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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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归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归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归纳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有法定依据;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的利益;3.简述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7.简述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1)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2)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3)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8.简述行政许可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1)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2)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3)保护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制止不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4)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5)保护并合理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国力资源,保持生态平衡,避免资源、财力及人力的浪费;9.简述行政程序法的作用?1)促进行政民主;2)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行为的效率取决于——行政方式的适当选择、环节的合理安排、过程的科学组合,以保证行政机关活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简述聘任制公务员的含义和特点。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1、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具体体现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一)申请权(二)参与权(三)了解权(四)批评、建议权(五)申诉、控告、检举权(六)陈述、申辩权(七)申请复议权(八)提起行政诉讼权(九)请求行政赔偿权(十)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2、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一)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二)行政管理的参与人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与联系(一)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1、监督对象不同。

2、监督主体不同。

3、监督内容不同。

4、监督方式不同。

(二)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联系1、两种监督的总目标相同。

2、两种监督主体有部分交叉。

3、两种监督有时相互结合进行。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政府规章的监督(三)其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相应地方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四)国家权力机关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1、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与法律结果。

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

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②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 行政关系B. 民事关系C. 刑事关系D. 经济关系答案:A2. 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A. 合法性原则B. 合理性原则C. 公平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

A.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B. 规范行政行为C.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D. 以上都是答案:D4.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A. 公民B. 法人C. 行政机关D. 其他组织答案:C5. 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

A. 30B. 60C. 90D. 180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B. 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C. 行政主体内部的关系D. 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答案:ABC2.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

A. 原告B. 被告C. 第三人D. 证人答案:ABC3.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D. 对行政裁决不服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行政关系。

()答案:正确2.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不受限制。

()答案:错误3.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答案:正确4.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

()答案:错误5.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提起时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诚信原则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远东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2、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答: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与刑法、民法并列为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

行政法作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主要有下述几种作用: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具体讲,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4、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答:1。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5、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答:1。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答:在行政管理活动中:(1)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6、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肯干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硬骨头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方法进行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行政法名词解释重点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3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4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5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6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7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8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9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0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1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1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1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4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1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1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1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的、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19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20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22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23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2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25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26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7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28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9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30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3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32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再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33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为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34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35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后;应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作出复议决定..36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3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38行政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39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40行政诉讼法: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1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42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3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4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45裁定管辖: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已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管辖..46移送管辖: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47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48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9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50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51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52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5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54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55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56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的实体裁判..57行政诉讼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判决..58行政诉讼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59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60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问答题重点1试述行政法的发源..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2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答: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3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4什么是行政主体它有哪些特征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特征: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5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6什么是公务员其法律地位如何答: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因其具有双重的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这样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7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答: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特征:1行政授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接受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8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3行政委托中的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9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答: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10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答: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其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受理复议申请等方式进行监督..四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1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12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形成或作出..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2主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主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达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3客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4法律效果条件..行政行为作出后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13试述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答: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概括起来;行政行为内容有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14试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特点: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指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法的基本特征;行政立法必须遵守相应的立法程序..15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那些答: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为:一国务院;二国务院各部门;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16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哪些内容答: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包括: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布与备案..17什么是行政许可其主要特征有哪些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18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答:1合法性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19试述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与设定事项..答: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20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其范围是怎样的答: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法定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被委托的行政机关..21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答: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3期限..4听证..5变更和延续..6特别规定..22试述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答: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特征: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23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它有哪些特点答: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24试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具体实施方式..答: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间接强制执行:分为代执行、执行罚..二直接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方式: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a强制划拨b强制扣缴c强行退还d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25什么是行政合同它有哪些特点答: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特点: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答: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远东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2、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答: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与刑法、民法并列为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

行政法作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主要有下述几种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具体讲,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4、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答:1。

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5、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答:1。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答:在行政管理活动中:(1)行政机关并不是惟一的行政主体。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3)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6、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肯干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硬骨头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方法进行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答:公务员的行为首先可以划分为个人行为和机关行为。

但机关行为有两种可能: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出现时,公务员的行为属于机关民事行为;如果机关以公务机关身份出现,公务员行为则属于公务行为。

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2.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枸束。

其中第1个特征,既是指原告的特征之一,也是对原告资格的规定。

26.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2)裁量性。

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

(3)单方意志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答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答

简答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是什么?答:1。

不同;2。

生的依据不同;3。

为的后果不同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会怎样?答:原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当事人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因行政主体单方面原因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对相对方进行补偿。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判决有哪些种类?答: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五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原判;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答:性质不同;处罚依据不同:适用主体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法院不能采用的证据有哪些?答: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移交的人民法院与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关系。

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简述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的情形。

答:(1)死亡(2)丧失国籍(3)辞退(4)开除公职(5)被判刑罚(6)离休和退休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答: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与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5、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在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7、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自己选择余地的行为..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只规定了原则或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可以依据原则或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1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1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2、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13、行政确认:指性质功能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14、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15、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6、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17、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不以设定或改变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18、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19、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0、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使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2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22、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2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24、证据保全: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2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解决行政案件中权利义务争议并作出裁判的活动..26、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27、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28、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二、简答题1、简述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是: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2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以后;事后如果发现违法;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违法的行政行为;但对无过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事后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给相对人带来损失的;要给予相应补偿..2、简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以下要求:1妥当性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是为了达到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才能实施;2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3比例原则或相称性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先进行利弊衡量;在确认实施该行为可能取得的公益价值大于可能损害的私益价值时;才能实施..3、简述被授权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行政职权来源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2组织性质不同..被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而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3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被授权组织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所授之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并且由委托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4、简述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5、简述执行罚的特点..答:执行罚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罚一般适用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2执行罚的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随意确定;3执行罚的数额从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计算;并可反复适用;4执行罚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6、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7、简述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8、简述行政复议调解适用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9、简述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10、简述可以一并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提出审查申请的的规定有: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11、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1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居间行为;4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12、简述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形: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13、简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当事人是发生行政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与行政案件有法律上法律上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1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答:1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也可以是主动申请参加诉讼..15、简述鉴定结论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1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2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3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5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6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16、简述现场笔录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1时间、地点和事项等内容;2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3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4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简述人民法院的取证..答:一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二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18、简述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证据有: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1345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19、简述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形..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 20、简述提起再审的条件..答:提起再审的条件是:1必须由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提出..这些国家机关和人员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院长..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21、简述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22、简述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适用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3、简述撤销判决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24、简述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决定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1有关回避事项的决定;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3决定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的;4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处理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5、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发生;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三、论述题1、论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人;2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并且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3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容关系;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占有较大比重;但并不能代表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列;5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创制的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用以指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力和职责的法律组织..2、论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不一样的..1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在此关系中不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如果国家公务员非处在公务员地位时;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主体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而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3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则可以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但因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只能在系统内部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发生关系如行政监察监督;成为监督法律关系中被监督的一方当事人..3、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答: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1、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尊重和遵守的法律效力..2、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或经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已作出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要求行政主体有义务保证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实现;要求行政相对人应当主动、积极、实际履行义务..4、执行力是指保证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停止执行..4、论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答、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从而形成了行政诉讼法一项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两层涵义:1、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1我国宪法组织法把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权;交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本身行使;2抽象行政行为涉及政策问题;不宜由法院判断;3抽象行政行为涉及不特定相对人;有时甚至涉及到一个或几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公民;其争议不适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考虑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立以及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对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上的相对优势;司法审查原则上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但这也并非绝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也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1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撤销;2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以直接予以变更..5、试述行政法如何对行政权进行控制和规范..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1分行政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功能是规定各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只能在行政组织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能越权..越权导致行政行为无效;而且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止行政权的无限膨胀;使之限定在法定的必要范围内..2分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1分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不仅在于其权限的范围;更重要的在于权力行使的方式..如果有严格的程序规范行政权的行使;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其对相对人的权益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和侵犯..行政程序法是保证行政权正确、公正、有效行使的最重要手段..2分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以制约行政权滥用..1分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是在事前控制行政权的范围和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防止行政主体越权和滥用;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则是在事后对行政权进行制约..2分6、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行政诉讼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有:答:一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2分2、经过复议的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2分二特殊期限1、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2分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法院不受理..2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分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限制..1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容易出现简答题的知识点: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5、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6、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7、简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类型。

8、简述公务员职务关系的消灭的情形。

9、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10、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1、简述行政法制监督中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的类型。

12、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3、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14、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5、简述行政立法的主体。

16、简述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步骤。

17、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8 、简述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19、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20、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21、简述行政处罚的特征。

22、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23、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24、简述行政处罚大的种类。

25、简述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26、简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27、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8、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9、简述行政责任的追究方式。

容易出现论述题的知识点:1、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试述行政法的特点。

3、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试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的立法的区别。

5、试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6、试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7、试述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程序。

8、试述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9、试述行政法的作用。

10、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1、试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 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 简答题

三、简答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哪些?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在:①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不能相互约定或自由选择。

④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⑤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简述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区别?答: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的主要区别有:首先,监督的主体不同。

行政监督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以外的组织与个人。

其次,监督的对象和客体不同。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其客体为行政相对方的守法行为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的行为。

而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作为行政职权职责主体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其客体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最后,监督行为的性质不同。

行政监督是一种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行政法制监督行为有的具有法律意义,有的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

3、简述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几种情形。

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①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和其他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在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③共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应由该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④委托机关。

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行使职权引起赔偿责任的,应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充当赔偿义务机关。

⑤行政机关实施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又被撤销的,一般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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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118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库(珍藏版)说明:更新至2021年7月试题及答案。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答: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是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

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说,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哪些?答: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答: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作用。

答: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必须接受监督,否则,必然产生失衡、变异、专制、腐败、官僚主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1、行政行为的分类P153(一)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分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二)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三)以所针对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P191(一)行政权能的存在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或者拥有事实上的行政权能。

这是构成行政行为的主体要件。

(二)表示行为的存在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

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方面的要件,也称形式要件。

(关于内部行政行为的认定,是否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产生实际影响,否则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无论是内部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诉)(三)行政权的实际运用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

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的要件,也称权力要件。

(系争行为与公务员行为的界定)(四)法律效果的存在行为的功能要件,或称为法律要件、内容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范围P200(一)误写。

这是一种书面错误,包括错别字、笔误、漏字、多字。

(二)误算。

既有书面错误又有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

(三)表述不明。

主要是概念不明确、用语不当。

(四)机械故障。

4、明显轻微的瑕疵的三个标准.P203第一,明显轻微的程序和形式瑕疵.如果是该瑕疵是具体行政行为实体内容上的瑕疵,则不属于明显轻微的瑕疵。

第二,该程序和形式瑕疵的存在,并没有损害当事人的实体上的合法权益。

第三,同一行为的反复被认为不合理。

5、重大而明显的瑕疵的类别。

P204(一)主体资格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二)权限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三)内容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四)程序方面的重大而明显瑕疵6、确定力的种类P211第一,形式确定力。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1、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是指现在法律规范的载体形式,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出处。

2、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包括: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地方政府规章;(8)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9)条约或协定。

3、简述行政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法治的基本意思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国家。

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超越法律活动,即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

行政法治原则随时代的变化和国度的不同,其内容会有所不同。

在我国,行政法治原则的主要要求包括:答:(1)依法行政。

(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

(3)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4、简述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答:(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2)对行政相对人的授权行为作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轻微违法或对政府不利,只有行为不是因相对人过错所造成,亦不得撤销、废止或改变;(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发现有较严重违法情形或可能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时,行政机关对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为给无过错的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5、简述行政公开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1)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

(2)行政执法行为公开。

(3)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

(4)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6、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这是行政机关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实质特征。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这一特征是国家权利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均不具备的。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制,而国家权力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职能通常都采取合议制的形式。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经常和不间断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简答题)

简答题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笛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确认民爭财产权利和确认民爭关系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因而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诸产生的行政行为,无屮诘则不产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爭特足活动的行为。

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杲,行政相对人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①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的一方行政相对人②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承押•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杲或受其影响③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的特征? I)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幼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左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贵任的组织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织织提当简述一般彳j破监督的主要方式?工作报告。

检查。

专案调査。

审査。

备案。

批准。

提出议案。

改变或撤销。

惩戒。

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①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屈机关的名义做出的,属机关行为,以口己名义作出的屈个人行为②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田内做出的,屈尸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冊,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二标准综合认定③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纽织的区别足什么?①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彳j政主体,能以口己的名义独立活动②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③行为的版果不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简答与论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简答与论述

四、问答(包括简答和论述)1、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点有: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③行政法规的数量多,内容广泛;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⑤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试述行政法的法源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行政法的法源可以分为以下六种形式:①宪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②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④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以及有权进行解释的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关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也是行政法的渊源;⑥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包括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有关法律文件等。

3、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1)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表现在:①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能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②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2)特点:①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行政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A. 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B. 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活动C. 规定司法机关的运作D. 规定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答案:B2. 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平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随意性原则答案:D3. 行政诉讼法是指:A. 规定行政机关如何制定规章的法律B. 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时的诉讼程序的法律C. 规定行政复议程序的法律D. 规定行政监察机关职责的法律答案:B4.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是:A.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B. 行政诉讼是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C. 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D.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同时进行答案:A5.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依法行政B. 以人为本C. 公平正义D. 保障国家安全答案:A二、填空题1. 行政法是调整________和________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答案: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 行政诉讼的主体包括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原告;被告3.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________原则,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答案:合法性4.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具有________效力。

答案:法律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保障________和________的统一。

答案: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公共利益三、简答题1. 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案: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 阐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保持中立,确保裁判的公正;效率原则要求行政诉讼程序简便快捷,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要求法院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行政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法则是规范公民与政府机构之间法律纠纷解决的法律。

两者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行政法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一种国家法律体系,是以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

行政法是以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所制定、颁布和实施的行政法规、行政指令、行政决定和行政契约为基本内容的法律。

2. 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权威性:国家机关是行政法的研究对象,是国家行政权的具体实现主体。

(2)法规制度化:行政法包括了行政法规、行政指令、行政决定和行政契约,这些行政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3)管理性:行政法规定的内容,旨在规范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以实现管理的目的。

(4)权力运用性:行政法规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如何选取行政行为,决定行政机关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5)特殊性:与其他法律不同,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其规范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公务员和行政管理单位等。

3. 行政法的作用行政法对于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范,使得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得以有序进行,维护了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同时,行政法也规范了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对公民权利进行了保障。

二、行政诉讼法1.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行政诉讼法是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同政府机关、政府工作人员之间发生法律纠纷时,申请诉讼并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

2. 行政诉讼法的特点(1)行政诉讼主题广泛:不仅涉及行政机关的行为,也涉及行政机关履行职能时的不作为和错误行为。

(2)保护权益性:行政诉讼法保护的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诉讼细则性:行政诉讼法规定了针对政府机构提交申请、审查、递交材料等具体细节的诉讼程序。

(4)公开性:行政诉讼公开程度高,不仅公开诉讼程序和内容,而且允许公众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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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行政法名词解释重点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3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4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5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6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8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9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0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1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1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13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4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1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7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等。

1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的、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19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0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1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2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3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4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25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26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27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28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9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30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1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2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再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

33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为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

34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35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后,应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是否适当作出复议决定。

36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3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38行政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39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

40行政诉讼法: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1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42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3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4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

45裁定管辖: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已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管辖。

46移送管辖: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47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

48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49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50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51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52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5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54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55举证责任:是法律假定的一种后果,特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举出主要的事实根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

56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的实体裁判。

57行政诉讼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判决。

58行政诉讼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59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60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问答题重点1试述行政法的发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

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

(2)法律。

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

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

2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3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4什么是行政主体?它有哪些特征?答: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什么是行政机关?它有哪些特征?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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