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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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应

知应会

一、什么是“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是指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须知

(1)主要内容

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公用经费

1.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费用。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3.农村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实现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后,经县级财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4.学校要定期对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向校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3)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对象及用途发放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制学生,此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专项用于贫困寄宿生伙食补助,不发给个人。(4)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标准(新标准)

1.免课本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部承担

2.公用经费补助:2008年农村小学225元/人年,县镇小学240元/人/年,县镇初中390元/人/年,2009年小学300元/人年,初中500元/人/年按8:2和7:3的比例由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市分担

3.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500元/人/年,初中750元/人/年,按5:5和7:3的比例由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市分担,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提高标准(保障机制),小学200元/人/年,初中200元/人/年,按5:5和7:3的比例由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市分担,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提高标准(自治区照顾塔县提高

标准)小学800元/人/年,初中850元/人/年,按5:5和7:3的比例由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市分担

三、附:关于“一费制”

(1)什么是“一费制”?

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2) 杂费、课本费如何核定?

“一费制”中的杂费,包括了学生家长或个人应分担的极少部分办学公用经费;还包括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补充性费用

(3)收费标准是否全国统一?

在全国不实行统一的标准。各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

(4)能否向住宿学生收取住宿?

对住宿学生,学校可以按规定适当收取住宿费。

(5)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交不起费用怎么办?

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酌情减、免杂费、住宿费和课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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