制度,确保测量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安全可靠。
四、测量工作的监督和检查1.对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了解测量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进展。
2.对测量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对测量数据进行抽查和复核,对疑似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4.对测量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价和审核,对不合格的工作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工作总结和经验总结1.对每次测量工作进行总结和归纳,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2.整理和总结测量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宝贵的经验资料和案例。
3.向上级汇报测量工作的情况和成果,提出对测量工作的改进和优化建议。
六、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1.对测量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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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xxx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测量)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第六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施工测量监理细则1、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的任务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的任务,就是要监督承包人将建筑总平面图上所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按照设计要求,测设到施工现场,正确地定到地面上。
为防止测量放线发生差错,给工程带来损失,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审查其测量放线方案,提出预防性要求,恰当地给予指导。
其次,要求承包人一切定位放线工作要先自捡、互俭、合格后再提请监理人员验线。
2、施工测量工艺流程测量仪器检定,检校→校测起始依据→场地平整测量→场地控制网测设→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基础放线→建筑物的竖向控制→建筑物的沉降观测3、监理工作内容3.1检查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检校测量所用的仪器和钢尺,必须根据国家的《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使用前7-10天,送当地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定合格证的复印件。
3.1.1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和检校《根据经纬仪捡定规程》(JJG414—86)和《水准仪检定规程》(JJG425—86)的规定,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前者为1—3年,后者为1一2年。
在该检定周期内,每2-3月还需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检校。
以保证观测精确度。
3.1.2钢尺的捡定《根据钢卷尺检定规程》(JJG4—89)规定,钢尺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如大型工矿企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一般应使用Ⅰ级钢尺。
3.2校测起始依据若起始依据是附近原有建(构)筑物,则应与业主、测绘院、承包人共同在现场,对定位依据的建筑物的边、角、中线、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以防发生差错。
若起始依据是规划红线和水准点,要根据城市规划局批准的红线图,请测绘院到现场给定起始依据,包括红线桩的桩位和水准点的标高。
校测无误,并经监理工程师校测后.方允许使用。
3.2.1校测红线桩由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经测绘单位测定的规划红线是建筑定位的依据,它在法律上起着建设用地四周边界的作用。
规划红线桩位的精度一般很高,但由于种种原因,桩位可能被碰动。
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使用红线前进行校测。
首先,要核算设计总平面图上各红线桩的坐标(x、y)与其边长(D)、左右夹角(β)是否对应。
其次,要对红线桩位进行实地校测,并将校测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证实红线桩位无误后,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准予使用。
若发现有差错或误差超限时,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人重新校测。
当确认有差错时,应和测绘单位联系,妥善处理,办好手续后,方可允许使用。
3.2.2校测水准点由测绘单位给定的水准点是向现场引测标高控制点的依据。
一般测绘单位至少提供两个水谁点,此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或会同承包人用往返测法测定其高差。
若所测高差平均值与已知高差值小于5mmn-3时(n为测站数),可认定所给水准点及其标高正确,准于使用。
若校测中发现问题,应由建设单位与测绘单位联系,妥善处理,办好手续后,方允许使用。
3.3场地平整测量监理场地平整测量是承包人在施工前实测场地地形,按竖向规划进行场地平整,测设场地控制网和对建筑物定位放线的一项工作。
场地平整测量需要在现场测设方格网。
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主要是检测承包人测设的方格网及各方格点的标高,并在测设图纸上签署意见。
承包人在平整场地时,据此计算填土与挖土的土方量,作为该项土方工程结算的依据。
3.4场地控制网测设的监理场地控制网包括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网。
它是整个场地内各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平面、标高定位以及高层建筑竖向控制的基本依据。
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承包人准确地测定与保护好场地控制网,首先要审查承包人的场地控制网测没方案,然后,在承包人控制网测定、自检合格后,进行验线。
3.4.1场地控制网测设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场地情况、设计与施工要求,按照便于控制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审核承包人的场地控制网测设方案。
3.4.1.1场地平面控制网应均布全场区,控制线间距要适宜。
控制网必须包括:作为场地定位的起始点和起始边,建筑物的对称轴和主要轴线;弧形建筑物的圆心点和直径方向;电梯井的主要轴线等。
3.4.1.2场地平面控制网的网形,应适合和满足整个场地建筑物测设的需要。
控制点之间应通视、易丈量,且便于长期保留。
3.4.1.3一般建筑物附近要设两个水准点或者±0.000水平线,高层建筑附近至少设置三个水准点或±0.000水平线。
在整个场地内施测时,要能同时后视到两个水准点。
场地内各水准点应构成闭合图形,以便于闭合校核。
3.4.1.4各水准点点位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和地面沉降范围以外,水准点桩的构造及埋没应规范,以便长期保留。
3.4.2场地平面控制网的检测承包人要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测设场地平面控制网,一般以测绘单位给定的一个红线桩的点位和一条红线边的方向为准进行测设。
承包人将控制网测定、自检合格后,应发出验线通知单,同时提交整体网形的闭合校核和局部校核资料。
监理工程师分析测设资料后,为慎重起见,还应实地校测,验线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允许其正式使用该场地控制网。
3.4.3精度要求量距精度。
建筑物定位放线的相对中误差(m定)为:m定=1/6000-1/12000对控制网的相对中误差(m控)和放线的相对中误差(m定)为:m控=m定=1/10000-1/20000相对的测角精度分别为:±20″和工±10″。
3.4.4场地标高控制网的检测与精度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测绘单位指定的已知标高的水准点引测到场地内,超设场地内各栋号水准点或±0.000水平线,以构成场地标高控制网,井接测到另一指定的水准点作为附合校对。
闭合差小于±5mmn-2(n为测站数)或±20mmL-2(L为测线长度,以km为单位)为合格,此时可以按测站数成正比例进行闭合差调差。
若测绘单位只给出一个已知标高的水准点作为起始依据。
则可采用往返测法或闭合测法作校核。
承包人将标高制网测设后,自检合格,报清验线。
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后,批准其正式使用。
3.5建筑物定位放线的验线建筑物的定位放线通常是根据定位条件,先测设一个平行于建筑物并距基槽外l-5m的建筑物矩形控制网,网上有建筑物的各中线点和轴线点。
基础开控后,即可据此恢复建筑物的中线和轴线。
承包人根据建筑物各铀线桩或控制桩,按基础图撤好基槽灰线,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线。
验线时,首先要检查定位依据的正确性和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再检查建筑物矩形控制网,建筑物四廓尺寸以及铀线间距,最后要检查各轴线,特别是主抽线的控制桩(引桩)桩位是否准确和稳定。
验线合格后,签证认可。
沿规划红线兴建的建筑物,还需要请城市规划部门验线,验线合格,方可破土动工。
3.6建筑物基础放线的验线当基础垫层浇筑后,承包人在垫层上必须准确地测定建筑物各轴线、边界线、墙宽线等。
自检合格后。
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验线。
基础放线是具体确定建筑物的位置,至关重要,验线时必须严格把关。
3.6.1检查轴线控制网首先要检查各轴线控制桩,确定没有被碰动和位移,才允许使用。
其次要检查有无用错轴线桩,当建筑物轴线较复杂时,更应防止用错。
3.6.2四大角和轴线的检测根据基槽边上的轴线控制桩,用经纬仪向基础垫层上检查各轴线的投测位置,亦即检查基础的定位,再实地量测四大角和各轴线的相对位置,防止整个基础在基槽内移动错位。
3.6.3检查垫层顶面的标高3.6.4基础验线的允许倡差长度L≤30m 允许偏差±5mm30m<L≤60m 允许偏差±10mm60m<L≤90m 允许偏差±15mm90m<L 允许偏差±20mm3.7高层建筑竖向控制的监理高层建筑施工对竖向偏差的控制要求很高,轴线竖向投测精度和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这是高层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的重点。
承包人在基础工程完成,并校测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后,将建筑物轮廓和各细部轴线精确地弹测到±0.000首层平面上,随后要将首层轴线逐层向上投测,以用作各层放线和结构竖向控制的依据。
对此,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测,或在承包人投测时,在旁监测,以保证测量质量。
当施工场地比较宽阔时,可用外控法,利用经纬仪施测,作为检验,还可用吊线坠法作竖向偏差的检测。
当施工场地窄小,无法在建筑物之外的轴线上安置经纬仪施测时,可用内控法,例如用激光铅直仪施测。
层间垂直度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mm,建筑全高(H)垂直度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H/10000.且不应大于:30m<H≤60m 10mm60m<H≤90m 15mm90m<H 20mm3.8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检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一般在房屋底层±0.000标高线上,沿房屋纵横轴线、四角及沉降缝两侧设置,按规定埋设永久性观测点。
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置稳固后进行,以后每施工一层,复测一次,直到竣工。
沉降观测记录属工程竣工档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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