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之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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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亲爱的家长:您好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

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状况是一个国家民族体质强健的基础。

改善少年儿童的膳食营养,不仅关系到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十年规划中,国务院审议并通过《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改善青少年健康状况工作的紧迫性,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

国务院审议并通过《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力度,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扩大学生饮用奶覆盖范围。

农业部、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下发《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分布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xx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推广工作。

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需长期坚持的营养干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鄂尔多斯市政府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儿童心智健康的培养,真抓实干、积极开展落实“小学生幼儿营养奶”工程的推广工作,充分体现了对全市少年儿童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政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改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全市少年儿童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教育发展上水平。

交通安全的致家长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的致家长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的致家长的一封信交通安全的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尊敬的学生家长: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急剧增加,现有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设施跟不上日新月异的交通形势要求,给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学生们每日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之间,交通方式有步行、骑自行车、乘搭摩托车、汽车等,由于年龄、判断力、行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诸多原因,使中小学生极易成为的受害者。

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仅东升范围就发生涉及学生的23宗、16,这些血和泪的'教训应当引起各位家长的高度重视和深思。

寒假节将到来,学生暂时离开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回到您的身边,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他们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

希望您言传身教,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并教育孩子出门要注意交通安全。

在此,特向各位家长提以下几点建议:一、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做到:驾驶两轮摩托车配戴质量较好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且不能超载(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车后座位置搭载一人);驾驶汽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驾车时应当文明礼让,安全行驶等。

二、要积极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冲红灯;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教育子女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三、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让18周岁以下的孩子骑摩托车上路,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11篇)

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11篇)

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11篇)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11篇)1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城市越来越繁华,车流量越来越大,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障自己的安全。

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车祸猛于虎",据调查,我国平均每十分钟就有至少二人死于车祸,每分钟更是有二人被撞成残废!所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悲剧,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为了家人的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

我园位于城中心,校门前车流量大,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我园一直高度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不仅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还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采取一切措施,动用一切力量,确保幼儿安全。

同时我们要求班主任老师每次班会都要强调安全问题,教育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为了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多种安全教育活动的同时也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协助做好和要求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1、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2、请督促孩子按时起床,准时到校,上学路上从容不迫;杜绝由于主观因素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3、请教育孩子不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的士"、"黑摩的"和无证无牌、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

4、请教育孩子步行时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不打闹嬉笑,要一让二看三通过。

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而是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

5、请接送学生的家长不要将车辆开(骑)进幼儿园门前,请您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停车,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服从学校保卫、门卫的安排,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7、请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万一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处理;要及时打110报警电话求得尽快抢救,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去强拉或者抱受伤者,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相应的止血、包扎等急救。

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未满16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和区教体局有关整治学生违规使用车辆会议精神。

基于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校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

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

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小学2022年2月15日………………裁………………剪………………线………………回执我已认真阅读了《关于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承诺教育和监管好子女遵章守法,禁止自己的子女骑自行车、电动车上放学,做文明交通出行者。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手机号码:温馨提示:一、交通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

不在马路上跑闹、玩耍。

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

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12周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二、防欺凌安全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侵害他人或受到不法侵害。

多与孩子交流,塑造其乐观向上、开朗活泼的性格。

教育孩子当别人欺负自己时,要学会勇敢地保护自己,对不友好的行为勇敢地说“不”,并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三、防溺水安全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监护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引导孩子了解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孩子的避险自救和科学救援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

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

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

那么你有了解过书信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1尊敬的家长:您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我们常抓不懈,更需要得到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与配合。

近期穗教法规【20xx】16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为了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为了您孩子的安全,我们希望与您一起携手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在接送车方面1、校内组织学习。

在校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对接送车的老师培训。

2、与我校租车的汽车公司及时沟通。

及时与三汽公司的负责我校接送车辆的人员进行沟通,并向其下发《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资料,要求他们对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按要求来实施,确保接送车辆的安全。

3、与各地自行租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

对各地方自行租车的接送学生的家长代表,我校也向其下发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资料,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确保学生安全。

二、上下学安全1、星期五放学后,根据学校的要求尽快离校,并结伴而行,我校在17:30前沿路有保安巡视,学生早回家,早安全,家长早放心。

2、因学校星期天管理人力不够,如果学生太早回校,若发生意外,恐怕处理不及时,造成家长和学生不必要的损失,并且饭堂不能保证早到学生的晚餐供应。

因此,学校希望学生在星期天返校的时间最好是17:30分—19:50分,在17:30分——19:50分,从校门到地铁口有保安巡视。

3、自行离校的学生往返学校期间要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因为在校外学校无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敬请家长对您的孩子进行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和监督,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

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

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宗教事务条例》第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即: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不能信教是坚持教育与宗教互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学校和广大家长应尽的义务。

一、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

从我国《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我国实行的是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

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

引导、支持、允许、纵容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二、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孩子们健康成长、成就美好未来的保证。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是一个人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他们没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引诱、强迫未成年人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极易受到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从而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前途未来。

所以,请广大家长朋友们主动配合,让未成年人远离宗教,严禁参加与宗教有关的一切活动。

三、教育未成年人不能信教,是每一个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培养子女,应成为孩子遵纪守法的榜样,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学校关于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

学校关于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

学校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关于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

那要怎么写好一封信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关于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1亲爱的家长朋友们:xxxx学校在民主教育的理念引领下,遵循学生发展规律,唤醒学生发展潜能,积极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关于抓好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号召,促进“五项管理”落地生根,现将落实“五项管理”一封信分享给您,愿我们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助力!一、作业管理篇学校将严格落实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用手机布置作业。

如学生有特殊需求,请您及时与学校沟通。

同时,向家长倡议:1、培养学习自觉性。

与孩子一起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孩子按时做作业的习惯,独立做作业的能力。

2、孩子学习中需要帮助时,家长指导要注意方法,可以先给予提示,然后让孩子思考如何做,进行有效陪伴。

3、建议您不要凭自己的感觉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加重孩子学习负担。

不要根据自己的爱好给孩子大量报兴趣班,占用孩子休息时间,增加孩子身体和心理负担。

二、睡眠管理篇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xxx学校将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

上课时间将不早于8:20;学生不得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要求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班主任知晓,将提前通知保安,妥善安置学生到操场参加天天运动会。

此外,学校将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每天12:30-1:20必要的午休时间。

2、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xxx学校将继续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部队致家人的一封信优秀范文

部队致家人的一封信优秀范文

部队致家人的一封信优秀范文部队的成员们,与家人聚少离多,但是他们也会写信给家人的,他们要怎么写呢?下面店铺整理了部队致家人的一封信,供你参考。

部队致家人的一封信篇一给女儿的一封信女儿,你好!第一次以这么严肃的方式和你交流,平日里和你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

写信,可以让我们的心可以更近一些吧! 自你出生至今的这几年,于你而言,或许就是妈妈温暖的呵护,是姥姥奶奶没日没夜的嘘寒问暖和宠爱,是阳台上那朵总也够不到的太阳花。

孩童这段时光,新奇是你的主题词,这个世界在用他的方式来欢迎你,接纳你,或许将来还会改变你和历练你。

但是无论如何,请记得达而不骄,败而不馁。

无论如何,爸爸妈妈都是你最坚强的后盾和最忠诚的粉丝。

而这几年对我来说,是对你和妈妈无尽的思念和牵挂,每当想念你时,爸爸就会看看手机上的屏保,看着到你阳光般温暖的笑容,爸爸心中所有困倦和疲惫都一扫而空,爸爸有了更多地勇气和热情投入到新一天的工作里。

其实,作为不常在你身边的补偿,我早有给你写一封信的打算,尽管你还小,可能还要几年才能读懂爸爸信里所说的内容,但是我相信,等你能够读懂的那天,你不会因为爸爸因为工作不常在你身边有任何的埋怨,相反,你会为你爸爸的选择而感到加倍自豪。

接下来,爸爸想跟你说几句话。

首先,爸爸要感谢你。

感谢你这个上天派给我和妈妈的小公主用甜美可爱的笑容陪妈妈渡过了这几年。

每天听到你纯真的笑声,爸爸就有了加倍努力的无尽动力。

爸爸要感谢你,是你干净、清澈的眼睛给了爸爸一次精神上的洗礼,让爸爸能够平静地克服工作上的困难。

其次,爸爸要说对不起。

在你呱呱落地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爸爸没能陪在你和妈妈的身边,当你睁开眼睛的时候爸爸没能在你的第一道视线里出现,是爸爸此生终将难以弥补的遗憾。

爸爸一直答应给你起个与众不同的乳名,但是因为工作一直太忙,直到落笔的今天,亲戚朋友、妈妈和爸爸都对你有着不统一的称呼。

对此,爸爸只能跟你说,宝贝,对不起。

再次,爸爸想跟你说说爸爸为什么不能每天陪在你的身边照顾你。

法制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法制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法制宣传教育——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为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现学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请家长们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确保学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了解和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校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督促子女认真遵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积极配合学校重点做到以下几点:1.关注子女的思想变化,通过谈心交流等教育方式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积极引导子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在任何场合传播歪理邪说。

3.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共同关心和教育学生。

4.严把孩子的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

5.认真排查和调解孩子与同学、家人、亲朋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尽力化解和妥善处理孩子与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激化矛盾,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恶性后果,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6.经常排查自己孩子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对孩子上、下学及平时外出交通情况跟踪督促,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防各种事故;教育孩子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

二、为达到“家校携手,共育英才”的目的,希望家长带领孩子共同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食品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孩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并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法治观念,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去熏陶影响孩子。

1.教育孩子不进网吧、歌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收藏、携带管制刀具、枪支等违禁物品,更不允许将这些工具带到学校。

2.教育孩子坚决抵制“黄、赌、毒、邪”等社会丑恶现象,严禁孩子接触毒品,坚决反对封建迷信,远离邪教;教育孩子不要和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以免受到不良习气的侵蚀和毒害。

[致家长一封安全信]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致家长一封安全信]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致家长一封安全信] 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致家长一封安全信内容一尊敬的家长:您好!为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希望您能协同学校,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在这里,建议您能经常做好以下工作:一、注意交通安全坚决不让孩子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无牌无证等非法运营车辆、超载的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与规定的社会车辆。

不得乘坐2人以上电动三轮车。

教育自己的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过交叉路口时注意过往车辆,靠右行走;骑车不带人、不撑伞、不并行、不听耳机、不骑快车。

您也要做好孩子的榜样:驾车时,能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不为了赶时间而超速违章行驶,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地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超快转弯。

二、注意食品安全注意孩子饮食卫生,教育孩子不要暴饮暴食,不食用过期变质食物,不买三无食品。

孩子有特殊体质或疾病的,请及时安排到医院作健康检查和诊治,并告知学校或老师。

三、注意治安安全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以及易产生人身伤害的物品进入学校和公共场所,教育孩子不进游戏厅、网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偷抢,防止出现拐骗、绑架事件。

尤其是上学、放学途中不要到建筑工地、水潭等危险场地玩耍;在校外遇到敲诈,或被社会青年殴打,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或拨打110报警。

四、注意消防安全教育孩子不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私接乱拉电线,不玩打火机、火柴,严禁野外用火、焚烧纸屑。

使用电器要注意用电安全,人离开时须将切断电源。

五、注意校内安全教育孩子在校要自觉遵守学校有关活动秩序。

课间休息时,不追逐、打闹、嬉戏,不能翻越窗户、栏杆、围墙、大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要及时跟班主任联系,办理好请假手续。

六、注意心理安全着力营造一个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亲和、温馨幽雅的家庭环境,为子女的心理健康创造条件。

关于交通安全的给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

关于交通安全的给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

关于交通安全的给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关于交通安全的给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1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请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一、家长应尽监护教育之责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二、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三、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

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关于交通安全的给家长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2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道路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有关给家长安全一封信(通用5篇)

有关给家长安全一封信(通用5篇)

有关给家长安全一封信(通用5篇)给家长安全一封信1尊敬的各位家长:暑假已来临,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保证学生假期活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针对近年来学生假期所出现的不安全现象,特就学生假期安全工作有关教育与管理告之家长,希望各位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加强对子女的教育。

1、严防溺水,不到沟畔、水潭等不安全的地方去,不从事无安全保障的攀岩、游泳等危险活动。

防止子女私自结伴外出,要重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提醒您的孩子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法规: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搭乘无牌证和超载车辆;不乘坐没有运营资格的黑车;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禁止攀爬护栏,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的食品。

不到街头小摊小贩处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和食物中毒。

4、教育孩子不沉迷于网吧和不宜进入的场所;不抽烟、不喝酒。

5、教育子女慎重交友,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品行不端人员、陌生人交往。

尊重、关心、理解子女;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谨防网络、电信诈骗。

6、在家使用家用电器,如遇电源或家电起火千万不能先用水灭火;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夏天多雷雨,室内外注意防雷击。

7、高温天气,外出要做好防暑的措施,防止中暑;不参加危险性的旅游活动,坚决杜绝私自探险活动。

8、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寻衅闹事。

希望每一位家长能够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祝每位同学过个快乐平安的暑假,以充沛的精力迎接新学期的挑战!__xx月x日给家长安全一封信2尊敬的家长:您好!安全教育警钟长鸣!为了孩子的安全,我们真诚希望您和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也真诚希望您能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与学校齐抓共管,做好以下安全教育工作:一、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为了孩子的安全,防止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本学期我校围绕“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从我做起”安全教育主题,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学校、班级博客等对全校孩子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

关于教育惩戒规则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教育惩戒规则致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教育惩戒规则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朋友们:您们好!近年来,关于教育惩戒的话题,谈论得沸沸扬扬。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不能缺乏惩戒,但在校园里,任何的惩戒措施,都容易被家长视为体罚,“伤害孩子的心灵”。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当学生出现违纪行为时,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并可根据情节,给予适当的惩戒措施。

学校和教师们对学生的教育惩戒权利,终于渐行渐近。

老师能不能惩戒学生?又该如何惩戒?基本上有了答案。

现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告知于你,与大家共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致家长一封信范文(通用12篇)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致家长一封信范文(通用12篇)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致家长一封信范文(通用12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致家长一封信范文(通用12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12月2日是第__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文明知识,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言传身教做好表率家长应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礼让斑马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开车打手机、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头盔、行人过街不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您一定要尽到你的监护责任,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您也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在指定区域接送,不要在学校门口停车或上下车、强行掉头、超快转弯,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给您带来不便,给学生带来隐患;要自觉服从值勤交警及学校安保人员、家长义务护学岗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二、行走安全1、请教育孩子穿越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特别注意过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2、请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或手机,教育孩子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3、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三、乘车安全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2、车辆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车时坐稳或站稳扶好,不准在车内吃东西;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车牌、无驾照、无保险)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

致家长的一封信(精选15篇)

致家长的一封信(精选15篇)

致家长的一封信(精选15篇)致家长的一封信1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进入炎热的夏季以来,溺水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杀手”。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理念,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已对学生进行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止溺水问题的教育,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的路上、双休日、暑假等时间里,教育你的孩子不要靠近水源行走,不要玩水,更不要在没有家长监护陪同的情况下去钓鱼虾、私自游泳等,做好您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担负起您的监护责任。

各位家长要携起手来,与全社会一起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夏季安全防控体系;让你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现将有关防溺水常识告之如下:一、发生溺水常见的原因有: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虾。

钓龙虾;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私自到河流、湖泊、蓄水坑池等危险地带游泳;3、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4、到井边、水边打水不慎落入井中、河塘中;5、雨天滑入沟坑水塘。

二、预防学生溺水的措施:1、不去非游泳区游泳,未成年人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2、不会游泳者,不要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3、教育孩子不要在河边玩耍;4、不去钓鱼摸虾;5、雨天行走、在井水边打水要格外小心。

三、现场抢救溺水未成年人的方法: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2、将溺水人员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

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4、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未成年人去医院。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在岸上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

为保证孩子夏季安全,请您和您的家人共同关注孩子的安全教育,严禁孩子在危险水域戏水和游泳。

《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致家长的一封信

《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致家长的一封信

《学校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我校特向各位家长推送《XX县XX学校小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指导思想《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六大权利,有关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最主要涉及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学生权的行使。

从现行的法律制度来看,教师的指导和管理学生权主要包括教师对学生的学业和品行的评价,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批评,对学生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制止等方面。

《教育法》第28条第四项规定:(学校)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从我国的教育法律制度来看,对违规违纪学生法律赋予了学校管教权,这种管教权最主要是为了教育和转化学生,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的权利。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较重惩戒)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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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幼儿园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保障幼儿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理念,防止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已对教师进行了“学习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了解《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相关内容,履行好您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担负起您的监护责任。

各位家长要携起手来,一起共同做好幼儿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控体系;让你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根据条例相关精神,结合我园实际,从学校职责、社会其他部门和职责、家长职责的各个角度,让家长明白各自责任,携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有利条。

现将《条例》部分内容摘录如下:供家长知晓,方便配合学校管理和培养自己的孩子。

第一:为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三: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第四: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防范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中的相应责任。

第五:学校教职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歧视、殴打、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人身侵害。

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进行告诫、制止、保护,并及时报告学校或者有关部门。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心理有异常的,应当及时处理。

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员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保持与委托监护人、未成年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的经常性联系。

学生父母或者未成年学生其他监护人发现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异常心理状况,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不得隐瞒。

第七: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通知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保险公司。

第八:医疗机构对遭受人身伤害的学生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
或者拖延。

第九: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参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了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及相关调查处理的情况,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工作。

第十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交所在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的,应当终止调解。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灭证据、破坏现场、隐瞒真相、阻扰事故调查处理;
(二)寻衅滋事,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当事人、教职工、学生或者非法限制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
(三)围堵学校或者进入学校聚众闹事;
(四)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设备;
(五)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
(六)制造谣言、混淆视听等其他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
第十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据过错责任原则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逆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五: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
(二)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三)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的;
(二)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书面告知学校的;
(三)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知道或者已被学校书面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四)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七:因学校教职工实施非职务行为,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教职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4年12月
**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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