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论述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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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1、监事会的职权。

1、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

相同点:1、投资者均为一个主体; 2、两者均是营利性经济组织不同点:1、前者没有法人资格,后者有;2、前者没有注册资本,后者有;3、前者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后者股东只负有限责任;4、前者不是独立纳税主体,后者是。

3、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

1、从法律上确认企业设立的事实,尤其是能够确认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的法人资格的事实;2、可以确认企业的注册管辖地,进而确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及司法管辖;3、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确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提供依据;4、可以使国家掌握企业的行业和区域分布,便于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经济政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5、制止和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依法保护登记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合伙企业法》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1、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2、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同样承担个人赔偿责任;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5、《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

1、限于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2、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3、法定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4、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5、股东只有一人,公司章程由一人股东制定,不要求组成股东会;6、为保障与一人公司交易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分别独立的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顺应公司法自身的逻辑体系,而不是谁轻谁重的问题。

(完整word版)公司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完整word版)公司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1公司法的特征㈠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㈡是具法人资格的企业。

①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②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③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㈢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的股权式企业。

2公司与合伙的联系与区别㈠设立基础不同。

公司设立以章程为基础, 公司章程一旦生效对公司所有股东具有约束力。

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 合伙合同只对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㈡法律地位不同。

世界各国法律, 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不承认合伙具有法人地位。

大多数国家赋予公司法人资格。

㈢在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①公司有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 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②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而合伙企业中一般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③公司股东一旦出资即不得抽回, 合伙企业中只有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 合伙人才可将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㈣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不同。

公司一般规模较大, 存续期间比较长久、稳定。

而合伙具有短期性, 由人身性强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㈤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公司的作用㈠是最佳的集资工具㈡有利于企业的现代化管理㈢有利于企业法人制度的建立、健全。

㈣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

4公司法的渊源㈠制定统一的公司法典作为基本公司法规范。

㈡以单行公司法和商法典中有关公司的规定作为基本公司法规范。

㈢由民法典对公司进行规范。

5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㈠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

㈡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或企业的名称相同或相近似。

㈢公司名称的构成, 类型、具体名称(字号)、所在行政区划名称、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时只有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时才能使用总公司字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公司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㈠是公司法人设立及活动的基本规则。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 下列关于公司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行为的法律体系。

B.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则。

C. 公司法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D.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2.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设立要件?A. 股份有限公司B. 有限责任公司C. 国有企业D. 混合所有制企业3. 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A. 确定公司董事和监事B. 获得公司的股息分红C. 参与公司事务决策和监督D. 请求公司提供财务信息4. 公司董事的责任包括:A. 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B. 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C. 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D. 编制公司财务报表5.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解散?A. 董事会决定解散B. 股东大会决定解散C. 公司财产全部损失D. 公司期限届满6. 公司法规定了下列哪些公司作为非法公司?A. 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公司B.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设立的公司C. 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D. 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的公司7. 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方式包括:A. 请求公司支付债务B. 请求董事提供担保C. 请求法院裁决公司清算D. 请求股东提供财务补偿8. 公司法对于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规定包括:A.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审议B. 销售公司财产和清偿债务C. 冻结公司股东的财产D. 解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9.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解散?A. 公司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B. 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C. 公司董事会决议被股东会否决D. 公司董事会成员辞职10. 公司法对于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包括:A. 禁止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B. 禁止公司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C. 禁止公司开展与其注册资本不相适应的经营活动D. 禁止公司向非法公司提供资金或担保11.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A. 上市公司B. 混合所有制企业C. 外资企业D. 所有公司都必须审计财务报告12.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经营方式包括:A. 股份制B. 合资经营C. 独资经营D. 所有经营方式都被公司法规定13.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公司的董事会可以由少数股东组成?A. 上市公司B. 限制竞争关系的公司C. 国有企业D. 所有公司都可以由少数股东组成董事会14.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会议可以决定对公司董事提起民事诉讼?A. 公司董事违反法律规定B. 公司董事违反合同约定C. 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D. 公司董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15. 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哪些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对公司股东提起诉讼?A. 公司股东违法经营B. 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C. 公司股东拖欠对公司的债务D. 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公司的设立程序和法定要件。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论述简答题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论述简答题

第一章公司法1、公司的特征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特征①公司是股权制企业;②公司实行有限责任;③严格的法定性。

3、公司法的特征①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②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③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结合;④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⑤公司法体现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4、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⑤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④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亦应解散。

6、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③股东共同制定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是:①人合资合兼具;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募股集资封闭;④股份不需等额;⑤转让严格限制;⑥组织结构简单。

8、公司董事、监事、经历的资格限制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⑥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完整word版)公司法论述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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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论述题及答案(4题)1•试论中国现行公司法的特色。

答案要点:我国公可法大胆借鉴别国立法经验同时,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形成了一些特色:1、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法律原则,包括促进补•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稱神文明建设的原则,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等。

2、选择了两种公司形态,考虑到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可通过合伙企业法规范,只规定了世界上最成熟的且被普遍用的公司形态,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为了有效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和上市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4、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券发行主体。

公司法规世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只限于国有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等。

5、有自愿淸算,强制淸算之别,无任意淸算,法定淸算之分。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统一的法定淸算程用,淸算时依法通知债权人屮报债权等。

6、Q章规定法律资任,公司法对违反公司法律的贵任作了若谭规定,贵任主体涉及公司、发起人、股东、董事等。

7、明显带有转轨时期的烙印,如国有企业改建,国有资产的筲理等2.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答案要点:有限责任公司特点:(1)人资两合性:(2)封闭性:(3)设立程序简单:(4)组织设置灵活:(5)股东参加管理。

般份有限公司特点:(1)具有最典型的资合性质:(2)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限额,但无最高限额:(4)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5)般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6)具有开放性.3.试论莆事的民事责任.答:革事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冬项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贵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三个方血。

就公司法作为民曲法的特别法血言,遗事的民事责任应卜特别关注。

一般來说.莆事承担民事责任有四个要件:(1)对公司或股东负有义务;(2)有违反义务的主观过错行为:(3)对公司造成了损害:(4〉不属于股东会可豁免的范I制。

(完整word版)公司法论述题参考答案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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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第一,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面的特殊规定。

(1)在设立方式上,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可采取两种方式,即投资设立方式和国有企业改建设立方式。

(2)在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只能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而不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出资;其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往往有特殊要求;公司章程的制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另一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在设立程序上,其特殊之处主要在于首先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投资或改建的决定。

(3)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适用范围方面,我国《公司法》对其有特殊规定,即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第二,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制度方面的特殊规定。

(1)由于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代表股东行使权利,对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最终决定。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必须设董事会。

董事会除了行使《公司法》关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还可以授权其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同时,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设置职工董事。

(3)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

(4)国有独资公司要实行民主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的企业,为了保证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三,国有独资公司资产转让方面的特殊规定。

《公司法》未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规定,而规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问题。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我国《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严格的注册资本制度(事前规制)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法名词+简答+论述

公司法名词+简答+论述

二、简答题1、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1)资本,即投资者投入公司作为经营基础的资金;(2)公司的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及其活动基本规则的文件;(3)机关,是能就公司的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机关。

2、公司权利能力的法律限制主要有哪些?(1)经营范围的限制,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有些经过批准;(2)转投资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转投资必须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以外,所累积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3)发行债券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和非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能够发行债券的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4)作保证人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充当保证人。

3、我国《公司法》的主要结构如何?(1)总则,规定公司立法的宗旨、基本原则,确立公司的法律地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股东出资及其转让,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和活动程序,同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置、职权和活动规则;(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股份转让的程序和限制。

另外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程序公示制度等;(5)公司债券,规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序以及转让;(6)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原则,报告的种类,公司利润的分配以及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使用等;(7)公司的合并、分立,规定公司的合并、分立的程序,公司的增资、减资,公司的变更登记等;(8)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规定有关的原则、组织和程序;(9)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规定其登记的程序、境内经营的原则及其权利义务;(10)法律责任;(11)附则。

公司法作业论述题

公司法作业论述题

论述:1.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活动是否一定无效?答: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外的第三人往往不知晓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双方都清楚具体的经营范围,但仍自愿签订了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

针对现实情况,合同法及相关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可见,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司可以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决策的变化,适时变更公司章程。

但是注意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修改公司章程,记载变更的内容,并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2.公司为他人担保有何限制?《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转投资和公司分立有何区别?派生分立与转投资都具有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投资于新公司的表面形式。

(2分)区别主要体现在:A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它们的财产不相混同,分别属于各自的公司。

B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

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C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2024年下半年《公司法》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下半年《公司法》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下半年《公司法》全国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破产程序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______。

A.全部债权的1/2以上B.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的全部债权的1/2以上C.有财产担保债权的1/2以上D.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应由______。

A.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B.董事长召集和主持C.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主持D.董事长召集,执行董事主持3、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的情形是______。

A.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B.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C.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4、下列关于十七世纪初欧洲合股公司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合股公司是股东协议的产物B.合股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共有公司的财产C.合股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在诉讼关系中股东各自作为原告或被告5、公司法上的公司债是指______。

A.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B.公司所欠银行的债务C.公司所欠股东的债务D.公司以有价证券形式所形成的债务6、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C.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D.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是______。

A.对公司增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B.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投反对票的股东D.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8、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______。

A.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可以竞业B.经董事长同意,董事、高管可以竞业C.经监事会批准,董事、高管可以竞业D.董事、高管的竞业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9、国内企业到境外设立公司,由该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转换等方式对境内公司形成控股关系,然后将该境外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这种境外上市方式属于______。

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论述题一、论述公司资本三原则答:资本三大原则是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所奉行的事关公司基本管理的三项基本制度的概括性说法。

㈠、资本确定原则这一原则也称为资本法定原则,为一般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

资本确定原则要求资本的实际拥有与其章程载明的数额保持一致,防止设立公司中出现欺诈、投机的行为。

其不足之处在于不利于公司设立的方便快捷,妨碍了商人们的创业机会。

㈡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公司资本额应与公司资产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

公司资本的减少,会影响公司资本总额的所体现的偿债能力的削弱。

资本维持原则禁止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

㈢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强调资本的公示性、确定性和稳定性,资本不可以随意减少,除非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便具有公示的意义,对于公司进行交易的商人有资产担保信用的作用,公司不可以随意改变注册资本的数额。

资本三原则体现了公司资本制度的传统典型形式。

但在实践中,事实上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公司的注册资本渐渐被脸谱化。

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脸。

二、论述对股东权利救济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提起确认决议有效之诉讼2.对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起撤销之诉3.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依据股东名册主张和行使权利4.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文件和财务报告,书面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薄等,公司妨碍或者拒绝的,或以提起诉讼。

5.规定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以及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

6.规定公司如果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合并或分立时转让主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公司不能满足其请求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提起诉讼。

7.规定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利益时,股东可先行启动内部救济程序,然后提起派生诉讼。

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及答案

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及答案

1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性质:①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②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③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④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2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其特征:①合法性;②营利性;③独立性。

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

3 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①经营范围的限制;②转投资的限制;③发行债券的限制;④作保证人的限制。

4 构成公司侵权行为应具备的条件:①这种行为须是公司负责人所为;②负责人的行为须是执行职务时实施的;③这种负责人的行为,须具备民法上侵权行为的要件。

5 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区别:①成立的基础不同。

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

②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企业,而公司是法人,这是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

③法律性质不同。

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在合伙协议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各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具有平等的分享权。

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以其持股数分享权利。

④转让出资不同。

合伙企业的合伙性质决定了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具有严格的限制,一般而言,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不得转让;而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尽管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和自由程度因公司种类而有所不同。

⑤合伙人与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的责任与合伙人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负有限责任。

6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①责任有限原则;②股权保护原则;③管理科学原则;④交易安全原则;⑤利益分享原则;7 中国现行公司法的特色:①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法律原则;②选择两种公司形态;③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④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券发行主体;⑤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之别,而无任意清算、法定清算之分;⑥专章规定法律责任;⑦明显带有转轨时期的烙印。

公司法简答题及论述题历年汇总 - (简答)

公司法简答题及论述题历年汇总 - (简答)

公司法简答题及论述题历年汇总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请求公司回购股份2、简述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企业的区别..。

法律、产权、法人、管理3、简述公司普通清算的程序。

(p163)成立、申报、清理、分配、报告、注销4、简述我国《公司法》上一人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唯一、单一、特殊、严格、转换5、简述公司集团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p312)母公司和子公司或数个子公司的总和;非独立法人、持股或合同的联合6、简述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公司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内容的区别..。

(p121)债权、偿还本息、表决权、分配权、无到期无偿还日期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出资形式、足额、验资、不抽逃8、简述累积投票制的含义及作用。

(p90)表决权、平衡、保障9、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p205)(1)人数、资金、章程、名称、住所10、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p193)工资、医疗、抚恤、保险;社保、税;债权11、简述清算机构的职责。

清理、处理、收取、清偿、申请、分配、诉讼12、简述公司债的法律特征。

(p119)(1)发行、有价、还本付息13、简述股份发行的原则。

(p265)公平、公正14、简述破产法中的取回权与抵消权的区别。

(p183)不属于破产财产、债权充抵债务15、试论对公司集团进行法律规制的手段。

(论述题)(p325)子公司、股东、债权人、相互投资、合并财务报告表、关联交易16、论述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区别。

(论述题)(p120)主体、权利、对价、差异17、简述我国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

(p140)(1)税、亏损、公积金、分配股利18、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p250)合资性、无穷性、股份性、证券性19、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特征。

国籍、不具有独立法人、营利20、简述股票的特征。

(p260)凭证、有价、要式、无期21、试述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p47)性质、效力、主体22、简述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

公司法面试题目及答案

公司法面试题目及答案

公司法面试题目及答案一、简答题1. 什么是公司法人资格?答:公司法人资格是指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意味着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2.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答: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4)有公司章程;(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案例分析题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公司成立后,发现乙的出资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实际出资只有15万元。

请分析以下问题:1. 乙的虚假出资行为对公司有何影响?答:乙的虚假出资行为会导致公司实际注册资本低于章程规定的数额,影响公司的信用度和对外业务的开展。

同时,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足出资、赔偿损失等。

2. 如果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乙的虚假出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答:乙的虚假出资行为并不直接影响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因素。

但是,如果因为乙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履约能力。

三、论述题试论述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及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答: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发展具有以下重要影响:(1)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明确公司内部各层级的责任和权力,防止权力滥用;(3)增强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的市场信誉和投资者信心;(4)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促进公司资本的积累和扩张;(5)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运营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判断题1. 公司的所有股东都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公司法论述题资料

公司法论述题资料

论述题1(一)《公司法》修改后内容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公司法》本次修改不是小改、中改,而是大改,修改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基本理念、具体制度和立法技术上都有重大变化。

从内容上看主要有6方面的变化,教材第83页—第84页对这一问题有详细归纳。

为便于同学们学习,将要点梳理如下:1.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

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2.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

此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5方面,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3.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职工对公司管理的参与,规定了1/3的职工监事的最低比例和职工董事的自愿设置。

4.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此问题涉及5方面,具体见教材第84页。

5.明确规定了“公司直索责任”制度,加强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6.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

围绕上述要点加以适当展开即可。

(二)公司法的作用。

公司法产生后,使公司这一活跃的经济因子得到法律的全方位调整,维护了公司法律制度,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

我国公司法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1.有力推进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展开时,可结合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作答。

2.为公司的组织及其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新法以解除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3.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公司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以其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在维护整个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4.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相当于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需要从多个角度,对各方利益予以平等保护,以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围绕上述要点并适当展开即可。

(三)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关系。

在回答本题时应先弄清三者的基本含义,再梳理其逻辑联系,以使要点突出,知识点无遗漏。

00043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题

00043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题
203
4
简答题
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
204
争议解决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204
2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204
第九章:劳动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10
种类
1
简答题
劳动合同的种类。
213
无固定
期限
1
简答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简答题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
189
第八章: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193
消协职能
1
简答题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有哪些
195
经营者
义务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
199
2
论述题
缺陷产品的召回形式。
200
3
简答题
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
123
第四章:专利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客体
1
简答题
专利权的客体
134
职务发明
1
简答题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
135
专利权
范围
1
论述题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36
2
简答题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

公司法试题

公司法试题

公司法试题一、简答题1.请解释什么是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组织、运营和管理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主要包括公司的组建、经营、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请列举一些公司法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组建和登记–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公司股东的权益和责任–公司治理和监管–公司的法定事项和程序–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的规定。

3.请简要介绍公司登记的意义。

公司登记是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通过登记,可以使公司获得法人资格,享有与法人相应的权益和义务,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法律保障。

4.请解释公司的有限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其责任限于公司的全部资产。

股东的有限责任则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金额,不会因公司债务而超出其投资风险。

二、案例分析题案例一A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由5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过合法登记成立。

一年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面临资金压力,无法偿还债务。

请分析以下问题:1.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后,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金额。

即使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个人的财产也不会因此受到损害,只有其所持有的股份可能会受到影响。

2.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如何进行清偿处理?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偿处理。

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先进行自愿清算,即通过变卖资产、向债权人进行还款等方式清清偿债务。

若自愿清算无法解决问题,则需要申请强制清算,由法院进行清算处置。

案例二B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3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营一家餐饮连锁店。

由于管理不善,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导致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失去信心,发生了股东冲突。

请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1.股东冲突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什么?股东冲突会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使决策难以正常进行,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发展。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11002公司法与企业法论述题

论述公司资本三原则。

资本三原则是有限责任的产物,在公司制度初期,盛行无限责任制。

由于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不能分离,不存在资本三原则的生存空间。

有限责任出现后,由于公司责任与股东个人责任相分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因经营失败而破产或解散时,债权人不能超过公司直接追索股东的个人财产偿债,公司债权人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保护债权人,维持公司的正常经营,立法者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学者将这些具有共同法律的条文归纳综合,把它称为“资本三原则” ,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论述对股东权利救济制度的主要内容论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有7 条(新《公司法》第58 条至第64条),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⑴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 万元,且必须一次缴足;⑵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已予公示;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公司。

⑷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⑸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由于当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时,复数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不存在,股东很容易将公司财产和本人财产混同,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对外公示等方面做了特别规定。

公司法考试简答题+论述题大全

公司法考试简答题+论述题大全

★简答论述题★★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怎样全面了解这些法律特征?(1)公司须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

这一特征反映了商事主体及其活动由传统自由主义向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转化,同时也是商主体法定主义原则在公司领域的体现。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所谓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公司应当从事经营活动,并以将该等经营活动所产生之利益分配给其成员为最终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传统公司法中营利性要求之下的“股东至上”原则遭遇一定程度的弱化和稀释。

(3)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

其外观表征为公司具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能够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4)公司是以股东出资为基础的社团法人。

与其他社团法人不同,公司成立的方式是股东共同出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例外,已经成为现代公私法对公司社团法人属性的突破。

★公司法的特征有哪些?(1)属私法,但具较多强行性规范,是任意法与强行法的结合;(2)是组织法,兼具行为法的特征;(3)是实体法,兼具程序法的内容;(4)是国内法,有一定的国际性。

★我国修订后《公司法》是如何具体体现鼓励投资基本原则的?(1)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对分批缴纳出资予以规定。

另外取消公司转头法律限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审批以及更加注重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等,均为鼓励投资这一基本原则在我国《公司法》上的具体体现。

公司法论述题

公司法论述题

按照资本平等原则,公司必须以出资为依据在股东间分配权利,实行权利按资分配的平等。

股份作为资本的计量单位,同时成为计量股东权利的基本单位。

就表决权的行使,则实行一股一票,数股数票。

在有限责任公司,凡采取基数出资制或等额出资制的,第一基数出资或每一待客出资,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特别规定是:第一,对表决权量上的限制。

第二,对表决权代理的限制。

第三,表决权行使的回避。

第四,类别表决。

提请股东会表决的特定议案必须经特定类别股东同意,方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操纵公司的股票价格,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自为股东,导致公司同时具备了“公司””股东”双重身份。

权利义务关一、《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度。

”评论:中国对股份回购的最权威的法律规定就是《公司法》中的这两条,和国外及我国香港的针对股份回购的法律相比显得过于简单。

当然这也和《公司法》是基本法、不可能对具体的一些公司运作方式进行详细规定有关。

《公司法》的这两条规定虽然简单,但也明白无误地传递出以下重要观点: 1.中国允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

2.中国公司在股份回购后必须要注销掉该部分股份。

3.中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股份回购中不受到损失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第25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 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论述题

公司法论述题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第一,主体要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主体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一是因公司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的当事人。

(1)公司人格的滥用者应将公司人格滥用者限定在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定群体中,也就是说应限定为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

这里的实质控制能力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公司多数的股份,而应以实际对公司的控制为表征。

(2)公司人格否认的主张者通常应是法人人格滥用的受害者。

是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有时是代表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部门,必须明确这些受害人是因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受到损害。

第二,行为要件:即支配股东实施另外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

滥用行为成立与否的认定应以客观主义为准,而不采取主观主义,即不必要考究滥用者的主观心态是否有利用法人人格加害他人之故意。

第三,结果要件:公司人格滥用者的滥用行为必须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社会利益。

这里要强调的是,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受损的事实与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这种行为与相对人受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否则也谈不上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

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时,法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1)特征:A.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B.只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C.其实施必须有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来启动D.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后需要承担责任的范围只是有过错的股东E.适用上的谨慎性(2)适用:①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A.公司独立法律人格似有实无;B.注册资金不实,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C.章程违法,组织机构不完备;D.其他滥用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的情形②适用要件A.公司设立合法有效,且已取得独立人格B.股东实施了上述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之行为C.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3)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A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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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1(一)《公司法》修改后内容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公司法》本次修改不是小改、中改,而是大改,修改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基本理念、具体制度和立法技术上都有重大变化。

从内容上看主要有6方面的变化,教材第83页—第84页对这一问题有详细归纳。

为便于同学们学习,将要点梳理如下:1.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

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2.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

此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5方面,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3.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职工对公司管理的参与,规定了1/3的职工监事的最低比例和职工董事的自愿设置。

4.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此问题涉及5方面,具体见教材第84页。

5.明确规定了“公司直索责任”制度,加强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6.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

围绕上述要点加以适当展开即可。

(二)公司法的作用。

公司法产生后,使公司这一活跃的经济因子得到法律的全方位调整,维护了公司法律制度,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

我国公司法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1.有力推进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展开时,可结合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作答。

2.为公司的组织及其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新法以解除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3.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公司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以其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在维护整个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4.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相当于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需要从多个角度,对各方利益予以平等保护,以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围绕上述要点并适当展开即可。

(三)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关系。

在回答本题时应先弄清三者的基本含义,再梳理其逻辑联系,以使要点突出,知识点无遗漏。

1.三者的基本含义。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多种连续的准备行为。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为了设立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综合法律行为。

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

2.二者的关系。

从时间上看,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为前后相续的三阶段。

公司设立是引起公司设立登记的原因;公司设立登记中的申请设立登记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连续组合行为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构成公司设立与核准设立登记(狭义的公司设立登记行为)的连接点;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登记的直接法律后果与公司设立的最终结果,也是公司设立成功的表现。

即,公司设立导致公司设立登记,而公司设立登记导致公司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三个环节中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

公司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公司设立登记仅是其一。

四、论述题2(一)如何理解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回答本题时可先从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入手,在理解其含义的基础上,再对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内容进行展开。

为便于同学们学习,现将本题要点提示如下:1.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性质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2.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主要表现为以下3方面:(1)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的。

(2)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行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以保证实施。

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则概由公司自行解决。

(3)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由此可见,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主要从公司章程的制定上、公司章程的执行上、公司章程的效力上三方面进行理解。

(二)公司直索责任的主要适用情形有哪些?公司直索责任理论由来已久,但各国在公司直索责任的认定上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争议,在适用时应谨慎适用。

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情形主要有: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往往是导致公司直索责任的重要因素。

但并非所有资本不足的情况都适用公司直索责任。

只有当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才适用该制度。

2.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3.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义务或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主要有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

我国《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直索责任,但没有关于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认定。

为此,公司直索责任的立法还需进一步细化。

回答时围绕上述要点展开即可。

四、论述题3(一)如何理解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

回答论述题应有一定的归纳,并要求围绕要点展开。

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是《公司法》修正后的新增内容。

为帮助同学们学习,提供本题的答题思路如下,供大家参考。

1.股东会决议的无效。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即属无效决议。

此种无效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自成立之时即确定无效。

2.股东会决议的撤销制度。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时,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

3.对我国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可从以下方面予以理解:(1)我国《公司法》修正后将股东会决议瑕疵与董事会决议瑕疵作一并规定,并赋予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与救济措施。

(2)我国《公司法》修正后以决议瑕疵的性质确定为无效与可撤销的不同法律效力。

(3)我国《公司法》修正后将提起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诉讼的主体限定为股东。

(4)我国《公司法》修正后末对股东会决议无效诉权的行使作特别限制,也不设置提起诉权的期限,但对股东会决议撤销请求权设置一定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有无利弊,同学们可进一步思考。

(二)论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本题内容较多,回答时应作适当归纳,以使要点突出,内容齐全。

为便于大家学习,特将解题思路梳理如下: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尽力、殚精竭虑,当自身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存在冲突时,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的义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源于英美法系一项制度,但次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

我国《公司法》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公司所有”。

3.各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的规定虽不尽相同,但主要可归纳为:(1)不得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

(2)不得收受贿赂、某种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利益。

(3)竞业禁止。

(4)不得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之义务。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相对还有一项义务,即勤勉义务,对此,我国《公司法》中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四、论述题4(一)如何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为扩展型题,没有标准答案,回答出来后应是仁者见仁,智者见者。

为帮助同学们学习,这里仅提供一种解题的思路供同学们参考,并非唯一正确答案。

1.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背景。

即为什么会出现有限责任公司?(可参见教材第47页--48页。

)2.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后解决了哪些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这是第1点的深入拓展,需要同学们进行归纳。

)3.有限责任公司的局限性或者说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

(可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比回答。

如设立方式、组织机构等方面。

)4.简单评说一下国有独资公司的情况。

(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形式,发挥了哪些作用?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本题与上题一样,为扩展型题,没有标准答案,内容和语言需要同学们自行组织。

根据上题的解题思路,本题可作如下归纳:1.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背景。

即为什么会出现股份有限公司?(可参见教材第41页--47页。

)2.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后解决了哪些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这是第1点的深入拓展,需要同学们进行归纳。

)3.股份有限公司的局限性。

(可将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类型相对比回答。

如设立方式、组织机构等方面。

)五、论述试论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案: (一)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合伙企业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二)公司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公司是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别情况如德国除外)(三)合伙企业与公司在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别。

第一,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企业的财产则属全体合伙人共有;第二,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事务合伙人共同管理,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业务活动,并对外执行业务;第三、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出资或股份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

而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份额在转让时受到严格限制;第四,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期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企业相对而言具有短期性,且由于合伙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d第五,债务承担方式不同。

公司除无限公司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出资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论述题1、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答题要点:(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限额。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6)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放型公司。

2、试述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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