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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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法庭辩论技巧

田文昌法庭辩论技巧

田文昌法庭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是法律界最具挑战性的一项技能之一、田文昌是中国著名的律师,被誉为法律界的"辩论之王"。

田文昌在其职业生涯中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并开创了自己独特的辩论技巧。

下面将探讨田文昌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一些技巧。

1.积极准备工作:在法庭上取得胜利的关键是充分准备。

田文昌在每场辩论前都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研究相关的法律和案件事实。

他会仔细考虑对手的策略和观点,并准备自己的反驳方法。

通过准备,他能够有条不紊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批判性分析。

2.战术思维:田文昌善于运用灵活的战术思维来引导法庭辩论。

他会在撰写辩论稿件和提问证人之前精心设计他的战略,并通过对手的回答和证据来调整自己的战术。

他了解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情况,因此他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适当的战术来最大程度地为自己的客户争取利益。

3.客观的表达:田文昌在法庭上以客观的观点和论据为自己的案件辩护。

他避免使用情绪化或主观的言辞,而是依靠事实和法律来支持他的观点。

他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论点,并使用简单而直接的语言,以便于法官和陪审团理解。

4.控制情绪:在法庭上,情绪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田文昌知道,出色的法庭辩论并不仅仅取决于他的法律知识和辩论技巧,还取决于他在紧张的环境中能否保持镇定。

他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受对手的挑衅或法官的冷嘲热讽而动摇。

通过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他能够在法庭上更好地代表自己的客户。

5.引导证人:在法庭上,证人是非常重要的。

田文昌善于运用提问技巧来引导证人,以揭示他们的真实动机和意图。

他会通过多个问题的提问,逐步揭示证人的矛盾之处,并利用这些矛盾来支持自己的论点。

他会提前准备好多个问题,并熟练地用逻辑性和有针对性的问题来推动证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回答。

6.争取陪审团的支持:在涉及陪审团的案件中,田文昌知道如何争取陪审团的支持至关重要。

他会在辩论中使用情感上的说服力,讲述引人入胜的故事,并努力与陪审团建立共鸣。

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

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

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主持法庭辩论的口才技巧一、法庭辩论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司法人员首先必须是守法的模范。

因此即使在法庭辩论阶段,仍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发表各自的观点,并能够有效地保证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同时法官要把握好庭审主线,使辩论双方必须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已经调查的事实,适用已经质证的证据依法进行辩论。

对双方出现脱离事实,互相“顶牛”、东拉西扯的现象,法官要掌握辩论依据,及时适当引导,使双方辩论依法有据,有条不絮地进行。

2.是坚持保障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的原则。

辩论原则是建立在当事人诉讼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的。

他们既可以对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对程序问题进行辩论;既可以对证据的认定发表意见,也可以对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既可以就认定的事实进行辩论,也可以就适用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

可以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因当事人之间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不同,当事人在辩论时,常常会出现遣词不当、情绪激昂,甚至攻击谩骂的情况等种植痪∪缛艘獾南窒蟆7ü倬陀α⒊」正、程度适宜、言辞有度、措施适当地正确疏导,而决不能以此为由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

那样势必会使法庭辩论陷入僵局,不能充分发挥法庭辩论的作用,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及时审结。

3.是坚持紧紧围绕诉讼请求进行辩论的原则。

双方辩论要达到实质性的目的,就是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因此,法官不仅要有效地控制法庭辩论的节奏,还要能够在复杂的辩论中客观、准确地提炼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又要留给代理律师有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的空间,使双方紧紧围绕诉讼请求,针对实质性问题层层辩论,将法庭辩论不断引向深入。

对双方提到与诉讼请求无关的事实及本案以外的纠纷、矛盾以及枝节问题,法官必须程度适宜、言辞有度、措施适当地及时加以指出,并予以制止,防止无为的辩论。

二、法庭辩论要处理好的两个方面。

(精)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精)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发布时间:2020-03-17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

今天宝岛优品小编整理了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很不错的哦。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法庭辩论3大技巧经典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

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

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

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精选15篇)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篇11、深入浅出,生动形象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

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

在这种情况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有针对性地使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深入浅出,往往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离主题在法庭辩论时,还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让对方牵着走,以免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

有时候,对方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转移话题,然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达到改变辩论主题的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反应敏捷,切勿上当。

3、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技巧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

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

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

4、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在法庭辩论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这情况如何应付?这确实是对律师应变能力的考验。

在法庭上,有些情况是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的,所以,应变能力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三国演义》中孔明说郭嘉:“坐说立议,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

”就是说郭嘉没有应变能力。

可见,缺乏应变能力的只能做谋士,不适合做律师。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赢得法庭辩论的重要因素心理素质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自信。

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这样你就能充分发挥你的应变水平,善于应付各种环境和场面。

由于我国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该输的不一定输,该赢的不一定赢,特别是当这种迹象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时候,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

在这种情况下,自信心会帮助你解脱困境。

6、语言表达要注重方式在法庭辩论中,还要注意语言本身的表达艺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家听得进,听得懂,给人家留下反应和理解的余地。

如何完美致胜法庭辩论技巧

如何完美致胜法庭辩论技巧

如何完美致胜法庭辩论技巧要在法庭辩论中取得完美的胜利,需要掌握以下技巧:1. 深入了解案件:在辩论前,彻底研究和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法律细节。

这将使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案件,并帮助您提出有力的论据。

2. 强调关键点:在辩论中,确定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并将焦点放在这些问题上。

确保您的辩论围绕这些关键点展开,以增加您的说服力。

3. 准备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准备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

这包括文件、证人证词、专家意见等。

确保您的证据可靠、准确,并能够有效地支持您的论点。

4. 强调逻辑和合理性:使用逻辑和合理性来支持您的论点。

确保您的观点和论据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并使用合理的推理和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5. 善于倾听和反驳:在辩论中,善于倾听对方的观点,并准备好反驳。

注意对方的论据和论点,并提出有力的反驳意见。

这将帮助您展示您的辩论技巧和对案件的深入理解。

6. 清晰明确的陈述:在辩论中,使用清晰、明确的语言陈述您的观点。

确保您的陈述简洁明了,以便法官和陪审团能够理解并接受您的论点。

7. 自信和沉稳:在法庭辩论中,展现自信和沉稳的态度。

保持冷静和专注,不要被对方的攻击或质疑所动摇。

自信的表现将增加您的说服力并提高您的辩论能力。

8. 尊重对方和法庭:在辩论中,尊重对方和法庭的权威。

遵守法庭规则和礼仪,并与对方保持礼貌和尊重的态度。

这将增加您的专业形象,并为您赢得法官和陪审团的好感。

9. 训练和实践:辩论技巧需要通过训练和实践来提高。

参加模拟辩论、角色扮演和辩论比赛等活动,以提升您的辩论技巧和应对能力。

10. 准备备选方案:虽然您的目标是取得完美的胜利,但也要做好准备,考虑备选方案。

这将帮助您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并在不利的情况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掌握这些技巧,并不断练习和改进,您将能够在法庭辩论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精选6篇)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精选6篇)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精选6篇)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1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2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法庭辩论基本功与操作技巧篇3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模拟法庭辩论技巧

模拟法庭辩论技巧

模拟法庭辩论技巧
以下是 9 条关于模拟法庭辩论技巧的内容:
1. 准备要充分啊!就像上战场不带枪怎么行!比如在准备一个关于盗窃案的模拟法庭辩论,你得把相关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不然怎么能应对对手的攻击!
2. 思路得清晰呀!可不能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

比如讨论一个抚养权的案子,要明确自己的论点,条理分明地阐述,别东一句西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

3. 语言表达要精准有力!不然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

就好比在辩论环境污染案时,说话要有力量,用恰当的词汇把观点清晰地表达出来,让大家都能理解!
4. 学会倾听很重要哇!别光顾着自己说。

在模拟法庭辩论医疗事故的案子中,要仔细听对方讲,才能找到破绽进行反击呀!
5. 反应得迅速啊!对方可不会等你慢悠悠想。

比如突然提到一个新的证据,你得马上做出反应,这可不是能磨蹭的时候!
6. 气势不能输呀!就像战士上战场一样。

在辩论一个合同纠纷的案子时,要挺起胸膛,自信地说出自己的观点,让人家相信你是对的!
7. 要懂得灵活应变!不能死脑筋。

如果对方提出了一个你没想到的观点,在关于知识产权的模拟法庭辩论中,你得迅速调整策略,可不能傻眼啊!
8. 证据要扎实可靠啊!可别拿些不靠谱的东西来。

就像辩论诽谤案,你拿出的证据得让人信服,不然怎么能赢呢!
9. 团队配合很关键呢!大家要齐心协力。

在复杂的刑事案件模拟法庭辩论中,队友之间互相支持、互相补充,这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掌握这些模拟法庭辩论技巧,能让你在辩论中如鱼得水,更有可能取得胜利!。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

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关于法庭辩论的技巧一、巧设二难推理强力质证庭审中,被告乙某说:“假电报是法律顾问草拟的,我不明真相,只是在不改变原意下对个别字句作了润色,履行了一个文书的誊写职责,不知者无罪!”辩护人也称对电文草稿及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确认内容一致,支持被告人无罪辩解。

公诉人立刻追问道:“那草稿呢?”被告答:“我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

”公诉人当即反驳道:“知情的法律顾问草拟的电报,负责润色的经济顾问乙某却说不知情,两位顾问在一份电报上捉迷藏,这种诡秘的把戏令人费解:这样的草稿是否存在过?方才,被告人供述‘草稿’被抄后撕碎扔掉,辩护人则声称对‘草稿’与‘誊件’进行了认真核对。

试问:你的‘认真核对’发生在案件破获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之前,你在本案中是否另有角色?如果在之后,那你从哪里看到的草稿?被告岂不是在撒谎?”被告人与辩护人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这是围绕辩方提出新证据的存在与否展开的辩论。

辩护人称见过草稿,被告又说草稿“照抄后就撕碎扔掉了”,但众所周知:辩护人是在案发后才介入的,根本不可能看到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已经被撕碎的“草稿”。

由此,公诉人利用被告人与辩护人两个谎言间的矛盾,展开了思维辐射,以一连串诘问,铸成一柄二难推理的逻辑利刃,将辩方逼入自相矛盾的死胡同:辩护人如果承认是在案件破获之前看到的,说明自己也涉嫌犯罪;承认在之后,则被告就是当庭撒谎,对其进行无罪辩护一点好处都没有。

被告人和辩护人陷于两难之中,只能哑口无言。

二、活用类比推理赢得辩论在证据事实上打不开缺口,被告乙某就在主犯甲某的身份上动脑筋:“甲某是老总,是至高无上的指挥者,我只是一件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何罪之有?”“鹦鹉会‘说话’,微机能‘写字’,”公诉人展开类比推理:“如果被人类用来实施诈骗犯罪,它们就是工具:作为鹦鹉,虽‘说’了骗人的话,作为微机,虽然‘写’了骗人的字,但那只是‘老总’犯罪意志的复制与翻版,它们对于自己“说”的话、“写”的字表达了什么意思,能产生什么后果,会承担什么责任,一概茫然无知,因为不具备人脑所独有的机能——思维,它们才成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知内情盲目劳动’的工具!”“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你不是鹦鹉,也不是微机。

演讲与辩论;法庭辩论的技巧(二)

演讲与辩论;法庭辩论的技巧(二)

演讲与辩论;法庭辩论的技巧(二)演讲与辩论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2法庭辩论的技巧二、谋略及具体运用(一)先声夺势法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

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

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

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

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

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2)

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2)

关于法庭辩论的经典技巧(2)二、出现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的应变技巧论辩双方,在开庭前一般都充分估计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作了反击准备;但在论辩过程中,对方往往会爆发出一引起事先难以预料的论辩观点,而这些论辩观点有些离题万里,有些谬误百出。

如果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不但会使论辩走向歧途,而且势必损害法律的尊严,故必须采取应变措施予以对付。

1.直接反驳,拉回正题在法庭论辩之初,有些公诉人往往脱离起诉书的内容,提出新的起诉意见,从而偏离了论辩的主题;有的辩护人往往东拉西扯,辩护没有针对性。

针对这种情况,论辩一方应该立即反驳对方,指出对方的辩词脱离了论辩的主旨,从而把论辩内容拉回到主题上来,例如,在一重大走私案中,公诉人在公诉词中大谈某公司走私案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然而,起诉书指控的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刘某个犯有走私罪。

针对公诉人这一违反法律程序的说法,辩护人马上指出:”起诉书仅仅指控刘某以公民身分凶有走私罪,因此本案没有关于法人犯罪的起诉书;刘某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起诉书也没有起诉他应代表公司作为被告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被告人;我们没有受委托作公司犯罪的辩护人,而是为个人被告作辩护人,因此本案没有法人犯罪的辩掮人。

在既无起诉书,又无被告人和辩人的情况下,公诉人凭什么指控该公司犯罪呢?”这一反驳环环相扣,铿锵有力,不容置疑,紧接着,辩护人就被告人是否有个人走私犯罪行为这一正题进和地无罪辩护,充分反映了辩护人精到的应变能力。

2.追问依据,陷彼窘境在紧张激烈的法庭论辩中,有的论辩方或是不够沉着冷静,或是低估了对方熟悉法律的能力,情急之下会突然提出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论辩观点,这时对方只要洞悉了破绽,就可以采用追问依据的方法,陷彼于窘境,从而取得论辩胜利。

例如,在一妨害公务罪案件中,辩护人突然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和证据学的要求,超过24小进验伤无效,医院的伤情鉴定是超过了24小时才作出的,所以鉴定没有证明力。

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1.律师想让庭审变得精彩,要把出示证据辩证展示证据;可以将证据举起来,以立体的方式向法官展示,显得更加有冲击力;2.正如我上次写的:律师在出庭时,不仅有语言的表达,更有肢体的表达;绝大部分律师会边看证据边说,因而没有顾忌周边的人感受,因此,不应将证据放在桌子上,而应该拿起来;并且在说证据是要准确的引用,并且以顺序的形式说出来,让法官知道你说的是那份证据,包括签字和日期;从而将出示证据变成展示证据;3.证据要分组:有些案件证据份数非常多,如果一一罗列,显得太罗嗦,而通过分组,将其归类,以证明这一组证据证明的具体事项;比如此组证据证明主体问题;案子比较小的,就无需进行分组了;容易让法官接受自己的思路和观点;4.疑证不举,不利的、不明的证据不要出示,有些证据对谁不利尚不确定,因而可能成为对方对抗攻击自己的理由;当时我在丰台区法院开庭,此证据成为了我的把柄;我对此展开攻击,最终取得了成效;律师在办案中,一定要慎重,对于疑证一定不举;5.对方为何要补正因为对方的证据是不合法的;并且依据证据诉讼规则,证据必须在作出具体行政诉讼之前,以及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此补正证据反而更加暴露自己的问题;1.为何李庄的案子能够辩论长达16小时,一方面这与案件的复杂程度有关,另一方面这与律师自身的能力有关;因而律师在办案中,要尽可能开拓自己的思维角度,那么,律师到底有几个角度去发展呢(1)从程序上,比如诉讼时效、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是否正确(诉讼请求不能实现)等,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我在大兴区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从叔叔手中买到房子,并翻建,现在房屋面临拆迁,对方的律师提出请求确认本案宅基地属于原告所有;此时,我拿出征地批复的文件,证明此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因为原告的诉请是请求判令土地归原告所有,而事实上,此土地已经收归国有;最终法院直接驳回对方诉求;(2)李庄案的辩护律师,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阐述,因而有很多的可阐述的地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3)丛生活常识和社会常识的角度进行思辨,某些案件原被告都无证据证明,我们则可以从生活经验和常识的角度进行辩论;(4)从判例的角度思考;很多律师认为我国不是判例法,因而从判例思考没有意义;但是现实生活中最高院的判例同样有指导意义;虽然我们国家不实行判例法,但是,从此处思维仍然很有突破之处;2.律师从这几个角度思考,可以寻找自己有利的点就多了,对方不利的点就更多了;1.有些律师很潇洒,有些律师很呆板;怎么尽可能让庭审生动一些,在庭审发言之前需要有提纲,这比写一篇辩护词更好;提纲比完整的代理词要好,因为庭审中读代理词是书面语,因而不够活泼;所以提纲不会让人觉得向法官念稿;2.从形式上,要灵活运用口语,口语是保证庭审的生动活泼;原告与被告的思维模式不一样,在民事案件中,原告的思维模式在于立,而被告在于破;行政和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思维是一致的,律师代理原告实际上是被告的思维,实际上都是一种破;不同案件类型,思维模式也不一致;3.要围绕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无论原被告都是表达观点,因而必须围绕此观点进行;偏离方向的话,说的话就没有价值;当被法官多次制止后,自己的心态就会受到打击,因而庭审需要围绕焦点进行;4.可以引用判例或者权威部门的观点加以说明;法院的判例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律师可以在庭审之前或者庭审之后将判例交给法官,法官有可能接受判例的观点,自己就有可能胜诉;5.律师可以使用反对规则;反对规则在英美法系比较流行,但是我国没有明确提出而已;6.律师要准确引用条文,有些法律律师常见,而有些法律律师并不知道;因此,对于相应法条应当极为熟悉,不常见或者陌生的条文要记下来;1.混淆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侧重点;有些律师想在法庭调查就将所有问题说出来;有的律师在法庭调查都说出来,因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没有可说的内容;法庭调查侧重于事实,有些东西需要一言带过,在法庭辩论时再说不晚;但也存在一个问题:开始时说的不多,到法庭辩论时,没有机会最终显得律师很被动;2.在辩论时没有宏观考虑,顾此失彼;有些律师认为某些问题对自己有利,就展开论述,因而暴露出很多对自己不利的观点;3.辩论有重点,可能时间不够,或者法官不让说,那么,此时庭审就失败了;可考虑先说重要观点,随后再说不痛不痒的观点;但是对于敏感问题,还是要把握说话的时间;4.要审时度势;有些观点都是依据自己的证据,当对方提出新观点,自己无法应对就显得很被动;要因时因势调整自己的观点;5.律师不要进行人身攻击;那么,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时,自己可以使用反对规则;6.律师出庭不要故作高深;有些大学教授喜欢讲理论,其实律师是实务性工作,在需要升华时,可以进行理论的拔高;7.不要过于煽情;因为律师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法院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如果煽情挑起矛盾,显然法官会对你有意见;8.律师在法庭上,尽可能说实话,因为说谎话被法官识破,可能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影响;。

法庭辩论技巧之围魏救赵(精选17篇)

法庭辩论技巧之围魏救赵(精选17篇)

法庭辩论技巧之围魏救赵(精选17篇)法庭辩论技巧之围魏救赵篇1在(甲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还是(乙方)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的论辩比赛中,双方展开了这样一段论辩:乙方: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靠道德,因为道德作为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最基本的行为。

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制再严,法律再健全,社会也会陷于混乱。

道德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因此是维护社会秩序最本质的动力。

甲方:我想请教对方辩友一个问题,一天您回家,发现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顾了,丢了很多贵重的东西,请问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乙方:我当然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报警了。

甲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您为什么不坐下来等着那个小偷良心发现,受到自己道德的约束,主动送回偷盗的东西呢?(笑声、掌声)偷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报警就是依靠法律了,所以您的做法恰好验证了我方的观点,谢谢!(掌声)在这一回合的论辩中,甲方就使用了“围魏救赵”的论辩术。

当乙方阐明自己的观点时,甲方没有直接辩驳,而是提出问题,问对方如果发现家里被盗,第一反应是什么,这一问是“围魏”。

对方按照常规思维回答“报警”,甲方立即指出,按照对方的观点,应该是坐下来等待小偷良心发现,而报警的做法实际上是验证了“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的观点,这一击则是“救赵”,从而获得论辩的胜利。

“围魏救赵”的论辩术,其关键在于先隐藏或搁置自己要达到的论辩目标,向另一个目标展开攻击,诱使对方接招应对,露出破绽,然后再对其破绽展开攻击,最终使对方低头认输。

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一试!法庭辩论技巧之围魏救赵篇2律师张丰接手了一个案子:蔡某多次盗窃电动车,一次,在他骑赃车逛街时被失主发现,将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却坚持说电动车是自己购买的二手车。

法院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发现蔡某所说的购买时间与事实不符。

张丰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会辩解是记忆错误,这样就无法认定他是盗窃,至多是购买赃物。

高水平的法庭辩论技巧及案例精彩辩词

高水平的法庭辩论技巧及案例精彩辩词

高水平的法庭辩论技巧及案例精彩辩词法庭辩论怎么写法庭辩论词怎么写?两个案例来教你。

案例一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仅对被告提出的诸多问题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发表以下意见,供合议庭参考:(问题一)被告辩称原告不慎跌倒摔伤,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就把责任揽了过来的问题。

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事实相悖。

第一,被告交通肇事后,交警赶赴现场,当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被告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有被告亲笔签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第二,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为什么还主动把原告送往医院,并先期主动花钱为其检查和治疗那?第三,既然原告自己不慎跌倒摔伤,举证就可以了,被告为什么还要答辩其他问题那?被告对原告的诉求逐一进行答辩,说明被告是不打自招;第四,如果说:原告是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称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又把责任揽了过来,还拿钱给原告治病,原告仍不满意,还到法院告人家,其可信度正常人都不难作出结论。

很显然,被告这一说法不合常理。

事情的真相是:被告肇事后,因车险过期和认识原告妻子,利用原告有医疗保险,恳求原告编造自己摔伤骗社保,以达到省钱的目的。

现在两家反目成仇,被告昧着良心,拿不是当理说,严重违背了道义。

(问题二)被告辩称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的问题。

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事实相悖。

第一,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新的法规,已经废止了医疗费受公安机关同意和转院证明等条件的限制,只要受害人提供了医疗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其有异议应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于20xx年1月6日肇事,还依据已废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有意义吗?第二,鞍山人共知,鞍山市中心医院的综合条件不在鞍钢铁东医院之下,而且,原告是无任何责任的受害者,其住地距中心医院只有一二百米之遥,有必要舍近求远吗?第三,既然是原告擅自转院,被告为什么还要主动租车接送,并为其付住院押金那?这不令人质疑吗?事情的真相是:被告因车险过期,利用认识原告妻子,为了推卸责任,有预谋地采取了不道德的伎俩,诱骗原告转入其医保定点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并主动付了住院押金。

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的技巧法庭辩论的技巧(15篇)法庭辩论的技巧1一、如何组织证据1、方法。

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

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来。

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

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

证据清单的形式。

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被告)证据清单〉。

如是被告的,写上法院的案号。

下面是一个表格,内容包括: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页数、份数、复印件/原件、证明内容。

有的时候是几个证据证明同一个事实,可以编为一组,共同证明一个事实(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均证明双方间合同关系、发生金额的事实。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证明内容要条理分明,有时一个证据不光证明一个事实,对于证明的多个事实应当写明,采用1、2、3、的形式,以便让审判人员一看就清楚。

如约定管辖的货款支付纠纷的案件,合同这个证据,特别要写明:1.双方间合同关系;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与方式是什么;3.合同约定由法院管辖。

至于顺序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是:主体证据(包括变更的)—————事实证据(时间先后发生的先后顺序或按诉讼请求来提交)——————其他程序证据(如管辖)。

3、庭审中如何举证。

当庭向法庭讲明这时提供的是证据清单中的第几组证据,这组证据有几份证据,具体名称是什么,证明什么内容。

如第一份证据是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的什么合同,合同第几条约定付款方式及时间是什么等。

关健内容还是要提请法庭注意的,切不可在法庭上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在庭前均应将所有证据的原件按顺序摆在桌子上了。

二、如何进行质证(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1、质证准备。

法庭辩论操作技巧 (2)

法庭辩论操作技巧 (2)

法庭辩论操作技巧随着现代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法律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而法庭辩论作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日益普及。

那么,如何在法庭上运用辩论技巧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接下来,我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明确自己的主张在法庭上,明确自己的主张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只有清楚地阐述自己所持的观点,才能更好地将思路表达出来,有力地为自己辩护。

因此,在辩论前,必须对案件及相关法律条文做足够的准备,充分了解自己所提出的观点,并针对可能会遇到的反驳做出技巧性的准备。

二、准确掌握事实法庭上的辩论需要以事实为基础。

表述事实时一定要准确、简明扼要,避免夸张或者虚假陈述,否则容易被对方扣上不实陈述的帽子。

而所陈述的事实必须与证据相符,否则会严重损害自己的信誉度。

因此,辩护中一定要注重事实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可信性,仔细审查证据,不漏任何关键证据。

三、理性分析对方观点法庭辩论中,千万不能被对方的言语所冲昏头脑,要时刻保持冷静和理智。

对于对方的观点,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分析,找出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正确分析对方的观点的优缺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

并且,在分析对方观点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方的情绪反应,及时进行调整。

四、善用语言技巧法庭辩论中,语言技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善用语言技巧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甚至可以在辩论中转移对方的注意力,达到更好的辩论效果。

常用的语言技巧包括:(1) <强调>:通过强调某一点,以表现自己观点的重要性,如:我强调的是房产证上的实际房屋使用者是我,而不是对方;(2) <反复>:通过语言反复表述某一点,强化重点,刺激对方的反应,如:正是因为他的违规行为导致了本案的发生,因此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反问>:通过反问提问的方式,引导对方思考,展现自己的观点,如:难道你能够证明你的行为是合法的吗?(4) <对比>:通过对比两种情况,表达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如:让我们来对比一下法律规定和事实,你看看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五、正确运用证据在法庭上,充分准备证据,并正确运用证据,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之一。

关于法庭的实用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技巧

关于法庭的实用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技巧

关于法庭的实用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技巧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如张某盗窃一案,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走一辆摩托车,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

公诉人没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直接纠缠,抓住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另辟蹊径地向被告人发问: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属实吗被告人表示属实。

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

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

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法庭辩论的询问技巧第一,补漏。

为什么补漏?看到刑辩律师队伍对技术、能力、水平、概念、分析问题的方式参差不齐,差距太大,一个辩护人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有的时候都做不好,经常发生,80%、70%、60%的律师对自己被告人的询问都做得不好,这个时候,旁边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救他一把,有一个问题,你忙来忙去,做来做去,为什么这么做?被告很高兴,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他真想回答的问题,自己的辩护没问到。

这个时候律师一旦去补这个漏时,现场所有的当事人会以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这个律师?第二,补救。

怎么样补救?刚才我谈到重庆卖淫案对妈咪的询问,这是补救,因为有些被告人在自己当事人询问过程中说出来的一些话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这种氛围的渲染对我们不好时,我们怎么去补救。

30个辩护人、50个辩护人中有一个辩护人站出来做了非常好的补救时会怎么样?这种补救随时会发生。

第三,策略。

刚才我谈到问自己的当事人讲策略,同样问同案其他被告人也要讲策略。

第四,高调。

为什么要高调?因为有的时候损害了我当事人的利益,对整个案情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时就要高调,刚才我已经谈到了高调,高调就应该提高嗓门,该吵架就吵架,该不听法官的就不听法官,一定要把话说完,这个情节到底有没有,高调的比公诉人还公诉人。

不论同案被告人采取什么样的心态,作为律师应该采取积极尊重的方式开始我们的询问,这给法庭、控方、同案其他被告的感觉都不一样,最简单的开场白要先向被告人介绍一下,你好,我是第几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自于XX,请允许我向您提几个问题,可以吗?这种开头显示我很友好、善良的对待你。

有关法庭辩论的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本片根据HarperLee的同名畅销小说改编,格雷戈里?派克扮演一名南方小镇律师,为黑人强奸犯辩护,另一方面他又得向他的小孩和他们的朋友解释。

格雷戈里?派克精湛、平稳的演技让他获得当届奥斯卡、金球双料影帝。

除了几位大明星,亦可看到日后影帝劳勃杜瓦(Robert Duvall)第一次的银幕演出。

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_辩论

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_辩论

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_辩论想在法庭上取得胜利吗?除了准备充分和选对正确的策略之外,你还需要掌握一些宝贵的辩论技巧。

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大全介绍一、辩论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突出重点,这不仅在法庭辩论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调查和庭前准备中也同样重要.有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内容很多也很乱,这时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避免冲淡了主题.有些案件很复杂,甚至涉及到十几项、几十项犯罪事实.这还不说,关键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证据内容及其它一些内容太多太乱,如果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不能抓住要害,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境地,不利于把重点问题说清楚.大兴安岭朱佩金的案子就很典型.这是一件因承包经营而被指控犯罪的案件,被告被关押了5年半,起诉书指控他贪污近40万,诈骗近40万,再加行贿共3个罪名,案件历时长达7个年头,最后被宣告无罪.这个案子检察院侦查了3年多,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又搞了一年多,到我去开庭的时候就只有7天,就在7天时间里我们两名律师除了阅卷和会见被告,还要调取一系列证据,包括坐十几个小时火车到泰来农场和老来农场两个监狱去取证,而且因时过境迁取证相当困难.所以,我看卷的时间只有3天.3860多页的卷宗,就是不睡觉也看不完.怎么办?我通过对一些主要线索的分析,终于找到了关键问题,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的性质,其他一些次要问题有的一翻而过,有的干脆不看了.因为此案的关键是承包合同的性质和方式,只要把个人承包的基本性质和“大包干”的承包方式弄清楚了,就足以否定贪污和诈骗的问题.所以,对其他一些次要问题就可以泛泛地翻阅,甚至可以略过不看.这样一来,不足3天,我已经把案件全部吃透了.后来同院长交换意见时,他问我看完了卷宗材料没有,我回答说,“我都看明白了.”他会心地笑了.这个院长是科班出身,很有水平,他知道我不可能看完卷宗.但当我全面地分析案情,陈述理由之后,他既满意又吃惊,对我的工作效率感到惊讶.后来在法庭辩论中涉及其他一些枝节问题我一律不予纠缠,就抓住这个要害问题不放,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性质.假如我陷入那些琐碎的枝节问题之中,那就非常麻烦了,就很难把握住重点,甚至连基本案情都吃不透.事实上,开庭的情况表明,公诉人和审判长对案情都没有吃得很透,尽管他们研究、调查了几年时间.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抓住要害,没有理清法律关系.二、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新刑诉法实施后,法庭调查质证中必然溶进辩论的内容,这时如何进行辩论,如何使辩论更有力度,这是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法庭调查中,主要是举证和质证,事先一定要有一个举证、质证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则要不失时机地寻找对我方有利的线索和机会,一方面要善于发现对方举证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况下,在法庭调查中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对方有所防备,使得一些重要证据无法核实.法庭调查当中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这不仅是在刑案的辩论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样,凡是涉及到法庭辩论的都有这样的问题.下面,我就个人的体会举几个相关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前几年我在广东办了一件行政诉讼案,我方代理香港的3家公司和越南船长诉湛江海关扣船没收货物违法.这件案子一审胜诉,但后来二审败诉了.尽管二审败诉了,我认为这案子是非常成功的,这案子随时随地我都想把它翻过来.案情是海关扣了一艘越南船,运的是香港公司的货物.这船的合法航程是从香港向越南运货,提单等手续齐全.航行至越南与中国的分航点之前,在琼州海峡的国际航线上,遇到了12级台风,所以驶入广东湛江境内紧急避险.在抛锚停靠当中被公安机关和海关查获,两千多万元的货物被扣留.假如该船是在国内航线上行驶中被扣留,认定走私是没有问题的,但它是在避险中被扣的,而且是处在国际航线上的分航点之前,所以认定走私是缺乏根据的.那么,海关认定走私的关键性证据是什么呢?其中之一是24名船员和船长的口供.但是,阅卷时发现被告把第一次口供全部隐匿了,没有向法庭提交,只提交了第二次口供,而第二次口供虽然承认是走私却有许多破绽,这些口供中有的前后矛盾,有的相互矛盾,显然是不真实的,被逼出来的.在法庭调查中我首先以此为突破点,我开始并没有否定这些口供,只是举出了其中的各种矛盾,当对方被质问得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就乱了阵角,跳起来了.在慌乱之中,对方代理人极不冷静,声色俱厉地说:“我们重证据,不轻信口供,那些口供都是胡说八道,不能算数.”结果,本来被当作王牌证据使用的口供首先被他自己否定掉了.于是,我立即提请法庭将被告代理人的这些话记录在案,并声明在口供的真实性和效力问题上,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共识,请法庭调查下一个问题.口供的证据效力之争就这样结束了.这时,对方才发觉上当,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由此可见,一些关键问题在交叉质证时必须及时抓住,一旦失去机会或者一朝失误,就容易陷入被动局面.怎样进行法庭辩论第一个阶段是原告的发言,原告需要讲究发言的方式。

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

20XX年律师法庭辩论5个经典技巧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法庭辩论中技巧的适用作一些探讨。

(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

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辩护人哑口无言。

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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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经典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

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

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

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

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

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律师精湛的表达能力。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律师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
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律师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绪。

古语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律师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此法系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实践中,应用此法须在庭审前做好充分准备,且在庭审调查阶段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证据逐一认定。

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针对对方不正确的观点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奇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

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

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

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运用此法应注意两点:1.自方所持观点应与对方所持观点势不两立。

2.自方观点应有理有据,绝不能牵强附会,哗众取宠。

(五)示假隐真法
此法系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现今“当庭举证,当庭质证”的庭审方式,无疑为这一辩术提供了广为运用的空间。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自方先将对方提出的论题(或观点)假设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原论题为假的辩论方法。

此法是一种辩论性、反驳性很强的法庭辩论方法,因而推导得出的必然性结论,容易被接受,从而获得较好的辩论效果。

(七)后发制人法
兵战与舌战之间有许多共同的规律。

兵战中的战略战术,也可以用作辩论的对策。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由于后发,自方可以知道对方的基本观点,发现矛盾和弱点,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反驳,有时可以导致对方措手不及而险象丛生。

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

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

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

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

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

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

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

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对方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情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掌握善于拒绝无味辩论的技巧。

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对方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理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办法。

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仅在一定时机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技巧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庭审辩论技巧,不仅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

人们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技巧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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