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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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动车

驾驶,还需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

进行道路驾驶。

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辨色能力、

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

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3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

5 不得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6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

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要求动作灵敏可靠,且

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起吊作业时,只听从一人指挥,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指令。

8 夜间或洞室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1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1起重机上应设置2支ABC型灭火器,并设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2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扔、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

13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

充足,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4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0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禁止在陡坡、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停车,在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下,不得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15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

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16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吊物上有人;

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规定范围;

4、斜拉重物;

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6、吊物下方有人;

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

8、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到其它物体;

9、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

17 起吊鸣铃应:1、起升、落下物件时;2、起吊物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3、吊运货物接近人时;4、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18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严格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

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 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min~20min。

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不得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 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19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变幅应平稳,不得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 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杆作业。

4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 回转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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