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含义与调整范围含义: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范围:2、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广义说3、为什么说国际经济法是交叉性、综合性的学科4、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5、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第二章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2、经济主权原则的含义含义:(1)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的、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2)各国对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4)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收。
(5)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与决策权。
3、有约必守原则的含义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当事国有拘束力,必须由各国善意履行。
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
否则其要就其国际侵权或不法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301条款:是美国在经济方面的霸权立法。
以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301条和几经修订和扩充的十条条款,统称“301条款”,主要内容是美国可单方确认外国的某立法或政策违反了其与美国签订的协议或被美国单方认为不公平不合理损害或限制了美国商业利益,其有权不顾国内法或国际法准则之规定,可采取单边性强制性报复措施,迫使其改正或赔偿,旨在保证美能充分占领其他国家国内市场。
(攻他国市场)201条款:美国贸易法第201条及修订扩充的四条条款。
主要内容是美国确认外国进口的某项物品数量增加到足以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同类产业,美总统有权采一切可行适当措施如限制进口数量加收额外关税帮助国内产业展开竞争。
(固本国壁垒)赫尔原则:非互惠的普惠制待遇: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内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的、不要求互惠的和不加以歧视的待遇”。
第三章1.公约的适用范围(1)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本科).模板
央本《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国际经济法》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必修课,4学分。
本课程是一门法学理论兼应用学科。
理论知识有一定深度,同时又有较强的实践性。
本课程的任务主要是培养适应对外经济交往需要,既懂国内法、又懂国际经济法的涉外型专业法律人才。
作为法律专门人才,不仅要懂得国内法,也应该掌握国际经济法原理和相关的国际公约、法律和国际商业惯例等。
(一)考试范围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方案》,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教材使用王传丽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经济法》为基本教材(2001年7月出版),辅之以重庆电大录制的8学时《国际经济法》录像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IP课、CAI网络课件以及网络课程等多种教学媒体。
以上各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
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
形成性考核采用网上作业形式,在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网络上完成,共五次作业,要求每次都必须完成且达到及格分以上。
终结性考核采取无纸化网上考试形式,考试实行统一时间,随机抽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题结构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选择题。
二、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本学科本次考试有下列3种资料,可供学员复习应考用。
(一)本期巴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转挂的中央电大和重庆电大的重难点分析、作业讲评、考点分析、平时测练,请各位学员一定要引起重视。
(二)本期课程辅导教师整理出了期末复习指导,对复习应考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请大家认真用好这份资料。
(三)教材及中央电大下发的期末复习小册子。
请各位学员一定要重视小册子,加紧复习,多做练习。
三、考试应注意的问题(一)文科课程性质的考试要求学员绝对不能放弃答题。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1.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之后货物运输风险由买方承担2.CFR:成本+运费,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装运上船时即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3.CIF:成本+保险+运费,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并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
4.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全部和部分损失,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不赔。
5.水渍险:承保所有由于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6.一切险:该险别除了包括水渍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7.提单: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托承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证明,不是运输合同本身。
8.海运单: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收货凭证、合同证明)【提单是物权凭证,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
】9.托收:是指由卖方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方式。
10.信用证: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书面凭证,依据该证银行保证在卖方提交符合该证所规定的单据时向卖方支付货款。
1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国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
12.见索即付保函指由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或指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以及保函可能规定的任何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付款承诺。
13.备用信用证是应借款人的要求,由担保人即开证行出具给贷款人的、保证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
春期国际经济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
07年春期《国际经济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重庆电大远程导学中心文法导学部2007年6月修订第一部分课程考核说明1.考核目的考核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分析能力。
2.考核方式本课程期末考试为闭卷、笔试、90分钟。
3. 适用范围、教材本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适用范围为成人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课程。
考试命题的教材是由王传丽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国际经济法》。
4.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案大纲、教材、实施细则。
5.考试要求本课程的考试重点包括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考核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分析能力。
6.试卷类型及结构考题类型及分数比重大致为:单项选择题(20%);多项选择题 (15%);名词解释题 (20%);问答题 (30%);案例分析题(15%)。
第二部分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绪论一、重点名词国际经济法二、重点掌握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2、国际经济法的主体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三、一般掌握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国际经济法的体系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重点名词《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贸易术语根本违约提单信用证二、重点掌握1、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3、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三、一般掌握1、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重点名词海运提单租船合同承运人二、重点掌握1、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2、《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的区别三、一般掌握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重点名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二、重点掌握1、承保风险的险别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三、一般掌握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2、被保险人义务3、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体制一、重点名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WTO二、重点掌握1、WTO货物贸易规则之一——GATT1994基本原则2、WTO货物贸易规则之二——约束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协议3、关贸总协定与WTO的区别三、一般掌握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2、世界贸易组织调整新贸易领域的协议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一、重点名词知识产权国际知识产权法独占许可证协议排他许可证协议普通许可证协议交叉许可证协议分许可证协议二、重点掌握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2、许可证协议的种类三、一般掌握1、许可证协议的内容2、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惯例第七章国际投资法一、重点名词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重点掌握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途径3、国际投资的形式三、一般掌握1、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第八章国际金融法一、重点名词国际金融法融资租赁巴塞尔协议国际货币制度国际贷款协议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组织二、重点掌握1、融资租赁的特点2、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三、一般掌握1、国际贷款协议的分类2、国际贷款协议的基本条款第九章国际税法一、重点名词国际税法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逃税国际避税国际税收协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二、重点掌握1、国际税法的特征2、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区别3、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三、一般掌握1、国际税法的渊源和原则2、国际税收协定的结构第十章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一、重点名词国际经济争议国际经济仲裁国际民事诉讼 ADR二、重点掌握1、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三、一般掌握1、国际经济争议的特点2、国际经济争议的类型第三部分综合练习题一、单项选择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共11页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一、适用对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中央电大本科学生。
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由中央电大命题,复习和考试请以中央电大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部分历年试题汇编:[试题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9—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试题2019年1日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成立C. 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 A.要约B.反要约C. 要约邀请D.新要约3;《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B,严格责任制C. 无过失责任制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A.平安险 B. 战争险C.水渍险D.一切险5.《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于( )A. 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市场准人问题B.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自由有扭曲作用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C. 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有扭曲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D.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待遇问题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 )A.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内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内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7.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最高的国际公约是( )A.《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世界版权公约》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8.属于WTO多边货物贸易规则的协议是( )A.《贸易政策评审机构》B.《反倾销协议》C. 服务贸易总协定D.《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9.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行为包括( )A.扣除法B.抵免法C. 国际逃税D.国际避税10.在同外商商定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时,关于仲裁地点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规定,其中对我最有利的一种为( )A. 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B.在被告国仲裁C. 在我国仲裁D,在对方国仲裁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国际公约是《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
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和《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
规则)。海牙规则侧重于保护船东利益,汉堡规则加重了承运人责任,
我们应通过比较了解汉堡规则对海牙规则的革新。海牙规则是最早、最
有影响的规定承运人最低限度责任的国际公约。
中国海商法吸收了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的主要规定,主要是:承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把货物交给船公司后,由船公司签发的
提单是重要的,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提单是货物运输
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接管货物的证据;是收货人提取货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的凭证,我们应了解提单的性质,灵活运用。按不同标准可以区分不同
的提单,我们应知道什麽是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指示提单。
运方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使船舶适航;应适当和谨慎地照管货物;应按
习惯航线航行,不得绕航。海商法还列举了承运人享有的14项免责,其
中最主要的是承运人驾驶和管理船舶的过失免责。调整航空运输的国际
公约主要是《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调整国际铁路运输的国际
公约有两个,《国际货约》与《国际货协》,中国参加了《国际货
知识产权保护最低标准。知识产权转让是通过许可协议来实现,我们应 重点掌握按授权范围的大小划分的许可协议的种类,主要是独占许可, 排他许可,普通许可。还应了解许可协议包括的主要条款以及调整的事 项。 五、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点内容。 国际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在东道国开办工商企业 的投资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国际间接投资是股票投资和债券投 资,以实现货币增值为目的。 我们应了解国际投资的企业形式,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是我国吸引外资的 主要形式,它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中外双方共同举办,共同管理经营,双 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和盈亏。除此以外,我国还采取中外合作开发自 然资源的投资合作,根据我国法律海洋石油资源的开发采取由国家特许 境内企业与外国合营的开发形式。 BOT项目融资是新的投资方式,应了解其基本含义,性质。有关国际投 资的国内法系包括资本输入国(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管制和资本输出 国对本国输出者的保护措施,资本输入国的管制是重点,包括在投资范 围的限制,投资股权上的限制;对利润转移的限制;严格审查批准;对 外资经营活动的管理等等。资本输出国的对于本国海外投资提供保护, 主要是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立法,最重要的是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协议》,对这份协议,教材在WTO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投资法体系两 章中都作了介绍,应结合起来理解,应了解协议的宗旨,适用范围以及 协议明确禁止各成员实施的两大类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MIGA)也称“汉城公约”,其宗旨是对成 员国的投资者向外国投资的非商业风险即政治风险给予担保,以促进向 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投资。我们应了解公约规定的担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包括机构,承保的险别,对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合格东道国的基本 要求,代位权的规定。 《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ICSID)也称“华盛顿公 约”,其宗旨是为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提供便利,根据公约 设立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是世界银行的下属机构,我们应了解 提交该中心解决争议的必要条件,它的处理投资争议范围,对提出争议 解决的当事人要求的条件,仲裁裁决的效力。 六、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首先涉及对各国货币制度的稳定国际协调。1944年在美国新 罕布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了国际货币金融会议,签定了《国际货币基金
0612国际经济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
0612《国际经济法》课程期末复习指导2006年12月修订第一部分课程考核说明1.考核目的考核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分析能力。
2.考核方式本课程期末考试为闭卷、笔试。
3. 适用范围、教材本课程期末复习指导适用范围为成人教育本科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
考试命题的教材是由王传丽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国际经济法》教材。
4.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意见。
5.考试要求本课程的考试重点包括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考核学生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分析能力。
6.试题类型及结构试题类型及分数结构大致为:单项选择题(10%);多项选择题 (10%);名词解释题 (25%);问答题 (40%);案例分析题(15%)。
第二部分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绪论一、重点名词国际经济法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2、国际经济法的主体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三、一般掌握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国际经济法的体系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重点名词《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贸易术语根本违约提单信用证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3、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三、一般掌握1、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重点名词海运提单租船合同承运人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2、《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的区别三、一般掌握1、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重点名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承保风险的险别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三、一般掌握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2、被保险人义务3、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体制一、重点名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WTO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WTO货物贸易规则之一——GATT1994基本原则2、WTO货物贸易规则之二——约束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协议3、关贸总协定与WTO的区别三、一般掌握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2、世界贸易组织调整新贸易领域的协议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一、重点名词知识产权国际知识产权法独占许可证协议排他许可证协议普通许可证协议交叉许可证协议分许可证协议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2、许可证协议的种类三、一般掌握1、许可证协议的内容2、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惯例第七章国际投资法一、重点名词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途径3、国际投资的形式三、一般掌握1、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及作用第八章国际金融法一、重点名词国际金融法融资租赁巴塞尔协议国际货币制度国际贷款协议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组织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融资租赁的特点2、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三、一般掌握1、国际贷款协议的分类2、国际贷款协议的基本条款第九章国际税法一、重点名词国际税法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逃税国际避税国际税收协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国际税法的特征2、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区别3、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三、一般掌握1、国际税法的渊源和原则2、国际税收协定的结构第十章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一、重点名词国际经济争议国际经济仲裁国际民事诉讼 ADR二、重点掌握/熟练掌握1、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三、一般掌握1、国际经济争议的特点2、国际经济争议的类型第三部分综合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
国际经济法复习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的永久主权。
国家的经济主体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
2.国际间接投资:指投资者不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而仅以其持有的能提供收入的股票或证券进行的投资。
3.国际直接投资:指一国私人在国外投资经营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是生产资本的输出。
其重要特点是投资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标准是是否有效控制作为投资企业的外国企业。
4.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是国际私人投资关系、国际直接投资关系。
5.国民待遇:指一国根据条约或法律,给予在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产品或服务不低于本国人、产品或服务的待遇。
6.普遍优惠待遇(GSP):指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或半成品时,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实行对等的措施,同时这种待遇不必给予其他发达国家。
7.最惠国待遇(MFN):指成员不得在其他成员之间进行歧视。
根据协定的不同,最惠国待遇可分为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惠国待遇。
8.国家豁免:指一国本身及其财产遵照本公约的规定在另一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
一国应避免对在其法院对另一国提起的诉讼行使管辖,以实行国家豁免;并应为此保证其法院主动地确定该另一国享有的豁免得到尊重。
9.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特征:(1)跨国性。
跨国公司的实体分布于多国,在多国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一般以一国为基地,受一国大企业的控制、管理和指挥,而在国外经营采用子公司、参与公司、分公司等多种形式。
母公司和总公司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手段对这些实体行使决定性的控制;(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①跨国公司在制定战略时,从整个公司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角逐目标,从全球范围考虑公司的生产等政策和策略,以取得最大限度的和长远的高额利润②跨国公司由母公司制定全球战略,母公司的决策中心对整个公司团各实体拥有高度集中的管理权;(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super重点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1.国际经济法(广义):指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间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独立边缘性的法律部门。
狭义的是指国际公法的分支。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地位特征:独立的法律部门(2)主体特征:普遍性(3)调整对象特征:广泛性(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国内法中涉外经济关系,公法间、私法间、公私法间的关系)(4)法律规范上的特征:多样性(实体法、程序法、民法、商法、保险法、票据法等)(5)体系特征:复杂性(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经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争端解决法)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1)国内法渊源:涉外经济法(2)国际法渊源:国际经济条约(重要渊源),国际商业惯例(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一个不成文规则),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有关国际经济问题的规范性决议。
(3)其他辅助性渊源:司法判例,权威最高学者的学说。
4.国际经济主权原则(1)地位:构成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2)主要内容:总的:本国内部、涉外的不受外来因素干扰具体:a.对境内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b.对境内外资的监督与管理c.对境内外资的国有化、征收、征用5.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国家应以平等的资格参与经济活动,并平等分享成果。
(最惠国待遇是平等互利原则的典型范例,发达国际应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也即非对等特惠制)六.国际贸易术语1.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费用、责任及风险等以英文缩写表示出来的专门用语。
其是国际惯例的一种,使用最广泛的是国际商会1936年编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修改具体请看笔记或书上,老师笔记不太好整理3.重点术语:相关内容请扩展(1)FOB是Free on board(name of shipment)的英文缩写,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是最早的国际贸易术语。
(2)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 port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缩写,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
1.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2.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3.跨国公司: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内部各实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4.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5.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6.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其法律人格取决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取决于基本文件的规定.7.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8.EXW,工厂交货.卖方承担最小义务.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OB,船上交货,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交相关单据.CFR,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付运费,提交单据.办理出口手续.DDP,完税后交货,卖方承担最大义务,卖方还要办理进口手续.DES,目的港船上交付,无需卸货,无需办理进口.DEQ,目的港码头交货,要卸货. 9.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在其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将该要约收回,使其不发生效力.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需要撤回通知能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0.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其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1应当是可以撤销的要约写明了要约的有效期限或明确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这种依赖行事.2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11.溢短装条款,即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不超过成交数量的一定百分比为限.12.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意外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对方无权要求赔偿的条款.13.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发生了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显失公平,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14.倒签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15.预借提单: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情况下签发的提单.16.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17.代位: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18.汇付:汇款人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19.托收: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凭票据向债务人收取贷款的一种支付方式.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判例,学说.2.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A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本国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完整永久主权,有权自由开发、利用、保护.2.国家对其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的完整永久主权,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对外国资本收归国有或征收.B公平互利原则.所有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作为平等成员充分有效参与经济活动、分享利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关系中,不仅要消除歧视,发达国家还应该给发展中国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即非互惠的特惠待遇,谋求实质上的平等.C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加强国际合作谋求发展.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4.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首先必须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其次应该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和资格.5.法人能否成为特定国家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6.国家作为国际经济关系主体时的豁免问题:1.国家豁免指“平等者间无管辖权”,一国不受另一国家管辖,包括司法管辖豁免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他国法院对其起诉或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和执行豁免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对其财产加以扣押或执行.2.绝对豁免与限制豁免.绝对豁免是指不论国家从事的是公法上的行为还是私法上的行为,除非该国放弃豁免,都应该给予豁免.限制豁免是只对一国的公法行为给予豁免,“商业交易”等行为不能够援引国家豁免.7.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1.整体责任原则2.有限责任原则法人责任与股东责任分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责3.特殊情况下的直接责任以子公司自主性被剥夺的程度来让母公司负部分或全部责任.如果子公司在某些事项上的自主性由于母公司的干涉、支配而被剥夺,母公司应对由此造成的特定损害承担责任.如果子公司由于母公司的控制而基本或完全失去自主性,子公司实际上成为母公司的“代理人”,应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负责任.另外,如果把一行为看作是子公司的行为会产生不公正的结果,并且该行为受母公司控制,则应该由母公司承担责任.8.跨国公司的管辖冲突:1属地管辖权优先的原则.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后自然置于该国的领域管辖之下,发生冲突时,东道国的管辖优先.2域外管辖权的行使应有合理的依据.母公司所在国不得滥用或过度行使管辖权,而侵犯他国主权.3通过双边或多边途径协调.9.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着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货币、股票、票据、其他投资证券的买卖b.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c.电力的买卖d.仅供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e.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F.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G.根据一国司法部门和行政机构决定进行的买卖.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10.要约的有效:1向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能成立.3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1.承诺的生效:1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3承诺应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4承诺必须到达要约人才生效.12.要约的消灭:即要约失效.1要约有效期已过,或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2要约被要约人拒绝而撤销3要约被撤回或被撤销.13.卖方义务:交付货物、提交有关货物单据、品质担保义务、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用途.适用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通知卖方的特定目的.应与样品和说明书相符.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或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权利担保义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14.倾销成立条件:1.来自外国的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在本国市场销售,2.对本国同类产品工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形成了损害的威胁,或阻碍了某项新建工业的建立3.两者间具有因果关系.15.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1.确实遭遇了危险2.为了共同安全3.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4.必须是非常性质的特殊牺牲和费用5.牺牲和费用的支出必须有效果.6.损失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结果16.保险人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2.属于托运人责任引起的责任3.在保险责任开始以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毁、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预期违约先期违约: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表明其拒绝履行大部分重要义务.班轮运输:承运人负责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运至指定的港口,而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定期租船: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特定的船舶,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船舶,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赁: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出租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调整提单的三大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的内容:1.承运人最低限度义务适航,适当谨慎管货2.承运人承担不完全过失责任.有17项免责事由.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货物装上船至卸离船舶为止.4.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5.运输合同无效条款.6.托运人的义务.7.诉讼时效为一年.维斯比规则 1.明确提单对于善意受让人是最终证据.2.延长诉讼时效,当事人同意可延长.3.提高赔偿限额.4.增加了集装箱条款.5.将承运人免责或责任限制的适用扩展到侵权行为等非合同之诉.6.规定了承运人的雇佣人或代理人也适用责任限制.7.扩大公约适用范围.汉堡规则 1.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接至交”期间.2.取消承运人对航行管船过失的免责,采用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3.增加了迟延交货赔偿的规定.4.提高了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5.增加实际承运人的概念.6.规定了保函的效力.7.货物的范围扩展到舱面货和活动物.7.诉讼时效改为两年,并可多次延长.8.增加了管辖和仲裁.9.更为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实际全损:货物全部灭失或受损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推定全损:货物实质上未达全部损失或灭失,但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共同海损: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做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单独海损: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所直接造成的部分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共同危险,有意合理的行为,特殊的牺牲和费用,措施有效果.委付:保险标的物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代位: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第三者造成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取得赔偿金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的权利.委付与代位求偿权的区别1、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的索赔过程中,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的理赔后;2、委付是将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转移于保险人,而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取得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3、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求偿权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部分海损不赔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单独损失一切险:水渍险+一般附加险保险人的除外责任:1,国际许可协议: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度给受让方,由受让人支付使用费的合同.许可协议的特征.主体处不同国家,客体是技术使用权,时间性和地域性,有偿合同,内容复杂.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交叉许可:技术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将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适用,可以是独占也可以是排他,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专有技术:未公开的,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各方面的技术知识.限制性商业条款:在许可协议中由技术出让方对技术受让方施加的,造成不合理限制并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如:限制受让人取得与转让方提供的技术相类似的技术或竞争性技术的自由;对研发和改进的限制;限制受让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限制生产;限制使用范围的扩大,搭买搭卖不需要的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等,限制价格等等.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开出的支票金额不能多于支票账户上的金额.汇票的流通手续.出票→提示→背书→承诺付款出票:出票人制作汇票并签名,交给受款人.效力:1.出票人成为票据第二债务人,票据被拒绝承兑或拒付时,出票人需支付汇票金额.2.受款人可以享受汇票上的权利3.当事人之间的原始义务暂停,由汇票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代替.4.受票人不受约束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提示必须在法定期间进行背书:持票人在汇票上或粘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或受让人姓名,并将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其效力在于,背书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受让人可以在遭遇拒付或拒绝承兑时向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承兑:在提示时,付款人将同意按出票人指示的到期付款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载于汇票之上的行为.承兑的效力:承兑人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承兑后如果承兑人到期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对其起诉.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只能向出票人和背书人追索.汇付:汇款人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托收: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凭票据向债务人收取贷款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书面凭证.以银行信用担保付款信用证的程序: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信用证付款,2.买方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证3.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将信用证转交给卖方.4.买方发货,取得有关单据,并以单据向议付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付款,将单据寄给开证行 6.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信用证的特点:1.银行信用2.独立性,独立于买卖合同3.单据交易,银行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情况下的绝对付款责任.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收益人,在议付行议付前,随时有权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国际投资: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向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直接投资: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间接投资:投资者不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企业控制权,仅以其持有的能提供收入的股票或证券进行的投资.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1.合资经营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特征:合资方至少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同投资,所投资本构成合资企业的共同财产或独立财产,成为合资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和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我国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合资经营企业,外方股份应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公司资本分等额股份.2.合作经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根据合同的约定投资和经营,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形式.特征:依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法人式合作企业中外国投资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可以组成法人式合作企业也可以组成非法人合作企业,并根据性质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依合同约定分配利息与回收投资,承担风险与亏损.分配方式更为灵活.依企业性质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或无线责任.合作企业与合资企业的根本区别:合资企业是股权式合营企业,依出资额承担权利义务.合作企业是契约式合营企业,权利义务依合同确定.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短.从组织形式上看,合资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则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3.外资企业.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东道国对外资企业有地域管辖权也有国籍管辖权.4.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合作方式.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资本输出国为了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投资,增强本国国际竞争地位,而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的制度.特征: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对象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承保范围限于政治风险,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目的是防止本国投资者受损.包括,征收险东道国实行征收或国有化措施外汇险东道国限制货币转换,战乱险东道国发生军事行动或内乱国际贷款:借款人以融资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贷款人借贷资金的国际融资方式.特征1、借款人与贷款人分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2、国际贷款关系本质上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到期清偿性;3、以借贷协议为基础,具有到期清偿性.国际银团贷款:国际商业银行组合成一个银行团,向另一国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一种形式.直接银团贷款是由银团内各个贷款银行直接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按协议规定的同一条件贷款给借款人,贷款事务由经理银行统一办理,各贷款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独立,相互间不承担连带责任.间接银团贷款:参与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两份独立的合同,成员要承担牵头银行破产的风险.定义,间接银团贷款是由一家牵头银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协议,向借款人贷款,然后由该银行将参与贷款权分别转售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不必经过借款人同意,国际债券的定义,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为筹集资金在国外或国际证券市场发行的、以发行地所在国货币或可兑换货币为面值的证券.特点:1、国际证券的发行人和投资人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2、证券发行地不在发行人所在国境内;3、证券以发行所住地国家货币或可兑换货币为面值;4、国际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涉及发行地和交易所住国法律,较为复杂.发行方式:公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买卖,其发行必须经过国际上认可的债信评级机构的评级,并将自己的各项情况公布于众.私募,指私下向限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券,其金额较小,期限较短,不能上市公开买卖,不需要公开呈报,手续简便.直接发行,发行人自己出面发行债券,自己办理发行的全部手续,做好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并直接向投资人出售债券,剩余的债券也自己处理.间接发行,发行人委托中间人代理发行债券,推销不完的债券由中间人处理或退回发行人处理.汇率: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一国货币。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整理、总结
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导论一、国际经济法概念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主体围的广泛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调整的经济关系复杂性,调整的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法律规的多样性,包括国际规和国规,实体规和程序规。
三、国际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①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如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
②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关系。
在此项关系中,国家与其所管制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是平等的,其相互之间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
③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如贸易、投资、税收等方面的关系。
四、国际经济法的渊源①国际经济条约:包括双边、区域和多边条约。
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
②国际商业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等。
③重要国际组织决议④各国国立法:如对外贸易法、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
⑤辅助性渊源:国际司法判例、学说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发展中国家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原则: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二章国际经济法主体一、自然人基于自然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其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由该“外国”国法及其与国订立的有关国际条约决定的。
而国籍在区别自然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问题上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还应具有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能力与资格。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二、单项选择题1.( C.最惠国原则)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 B .EXW )。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 D.DDP )。
4.要约是向( C.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D.要约邀请)。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于( A.传达到受要约人营业地或其惯常住所)时生效。
7.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有条件的接受(C.视对要约所作修改的性质及要约人的态度而决定其是否构成有效承诺)。
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根据《华沙公约》,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B.250法郎)。
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它由( D.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费按全程费率一次计收)。
l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11.《华沙公约》规定的有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D .两年)。
12.实行承运人不完全过失责任制的公约是:( D.《海牙规则》)。
1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 B.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是错误的。
14.被保险人应在( A.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保利益。
15.平安险不赔偿(B.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6.淡水雨淋险属于( B.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7.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
一号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
二号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
在上述损失中,( C.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18.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C.平安险)。
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国际经济法1、定义: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
2、渊源:1)国际经济条约;2)国际经贸惯例;3)国际组织的某些决议;4)国内涉外经济立法;5)其他:判例,学说等。
3、基本原则: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经济活动可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家有权进行国有化和征收.2)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4)可持续发展原则。
4、跨国公司特征: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2)内部具有相互联系性;3)战略全球性和管理集中性。
二、国际货物买卖法1、FOB的风险转移时间: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装到船上FOB的卖方义务:1)将货物装船并通知买方;2)办理出口手续;3)提供货物和单证;4)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义务:1)办理运输;2)办理进口手续;3)付款并接受单证;4)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后的风险和费用.2、CFR的风险转移时间: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装到船上CFR的卖方义务:1)办理运输并及时通知买方;2)将货物装船;3)办理出口手续;4)提供货物和单证;5)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和费用买方义务:1)(再卖方通知后)办理保险;2)办理运输;3)办理进口手续;4)接受货物和单证;5)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3、CIF的风险转移时间: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装到船上CIF的卖方义务:1)办理运输和保险;2)办理出口手续;3)提供货物和单证;4)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4、1980年公约的适用范围:1)营业地分处在不同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2)由国际司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5、1980年公约不适用的范围:1)供私人家庭使用;2)由拍卖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执行的买卖;4)买卖证券;5)船舶、飞机、气垫船等;6)电力买卖;总之:一方绝大部分是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6、1980年公约不涉及:1)合同的效力;2)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3)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损害的责任.7、要约的定义: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接到承诺时受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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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期末复习指导二、单项选择题1.( C.最惠国原则)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 B .EXW )。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 D.DDP )。
4.要约是向( C.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D.要约邀请)。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于( A.传达到受要约人营业地或其惯常住所)时生效。
7.在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有条件的接受(C.视对要约所作修改的性质及要约人的态度而决定其是否构成有效承诺)。
8.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根据《华沙公约》,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B.250法郎)。
9.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它由( D.联运经营人负责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费按全程费率一次计收)。
l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11.《华沙公约》规定的有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D .两年)。
12.实行承运人不完全过失责任制的公约是:( D.《海牙规则》)。
1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 B.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是错误的。
14.被保险人应在( A.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可保利益。
15.平安险不赔偿(B.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16.淡水雨淋险属于( B.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7.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
一号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
二号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
在上述损失中,( C.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
18.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C.平安险)。
1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 B.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
20.世界贸易组织( B.总理事会)也是WTO争端解决机构机构。
21.GATT 1994最惠国待遇原则不适用于( C.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措施)。
22.GATTl994国民待遇原则是指进口国( A.给予外国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产品应有的待遇)。
23.在正常贸易中,进口国由于不能适应进口竞争,造成国内生产中某产品的行业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威胁,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国可以依据( A.保障条款及《保障措施协议》),采取进口限制。
24.GATT第24条允许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 D.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25.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 A.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26.GA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 C.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27.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际许可协议不包括( C.土地使用权许可)。
2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供保护。
这些信息得到保护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C.呈送给政府机构的)。
29.《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B.强制许可原则)。
30.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目的是( B.觅利)。
31.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 C.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32.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 B.作了两项声明/保留)。
33.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对(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事项具有管辖权。
3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于:(B.1945年)。
35.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 C.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36.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美元不再用于多边贸易结算)。
37.根据《牙买加协议》关于汇率制度的规定,成员国( D.必须采用多种汇率制)。
38.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 A.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39.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 D.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
40.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 C.协商)。
41.无第三者介入的解决方式是( B.协商)。
42.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 B.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多项选择题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ABCD )。
A.国际条约B.国际商业惯例C.国内立法D.国际组织决议2.国际经济法主体包括:(ABCD )。
A.个人B.法人C.国际组织D.国家3.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CD )。
A.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C.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D.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4.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BCD )。
A.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B.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C.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D.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5.各国在实践中,就承诺生效时间形成三种原则:( BCD )。
B.到达生效原则C.了解生效原则D.投邮生效原则6.在现代各国合同法制度中,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以下作用:( ABCD )。
A.使合同具有确定性B.是确定合同效力的实质条件C.证据作用D.使合同具有公开性和告诫性7.归纳起来,目前解决电子单证法律问题的途径有三条:( ACD )。
A.国内立法C.国际立法D.通讯协议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的义务主要有:(AD )。
A.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提交货物与单据以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D.担保义务9.《海商法》规定列举了如下情况下免除承运人依法承担的责任:(ABCD )。
A.非承运人过失造成的其它原因B.运输活动物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活动物灭失或损害C.依照协议或法律或惯例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因这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D.非承运人受雇人、代理人过失造成的其它原因10.《海商法》规定了托运人的责任:( ABCD )。
A.保证义务B.提交单证C.通知义务D.支付运费11.租船运输合同承租人责任如下:(A BCD )。
A.承租人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B.保证船舶用于运输约定的合同货物C.承租人可将租用的船舶转租,但其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D.承租人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安全港口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12.租船运输合同承租人有如下责任:(ABC )。
A.合同期内,船舶进行海难救助时,承租人有权获得扣除救助费用、损失赔偿、船员应得部分及其它费用后的救助款项的一半B.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C.还船13.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
A.货运单的填写时间、地点。
《海牙议定书》删除了这一要求B.起运地、目的地及约定的经停地点。
《海牙议定书》取消了承运人这一权利C.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及必要时收货人的名称D.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及必要时收货人的地点14.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
A.货物名称、性质、包装件数、包装方式与标志、重量、数量、体积或尺寸及货物和包装的外观状况B.运费金额、支付时间、地点C.货物价值D.付费人15.据《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
A.货运单份数及随附单证B.运输期限C.注明该货运单受《华沙公约》或《海牙议定书》约束D.运输航线16.伦敦保险业协会新的货物保险条款将保险险别分为(ABD )。
A.A险别B.B险别D.C险别17.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包括:(ABCD )。
A.海上货物运输保险B.陆上货物运输保险C.航空货物运输保险D.多式联运保险18.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ABD )。
A.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D.外来风险19.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由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指:( ABD )。
A.货物本身遭受的全部损失B.货物本身遭受的部分损失D.为营救货物支出的费用20.全部损失包括:( BD )。
C.单独全损D.实际全损2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单种类主要有:( ABD )。
A.定值保险单B.航程保险单D.流动保险单2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单种类主要包括:(ACD )。
A.预约保险单C.保险凭证D.重复保险单23.世贸组织的宗旨与GATT基本一致,但是又有所扩展,世贸组织宗旨新增加的内容是( BCD )。
B.确保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份额C.扩大服务贸易D.采取措施,保护和维护环境24.GATT第11条中一般禁止数量限制的含义是(ACD )。
A.一般不得禁止产品的进出口C.一般不得限制产品的进出口D.一般不得成员国以关税手段限制产品进口25.《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的主要内容有:(ABCD )。
A.协议适用于进口国采取的某些影响货物进出口的卫生措施B.世贸组织成员有权采取比国际标准更高标准的卫生措施C.采取高标准的成员负举证责任,证明其高标准的合理性D.各成员应及时公布所采取的卫生标准26.《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为取得成交价格,以下费用可计入成交价格:(ABCD )。
A.包装、集装箱成本和收费B.与进口产品有关的专利费许可费C.各种经纪费D.以到岸价格估价涉及的运费、保险费27.WTO《纺织品服装协议》对于纺织品服装贸易采取的自由化安排是(ABCD )。
A.禁止签订“自限协议”B.分阶段取消这些产品进口数量限制C.将这些产品的贸易纳入WTO管辖D.增加纺织品服装进口配额28.乌拉圭回合谈判主要成果是:( ABD )。
A.进一步改善了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条件B.将纺织品服装和农产品贸易纳入多边贸易规则管辖D.强化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法律规则框架29.乌拉圭回合谈判主要成果是:(BCD )。
B.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扩大了多边贸易规则调整范围,弥补了GATT调整单一性的不足。
有助于在新的国际关系中WTO成员权利义务平衡。
新协议将促进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和增长,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成果开发利用C.谈判贯彻了1986年埃斯特角部长会议宣言精神D.完善了管理多边贸易的机构体制30.《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了(ACD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