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税费计提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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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累算调整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进项税额累算调整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进项税额累算调整表》填表说明
1、表中各月的第1、
2、
3、
4、6栏:根据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对应栏次内容填写。

2、表中各月的第5栏,根据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表中各月的第5栏=对应月份(第2栏+第4栏)/(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
第5栏应准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如:99.9999%。

3、表中各月的第7栏填写对应月份能准确划分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同时用于应税与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上所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等。

4、表中各月的第8栏=对应月份的第9、10、11三栏之和,如企业各月未按下述第5-7点公式计算转出进项的,则必须根据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实际申报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填列。

5、表中各月的第9栏填写对应月份能准确划分转出的进项税额。

6、表中各月的第10栏:根据当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写。

7、表中各月的第11栏:每月企业应按如下公式计算填列:
每月取得无法准确划分需按比例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月取得的无法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当月申报免税销售收入+当月申报的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收入)/当月申报的全部销售收入,即=(第6栏-第7栏-第9栏)*第5栏。

8、“本年累算”的第5栏=(“本年合计”的第2栏+第4栏)/(“本年合计”的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

9、“本年累算”的第12栏=(“本年合计”的第6栏-第7栏-第9栏)*“本年累算”的第5栏。

10、“本年累算”的第13栏=“本年累算”的第12栏-“本年合计”的第11栏。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格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格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格篇一:年度企业所得税计提表xx公司20xx年度所得税计算表编制时间:20xx年12月31日单位:元制表人:xxx篇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企业名称(盖章):地税流水号: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格);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式及填报说明

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式及填报说明

新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式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6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

其中: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8行基础上,填报第30行至第33行。

企业所得税月度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度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A类)填表说明:1.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从基础数据中提取纳税人基本信息,判断“征收方式”是否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不属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给出相应提示。

2.“税款所属时期”,填写纳税人实际经营的月(季)度税款所属时期。

系统自动带出实际经营的税款所属时期,可进行修改。

3.第2行“营业收入”: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

4.第3行“营业成本”:纳税人填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按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

5.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10.第5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25%。

11.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第6行=第4行×第5行。

12.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第7行≤第6行“减免所得税额”包括过渡期减免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鉴于新的减免税办法及过渡期减免税衔接办法尚未出台,本行“减免所得税额”只对系统中现有的相关减免税批文和备案信息进行提示,不进行强制监控。

13.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额。

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有关取数口径:取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2行已预缴所得税额+上个月份(季度)申报表(补充申报表)的第13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取本月(季)税款所属期的预缴税款信息表中的征收项目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属性为“分期预缴税款”、“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其他预缴税款”的余额合计数(并且入库余额大于0、开票金额大于0)+Σ|min((A i+1-A i),0)|,i=0,1,2,3…,其中A i 为第i次补充申报的应补退税额,A0为原始申报表的应补退税额。

【项目五】任务二企业所得税月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ppt课件

【项目五】任务二企业所得税月度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ppt课件

会计综合实训(项目五)
逻辑关系
(1)H6=H4×H5,H6≥0 (2)H7≤H6;当H6=0时,H7=0 (3)实行按上年实际数分期预缴的纳税人的逻辑关系: 纳税人按季预缴所得税时,H12=H11÷4; 纳税人按月预缴所得税时,H12=H11÷12。 H14=H12×H13
说明:Hn代表第n行,如第5行=H5;Jn代表第n季度,如申报第二季度=J2 Yn代表第n月,如申报第四月份=Y4。
会计综合实训(项目五)
三、需调整的关联业务
(一)季度弥补亏损信息的处理 所得税的季度盈利可用于预弥补前五年的年度亏损,季度弥补的亏损数 据不更新所得税年度弥补亏损信息表,只在申报时对可允许弥补的最大亏损 额做相应校验。
会计综合实训(项目五)
逻辑关系
(4) 实行汇总纳税方法的纳税人的逻辑关系: 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H9=H18+H19+H20 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 H14= H18+H19+H20 实行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 H16= H18+H19+H20 H22=H20×H21
2、月(季)度申报表主附表录入顺序
3.征收模块特殊要求
对于实行汇总纳税的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先录 入主表,主表部分栏目数 据生成附表部分栏目数据, 附表其余栏目录入完毕后 可保存开票。
对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征收时需根据申报表中第18行及第19行两 栏数据分别生成不同的征收信息开具税票。第18行按照税种登记的预算分 配比例进行征收开票,第19行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100%。
会计综合实训(项目五)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 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制
会计综合实训(项目五)

财务常用表格-税费计提工具表格

财务常用表格-税费计提工具表格
8月税费计提表
增值税
税率
专票
普票
合计
销售额 销项税额 销售额 销项税额 销售额
销项税额
17%
######### 668376.1 3931623.95 668376.05
6%
0
0
合计
3931623.95 668,376.05
本月认证发票
672,841.40
上月未抵扣进项
38,575.28
本月应交增值税费
0
减免税费
0
本月剩余未抵扣进项
43040.63
地税
税目名称
计税依据 税率
税款
减免税款 实缴税款
水利基金
3931624 0.0008 3145.3
0
3145.3
印花税(购销合同31)45299 0.0003 943.59
943.59
印花税(租赁合同)
0.001
0
印花税(资金)
0.0005
0
印花税(账簿)
5
0
城建税
0
0.07
0
0பைடு நூலகம்
教育附加
0
0.03
0
0
地方教育附加
0
0.02
0
0
合计
4088.89
注:1、表中白色部分填写,其余自动计算。 2、此表涉及税务,请核对本企业税率一致后再使用此表。
财税[2016]12号 月收入10万以下减免
财税[2016]12号 月收入10万以下减免 财税[2016]12号 月收入10万以下减免

每月计提费用表单模板

每月计提费用表单模板

每月计提费用表单模板一、每月计提费用表单模板1. 表头部分计提费用的月份:这里就直接写上是哪个月,比如“20XX年X 月”,这样能很清楚地表明这个计提是针对哪个时间段的。

公司名称:如果是为公司做的计提费用表单,那得写上公司全称,可别写错字哦。

部门:要是公司比较大,有不同部门,还得注明是哪个部门的计提费用。

2. 费用项目列工资基本工资:这是员工最基本的收入部分,要把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数额准确地写在这里。

如果有新员工入职或者员工工资调整,要及时更新这个数据哦。

奖金:像月度奖金、项目奖金之类的都算在这里。

可能这个月有个大项目完成了,给员工发了不少奖金,那就要好好计算一下,把准确的奖金数额写好。

加班工资:如果员工有加班情况,加班工资也要计提。

要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来算,可不能算错,不然员工会不开心的。

租金办公场地租金:如果公司租了办公场地,这部分租金要计提。

要把租赁合同上的租金金额写准确,还要注意是否有租金调整的情况。

设备租金:要是租了一些特殊设备,像大型打印机之类的,设备租金也要算进来。

水电费水费:根据公司这个月实际用水的情况,按照水费单价计算出总的水费金额,写在这里。

电费: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都用电,把这个月的电费算清楚,包括照明、电脑、空调等设备的用电费用。

办公用品费用纸张:打印、复印都要用纸张,把这个月购买纸张的费用写在这里。

如果有批量购买的优惠,也要算好平均每张纸的成本哦。

笔和笔记本:员工办公要用笔和笔记本,这些办公用品的采购费用也要计提。

折旧费办公设备折旧费:像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随着使用时间会有折旧,按照公司的折旧计算方法算出这个月的折旧费。

车辆折旧费:如果公司有车辆用于办公,车辆的折旧费也要考虑进来。

3. 金额计算部分对于每一个费用项目,要有一个单独的小格子用来写金额。

在表格的最后一行,要有一个总计栏,把所有费用项目的金额加起来,得到这个月总的计提费用金额。

4. 备注栏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就写在备注栏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解析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XX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x月x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1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x月x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x月x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8行基础上,填报第30行至第33行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2行、第34行、第35行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按实际利润额预缴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2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等7第8行“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在月度预缴税款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征、免征、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8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9第10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0行=第4+5-6-7-8-9行10第11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11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2行=第10行×11行,且第12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3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2行≠第10行×11行12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13第14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13行≤第12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第13行≤第12行14第15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度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写15第16行“特定业务预缴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16第17行“应补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累计金额”列=第12行-13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17第18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未办理退税,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418第19行“本月实际应补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9行“累计金额”列=第17行-18行,且第19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1第2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2第22行“本月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按月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2行=第21行×1/12 按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第22行=第21行×1/43第23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4第24行“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4行=第22行×23行5第2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本表第22行“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6第26行“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5行=第24行-25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第28行“本月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本月度应缴纳所得税额5总分机构纳税人有关项目的填报1第30行“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本月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当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9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8行×总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上述计算公式中的“总机构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2第31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本月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预缴方式不同分别计算:“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9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6第28行×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填报25%;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填报3第32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以本表本月度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并按不同预缴方式分别计算:“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19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6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第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上述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比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填报50%;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按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执行填报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XX年版)》中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行4第33行“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按规定视同二级分支机构的部门,所应分摊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5第34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7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XX年版)》中确定的分配比例6第35行“分配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应预缴或汇算清缴的所得税额第35行=第32行×34行六、表内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第10行=第4行+5行-6行-7行-8行-9行第12行=第10行×11行当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2行≠第10行×11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

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所得税月(季)度填表说明 (1)

所得税月(季)度填表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

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

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 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精心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19“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以24第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9行×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

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

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纳税人填报。

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本月修正版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本月修正版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企业所得税计提表1. 引言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法定税率和税法规定,根据企业经营所得计算纳税金额的一种税种。

对于企业来说,准确计提企业所得税是保证税务合规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计提表的编制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

2. 企业所得税计提表的编制方法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编制的一种财务报表,用于记录和计算本期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下面是企业所得税计提表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

2.1. 编制主体企业所得税计提表的编制主体一般是企业的财务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编制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和税务知识,熟悉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确保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准确无误。

2.2. 表格结构企业所得税计提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表头:表明计提表的名称和所属会计期间。

- 纳税主体信息:包括纳税主体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 计提依据:列明计提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税率和计算方式等。

- 计提金额:按照计提依据列明每个会计期间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 :如有需要,可以在栏填写相关说明或者信息。

2.3. 计提依据计提依据是企业所得税计提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一般包括税法规定的税率、适用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提依据,并在计提表中明确列明。

2.4. 计提金额计算方式计提金额的计算方式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进行调整。

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合理的方法计算每个会计期间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一般计算公式为:计提金额 = (本期利润总额 - 免税收入 - 准予扣除项目)税率3. 应注意的事项在编制企业所得税计提表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3.1. 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变化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相关规定,确保计提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2. 准确记录减免税优惠信息对于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在计提表中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如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免税收入等,以确保计提表的完整和可审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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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税费计提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集团及各子公司分公司,每月填报,由财务人员填报,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集团税务专员复核,集团财务总监复核。

分为房地产公司填报和其它公司填报两种,现以房地产公司填报做主要阐述。

1.编制单位:填报公司名称;
2.填表日期:实际填报当天;
3.会计核算收入:是指会计核算在账面分类归集的会计账户;分行次填写;
4.税目:是指按国家税务总局所编制的目录,准确选择所适用税目;
5.交税项目:房地产公司所缴纳开发项目的税款,多个项目分行填写;
6.税款所属期:是指税款的应税期,如:2017年1月应交增值税税款,纳税缴款时间在2月15日前,税款所属时间填写2017-01-01至2017-01-31;
7.含税收入:房地产企业在销售不动产时间按合同含税价填写;
8.计税基数/不含税收入:是指在计算税款的计量金额或计量数;
9.税率/季度单位税额:是指按划分的税目所对应的税率填写;季度单位税额是把年税额换算成季度单位税额;
10.税额=计税基数×税率;
11.增值税简易征收小计等于各行次简易征征收合计;
12.本期销项税额合计:是指公司收入按税目按项目分类分行次填写汇总合计;
13.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上期留抵税额加上本期认证的全部进项税额减去本期不符合增值税法规定进项税额转出差额;
14.查补税款:是指被税务机关或财政检查要求补缴的税款;
15.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或留抵的税额=本期销项税额合计-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查补税款;如果正数则为本期应纳税额,负数则为留抵下期税额;
16.增值税合计=简易征收合计+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本期应纳增值税额为负数,则缴税金额为简易征收合计;
17.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本期应纳增值税额计算(注意城建税率高低);
18.土地增值税预征:是指按地区规定的土增税预征率计算缴纳填写;
19.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缴纳:是指所销售项目(不动产)达到清算条件或要求,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审核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缴纳的税款;
20.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缴纳:是指按土地增值税要求清算完后,剩余项目续继销售按规定填写附表,税款分项目分行次填写。

21.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季度预缴;
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每年1至5月份对上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
23.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是指未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证明收款方是缔约国居民纳税人)也没常设构或代理纳税人的,按我国税法要求应当由买方(付款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4.增值税境外单位代扣代缴:是指按增值税法要求,采购境外劳务或服务对方未在境内设立机构或代理人的,由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
25.房产税租赁:是指将自用的房屋进行出租取得租金收入,根据租赁合同按期填写。

26.房产税余值:是指自用房产,自建的按房产入账价值(包含土地价)或购买的按合同价乘以70%(海南目前执行)填写,乘以季度税率0.3%(年税率1.2%÷4);
27.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公司购买建设用地从交付之日次月开始缴纳,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面积填写;
28.契税:是指公司在购买房地产,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目前海南执行3%税率,招拍挂成交一级土地按合同价拆迁补偿费配套费有增容的还要加上增容费(目前海南执行),计算契税;购买房产的按合同价;
29.契税代小业主缴纳:按实测合同成交价填写,注意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30.印花税:是指按印花税目录表列举填报,确准划分税目按正确税率缴纳,税法规定印花税多缴或缴错不退;
31.个人所得税:根据公司支付个人工资、劳动报酬、股息红利、
稿酬等,划分不同税目填写;计税基数列填写申报工资(收入)总额,税率列填写申报人数,税额根据海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数据填写;
32.工会经费:公司根据工会规定,按工资总额计算缴纳。

33.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后期销售税款计算附表
A.项目:填写销售项目名称
B.销售收入:每月根据收齐全款的销售合同填写;
C.清算单位成本:是指本项目报送地税局终审出具的审核报告确认的单位成本;
D.附加税费:收齐合同款所对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除以对应合同的面积填写;
E.单位成本=清算单位成本+附加税费;
F.总成本=单位成本×建筑面积;
G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总成本×速扣率。

上述税款计算如遇到政策变动,请与集团财务部联系。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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