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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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北辰区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精神赔偿金标准

精神赔偿金标准

精神赔偿金标准
精神赔偿金是指在法律上对于因受到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个人或者单位所进行的一种经济赔偿。

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对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因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那么,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的。

在确定精神损害程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受害人所受到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受害人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收入情况等个人情况;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程度以及对其日常生活、工作和人际关系的影响等。

根据这些方面的综合考量,可以确定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从而确定精神赔偿金的标准。

其次,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还需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确定。

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或者重大过失的,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精神赔偿金的标准会相应地提高。

而如果侵权行为是轻微的或者是因为客观情况导致的,造成的精神损害较轻,那么精神赔偿金的标准会相应地降低。

此外,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在确定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
也需要考虑到侵权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和赔偿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
可以适当地提高或者降低精神赔偿金的标准,以达到公平和公正的
目的。

总的来说,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以及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来确定的。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从而确定合理的
精神赔偿金标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导语:为了科学地界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应该要怎么样规划呢?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精神损失费是什么本文试图从三个角度入手解决问题。

首先从横向上分析导致精神损害的所有情形,确定精神损害的属性范围;再从纵向上分析人格权损害的各层次,确定精神损害的结构范围;再通过人格权损害的各种救济方式的分析,确定精神损害的形式范围,从而解决精神损害是否为人格权损害的一部分,是哪一部分,如何处理这一部分等问题,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则根据这一理论得出。

一、精神损害是人格损害的一部分导致他人在精神上受到损害的原因很多,任何形式的侵害,都会使受害人在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法律对这些损害都进行救济显然是不可能的,实质上,精神损害不同于其他损害,它与人的感觉、意志、情绪等密不可分,而这些主观因素又是以人格作为其权利载体的,在受到损害时则可得到法律的救济。

所以,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至少要符合两个条件;侵害不仅是针对人格的,而且是直接针对人格的。

对非人格权利的侵害能否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呢?非人格权利侵害主要包括对财产权利的侵害、对密切关系人的侵害以及对身份权的破坏。

一、对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的侵害,如不履行债务、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等给权利人带来的痛苦有时是巨大的,但这一侵害只有上升为人格权侵害时,法律才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对某人的宠物进行活剥并强制其观看,以对其进行折磨,在这里对物的损害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财产权的侵害并不能直接引起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当人格受到侵害时,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精神损害;二是对儿女、父母甚至朋友等密切关系人的侵害,对自身造成的痛苦有时也是巨大的。

但是这些痛苦并非因致害人的行为直接引起,是间接的,法律不能进行救济。

三是身份权是无法侵害的,也就不存在法律救济问题,有的人可能会提出,荣誉权、婚姻家庭关系等身份权是可以侵犯的,如乙获得“产品质量优胜奖”的荣誉,而甲没有获得,如果甲用这一荣誉作广告则侵害了乙的荣誉权,我们认为甲侵犯的是颁发荣誉称号单位的荣誉授予权,而非甲的荣誉权,因为获此荣誉的不一定仅为甲企业,而且不一定一直为甲企业。

2018年天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天津市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天津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2018年度天津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根据天津市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元。

这些数据将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为元。

这些数据也将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下是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为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有哪些【正文】一、概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补偿因他人不法行为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受损害人获得的合理赔偿金额的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精神损害的定义及类型精神损害是指因一定的原因,造成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恐惧、焦虑等心理感受的损害,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心理损害:包括精神痛苦、抑郁、焦虑、恐惧等;2. 人身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身体疾病、伤害或残疾等;3. 经济损害: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程度: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赔偿数额,一般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2. 受害人的角色:根据受害人的身份和地位来确定赔偿数额,一般来说,对于公众人物、高级管理人员等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赔偿数额会相应增加;3. 赔偿期限:赔偿期限是指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需要接受治疗、康复或心理咨询等的时间,长期的治疗期限会导致赔偿数额增加;4. 相关证据:为了能够准确地确定赔偿数额,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医疗记录、心理咨询报告、鉴定书等。

四、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上限: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设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上限,超过上限的赔偿一般需要经过法庭裁决;2. 社会统一标准: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统一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和其他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3. 司法裁量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赔偿数额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定;4. 等级标准:一些国家和地区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损害程度划分为轻、中、重等不同等级,赔偿数额也相应不同。

五、附件列表: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计算表》;2.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分析;3. 相关法规及规定。

2018年天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天津市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内容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天津医疗事故赔偿项目2018年天津市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营养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七)交通费(八)住宿费及伙食费(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十)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丧葬费(二)、死亡赔偿金(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天津医疗事故计算方式2018年天津市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1)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

2018年蓟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蓟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蓟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蓟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蓟县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8年津南区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津南区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津南区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津南区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津南区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2018年天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天津市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8年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展开全文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精神费赔偿标准

精神费赔偿标准

精神费赔偿标准
精神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案件而定的。

在民事案件中,精神费赔偿是对因对方侵权行为而导致精神痛苦、心理损害的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的一项赔偿。

精神费的具体标准会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1. 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包括心理压力、恐惧、焦虑、困扰等。

2. 对受害人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4. 受害人经济损失的程度。

5. 侵权者的故意或过失程度。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精神费赔偿时会参考类似案例的裁判结果,以确定赔偿数额。

但由于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精神费的具体标准往往是在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和决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法律体系的精神费赔偿标准会有所差异。

所以在具体案件中,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判断。

精神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标准精神赔偿是指在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况下,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精神赔偿标准是对精神损害的补偿金额进行规定和界定,是保护受害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下面将就精神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精神损害的认定。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产生的心理痛苦、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

通常包括焦虑、恐惧、抑郁、悲伤、痛苦等不良情绪。

精神损害的认定需要具备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双重条件,即必须有一定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同时受害人的主观感受也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二、精神赔偿标准的确定。

精神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

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1. 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心理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所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2.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如果侵权行为具有恶意、蓄意、严重过失等情节,应当适当加重精神赔偿的金额。

3.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越高,受害人所蒙受的精神损害也越严重,因此精神赔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三、精神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

精神赔偿标准适用于各类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名誉权侵权、隐私权侵权等。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综合考量,确定精神赔偿的具体金额。

四、精神赔偿标准的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精神赔偿标准的确定往往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

在判决精神赔偿金额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五、结语。

精神赔偿标准的确立和适用,对于保护公民的精神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精神赔偿的标准和金额,既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对侵权人的不当惩罚。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什么2023简版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什么2023简版

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什么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是什么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侵权人由于遭受不法侵害或损害而导致精神上的痛苦、折磨、烦恼等的一种经济赔偿方式。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中,赔偿精神损失费已成为日益重要的司法实践。

1. 精神损失费的涵义精神损失费是一种无形的损失,通常涉及被侵权人的人身尊严受到伤害、心理痛苦等方面。

与其他种类的经济损失不同,精神损失费通过金钱赔偿的方式来弥补被侵权人在心理上遭受的损害,尽可能地平衡受害人的权益。

2.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侵害的严重程度法院在裁决精神损失费时,会考虑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

例如,肇事者的行为是否故意或恶意,是否对被害人造成了心理创伤等。

严重的侵权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法定基础。

B. 受害人的心理痛苦程度法院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心理痛苦程度,包括痛苦的持续时间、对生活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心理痛苦的程度与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密切相关。

C. 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受害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也可能影响精神损失费的数额。

一般来说,社会地位较高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受害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这是因为这些受害人在心理上受到的冲击可能更大,并且可能需要更多的金钱来恢复和缓解精神上的痛苦。

D. 国家法律和司法实践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也受到每个国家法律和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些国家可能通过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赔偿上限,而其他国家可能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量化和裁决。

不同国家的赔偿标准存在差异,这也可能导致不同的赔偿金额。

3. 精神损失费的争议与发展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标准一直存在争议和不断的发展。

一方面,有人认为赔偿精神损失费可能导致滥用和过度索赔,给法院带来负担。

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张加大对精神损失费的保护,将其纳入更多的侵权范畴,并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更加全面和公正的赔偿。

在社会进步和法律制度完善的背景下,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有望得到更加科学、公正和可行的规制。

2018年大足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大足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大足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大足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一、背景和介绍1.1 背景精神损失是指因被侵权人的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导致的心理上的不良反应所产生的损失。

精神损失赔偿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损害赔偿。

而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1.2 介绍本文主要介绍最新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以及如何根据标准计算精神损失费的具体方法。

二、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制定的,其具体金额如下:(1)轻微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500元至3000元;(2)一般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3000元至10,000元;(3)较重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10,000元至50,000元;(4)重大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50,000元至100,000元。

以上标准只是一个范围,具体的金额应该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确定,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三、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受害人的人身伤害程度;(2)侵权行为的性质、过错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3)造成的后果和影响;(4)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和家庭情况等。

根据以上因素,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计算精神损失费:(1)按照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的范围确定基础金额;(2)根据侵权行为的特点、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适当调整基础金额;(3)根据具体情况,再次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定最终精神损失费的金额。

四、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精神损失:指被侵权人的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导致心理上的不良反应所产生的损失。

(2)精神损失费:是指被侵权人为了弥补自己由于精神上的损害而遭受的经济上的损失而向侵权人要求的损害赔偿。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人身权:指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2)侵权行为:指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包括民事侵权行为和刑法侵权行为两种。

2018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天津市交通事故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8年天津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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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天津车祸赔偿标准2018年天津市车祸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文档标题]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文档模板[编写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单位)[编写日期]_____________[文档目的]为了明确最新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规范企业和个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行为,制定本文档。

本文档旨在提供清晰的指引,以匡助本单位和其他相关方在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决策。

[精神损失费概述]精神损失费是指因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而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失所需承担的经济损失,属于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失费包括受害人医疗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以及受害人因受到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痛苦、烦恼、恐怖、不安、愤怒等精神损失所需承担的合理费用。

[最新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最新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为:1. 普通情况下,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均不超过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但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轻微创伤,精神损失费标准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对于普通性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费标准为5000元至3万元不等;对于严重性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费标准为3万元至10万元不等。

3. 对于涉及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的侵犯,精神损失费标准为3万至30万元不等。

4. 对于死亡赔偿金中包含的精神损失费,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中的一部份,规定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了侵权责任法的若干条款及其合用的具体情况。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及其合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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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天津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天津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死亡赔偿金
6.残疾赔偿金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天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计算依据
天津市上年度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5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50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5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055元
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 65368元
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5112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每年) 69954元
1、农林牧渔业59144元;
2、采矿业80675元;
3、制造业62956元;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36844元;
10、金融业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60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471元。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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