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驿站校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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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您拥有线下站点等资源,能够接受快递公司委托,向快递公司提供代派、代揽件服务,或能够向其他需求方提供物流服务。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拥有相应技术能力,且享有“菜鸟驿站”商标,可以为您向其他方提供物流等相关服务提供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并可授权您将您的站点命名为“××菜鸟驿站”或“菜鸟驿站”。
经菜鸟与您友好协商,双方就菜鸟授权您使用菜鸟信息平台并同意您在您的站点命名中使用“菜鸟驿站”商标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内容及生效
1.1您应当在菜鸟授权您使用菜鸟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菜鸟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使用菜鸟服务,只要您在线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在菜鸟和您以及您的站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届时您不能以未部分或全部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菜鸟对您问询的解答等任何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放弃使用菜鸟服务。
1.3菜鸟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与“菜鸟驿站合作协议(校园驿站)”相关的规则、要求,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届时将不再单独通知您,您应定期查看上述规则及公告并承诺严格遵守。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菜鸟服务页面()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而无需您的再次确认。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即时终止使用菜鸟服务。
1.4您同意,只要您在使用菜鸟服务时,您与您的站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均适用本协议,而无需与菜鸟另行签署协议。第二条:定义
2.1 菜鸟驿站:菜鸟所享有的商标,同时,菜鸟授权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您的站点命名中使用菜鸟前述商标。
2.2服务场所:您提供存货场地、人员、设备等线下资源,为快递公司提供代发货服务、货品保存等服务的场所。本协议中,前述场所也可称为“菜鸟驿站”、“您的站点”或“站点”。
2.3代派件服务:您与快递公司达成合作,受其委托,代快递公司把包裹交付给包裹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2.4代揽件服务:您与快递公司达成合作,经其授权委托后代快递公司完成对消费者快递包裹的揽收。
2.5线上代收件服务:消费者在线上电商平台(商铺)天猫和淘宝网购买商品时或包裹在配送过程中,消费者通过菜鸟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信息平台上选择授权您为其代收包裹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保管,待消费者自提或委托您上门配送的服务。
2.6菜鸟驿站系统:指由菜鸟提供的快递包裹信息管理的物流技术服务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将您的站点所需代为派送的包裹到货信息编辑成短信,由菜鸟发送给消费者,提醒消费者领取、签收货物,并在消费者签收后进行相应信息录入,以下也可简称为“菜鸟系统”、“系统”,同时菜鸟驿站系统支持您的代揽件、线上代收货等服务流程中的包裹管理。第三条:合作内容
3.1“菜鸟驿站”商标使用
菜鸟拥有“菜鸟驿站”的商标权,且已正式申请商标注册,并已获得受理。菜鸟同意您在双方合作期间使用“菜鸟驿站”商标在您的站点从事代发货物的服务。必要时,菜鸟也可向您提供带有“菜鸟驿站”标识的宣传材料。您可使用“菜鸟驿站”商标的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本协议终止时终止。
3.2菜鸟驿站系统使用许可
菜鸟驿站系统归菜鸟所有。双方合作期间,菜鸟授权您免费使用该系统为快递公司提供代发货服务。系统的使用需由您向菜鸟提出申请,申请获得菜鸟通过后,由菜鸟工作人员开通您的相应权限。通常情况下,权限开通24小时后,您便可开始使用该系统。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同时,您在开展代发货业务时,必须使用系统且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系统操作。
3.3代派件
3.3.2 您的站点收货时,须检查包裹外包装是否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破损件,液体渗漏,或被拆过等情况(仅以包裹表面查看)等。如消费者在接收包裹时,对包裹主张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快件丢失、发生上述破损、被拆等情况),鉴于您接受快递公司委托向消费者提供代派件服务,您应负责协调快递公司一同解决,与菜鸟无关。
3.3.3 您的站点收货后,通过菜鸟系统录入包裹,系统会发送取货短信(含取货密码)通知消费者至您的站点取货。3.3.4 您的站点应按相关约定对包裹提供一定期限的保管服务。如消费者逾期未至您的站点领取包裹,您应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包裹处理方案。
3.4代揽件
“寄件人签名”一栏以正楷签字确认,您须保证内件物品与客户填写的内件详情一致,同时在“揽件人签名”一栏以正楷签字确认。
3.4.7 您通过您合作的快递公司,按照所提供的快递公司的揽件服务流程,为消费者提供的寄件服务所产生的纠纷由您全权承担,与菜鸟无关。
3.5 线上代收件
3.5.2 您可视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将自身站点展示在线上为消费者提供代收件服务,若同意需在菜鸟系统中提交申请(具体见3.6条款)后由菜鸟结合具体情况审核您的站点是否符合线上代收件的资格,如符合资格菜鸟将为您的站点开通相应功能权限。
3.6 线上代收件服务的申请
3000元。当保证金不足2700?元时,您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至2700元,逾期未补足的,菜鸟有权取消您的线上代收件服务资格。您应在通过线上代收件服务资格审核的_5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足额转入您在支付宝开设的账户,支付宝账户以您在菜鸟系统登记为准,您对支付宝账号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账号错误引起的保证金冻结失败、收款失败等风险由您承担。菜鸟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相关赔付细则扣除保证金,以作为您的违约金等,菜鸟将扣除保证金的清单于下个月10个工作日之内反馈给您。保证金的余额在您的站点取消线上代收件服务资格2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您,但如在您的站点取消线上代收件服务资格2个月后,仍有未处理完毕的投诉,则保证金余额需在投诉处理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您。
3.7线上代收件服务的退出
第四条:菜鸟的权利及义务
4.1菜鸟享有“菜鸟驿站”的商标权,有权同意或禁止您使用该商标。
4.2菜鸟有权在获得您的同意后,为履行本协议在菜鸟的网站上使用您的商标、标识等资料。
4.3菜鸟负责您的站点运营材料的制作及递送服务,并为您的站点日常的服务提供必要的活动宣传单页、海报等宣传材料的制作与派送服务。
4.4 菜鸟向您所提供系统服务及商标使用,许可使用费用为?0?元,前述费用您应在协议生效后的15天内缴付至菜鸟指定账号,否则菜鸟有权暂缓您的系统权限开通。同时,在您使用菜鸟系统时,菜鸟工作人员可向您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4.5菜鸟享有对其系统的所有权,有权对其系统作定期维护,并有权在提前?3?日通知您的前提下关闭相应接口。
4.6如您申请为消费者提供线上代收件服务,并通过资格和保证金审核后,菜鸟将为您开通代收件服务权限,并将通过技术手段,在消费者收货地址或物流详情中出现您站点地址。
第五条您的权利及义务
5.1 您确认“菜鸟驿站”商标为菜鸟所有,同意按约定正确合理使用菜鸟系统。未经菜鸟同意,您不得将前述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帐号、“菜鸟驿站”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更不得以此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菜鸟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2您和菜鸟进行业务合作过程中,若涉及需使用菜鸟商标、标识和系统进行业务发展时,需要获得菜鸟事先审核同意,如未经菜鸟事先同意而自行使用菜鸟商标、标识和系统,一经发现,菜鸟有权进行书面警告,严重情节者菜鸟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您在使用菜鸟系统时,未经菜鸟书面同意,不可以通过任何未经菜鸟审核认可的工具对系统进行数据抓取,修改或屏蔽系统部分功能,否则一经发现菜鸟有权进行书面警告,严重情节者菜鸟可单方解除合同及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